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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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办公楼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通知

加强办公楼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通知

加强办公楼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办公楼各位员工及访客:为了加强办公楼内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安全管理,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停放规定明确化1. 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电动车停放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在楼道、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

2. 停放时应确保车辆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和通行。

二、充电设施安全化1. 办公楼内应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并配备合格的充电设施。

2. 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或损坏的充电设备。

3. 充电时应确保电动车与充电设施的连接稳固,避免出现松动或短路等安全隐患。

三、使用规范宣传1. 应在办公楼内显眼位置设置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规定标识牌,以便员工和访客了解相关规定。

2. 通过内部通知、宣传栏等方式,定期向员工宣传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四、违规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停放规定的电动车,将进行警告、移车或贴罚单等处理。

2. 对于违规充电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定期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电动车停放区域及充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紧急预案制定1. 制定电动车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责任部门与人员1. 指定专门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负责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定期巡查、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八、监督与执行力度1. 加强员工和访客的自律意识,鼓励大家相互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停放和充电环境。

2.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

希望各位员工和访客能够认真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便捷的办公环境。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办公楼管理部门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近期,我国各地陆续出台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相关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秩序,确保公共安全。

作为日常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问题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落实相关要求,我们特此发布以下通知:
合理选择停放点
电动自行车停放不能随意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更不能堵塞楼道和影响他人通行。

各小区、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设置专门的停车区域,引导电动车使用者合理有序地停放。

停车区域应采取遮雨、照明等措施,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停车体验。

安全充电很关键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务必选择专用充电桩或经过安全认证的充电设备,不能擅自接入楼宇电源或使用家用插座。

充电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造成火灾等危险事故。

充电完成后,请及时拔掉充电线,以免对他人造成绊倒等安全隐患。

维护设备完好
停放点的充电设备如果发现损坏或故障,请及时向物业或相关部门反映,切不可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引发安全问题。

使用者在停放和充电时也要爱护设备,不得损坏、涂改或挪用。

主动合理用车
广大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要主动养成良好使用习惯,做到文明停放、安全充电。

对于有特殊需求无法在指定区域停放的,也要提前沟通协商,寻求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只有大家共同维护好停车秩序,才能让城市更加宜居,让出行更加安全。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要政府部门、物业管理以及广大市民的通力合作。

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美好生活添砖加瓦。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通知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通知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通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电动车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日常出行选择。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时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我们特此发布以下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希望广大市民遵守执行。

加强电动车停车场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增加对电动车停车场的投入力度,在新建小区、商业综合体和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优先规划建设专属电动车停车场。

对现有的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划分专门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并配备相应的充电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

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广大电动车车主要自觉遵守相关停车规则,不占用非电动车停车位,不随意停放在非指定区域。

停车时应当按要求泊车整齐,合理利用每一个停车位,切勿造成地面拥堵。

对于在非电动车停车区域违规停放的车辆,管理部门将予以及时处理。

加强充电设施管理各停车场运营方要规范充电设施的管理使用,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故障问题。

对于滥用充电设施、长时间占用充电桩但并未充电的车主,管理部门有权限制使用或要求限时内完成充电离场。

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违规使用充电设施的行为进行举报。

提高用户充电意识电动车车主要养成良好的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用充电桩,以免影响其他用户的充电需求。

特别是在公共停车场,要合理安排充电时间,避免独占充电设施。

对于无法及时离开充电区域的车主,要主动与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运营方和广大市民的通力合作。

我们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秩序、提升用户意识等多个层面入手,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禁止上楼充电的通知

关于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禁止上楼充电的通知

关于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禁止上楼充电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和租户:
您好!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小区管理规定,现就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发布如下通知:
一、电动车禁止在门厅停放
门厅是小区的公共通道,也是居民日常出入的必经之路。

电动车停放在门厅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妨碍了居民的正常通行,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大家的安全,电动车严禁在门厅停放。

请各位业主和租户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的电动车停车区域,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安宁。

二、电动车禁止上楼充电
电动车上楼充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车严禁上楼充电。

小区内已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配备了专业的充电设备和安全监控设施,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

请各位业主和租户自觉前往指定区域充电,切勿将电动车带上楼梯或电梯进行充电。

三、加强宣传教育
请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欢迎广大业主和租户积极举
报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

请大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联系。

特此通知!
[物业公司名称]
[业主委员会名称]
[发布日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5•【文号】安委办〔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 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1.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组织管理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

2.2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3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安全设施3.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的规定。

