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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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职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第三条中职学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勤俭办学,合理使用资金;3.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4. 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2. 各部门设立财务主管,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预算管理:1. 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 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规定使用资金,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3.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财务处应及时编制决算报告,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收入管理:1. 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校产收益、社会捐赠等;2. 学校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及时、准确、完整地纳入学校财务;3. 非税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第八条支出管理:1. 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固定资产购置等;2. 学校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学校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核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处应定期对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考核制度,对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民主管理原则: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校内公示和民主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下设会计科、出纳科,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出纳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批一支笔管理等制度。

第八条学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支出。

(二)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民主决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九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条学校各项收入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一条学校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支出合理合规。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

(二)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三)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第十四条学校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审批,严禁白条入帐。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校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购置等。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学校财务监督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中等专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等专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各部门及各类财务活动。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执行和监督预算。

2. 收支两条线原则:明确收入与支出界限,确保收入合法、合规,支出合理、合规。

3.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4. 严格审批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学校预算。

第五条学校预算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做到合理、合规、可行。

第六条学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2.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支出等。

第七条学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应遵循以下程序: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预算编制方案。

2. 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审核预算编制方案。

3.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编制正式预算。

4. 学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5. 学校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学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收入来源合法,符合国家规定。

2. 规范性原则:收入管理程序规范,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收入手续,确保收入及时入库。

第九条学校收入主要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各项财政补助。

2.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部门给予的各项补助。

3. 事业收入:学校开展各项事业活动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学校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条学校收入的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收入来源,制定收入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规范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各部门。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 预算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3. 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4. 效益原则: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下设会计室、出纳室,具体负责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学校财务预算、决算;2. 负责学校各项收支的核算、管理;3. 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4. 负责学校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5. 负责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6. 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7.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学校各项收入来源包括:1. 财政拨款;2. 学费收入;3. 事业收入;4. 经营收入;5. 其他收入。

第七条学校各项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主要包括:1. 人员经费;2. 物业经费;3. 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4. 业务活动经费;5. 其他支出。

第八条学校实行收入统一管理、支出集中支付制度。

各部门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截留、挪用、坐支各项收入。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学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2. 稳妥性原则;3. 预算约束原则;4. 透明度原则。

第十条学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2. 财务处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学校预算草案;3. 学校领导审核、批准预算草案;4. 财务处将批准后的预算草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中职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职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理财,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坚持公开透明,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师生利益。

4. 坚持权责分明,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部门、各班级设立财务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财务工作。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和收费方式。

(3)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管理,确保票据的合法、合规、规范使用。

2.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支出政策,合理编制预算。

(2)加强支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必要的支出。

(3)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制度,确保支出真实、合规、合理。

五、资产管理1.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2. 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 对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处每月编制财务报表,报送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2.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3.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财务监督与责任追究1.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 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职技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技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 学校财务部门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3. 学校财务部门对全校财务收支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2. 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3.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确保资金安全。

4.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财务管理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2.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4. 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5. 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6.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五、财务审批制度1. 学校财务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2. 50元以下支出,由后勤主任审批;50元以上、200元以下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支出,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3. 各部门购置物品前,须填写学校物品申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六、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部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财务监督部门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保障校园经济的稳定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的原则,确保财务公开、公正、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以保障学校经费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推动学校经济建设为宗旨,坚持风险防范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财务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年度考核。

第五条中职学校应当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考核等环节,切实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六条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合理开展各项业务,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影响财务安全和财务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风险事件对学校财务造成损失。

第八条中职学校的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廉洁用财、公正行事的原则,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利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经济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定期进行预算绩效评估。

第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和管理等方面的需要,编制全面、科学的年度预算,在预算项目上注明年度计划工作目标、任务、费用、执行时间和进度。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预算编制规定,把年度预算作为年度经费使用的管控和执行标准,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督查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预算执行不到位或存在挪用、滞留等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罚建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财务部门、各院系、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理财,规范运作;(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院系、各部门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好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预算管理(一)学校财务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财务预算应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财务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分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学校收入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擅自设立“小金库”。

(三)学校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欠。

第九条财务支出管理(一)学校支出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二)学校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

(三)学校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财务资产管理(一)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二)学校资产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学校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财务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机构依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稽核,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规范、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各院(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各院(系)配合执行。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会计科、出纳科,负责具体财务事务。

第六条财务部职责:(一)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二)审核各部门、各院(系)的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负责学校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等工作。

(四)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五)配合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院(系)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院(系)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合理分配,优化结构。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校长审批。

第十二条财务收支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收支。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收支事项。

职业中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职业中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中等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学校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全校财务收支的核算和监督;3. 负责全校资产的核算和管理;4. 编制和审核财务报告;5. 负责财务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学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2. 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3. 资金收支必须通过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4. 严禁挪用、侵占、截留、私分学校资金;5.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出学校资金。

第七条学校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师资培训、设备购置等学校基本建设;2. 用于支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员费用;3. 用于支付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各项费用;4. 用于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规定:1. 学校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2. 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3. 资产购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 资产使用应当合理、节约;5. 资产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九条学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2.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3. 会计核算必须定期进行;4. 会计核算必须接受审计监督。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财务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二)负责学校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三)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四)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六)做好学校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学校预算管理(一)学校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学校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校董事会批准。

(三)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学校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收入、校产收入、捐赠收入等。

