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还征收
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制度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是中国的一项法规,用于规范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和管理。
该办法规定了以下内容:
1.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对象:未成年子女、老年人、残疾人、独生子女的父母等需要社会抚养的人群。
2.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根据被抚养人的生活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3.社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由支付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并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4.社会抚养费的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社会福利部门负责社会抚养费的收取、管理和监督。
5.社会抚养费的监督和追索:被抚养人有权要求支付人按时支付社会抚养费,同时可以向社会福利部门举报不支付社会抚养费的行为。
6.社会抚养费的减免和调整:支付人因承担其他生活费用或发生变化,可以向社会福利部门提出减免或调整社会抚养费的申请。
7.社会抚养费的纳入政府预算:社会抚养费的收入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用于保障被抚养人的生活需求。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外,不同地区还可能制定适用于当地的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和规定。
这些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平衡支付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
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社会抚养费退出历史,以及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对应的学问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盼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学问,最重要的是盼望对各位有所关心,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保藏本站喔。
本文名目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取消了哪些地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啥时候退款什么叫取消社会抚养费2023年取消社会抚养费说的是全中国吗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一、社会抚养费是不是取消了目前仍不相宜取消社会抚养费,“方案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照旧受到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需有强制性惩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厉性”。
社会抚养费是没有取消的哦二、哪些地方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现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取消了,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进展的打算》,7月20日,实施一对夫妻哺育三个小孩的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的措施。
以前因违反政策生育的小孩,没有缴纳的抚养费的家庭来说,现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三、以前交的社会抚养费啥时候退款以前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不会退款的,由于当时收取这个社会抚养费是符合方案生育政策的,随着后续二胎政策乃至三胎政策的这种开放,目前有取消这个方案生育政策的这种可能,而你缴纳社会抚养复位,是符合当时的这个方案生育政策的,这种款项是不予退回的四、什么叫取消社会抚养费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是指生三孩不会再罚款了五、2023年取消社会抚养费说的是全中国吗对,说的就是全中国,适用于全国人民。
六、取消社会抚养费是谁宣布的取消社会抚养费是由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社会抚养费的通知》宣布的。
该通知于2023年4月1日正式生效,取消了全部的社会抚养费。
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家庭稳定和经济进展。
该政策的实施对于广阔家庭来说是一项好消息,但也需要政府在财政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支持。
湖南超生婴儿上户口不再社会抚养费挂钩.doc
2018年湖南超生婴儿上户口不再社会抚养费挂钩2018年湖南超生婴儿上户口不再社会抚养费挂钩日前,湖南省政府召集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5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抚养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省公安厅、省高院分别向本系统行文,使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不再挂钩,停止收取“把关费”、“手续费”。
这意味着,超生的婴儿上户口,将不再要求和社会抚养费挂钩了。
10月9日,株洲市卫计委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可能是针对湖南省个别地区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与婴儿上户挂钩情况。
而在我市,近十年来,社会抚养费征收都未与婴儿上户挂钩。
而对于“把关费”、“手续费”,上述负责人也表示,从未听说过。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株洲市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
每个月,公安部门会提供一份详细的婴儿上户名单给人口计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名单,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是否为违法生育。
确认为违法生育后,人口计生部门再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或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强制执行。
目前,湖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湘人口发〔2008〕8号文件的规定。
违法多生育一个,按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
那么株洲市的新生儿如何上户?公安部门介绍,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婴儿父母一方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学生的,由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出国(境)人员、军人、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由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户口。
父母应携带宝宝的出生证、户口本等证件前往辖区派出所为宝宝上户。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我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导,旨在确保社会抚养费的公平、合理和高效征收。
本文将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社会抚养费是指社会上有一定经济收入的个人,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的用于支持社会弱势群体的费用。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据是个人的经济收入情况。
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收入,并按比例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涵盖了有经济收入的个人。
无论是从事企业经营、个体劳动、自由职业还是其他收入来源,只要个人有经济收入,就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比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比例应当根据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来确定,并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进行调整。
一般来讲,个人收入越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比例也越高。
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机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实施。
税务机关将根据征收范围确定个人的收入情况,并依法对其进行核实和计算,最终确定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金额。
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个人应当主动去税务机关申报个人的收入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将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和审查,并确定个人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个人按照征收通知书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凭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凭证是征收通知书。
税务机关在核实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后,会向个人发放征收通知书,并要求个人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八、社会抚养费的用途社会抚养费的用途主要是用于支持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以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发展。
具体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贫困人口的救助、残疾人士的康复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等。
九、社会抚养费的监督和管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社会抚养费
10/7/2018
何为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 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 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原名“计划外生育费”
注: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 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 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10/7/2018
巨额社会抚养费
• 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 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 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 从浙江省行政事业收费统计分析报告中发现,2009年浙江收取社会抚 养费8.94亿元,增幅约13%,收费规模首次超过工商。而在安徽省 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的报告中,社会抚养费收入为8.45 亿元,增幅达61%。
10/7/2018
实际去向
• 据了解,《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就 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省、 市地、县(市、区)三级计划生育部门按5:10:85的比例分配 使用。也就是说社会抚养费85%的使用权归县级计生委, 只要求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具体怎么花谁也不清楚。
