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2篇)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一、罚则: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____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____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1.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1.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1.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1.6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1.7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1.8擅自带未满____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9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1.10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1.11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1.12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1.13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1.14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1.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1.16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____元,情节严重的,罚款____元~____元,•情节特别恶劣的,应清通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2.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____项目、公司组织活动,未经批准不参加的;2.3变动本班组人员,不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2)是为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一、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本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二、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处、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200元/人次:(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漏脚指头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禁止穿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违反者处罚200元/人次,班组长处罚400元/人次。
(4)焊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出示焊工证,并开具动火作业票,配备相应的灭火措施,和看火人。
无焊工证、动火作业票、无灭火措施的,又无看火人的,每次处罚1000元/人次(5)严禁饮酒后上岗作业,违者对机械操作人员处罚300元/人次,高处作业人员处罚200元/人次,其他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相关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6)禁止高空抛物,《任何物件,都禁止直接从高空直接扔(抛)至地面,对违章者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抛物者本人及班组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抛物者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部将抛物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作业,即塔吊司机、信号工、外架工及电工焊工。
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0元/人次,班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人次。
(7)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的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未组织职工到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8)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含(口头或文字)未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施工班组处罚200元/次,班组负责人处罚500元/次:(9)高处作业、临边及危险区域作业,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1000元/人次:(10)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胡乱拆除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人次。
施工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管理人员和作业人管理人员伤亡人数,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水城际铁路站前8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二次修订)(4)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中铁三局安质〔2019〕159号)天水城际铁路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铺架分部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内的法律法规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对于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不关心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与健康,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纪律松驰,事故隐患严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从而导致发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及施工负责人实行经济罚款。
第五条实行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贯彻加强法制宣传,做到赏罚严明。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把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奖惩结合起来进行。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给予500~2000元/次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1.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施工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 质量达标奖:对于完成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班组或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
3. 创新改进奖: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提高施工效率或降低成本的个人或班组,给予500-2000元奖励。
4.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团队2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5. 个人表现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同事和上级一致好评的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个人或班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2. 质量不合格处罚:施工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责令返工,并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罚款。
3. 延误工期处罚:因个人或班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根据影响程度,给予500-2000元罚款。
4. 浪费资源处罚: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或资源,根据浪费程度,给予200-500元罚款。
5. 不服从管理处罚: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影响施工秩序的个人,给予20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 奖罚情况每月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 奖罚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诉。
2. 项目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制度更新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有权对奖罚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制定,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各相关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工地例会,无故不出席处罚款500元/次。
2、按施工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常驻现场,以上人员连续缺勤2天以上者限期改正,每人每天罚款100元。
3、电工、焊工、塔吊、施工电梯等有关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者每次罚款500元。
4、每月25日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不按时上报罚款500元/天。
5、高空抛物、抛洒建筑垃圾的警告并罚款1000元/次。
6、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工人每次罚款50元/次,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
7、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罚款50元/次。
8、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经监理通知限期未整改到位,每次罚款100元。
8、施工用电不符要求,经监理通知限期未整改到位,每次罚款200元。
9、大型机械安装未经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前严禁使用,擅自使用罚款1000元/次。
10、施工电梯严禁无证驾驶、严禁超载,如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11、焊接、切割等危险作业无防火措施、未经动火批准自行施工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12、施工单位门卫严禁脱岗,发生违规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13、监理对施工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不按时回复,每次罚款500元/次。
14、各参建单位必须保持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如有乱抛垃圾杂物者每次罚款100元。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3年5月1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工作的安全与健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订立本奖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建筑施工现场,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同时对于乐观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的员工进行嘉奖。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一节安全先进个人奖1.安全先进个人奖旨在表扬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被表扬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乐观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未发生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乐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
3.安全先进个人奖的评比与颁发:–每月评比1名,依据安全事故发生率、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评比产生;–每季度评比1名,依据个人安全工作贡献、事故防范本领和乐观推动施工现场整体安全管理情况评比产生。
第二节安全先进团队奖1.安全先进团队奖旨在表扬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团队。
2.被表扬的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实施安全管理措施,未发生重点事故;–乐观参加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安全先进团队奖的评比与颁发:–每季度评比1个,依据团队安全管理成效、事故发生情况、整改工作效果评比产生;–每年评比1个,依据团队表现、整体安全管理效果评比产生。
第三节安全设备维护奖1.安全设备维护奖旨在表扬乐观参加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设备维护工作的个人或团队。
2.被表扬的个人或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乐观参加安全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提出设备维护改进建议,改进设备维护效果;–维护工作显现过良好的成绩。
3.安全设备维护奖的评比与颁发:–每月评比1名个人,依据个人在设备维护方面出色表现评比;–每季度评比1个团队,依据团队在设备维护方面的综合贡献评比。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一节违章惩罚1.违章惩罚适用于有违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安全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外不安全行为的个人,罚款5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50元;(2)不按有关安全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机电设备(如电炉等);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未经允许,随意拆除、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按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
(4)擅自带不明身份人员或未成年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款100元。
(5)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时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垃圾、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下;每次罚款100元。
(6)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每发现一处罚班组200元。
(7)违章作业及违章不听劝告;每人次罚款100元。
(8)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的;每人次罚款50元。
(9)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罚班组或现场验收人200元。
(10)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或对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者;每次视情节轻重罚班组200~2000元。
