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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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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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technical management of food poisoning)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

2引用标准GB 478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3术语3.1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3.2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2.1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3.2.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3.2.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

3.2.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等)。

3.2.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

4诊断标准总则4.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4.1.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

食物中毒的症状与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的症状与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的症状与处理原则一、食物中毒的症状概述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或接触受到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系列疾病。

常见的食物中毒形式包括菌群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生物性食物中毒。

不同类型的食物中毒可能出现不同的症状,但一些常见的共同表现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发热等。

当出现这些症状时,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二、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其对应处理原则1. 菌群性食物中毒菌群性食物中毒是由于细菌受到污染后生长在食品上所引起的。

常见细菌包括沙门氏菌、副溶血弧菌、大肠杆菌等。

这些细菌会产生一系列引起消化系统问题的有害代谢产物。

(1)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是最常见的症状。

有时伴随低热。

(2)处理原则:立即停止食用受污染的食品,保持适当安静;及时就医,接受医生指导的治疗;尽量多饮水,并补充电解质以防脱水。

2. 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是因为摄入了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

常见的化学物质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和添加剂等。

这些化学物质会对人体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1)症状:不同化学物质所引起的中毒症状各异,但常见表现包括呕吐、腹泻、头晕眼花、胸闷等不适感。

(2)处理原则:立即停止进食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的食品;注意身体表征,如果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气道不畅须立即就医;如由于误服药物导致中毒,应立即用开水催吐并寻求医生帮助进行进一步处理。

3. 生物性食物中毒生物性食物中毒是由于摄入了含有有害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后引起的。

常见病原体包括贝类中的红潮藻、鱼类中的孤独菌和白肉杆菌等。

这些病原体会在人体内引起一系列不适反应。

(1)症状:生物性食物中毒的症状多种多样,取决于具体的感染源。

常见表现包括呕吐、腹泻、腹痛、发热以及皮肤过敏等。

(2)处理原则:及时将受污染的食品剔除,并寻求医生指导进行相应治疗;补充充足水分以防脱水;如有严重不适,立即就医并告诉医生可能存在于营养摄入中。

三、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为了避免食物中毒,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是预防细菌交叉感染的有效方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及时救治、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定义第四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因摄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受到生物性、化学性污染的食物,导致人体健康受到损害或者死亡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事故报告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紧急处理第九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工作。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中毒自救第十一条公众在发现食物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停止进食可疑食物,并尽快就医。

第十二条在等待医疗救助过程中,可以通过催吐、洗胃等自救措施减少毒物吸收。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注:以上内容为草案,实际执行时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了被污染或变质的食物后引起的一系列疾病症状。

食物中毒的诊断是通过对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史和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来确定的。

下面将介绍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以便及时准确地识别和处理食物中毒病例。

首先,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来进行。

典型的食物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等。

在诊断时,医生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了解患者近期摄入的食物,以及与患者一同就餐的人是否有相似的症状。

这些信息对于确定食物中毒的原因和类型非常重要。

其次,实验室检查也是食物中毒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

医生可以通过对患者的血液、粪便、呕吐物等样本进行细菌培养、毒素检测等实验室检查,来确定食物中毒的病原体。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明确诊断,并且有助于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此外,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有些疾病的临床表现与食物中毒相似,比如急性胃肠炎、胃溃疡等,因此在诊断时需要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可能性,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总的来说,食物中毒的诊断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医生对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史和实验室检查等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食物中毒的原因和类型。

只有准确地诊断了食物中毒,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避免延误病情,保护患者的健康。

在日常生活中,预防食物中毒同样重要。

人们在选择食物时要注意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状况,避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尤其是海鲜、肉类等易受污染的食物。

在烹饪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和储存环节,避免食物受到二次污染。

此外,饮食时要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交叉污染,保持饮食器具的清洁卫生。

总之,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及时准确地诊断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至关重要。

医生在诊断食物中毒时需要全面分析患者的临床表现和病史,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并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同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大家对食物中毒的认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食物中毒是一种常见的健康问题,在生活中经常遇到。

