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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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一、授权领域名称、代码及授权时间授权领域名称:地质工程代码:085217 授权时间:2003。

二、领域简介地质工程学科属于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合肥工业大学地质工程学科历史悠久,是在原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4年即开始正式招收本科生,2000年获地质工程硕士授权点,2003年获得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授权点,在本学科领域和本地区中享有较高声誉。

经过长期建设,本学科已形成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工程地质与资源勘查。

工程地质研究领域拥有一支由教授、副教授为骨干的学术队伍,教学、科研力量雄厚。

地质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配备有教学、科研人员2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7人,讲师4人。

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8人;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黄山学者”2人。

师资职称结构合理,学源与年龄结构良好,中青年教师已成为本学科的中坚力量。

本学科科研实力雄厚,研究涉及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能源、材料、环境等领域中的主要地质工程问题,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与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等研究项目。

近年来的科研经费总额近4000万元。

本学科强调地质、力学及工程三者结合,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产学研结合、与土木工程密切结合的办学特色。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本学科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才。

由于基础理论坚实、专业知识全面、工程概念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大多成为岩土工程与资源勘查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主要技术骨干,深得社会好评。

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研究生更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三、培养目标(以下内容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的要求修改、完善)(1)掌握地质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技术发展趋势;(2)掌握扎实的地质工程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的知识;(3)具有从事地质工程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先进的地质工程测试技术;(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沟通能力。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根据我校《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合肥工业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办法》等有关各类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将不同类别学位的基本要求公开如下:一、博士学位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未受到党、政、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2、在学期间,取得以下学术成果(涉密学位论文者另行规定);(1)理、工类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A、发表JCR二区及以上(在学期间的数据库均有效)论文≧1篇。

B、发表SCI收录的期刊论文、E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或校定核心期刊论文(2010版)≧2篇。

C、获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1项,或以前3位参加制订并获颁布国家标准(或排序前5位的国际标准)1项;且发表SCI收录的期刊论文、E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或校定核心期刊论文(2010版)≧1篇。

D、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科技成果一等奖(前4位)或省部科技成果二等奖(前2位)≧1项。

(2)人文社科类(含哲学、法学、文学、经济、管理、艺术)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A、发表SCI、SSCI或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

B、发表E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或校定核心期刊论文(2010版)≧2篇。

C、获授权国家(国际)发明专利1项,且发表E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或校定核心期刊论文(2010版)≧1篇。

D、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科技成果(含社科类)一等奖(前5位)或省部科技成果二等奖(前3位)≧1项。

3、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综合考试和中期考核通过;5、未超出学习年限;6、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和论文作假行为;7、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二、硕士学位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未受到党、政、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2、修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3、学位课成绩全部合格;4、所学课程考试没有舞弊行为;5、没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6、论文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7、未超出学习年限;8、毕业前或毕业后1年内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下列要求之一:(1)、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2)、被全国或国际性行业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集须公开出版发行)。

HF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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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师资队伍博士化与硕士化工程实施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的学历与学位培养工作,提升师资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和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1、到2006年初,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达到60%以上;到2010年,届时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10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力争达到40%-50%。

2、各学院(部)要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师学位培养计划,要求并落实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尤其对只具有硕士以下学位的教师,单位在安排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要确定其学位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人事处等部门协助分解落实。

二、在职学位培养形式1、校内外统招的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2、高等学校教师在职(委托培养)攻读硕士学位。

3、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出境)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4、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

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攻读学位的形式。

三、在职攻读报考条件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来校工作满一年,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每个年度考核合格。

3、纳入学院(部)的培养计划,服从统筹安排。

四、审批程序1、各院(部)应根据教职工申请进修学习的总体情况,每年制定培养计划,统筹安排,《院(部)教职工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计划汇总表》于每学期期末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攻读在职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申请表》,经所在院(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室设置与职责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室设置与职责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室设置与职责根据学校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设置方案,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设立综合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培养工作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五个科室。

各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生学院职责范围研究生学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的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教学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与过程质量监控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

