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
什么是国际刑法?
什么是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是一门研究跨国犯罪行为的法律学科,它涉及到国际刑事制
度和国际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国际
刑法。
一、国际刑事制度
国际刑事制度是指通过国际法律机构,实施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制裁和
追究。
这个制度的核心是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法庭。
国际刑事法
院成立于2002年,是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主要负责审判四类罪行:
种族灭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以及侵犯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的罪行。
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1998年,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刑事法庭,它有权寻
求国际刑法院协助并协助国际刑法院进行调查和起诉。
二、国际刑法的制定和实施
国际刑法是由各个国家共同制定的,它在国际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国际刑法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国际法和国际刑事法庭的框架下,以确保
其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
国际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战争罪、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海盗、贩卖人口和卖淫嫖娼等。
三、国际刑法的发展
国际刑法的发展始于19世纪,随着国家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增多,国际
刑法体系逐渐形成。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际刑法得到了快速发展。
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被签署和批准,如《罗马法院刑事法庭规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
目前,国际社会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反制措
施不断加强,国际刑法的体系也不断完善。
总之,国际刑法是对跨国犯罪行为的制裁和追究的一种法律制度,它
对维护国际法律秩序和全球公正性具有重大意义。
在未来,国际刑法
的发展将继续风驰电掣,以适应国际社会对跨国犯罪行为的治理需求。
国际刑法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刑法的主体与客体 • 国际刑法的渊源与适用 •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 战争罪与反人类罪 • 国际刑法的执行与合作 • 国际刑法的新发展与未来展望
01 引言
国际刑法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国际刑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刑事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包括 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国内法 中的涉外刑事法律规范。
国际组织
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 ,也被赋予了在特定领域 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职能 。
个人
个人在国际刑法中的地位 逐渐得到承认,一些国际 刑法规范直接适用于个人 。
国际刑法的客体
国际犯罪
国际犯罪是国际刑法的主 要客体,包括战争罪、侵 略罪、反人类罪等。
跨国犯罪
跨国犯罪也是国际刑法的 客体之一,如贩毒、走私 、洗钱等犯罪活动。
国际刑法规范的完善
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刑法规范也在不断完善, 例如对于战争罪、反人类罪等罪行的定义和惩治措施更加 明确和严厉。
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的加强
各国在国际刑法领域的合作与司法协助不断加强,例如跨 国追捕、引渡、证据交换等方面的合作更加紧密。
国际刑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
国际刑法面临着政治干预、司法资源不足、执行难度大等挑 战,这些挑战影响了国际刑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广泛或有系统的 攻击行为;攻击行为针对平民人口; 行为人具有故意或明知故犯的主观意 图;行为具有严重性和不人道性。
战争罪与反人类罪的刑事责任
战争罪和反人类罪都是国际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罪行之一,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个人刑事责任,即行为人应承担因其个人行为而产生的刑事责任;指挥责任 ,即军事指挥官或其他上级官员因其下属犯下战争罪或反人类罪而承担的责任;国家责任, 即国家因其未能防止或惩罚战争罪或反人类罪而承担的责任。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概念国际刑法是一种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旨在规范和处罚跨国犯罪行为。
它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保护人权和追求正义。
1. 概念和历史:国际刑法是一种治理跨国犯罪的法律框架,涵盖恐怖主义、战争罪行、人权侵犯等跨国性犯罪行为。
国际刑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最初的尝试包括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和条约制定。
此后,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和纳粹战争罪行的暴露,国际刑法的发展进一步加速。
2. 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庭是国际刑法的核心机构,其职责是调查和审判最严重的国际刑法犯罪。
国际刑事法庭于2002年成立,其主要管辖领域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反人类罪和迫害罪等。
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国际级别的司法机构,以确保对最严重的犯罪行为的惩处。
3. 跨国犯罪和国际合作:国际刑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应对跨国犯罪。
例如,恐怖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毒品走私等犯罪行为不受国家边界的限制,需要国际合作和协调来进行调查和追诉。
国际刑法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交流渠道,促进国家之间的协作,以打击跨国犯罪。
4. 人权保护:国际刑法起着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
人权侵犯不仅限于国内领域,跨国犯罪行为也可能导致严重的人权侵犯。
国际刑法通过规范和追究战争罪、反人类罪、强奸和奴役等行为,以确保对加害者的追究和给予受害者救济。
这种追究和救济的机制为千百万受害者提供了声音和公正。
5. 刑事责任和国家责任:国际刑法包括个人刑事责任和国家责任。
个人刑事责任是指追究个人犯罪行为的法律原则,国际刑事法庭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而国家责任是指追究国家对犯罪行为、恶行或持续人权侵犯的负有的责任。
国际刑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通过追究个人刑事责任来强化国家责任,以减少跨国犯罪和人权侵犯。
