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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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45号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委托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晖制药”)及其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风险”及以下,或穆迪评级Baa级(含)以上、惠誉评级BBB级(含)以上、普标评级BBB级(含)以上。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瀚晖制药及其子公司计划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等,产品风险评级为中低或较低及以下,或穆迪评级Baa级(含)以上、惠誉评级BBB级(含)以上、普标评级BBB级(含)以上。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一一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上证发〔2022〕7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审核实施程序,提升知名成熟企业债券融资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一一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审核实施程序,提升知名成熟企业债券融资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发行人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经营财务状况稳健、债券融资经验丰富、信息披露成熟的, 本所可以对其公司债券申请项目简化审核流程、提高融资服务效率。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与审核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审核安排并向市场公开。

第三条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发行人评估并申请适用本指引优化审核安排。

第二章优化审核认定第四条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发行人,本所可以对其公司债券申请项目适用优化审核安排:(一)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成熟;(二)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三)融资经验丰富,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不少于3期公司信用类债券,累计发行金额原则上不少于100 亿元;(四)最近3年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最近3年内财务报表曾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五)最近36个月内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无债券或者其他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六)公司未受到债券融资限制,且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因债券业务违规被实施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七)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需要确定的其他标准。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正药业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正药业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39号债券简称:11海正债债券代码:12209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822,7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987,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789,999.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0,209,987.4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12,615.2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04,557,905.89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9,489.41元;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1,232,315.01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785,395.1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5,790,220.9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24,884.59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海正药业: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的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95号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的公告近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收到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关于要求海正药业完整执行审计报告整改的函》(以下简称“整改函”或“函件”)。

根据函件内容,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的议案》。

现就公司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实”)相关历史问题及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公司部分时任/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筹资金设立杭州兴海投资天广实的性质认定及处理结果(一)情况概述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实”)是由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股东于2003年设立的企业,主要从事生物药研发。

2008年8月,海正药业时任董事长白骅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部分员工及其亲属与其他社会投资人自筹资金共同设立了杭州兴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兴海”),并于同月收购了天广实100%的权益,天广实成为杭州兴海全资子公司。

在杭州兴海持有天广实股份的期间,杭州兴海由于股东人数众多,股份分散,没有持股比例超过25%的单一股东,因此杭州兴海属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2015年7月,包含海正药业时任董事、监事、高管在内的部分杭州兴海股东及实际投资人委托罗菊芳、徐阿堂作为其代持人,与李锋、王钢一起,共同设立了山南华泰君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君实”)。

2015年12月,杭州兴海将其持有的天广实全部股份(占当时天广实股份比例为78.39%)转让给了华泰君实,并于2016年5月完成了杭州兴海的注销。

自设立时起,华泰君实即系李锋控股的公司。

海正药业债务情况分析

海正药业债务情况分析

海正药业债务情况分析
目前海正药业的资产总额约为60亿元人民币,而负债总额约为40亿元人民币,其中
长期负债占比较高。

这意味着海正药业的资产负债率为40%,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资产
负债率反映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越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

海正
药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引起企业和投资者的重视。

除了资产负债率外,海正药业的偿债能力也需要进行分析。

企业的偿债能力主要通过
偿债比率来衡量,偿债比率=营业收入/利息支出+偿债本金。

目前海正药业的偿债比率为2,这意味着企业每年的营业收入可以覆盖2倍的利息支出和偿债本金。

偿债比率大于1通常
被认为是健康的,因此海正药业的偿债能力较好。

除了偿债能力,企业的经营现金流也是企业债务情况的重要指标。

目前海正药业的经
营现金流为正值,说明企业运营良好,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海正
药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这表明企业有较高的收款速度,可以更快地实现资金回笼,
从而改善资金状况。

海正药业的债务结构也值得关注。

目前企业的短期债务占比较高,这可能会给企业带
来一定的偿债压力。

企业需要加强对短期债务的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偿还短期债务。

目前海正药业的债务情况总体较好。

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虽然略高,但偿债能力较好,
经营现金流也持续为正值。

企业需要注意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的情况,加强对短期债务的管理。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发展,债务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企业需要保持警惕,
及时调整债务结构,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600267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600267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362,322.7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72,219.2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3.27%。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290,677.84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80.23%。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57,932.51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16.31%。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340,121.0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79,145.0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9.02%。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2.24%。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下降。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海正药业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662.56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57,932.51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三季度海正药业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34,068.27万元,也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金满足。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g∣o友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否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注:如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使用XBRL编制工具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在BPM报送端选择对应类别上传编制工具生成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不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600267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600267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海正药业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82,994.79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341,309.26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为268,083.44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有长期带息负债为246,151.62万元。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451,078.23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61,220.41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77,943.31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341,309.26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69,588.84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3,769.56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82,131.01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587,460.88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一旦发生信任危机,要求该企业偿还全部短期借款,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短期暴露的资金缺口为99,525.9万元。

