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基本上执行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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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为从法律上确定和判断国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了最根本的依据与标准,它对于确定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举证责任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1994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以前,我国法律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争论纷纷,分析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意见:1.过错责任原则这种意见认为,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及要不要赔偿,应以该行政主体做出该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为标准。

有过错,就要赔偿;无过错,就不赔偿。

这种意见考虑了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的不同状态,区分了合法履行职务与违法侵权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无疑是有意义的,且符合普通群众的心理习惯,容易为人接受。

但这种观点实施起来却较困难。

因为要认定一个行政机关这样一个组织体有无过错是很困难的,它不象认定一个人有无过错那样容易,这样在实践中可能导致大部分受到侵害的公民事实上得不到赔偿,悖离了过错原则的本意,也不符合国家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初衷。

2.无过错原则这种意见主张不论行政机关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结果上给公民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无过错原则的好处在于克服了过错原则要考察机关主观过错的困难,简便易行,也利于受害人取得赔偿。

但无过错原则无法区分国家机关的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把赔偿与补偿混为一谈,这是不可取的。

3.违法责任原则所谓违法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要不要赔偿,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为唯一标准。

它不细究行政机关主观状态如何,只考察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与法律的规定一致,是否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

这一原则既避免了过错原则操作不易的弊病,又克服了无过错原则赔偿过宽的缺点,具有操作方便、认定精确、易于接受的特点,因而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原则,为我国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所接受。

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就是对违法原则作为行政赔偿基本归责原则在立法中的明文规定。

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

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这也是行政法学界的通说。

按照通说,违法责任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使职权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赔偿责任,也即以职务违法作为归责的根本标准。

但,民法学界关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却存在不同于行政法学界的解读。

张新宝就认为,无论赔偿义务机关还是直接侵权行为人,都不应当要求有过错才构成侵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国家赔偿责任中,国家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不是责任主体,其过错与违法,只是国家承担责任的条件,而非有无过错或违法,故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执行职务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同样的法条在学术界却存在不同的解读,这反映了学者们对归责原则、违法归责、无过错责任的不同理解。

行政法学界所认为的违法归责与民法学界所认为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在构成要件上是一致的,都认为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中不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观过错。

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是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违法、存在损害以及职务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

这些观点的共同之处都认为,我国现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一元化的归责体系。

但,行政法学界理解的违法归责原则,并不是一种“无过错归责原则”。

国家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违法,这种违法一般是有过错,而不是没有过错。

也就是说,这里的违法与过错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一种包容关系,违法包括了过错的情形。

或者我们也可以说,行政法学界提出违法归责原则,是为了克服过错归责过分主观化,而提出的一种相异于过错客观化努力的另外一种理论努力,即扩大违法的含义,使其包括过错。

所以,我们认为,行政法学界理解与认识的国家赔偿违法归责原则才是正确的,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

浅析我国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摘要]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在我国法制史上第一次确立了国家侵权责任制度。

由于立法时客观条件的制约,这部法律实施10年来。

凸显出许多不合理、不完善之处,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归责原则体系存在原则与使用间冲突、和国际国家赔偿原则的不协调等缺陷。

与民法上的赔偿原则相比,条件过于严格,不利于对被害人的保护,且与国际化趋势不相统一。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违法责任原则;归责原则;缺陷国家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人类民主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法制建立与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全球上发生首例国家赔偿案件——1873年法国的勃朗戈案,到今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而国家赔偿制度的普遍确立则是在二战之后,是在饱受战争创伤的人民要求和平与民主、呼吁政府切实保障人权的背景下形成的。

各国国家赔偿制度中所确立的归责原则体系直接决定着该国国家赔偿的广度与深度。

“归责”一词,最早是在民法学中提出,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应依据何种根据使其负责……”其实质是一种根据,是把致害行为与赔偿责任连接起来的桥梁。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实行单一的违法责任原则,国家赔偿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赔偿,另外一类是刑事赔偿。

一、违法责任原则的优点首先,违法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其次,违法原则以执行职务违法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排除了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可能性,有效地区分了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补偿责任。