(2)制订并组织落实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

(3)组织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研究生招考与录取工作。

(4)组织、协调和管理学校研究生培养日常工作,服务、指导二级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指导教学院审查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负责毕业证学位证管理。

(6)组织开展学校学位点建设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组织研究生培养过程评估与学位点评估工作。

(7)组织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及研究生教学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组织开展与培养基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合作。

(8)组织学校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9)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并进行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生工作部职责范围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在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和研究生文体活动。

(4)组织开展研究生学风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奖惩工作。

(5)组织开展学校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毕业生情况调查。

(6)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学金、困难补助以及“三助”管理。

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和制度支撑。

一、培养目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计划、招生领域及招生学院
2018年我校拟在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计划招收15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招生导师
1、作为主要负责人正在承担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企业委托重大项目的博士生导师。

2、工程博士必须依托科技重大项目进行培养,导师必须通过依托项目提供培养经费。

四、报考条件报考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本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属于的学科门类授予。

学士学位第三条学术水平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第四条学位申请本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系)负责办理。

第五条学位课程考试本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根据学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结合教学计划安排进行,一般不另举行考试。

第六条资格审查对本校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系)组织专人逐个审查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根据本细则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就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名单,经学院(系)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学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较差,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 经教育仍坚持不改;或受到学校党、政、团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2、课程学习或毕业实践环节未修满规定学分,不能在修业期满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3、在毕业前,未通过国家大学四级英语标准化考试者;4、必修课和限选课累计有18学分以上(含18学分,建筑学专业为23学分)是经过重修而取得学分者;英语重修学分计算作如下规定:凡在二年级下学期或提前通过英语四级标准化考试者,其学习期间的英语重修学分不统计在内,在二年级下学期以后的时间通过英语四级标准化考试者,英语重修学分应统计在累计学分内;5、曾因学习成绩不合格,经批准试读后恢复学籍者;6、考试作弊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者。

第七条各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获得者建议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赫赫有名的高等学府,拥有一批优秀的师生和齐全的教学设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博士课程,旨在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具有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人才。

为此,合肥工业大学以严格的毕业要求进行学士、硕士和博士的课程考试。

其中,博士的毕业要求是最严格的。

首先,在学术水平方面,合肥工业大学的博士毕业生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课程和考试,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学科核心课程、研究方法课程、研究报告和毕业论文等,才能满足毕业要求。

其次,在专业水平方面,合肥工业大学的博士毕业要求是必须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使其能够在学术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最终获得毕业证书。

最后,在研究领域方面,合肥工业大学的博士毕业要求是必须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构架,能够结合学科知识,运用专业技术实现有效的研究,并能熟练地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实验分析,最终获得毕业学位。

综上所述,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学生们应该充分把握学习机会,从而达到博士毕业的要求。

从而在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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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学位管理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学位管理办公室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理论学习和科研实践的全面总结,是研究生获得新见解、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集中表现,是其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高质量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

为规范与统一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1学位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1.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标GB/T 7713.1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等相关规定;无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1.2文字规范,概念清晰,文理通顺,结构系统、完整,层次分明。

1.3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2学位论文的组成及编排顺序学位论文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依次为:2.1封面2.2题名页2.3中文内封2.4英文内封2.5答辩委员签名页2.6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2.7致谢2.8中文摘要与关键词2.9英文摘要与关键词2.10目录2.11插图清单、表格清单及主要符号注释表(必要时)2.12正文2.13参考文献2.14附录(必要时)2.15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清单2.16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必要时)3学位论文的书写规范要求3.1 一般要求3.1.1书写文字学位论文除艺术学等特许专业以及外语文字、数字、符号、页码外,均须采用汉语简化文字撰写(可附相应英文副本),也不得使用彩色文字;外国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封面、题名页、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须用汉语简化文字撰写,摘要应有中英文对照,其余部分可用英文撰写。

