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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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开工区顶板动态监测管理规定

目前,我区顶板动态监测主要采用矿压观测及顶板岩性探测的方法, 15#煤层的准备和回采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和锚索支护工艺,为了进一步加强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动态监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建立顶板预测预报体系,健全矿压观测的汇报和分析、通报制度,及时确定合理支护参数,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矿压观测管理规定

矿压观测由生产技术分部分管技术的部长助理和掘开工区分管技术的主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分部工程组和掘开工区具体承办。

1、矿压观测的使用仪器

用MLG-10/20型锚杆拉力计、扭力矩扳手对帮锚杆的锚固力、扭力矩实施抽查检测,用YCD-200型涨拉千斤顶检测锚索预紧力,用LBY-型顶板离层仪观察顶板位移量,在顶帮标注观察点,用钢尺实测巷道表面位移,及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具体观测内容见表-1。

2、观测站设置

15#煤层埋藏较深,矿山压力明显,锚网锚索支护后巷道变形仍然严重,特别是受邻面采空区影响的回风巷道顶底位移,两帮位移十分严重,巷道要增加观测站,自掘进开口处设立第一个观测站。15#煤实体煤巷道每100m设一观测站,遇到顶板破碎(或切巷)每50m设置一个观测站;受邻面采动(空)影响的进、回风动压巷道每50m设一个观测站,每个测站要吊挂牌板。每个测站仪器安装见表-2。

观测的内容表-1

(3)观测站牌板内容

牌板规格尺寸为600×400mm(长×宽),牌板内容有巷道名称、站点编号、距上一测站的距离、顶锚杆测力计、加强锚索测力计、顶短锚索测力计、帮锚索测力计、离层仪的内套筒初始读数、离层仪的外套筒初始读数、观测站两帮宽度、观测站顶底高度、建站时间、观测人姓名并吊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各测站的仪器仪表安装由各施工项目部的经理、技术员负责进行。

观测站仪器安装表

-2

3、观测方法

自巷道掘进开始,各施工项目部就要按规定设置矿压观测站。每个观测站自设置第一天起开始进行矿压观测至掘进完为止,:距掘进工作面200m以内,每天观测一次,其它测点每周不少于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同时顶、帮锚杆锚固力和锚索预紧力均得每日抽检一次,并做好观测记录。

4、观测要求

(1)日常观测由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负责、施工队组队长和技术员组织实施,每周向矿生产技术分部、安监部报一次观测数据,观测数据必须由观测人签字、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签审,同时观测情况要在掘开工区技术组和本队分别备案。

(2)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建立健全矿压观测记录本,建立专用矿压观测数据报表,要求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每条巷道掘进至设计位置后,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在10天内将其观测结果进行汇总,并报矿生产技术分部,由生产技术分部将观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写出分析报告备案。

二、顶板岩性探测管理规定

1、为强化掘开巷道过程中探测顶板岩性的管理工作,及时对掘开巷道顶板岩性进行探测,给巷道施工措施编制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地质测量部负责各掘开工作面顶板岩性探测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考核和落实工作。在掘进开拓巷道过程中,必须定期对巷道顶板岩性进行探测工作。

2、顶板探测要建立健全专用原始记录本,建立专用顶板岩性探测数据台帐及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上同时体现岩性探测柱状图(示意),要求柱状图中的岩性厚度数据和报表相吻合,顶板探测数据及时上帐。数据报表及时报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和施工队组。

3、地质测量部负责将顶板岩性探测数据及柱状,在井下探测地点以牌板的形式明示作业人员,牌板规格600×400mm(长×宽),悬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4、所有施工巷道煤巷要每隔300米、岩巷要每隔500米采用75型钻机对顶板岩芯进行一次取芯,在上述间距内煤巷每隔50米、岩巷每隔100米、由锚杆钻机探测一次。

5、顶板岩芯探测和非取芯钻机要由地质专业人员和施工队组共同完成,地质专业人员对顶板探测岩芯进行现场鉴定,根据取芯资料、钻具钻进速度和钻孔窥视仪等对顶板岩性分界,如实描述,做好记录。顶板岩性厚度在0.2米以上的应单独分层;有煤线或顶板破碎地段的厚度、层位要重点描述记录。如发现顶板岩性、厚度变化较大,应及时通知巷道顶板管理组进行鉴定或补探。

6、所有巷道开工前,矿地测部门要根据附近顶板岩芯探测资料、附近钻孔资料、穿层实测资料和相邻工作面掘进资料,编制出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制掘进规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无岩性探测资料,严禁盲目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施工队严禁施工。

7、所有巷道开工前,要在巷道开口处对顶板进行取岩芯(在规定范围内附近有钻孔或取芯探测资料的除外。

8、取芯探测孔深度必须大于设计锚索长度2米,但孔深不得小

于5米,非取芯探测孔深应大于设计锚索长度0.5米以上。

9、掘进施工巷道顶板岩性变化较大或遇构造顶板破碎时,取芯孔间距应缩小一半,非取芯孔应加密到10-30米一个。

10、对巷道上方煤层(顶煤)、伪顶、直接顶、老顶进行探测工作,并根据分层资料绘制顶板探测范围内顶板(伪顶、直接顶、老顶)剖面图。

11、地质测量部要根据本规定组织探测。探测资料以书面形式次日报送矿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及施工队组。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探测资料及时修改巷道有关支护形式和参数设计。

12、顶板探测资料纳入矿井地测标准化考核范围。

三、矿压观测考核及要求

1、矿压观测仪器仪表未按管理规定安装的,要给予队的经理、技术员各300元的罚款。

2、牌板规格、悬挂位置、牌板内容不全、数据有误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经理、技术员各罚款200元,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罚款100元。

3、矿压观测仪器自安装之日起至回采结束整个矿压观测期间,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擅自动手操作,发现丢失或人为破坏的,经分析,要对责任者罚款500元/件,集体罚款1000元/件,同时对施工队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对工区分管区长、主任工程师分别罚款200元。

4、各队组对巷道内所安设的矿压观测仪器负责保护完好,队组施工完毕,如果移交工区另一队,由工区技术组牵头组织移交,如果移交回采或其他部门,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5、队组对锚杆锚网锚索巷道锚固力预紧力、扭力矩的检测,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观测人员对抽查的锚杆锚索按规定注明标志标明。

6、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和锚杆、锚索拉拔力未按时间报送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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