6. 法律原则和规定:国际刑法建立在一系列法律原则和规定之上。
如主管国家的管辖权、不容许大赦、禁止逃避现行国际法等原则。
这些原则和规定确保了国际刑法的适用性和公正性。
国际刑法理论与实践
VS
国内法院判例
各国国内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其判决 对于国际刑法的解释和应用也具有一定的 参考价值。
03
国际刑法的主体与管辖权
国际刑法的主体
国家
国际刑法的首要主体是国家和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个人
个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国际刑法的主体。
国际刑法理论与实践
汇报人:法概述 • 国际刑法的渊源 • 国际刑法的主体与管辖权 •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 国际刑法实践案例研究
01
国际刑法概述
国际刑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刑法是关于国家之间刑事司 法协助与合作,以及跨国刑事犯 罪的惩治与防范的刑法规范的总 称。
国际刑法的发展历程
01
起源
国际刑法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教会法,随着国家间交往的增多和刑事司
法协助与合作的必要性,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02 03
发展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随着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际刑法得到了进 一步发展,相关条约和公约相继出台,如《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 》。
现状
目前,国际刑法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涵盖了刑事司法协助、引渡 、反恐、跨国犯罪等多个领域。同时,国际刑法在实践中也面临着诸如 法律适用冲突、管辖权争议等问题。
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 由特定的国家或组织行使 管辖权,其他国家或组织 不得行使此管辖权。
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
属地管辖
国家依据领土内犯罪活动的事实,对犯罪者行使刑事管辖权。
属人管辖
国家对于其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
1章 国际刑法概述
二、两次世界大战与 国际刑法的发展
“一战”的爆发使国际社会认识到战争罪行和反 人类罪行的严重危害性。《凡尔赛和约》明确规 定战争罪为国际犯罪应受刑事处罚,创下在国际 公约中规定国际犯罪的先例。 “二战”的爆发使国际刑法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 高度。1943年10月30日,美、英、苏三国发表 《莫斯科宣言》,提出审判和惩罚战犯的要求。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犯有破 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的战犯进行了审判, 促进了国际刑法的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的发 展。
一、国际刑法的早期实践
对国际犯罪的认识最早源于17世纪习惯国际法对 海盗罪的认识。国际法学家奥本海在《奥本海国 际法》中写到:“在近代意义的国际法产生之前, 海盗已经被认为是违法行为,是人类的敌人。根 据国际法,海盗行为使海盗失去他的国民属性, 因而失去他的本国的保护;……海盗行为是一种 所谓国际罪行;海盗被认为是每一个国家的敌人, 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被法办。”
(二)本书的理解
可以将国际刑法的渊源分为: 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 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刑法的辅助渊源,包括司法判例、国 际组织的决议、权威学说。
二、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
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 国际习惯( International Custom) 一般法律原则(General Principle of Law)
第四节 国际刑法的渊源
一、国际刑法渊源的界定 二、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 三、国际刑法的辅助渊源
国际刑法学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产生的影响
结合国际法和国际刑法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基本原则,从当 前国际刑法直接执行与间接执行的两种模式上分析,国际刑 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主权国家,尊重国家主权已经成为 国际社会共同追求的基本理念,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 发展同样应体现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但同时也要求主 权国家履行其所签订的条约、公约中规定的义务,积极提供 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此外,国际刑法在追求以国家主权为 轴心的基础上向保障人权领域扩展,从而使国际刑法的基本 原则蕴涵了国际人权保障的内容。
二、国家刑事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
综合国际法和国家刑事法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可见,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包 括如下内容: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合法性原 则、普遍管辖原则、个人刑事责任原则、刑 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
第二节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一、国家主权与刑事司法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基于国家主权原则而派生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国际刑法的直接渊源
1 公约,是指在许多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主持或赞助下或在国际会议上
为解决某个或某些重大问题经谈判而订立的专门规定事项的多边 条约。
2 习惯法是习惯运动的进程,通常是指经国家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
社会习惯。
3 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在所有或大多数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
自然为各国所称许而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加以适用的法律原则。国 际公约和国际习惯并非国际刑法的唯一渊源,《国际法院规约》 强调“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与具有针对性的制定 法或国际公约及国际习惯法相比,一般法律原则属于尽可能得到 国内法认可并加以适用的普遍性原则。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
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引言国际刑法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分支,以其对国际犯罪的追究和惩治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战争罪行的审判和处理过程中,国际刑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法学中的国际刑法与战争罪行的相关问题。