3.1.2字体和字号一级(章)标题:黑体,三号,加黑,居中二级(节)标题:黑体,小四号,左对齐三级(节)标题:宋体,加黑,小四号,左对齐条、款、项标题:宋体,小四号,左对齐正文:宋体,小四号,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页眉与页脚(页码):宋体,五号,居中数字和字母:Times New Roman 体前置部分页码:罗马数字,五号,居中除动植物名称、微生物名称、数学符号、物理量符号、变量符号等需要使用斜体文字外,全文均使用正体文字。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专业基本情况所属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科、专业代码:工程力学、080104获得时间:2000年2、学科、专业简介本学科点研究工程中所提出的力学问题,建立工程结构分析的力学模型以及工程科学中的数值分析方法,将力学与工程结合起来,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工程力学专业主要以土木工程为背景,从中提炼并解决工程力学问题,服务于土木工程教学与科研,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力学人才。

本专业主要以工程结构稳定与振动、智能结构计算理论与方法、工程结构振动控制、工程结构非线性静动力分析与工程结构抗震研究为特色,已经具备了一支高素质、高学术水平、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拥有国内一流试验设备的工程结构中心实验室。

本学科点曾完成和正在进行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基金课题的研究,多次获省部级奖,一些科研成果被SCI和EI收录,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

3、培养目标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工程力学学科领域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方法;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所研究方向的最新进展有全面透彻的了解了,具有独立、创造性地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和有效解决复杂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卓越的继续学习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国际视野与学术交流能力。

4、主要研究方向(1)智能材料结构计算理论和方法(2)工程结构数值分析方法(3)河流动力学(4)环境流体力学(5)结构疲劳断裂与损伤研究5、基本能力和素质要求本学位点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复合型力学专业人才,要求具有以下能力和素质:1)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

掌握自然辩证法、科学伦理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史,培养博士生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认识世界。

2)具备学术潜力,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和力学等理工科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力学以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前沿动态。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
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大部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院、机关及部分直附属单位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进行相应调整。

决定:成立人事部,并调整部分大部(院)的办公室(中心)设置;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科研院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撤销中共合肥工业大学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直属支部委员会,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党组织关系归属校直机关党委;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翡翠湖校区管委会,成立中共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总支部委员会,撤销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成立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撤销中共共达职业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

宣城校区中层机构及中层干部岗位职数不作调整,各专职研究院(所)暂不作调整。

学校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具体如下:
一、办学实体:
二、党群部门:
三、行政部门:
四、直属单位:
五、附属机构:。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学院提供多个学科方向,每个学科方向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学习要求。

本文就工程学院的博士毕业要求进行介绍。

第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通往博士学位的必经之路,历时一至三个月,其中的论文和论文答辩都必须在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学院进行。

具体要求包括:完成论文写作,形成论文结构,安排评议会,准备论文答辩,答辩后答复问题,最终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第二,教学质量管理。

博士学位拥有者要求,必须能够在不断变化的教学环境中,根据课程要求,并充分发挥师生互动的作用,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此外,学术科研还需要研究生能够在研究领域的信息素养和实践能力上有所提高。

第三,实习考核。

实习考核是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博士学位拥有者要求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实习考核,并根据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第四,研究生院认证考试。

合肥工业大学毕业生需要参加研究生院认证考试,通过考试获得认证书,才能够正式获得博士学位。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学院的博士毕业要求,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要求博士生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课程规定,参加毕业考核,参加研究生院认证考试,实习考核,科研活动,综合考核及其他校外考核,获得博士学位。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学院对博士学位拥有者的要求比硕士学位拥有者要求严格得多,其实不仅是要求博士生在学术研究方面有所突破,还有要求在实践能力和素养方面做到更加出色,以达到真正掌握工程知识,完成博士学位拥有者要求的标准。

只有坚持不懈,克服困难,能够按照合格的要求完成博士学位答辩,才能够顺利获得博士学位,成为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学院的优秀的人才。