(12)偷盗工地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3)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及现场打架斗殴的;除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外,另据情节轻重罚200~2000元。
(14)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每次罚款200~2000元。
(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他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的;每人次罚款50元。
(16)酒后作业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组(队)(班组长)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元~5000元,情节特别恶劣的,清通出场,触犯刑法的,将责任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1)不按规定按时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资料为凭据);每次罚款200元。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活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和竣工阶段。
第三条工程施工奖罚原则是奖功罚过,鼓励优秀施工单位和个人,惩罚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工程施工奖励应当根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具体奖励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五条工程施工罚则应当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制定。
第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约定,建设单位有权对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奖励包括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两种形式。
第九条单项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某一方面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综合奖励是指针对施工过程中全方位表现出色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包括质量奖、安全奖、进度奖等,具体奖励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奖励的评定标准应当客观公正,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及时发放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罚则措施第十二条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反国家规定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二)不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三)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四)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罚则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施工等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违规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规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奖罚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现场施工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公平公正;2. 严格奖惩,奖优罚劣;3. 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三、奖励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在安全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处罚措施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2.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3. 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
五、具体奖惩内容1. 安全生产奖励:(1)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施工现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2)对全年无违章作业的个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3)对在安全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2. 安全生产处罚:(1)对未戴安全帽、穿拖鞋上班者,罚款3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20元;(2)对高空作业未配备防护设施、无防护用品的,罚款10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50元;(3)对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个人,罚款2000元,另罚栋号管理人员1000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法律部门;(4)对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使用防护用品的,罚款1000元,对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5)对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6)对现场使用材料不堆放整齐,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的,按栋号罚款2000元,对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7)对发生打架斗殴的,双方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8)对电焊机使用未配备专用电焊机箱的,罚款500元;(9)对电锯没有防护罩、接电不规范的,罚款。
六、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监督,确保奖惩措施落实到位;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档案,对奖惩情况进行记录。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与处罚条例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与处罚条例XX市XX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应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除特殊情况外,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工程部联系。
联系程序:劳务队?项目部?监理部?工程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便更换。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后方能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
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一、奖励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____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____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____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____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____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____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____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____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____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____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____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____公斤/m2的,罚责任人____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____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____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____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____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____元以上。
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施工的其他相关人员。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奖惩结合;2. 公平、公正、公开;3.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4.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四、奖励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给予奖励;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4. 对连续无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奖励;5.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五、奖励标准1. 表彰和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2. 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3.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4. 连续无安全事故的个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5. 对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给予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六、处罚措施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2. 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3. 对隐瞒事故、虚报事故、篡改事故报告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4.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5.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影响施工进度和个人信誉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处罚。
七、处罚标准1. 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警告;2. 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个人和集体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3. 暂停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个人信誉的个人和集体暂停工作3日至30日;4.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个人和集体解除劳动合同;5. 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个人和集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然而,在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中,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依然是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有效预防和避免事故和质量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1)安全责任人奖励: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人进行奖励,包括现场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等,奖励金额为其一个月工资的30%。
(2)安全行为奖励:对具有积极安全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包括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奖励金额为其一个月工资的10%。
(3)安全管理奖励:对取得优秀安全管理成绩的项目部门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质量奖励(1)质量责任人奖励:对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责任人进行奖励,包括现场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等,奖励金额为其一个月工资的30%。
(2)质量行为奖励:对具有积极质量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包括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施工、积极参与质量培训等,奖励金额为其一个月工资的10%。
(3)质量管理奖励:对取得优秀质量管理成绩的项目部门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1)安全违章行为罚款:对发生安全违章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2)安全责任人处罚: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人出现安全事故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停职等,处罚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安全整改不到位罚款:对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问题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整改费用的50%。
2. 质量惩罚(1)质量违规行为罚款:对发生质量违规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2)质量责任人处罚:对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责任人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停职等,处罚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奖罚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就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施工现场是一片充满了危险的地方,工人们需要面对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各种危险。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能够借助奖励和惩罚的力量,促使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施工质量。
二、奖励制度1. 个人奖励(1)文明施工奖:对在施工现场表现出良好文明素质的工人进行奖励,包括爱护施工环境、无违规作业等。
(2)安全生产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如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等。
(3)技能大赛奖:对在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进行奖励,鼓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增强施工质量。
2. 集体奖励(1)团队协作奖:对在施工现场团队协作默契、互相帮助的班组进行奖励,激励团队意识,增加工作效率。