10/7/201重视,但程度仍不够。
• 应当说,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失独家庭的保障越来越重视。 就在今年初,卫计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 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扶助金从每人每 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提高到城镇每人 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这些举 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失独家庭生活水平。 • 但也要看到,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农村一月一百多元, 城镇一月两三百元的扶助金,对于失独家庭而言,仍然标 准偏低。失独家庭为计划生育作出巨大牺牲,国家有责任 给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接济。实际上,2012年这些失独父母 与相关部门座谈后,就得到过承诺,三四个月内研究出一 个“制度框架”,可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制度框架” 仍只停留在扶助金的有限调整上
国家规定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国家规定山东2019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社会抚养费是什么呢?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又是什么呢?我们国家的很多公民都对此存有疑问。
随着时间的飞逝,与社会抚养费有关的问题相继出现。
社会抚养费的变化趋势也是捉摸不定,一年一个变化。
下面,小编就来谈谈有关于山东2018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的相关问题。
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国家规定山东2018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三、社会抚养费具有强制性吗?应当明确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一些干部、群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明确,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对待超生者采取经济制裁上有一个变化过程。
可以说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初,各地对超计划生育的人多是给予罚款处罚,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最新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If one day I have money or I am completely out of money, I will start wanderi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年是多少江西省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生育第一胎的,按照计证标准的50%征收,重婚,有配偶但是还和他人育有孩子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七倍征收。
所以,不同的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不一样。
一、江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8年是多少?《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构是哪里?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哪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减免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最新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Emotional investment is the investment with the least cost and the highest rate of return among all investment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当地的社会抚养费其实最准确的征收标准应该是在计生机构都有规定的,并且像是计生机构这种行政单位在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上从不会存在乱收,多要这种事情。
可能平时忙于工作没有时间亲自到当地的计生机构自己问询,所以最近江门新会区的部分市民们关心的问题是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一、新会2018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019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
2019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2018年没有规定社会抚养费需要缴纳多少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018年规定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年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哪些人需要缴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的生育行为。
202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202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2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婚姻家庭法律2018-04-1709:17:12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就是指有中国政府发布的超生所要缴纳的费用标准。
那么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为你答疑解惑。
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新计划生育法生效后社会抚养费还要征收吗
新计划⽣育法⽣效后社会抚养费还要征收吗我国法律规定不符合计划⽣育的⼈需要缴纳⼀次社会抚养费,那现在有了新的计划⽣育法还需要缴纳抚养费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委⾥的分管领导这两天会对‘全⾯两孩’政策进⾏详细的解读。
”10⽉29⽇晚8时多,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群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是表⽰。
此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上的国家卫计委3号办公楼(原国家计⽣委)正灯⽕通明。
⼏乎在同时,微信群、朋友圈被“全⾯两孩”刷屏。
记者所在的⼀个“⼈⼝与未来”的微信群中,群友⽤发红包的⽅式表达对两孩政策进⼀步放开的认可。
10⽉29⽇,为期四天的⼗⼋届五中全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促进⼈⼝均衡发展,坚持计划⽣育的基本国策,完善⼈⼝发展战略,全⾯实施⼀对夫妇可⽣育两个孩⼦政策,积极开展应对⼈⼝⽼龄化⾏动。
2013年11⽉,⼗⼋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
多项法规涉及衔接问题在不少专家看来,此次⼈⼝计⽣政策的调整并不突然。
2013年11⽉,⼗⼋届三中全会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但“逐步调整完善⽣育政策”的⽬标实为两孩政策的进⼀步放开埋下了“伏笔”。
专家认为,“全⾯两孩”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育率,进⽽为我国产⽣新的⼈⼝红利,拉动经济增长。
但其对⽣育率提⾼、缓解⽼龄化问题的作⽤有限。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修改完善与⼈⼝计⽣政策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政策的衔接。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10⽉30⽇表⽰,根据党的⼗⼋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与计划⽣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前我国现⾏的⼈⼝计⽣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是《⼈⼝与计划⽣育法》,其第⼗⼋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育政策,⿎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对夫妻⽣育⼀个⼦⼥;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育第⼆个⼦⼥。
这⼀规定也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依据。
《⼈⼝与计划⽣育法》第四⼗⼀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条规定⽣育⼦⼥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8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屯府办函〔2018〕262号
26963×2×5%=2696.3
违法
抚养
他人
子女
视为超生子女、按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说
明
一、我县2017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79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63元。
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工作人员违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予以辞退。
超生两个子女以上
每个子女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26963×2×5倍=269630
婚外生育子女的
每个子女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26963×2×5倍=269630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
按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征收26963×2×10%=5392.6
符合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子女的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可根据生育对象夫妻双方各人所属的类别、性质、生育行为,分别按夫妻双方个人所属的标准征收。超生子女、婚外生育子女的,其个人实际年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除按照规定征收外,还应当按其超出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结束——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
县2018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屯府办函〔2018〕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经十五届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屯昌县2018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2018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辽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2018年内修订.doc
辽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2018年内修订辽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2018年内修订辽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内修订或免交1.4万元罚款超生罚款是不得已的手段,走向极端就是异化,毕竟生育是公民基本权利。
辽宁省或将在年内完成《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
详情请见下文。
超生二胎罚款不高于户籍地3倍人均收入的国务院新规,是一个慢节奏的政策调整,符合人性化要求和社会发展方向。
不踩急刹车,不在两个极端来回晃,对政府和民众都是福音。
