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2.6)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一、综合测评总积分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 )由学习成绩积分(C )、学术科研分(K )、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三个方面组成。
综合测评总积分S 按以下公式计算:S= 0.8C + K + D二、学习成绩积分C学习成绩积分C 为参评学年内所学课程成绩的折算积分。
计算公式为:()()∑∑∑∑⨯⨯非学位课学分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成绩+学位课学分学位课成绩=8.08.0C 说明:1、学位课程中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自然辨证法概论和基础英语三门课程按原始分计算其它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的成绩按标准分计算,计算方法为该课程的平均分与85分拉平后的比例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标准分=原始分该课程的平均分⨯85 3、非学位课程只计算本学院开设的课程4、 二年级研究生不再计算成绩分C 。
三、学术科研分K学术科研分K 计算公式如下:K= K1+K2其中:K1——科研表现分K2——学术成果分1、 科研表现分K1科研表现分K1的计算方法参见附件一2、 学术成果分K2学术成果分K2的计算方法参加附件二和附件三。
以上各项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学院评审组与有关班级的测评负责人共同商定。
各班评议小组对加分项目不明的,由学院评审组裁定。
四、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计算公式如下:D=D1+D2-D3其中:D1——品德综合评定分D2——社会活动及表现加分D3——扣分部分1、品德综合评定分D1品德综合评定分D1满分为10分。
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性、集体责任心、文明礼貌、社会公德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此项评定由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给予评分,班主任负责20%的分数评定,班级评议小组负责30%的分数评定,学工办负责50%的分数评定,D1为三方面评分之和。
2、社会活动及表现加分D2社会活动及表现加分D2满分10分,是在集体活动方面给学生的奖励,超过10分按10分计。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文件华南工研〔2014〕59号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9月26日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相关评审工作,并受理有关申诉事宜。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辅导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人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要积极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申请回避;(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人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人员的意见等相关信息。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至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 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三、奖励(一) 奖励金标准1.先进班级奖励金⑴先进班集体标兵:2000元;⑵先进班集体:1000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⑶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⑷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综合测评使用演示(20120912)
学院用户
由学校学生处授权的各学院用户:
• 学院副书记
• 辅导员 • 班主任 学院副书记/辅导员与班主任的功能区别:
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可对全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的学生综 合测评情况进行管理。 班主任只能对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管理。 其他功能都相同。
学院用户功能
一、信息管理
1、查询学生信息 (包括快速查询和多条件查询两种方式) 2、审批学生信息——只有基本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才 能参加测评 (可单独审批或批量审批)
2、学生发现自己某门课程的成绩没有录入,但系统中又没有显示该门课程,怎么 办? 答:班级用户需要先设置好该门课程,然后再帮学生录入成绩。
添加课程操作:进入班级用户端——“综合测评”模块——“智育测评”页面——点 击“设置课程”按钮——设定上下学期的课程数,点击“确定”——输入课程 名称、学分、类型,点击“添加”按钮。
• 查看指定学年度本班同学的文体测评情况
• 进行文体自评和文体加分
点击进入写个人评语
• 查看全班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公开透明原则)
• 打印或下载个人的综合测评表
学生用户—获奖与处罚
• 学生的获奖与处罚记录主要用于综合测评的加分和扣分项中; • 学生可增加、修改和删除本人的获奖与处罚记录,但是已经 审核通过的信息则不能删除和修改。如要修改,需要学院用 户撤销审核。
学院用户功能
学院评议——智育测评
• 审核各自然班的成绩
可对学生的成绩单独审核、修改,也可以批量审核通过 只有学院审核通过的成绩才会计入最后的智育测评总分 中 已审核通过的成绩学生不能再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学 院端要撤销审核
• 对智育加分进行学院加分
学院用户功能
学院评议——文体测评