再次,违法原则是较为单一的归责原则,简单明了,与违法及过错原则相比,便于实践操作。

最后,违法原则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合法与否作为是否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标准,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原则强调的职权法定、依程序行政等要求相一致,与行政诉讼法确定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正是基于以上优点,违法原则才被我国当时的立法者确立为现行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浅析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我国《 国家赔偿 法》 第二 条规 定 : 国家机 关和 国家机 关工 作人 滥 用或 不 当也 完全 可 能造 成 当事人 人 身权 或 财产 权 的损 害 ,此 员违法行 使职 权侵 犯 公民 、 人和 其他 组 织的合 法权益 造成 损害 法 度” 的 , 害人有 依 照本法 取 得 国家 赔偿 的权 利 。 由此 可见 , 国 的 法 律规定 范围之 内的行政裁量 往往 只是一个 是否超 越必要 的“ 受 我 即是否 明显 不 当, 它与 是否 违法 没有 多少关 联 。 由此 可 行 政赔 偿采 取 的是违 法 的 归责 原则 。 就是 说 , 也 国家只对 违 法行 的 问题 , 使 职权 的行 为才承 担赔 偿 责任 , 如果 行使行 政职 权 的行为 是合法 见 , 行政 赔偿 范 围 日渐扩 展 的情 况下 , 一 的违法 归责 原则 已 在 单 的 , 国家 不承 担赔 偿 的责 任 。学 者们 对归 责原 则看法 不 一 , 则 如 经 表现 出了 明显 的不适应 。 有 人认 为应采 取 主观过 错 的归 责原 则 , 的认 为应采 取客观 过错 有 的归 责原 则 , 的认 为应 采 取无 过 错 的归责 原则 , 的认 为应采 有 有
据 , 以行为人 的过 错 为依据 , 是 以发生 的损害 结果 为依据 , 是 还 抑 等 。可 见 “ 法” 定标 准上 模糊 性 使得 这一 归 责原 则本 身也具 违 认 或 一行 为 的违法 为依 据 , 即是 所谓 的 归责 原则 的 问题 。 政赔 有 极大 的不 确定 性 , 可操 作 性强 的优 势也 因此 而 大打折 扣 。 这 行 其
( ) 原则 无法解 决共 同侵 权 等 情况 下 的责任 分担 问题 三 违法
在 行 政赔偿 实践 中, 往往 会 出现多 个行 政机 关共 同侵权 的情

国家赔偿法解读

国家赔偿法解读

新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从单一走向多元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

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与原《国家赔偿法》第2条相比较,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看似很简单地去掉了“违法”二字,却意味着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重大进步,可以说,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确立了多元的归责原则。

在公法领域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应当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但国家以何种根据来承担责任,即为国家赔偿法上的“归责”问题。

而依据何种原则使国家为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即为“归责原则”。

学者们对归责原则在国家赔偿法中的重要性已经达成高度的共识,基本将之定位为国家赔偿制度的基石。

归责原则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是根本性的制度,它决定着国家是否赔偿和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反映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和赔偿政策,还直接影响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程序等制度设计。

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即只有或只要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应当赔偿。

这一归责原则根据国家机关行为客观上的合法性判断国家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便于操作,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区分了国家赔偿责任与国家补偿责任。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客观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适用同一归责原则;违法归责原则过于严格地限制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条件,成为受害人难以获得国家赔偿的主要原因之一等。

有鉴于此,本次国家赔偿法修改,确立了多元的归责原则体系。

其一,违法归责原则。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国家赔偿法参考答案

形考任务一题目1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害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赔偿的程序。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6赔偿请求人被羁押的时间算在国家赔偿的时效之内。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追偿权。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8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题目10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严。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1国家赔偿对公职人员具有制约预防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2国家赔偿对公民具有权利救济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3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4在国家赔偿中外籍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在法定条件下的较低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5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应该进行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6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7国家赔偿具有侨民保护的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8国家赔偿具有利益调整的功能。

题目19国家赔偿对公务活动有监督功能,不具有保护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0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包括判例。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1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仅指过错责任原则和违法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2危险责任原则不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国家赔偿的原则之一。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参考答案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参考答案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1、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B)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B、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D、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3、只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先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有可能引起国家赔偿。

以下行为中,(D)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

AC4A.5A.6A7AD8、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

(A)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9、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A)为主要规范对象。

A、行政活动B、立法活动C、司法活动10、最早确立国家非权利作用的赔偿责任的国家是(D)A、德国B、英国C、日本D、法国11、在我国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是(D)A、广义的无过错原则B、过错违法原则C、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D、违法原则12、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是()。

a、B、C、D。

A、宪法B、法律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3、国家赔偿的功能包括(A、B、C、D)A14A15A16A、戴西B17A、中国B18A19A权利救济B制约预防C公务保护D利益调整20、在法国,国家对立法行为负赔偿责任首先出现在中。