(2)施工质量奖:对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的班组进行奖励,表彰其对工程质量的贡献。
(3)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奖:对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建设安全文化氛围的工地进行奖励,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惩罚制度1. 个人惩罚(1)违规罚款:对个人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惩罚其违规行为,警示其他从业人员。
(2)记分处罚:对个人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分,达到一定分数将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降低工资、停工等处罚。
(3)劳动纪律处分:对个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进行停职、开除等处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2. 集体惩罚(1)责任追究:对施工单位全体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以示警戒,促使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2)工期延误罚款:对施工单位因安全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进行罚款,以提醒施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
(3)停工整顿:对多次违规的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顿,直到整改到位为止,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施工安全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安全奖罚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工程施工安全奖罚,是指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工程施工安全奖罚实行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九条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
第十条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个人,给予奖励。
奖励形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十一条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个人,进行处罚。
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职称等级、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工程施工安全奖罚条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2024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各类主体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按照本规定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第四条奖罚的原则是严格执法,公开透明,真实有效,激励为主,惩戒为辅。
第五条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以下情况可以给予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奖励:(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从而使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施工单位参与并积极组织建筑工程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有效控制和应对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评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升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稳定。
第七条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一)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表现,始终保持一定时间的安全生产事故率为0;(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持续的培训和学习;(三)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四)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积极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荧光马甲、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2)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100元;(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6)未经项目部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10)对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11)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12)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100-500元;(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4)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5)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16)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17)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18)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罚款50元;(19)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或吸烟罚款200元;(20)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21)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22)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23)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无可靠的安全漏电防护装置(二次保护装置)的违者罚款100元;(24)施工现场材料吊装不按安全规定捆绑的违者罚款100元;(25)氧气、乙炔瓶作业无安全距离的违者罚款100元;(26)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违者罚款100-500元;(27)各项目部的罚款作为施工人员安全表现奖的奖励资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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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73616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奖罚)条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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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
例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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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职能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范围内,或生产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3)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网络,项目负责人任组长。
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每个项目都要指定专职安全员
专管安全工作,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4)所有的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脚手架设计等)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并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归档。
(6)台风、汛期、寒冬、高湿季节来临前,应针对季节特点、编制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加强消防检查,严格火源管理,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和灯具取暖。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招待国家及有关消防条例及危险品保管使用等各项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建立消防制度,成立消防组织,加强危险品管理。
(8)现场总平面管理应有专人负责。
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
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和排水通畅,危险处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0)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购合格产品,使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1)结构工程到二层楼面,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挂设密目安全网。
(12)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井架口、电梯口、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及临近马路和居民密集区等危险处,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和挂警示牌,垂直作业应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
(13)起重机械必须按国家标准安装,经有关部门鉴定、验收、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中应健全保养制度,安全防护装置及防护设施应保持齐全有效。
吊具、索具、砌块夹具等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凡磨损超过规定必须及时报废。
(1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JGJ46-88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电气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经验收合格后
方准使用。
电气线路,电气设施的改装和增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随地乱拉乱接。
(15)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培训,定期复训,做到持证上岗。
(16)施工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
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向公安部门申请,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爆破作业。
进行在下工程或基础工时,发现文物、石化石、爆炸物、电缆、煤气管道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有关部门。
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建立文明施工、卫生防病组织。
严格执行国家及长春市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
按围档封闭,硬化地坪施工等规定组织施工,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做到文明、卫生、安全、有序施工。
(18)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工伤、火灾和重大机械事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不得瞒报或拖延不报。
(19)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各项目安全员会议。
项目部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例会。
2、奖惩总则
(1)为了搞好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职工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法律的角度来对待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以实际行动维护安全生产的严肃性。
(3)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各级安全组织或有关领导执行。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关于奖励的权利划分:属公司职权范围内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评定,经理审批后执行;属项目部职权范围内的,由项目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评定,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条例公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6)集体和个人均可受奖,奖励包括荣誉奖和物质奖。
3、受奖条件
(1)认真执行安全生法规,做到全年工伤事故负伤率达标,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
(2)在安全防护方面,有
所发明并经验证有一定实用价值,或在有关技术改进上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
(3)因及时或采取措施得当而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抢救)中表现突出者。
(4)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敢于罅他人违章行为者。
(5)在安全生产中一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成绩突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和认真做到“五同时”的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
4、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进行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和奖励。
(2)每次评比要评出若干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
(3)公司的评比工作由公司的安全领导小组主持。
(4)奖励额度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5)年累计事故频率超出( ) 、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
(6)奖励所需资金由企业年初提留,专款专用。
5、处罚规定
(1)个人违章处罚按情况每次不超过( ) 元、对项目部处罚每次不超过( ) 元。
(2)发生事故后,除项目部承担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外,每发生轻伤扣项目部500元保证金,每发生一起重伤扣项目部( ) 元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 ) 元保证金,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6、奖励金和罚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公司奖励基金按面积筹集,公司罚款资金列入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2)各项目部罚款作为奖励基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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