当我们食用被污染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时,可能会引发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症状可以从轻微的胃部不适到严重的呕吐、腹泻甚至中毒性休克不等。

及早正确诊断食物中毒是非常重要的。

在医学领域,食物中毒的诊断主要依赖于病史、症状和实验室检查。

常见的症状包括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

但这些症状并不特异,也可能是其他胃肠道问题的表现,因此需要结合相关的病史信息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进行确定诊断。

食物中毒的病史信息包括食用的食物种类、来源、时间、地点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医生判断患者是否食用了被污染的食物。

如果多人在同一餐厅食用相同的菜肴后出现相似的症状,那么很有可能是由于该食物导致的食物中毒。

实验室检查是诊断食物中毒的重要手段之一。

常用的实验室检查包括食物样品、呕吐物和粪便的培养和鉴定。

通过分离和鉴定食物中是否存在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可以确定食物是否被污染,并进一步指导后续的治疗措施。

除了诊断食物中毒外,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也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处理原则:1. 脱水治疗:由于食物中毒引起的严重腹泻和呕吐可能导致身体脱水,因此及时补充体液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口服补液溶液、静脉输液等方式进行补液治疗。

2. 抗生素治疗:如果食物中毒是由于细菌感染引起的,那么抗生素治疗是必要的。

但要注意,使用抗生素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抗生素,并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

3. 对症治疗:针对不同的症状,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症治疗措施。

对于严重的呕吐和腹泻,可以给予相应的止吐、止泻药物进行控制。

4. 饮食调理:在食物中毒期间,消化系统可能会受到较大刺激,所以在恢复期间需要注意饮食调理。

可以选择易消化、营养均衡的食物,逐渐恢复摄入固体食物,并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

食物中毒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对我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了解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对于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都非常重要。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概述食物中毒是指人们摄入污染的、已变质或受感染的食物后所引起的一种疾病。

食物中毒主要分为化学毒素中毒和微生物感染。

化学中毒的症状通常发生较快,而微生物感染则需要在三十分钟至七十二小时后才会出现症状。

应急处置发现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确定病因首先确定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微生物感染还是化学污染,这将决定下一步的处理方法。

同时要记住,在应急处理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感染传染病。

饮水止渴坚持饮水,尤其是温开水。

食物中毒时,身体内的水分会流失,固定增加的水量不能立即恢复,但是坚持饮水能够保持身体的水分含量。

此外,水还可以起到冲洗肠胃的作用,有助于排出毒素。

美容排毒同时通过造健美排毒来排出毒素,这不仅是美容的一个可取方法,同时对于消除身体中的有害物质十分有益。

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饮用柠檬水:柠檬具有去除有害物质的作用,同时还能起到强化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

•食用蔬菜水果:除了含有丰富微量元素以外,蔬菜水果还可加快新陈代谢和消除体内的毒素。

•上野排毒:通过行走、跑步、爬山等方式,能够促进血液循环,增强体内的氧气含量,有助于排污。

用药针对微生物感染的症状,可以吃些药物来缓解身体不适的症状,尤其是腹泻和呕吐等症状,这些症状往往出现在食物中毒者的体内。

在用药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建议:•首先根据情况进行判断,及时采取措施。

•药物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注意用药的剂量和用法。

•药物储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防止发生意外。

休息发现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后,需要镇定、稳定情绪。

休息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要尽量多睡觉,促进身体恢复。

预防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发生,往往可以通过预防来避免。

以下建议可以帮助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生鲜食品的清洗: 在食用蔬果之前,一定要清洗干净,消除食品中的污染物质和病菌。

•控制野味: 减少或停止野猪等野生动物的食用,以避免病菌的传播。

•合理储存食品: 食品储存应当严格遵守要求,根据类别和保质期存放,避免食品变质。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英文名称】【标准编号】WS/T 83—1996 【代替编号】【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时间】1997-01-11【实施时间】1997-09-01【内容】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毒梭菌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2引用标准GB 4789.12—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3诊断标准3.1流行病学特点3.1.1中毒食品多为家庭自制发酵豆谷类制品,其次为肉类和罐头食品。