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模块数据流程和功能要求

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考核模块数据流程和功能要求

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中期考核模块数据流程和功能要求一、数据流程:1、首先系统生成《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见附表一,在此考核表中从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中提取出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已修课程和未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学分”、“成绩”等信息;2、由学生本人录入个人小结(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开题情况、课题进展情况等);3、指导教师(和系统对应)录入导师意见(含对科研能力的考核);4、学院意见由分管院长填写并签字盖章,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5、学院系所意见由院系所填写并签字盖章,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6、在填写中期综合考核表的同时,学院还需要对学生组织专业综合考试,填写《博士、硕博研究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见附表二,书面填写完成后,系统录入权限开放给研究生教务员组。

7、硕博生还需填写《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学生本人不需要录入协议内容,只要阅读浏览确认打印签字后送交学院。

8、培养处浏览审核以上各环节信息后,提交审核意见,录入权限开放给系统培养管理组和管理员组;二、功能要求:1、在每一个数据流程环节中,相应权限的用户都可以浏览、查询、打印和导出(Word文件)《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和《博士、硕博研究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2、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功能,界面类似培养计划查询模块即可。

3、中期考核统计功能,分类别、年级、学院、专业、考核进行到的环节,统计中期考核各环节(个人小结、签订协议书、导师意见、学院意见、系所意见、考核成绩)的进行情况。

4、中期综合考试结果(成绩)录入后,需要象其它课程一样,能够查询和统计结果(成绩)。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研究生姓名:学科专业:研究生类别:□博士生□硕博生入学时间:培养年限:指导教师:填表时间:年月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制说明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200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9年被列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500余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4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通过在校学习与科研,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合计430余人,最终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实际下达数执行。

三、招生方式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

招生分批次进行,如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批次已完成,将不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

四、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3.本科毕业,自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时间截止为2023年9月1日),且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取得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高水平论文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2023年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普通计划只招收全脱产学习(非定向),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合肥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合肥工大”)是中国政府认定的综合性大学,也是世界十大“最高学位授予全球大学”之一,拥有众多优秀的工程师、科学家和研究人员,继承并发展着中国传统工程学科技术。

近年来,合肥工大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博士毕业要求,以适应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领域的需求,更好地服务教育和科技发展事业。

一、学术要求1.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完成学科基础理论教育课程、学科专业方向课程和研究生本科指导教学,修完所学专业的必修课程达到30学分,其中不含体育和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

2.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并提交论文审查,论文以英文撰写,必须达到论文审查标准,并由答辩委员会报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颁发博士学位。

3.学术研究能力考核:通过学院报学校审批的学术交流、发表及荣誉称号等考核,有序提高学术研究能力;4.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经答辩委员会专家审查认可后,方可取得博士学位;5.及时完成研究报告及论文报告,取得至少一篇国内核心刊物及英文学术期刊收录发表论文;6.参加学术会议,申报学术论文,编写学术文章等。

二、科学研究能力考核1.掌握研究的学术理论和实践技能,取得有较高贡献的科学研究成果,并取得国内外核心刊物收录或SCI收录发表论文;2.自主研究能力:能够自主开展研究领域的有效研究,构建合理的研究项目,通过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及服务;3.参与国际学术会议,申办年度学术课程奖学金;4.参与国际性重大课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主持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高水平科研项目;6.正确处理好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和管理形势,推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生根发芽。

以上是合肥工业大学工程博士毕业要求,通过高标准的学术和科研能力的考核,博士生得以获得学位,有利于建设有素质的高等人才队伍,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服务于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合肥工业大学致力于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数十年来,毕业生遍布各行各业,各文理科科学技术方面,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2013年11月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发展需要,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申请我校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按照我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非学位课不低于60分。

第四条学位论文要求一、博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撰写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规范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另行规定);正文一般不应少于5万字。

三、学位论文应能表明学位申请者确已掌握了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及内容可形成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并能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涉密学位论文除外)。

五、论文作者对本人学位论文的文责负责;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表述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有无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第五条学位论文评议与评审一、学位申请者应在达到课程学习要求和学位论文要求后,于答辩前3个月将完稿的学位论文印送有关单位,用于同行评议和评审。