(B)A行政管理行为B行政合同作为C行政受议作为D行政诉讼作为21、我国立法机关认为,国有公共设施因管理欠缺发生的赔偿,适用于(B)A行政赔偿B民事赔偿C刑事赔偿D不赔偿22、法学上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则是国家也需受法律的制限,该说法出自(D)A人权保障论B人民主权学说C公平正义论D社会协作法学理论23、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A、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5名审判员组成B、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C、赔偿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D、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违法侵权行为的申诉案件24A25AC26哪一种?AAC27 D AC28、二审改判无罪的,由(C)为赔偿义务机关A、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B、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C、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与作出逮捕的机关D、二审法院29、(D)情况下,国家不予赔偿。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

国家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主体行使的是公权力,必须忠实地贯彻执行法律,实现国家意志。

如果国家机关违反法律规定,违背了立法所要求的行使公共职权的目的这就是一种过错。

国家机关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客观上表现出来的违法必然源于主观心理过错,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

对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

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

二、国家赔偿的时间是怎么要求的?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

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西南大学 [1270]《国家赔偿理论与实务》 作业答案(2020年春)

西南大学 [1270]《国家赔偿理论与实务》 作业答案(2020年春)

西南大学[1270]《国家赔偿理论与实务》作业答案(2020年春)1、台湾地区“国家赔偿法”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这属于国家赔偿责任归责的哪种1.危险责任原则2.过错责任原则3.结果责任原则4.违法责任原则2、在资本主义之前及资本主义早期,有观点提出:“主权是在公民与臣民之上的最高权力,它不受法律的限制。

”这是阻碍国家赔偿责任确立的哪种思想或理论?1.主权不受指控说2.国家不能违法论3.国家无过失论4.绝对国家主权论3、在资本主义之前及资本主义早期,有观点认为国家是无生命之体,其活动都是通过其官员进行的,国家不可能有过失,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阻碍国家赔偿责1.国家无过失论2.主权不受指控说3.国家不能违法论4.绝对国家主权论4、下列关于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的描述,错误的是:1.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是国家赔偿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阶段2.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是一种有第三方介入处理的司法性程序3.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既适用于行政赔偿,也适用于司法赔偿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基本相同5、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在多少时间内支付国家赔偿费用?1. 5天2.30天3. 15天4. 3个月6、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采用的归责原则是:1.过错责任原则2.危险责任原则3.违法责任原则4.结果责任原则7、不同国家对国家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确定方式是:1.制定法为主、判例为辅2.由法院判例确定3.判例为主,制定法为辅4.国家制定法确定8、农民张老汉在城里走亲戚,独自外出不慎迷路。

两便衣警察见张老汉神色慌张,便怀疑是小偷而欲上前盘问,因未表明身份,张老汉以为是坏人而随即逃跑,两警察汉所受身体伤害如何救济?1.B. 向两警察请求民事赔偿2.向两警察所在机关请求国家补偿3.由张老汉和两警察所在机关公平分担4.向两警察所在机关请求国家赔偿9、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区分公务员本人过错和公务过错来决定公务员赔偿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标准的典型案例是:1. 1956年的Ciry案件2. 1873年的Pelletier案件3. 1873年的Blanco案件4. 1938年的La Fleurette案件10、在资本主义之前及资本主义早期,有观点认为,国家和法律不可能授权公务员违法,公务员违法是越权行为,侵权造成损害应由公务员自行赔偿,国家不承担赔偿责1.绝对国家主权论2.主权不受指控说3.国家无过失论4.国家不能违法论11、下列描述,与国家赔偿复议程序的特征不符的是?1.赔偿复议程序是一种三方法律程序,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复议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复议机关2.赔偿复议程序以一次为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得再申请复议3.不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司法赔偿,赔偿复议程序都以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程序为前置性程序4.行政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在向法院请求处理赔偿争议之前,必须先申请赔偿复议12、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司法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法简答案例

赔偿法简答案例

三、名词解释1.国家赔偿: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2 .权利救济功能:指当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收到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违法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国家赔偿所具有的对公民、组织受侵害的合法权益给予恢复或弥补的功能。

3 .国家赔偿法:指调整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国家赔偿法指国家赔偿法典,即国家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则、条件、范围、标准、方法与程序等的法律文件。

4.危险责任原则:不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有无过错,只要是执行职务侵犯了相对方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国家即应承担赔偿责任。