第一部分:国际刑法的概念与原则1.1 国际刑法的定义国际刑法指的是一系列规范和国际机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进行追究和惩治的法律体系。
它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全球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1.2 国际刑法的原则在国际刑法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是不可或缺的,包括普遍管辖原则、不可放弃的国家主权原则和等级平等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国际刑法的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第二部分:战争罪行的国际刑法框架2.1 战争罪行的定义战争罪行是指在武装冲突中,依照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所规定的标准,任何有组织的团体、武装力量或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些罪行包括战争罪、反人类罪等。
2.2 国际刑事法院的角色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法庭,负责审判涉及战争罪行的个人,以确保国际刑法的有效实施。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刑法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部分:战争罪行的案例分析3.1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争罪行纳粹战争罪行是二战期间最为严重的战争罪行之一,包括大规模屠杀、集中营的建立和种族灭绝等。
纳粹战争罪行成为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追究和惩治的重要案例。
3.2 卢旺达内战期间的种族灭绝罪卢旺达内战期间,种族灭绝罪在国际刑法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大量的屠杀和种族清洗行为使得国际刑事法院对战争罪行的审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四部分: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的意义与挑战4.1 国际刑法的意义国际刑法对战争罪行的追究和惩治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维护全球社会的正义,也可以对战争罪行的加害者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意识到犯罪行为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4.2 国际刑法面临的挑战国际刑法在追究战争罪行方面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国家主权的限制、设计和运作的复杂性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来克服。
论我国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1
论我国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刑法,原本是国际法的一部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70年代,随着国际刑法规范的增多,一些学者遂把它分离出来,称之为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的诞生,距今只有一个世纪的历史,自20世纪中叶以后才初具规模。
因此,国际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律科学,其地位尚有争议。
但是,1986年,国际刑事科学高级研究院在意大利锡拉丘萨市举行的国际刑法学教学讨论会上,虽然有部分学者对国际刑法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仍持异议,然而,大多数学者认为,国际刑法学已经具备了其作为独立学科的一切条件。
(1)法研究所出版了由高铭暄主编的《刑法国际指导原则研究》一书,该书虽然是一本刑法著作,但是,书中也阐述了许多国际刑法的专题。
(22)2001年6月,该研究所又出版了由高铭暄、赵秉志主编的《当代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专题论述了国际刑法学领域的17个课题。
其中,有些课题比较新颖,系前沿性问题;有些课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些课题颇具争议而值得重视;有些课题需进一步探讨。
(23)国际保护利益的主要方面为根据,对国际犯罪进行分类:(一)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二)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三)破坏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四)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五)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
(40)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第二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第三公约》),以及《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第四公约》)。
1956年11月5日,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批准上述四个公约并分别作了保留。
1983年9月2日,我国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加入1949年日内瓦公约两项附加议定书,即《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和《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并分别作了保留。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是一种跨国法律体系,用于规范国际犯罪并确定国际刑事司法程序。
它涉及国家之间的刑事合作、国际刑事法院和其他国际刑事机构的设立与运作,以及国际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方式等内容。
国际刑法的核心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国家主权和平等:国际刑法尊重各国主权,并承认各国在刑事管辖权方面的平等地位。
2. 罪刑法定原则:国际刑法要求刑罚只能依据预先确定的罪名和刑罚规定进行,从而保证对犯罪的法律明确和约束。
3. 个人刑事责任:国际刑法认可个人在国际刑事法律框架下承担犯罪责任,犯罪行为是由个人独立实施的,因此个人应负起刑事责任。
4. 无过分严厉和无过分宽大原则:国际刑法要求刑罚适合罪行,既不能过于严厉,也不能过于宽大。
5. 否认豁免权:国际刑法不容许豁免权,即不允许外国官员或国际组织官员凭借其职位地位而免于追究刑责。
国际刑法对一系列国际犯罪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包括种族灭绝、战争罪、反人类罪、侵略罪、恐怖主义等,并为这些犯罪提供了刑事追究机制。
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专门处理最严重的国际
犯罪的国际刑事机构。
国际刑事法院拥有独立性和自主权,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国际刑法的发展和适用涉及国际协议、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国际刑法通常适用于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机构,并由国际法庭根据国际刑法来判决。
各国在国内法上也有责任与国际刑法保持一致,确保对国际犯罪的追究和惩罚。
国际刑法