3.1.2中毒多发生在冬春季。

3.1.3潜伏期一般为1~7d,病死率较高。

3.2临床表现主要症状有:头晕、无力、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复视、咀嚼无力、张口困难、伸舌困难、咽喉阻塞感、饮水发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头颈无力、垂头等,患者症状轻重程度和出现范围可有所不同。

3.3实验室诊断3.3.1从中毒食品(或患者粪便、血液)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

3.3.2肉毒毒素的检测方法见GB 4789.12。

4判定原则4.1符合本标准流行病学特点及临床表现。

4.2实验室诊断须从中毒食品中检出肉毒毒素,并确定其型别(如中毒食品未能采到,可采取患者粪便或血液进行检测)。

5处理原则5.1按GB 14938执行。

5.2给予相应型别的肉毒抗毒素治疗。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宏道。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英文名称】【标准编号】WS/T 86—1996 【代替编号】【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时间】1997-01-11【实施时间】1997-09-01【内容】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个案诊断及处理

食物中毒个案诊断及处理

常见食物中毒的诊断与处理龙岩市CDC一、卫生部关于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通报2011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89起,中毒8324人,其中死亡137人。

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情况月份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1 7 393 92 3 159 23 3 14 54 15 642 85 26 1366 136 16 650 87 21 635 158 29 1750 309 23 839 1610 22 982 1411 14 447 812 10 447 9合计189 8324 137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原因分类中毒原因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微生物性78 5133 14化学性30 730 57 有毒动植物及53 1543 51毒蘑菇不明原因或28 918 15尚未查明原因合计189 8324 1372011年全国食物中毒场所分类情况中毒场所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集体食堂44 2733 4家庭86 2576 99 饮食服务单位28 1516 3 其他场所31 1499 31合计189 8324 137 2011年,全国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26,中毒1947人,死亡1人。

其中20起发生于学校集体食堂。

第一季度发生1起,是因一学校集体食堂的豆角未炒熟导致毒扁豆碱中毒46人,无死亡。

第二季度有2起分别为学生自采蓖麻子造成的36人中毒以及因误食亚硝酸盐污染食品造成的76人中毒。

第三季度有1起是因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中毒。

出现死亡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是2011年10月发生在西南地区某省一所农村小学的一起毒鼠强中毒事件,22人中毒,1人死亡。

2011年,全国发生剧毒鼠药中毒事件9起,中毒193人,26人死亡,多发生在家庭。

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概念食物中毒指摄入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摄入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食物中毒急救处理

食物中毒急救处理

食物中毒急救处理引言概述: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或接触到有害微生物、毒素或化学物质后引起的一系列不适反应。

食物中毒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正确的急救处理可以有效减轻中毒者的症状,甚至挽救生命。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物中毒的急救处理方法。

一、中毒症状的判断与处理1.1 观察症状:食物中毒的症状多种多样,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发热等。

有时还会出现皮疹、呼吸困难、心悸等症状。

观察中毒者的表情、皮肤颜色、呼吸情况等,以便判断中毒的类型。

1.2 立即处理:一旦发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并确保其安全。

如果中毒者有意识且能够吞咽,可以让其饮用大量清水,以稀释毒素或化学物质。

但对于有意识但无法吞咽的中毒者,应避免让其喝水,以免引起窒息。

1.3 寻求医疗帮助:无论中毒症状轻重,都应及时寻求医疗帮助。

在等待医疗救援的过程中,可以尝试联系中毒者所摄入的食物或物质的生产商或供应商,以便了解更多的信息,以便医生做出更准确的诊断和处理。

二、常见食物中毒的急救处理方法2.1 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包括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引起的中毒。

处理方法包括饮用大量清水以稀释毒素,避免进食固体食物,及时就医并接受抗生素治疗。

2.2 食物中毒性感染:某些食物中含有病原体,如寄生虫或病毒,摄入后会引起感染。

处理方法包括立即停止食用该食物,饮用大量清水,就医并接受相应的抗感染治疗。

2.3 化学物质中毒:某些食物中可能含有有害的化学物质,如农药、重金属等。

处理方法包括立即停止食用该食物,饮用大量清水以稀释毒素,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可能的中毒原因,以便医生采取相应的解毒措施。