5 .职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执行职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国家赔偿的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诉讼程序。

3.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4.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指接受刑事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的义务方。

5.刑事赔偿的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

6.恢复原状:是指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按照被害人的愿望和要求恢复损害发生之前的原本状态。

2.行政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资格请求赔偿,或者,当上述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与其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以及当上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具有要求行政赔偿的资格。

4.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国际法是规范国家行为的法律体系,它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在国际法律框架下对其行为负有的法律责任。

国家责任是国际法中的重要概念,它确保国家遵守国际法,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的基本原则1. 主权平等原则:根据国际法,所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的主权地位。

因此,国家责任应适用于所有国家,不论其大小、经济实力或政治地位。

2. 不干涉原则:国际法禁止国家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

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责任的产生。

3. 诚实守信原则:国际法要求国家遵守其签署的国际协议和条约。

如果国家违反了其国际义务,它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国家责任的类型1. 直接责任:当国家的行为违反国际法规定时,它将直接承担责任。

例如,如果一个国家侵犯了其他国家的领土主权,它将面临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可能的制裁。

2. 间接责任:国家也可能承担间接责任,即对其国内非国家行为的后果负有责任。

例如,如果一个国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其国内的恐怖组织对其他国家进行袭击,它可能会被视为间接负有责任。

三、国家责任的后果1. 赔偿责任:国家在国际法上可能被要求赔偿其他国家因其违反国际法而遭受的损失。

赔偿可以是经济赔偿、道歉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2. 非法行为的后果:如果一个国家的行为被视为违反国际法,其他国家可以采取合法的对抗措施,如制裁、冻结资产或断交等。

3. 国际法的发展:国家责任的案例和争议有助于国际法的发展和完善。

通过审理违反国际法的国家行为,国际法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规则。

四、国家责任的适用范围国家责任适用于各种领域,包括领土争端、人权侵犯、环境污染、恐怖主义等。

国家在这些领域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国际法的规定,否则将可能导致国家责任的产生。

总结: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确保国家遵守国际法,并承担相应后果的重要概念。

国家责任的基本原则包括主权平等、不干涉和诚实守信。

国家责任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的,而其后果可能包括赔偿责任、非法行为的后果和国际法的发展。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含答案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含答案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含答案《国家赔偿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一、判断题1、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部分审判活动所致害的赔偿。

答案:正确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致公民死亡的,其亲属均具有要求行政赔偿的资格。

答案:错误3、行政赔偿诉讼适用于调解。

答案:正确4、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答案:错误5、某警察下班后将枪带回家中,正遇上其妻与邻居吵架,某警察便拔枪将其邻居打伤,对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答案:正确- 1 -6、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无论其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或过失)如何,国家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正确7、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和人民法院可以向赔偿请求人收取有关的费用,但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答案:错误8、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了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9、我国国家赔偿法明确了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同时又确定了在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时,应优先适用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答案:正确10、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

答案:错误- 2 -11、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并不一定以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赔偿金或者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答案:错误12、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答案:正确13、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答案:错误14、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答案:错误15、对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中的错判,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及答案(1)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及答案(1)

【国家赔偿法】形考作业一答案一、填空题:1、国家赔偿法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3、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仅包括行政机关对侵犯行政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两种。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6、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7、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该行使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8、(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颁布于哪一年?()A.1992B.1993C.1994D.19952.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A.代位责任B.自己责任C.合并责任D.中间责任3.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不包括()。

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C.违法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 D.内部行政行为4.下列说法哪种是正确的?()A.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下列关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哪种情形是受害人没有权利取得赔偿的?()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B.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轻罪的6、再审改判无罪的,()为赔偿义务机关。

确定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确定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确定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本文介绍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和国家赔偿中的司法赔偿原则。

司法赔偿的基本原则一、国家赔偿责任概念及原则国家赔偿责任,又称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目前,实行国家赔偿制度的世界各国采用的原则不相一致,具有代表性的有三种,即:过错归责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和违法规则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违法规则原则,《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司法赔偿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参诸西方国家赔偿法,司法赔偿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下列四个:(一)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是指致害的司法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这是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大小的一个基本原则。

确立财产赔偿原则的根本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对于财产损害,只能以财产的方式赔偿,不能用其他任何方式赔偿。

第二,对于人身伤害,也只能以财产的方式予以赔偿,不能用其他方式赔偿。

第三,对于精神损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以财产方式予以赔偿。

(二)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致害的司法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换言之,就是赔偿范围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确定全部赔偿原则作为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应当将全部赔偿原则与全额赔偿区别开来。