1.国际刑法:是国际公约中旨在制裁国际犯罪、维护各国共同利益的各种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1国际刑法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刑事法律规范(主体特征)2国际刑法在内容上是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统一(内容特征)3国际刑法适用模式有直接适用模式和间接适用模式之分(适用特征)基本原则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2罪刑法定及保障人权原则3个人刑事责任原则4国际合作原则。
2.国际犯罪是指违反国际刑法规范,危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行为。
特征:1国际犯罪是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行为。
(实质特征)2国际犯罪是违反国际刑法规范的行为,即具有国际法上的刑事违法性。
(法律特征)3国际犯罪是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法律后果)分类:1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2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危害人类基本权利的犯罪)3破坏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危害国际秩序的犯罪)4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危害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5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3.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包括侵略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罪、灭绝种族罪。
特点:1与战争有关2对人类的危害最为严重,表现在此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的人和财产,或特定的某种人、某些人和财产安全,以及国际社会共同维系的和平与安全秩序。
4.战争犯罪是指违反战争法而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中的侵略罪、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罪通常被合称为战争犯罪。
5.侵略罪是指一国动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者以任何不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其他方式使用武力。
侵略罪,是国际刑法明确规定应予惩罚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
侵略罪,是一种战争犯罪。
6.战争罪是指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及战争惯例的犯罪行为。
战争罪是适用于在国际协议中提出的国际武装冲突的国际法规则所禁止的,以及有关武装冲突的一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作为和不作为。
7.反人道罪又称反人类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平民的谋杀、奴役、放逐、强制转移或其他非人道行为。
国际刑法学研究初探
国际刑法学研究初探国际刑法学是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国际刑法这一现代刑法分支学科的各个方面。
国际刑法学自20世纪初开始形成,是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
本文将从国际刑法学的定义、发展历程、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国际刑法学的定义“国际刑法学”是指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门法学科目。
从定义上看,国际刑法学属于刑法学科。
国际刑法学所关注的是国际刑法这一现代刑法分支学科的各个方面内容。
由于国际刑法的特殊性质,国际刑法学需要涉及到国际法、刑法、国际人权法等多个领域,所以跨学科性强。
二、国际刑法学的发展历程国际刑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19世纪,国际刑法还未成为具体的学科。
直到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国际刑法才逐步形成,成为现阶段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国际刑法学也由此开始了其发展的历程,并开始成为一个独立法学科目。
20世纪50年代,国际法学者在探讨国际法侵权和犯罪行为的捆绑性问题时,开始形成了国际刑法的观念。
随着国际人权和人道法规范的形成和发展,国际刑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1998年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在海牙宣誓成立,国际刑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显著地位。
三、国际刑法学的理论体系国际刑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科目,其理论体系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际刑法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和概念。
这是国际刑法学研究的基础,包括国际刑法的性质、形成、发展和特点等。
2、国际刑法的法律规范。
国际刑法是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的,国际刑法的法律规范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判例和国际惯例等。
3、国际刑法各单元的具体内容。
国际刑法包括国际刑罪、国际司法程序、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单元,每个单元有一系列的具体内容需要深入研究。
4、国际刑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刑法作为国际法的分支学科,同时影响到国内法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方法1、比较研究法。
国际刑法
国际组织,即政府间国际组织,是独立于国家之
外的集体第三方。
国际组织是国际会进行国际刑事合作的重要形式,如国际刑
事法庭
国际组织是国际刑法规范的重要对象 国际组织是制定和发展国际刑法的重要主体,又是遵守和实 施国际刑法的重要主体
个人和法人
传统上,个人不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律人格
此原则对国际刑法提供了合理性,但也限制了它的适用。
3. 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确定国际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 均需以国际刑法规范为依据,无罪不罚,有罪当罚,罪责相 当。
基本要求:
遵循合法原则,首先要求罪责法定,禁止溯及既往。 遵循合法原则,其次要求有罪当罚,不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 制裁。 遵循合法性原则,还要求罪责相当,罚当其罪。
主体?不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部分主体?依赖于国家意志,但在某些方面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海湾战争中,个人可以直接向联合国成立的“赔偿委员会”求偿。 客体?惩罚的对象 以私人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劫机、海盗等 以官方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个人 法人以及自然人以法人代表身份从事国际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如走私、 洗钱等