三、食物中毒后的护理与恢复3.1 休息与补水:中毒后,中毒者需要充分休息,让身体有足够的时间去排除毒素。

同时,饮用大量清水可以帮助稀释毒素,促进排毒。

3.2 饮食调理:中毒后的饮食应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为主,如米粥、面条、蔬菜等,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以免加重胃肠负担。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目录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目录
标准名称 GB 14938-1994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WS/T 3-1996曼陀罗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4-1996毒麦食物中毒 WS/T 5-1996含氰甙类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பைடு நூலகம்
WS/T--6-1996桐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7-1996 产气荚膜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1996 病原性大肠艾希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9-1996 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0-1996变质甘蔗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1-1996霉变谷物中呕吐毒素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2-1996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0-1996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1-1996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2-1996 蜡样芽胞杆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3-1996 肉毒梭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4-1996 大麻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5-1996 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WS/T 86-1996 食源性急性亚硝酸盐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食物中毒是指通过食用受污染或变质的食物或饮用水后,引起人体中毒症状的一种疾病。

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一系列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确定,下面将介绍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首先,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来进行判断。

常见的食物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等。

这些症状出现在食用可能受污染的食物后数小时至数天内,且有明显的暴发性,可以提示食物中毒的可能性。

其次,实验室检查也是食物中毒诊断的重要手段之一。

常规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和粪便检查。

血液检查可以发现白细胞计数升高、中性粒细胞增多等炎症指标的改变,粪便检查则可以发现病原微生物或其毒素。

此外,还可以进行食物残留物或呕吐物的检查,以寻找食物中毒的证据。

另外,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有些疾病的临床表现与食物中毒相似,如急性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需要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来进行鉴别诊断,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总之,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综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进行判断,同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及时准确地诊断食物中毒对于患者的治疗和预后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医务人员需要对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有清晰的认识,并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对食物中毒的诊断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预防食物中毒同样重要。

人们在选择食物和饮用水时要注意卫生,避免食用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做到“四个看得见”,即看得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和产品标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食物加工、储存和烹饪过程中要注意卫生,避免交叉污染,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综上所述,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综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同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

预防食物中毒同样重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避免食用受污染或变质的食物,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大家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的了解,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主要食源性疾病的特征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主要食源性疾病的特征

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诊断标准-2
3 中毒的分级 根据进食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进食史,相应的临床表现,结合全血胆 碱酯酶活性降低程度,食品中有机磷农药含量测定,进行综合分析, 并排除其他疾病后,方可诊断. 3.1 急性轻度中毒 进食后短期内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 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3.2 急性中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还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 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楚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 50%.
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入可疑中毒食品后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取不到样品 或取到的样品已经无法查出致病物质或者在学术上中毒 物质尚不明的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1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2 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注: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2
3 实验室诊断 3.1 由中毒食品、食品工具、患者腹泻便或呕吐 物中检出生物学特性(见GB 4789.7)或血清型别一致 的副溶血性弧菌。 3.2 动物(小鼠)试验具有毒性或与患者血清有抗 体反应。 3.3 按GB 4789.7进行检验。 判定原则 1 符合本菌的流行病学与临床表现。 2 实验室检验各项指标的检定结果符合3.1的要 求。有条件时做3.2。
含氰甙类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2
3 实验室诊断 按GB/T 5009.36中2.3条进行氰化物的检验。 判定原则 1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和临床表现诊断。取剩余食物进 行氰化物的检验,以资参考。 2 无进食苦杏仁或桃仁、李子仁、枇杷仁、樱桃仁、 木薯等含氰甙类食物史,诊断不能成立。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是指人因摄入含有毒素的食物或饮水而引起的一系列症状,严重时甚
至危及生命。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食物中毒病例至关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首先,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来进行。

常见的食物中毒症状
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头痛等。

这些症状出现在食用食物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在数小时到数天内出现。

医生可以通过患者的症状来初步判断是否为食物中毒。

其次,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

医生会询问患者的饮食史,
包括最近一周内所食用的食物和饮水情况。

同时,医生还会了解患者所在地区是否有其他类似病例,是否有食物来源相同的情况。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可以更好地确定食物中毒的可能原因。