3.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等消防设施。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3.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安全出口,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4.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档案。

4.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严格执行充电操作规程,确保充电安全。

4.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火源,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应急预案5.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5.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迅速处置。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为了预防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电动车消防管理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居民住宅区(楼)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对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条,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居(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加强管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严格落实电动车用户消防安全责任。

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个人违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电动车火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消防管理。

单位以及居民住宅(楼)应当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远离楼梯口,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

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应统一划定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

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通知亲爱的住户朋友们,大家好!近期,随着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喜爱,小区内的充电需求也越来越大。

但与之而来的一些安全隐患也开始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为了保护好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电动自行车充电要求请大家合理规划用电时间,避免集中充电造成负荷过大。

建议在夜间22:00-6:00充电,减少用电高峰时段的负荷压力。

充电时请将电动自行车摆放在指定的充电区域,切勿阻碍消防通道或占用公共通道。

保持充电区域整洁有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请使用专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进行充电,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充电设备或拼接电源线进行充电,以免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充电时请定期检查充电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如发热、冒烟等立即停止充电并及时报修。

严禁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长时间充电。

充电安全注意事项请养成良好的充电习惯,充电完毕后务必拔下电源插头,以免意外触电或引发火灾。

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消防通道等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区域,以免发生危险。

为了预防火灾,请勿在充电时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同时请保持充电区域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如发现小区内有违规充电行为,请及时向物业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安全充电事关每一位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希望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引导广大住户养成良好的充电习惯,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必能确保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作者:佚名来源:《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1期电动车较常使用的是铅酸电池,铅酸电池寿命通常只有一到两年,超期服役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2018年1月2日,国家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通告对电动车火灾危害、充电管理责任、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规范、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方式等内容予以说明。

1.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2.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3.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4.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关于严禁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的通告内容

关于严禁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的通告内容

关于严禁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的
通告内容
尊敬的业主、租户及访客:
为了维护大楼的安全和秩序,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正常通行,我们特别提出以下通告:
一、严禁电动车在楼道停放充电。

最近我们发现有居民或者访客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进行充电,这不仅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也给其他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

电动车充电时可能会产生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给整栋楼带来严重后果。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所有居民和访客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

为了居民的安全和健康,请大家务必遵守。

二、为电动车提供合适的充电设施。

我们理解居民使用电动车的需求,为了方便居民的生活,我们会尽快提供合适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在此之前,请居民暂
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或者室外充电桩进行充电。

为了让大家的生活更加便利和安全,我们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

三、违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
的居民或访客,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警告甚至退租处理。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大楼的安全和秩序。

四、欢迎居民提出建议和意见。

如果您对本通告内
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

我们将认真倾听每一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大家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最后,希望所有居民和访客能够共同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大楼的安全和秩序。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物业管理部门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电瓶车火灾物业温馨提示

电瓶车火灾物业温馨提示

电瓶车火灾物业温馨提示尊敬的业主:最近,小区发生了一起电瓶车火灾的事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担忧。

作为物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特地组织了一次紧急会议,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并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我们向您推送这份温馨提示,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平安和安宁。

1. 关于电瓶车的安全使用首先,我们特别要求各位业主,在购买电瓶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便宜的山寨产品,尽管价格便宜,但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在使用电瓶车时,请勿在家中充电或者在狭窄的楼道内停放,应选择指定的充电区域,并确保充电线路的安全。

在日常使用中,要注意电瓶车的充电时间,不要过度充电,以免引发起火。

另外,使用过程中也要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电池、线路等关键部件。

最后,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包括异味、发热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物业或专业人员报告。

2. 电瓶车停放管理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我们将对小区内电瓶车的停放做出以下规定:首先,禁止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内、消防通道、车库和其他易燃易爆的场所,违者一经发现,将进行警告并清理。

其次,在小区内的电瓶车停放区域,每个车位之间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因为一起火灾引发更大的火灾。

3. 灭火器的设置和使用在小区的关键位置,我们专门设置了灭火器,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但是,一个灭火器的设置并不意味着就能够确保安全,更重要的是业主们要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并且要注意及时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特别是电瓶车的充电区域、停车位、垃圾处理点等区域,我们将加强灭火器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4. 安全意识的加强最后,我们呼吁每位业主都要加强安全意识,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影响整个小区的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不要使用劣质的电瓶车或者电瓶车配件,要定期检查电瓶车的使用状态,不要以身试法进行非法改装或者加装其他设备。

