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基本权利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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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国著名哲学家柏林曾经把自由 分为两种类型,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 由”。与此相应,宪法学中出现了一种“二 分法”的分类模式,就是将基本权利划分为 “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
其中,消极权利是指个人要求国家权力 做出相应不作为的权利,传统的自由权就是 属于这一类型,例如人身自由、财产权、精 神自由等;而积极权利,则是指个人要求国 家权力做出相应作为的权利,主要例如参政 权和社会权。
(3)新闻自由;49年共同纲领第49条 (4)免受酷刑、奴役和强制劳动的权利; (5)居住、迁徙以及出入境的自由;49年 共同纲领第5条和54年宪法第90条第2款
(6)罢工的自由和权利;75年宪法第28条 和78年宪法第45条
(7)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需要补充和增加的基本权利 (1)生存权; (2)环境权; (3)发展权; (4)知情权;
二、宪法解释学的分类
在各国的宪法学中都存在一种与纯粹的 学理分类不同的、尊重各自本国中所确立的 权利规范体系的分类方法,这就是叫宪法解 释学的分类方法。
我国宪法学界也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权 利规范体系,进行了解释学的分类,最典型 的是十大权利分类法,这是基本上按照宪法 规定来分类的。还有其他学者进行了更为概 括的分类,其中主要有四大权利分类法和五 大权利分类法。
(5)隐私权; (6)经济自由权; (7)迁徙自由权; (8)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9)全面的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权。
三、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3、精神自由; 4、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5、社会经济权利; 6、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7、特殊主体的基本权利。
我国与现代通行人权标准的比较 (1)人的尊严、人格的独立和自由、追 求幸福的权利;我国宪法:人格的尊严(38条) (2)思想与良心自由;49年共同纲领第 5条
(四)三代人权的划分:以上这些权利划 分的方法,主要是注重从认识论的角度,然而这 未必能完整反映许多宪法基本权利的特性以及其 内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演变和进化。例如,在 现代宪法中,许多基本权利既具有消极权利的侧 面,也同时具有积极权利的侧面;又如近代宪法 曾经将财产权列为三大传统的自由权,是消极自 由,认为其神圣不可侵犯,绝对不受到国家或政 府的干涉。但是二十世纪初以来的现代宪法,根 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对财产权进行适当 的限制。
第二节
基本权利的类型
一、学理分类
(一)耶利内克认为,按照公民对国家分 别存在四种不同的地位,分别相应地派生出公民 的四种不同的权利或义务:第一种是公民对国家 的被动的地位,由此派生出公民的义务;第二种 是公民对国家的消极的地位,由此派生出公民的 自由权,即一种排除国家干涉的消极权利;第三 种是公民对国家的积极的地位,由此派生出公民 的受益权;第四种是公民对国家的能动的地位, 由此派生出公民的参政权。
当然,有学者提出可以在更重视学理分类 的基础上,尽量反映公民基本权利演进的历史进 程,并力图吸收当今国外宪法学分类方法的优点, 还做了这样的一种分类,将宪法权利划分为:人 格权;平等权;精神自由;经济自由;人身自由; 政治权利;社会权利;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其 中人格权和平等权是引领其它六项权利的原则性 权利、概括性权利。
更近一段时期,有学者采用具有这样一些 特点的方法,一方面既重视吸收学理分类方法的 优点和长处,另一方面又尽量照顾我国现行宪法 中的基本权利规范,以建立一个具有内在逻辑性、 整合性和自我完结性的分类体系。根据这种方法, 可以把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公民基本权利分为这六 种:(1)平等权;(2)政治权利;(3)精神 自由;(4)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5)社会经 济权利;(6)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三)随着现代违宪审查制度在世界上许 多国家的确立,特别是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在 宪法学上还可以将基本权利划分为具体权利和抽 象权利,具体权利指的是当受到侵害时,可直接 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以寻求获得保护和救 济,请求发动法律强制机制的那些基本权利;抽 象权利是指不能直接诉诸特定的违宪审查机关以 寻求宪法上的救济,而必须依赖立法的具体化才 能在普通法律的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的那些基本 权利。
基于这样的原因,法国宪法学者首先提出了 “三代人权分类法”。根据其学说,人权可以分为 三代:第一代人权:即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所 确立的权利,主要包括近代宪法中的人身自由、精 神自由和经济自由,即“三大自由”;第二代人权: 指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运动中所提倡的权利, 主要是社会权利,例如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福 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第三代人权:指的是二 战以后世界上广泛出现的反对殖民主义的亚非拉国 家的民族解放运动中所提倡的各种权利,其中包括 各个国家或民族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族自决权等 所谓的“集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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