2011-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1-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附件12011-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79个)2009级水产养殖学2班2010级动物科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营养1班2011级蚕学班2009级工业设计1班2009级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2班2009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班2009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班2009级自动化3班2011级电气信息类3班2011级电气信息类5班2009级行政管理1班2009级行政管理2班2009级行政管理4班2009级行政管理7班2009级行政管理8班2009级社会工作1班2009级社会工作3班2009级土地资源管理8班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1班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2班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3班2010级行政管理4班2011级公共管理类6班2009级电子商务1班2009级电子商务2班2009级金融学2班2009级市场营销1班2009级市场营销2班2009级市场营销3班2009级经管类丁颖班2010级工商管理2班2010级经管类丁颖班2011级经济类8班2009级统计学2班2009级林学1班2009级旅游管理4班2010级城市规划2班2010级木材科学与工程1班2011级木材科学与工程2班2009级草业科学班2009级农业生物技术1班2009级农业生物技术2班2009级农业信息技术班2009级历史学1班2010级汉语言文学1班2010级法学1班2010级历史(文化旅游)班2011级法学1班2011级法学4班2010级植物类丁颖班2009级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2009级食品质量与安全3班2009级食品科学与工程4班2009级生物工程2班2009级动物医学2班2009级动物医学3班2009级小动物医学班2010级动物医学1班2010级动物医学2班2010级动物科学类丁颖班2009级英语1班2010级经贸3班2011级翻译1班2009级工业工程1班2010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班2009级服装设计与工程5班2009级服装设计与工程6班2009级广播电视编导2班2010级广播电视编导2班2011级广播电视编导1班2009级园艺1班2009级茶学1班2010级园艺3班2009级环境工程2班2009级环境工程4班2009级植物保护4班2011级环境工程4班二、“三好学生标兵”、“丁颖”奖学金(98人)动物科学学院(3人)林希冉张鹤千廉俊红工程学院(12人)卢发安伍诗莹庄依杰罗泽欣邱冠武陈柱兵傅恺延方煜超严旺烨王志华郭惠凯高奕龙公共管理学院(9人)李程李小龙霍英桦杨帆萧润正曾家振林媛媛毛丽婷董雪娇经济管理学院(12人)蔡若佳陈炯发乐旻张维刘嘉丽叶骏王娜马雯静辜佳蓉罗嘉慧蔡月艳刘力其理学院(6人)刘少玲梁柱荣郑展平黄瑞康欧楚飞单志炜林学院(6人)任意马欣欣陈伟智邝子晴杨文君许欣怡农学院(3人)程丹黄超越唐国梦人文与法学学院(3人)赖志伟张展刘纽生命科学学院(4人)杨帆翁燕珊刘永振张灿食品学院(6人)陈沛红陈雅君姚雪桐林晓慧李嘉萍张愉冰兽医学院(4人)吴云燕宗鑫李梦林晓冰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3人)张旭群谢舜光肖国科外国语学院(3人)王仙意谭春萍李妙兰信息(软件)学院(9人)李上钦黄俊豪陈晓书陈耀福方乐林林晓阳汤小夏沈森猷黄丽艺术学院(6人)宁诗敏王治城李婉宜黄燕银金泳萱叶张翔园艺学院(3人)张明露周琳耀柳乔资源环境学院(6人)宋银平梁嘉晋黄晓明曾超张雄凯陶阳三、“三好学生标兵”、一等奖学金(188人)动物科学学院(3人)王馥迪边成祝嘉楠工程学院(22人)张国杰郑佩杏巫转荷刘思远何腾锋霍庆柴高达陈仲涛陈杭生詹志勋高志聪邓嘉慧莫永龙钟勇禤志荣林俊杰张明杰卓钟烁谢经伟刘一良徐嘉毅温丽华公共管理学院(19人)孙光荣钟灿球黄文中韩祥勇辛斯钟禹恒黄梦菡郭辉增陈艳嫦张鑫蔡彤沈莉莎庄小芬张凌雯陈丽勉朱淳敏叶宛鑫罗璐劳远声经济管理学院(22人)冯敏诗江文芳刘静瑶李钦松梁振杰王锦容吴伟立杨美玲张子健李洁妮李作元叶泳红王晓亮曾敏婷刘小敏李思颖陈勇君邓斌文陈靖娴陈雀黎邹宝玲蔡玮莎理学院(11人)陈晓芬曹铭斌郑筠何缘周乾业李养懿陈泽航温海滨张婉梨卢德俊贝琦林学院(10人)冯乙晴易沛婷易钊伍晓健黄木娇郭宝丽吴淑婷郭芷君郑梦静冯良钰农学院(3人)张晓艳牛瑞曲梅人文与法学学院(8人)李丽青陈文捷郭婉玲金典许丽蝶曾彩丽陈广芬何诗韵生命科学学院(5人)庄东霞彭杨王丽曾秋慧陈凯文食品学院(10人)李敏英吴成顺曾厚儒洪佳虹周彤张丽英叶剑威何少清陈韵文蔡鸿毅兽医学院(8人)蓝源朱政怡何淑仪罗晓玲黄玉珊汤永豪谢康尚胡九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10人)沈淼森伍子鸿梁永祥林裕辉许婉怡彭展健林琦刘景恒许心怡陈焕弟外国语学院(6人)梁秋萍邓珊珊崔晟梦罗佳佳刘楚欣李静儿信息(软件)学院(17人)潘雪茹罗凯琳黎润锋李文鼎梁开伦盘俊清缪婷婷李影黄丹虹薛梦婷肖宇晴陈泽青林栩凤邓铖庄奕珊温昂展司徒略珊艺术学院(18人)王虹婷黎洁雯李海云徐东东陈应锋徐莹黄洁胡艺谢颖张玉玉麦淑兴蒲晴晴方洁浩邓丹艳郑丹子汪思琦罗水添李米雪园艺学院(6人)李雅忻戴雨雯汪玉洁蒋陈凯陈晓宇马一校资源环境学院(10人)李俊彬陈晓雯莫帆勇陈锐浩温栋邱霞赵志炜田雨鑫洪森王豪三、二等奖学金(2811人)动物科学学院(63人)郑雪琼陈佳虹胡夏露李桂焕叶露李霞丹莫泽权杨子拓陈志林张飘逸陈家欢李嘉琪刘佩琳李真王雅迪章文东陈泽雄张浩洁曹淑芬陈咏然林敏冯美莹齐琦吴栩灵张迎迎朱燕玲徐亚兰李果徐国文胡晓泉胡云蕾许婉伍绮文刘晓琳李翔宇石贵周李利左旭冬曾金星王振园顾海峰杜丽美张小翠管亚军邢侠平孟留伟周涛李晨霖邹梅高爽张榕婧黎印张莹张梦媛胡栾莎陈乐乐万玲玲兰伟王瑞周加义周倩雷文龙张童工程学院(339人)黄铭灏陈炼潘美秀廖锦河刘嘉威张翰黎志伟梁诗雅黎蕴玉黄辉骏吴英信潘炜深蔡远航范维富黄培奎邱建华邹振财胡子昂何丽仪谭建辉刘传艺章绵润何文标刘伟南李茂青林海吕潮胜曾小玲杨树挺李东胜梁艳娥刘洋吴永伦方奕钦沈立彦何荣茂周天跃张劲元何锡球谭永炘徐振华纪泽彬丘石龙黄勋伟朱其科蔡晓阳庄锦荣马慧孜林伟忠庄厚腾彭冠雄林应峰陈春平何翘楚温炳林黄佳元曾晓明朱舜昆陈荣黎小豪胡冬玲黄志远刘展鹏吴丹阳梁海航林慧华陈庆峰林宝鹏夏碧莉范健桦黄晓松孔令强卢小欣赖昆烁吴嘉雯庄晓霖蔡升魏南金徐友彬陈少锋盛典锴杨贤涛林义伟张悠洪蔡博昆李盛华叶志华吴泽涛陈潮新余洁婷陆莫庆雷伟彬黄志强郑超漩陈绍明邓世敬潘荫杰陈荣杰陈俊涛施剑铸李庆烽何伟峰刘洁炜罗欣黄泽枫邓美玲梁希松华路延张珏瑜田灿腾谭景焕陈梓泓许莉珊林晓勤郭俊辉梁健东陈焕仪黄志洪吴国雄欧素丽余国雄谢毅侯耿鸿黄水谋李柳琼阮少孟郑榕生卢马龙邓世贤谢培达谭永光陈一豪梁慕贞郑华丽梁敏怡黄志平吴逸帆李幕云陈德州关喜升肖育涛周梦玲许晓婉邝志铭李晟华李郁黄江华卓灿鹏朱嘉琪吴伟波何嘉文陈兆春林毅冯世芬王有颖黄辉健方泽鹏司徒尤聪练剑飞易同华胡思健蔡立坚朱国现陈宇恒林铭涛罗东宇申瀚韬谢晓杰黄伟明陈景兴许先学黄家建王晓亭黄水龙郭海龙吴柏滨林瀚杜晓雄黄培颖钱建平陈思远黄梓淳洪楚生高鹏邱泽伟郑伟彬王文基周鉴钊谢汉衡冯卓英杨宗炜蔡俊涛洪影郑洁彬梁玉华桓亚鹏吴建帆林业伟梁雄健林秋隆陈海聪龙雪琪林卓群巢志强曾文峰欧少章司徒洪杰黄志鹏陈隐黎绮婷郑武彬黄志滔周细玲何嘉诚黄建勇叶国奖傅东强李伟龙谢斌徐洁芬沈锐平温玉琴姚颖杰许典武赵航林耿佳张伟麟李盛铭黄燕雁黄建雄杨勉想莫秘黄盛华徐梓琼黄聪何山鲍泓宇吕适郑天佑潘文杰罗豪安李楚怡张雪丽林欣铭冯少燕王婷周国维杨杰文王晓泽陈泰维叶柏林洪梓浩钟炬华王建楠方万煜庄修政王秀东陈肯镇郭超略梁俊杰蔡敏王子木许楷涛彭柏威魏焕意戴伟春刘东陈芳曾文豪张思荣邹海燕刘家树何炜麟梁小康刘俊亨郑文文吴冬夏邵锦辉董家伟李浩邹韶智林耀鸿蔡晓伟郑静宇林剑明周小慧刘浩周士琳石孟楠梁俊贤黄敬易张世建陈杰生董明杰薛开宇谭晓华黎秀明曾令超莫谋威马艳玲邱鑫陈智颖曹琳峰李婷婷黎伟如黄增猛李连娣邱劲彬郑晓杭曾宇霍超荣翁永光廖森忠杨旋詹木超罗海鑫吴浪浩雷雨黄鸿彬陈治华朱圣禹陈佳可李洁莹卢碧娴罗沛良曾镇文刘俊孝伍荣浩陈宝莹易雄泉黄月明高浩民江晓聪李凯仪洪炳星严泽宁温利枚郑敏鹏曾杰文公共管理学院(280人)方壮英张鹏飞王章王学文贝良颜陈舒妍冯淑贞周彦婷张啸冯寸莫佳莫雪菲林淑兰巢叶璇黄茂英何倩茵刘惠娣谢晓军陈少丹张锦萍王昕昊吴丹郭敏琪萧佩仪黄义德田文慧杜海燕邓淑华赵雯林景黎艳芳杜晓钰李吉兴刘紫霞张铭欣江贺袁圆周宇薇罗家恩张文清邓妍林莹叶丽芬严荷骞梁秀娟梁曼玲陈素欣何婉媚卢晓纯吴少敏麦彩玲陈永昌卢肖贞黄德藩杨奕娃翁金贤温韵柔龚弦陈文婷谭艳素何艳黄妙婷肖敏婷李枫林张翠叶泳仪郑壮淮周明东李秋姜蔡晓芝陈诗铭陈华杰向斐蔡华伶梁欣妍吕达胜阙芬芳钟雪媚陈倩君刘美凤杨蕊链徐文婷李祎礽巫秋君潘晓丹宋佩霖罗爱文蔡腾河罗杭斯林文珊柯秋婵林燕杨星马泽雄杨情范建彬许志新徐向婷李经兴陈巧萍黄婷陈春明查学兵崔智飞吴媛卢文韬周月娟江结华黄靖岚朱嘉