此外,实验室检查也是食物中毒诊断的重要手段。

医生可以通过患者的血液、
粪便或呕吐物样本来检测食物中毒的致病菌或毒素。

常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细菌培养、毒素检测、血液生化指标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确认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指导治疗方案的制定。

最后,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疾病。

有些疾病的临床表现与食物中毒
相似,如急性胃肠炎、肠道感染等。

医生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查和详细的病史询问来排除其他疾病,确保准确诊断食物中毒。

总之,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结合临床表现、流行病
学调查、实验室检查和排除其他疾病来进行。

只有准确诊断食物中毒,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避免病情恶化。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食物中毒分类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分类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分类诊断标准常见食物中毒名称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处理原则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食物中毒进食了未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施药致超过农药最大残留量的粮、菜、果、油等食物;或食用了运输、贮藏过程中污染了有机磷农药的食物;或误把有机磷农药当作食用油、酱油等调料烹调的食物。

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进食了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后,在短期内引起的以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出现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中毒者的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按GB 7794附录A或附录B操作。

2.中毒者的剩余食物作有机磷农药含量测定:按GB/T 5009.20操作。

3.中毒者的呕吐物或胃内容物,作有机磷农药含量测定:按GB/T 5009.20操作。

1.符合流行病学调查特点,确认中毒由食物引起。

2.临床表现符合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

3.实验室检查(1)中毒者的剩余食物中检出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有机磷农药。

(2)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低于70%。

(3)有条件时,可测定中毒者呕吐物或胃内容物有机磷农药含量。

(4)发排除其他途径摄入有机磷农药的可能性。

1.按GB 14938执行。

2.积极治疗病人。

(1)清除毒物:迅速给予中毒者催吐、洗胃,以排出毒物。

(2)特效解毒药: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中度或重度中毒者,需要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磷定)两者并用。

敌敌畏、乐果等中毒时,由于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疗效差,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

(3)对症治疗:处理原则同内科。

(4)急性中毒者临床表现消失后,应继续观察2~3d。

乐果、马拉硫磷、久效磷等中毒者,应适当延长观察时间;重度中毒者,应避免过早活动,以防病情突变。

大麻油食物中毒有进食大麻油或大麻籽或其制品的食用史。

1.潜伏期一般于食后1~4h发病,较长者8~12h发病。

2.特有的中毒表现大麻油中毒主要侵犯神经系统,表现为先兴奋而后麻痹,轻者有头晕、口渴、咽干、口麻。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食物中毒是指人体摄入了有毒的食物或者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导致身体出现不适甚至危及生命的一种疾病。

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一系列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确定,下面将介绍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首先,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来判断。

常见的食物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等。

这些症状出现在摄入有毒食物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在几小时到几天之间。

诊断时需要仔细询问患者的饮食史,了解他们最近摄入的食物,以及食物的来源和加工过程。

其次,实验室检查在食物中毒的诊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医生可以通过检查患者的血液、粪便和呕吐物来确定食物中毒的类型和病原体。

常见的检查项目包括细菌培养、毒素检测、血液生化指标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医生确定食物中毒的病因,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此外,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

例如,急性胃肠炎、胃肠道感染、食物过敏等都可能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因此,在诊断食物中毒时,医生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病史询问,以排除其他可能的诊断。

最后,食物中毒的诊断还需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

当出现多例相似症状的患者时,需要对他们的饮食史和生活史进行调查,以确定食物中毒的疫情特点和传播途径。

这有助于及早发现病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疫情的扩散。

综上所述,食物中毒的诊断需要综合运用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因排除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方法。

只有全面而准确地判断,才能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避免病情的恶化。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食品的安全和卫生,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同时,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接受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减少食物中毒给人们的健康带来的危害。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2.引用标准GB478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GB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3.术语3.1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3.2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2.1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3.2.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3.2.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

3.2.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3.2.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