符合条件但未办准生手续或将免交1.4万元罚款近日,卫计委起草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
依照该条例,沈阳符合条件但未办理准生手续的夫妻或将免交1.4万元罚款。
同时,辽宁省或将在年内完成《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
按照现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以户籍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0.5倍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
而送审稿规定,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按照沈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40元为基数计算,新标准下,超生一个孩子,沈阳夫妻可能少交117360元的罚款而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夫妻,可能免交14670元。
辽宁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曾透露,年内将完成《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同时,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督查。
社会抚养费去了哪里按照《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以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县级财政,负责收取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或者代收代缴单位应将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在3日内上缴县级国库。
为了落实收支两条线,送审稿进一步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要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征收机关。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与《社会抚养费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照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育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8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社会抚养费减免政策2018取消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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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管理条例规定第一条为了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发布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本市财政、物价、卫生、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监管工作。
第三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五条生育第一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doc
2018年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2018年最新社会抚养费新政策1月11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引发不少关注。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先生介绍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先生,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先生,并由胡凯红主持。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可由各省自行决定征收方办法。
发布会上,王培安介绍情况称,《决定》贯穿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
分为六个部分,包括: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在谈到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时,王培安认为,一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二要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同时要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妇女儿童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服务机构,满足新增的公共服务需求;三是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五是做好政策衔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六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之后,社会抚养费制度会不会进行改革?如果要启动这个改革,什么时间进行启动?之前违法出生的二孩是不是要继续征缴社会抚养费?对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回答,社会抚养费作为政策外生育的一项限制措施仍需继续坚持。
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免政策解读
社会抚养费征收减免政策解读社会抚养费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由社会力量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资助。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社会公平和扶贫帮困的目标。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政策是指社会力量按照一定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征收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征收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以确保社会抚养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征收政策的依据通常是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和程序。
社会抚养费的减免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在一定时间内或一定条件下暂停或减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
减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渡过困难时期,减轻其负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减免政策通常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生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对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征收抚养费能够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而减免抚养费政策则能够帮助那些暂时或长期处于困境的社会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程序。
政策的执行应当公平、公正、透明,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公平对待。
政策的执行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生效,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政策的执行应当及时、准确、可靠,确保相关个人或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减免优惠。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减免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符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来说,能够获得社会抚养费的减免是一份重要的帮助和保障,能够有效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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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8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还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未按照规定具有超生规定的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
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20余省明确社会抚养费标准, 采取多生多罚的政策,存在了数十年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正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点。
是废除还是修正后继续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
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
9月18日,北京开始就本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
记者梳理各地政策文件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
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更是加大征收力度。
据悉,此次《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改动取消了原来条款中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改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除新疆、西藏两地外,全国已经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
对于“超生罚款”问题,除了正在征求意见的北京外,已经有包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在内的21个省份,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另外,上海方面规定,要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天津、江西、青海、甘肃等省份都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云南要求依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对超生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广西在新条例中则未明确具体征收办法。
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尽相同。
譬如,对于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情况,湖北、河南、四川、山东、河北、重庆、福建、陕西等省份规定,征收计征基数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其中,湖北、河南、四川、山东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北按照计征基数的2.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重庆、福建、陕西按照计征基数的2到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另外,广东、江苏、山西、内蒙古、贵州等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还与超生人群的收入水平或职业挂钩。
例如,广东明确,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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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社会抚养水可以请求减少给付,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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