俊梁晓诗赖紫晴曾燕妮马云艳张少丽孙华文吴洁莹张溢佳张丽瑜李嘉燕罗聪冯之欣曾永斌邵家俊谭宝珍邓绮敏邵康健邓喜娜陈威王珂石泳钊陈芷君马立敏姚铚杰陈琳嘉利雨黛谢燕婷丘陆鑫陈熳荣苏志豪张林达孙静敏杨晓群方泽亮董奇鑫聂光宏卓丽媚梁廷君关欣仪吴锦霞匡梦叶曾颖欣林珅魏怡芬戚淑妍何炜劲方健华陈香如李章胜李思蓓冯韵漩潘飞翔姚廷潮肖靖欣吴颂文潘秋彤伍紫莹江银龙李淑贤郑李梨黄惠清曾彩璇黎小燕叶名香李倩瑶邓新佳陈泽聪朱文燕杨志渊林启林蔡忠飞林志鹏刘丹陈美仪邬宇思郑宇湉李元贞罗鹏招泽勤冯嘉萍赵惠珊何梓珊梁铭权洪楚君陈斯恺李佩娴袁静怡林健婷谢杨光刘莹莹林勇志林美玲林增钿刘俊杰黎韦韦王若清刘嘉颖张思敏黄楷琳刘益华陈晓儿袁月张立王霞黄素芳黄敏何骑梁景连黄洁莲黄春华姚硕东陈婵端何玉峰邱夏媚陈思惠吕守猛范子豪黄丽媚谢茵仇梦晖魏玉琳林媛媛罗绮雯杨露谭嘉媚陈昱嘉尹雪婷黄天梦符颖茵杨文彦叶海棋陈昕荣林彩莲冯韵飞林嘉莉卢楚婵唐月娟邵旭隆李美萍朱文秀林欣欣何紫文陈瑛刘永欣林小楚龙田凤郑稳李杰冲郭嘉希戚彩浓黄小莹郭晓琳林艺鸣李克彬陈荣墁李燕菲陈敏华郑永涛林增祥余婉文张炼林汤丽敏李晓红颜绮颖林孝文黄诗敏芦杰吴晓珊杨红霞丁梓豪经济管理学院(331人)蔡嘉欣陈百川陈春霞陈丹敏陈佳锦陈嘉祥陈健慧陈俊裕陈丽娜陈丽霞陈敏蓉陈琪真陈秋英陈婉婷陈细霞陈泽霞陈泽雁陈自航杜莉莎段妍骥范惊梦方佩勤方樯冯婉华龚翠清郭晓航何静何丽敏何铭涛何燕玲黄良黄博通黄鸿黄嘉琪黄捷勇黄静施黄涛黄仙黄晓君黄晓玲黄泽辉黄芝庆江通文孔洁欣赖碧妃黎慧君李璟宇李少仪李小勤李旭瑜李盈华李游梁建宁梁婉云廖家亨廖巧芬廖天丽廖小梅林丽香林文芳林智慧林周凌诗婷刘楚君刘华芳刘华慧刘利婷刘希刘祥莲刘洋刘越刚刘智玲卢浩锋卢家杨罗莛方罗小玲罗旭静罗永宜马露麦沛杰麦伟健梅敏莫文娴潘锐荣裴云龙彭朵芬彭湛明邱文杰苏佩瑜谭佩婷谭颖欣唐洪槟温晓晴温智强吴惠婷吴秋怡吴心翔冼土新谢嘉欣谢坚伟谢小凤许智敏严碧珍严文丹杨炳成杨启彬杨纹浩杨曦杨雪冰蚁璐雅余洁玲袁顺安曾彩琼曾文瑜曾志扬詹益才张广生张佳佳张苑张志鹏张智彪招炎彬赵佩娴郑海莹郑思敏周碧凤周楚虹朱楚君朱静琦朱青琳黄佳豪蔡莹莹岑靖岚曾丽军曾思钧陈炀陈宝君陈楚君陈海明陈景霞陈树福陈晓燕董宝兰方佩楹方舒妍冯健乔冯倩儿冯文斌高晓纯高雪姬关凤琴管威郭奕彬何炳志何博伦何健帮黄浩文黄敏灵黄婉玉黄肖霞黄欣华霍东翔柯海龙孔德振孔玉婷李琳李岚李丹霞李浩学李静纯李倩滢李维聪李伟俊梁焕仪廖敏宜廖一玲林川林秋玲林诗意林小敏林雅静刘付晓娜刘宏辉刘理洪刘权明刘宇标卢燕珊陆燕绵罗蔼蕴罗锦涛罗锐添罗雅泉马碧雯马顺环马婉仪麦泳婷麦泳欣梅敏婷彭岳峰丘燕东饶懿枭容婷邵家榆邵禹方谭健豪谭晓晖唐艳配陶志万杏王凌君王夏远吴柏昌吴亭纬吴贤坚肖霄肖杰强谢佳萍谢素环许洋洋严燕美杨谨宁杨敏儿杨敏洁尤嘉颖余伟锋张惠清张杰烽张丽珊张秋燕张泽茗郑少娟郑诗淇郑梓源周建树周玮灵卢奕思何雪莹肖文斌王嘉宝黄驹岗张思宇罗荣达金佩欣张爱华曹梅赖泽华陈桂芸庄兴发张文窈麦丽霞詹钦淼王旭丹郭奕娴林欣欣谢逸之黄天成张淳弘蓝琪张邦蔡文婷黎达荣薛文贤司徒雅卿吴静谢晓珊黄文杰何玉珊李凤谊黄东烨邓励谦周昭喜梁炜芬萧雪莹吴妙芸廖东旭黄姗姗李志杰冼耀华蔡祺源赖育红吴黑妹黄智慧邓志源邓倩桢刘洁邓学鹏张祖怡张灿坚郑川容晶晶王志颖何婉虹李家辉蔡文兴杨淑云刘思肖泽曼彭晓蕾温惠斯罗诗洁曾纯娟刘盛奋陈钦楷何伟鹏谢紫珊常春燕吴子谦苏志杏徐治辉卢烨杜美凤谢嘉颖严伟杰苏惠香林冠斌李安邓炜欣黄伟盛张翔林丽妃郭宇黄日元林国彬庞文添王桂聪李灏铭曾晓文苏小娜曾慧君刘佩婷林益成理学院(169人)梁坚华黄素萍黄冠佳高鸿杰林若琳邓世沃江福炜陈永灿陈瑜蔡镇锋梁筠洳黄浩量黄凤谊黄沛霖罗荣焯吴江涛邓珊珊何嘉荣吴淑玲陈秋荣梁颖诗周华俊钟明君陈倩仪龙家欣李沛新周颖怡郭鑫陈旻彭芳梁桂梅李宏楷丁程丹叶春梅林淑惠陈利利陈木河梁骞吴展鹏罗凯源周志萍伍剑戴姝琳廖生耀罗媛友黄娟李颖欣林聪裕黄明慧廖玉梅曾亮维梁耀棉徐浩志罗志星陈柳璇徐颖司徒乔君全美君杨童文王璜菁郑成章黄忠城黄哲丽张翔宇王柳方甘翠芬林少达杨洁玲李琴戴文辉陈璐冯振明曹慧李艺苑梁灿健王玉萍梁伟杰张丹高超林日英罗伟谦牟天超陆玉婷陈宝仪邱嘉雯林桐浩徐文滔吴文飞黄昊江洁枚陈俊超张慧春方一谕许俐邓杰文谭春霞林晓媛梁国豪刘云颖黄杏红韩炜潘雪莲黄婉棉张广龙张海明陈淡芳林吉珊梁丽华林沐钦王瑞锵王伟涛巫志城潘燕辉邓宝仪杨锡辉廖基源张若愚梁景堂谭俊标庄沐豪冼燕华吴锐源黄文钦彭振敬陆晓迪蔡伟城张敏华许晓洁张功李国玲汤梓聪何祖宇黄朝霞陈贝铭蔡润林陈昭拼谢旭然赖宣润冯业昌陈芷颖林荣卓黄进宏黄美婷陈光磊张颖姝陈志强吴咏仪邓彬王宇校郑佳欢李剑博徐结珍肖干邱焕枝蒋晶晶陈梓杰马伟雄薛冬冬胡银科吴国斌黄嘉进黄俊杰张珂硕陈俊杰谢嘉慧柯锡浩余喆邓棕文李和集林学院(158人)林驰邓璐莹邓淑莹何敏芳郑丹君唐若莹李家怡梁美君谭斯慧李珺曾舜怡陈香怡刘姝廖嘉明陈依汶黎嘉琪刘珊洪文君刘志尚张和星陈珂李艳朋阙青敏岑嘉欣胡梦熙马蜜璇林文琛胡思敏李侠龚施敏李秀华潘瑞明黄贵梅吴惠斐岑日凤阮良州叶丽仪李文斌陈钰婷陈文军刘娇沈运文刘芳芳陈沛纯王圻显吕欢刘天巧纪玉芸莫楚欣温顺怡杨倩梨何靖娴林菁萌陈少珊林晓施何焯莹赵晨伊王敏如刘成杨乐韵叶智浩赵丹冯汝龙彭嘉微黄冰哲陈静媛邱敏华罗悦宇江玉英吴阳明董美丽何静远樊晶霍婷婷朱雯刘晓瑞贾朋林敏滕家喜黄敏玲韩旭博林曼虹黎祝欣莫素燕周翠红肖少冰卢惠研陈林育叶芷维吕金勇黄敏李月婵王培何泽森黄欢欢白雪李炯炯廖宇超张婷婷樊奇万涛王丽珊吴婧瑜郑俊彬张彦伟郑志成苏漪泳区耀璘钟婉云王晓喻黄谦邱红豆张锦彬程琢方文姜文逸蔡甜甜冯俊遥刘若然刘懿莹李玥马妙君夏喆王丹丹陈晗笑王玥潘哲周宇晴薄江峰王译晗王丽娜杨玥高程风黄月明黄绮柔吴卓彤李华华刘付慧文黄雯雯冯淑仪吴依群李越郭静李东虹林玉涵曾鸿文董灿玲周文英张莹李雅禛王志男鲁捷胡芳园谭智妍潘颖欣彭晶晶邵苏骋芷农学院(70)王均伟李传中卢扬电林青钟渝爽张骏秋陈奕琼代啟贵闫昕欣彭小群彭文婷冯玉龙黄学纯彭明辉李允健邓晓翠张致杰杨晓岚毋杰姚丽云丘斯远陈敏仪胡彦婷张牧雷舜吴华飞张林桂罗立新袁菁晨何文杰刘盼陈春桦黄贵兴赵祯丽张婉纯范金云张占李庆达程华全林发李敏丽朱莉李婕筠杨倩彭卉周一叶丁琪李君菲李见卢毅欣陈粧刘春林尚斌徐雨商瑞昕李智金武黄炎忠赖秋霖黄秀格李梦姣沈文杰柳森李哲章泽森任航方芹吴柯兴陈欣欣张火娟人文与法学学院(114人)陈凤彭阿娟刘爱荘庄淑敏支立铭周怡馨朱小燕谢东琦袁巧如潘敏怡龚韵玲何尚蓉李晓敏谢永妍苏火敏陈辅濠洪婉珊林悦燕刘缅文许可航梁晓敏黄培佳李元蔚张华温曦张君遥谢剑锋尹淑桦温艳梅罗小聪黄雪琴李世殿钟妙容叶宇聪张佩琪胡晨晨阮惠转黄珣王鑫刘茜吴颖欣郭琼瑶许业东黄秀雅洪婉琪朱美双李佳妮刘文新邹晓卉刘文凯王迪郑宗敬何凯欣闵雪原陈碧灵林攀祺郑莹黄玉萍何春燕刘韵怡陈海美张弘林路红陈驰梁燕娴徐霜张慧张凤霞刘海成王培君郑嘉玲周婉玉余淑湄谢淳刘丹青蔡晓瑜曾晓燕涂若翔刘思吟洪爱漫卓少莲幸中伟张碧媛房佩华黎慧娴马竞可张雪妮詹晓敏李炯陈丹青樊依娜刘慧玲易佳欣周芬周建增王怡文曾晓霞韦梅琼肖斐斐刘晓峰叶少雯梁雨轩李嘉琳刘书铭罗妙娜李文君胡海吟曾绮韵孟玉山罗嘉健何静雯蔡尚余郑婉文朱玥谛生命科学学院(73人)许丹云黄志丰孙小珍刘关凤余倩霞程正飞牛雨果王英奇吴嘉燕曾驰梁志聪黄颖怡邓双文杨扬曾灶海汤惠莹邹沐平冯韵怡李莹莹谢昭鸿谢思何秋顺彭康生禹明森梁琳琳袁天培谭惠榕江一强马萧李思莹梁宝霞林良光沈冬秀周小洁马晨昕陈煜郭仲豪李晓敏黄泳瑶吴丽莹洪楚珠林佩燕吴霞黎天强刘昀赫肖雪莲杨依凡陈华良沈洪钧潘丽朴蔡少芬肖淑君李小翠练小玲叶琳蕊吴琳琳童欣李颖聪郭凤明陈玉梅钟凤怡陈文轩王若晨陈荣张雅玲欧隽滢陈平长朱芷欣郑丹琳黄秋屏黎婉华吴蓁江国彬食品学院(158人)吕洪财谢渝张淑谊陈奇梁健华田达高婉仪郑晓仪叶敏立梁丽金沈敏王宗莉邝敏华邓佳能黎佩君林嫡卉陈燕琼李嘉敏范雪滢陈梓协梁晓莹刘德欣陈挺强许丹娜列佩雯黎子萍凌俐朱俊灵黄桂愉冯观萍孔晓欣陈淑敏方志广饶美芳刘旭芬赖利娜辛苗王佳欣李明芬张婷婷杨婕许少娜钟嘉华杨泽敏陈晖弘周婉君王婷婷王吕伊颖陈淑瑜宋盈盈翁妍邱文颐王素琴吕宝怡周紫琦李育燕郑仕达邓宇琴郭妍妍张雨马丽芬许奇葛静赵美平刘诗雅李泽帆杨琛琛刘燊林淑玲苏媛宁陈子键文源华林媛李馨鑫关荃月翁柔丹陈敏瑶林康光李汉荣杨清韵陈月玲李佳媛黄赛恋郑育鹏张素泳许晓东黄嘉欣吴琼陈雄敏罗瀚靖雷千蕴蔡哲斯邝小云廖翠韵李楚良周晓莹梁祖培卢剑珊吴丽璇胡叶杨碧君林志鹏聂天慧董彬沈金瑞李韵焮林沃彬何文佳肖琳罗淑凌区卉婷石中玉麦润萍黄佳乐黄玉艳谢金红李丽敏汪梓青赵露露欧阳曼桦吴梓杨孔志轩黎熳莉李雪娇陈思敏马灿桂陈嘉盈莫蔓莎林清娜谢敬媚李梓妍王燕相黄璐妍林敏浩蓝慧贤石银华邱冰银杨柳刘帆王沛冰叶静陈业宝杜梓豪吴婷婷吴滋灵李桂谊陈美怡叶颖欣冯巧莹许知树潘润珽苏子云王靖宇吴国玲劳玉萍王宇晖张家成李佳琪兽医学院(85人)潘嘉敏廖顺娣杨宝儿刘务玲刘少芬李秀珍陈诚王乐钟秀玲冯敏莎傅晓华李浩欣董玮申涛涛董楠罗宇声程田刘慧思吕琳赵夏琼姚旭宾文英佘源武黄仪娟梁楚敏魏浩东郭旭晨董艳芳李陈春周宇峰刘款伍依萍龚睿李敏帼汪天露李嘉琦杨振钱娟娟吴莎莎方应钦叶佩仪刁巧虹李碧婷翁子云蔡卓珂鲍晨沂温素彦佘如凤陈妙虹岑晓华何敏怡周攀符颖管帅帅李鹏黄锦瑜梁建富马春芝龚辉强周纯华杨萌萌陈秋锦朱怡平吴冬张晗黄鉴妮曹姗姗谢华艳卢李霞吴睿帆谢佳东刘蔚雯许艳杰傅美玲张越秀郗尔凯郗曾玉慧梁华清梁亚敏钟顺顺黄万意林婷婷周宇星黄婉贤王丽巧水利与土木学院(130人)陈宇豪戴颖欣李小容郑梓斌黄嘉武刘雅仪陈小玉梁转洒廖嘉越林通苏焕坚田凯肖树炳陈莉陈霖蒋鹤之林家浩麦夏增卓词李岳杨泳雯余文娟梁晓琳林树明林育涛谢智帅黄伟鸿李冠华邱钟杰李康杰陈灿城陈海晏何国斌卢宇刚沙柏晓蔡丽汾梁德谦林育群劳阳冬刘文辉。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XX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6微电子材料与技术