前者包含了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两方面的内容,后者仅指赔偿数额的问题;前者包含了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后者则只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

精神痛苦和其他非财产损害尽管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抚慰受害人,制裁司法违法行为,立法仍规定给与一定数量的损害赔偿金,这也包括在全部赔偿之中。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Those who live yesterday lose the past, those who live tomorrow lose the future, and those who live today have the past and the futu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必须要这边确实存在着这样的一种过错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进行一个具体的国家赔偿的申请,比如说有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他是正常的开展一个调查的活动,所以就不存在这样的一种伟大状态。

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表述,理论界也有不同解释。

违法的理论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违法,是指致害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广义的违法,是指除违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违反法律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力不得滥用原则、尽合理注意原则等。

刑事拘留实质上是国家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损害,但合法的刑事拘留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被侵害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私权利主体而言,损害其权益必须要有合法的根据,否则就是侵权;对于侵害行为的实施主体——国家机关这些公权力主体而言,损害他人权益应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及其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超出该条件范围根据的,就是违法侵权。

所以,刑事拘留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的解读就是:没有合法根据和法律授权。

解读“归责”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解决的是是否探究侵权主体内心的过错来进行追究责任的问题。

传统的侵权理论中,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推定过错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因而,有人认为违法归责原则是学者们概括出来的,没有事实根据。

但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民事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不完全相同。

首先,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作为享有特殊权力履行特殊义务的抽象主体,难以判断其主观过错;其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为了公共利益执行职务,对于因执行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如果不问行为是否合法就要求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不现实的;最后,根据依法治国原则,国家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是可行的。

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2、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我们知道,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到公民或者一些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国家是要给受害人赔偿的。

但是有些时候,国家机关即使侵犯到公民权益,公民却无法取得相应的国家赔偿,这是为什么呢?我国国家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我国国家赔偿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我国1994年5月12日公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此条规定明确了我国国家赔偿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即只有或只要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应当赔偿。

因此,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不违法,即使给他人权益造成损害,也不由国家负责赔偿责任。

▲二、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的依据鉴于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起步较晚,在《国家赔偿法》立法之时所处的环境之下并结合当时的具体国情,采用违法归责原则对于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克服过错责任的不确定性、减少责任认定上的困难、增强其可操作性、强化国家公权力主体的法治理念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文将具体就其适用依据归纳有以下三个方面:(一)违法归责原则是客观归责原则,避免了过错原则在主观认定方面的困难,便于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

根据违法归责原则只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客观上是否违法而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只要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受害人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则一旦发生损害,受害人无须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即可以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8026+《国家赔偿法》网上作业答案

8026+《国家赔偿法》网上作业答案

形考任务一题目1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国家对于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侵害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赔偿的程序。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3人民主权学说是由法国学者卢梭倡导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4社会协作法学理论以狄骥为杰出代表。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6赔偿请求人被羁押的时间算在国家赔偿的时效之内。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7国家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追偿权。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8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9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题目10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不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严。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1国家赔偿对公职人员具有制约预防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2国家赔偿对公民具有权利救济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3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即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4在国家赔偿中外籍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在法定条件下的较低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15国家对立法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应该进行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6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7国家赔偿具有侨民保护的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18国家赔偿具有利益调整的功能。

题目19国家赔偿对公务活动有监督功能,不具有保护功能。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0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不包括判例。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1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仅指过错责任原则和违法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2危险责任原则不是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2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国家赔偿的原则之一。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2)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2)

国家赔偿法试题及参考答案1、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B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赔偿责任主体B、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C、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原则上侵权主体D、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有追偿权3、只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先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有可能引起国家赔偿。

以下行为中,(D )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

A.公安机关对某一违法者进行处罚 B.消防队灭火前后,在乖车途中交通肇事的行为 C.勤务时间以外执行职务的行为 D.工作时间内购买办公设备A.国家5 B. A、AA 19549、行政10、 11、A 12、A15 A、是(c18、如果国家机关其工作人是行使职权时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A )A 国家不承担责任B 国家承担责任C 国家承担部分责任D 视情况而定 19、国家赔偿最主要的功能是( A )A 权利救济B 制约预防C 公务保护D 利益调整 20、在法国,国家对立法行为负赔偿责任首先出现在中。