二、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应聘请5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

评议人员(博士生导师应占2/3以上)名单由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拟定,报学位办批准。

评议意见中须有2/3以上为肯定意见时,方可组织论文评审。

三、学位论文评审采用双盲方式进行。

学位办聘请3位(至少有2位博士生导师)与论文有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审论文,至少有2位外单位专家。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合肥工业大学作为一所具有光荣历史的高等研究型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十分严格。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以期让毕业生更好地准备毕业考试。

首先,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在学习成绩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

学生应该在规定学制内获得必要的学分,即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合格成绩的学分不低于博士学位要求的学分准则。

如果学生在校期间没能达到规定的学习成绩,即使完成了博士论文,仍然无法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其次,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的学术表现与研究能力。

毕业学生应具备研究问题的深刻理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以及熟练的学术写作技能。

他们应该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撰写科学论文,深入探索科学研究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并能和他人就学术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

此外,学生也应有较强的学术判断力和学术影响力,在学术界和实践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此外,合肥工业大学还要求博士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相关技术开展实验,结合新兴理论研究新领域,发现新科学现象或新技术。

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学生也要构建新的模型,提出新的观点,提出富有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最后,应该提到的是博士毕业论文。

合肥工业大学要求博士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

有关的要求包括:论文的题目必须与修读的专业相关,字数至少3000字以上,主体部分必须完整,叙述要清楚,观点要明确,支持要有力,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总而言之,申请获得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的要求非常严格,主要体现在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毕业论文的写作等方面。

学生应该严格遵循学校的规定,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这样才能达到成为合肥工业大学博士毕业生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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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一级学科:
所属学院:
姓名:
填表日期: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制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填表说明
1、本表只需填写符合硕导遴选条件的相关内容,请申请者认真、如实填写。

2、封面上的“一级学科”,请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名称填写;“所属学院”为一级学科所在学院。

3、“项目名称及编号”中的编号:属国家有关部委、省、直辖市或地市(局)批准立项的项目,编号填写批准部门的项目编号,其他项目,请填校内编号。

“起讫时间”以任务书(合同书)为准。

4、表中“是否核心刊物”,指的是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研制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列出的期刊(简称“中文核心期刊”)。

5、论文收录情况主要填写SCI,SSCI,EI,A&HCI,ISTP和CSSCI。

(1)SCI,SSCI,EI,A&HCI,ISTP分别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工程索引数据库、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及科技会议录索引数据库。

(2)CSSCI指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近三年的数据库均有效)。

6、人文社科类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建筑学;基础学科包括:数学和物理学。

7、近三年指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8、本表原则上不加页,但可依据本人业绩情况对第一~四栏作微调;请用A4幅面,双面打印。

附:合肥工业大学硕导选聘条件
(摘自《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51号)第五条硕导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增硕导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高级职称者;或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承担重要科研课题的讲师。

3、研究方向较明确,近三年,主持省部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的教研、纵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研究经费≧6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和基础学科≧2万元);或作为骨干成员,承担的教研、纵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研究经费≧9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和基础学科≧3万元)。

4、近三年,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如下基本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校定核心期刊(2010版)或SCI、EI、SSCI、A&HCI、CSSCI 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外期刊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ISTP、SCI、EI、SSCI检索(以下简称“四大检索”)学术会议论文≧2篇。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新编教材、译著1部(署名为前2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外期刊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四大检索”学术会议论文≧1篇。

(3)获得厅局级一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授权发明专利(前2位)、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软件著作权(排名第1)、设计奖(拥有个人证书)、地方标准(前2位)、国家标准(前3位)≧1项;并发表国外期刊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四大检索”学术会议论文≧1篇。

(4)以工程或设计为主的单位,获得2项以上国家或省部主管部门组织的设计比赛奖励(拥有个人证书),或承担过2项以上较大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负责,并发表国外期刊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四大检索”学术会议论文≧1篇。

第六条申请者近三年取得的学术成果,若超过基本条件的50%,其项目经费条件要求可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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