同上
07非线性光学与磁光效应材料
同上
08材料热物理与传递过程
同上
09表面吸附和催化
同上
080502材料学
117
01高分子材料合成与制备
曹晓东
曹镛
陈军武
陈晓峰
陈中华
程小苏
丁剑平
杜昶
樊粤明
符小艺ﻫ古菊
郭宝春
黄承亚
黄飞ﻫ贾志欣
姜宏伟
李光吉ﻫ李国强
李建雄
李开畅
林晓丹
刘安华ﻫ刘芳
刘岚
刘平ﻫ刘平安
黄茜
黄庆华
季飞ﻫ姜胜明
金连文ﻫ柯峰
李融林
林耀荣ﻫ刘杰平
刘雄英
陆以勤
罗晓奔
马国欣
马丽红
宁更新ﻫ秦华标ﻫ史景伦
孙季丰ﻫ田立斌ﻫ王世伟
王伟凝
韦岗ﻫ吴宗泽ﻫ谢泽明ﻫ徐向民
薛锋章ﻫ杨春玲
姚若河
殷瑞祥
余华
余卫宇ﻫ张军ﻫ张远见ﻫ章秀银ﻫ周伟英
周志恒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24信号与系统
复试笔试科目:923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和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02移动通信与天线
同上
03电磁兼容技术
同上
04时域计算电磁学
同上
05电波传播与电磁散射
同上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50
01现代通信理论与技术
陈芳炯ﻫ褚庆昕ﻫ丁泉龙ﻫ董守斌
杜明辉ﻫ冯穗力
冯义志
郭礼华
贺前华
胡斌杰
季飞
姜胜明
金连文ﻫ柯峰ﻫ李融林
林耀荣
02组织工程与人工器官
同上
华南理工大学2008~2012复试线统计
关于公布我校2012年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信息来源:招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3-7 浏览次数:132各位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线予以公布(见附件)。
我校复试工作将于3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由相关学院确定。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复试工作具体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相关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学院线、评分方案会陆续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本网站公布的信息。
各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会在本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届时由考生本人在本网站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根据复试通知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寄发纸质版的复试通知。
二、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复试期间资格审查我校将在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3)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8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5)本网站2011年12月6日公告的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应届生在复试时还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往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类型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不予复试。
(6)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四、关于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在120%-150%之间,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006电子与信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006电子与信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复试程序:1.3月26日下午3:00凭复试通知书到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逸夫科学馆一楼大厅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自备零钱)及领取复试流程表。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2.3月27日上午9:00专业课笔试(考试地点:340402、340403课室);3.3月27日下午3:00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4.3月28日8:30开始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5.3月29日上午公布结果,同时领取各种相关资料(体检表、双向选择表)进行体检。
体检地点:校医院;6.3月30日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1)政审表(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委托培养和定向考生不发)(3)协议书复试方式:1.专业课笔试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闭卷考试。
其中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笔试半导体物理或半导体集成电路,其它各专业笔试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口语与听力相结合,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录取原则: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学术型参加复试如未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
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制度201010
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制度201010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制度(2010.10修订)第一章总则1、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每学年举行一次,原则上于学年末开展。