( B )A 行政管理行为B 行政合同作为C 行政受议作为D 行政诉讼作为 21、我国立法机关认为,国有公共设施因管理欠缺发生的赔偿,适用于( B ) A 行政赔偿 B 民事赔偿 C 刑事赔偿 D 不赔偿22、法学上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则是国家也需受法律的制限,该说法出自( D ) A 人权保障论 B 人民主权学说 C 公平正义论 D 社会协作法学理论 23、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A、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5名审判员组成B、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C、赔偿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D、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违法侵权行为的申诉案件 24、在我国哪些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CA、各级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中级以上人民法院D、高级以上人民法院 25、刑事赔偿中,如果是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下列哪些机关?A A、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一审判的人民法院 B、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C、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D、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二审判决的人民法院26、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数额决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是下列哪一种?AA D、赔27A、 D、A..刑30、31、条规C消除3233.乙检察院赔偿 C.丙法院赔偿 D.不予赔偿34、私营企业经理柴某被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讯问中殴打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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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基本上执行什么
原则
国家赔偿责任基本上执行的原则就是违法原则,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当中违反规则法律,造成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害,国家对这种行为要承担赔偿责任。

只要我们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一、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基本上执行什么原则?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

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
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

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国家侵权主体的种类
根据我国的规定,原则上侵权行为主体包括两类: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1、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的机关。

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可以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军事机关。

由于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都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理论上所有国家机关都是侵权行为主体。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也反映了这一点。

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
务中,侵犯公民、法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并不是所有国家机关都是侵权行为主体,各国法律对此都有所限制。

只有特定范围的国家机关才构成侵权行为主体,这与国家赔偿的范围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我国作为侵权主体的国家机关有以下几类:
(1)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首先,行政机关是专门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因而与政党、社会团体及社会组织有严格区别。

其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这一点与行使立法职能的立法机关、行使司法职能的司法机关有着严格的区别。

最后,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国家机关,这一点与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有区别。

就范围而言,行政机关包括上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至基层人民政府乡镇政府的各级各类行政组织,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也包括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

由于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管理内政外交事物时必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各种关系,因而很有可能成为国家侵权主体。

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侵权行为,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司法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是指代在国家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
司法机关包括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行使侦查权和检察权的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监狱管理机关。

必须说明的是,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虽然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依照法律行使一部分司法权力,即侦查权,因而它们是具有双重职能的国家机关,专门人民法院中的军事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中的军事检察院虽然是军事机关的组成部分,但它们行使的权力是司法权力,所以也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司法机关。

此外,监狱管理机关也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它行使的是执行刑罚的权力,因而也属于具有双重身份的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掌握和行使的权力与公民、法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息息相关,因而司法机关也可能成为国家侵权主体,国家对于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各类国家机关工作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管教人员等,但不包括国家机关的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因为勤杂、服务人员不行使国家权力,也不执行公务。

由于勤杂、服务人员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造成损害的,如机关司机撞伤他人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要赔偿,也应当由司机所在机关以其自有财产依照民法的规定给予赔偿,不适用国家赔偿的规则。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行政机关的
公务员、司法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的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

此外,还包括自愿协助执行国家公务的普通公民。

当然,对上述人员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还要看是否符合其他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例如,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殴打他人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国家不负赔偿责任,此时的公安人员就不是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根据具体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首先,它们是非国家机关组织,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地位,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时。

它们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其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的,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并由行政机
关承担责任有质的区别;再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的特定职权是具体法律、法规授权的,而非行政组织法授予的,法律、法规的授权通常限于某种具体领域和事项;最后,具体法律法规对相应组织的授权是有期限的,一但行政事项完成,授权即告终止。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围通常很广,包括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行政职权时必然对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所以,它们也是国家侵权主体之一,国家对其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法规授
权组织的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务的行为应当视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国家也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是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和非国家公务员的个人。

首先,被委托的组织不是国家机关,被委托的个人也不是国家公务员,他们的经常性工作不是执行国家公务;其次,被委托组织和个人仅能根据委托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非经委托,不得行使国家职权;再次,被委托组织和个人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权力,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最后,被委托的组织行使的职权是基于委托机关的委托,而不是法律、法规的授权。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虽然侵权主体是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但责任应当归属于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生活中,人们常说国家赔偿是属于归责原则,但这种归责原则的主体就是国家权力在行使的时候也有不遵循国家法律制度的时候,因为,部分司法机关和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去违规操作,这种职权是由国家法律制度赋予的,同时也有国家赔偿法对其进行约束,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个人也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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