4.诊断标准总则4.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4.1.1 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4.1.2 潜伏期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4.1.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4.1.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4.1.5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但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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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2008-11-15 16:44【大中小】【我要纠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

2 引用标准
GB478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
GB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学部分)
3 术语
3.1 食物中毒
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3.2 中毒食品
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2.1 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

3.2.2 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

3.2.3 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
a. 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

b. 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

3.2.4 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
a. 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
b. 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
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

3.2.5 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
a. 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
b. 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c. 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d. 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

4 诊断标准总则
4.1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

4.1.1 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


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4.1.2 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

4.1.3 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4.1.4 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4.1.5 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4.2 细菌性和真菌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入细菌性或真菌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或真菌性食物中
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4.2.1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4.2.2 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4.2.3 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
的资料。

4.3 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入动物性或植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中毒,其诊断
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4.3.1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4.3.2 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4.3.3 形态学鉴定资料;
4.3.4 必要时应有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进行检验的资料;
4.3.5 有条件时,可有简易动物毒性试验或急性毒性试验资料。

4.4 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
包括:
4.4.1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4.4.2 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4.4.3 如需要时,可有病人的临床检验或辅助、特殊检查的资料;
4.4.4 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
的资料。

4.5 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食入可疑中毒食品后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取不到样品或取到的样品已经无法查出致病物质或者在学术上中毒物质尚不明的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
4.5.1 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4.5.2 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

注: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比。

4.6 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
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

4.7 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
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

5 技术处理总则
5.1 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5.1.1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5.1.2 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5.1.3 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
a. 急救:催吐、洗胃、清肠;
b. 对症治疗;
c. 特殊治疗。

5.2 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5.2.1 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5.2.2 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5.2.3 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5.3 对中毒场所采取的消毒处理
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不同病原菌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各有什么表现不同病原菌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各有什么表现?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原因为食了污染的家畜、家禽的肉、内脏、蛋、鱼、牛羊乳引起。

食后6~24小时发病。

小儿持续高热,大便呈黄绿色水便,偶见脓血,并里急后重。

个别病人出现皮疹。

病程1~3周。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葡萄球菌污染食物后产生毒素,食入后发病快。

3小时左右即出现症状,来势急,吐泻厉害,少数有微热,但恢复亦快,多数病人1天即可恢复。

嗜盐菌食物中毒:原因为食了污染的海产品或用盐渍的食物引起。

潜伏期8~18小时,
先出现上腹或脐周绞痛,随后吐泻,大便常呈洗肉水样或拉脓血便,可有低热。

肉毒杆菌食物中毒:多因食了变质过期的肉类罐头、腊肠、腊肉引起,食后可在12小时甚至数天才发病。

肉毒杆菌的毒素系一种神经麻痹毒,故表现有头痛、头晕、眼睑麻痹抬不起而下垂,声带麻痹而失声,下咽困难,呼吸无力,最后呼吸麻痹而死亡。

发病率50%以上。

大肠杆菌食物中毒:食后4~12小时发病,儿童患病症状轻,大便水样。

小婴儿较重,大便可带粘液或血。

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有什么表现?
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一般潜伏期为5~6小时,短的1小时就可发病,长的可达10小时。

多数患者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

腹泻每日可达10多次,开始为水样便,严重患者大便中可带有血水和粘液。

有些患者还伴有畏寒及发烧,特别是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常有发烧的症状,体温一般为37~39℃,可持续1~2天。

个别严重者如不及时治疗,因为大量失水而引起休克、昏迷而死亡。

预防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首先要注意海产品的烹调加工,要煮熟煮透(该菌不耐高温,80℃1分钟就可杀死),虾、蟹等有硬壳的海产品煮时要防止里生外熟,最好能煮沸后继续加热30分钟后再食用。

并且要防止交叉污染及煮后放置时间过长,已经煮熟的,食前必须再加热。

海产品必须吃新鲜,冷冻保藏前应先用淡水冲洗,以除去大量细菌和
污物,吃凉拌菜时最好先将海产品洗净用开水烫后,再在食醋中浸渍10分钟后食用(因为醋酸能杀灭此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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