根据本办法实施评选,评选出在当年度研究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研究生分会,授予“先进研究生分会”或“表扬研究生分会”称号。
校研究生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单项奖。
2、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和“表扬研究生分会”的学院研究生分会应在当年度工作中,按本会的宗旨和职责,圆满完成《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中所规定的相关基本任务,并在学院党委领导和校研究生会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作出突出的贡献。
第二章评选内容1、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机构建设(10%)2、学院研究生分会承办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40%)3、学院研究生分会参与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15%)4、学院研究生分会本学年度自行举办的各类活动情况(20%)5、校研究生会对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考评(15%)第三章评选办法1、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先进研究生分会”和“表扬研究生分会”的评选采用学院自评+校研究生会审查制,满分100分。
即以各学院研究生分会主席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方面的参评和考核工作:(1)收集和整理本学院研分会的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或“表扬研究生分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的邮箱或联系人处。
(2)负责人有权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提出异议,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情况属实的,对其改正。
2(3)负责人在参与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具体考核工作中可以对其他学院研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以加强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联系,互通有无,使各项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并为以后的工作留下宝贵经验。
2、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表扬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分会,需在进行评选之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奖项申请表》(申请表见附表一),同时附交申报书一份,作为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或“表扬研究生分会”的重要依据之一。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学科竞赛评分准则
附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学科竞赛评分准则一、评分原则1. 与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一致,兼顾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2. 保研条例侧重学术导向,关注学业绩点和科研兴趣及天分。
3. 学科竞赛分为学术型和企业技能型两种。
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考虑是以就业为导向,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所需的综合能力。
二、评分细则(一)学术型1. 分值梯度参照表(含信息科学类学科竞赛、挑战杯、创新训练计划、创业实践计划)说明:(1)严格按照获奖等级加分的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大赛、广东省大学生物理实验技能大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电子设计竞赛、信息安全大赛、飞思卡尔智能汽车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和创业计划大赛、教育部教育质量工程之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
(2)降级加分的学术竞赛:i.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实际加分详见降级加分表。
ii.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按照国家级加分,省级奖按照校级奖项加分,校内选拔赛按照院级奖项加分。
实际加分详见降级加分表。
iii.中国机器人大赛:物联网、安防、仿真和武术擂台机器人项目大赛,冠军为国家三等奖,亚军、季军、一等奖分别对应省级一二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对应校级一二三等奖;其他项目机器人大赛加分等级再定。
具体加分详见降级加分表。
iv.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大赛:实际加分详见降级加分表。
v.国际空中机器人大赛参照亚太机器人大赛加分,详见《学院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奖励机制》(附件一)。
vi.电子普及赛、院科技创新大赛、中山大学网络工程技术大赛、中山大学ACM新手赛、中山大学花旗杯金融软件应用大赛等大赛,按院级一等奖至优胜奖加分。
(3)项目组成员人数按照各类大赛组委会文件规定;或原则上不超4人,加分人员不超3人,因特殊情况项目组成员超过4人须经学院同意。
参加国际级至校级竞赛,项目组成员加分原则上,根据技术贡献加分。
华南理工大学综合测评
附件1: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一、综合测评总积分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智育成绩积分(Z)和文体成绩积分(T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20%,智育成绩积分占65%,文体成绩积分占15%。
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S=0.20D+0.65Z+0.15T二、德育成绩积分学年德育成绩积分D计算公式如下:D=D I +D2-D3其中:D i――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2 ----- 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3 ----- 学年品德操行扣分㈠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D i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65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级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10%、60%、30%。