此外,在燃气用具的使用和储存方面也要非常小心,注意防火防爆,并且保持厨房和其他区域的整洁和通风。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7.12.29•【文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禁止飞线充电的告知书

禁止飞线充电的告知书

禁止飞线充电的告知书
亲爱的业户: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和落实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要求。

彻底消除小区楼道内及户内安全隐患问题,杜绝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物业公司提示大家:
一、小区内禁止所有电动车上楼充电行为及飞线充电行为。

二、地下车库、楼道内严禁停放电动车。

三、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楼道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会及时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于拒不清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机关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汇报处理。

四、需要电动车充电的住户,请主动停放在有充电桩的停车处,使用安全合格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五、各栋各个楼层禁止堆放纸皮、废弃物品等杂物,影响消防通道正常通行。

电动车随意停放,不仅严重影响他人出行,还造成了消防与救护生命通道拥堵,一旦发生险情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也将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小区旧2号楼前充电桩已正常投入使用,10号楼北侧充电中正在建设中,预计4月30日前投入使用,请大家严格遵守,相互转告监督,共同维护家园。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的通知
随着电动车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各小区的停车和充电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提高电动车充电效率,现就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作如下规定:
合理划分停车位
为满足住户的用车需求,各小区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位。

一方面要为电动车留出专属停车区域,避免占用普通汽车停车位;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电动车停车泊位数量,保证基本的用车需求。

同时加强管理,杜绝私自占用电动车停车位的行为。

改善充电设施
小区内应配备适量的电动车充电桩,确保住户用车需求能得到基本满足。

充电桩的布局要合理设计,既要方便住户使用,又要不影响小区整体规划。

对于老旧小区,可以考虑利用公共配电房、地下车库等空间,适当增加充电桩数量。

同时要加强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稳定可靠运行。

规范充电行为
住户在小区内充电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拉电线,更不能占用他人车位。

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应避开居民用电高峰时段。

对于长时间占用充电桩的车辆,管理方可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住户充电也要做到安全文明,谨防火灾等安全隐患。

加强监管执法
小区物业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罚机制。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停车秩序。

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关系到广大住户的出行便利和小区环境秩序。

小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为广大电动车主创造良好的停车充电环境。

关于禁止电动车在楼内充电的通知

关于禁止电动车在楼内充电的通知

关于禁止【1】电动车在楼座内充电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公共安全。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物业公司提示广大业主: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
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严禁从楼内私接电线、插电板为电动车充电,防止
发生火灾事件。

3、请您不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4、单元楼道是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请广大业主相互
监督,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96119
物业管理处
年月日
2022年3月23日;第1页共1页。

关于加强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停车位,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宣传教育,严禁在室内、楼道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充电电动自行车。

三、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力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小区的消防安全巡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小区的消防安全。

四、责任追究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对因工作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XX年XX月XX日【补充资料】
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巡查等工作。

关于业主电动车停放的通知

关于业主电动车停放的通知

关于业主电动车停放的通知电动车充电有序化是当下社区管理的重点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且节能的出行方式,逐渐受到广大业主的青睐。

然而,在电动车大量涌入的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确保小区内电动车停放有序、充电安全,小区物业现针对此问题发布相关通知,希望各位业主予以配合。

电动车数量激增带来的停车难题近年来,电动车在国内的保有量不断提升,给小区停车位资源的分配带来了很大压力。

不少小区地下车库原本设计的停车位数量已经严重不足,电动车占用大量车位,导致普通车辆无车可停。

为此,许多小区物业不得不采取限制电动车停放的措施。

但是,这也引发了一些业主的不满情绪。

他们认为,作为环保出行工具,电动车应该得到更多的停车优先权。

而且许多业主也习惯在小区内为电动车充电,认为这是应得的权利。

安全隐患呼唤规范管理除了停车位分配问题,电动车充电也给小区管理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很多业主为了方便自己,直接将充电线从窗户或阳台垂下,甚至跨越过人行道,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也可能会对行人造成安全隐患。

部分充电设备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规范化管理电动车充电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规范性,物业做出了以下安排:在小区内划分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统一安装充电桩,规范充电设施,确保充电安全。

对电动车停放位置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分配车位资源,确保普通车辆也能顺利找到停车位。

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要求业主到物业登记后,方可在指定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充电。

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充电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共建和谐美丽家园小区作为大家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维护。

希望各位业主能够积极配合物业的管理措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小区环境,为大家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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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中国网12月30日讯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12月29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

通告首先强调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通告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同时,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明确了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严厉查处。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通告强调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通告明确强调,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
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
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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