4.国际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各国在确认和适用国际刑 法时,应依据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联合行动,通力 合作,以及时、有效地打击和防范国际犯罪。两层 含义:
(1)国际合作,即国际间就某一问题达成共识并采取共 同行为; (2)司法协助,即司法活动的参与。
六、国际刑法的主体 国际法的主体被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International legal Personality),即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直接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参加者。
国际刑法的最新发展
国际刑法的最新发展国际刑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
过去的十年里,它是国际法所有领域里发展最快的一门学科。
国际刑法是一门边缘学科。
它在国际法方面,含有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下的国际罪行部分,如侵略罪、反人道罪、战争罪和种族灭绝罪,等等;在刑法方面,它除了刑法上的实体法和诉讼法以外,还有比较法,如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以及各国的司法制度的比较,等等。
此外,国际刑法在其实践的过程中还时时刻刻涉及到国际关系中最重要、也是最为敏感的问题,即国家主权问题。
比如:国际刑庭为了索取证据和查清案子而向有关国家或政府官员送达传票或命令;国际刑庭要求有关国家提供线索合作,以锁定和抓获被法庭起诉的嫌疑犯,并在将其抓获了以后押送到法庭;为了审理案子的需要,国际刑庭必然要求将出庭证人所在地的国家当局同意他(她)出来、又要求法庭所在地国家同意他(她)入境;以及当被告被定有罪后,国际刑庭又需要有国家自愿同意、将其关押在该国的监狱里服刑,等等。
联合国成立了国际刑事法庭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刑事法庭,第一次在联合国的范围内将有关国际刑法的原则和理论付诸实施。
第二年11月,又成立了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卢旺达是一个有着800万左右人口的国家,1994年4月和7月,占全国人口总数80%的胡图族对占人口总数14%的图西族进行了大屠杀。
被屠杀的卢旺达人总共达到了80万左右,连德国法西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屠杀犹太人也没有那么快。
这一事件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大的震动。
卢旺达政府自己要求成立国际刑事法庭,以通过惩治罪犯来达到民族和解的目的。
这样,联合国安理会先后成立了两个国际刑事法庭。
以后,联合国又成立了东帝汶国际刑事法庭、塞拉里昂特别刑事法庭等。
去年,联合国还就成立柬埔寨刑事法庭问题与柬埔寨政府签定了备忘录。
人们可能会联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军事法庭和东京军事法庭。
这两个军事法庭在性质上虽然也是国际法庭,但它们与联合国的前南法庭和卢旺达法庭有很大的不一样。
国际刑法与国际司法体系
国际刑法与国际司法体系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加深,国际犯罪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维护全球公共利益和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国际刑法和国际司法体系逐渐形成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国际刑法的基本概念、发展、特点以及国际司法体系的构建和功能等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以期对于国际刑法和国际司法体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第一部分国际刑法的概念和发展一、国际刑法的概念国际法是指规范两个或以上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则。
而国际刑法则是指规范国际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
也就是说,国际刑法是围绕国际刑事犯罪展开的法律体系,旨在追究国际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国际刑法能够通过国际刑事法庭等机构对国际罪犯进行起诉和审判,以实现对国际犯罪的惩罚和预防。
二、国际刑法的发展历程国际刑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后期的国际法,当时马约尔法则成为国际关系领域的先驱。
此后,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国家间的犯罪行为呈现出加剧的趋势,这促使国际社会开始思考如何制定适用于国际刑事犯罪的法律体系。
于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将战争罪纳入国际刑法体系的努力开始展开,并最终于1945年签署的《伦敦宪章》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庭的地位。
此后,国际刑事法庭成为追究国际刑事犯罪的核心机构之一。
第二部分国际刑法的特点和重要性一、国际刑法的特点1. 全球性:国际刑法适用于全球,不受国界限制。
国际刑法惩治国际犯罪不论犯罪地点在何处,只要行为犯罪性质属于国际刑事犯罪范畴,即可归责。
2. 优先性:国际刑法拥有优先行使的特点。
在国际刑事犯罪与国家刑事犯罪之间出现冲突时,国际刑事犯罪案件应当优先由国际刑法机构追究从而保障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
3. 补充性:国际刑法不取代国内刑法,而是作为国家刑法的补充。
国际刑法的适用并不排除国家刑法的适用,在国家刑法不能完全惩治国际犯罪时,国际刑法才会发挥作用。
二、国际刑法的重要性1. 惩罚国际犯罪:国际刑法对国际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处罚,使犯罪得到真正的维持,保护全球公共利益和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国际刑法与国际司法
国际刑法与国际司法章节一:什么是国际刑法与国际司法国际刑法指的是对跨国犯罪行为进行惩罚或者打击的法律体系,国际司法即是对在国际法范畴内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司法处理的一种法律体系。
两者是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章节二:国际刑法的发展历程国际刑法从20世纪上半叶开始发展,并在二战后不断完善。
1945年,联合国成立,国际法逐渐成为国际关系中重要的角色。
1948年,联合国制定了《预防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等法律文书,成为国际刑法的重要里程碑。
后来,在1968年和1998年相继颁布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罗马规约》更是国际刑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章节三:国际刑法的特点国际刑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国际刑法是面向全人类的法律体系,不受任何国家的辖制,具有比较高的普遍性和一致性;2. 国际刑法不是任意国家单独制定的法律,而是各国之间协商、共同制定的,因此规则比较客观,具有相对的公正性;3. 国际刑法通常仅处罚最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大规模、严重危害人类的犯罪,如战争罪、种族灭绝罪等;4. 国际刑法常常采取补充国际法的方式,即在国际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弥补国际法中的缺陷。
章节四:国际刑法的作用国际刑法在国际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 促进国际司法化,协调各国之间的司法活动;2. 推动国际行为标准的制定和协调;3. 强化人权保障,保护全球公共利益;4. 打击国际犯罪,防治跨国犯罪的蔓延和扩散;5. 重在预防,提高司法机关的预防能力和对跨国犯罪的检测能力;6. 调解争端,为各国之间的纠纷提供司法解决途径。
章节五:国际司法的类型国际司法分为国际刑事司法、国际民事司法、国际仲裁等,其中国际刑事司法是重点。