测评内容如下: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㈡学年品德操行加分D2不同项目可累计记分,但限最高满分为35分。
所有加分情况须提供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原件,特殊情况由学院酌情处理1. 荣誉加分⑴个人荣誉项责人,其他同学为一般成员(具体加分均可根据个人所做贡献由测评小组讨论决定)定最终分值;②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分一项;③学生干部获得个人职务方面荣誉的,不重复累计,只计最高分一项;④其他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由学院酌情处理;⑤学生干部按照评优学年度内担任职务时间加相应分数。
3. 参加校内外知识(非科技类)、演讲、辩论竞赛等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⑴集体项目⑵个人项目4. 学生活动加分⑴ 报名参加义务献血并参加体检(有第⑵条本条不加分),加0.5分/次。
⑵义务献血,加2.0分/次。
⑶ 参加学校、学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志愿服务、文化科技、 文艺体育等活动或竞赛等),加1 —10分。
⑷参加学校、学院的报刊、媒体等编辑,主要编辑人员加 0.5—0.6分/期,一 般编委加0.4—0.5 分/期(学生干部兼任编辑的,以职务加分或本项最高分项计,不 重复)。
注:以上加分由学院确定。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至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 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三、奖励(一) 奖励金标准1.先进班级奖励金⑴先进班集体标兵:2000元;⑵先进班集体:1000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⑶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⑷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更好地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08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法指导意见》、《关于设立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通知》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学生辅导员、研究生班主任、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该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实施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接受学生在评选中的申诉和投诉。
2.各专业应在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专业评议小组”),该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主持,由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等组成,具体人数由专业负责人确定。
主要负责本专业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审批。
3.各班级应在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和经民主推选出的5至9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
主要负责所在班级学生综合测评积分的评定工作。
二、奖项种类和参评对象1.奖项种类(1)国家奖学金(2)学业奖学金(3)企业奖学金(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2.参评对象(1)原则上参评学年度在本专业综合测评中综合成绩排名前50%者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硕士(委培生除外)研究生。
(3)企业奖学金参评对象及附加条件根据当年企业奖学金评定通知具体确定。
三、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本学年度课程(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考试全部及格;6.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学生参评;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和荣誉奖励的评定:(1)本学年度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2)本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被跟踪培养者;(3)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助学金,一经查实,将如数追回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5)未按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计划生育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而怀孕休学者;(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模板】
****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
术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
根据**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华南工研【2014】54号)文件,现制订**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如下: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答辩(注:领取学位证按学校学位办相关规定):
(1) 发表或录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
(2) 发表一篇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注:发表当年或前一年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
(3) 发明专利公开或受理1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答辩(注:领取学位证按学校学位办相关规定):
(1) 发表或录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