不过,该资金缺口在企业持续经营5.22个分析期之后可被盈利填补。

企业负债水平较高,且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存在资金缺口,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但风险趋于下降。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8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2,905.94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02,431.84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目前主要由短期性借款来填补。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16,950.31万元,预付款项减少4,466.06万元,存货增加24,001.8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83.59万元,共计增加36,769.68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2.04.22•【文号】上证发〔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22〕5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行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详见附件)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证发〔2018〕11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适用本规则。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包含一年以下)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本所挂牌转让的,适用本规则。

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挂牌转让,参照本规则执行。

1.3债券转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本所可以在债券挂牌转让期间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和债券资信状况的变化动态调整适当性管理要求。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588388864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95838886577000 【处罚日期】2022.09.09【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西藏自治区【处罚对象】叶泉吴芳【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9.23 15:33:00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13578分类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3日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文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3号当事人:叶泉,男,1973年4月出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吴芳,女,1974年1月出生,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叶泉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及吴芳出借账户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叶泉、吴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吴芳"招商证券账户于2020年9月23日开立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福利西路证券营业部。

叶泉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9月23日借用“吴芳"招商证券账户交易“河钢资源"“天际股份"等334支股票,累计交易金额8.64亿元。

医药:海正药业牵手辉瑞百灵与百诺技术转让

医药:海正药业牵手辉瑞百灵与百诺技术转让

医药:海正药业牵手辉瑞百灵与百诺
技术转让
第一农经讯9月13日,贵州百灵与海正药业可谓风光无限,把利好消息发挥的淋漓极致。

1、贵州百灵与济南百诺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9月13日,贵州百灵(002424)晚间公告,公司9月12日与济南百诺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双方经过有效的协商,就治疗失眠的化药3类“美乐托宁原料及缓释片”项目临床批件技术转让事宜签订该合同。

按该合同,济南百诺将其拥有的“美乐托宁原料及缓释片”转让给公司,内容包括:临床批件及该品种相关的生产、开发全部权利,临床批件号为:2011L00537、2011L00536;该品种临床前研究工作由济南百诺负责,临床试验及申报生产工作由公司负责,济南百诺配合公司完成上述工作,使研制药品的工艺、质量及稳定性达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技术要求。

公司向济南百诺提供本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750万元。

2、海正药业牵手辉瑞设合资公司
9月13日,海正药业(600267)与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制药企业辉瑞公司在杭州宣布,由双方合资组建的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据悉,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总投资2.95亿美元,注册资本2.5亿美元。

其中海正药业和辉瑞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
和49%.双方将向合资企业注入现有产品线中经过精挑细选的产品。

合资企业成立伊始的产品组合将覆盖肿瘤、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免疫抑制剂等治疗领域。

综上,受次利好消息影响,第一农经预计相关股都将备受投资者以及股民的青睐,被大肆拉高,节节攀升。

2023年7月分红股票公告一览表

2023年7月分红股票公告一览表

2023年7月分红股票公告一览表2023年7月,各大上市公司纷纷公告了分红股票的消息。

分红股票作为投资者关注的重要话题,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为您提供2023年7月分红股票公告一览表,让您了解最新的分红股票动态。

1. 公司A公告日期:2023年7月1日分红金额:每股0.5元分红对象:所有持有公司A股票的股东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公告内容:根据公司A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公司决定向所有持有公司A股票的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每股分红金额为0.5元。

分红将在7月15日起开始发放。

2. 公司B公告日期:2023年7月2日分红金额:每股0.7元分红对象:所有持有公司B股票的股东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公告内容:公司B今年上半年业绩优秀,净利润同比增长40%。