1. 国际刑事司法国际刑事司法是对属于国际刑法范畴内的犯罪之行为作出的法律调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它的核心是国际刑事法院,其首要任务是处理国际刑法所涉及的犯罪行为。
如国际军事法庭、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等。
第十五章 国际刑法1
(七)破坏国际邮政罪
三、危害人类生存与健康的犯罪
(一)种族隔离罪
(二)种族歧视罪 (三)贩卖奴隶罪
(四)劫持人质罪 (五)酷刑罪 (六)贩卖妇女、儿童罪
(七)发行和买卖淫秽出版物罪
(八)毒品罪
第四节 国际刑法的适用
一、国际刑法的执行模式
• (一) 直接执行模式
其一是永久性的直接执行模式。
其二是临时性的直接执行模式。
(二)间接执行模式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 (一)引渡
(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三)刑事诉讼移管
(四)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三、国际刑事管辖
(一) 属地管辖
(二) 属人管辖
(三) 保护性管辖
(四) 普遍管辖
第五节 国际刑事法院
一、国际刑事法院的特点
其一,国际刑事法院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建立的。 其二,国际刑事法院行使管辖权和审判职能的法律根据是国际法, 而不是任何国家的国内法。 其三,国际刑事法院所管辖的犯罪是特定的。 其四,国际刑事法院是由主权国家选举出来的独立的法官组成的。
二、危害国际秩序与安全的犯罪
• (一)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犯罪
1.劫持航空器罪及其构成。来自2.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及其构成。
3.破坏国际航空机场安全罪及其构成。
(二)海盗罪
(三)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罪
(四)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罪 (五)破坏海底电缆、管道罪 (六)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八)破坏国家货币罪 (九)盗运国家珍贵文物罪
三、中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 原则立场
(一)我国不能接受规约所规定的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管辖权 (二)我国对国内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纳入法院的普遍管辖表示保留 (三)我国对规约中有关安理会作用的规定持保留意见 (四)我国对检察官自行调查权持有保留 (五)我国对反人类罪的定义持保留立场
国际刑法的发展和适用情况
国际刑法的发展和适用情况Ⅰ.引言随着世界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刑法逐渐成为各国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国际刑法是指规范国际犯罪行为并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机关的规则和原则的集合,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
本文将从国际刑法的发展、适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研究。
Ⅱ.国际刑法的发展1、国际刑事法庭的创建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2002年,是第一个国际刑事司法机构,负责追究个人在国际刑法上犯罪的责任,如战争罪、危害人类罪、肆意杀戮罪、奴役罪等犯罪行为。
2、国际刑法的领域日益扩大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国际刑法的领域也日益扩大,包括:海盗罪、恐怖主义罪、电子犯罪、贩卖人口罪、毒品犯罪、环境罪等。
此外,一些国际犯罪如海盗罪、恐怖主义罪已成为独立的国际罪名。
Ⅲ.国际刑法的适用情况1、国际刑法的引入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国际刑法的适用,对于国际法的完善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世界和平与安全。
同时,它也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合作与交流,为全球治理和人类福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国际刑法的适用仍然存在不足尽管国际刑法发展迅速,但在实际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证据问题等。
此外,由于各国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国际刑法的适用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
Ⅳ.结论通过对国际刑法的发展和适用情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国际刑法已成为国际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国际公平和正义、保护人权和世界和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我们应当加强国际刑法的研究和领域拓展,在实际应用中寻找更多的解决之道,以更好地保障国际法的有效性。
国际刑法
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际性团体如“国际刑法学会”、“国际社会防卫学会”、“国际犯罪学学会”和 “国际刑事和感化基金会”等,积极推动国际刑法的发展,多次举行会议,研究国际刑法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设 于意大利锡拉库萨的“国际刑事科学高级研究所”更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国际刑法正愈来愈受到重视,有 关的专著和论文大量出现。1979年,美国芝加哥德保罗大学M.C.巴西奥尼教授受“国际刑法学会”和“国际刑事 科学高级研究所”的委托,草拟了一部篇幅庞大、包罗甚广的《国际刑法典草案》,经该两组织讨论后,正式提交 联合国审议。1981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一个专家工作小组向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关于建立消除和惩罚种族隔 离罪及其他国际犯罪的国际刑事法庭的公约草案》,征求会员国的意见。
国际刑法
法学领域术语
01 刑法简介
目录
02 产生
03 历史发展
04 存在问题
05 中国参与情况
国际刑法,是指规定国际犯罪,调整国家之间刑事合作关系的规范、原则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的一个部门。 其主要特征是:(1)国际社会公认的刑事法律规范,国际社会各国共同意志的体现。(2)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 序法两个方面,实体法的内容主要是国际犯罪,程序法的内容主要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3)制定者只能是国家, 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来具体实施。国际法不同于国内法,国际刑法不可能通过超越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 制定,而只能由各国共同制定。国际刑法也没有统一的国际执行机构,而只能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由各国自 己执行。国际刑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国际法的一个部门,在诸如国际法的渊源、定义、对象、 范围等许多问题上都存在着争议,而尚无定论。
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
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了解国际刑法: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法是关于跨国犯罪和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律体系。