(2) 发表一篇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注:发表当年或前一年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
(3)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公开或受理1件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登记1件;
(4)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鉴定中主要完成人(居于前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学术成果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大学;专利申请或专利授权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 此规定适用于 2017年 3月及以后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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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2.6)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热爱祖国、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坚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该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接受学生的申述和异议。
组长:才建东副组长:姚若河、淡瑞霞成员:冯穗力、李斌、陈艳峰、周军、研究生代表2人秘书:吴春风2、各学生班级应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班长为该小组具体事务负责人。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1、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3、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
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4、研究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科研积分、品德及社会公益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具体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
三、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2)本学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而被跟踪培养者;(3)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助学金,一经查实,将被如数追回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二)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和参照标准:1.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的内容和权重: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的内容应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和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三项,它们的权重分别为:(1)思想品德约占总分的10%左右;(2)课业成绩和学术表现约占总分的80%左右;(3)社会集体活动约占总分的10%左右。
以综合测评总积分排名,按当年学校分配的名额以名次为序推荐。
各班级将本班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在本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日;根据公示情况,班级评议小组集体评议后将结果报送学院进行初审。
四、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九月起实施,解释权属于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一、综合测评总积分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 )由学习成绩积分(C )、学术科研分(K )、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三个方面组成。
综合测评总积分S 按以下公式计算: S= 0.7C + K + D二、学习成绩积分C学习成绩积分C 为参评学年内所学课程成绩的折算积分。
计算公式为:()()∑∑∑∑⨯⨯非学位课学分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成绩+学位课学分学位课成绩=8.08.0C 说明:1、学位课程中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自然辨证法概论和基础英语三门课程按原始分计算2、其它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的成绩按标准分计算,计算方法为该课程的平均分与85分拉平后的比例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标准分=原始分该课程的平均分⨯853、非学位课程只计算本学院开设的课程4、 二年级研究生不再计算成绩分C 。
三、学术科研分K学术科研分K 计算公式如下:K= K1+K2 其中:K1——科研表现分K2——学术成果分 1、 科研表现分K1科研表现分K1的计算方法参见附件一 2、 学术成果分K2学术成果分K2的计算方法参加附件二和附件三。
3、 以上各项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学院评审组与有关班级的测评负责人共同商定。
各班评议小组对加分项目不明的,由学院评审组裁定。
四、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计算公式如下:D=D1+D2-D3其中:D1——品德综合评定分D2——社会活动加分D3——扣分部分1、品德综合评定分D1品德综合评定分D1满分为10分。
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性、集体责任心、文明礼貌、社会公德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此项评定由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给予评分,班主任负责20%的分数评定,班级评议小组负责30%的分数评定,学工办负责50%的分数评定,D1为三方面评分之和。
2、社会活动加分D2社会活动加分D2满分10分,是在集体活动方面给学生的奖励,超过10分按10分计。
按如下标准加分:a.报名参加义务献血并参加体检(有b项的本条不加分)——0.2分,加分限一次。
b.义务献血——0.3分,加分限一次。
c.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研究生文化节开幕式、校运会及研究生运动会开幕式等活动)——0.3分/次。
(此项是指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且代表学院前往的重大活动或仪式等,自行参加的不包括在内。
