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兴化湾海上样机试验风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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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首运试验风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18年1月10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在福州市组织召开《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首运试验风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审会。出席会议的有中国海监福州市支队、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林业局、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海监福清市大队、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清市江阴镇人民政府、沙埔镇人民政府、福建省东海海洋研究院、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7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共27人。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概况的介绍和环评单位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1、工程概况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福建省海上风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6]4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2017]234号)”、“关于研究三峡集团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占用湿地等问题的纪要([2017]119号)”,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首运试验风场)项目位于兴化湾北部,江阴半岛东南侧和牛头尾西北侧海域,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规划A区和B区。其中A区单机容量为6MW机组布置10台,B区单机容量为5MW机组布置44台,共布置54台,总装机容量约280MW,并铺设35kV海缆111km,220kV海缆21km,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一座。海上风机采用重力式基础、导管架基础、嵌岩式承台和打入式高桩承台型式。项目申请总用海面积为318.6084hm2,其中透水构筑物(风机基础、海上升压平台)用海面积为65.3822hm2,海底电缆(220kV、35kV海缆)用海面积253.2262hm2,项目拟申请用海期限为28年,工程总投资535116.93万元,施工期36个月。
2、工程分析
(1)施工期主要的污染环境影响为:海底电缆敷设、风机基础施工造成沉积物再悬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打桩作业、电缆铺设船产生水下噪声影响;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风险影响等。
(2)运营期间主要的污染环境影响为:风机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影响,以及通过振动传导至水下的低频噪声影响;风机设备维护和检修过
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旧蓄电池、废油棉纱等危险固体废物;电缆和升压站产生的电磁辐射。
(3)非污染环境影响为:风机基础改变局部海床自然性状,对水动力条件和地形地貌冲淤的影响;风机结构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对鸟类栖息、觅食和迁徙的影响;风机基础施工和海底电缆埋设对底质环境的破坏及入海悬沙对游泳动物等生物资源的损害;施工和营运对周边通航船舶的安全影响。
评审组认为,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项目建设作为首运试验的必要性分析;
(2)补充单机容量比选分析,以及风电场选址、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3)补充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工程的回顾性评价专章,阐明一期建设现状,回顾分析其主要环境问题和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说明一期、二期项目的衔接关系。补充一期和二期项目电缆布置方式,描述不同敷设段海缆布设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机具、施工方法等;
(4)补充海缆穿越前薛-牛头尾重要滨海湿地路由水深图,补充海底电缆管线穿越海岸线的施工工艺和岸线占用方式;
(5)补充风机基础结构和基础处理方案的比选内容;
(6)补充土石方平衡分析及泥浆、弃渣等的处置方案;
(7)完善电缆施工期及桩基础施工期悬浮泥沙入海源强分析;
(8)补充牺牲阳极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要素及其源强分析。
二、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工程风电机组位于“江阴特殊利用区”、“兴化湾保留区”,海底电缆位于“江阴特殊利用区”、“兴化湾保留区”和“兴化湾北部农渔业区”。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2-2020年)》中各个功能区用途管制、用海方式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符合《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福建省风力开发计划》和《国家能源局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等。
评审组认为,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6号)和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的符合性分析;
(2)补充清晰的风电场用海与福清湾-兴化湾港口航运区的位置叠置图,分析风电场和航运区的关系;
(3)补充 2017年12月28日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批复”(闽政文[2017]457号)为编制依据,并据此分析项
目与滨海湿地生态红线保护区的符合性。
三、评价技术方法和路线、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标准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由风电场纵向各延伸15km,风电场垂向各延伸15km。评价范围总面积753.6 km²。电磁辐射评价范围为电缆两侧各外扩40m范围。
2、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内容包括:水文动力环境、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电磁环境和水下噪声环境、环境风险。
3、评价等级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水文动力环境1级、水质环境1级、沉积物环境1级、生态环境1级、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1级、电磁环境和水下噪声环境三级、环境风险二级。
4、评价标准
评价海域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海洋生物执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中的第一类标准;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的强度标准;船舶污染物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
5、环境敏感区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海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海域海水水质、沉积物以及海洋生态系,环境敏感目标为福清核电厂取水口和养殖活动等。
评审组认为,评价的技术方法可行、评价范围基本合理,环境保护目标判定基本准确。基本符合《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完善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分析,补充声环境、电磁环境的执行标准,包括施工临时场地场界声环境达标分析内容;
(2)评价重点增加溢油环境事故风险分析评价;
(3)核实本项目用海与福清湾-兴化湾港口航运区、风机选址与小麦屿的位置关系等, 完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析内容及图件。
四、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海洋水文动力与冲淤环境现状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