为回报广大股东的支持与厚爱,公司决定通过红利再投资的方式向所有持有公司B股票的股东派发分红股票,每股分红金额为0.7元。

具体分红日期将另行通知。

3. 公司C公告日期:2023年7月3日分红金额:每股1.2元分红对象:优先股股东分红方式:股票分红公告内容:公司C日前成功发行了新股,其中包括优先股。

公司决定向所有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派发股票分红,每股分红金额为1.2元。

分红将以股票形式发放,股东将根据持有的股票数量获得相应的股票分红。

4. 公司D公告日期:2023年7月4日分红金额:每股0.9元分红对象:普通股股东分红方式:现金分红公告内容:公司D今年上半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为回报广大普通股股东的支持和信任,公司决定向所有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派发现金分红。

每股分红金额为0.9元。

具体分红发放日期将在近期公告。

5. 公司E公告日期:2023年7月5日分红金额:每股1.5元分红对象:筹码集中股东分红方式:红利派发公告内容:公司E历经努力,业绩稳步增长。

鉴于筹码集中股东对公司的重要贡献,公司决定向筹码集中股东派发红利。

每股分红金额为1.5元。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24.06.25•【文号】股转办发〔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6.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68号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为妥善做好挂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半年度报告预约工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预约系统自7月1日9:00起开放,挂牌公司应及时与主办券商商定披露日期,由主办券商协助提交申请,于7月5日前完成预约。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根据挂牌进度及时预约。

挂牌公司拟变更披露预约日期的,主办券商应协助其在原预约披露日的5个交易日前提交变更申请;在5个交易日内变更的,挂牌公司应在提交申请同时发布定期报告披露预约日期变更公告。

半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及最终披露日期将在我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布。

二、认真做好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一)挂牌公司1.披露要求(1)时间要求挂牌公司应当根据《证券法》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截至2024年8月30日)完成半年度报告的披露。

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挂牌的公司,应按上述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2024年8月30日后挂牌的公司不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挂牌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当同时公布半年度报告。

(2)审计要求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挂牌公司拟以2024年8月30日为启动日进入创新层,其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海正药业拟定增募资19.88亿

海正药业拟定增募资19.88亿

海正药业拟定增募资19.88 亿海正药业公告称,拟向不超过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3950 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84 元/股)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14.26 元/股,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认购。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8,800 万元,其中7.65 亿元投入年产20 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3.15 亿元投向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8.65 亿元投向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公司表示,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自身提出:要完成成为中国领先的全球制药巨头的原料药与化学制剂供应链制造与服务商、成为中国等新兴市场领先地位的仿制药市场品牌、成为化学创新药和生物制药中国领先者这三大中期愿景与使命。

为此,公司正在积极实施并加快了从生产型向研发营销型、从原料药向制剂、从化学药向生物药、从仿制药向创新药、从产品经营向产业与资本相结合的转型步伐。

公司认为,为实现从原料药到制剂产品国际化的跨越,全面提高制剂生产水平,并进一步发挥在生物发酵领域的优势,提升公司在全球医药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符合国家新版GMP 标准的制剂生产线和细胞毒类抗肿瘤固体制剂车间,为未来3-5 年公司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仿制药产品以及所储备的首仿药和创新药等产品的上市做好准备。

同时,为发挥公司在生物发酵方面的产业优势,公司拟运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二期生物工程项目,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发酵类原料药方面的基础优势,对内可提供酶法生产工艺所需的酶工程产品和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料药,以保障原料供应并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对外则可接受国际制药。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摘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摘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
债摘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5.22
•【文号】上证公告(定向可转债摘牌)〔2024〕027号
•【施行日期】2024.05.2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上证公告(定向可转债摘牌)〔2024〕027号
关于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可转债摘牌的公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海正定转”,证券代码:“110813”)于2024年5月17日全部回售,交易所将于2024年5月29日终止其在交易所市场的挂牌转让和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海正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80号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9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逐项回复并披露如下:在本回复中,除非文义载明,相关简称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问题1:关于交易目的。

公司本次拟收购控股子公司瀚晖制药49%股权,瀚晖制药系公司与辉瑞于2012年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辉瑞于2017年将其持有的49%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HPPC,其后将HPPC100%股权转让给第三方Sapphire,公司针对上述股权转让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中,瀚晖制药49%股权的预估交易价格为43.37亿元至44.84亿元,前次Sapphire为购买该等股权向辉瑞支付约2.86亿美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说明在前期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情况下,本次进一步收购少数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2)前后两次交易估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一)结合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说明在前期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情况下,本次进一步收购少数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2017年,辉瑞基于其全球业务战略布局调整的角度考虑(逐步剥离仿制药业务,更多聚焦在创新药领域),决定从商业安排上选择退出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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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34号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77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本次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司应在《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

《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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