当今世界,跨国犯罪现象日益增多,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国际刑法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跨国犯罪的概念和分类、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与功能以及国际刑法的发展等方面深入探讨。
一、跨国犯罪的概念和分类1. 跨国犯罪的概念:跨国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交叉进行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不受国界的限制,通过跨国组织、技术手段和网络等方式进行,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 跨国犯罪的分类:(1)跨国组织犯罪:指由跨国组织或国际犯罪集团策划、组织和实施的犯罪活动,例如恐怖主义、贩毒、人口贩卖等。
(2)经济犯罪:包括跨国走私、洗钱、金融诈骗等。
(3)网络犯罪: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的犯罪活动,包括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网络盗窃等。
二、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与功能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是国际上最高级别的刑事法庭,负责审判和追究涉及种族灭绝、战争罪和人类罪等最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
1. 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国际刑事法庭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的海牙。
它是独立于联合国的国际组织,目前已有123个国家成为其成员国。
2. 国际刑事法庭的功能:(1)罪行审判:国际刑事法庭负责对个人和组织进行涉及最严重犯罪的审判,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追究和正义的实现。
(2)受害者保护:国际刑事法庭致力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提供援助、支持和赔偿。
(3)国际法监督:国际刑事法庭通过其审判案件和发表判决,加强了国际法的监督和适用。
三、国际刑法的发展国际刑法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不断完善和发展。
1. 国际惩治战争罪的进程: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设立了几个战争罪法庭,但由于缺乏国际共识和权威机构的支持,这些法庭逐渐失去效力。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纳粹战犯的审判过程中,国际刑事法庭的概念逐渐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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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人权保障的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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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学体系
国际刑法学
绪论
国际犯罪论
国际犯罪刑事责任论
国际刑事责任本体论
国际犯罪刑事责任
绪论
国际刑法学概论
国际刑法本体论
国际刑法演进论
国际刑法价值论
国际犯罪论 国际犯罪本体论 国际犯罪形态论 国际犯罪类型论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以实施国际犯罪的主体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由国家或国家集团实施的犯罪、由国际 组织实施的犯罪、跨越国境的个人犯罪 和国际逃犯所实施的犯罪
返回
以规定国际犯罪的规范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战争法中的犯罪、国际人权法中的犯罪、 海洋法中的犯罪、航空法中的犯罪、国 际环境法中的犯罪、国际反恐怖法中的 犯罪、危害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和国际 经济法中的犯罪 返回
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对确认和制裁国际犯罪具有普遍指导意 义,国际刑法所独有或对国际刑法具有 特别意义,体现国际刑法的基本性质和 精神的准则。 返回
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对确认和制裁国际犯罪具有普遍指导意 义。 • 国际刑法所独有或对国际刑法具有特别 意义。 • 体现国际刑法的基本性质和精神。 返回
合法原则
确定国际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均 需以国际刑法规范为依据,无罪不罚, 有罪当罚,罪责相当。
合法原则的要求
• 遵循合法原则,首先要求罪责法定,禁 止溯及既往。 • 遵循合法原则,其次要求有罪当罚,不 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 • 遵循合法性原则,还要求罪责相当,罚 当其罪。 返回
合作原则
各国在确认和适用国际刑法时,应 依据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联合行动,通 力合作,以及时、有效地打击和防范国 际犯罪。
人权的国际刑法纬度的思考
• 谁之人权? • 何种权利? • 国际刑法人权保障的适用标准 返回
谁之人权?
从直观而具体的角度而言,通常会 涉及三种人:被害人,被告人(犯罪嫌 疑人),被判刑人(犯罪人、罪犯)。
返回
何种权利?
在国际刑法人权保障中,也包括实 体性人权与程序性人权。其中,实体性 人权是附随于具体的国际犯罪,由规定 具体国际犯罪的国际公约来涵盖的;国 际刑法中的程序性人权,是通过各国刑 事诉讼制度分别体现的。 返回
• • • • • • • 国际犯罪的现状 国际犯罪的概念 国际犯罪的分类 国际犯罪的构成要件 国际犯罪的管辖 国际犯罪的刑事责任 返回
国际犯罪的现状
• • • • • 犯罪地的扩张 犯罪通道增加 犯罪类型增多和犯罪领域扩展 犯罪手段的增加和反侦查能力的增强 社会危害性的加剧 返回
国际犯罪的概念
返回
我国国际刑法学的地位
• 国际刑法学是国际法学和刑法学的交叉 学科 • 国际刑法学虽然在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 展,但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 国际刑法学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返回
国际刑法学研究的基点
• 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应该为惩治和防范国 际犯罪服务 • 两重性是国际刑法学研究的主线 • 人权理念应该贯穿于整个国际刑法学的 研究
以国际犯罪的行为特征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 战争犯罪 • 恐怖主义犯罪 • 其他犯罪 返回
以国际犯罪的性质及共同客体的 相似性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 涉外犯罪:国内刑法所确认的具有涉外 因素的犯罪 • 国际法上的犯罪:违反国际法的犯罪和 违反各国公共利益的犯罪 • 国家的国际犯罪 :因国家违反国际义务 而构成的犯罪。 返回
以国际犯罪侵害的法益为标准进 行的分类
返 回
方国 以 面际 国 为保 际 根护 犯 据利 罪 的益 侵 分的 害 类主 的 要受
•
域以 为国 基际 础犯 的罪 分发 类生 的 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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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 为侵 基害 础法 的益 分的 类严 重 程
•
础以 的国 分际 类保 护 利 益 为 基
•
以国际保护利益为基础的分类
合作原则的要求
在国际刑法中坚持合作原则,特别 要求各缔约国遵行普遍管辖的要求,对 侵犯重大国际利益者,承担“或起诉或 引渡”的义务。 返回