(二)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

(三)学校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学校支出管理(一)学校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学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三)学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支出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内财务管理工作,做到规范、科学、公正、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处为学校的财务管理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学校的财务工作,做好学校财务会计核算、结算、预算、监督、评审、审计等工作;2. 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科学、严谨、规范、稳定,并及时向行政部门、领导提供财务信息;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法,做好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工作;4. 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完成学费、杂费、保险费等收费工作,并进行管理和监督;5. 完成学校与银行、税务机关等财务单位的业务往来;6. 组织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定期向校领导汇报。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签字、归档等工作;2. 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学校年度经济预算,制定学校的各项收支预算,根据计划收支及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汇报;3. 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做好学费、杂费、保险费等收费工作,并进行管理和监督;4. 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资产的领用、入账、盘存、耗损、报废等工作;5. 税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学校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工作,确保学校的纳税工作合法、规范;6.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科学、公正、透明;7. 审计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控。

四、财务管理流程1. 会计核算流程(1)核算凭证的填制、审核、签字,梳理业务账户,进行记账。

(2)各账户的余额反馈到总账内,汇总其余凭证,附注凭证,制定会计报表。

(3)按月、季度、年度的时间周期分别编制、审核、签字会计报表,并归档财务档案。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职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开源节流、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五条学校财务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若干名,出纳一名。

财务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收入必须依法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不得截留、挪用。

(三)学校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学校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预算执行。

(二)学校支出必须符合实际需要,严禁铺张浪费。

(三)学校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九条资产管理(一)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

(二)学校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学校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条财务报告(一)学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学校财务报告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处应定期对各部门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职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学校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财务科,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设立会计岗位、出纳岗位、核算岗位等。

2. 学校设立财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财务科负责人、教务处主任等组成,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决策与监督。

3. 财务科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与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与考核。

三、会计核算1.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财务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账簿和档案,包括日记账、总账、科目余额表等,以便随时核查。

3. 财务科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报送上级财务部门,同时将报表复印并存档备查。

四、资金管理1. 学校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管理、资金归集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

2. 资金收付管理:学校要建立资金收付登记制度,明确收款、支付的责任人和权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3. 资金归集管理:学校要建立资金归集核对制度,确保资金的准确归集和统计。

4. 资金使用管理:学校要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限额,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

五、财务监督与审计1. 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财务监督与外部财务监督。

2. 内部财务监督:学校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构,由财务委员会和财务科共同组成,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与审核。

3. 外部财务监督:学校要配合审计机关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监督。

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巡查和调查工作。

六、财务诚信与违规处理1. 学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职业道德,保持财务活动的诚信与公正。

2. 任何财务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七、附则1. 本制度是中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中职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职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职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第三条中职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使用资金;(三)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财务部门是学校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二)负责学校财务收支的审核、审批、记账、报账等工作;(三)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四)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学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强化资金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学校资金的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社会捐赠;(三)学校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学校资金的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分类管理,明确资产使用、维护和处置责任;(二)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三)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条学校资产包括:(一)固定资产;(二)流动资产;(三)无形资产。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和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活动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4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室统一管理。

学校设置财务室,财务室设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5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管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长。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

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长及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杂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物是否相符。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3.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4. 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5. 公正透明,接受监督。

三、预算管理1. 每年12月份,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3. 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根据实际情况对财务预算进行修订,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金管理1. 学校资金收支应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 学校设立总账和明细账,对各项资金收支进行明细登记,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3. 学校设立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对资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4. 学校设立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挪用。

五、资产管理1.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分类、登记、统计。

2. 学校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财务监督1. 学校设立财务监督机构,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3. 学校领导对财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和配合,确保财务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4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室统一管理。

学校设置财务室,财务室设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第5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管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长。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

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长及董事会.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杂费.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物是否相符。

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职院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职院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财务活动,包括学校、学院、部门、班级及教职工个人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二)勤俭节约,提高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权责分明,责任到人。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三)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四)管理学校各项资金;(五)监督学校财务收支;(六)组织财务核算和分析;(七)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院、部门根据需要设立财务室,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第七条财务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本单位财务预算;(三)管理本单位各项资金;(四)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五)组织财务核算和分析;(六)完成学校财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八条学校财务预算实行年度编制、滚动调整、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制度。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二)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实际;(三)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四)重点突出,优先保障教育教学和基本建设支出。

第十条财务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执行策略。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三)收支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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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盈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4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室统一管理。

学校设置财务室,财务室设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5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管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长。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

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长及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杂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物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会计岗位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法》、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配合各部门核算教职工工资。

7、财务主管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取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备用金3000元,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学生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9、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付款,没有校长签字的票据不得付款。

否则,会计不予记账。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第6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7条、预算编制方法。

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8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

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

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

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9条、预算的调整。

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10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1条、学校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董事会拨付收入等。

第12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3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14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5条、学校的支出包括:(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降温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6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

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7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

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管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8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19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日常开支建立申报制度。

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2、票据先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3、开支超过一万元在五万元以内的支出由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五万元以上开支报董事会通过。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20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1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2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款、存款等。

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3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4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5条、学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6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转让无形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七章、各类费用报销及管理制度(一)差旅费管理办法1、审批步骤:(1)出差前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提供文字通知或邀请函或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校长审核,到财务室领取出差申请单并填写好,然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未按此步骤办理相关手续而出差者,学校一律不准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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