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2.6)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2.6)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热爱祖国、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坚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该

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接受学生的申

述和异议。

组长:才建东

副组长:姚若河、淡瑞霞

成员:冯穗力、李斌、陈艳峰、周军、研究生代表2人

秘书:吴春风

2、各学生班级应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

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和经民主推

选出的6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班长为该小组具体事务负责人。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

1、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

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3、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

议之处向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4、研究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科研积分、品德及社会公益积分三个方面

组成。具体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

三、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本学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而被跟踪培养者;

(3)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助学金,一经查实,将被如数追回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二)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和参照标准:

1.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的内容和权重: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的内容应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和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三项,它们的权重分别为:(1)思想品德约占总分的10%左右;

(2)课业成绩和学术表现约占总分的80%左右;

(3)社会集体活动约占总分的10%左右。

以综合测评总积分排名,按当年学校分配的名额以名次为序推荐。

各班级将本班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在本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日;根据公示情况,班级评议小组集体评议后将结果报送学院进行初审。

四、本办法自二零一二年九月起实施,解释权属于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

金评审工作小组。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

一、综合测评总积分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 )由学习成绩积分(C )、学术科研分(K )、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三个方面组成。

综合测评总积分S 按以下公式计算: S= 0.7C + K + D

二、学习成绩积分C

学习成绩积分C 为参评学年内所学课程成绩的折算积分。计算公式为:

()()∑∑∑∑⨯⨯非学位课学分学位课学分+

非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成绩+学位课学分学位课成绩=

8.08.0C 说明:

1、学位课程中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自然辨证法概论和基础英语三门课程按原始分计算

2、其它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的成绩按标准分计算,计算方法为该课程的平均分与85分拉平

后的比例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标准分=

原始分该课程的平均分

⨯85

3、非学位课程只计算本学院开设的课程

4、 二年级研究生不再计算成绩分C 。

三、学术科研分K

学术科研分K 计算公式如下:

K= K1+K2 其中:K1——科研表现分

K2——学术成果分 1、 科研表现分K1

科研表现分K1的计算方法参见附件一 2、 学术成果分K2

学术成果分K2的计算方法参加附件二和附件三。

3、 以上各项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学院评审组与有关班级的测评负责人共同商定。

各班评议小组对加分项目不明的,由学院评审组裁定。

四、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品德及社会公益分D 计算公式如下:

D=D1+D2-D3

其中:D1——品德综合评定分

D2——社会活动加分

D3——扣分部分

1、品德综合评定分D1

品德综合评定分D1满分为10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性、集体责任心、文明礼貌、社会公德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此项评定由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给予评分,班主任负责20%的分数评定,班级评议小组负责30%的分数评定,学工办负责50%的分数评定,D1为三方面评分之和。

2、社会活动加分D2

社会活动加分D2满分10分,是在集体活动方面给学生的奖励,超过10分按10分计。按如下标准加分:

a.报名参加义务献血并参加体检(有b项的本条不加分)——0.2分,加分限一次。

b.义务献血——0.3分,加分限一次。

c.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研究生文化节开幕式、校运会及研究生运动会开幕式等活动)——0.3分/次。(此项是指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且代表学院前往的重大活动或

仪式等,自行参加的不包括在内。)

d.集体事务贡献(在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活动或承担集体事务)——0.1分/项。限5项以内,超过5项的按5项记。申报的具体事项加分与否,班级事务由班主任和班级评议小组评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其他集体事务由研究生院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

e.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和5分;获得省级挑战杯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3分和2分;获得校级挑战杯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参与学生只取前三名,分数分配为:总分数乘以排名系数。前三名的排名系数分别为:1/2,1/3,1/6。优胜奖不加分。

f.获得校运动会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8分,第三名加0.6分,第四名加0.4分,第五名以后加0.2分;获研究生运动会第一名加0.8分,第二名加0.6分,第三名加0.4分,第四名加0.2分,第五名以后加0.1分。

g.获得其他各种集体奖励的同学,可参照以上分值,按照奖励的等级、名次和分工责任轻重等具体情况规定加分与否或加分分值。如集体被评为“先进集体”,负责

人加1分,其他成员加0.5分。

h.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优秀党员加1分;校级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等加0.5分。(具体荣誉项加分与否,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裁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