或起诉或引渡
他要求缔约国对于国际公约所确定的可引 渡的犯罪在接到另一缔约国提出的有关引渡请 求的时候必须作出这样的抉择:或者对被请求 引渡人进行引渡,或者将其交给本国的司法机 关进行审判。 返回
人权原则
在国际刑法的确认和适用时,要承认、 尊重并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
人权与主权
• 一般而言,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并不矛盾,二者互相 依赖,互相促进。 • 然而,尊重国家主权与保护人权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 在国际刑法适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引渡及其他国际刑 事司法协助等涉及多国、多方利益时,更是如此。 • 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均是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尊 重国家主权居于首要地位,其次才是保护人权。 返回
人权与国际刑法
• 主权论与人权论之争 • 人权的基本认识 • 人权的国际刑法纬度的思考 返回
主权论与人权论之争
立足于国际刑法的视角思考人权,国际刑法与人权呈 现出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一方面,国际刑法在包括捍 卫人权在内的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目标推动下迅速发 展和完善;另一方面,人权借助国际刑法得到更深入、 更全面、更实际的保护。从实体方面来讲,国际刑法 将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如种族隔离、种族灭绝、酷 刑等行为规定为国际犯罪;另一方面,国际刑法还以 其程序方面的规定提供了实现人权保护的途径。 返回
返回
两重性
• • • • • • 组成结构的两重性 体现意志的两重性 法律内容的两重性 表现形式的两重性 执行模式的两重性 返回
国际刑法学
• • • •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国际刑法概说 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讲 国际刑法概说
• • • • • 国际刑法概念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 人权与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学体系 返回
保护和平方面的国际犯罪;在武装冲突和非武 装冲突中保护人权方面的国际犯罪;保护基本 人权方面的国际犯罪;在反恐怖主义暴力中保 护人权方面的国际犯罪;保护社会利益方面的 国际犯罪;保护文化利益方面的国际犯罪;保 护环境方面的国际犯罪;保护通讯工具方面的 国际犯罪;保护经济利益方面的国际犯罪。 返回
以侵害法益的严重程度为基础的 分类
国际犯罪一般构成要件的理解
我们认为:与其说犯罪客体是为犯 罪行为所侵犯的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不如更进一步说它是一种法益,而这种 法益的受侵犯性恰恰体现了危害行为本 身的社会危害性。 返回
国际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
• 首先需要有符合国际刑法规范所规定的实施危害国际 社会的行为并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人”采 取的是广义理解,包括自然人、组织或机构、国际组 织和国家。 • 国际犯罪主观要件以故意为主,过失成立国际犯罪的 可能性很小,但并不能就此否认过失国际犯罪的存在。 • 国际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国际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国 际公共秩序和利益的行为、危害国际社会公共秩序和 利益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返回
以国际犯罪发生的领域为基础的 分类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武装冲突 和战争犯罪;侵犯基本人权的犯罪;恐 怖主义暴力罪;侵犯社会利益的犯罪
返回
以国际犯罪侵害的受国际保护利 益的主要方面为根据的分类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的犯罪;侵犯基本 人权的犯罪;破坏国际公共秩序的犯罪; 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危害国际利益的 犯罪 返回
国际犯罪的构成要件
• • • • 国外学者关于国际犯罪一般构成的理解 国内学者关于国际犯罪一般构成的理解 关于国际犯罪一般构成要件的理解 国际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 返回
国外学者关于国际犯罪一般构成 的理解
巴西奥尼教授在其拟定的《国际刑法典草案》总则部分第6条中提 出,构成国际犯罪一般应包括四个要件: 实质要件:亦称行为要件,是指构成国际犯罪的任何自愿的作为 或不作为 。 心理要件: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明知 和未适当注意 。 因果要件:当某一行为构成某一结果的前提,并且没有这一前提 该结果就不会出现,或者该结果是这一行为可预见的后果时,该 行为即成为该结果的原因 。 危害:按照有关犯罪的定义确定。如果犯罪定义中没有必须有物 质性危害后果的要求时,危害也就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了。 返回
人权的基本认识
• • • • 人权的含义 人权的属性 人权的主体 人权的内容 返回
人权的含义
人权是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的统一,是 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的统一。国际刑法 中的人权,首先是一种应然权利,即人 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其次,国际刑 法中的人权又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权利, 或者说是一种转化为法定权利的应然权 利。 返回
• 第一,严重地危害国际社会根本利益的犯罪,包括侵略罪、战争 罪、非法使用禁用武器罪、灭绝种族罪、反人道罪、种族隔离罪 等危害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即人类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的犯罪; • 第二,较为广泛危害国际社会根本利益的犯罪,又可分为关于破 坏国际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犯罪、关于侵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 康罪、关于破坏公有、专用罪和危害高新科技设备罪等三个档次; • 第三,危害国际社会局部利益的犯罪,包括国内刑法与国内刑法 之间规定相冲突的犯罪和国际刑法与国内刑法之间规定相冲突的 犯罪,这个档块内的犯罪主要危害国际社会局部利益或地区部分 国家双边或多边利益。 返回
国际刑法
李綦通 吉林大国国际刑法学的地位 • 三、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基点
问题的启示
意大利警方在米兰捕获了三名持日本护照的贩 卖人口的犯罪嫌疑人,被拐卖的对象是一个12 岁的中国女孩。 1、意大利,还是日本或者是中国对三名罪犯 享有审判权? 2、如果是我国享有审判权,又怎样实现对这 三名罪犯的审判? 3、审判以后应该在哪儿执行判决?
国内学者关于国际犯罪一般构成 的理解
• 二要件说:此种学说认为国际犯罪的构成仅由 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要件组成,既不包含犯罪客 体,也不包含犯罪主体 。 • 三要件说:该说主张国际犯罪的构成包括客观 要件、主体和主观要件,犯罪客体不是国际犯 罪构成的要件。 • 四要件说:这种学说借用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犯 罪构成的四要件说的传统观点,主张国际犯罪 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国际犯罪的客体、客观方 面、主体、主观方面等四个要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