)d.集体事务贡献(在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活动或承担集体事务)——0.1分/项。
限5项以内,超过5项的按5项记。
申报的具体事项加分与否,班级事务由班主任和班级评议小组评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其他集体事务由研究生院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
e.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和5分;获得省级挑战杯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3分和2分;获得校级挑战杯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参与学生只取前三名,分数分配为:总分数乘以排名系数。
前三名的排名系数分别为:1/2,1/3,1/6。
优胜奖不加分。
f.获得校运动会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8分,第三名加0.6分,第四名加0.4分,第五名以后加0.2分;获研究生运动会第一名加0.8分,第二名加0.6分,第三名加0.4分,第四名加0.2分,第五名以后加0.1分。
g.获得其他各种集体奖励的同学,可参照以上分值,按照奖励的等级、名次和分工责任轻重等具体情况规定加分与否或加分分值。
如集体被评为“先进集体”,负责人加1分,其他成员加0.5分。
h.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党员加1分;校级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等加0.5分。
(具体荣誉项加分与否,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裁定)注:集体项目,有主要负责人的,负责人按以上名次加分,其他成员低一名次加分。
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得两种以上不同荣誉,均只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学生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学院评审组与有关班级的测评负责人共同商定。
各班评议小组对加分项目不明的,由学院评审组裁定。
3、扣分部分D3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节假日未按时返校的、未经请假许可无故离校一周及以上的、党团员未能按时出席规定性的集体活动,发现一次扣0.5分。
五、综合测评是对上一学年度我院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评价,为便于统计,测评时间区间定于上一年9月1日至测评当年8月31日。
学生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竞赛等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内才记入综合测评的积分(以证书、论文录取通知书的落款日期为准)。
六、本《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重大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七、本《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附件一:科研表现K1评分细则根据学校有关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文件,制定我院研究生科研表现评分细则如下:1. 科研表现分包括优秀、优良两个等级。
2. 优秀等级:导师按照不超过(同年级同类型)指导学生人数的50%进行推荐,需提交推荐名单,获推荐的同学可获得2分(满分)的加分。
导师可以少推荐或不推荐。
3. 优良等级:其他同学,在导师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获2 * 80% =1.6 的加分。
附件二:学术成果加分K2(1)发表论文加分a、研究生院认定刊物5分/篇;核心期刊3分/篇;统计源2分/篇。
以上刊物文章,总数限一篇。
(参考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与2008年版统计源期刊目录)b、为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在学院每年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加0.4分/篇(限一篇)。
c、出席全国性会议并在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0.5分(限一篇),会议论文仅以论文集正式刊印为凭。
d、出境参加国际会议并在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1分(限一篇),会议论文仅以论文集正式刊印为凭。
e、三大索引论文加分(篇数不设限制):SCI收录论文可根据按学科划分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区(参照《2008年SCI期刊分区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给予加分。
第一区:23分/篇;第二区:15分/篇:第三区:12分/篇;第四区:8分/篇;EI加分:EI文章分光盘版和网络版给予加分。
EI光盘版加8分/篇;EI网络版加3分/篇;ISTP加分:4分/篇。
f、凡论文增刊不加分。
在上学年正式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书(会议论文除外)的论文,可以加分。
但同一篇论文不可以两次(连续两年)使用,如有违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追回奖学金,并给予严肃批评。
两篇论文的内容如有雷同嫌疑,可以只算一篇,或者两篇全部不加分。
所有发表论文必须出具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并经导师签名认可(期刊论文可凭录取通知书)。
EI和ISTP索引收录必须有华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才认可,否则论文只按相应期刊的档次进行加分。
(如果在下一学年能被检索,可在下一年凭检索证明申请按差额加分)对于发表高水平的国际学术刊物论文(指发表在《2008年SCI期刊分区表》1区、2区、3区、4区期刊的论文),可根据论文投稿后所处的不同阶段(如返回修改、录用通知),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并经导师签名认可后,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加分:理,或者不加分处理。
(2) 申请专利加分(均去掉导师,分数分记如下)a. 接受申请:仅限发明专利,加3分(仅以受理通知书为凭)。
发明专利第一、二、三名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
b. 已授权:发明专利加18分,实用新型专利加6分。
(以专利证书为准)发明专利第一、二、三名分别加9分、6分和3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二、三名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3)软件版权加分仅限已授权的软件版权,加3分。
(限一次,以版权证书为准)软件版权第一、二、三名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