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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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林业园林规字

穗林业园林规字

穗林业园林规字一、城市绿化建设管理1. 城市绿化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各类绿地范围和控制线,严格保护城市绿线,确保城市绿地不被侵占。

2. 公共绿地建设:加强公共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绿地,鼓励单位绿化和庭院绿化。

3. 绿化工程管理:加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绿化工程建设质量。

二、绿化资源保护与发展1. 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对古树名木进行定期检查和养护。

2. 植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植物多样性保护,保护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3. 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和修复。

三、城市园林绿化质量提升1. 园林植物培育:加强园林植物培育,提高园林植物的适应性和抗逆性,提高园林植物的观赏价值。

2. 园林艺术提升:加强园林艺术设计,提高城市园林的艺术水平。

鼓励社会投资进行园林艺术设计。

3. 绿化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建立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绿地的养护质量。

四、市民与单位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1. 市民参与: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

2. 单位参与:鼓励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提高单位的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

3. 社会组织参与: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提高社会组织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五、林业园林管理机构职责1. 制定政策:制定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的相关政策,推动政策的实施。

2. 管理监督:对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质量和效果。

3. 技术支持:提供城市绿化建设与维护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规范1.目的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绿化、美化站场,为旅客和司乘人员提供一个清新、自然、舒适、环保的候车、乘车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司所有的公共绿地、树木、花卉盆景等园林绿化。

3.职责3.1 物管部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归口管理。

3.2 园林绿化养护人员负责具体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4.工作程序4.1 工作流程4.1.1 参加班前会,进行工作安排。

4.1.2 准备、调试好园林绿化养护所需的工具、设备。

4.1.3 根据养护要求,对本司公共绿地、树木、花卉盆景等进行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除草。

4.1.4 填写《园林绿化养护日志》,记录当班情况。

4.2 工作流程图4.3 工作要求4.3.1 着装整洁,佩戴证章(具体见《南线客运站礼仪守则》),按要求进行园林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养护负责人应根据本司园林绿化养护的需要,在每月月初做好本月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并编制《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工作安排表》报物管部主管审核。

4.3.2 浇水施肥:气温在20度以上,每天至少浇水两次(早晚各一次),雨天不在此列,施肥原则上每月一次。

4.3.3 及时清除杂草,时刻保持绿化、花坛等无明显杂草。

4.3.4 每15天对苗木进行一次修剪,生长旺盛期应根据生长情况不定期及时修剪,草皮每60天修剪一次,使花木、绿地造型美观、大方、平整。

4.3.5 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特别是春、夏、秋季的病虫害防治,不能有大范围的病虫害发生,冬季要做好越冬虫害的清理,进行涂液防虫、灭虫。

4.3.6 做好台风、霜冻与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的防御工作,避免苗木损毁和冻坏。

4.3.7 对价值较高的园林盆景、树种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遭受损害。

4.3.8 根据园林景观改造的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及时进行改造。

4.3.9 搞好设备保养,设备完好无损,运行正常,摆放有序。

4.3.10 坚持工作岗位,不串岗、离岗。

4.3.11 《园林绿化养护日志》字迹清晰,准确无误。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Huizhou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把惠州建成整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合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份。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份。

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者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者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草坪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 98%以上,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生长强壮,生长量均衡,叶片茁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根据季节特点和草种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按照不同植物生长势进行高度控制。

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分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者不均匀引起肥害。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

特殊在当年 10 月至次年 2 月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

要求尽量清除明显与目的草种不相符的杂草,尽量达到整齐统一,对新接管的绿地要求三个月内达到本标准。

对被破坏或者由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人们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和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增添了绿意和生机。

然而,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养护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就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规范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1. 设计方案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基础,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在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植物选择、布局、施工技术等内容。

合理的植物选择需要考虑生长环境、地理气候等因素,以确保植物的生长健康和景观效果。

布局的合理性能够提高环境的美观性和舒适性,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灾害防治和安全性。

2. 施工工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规范是保障项目质量的关键。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材料的选择、施工方法的科学性和施工质量的可控性。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准备、植物选用和种植、灌溉系统的安装等。

3. 植物养护规范植物养护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植物生长的健康和景观效果的持久性。

植物养护规范应包括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特性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保证养护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绿地保洁规范园林绿化工程中的绿地保洁是常态性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绿地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绿地保洁规范应包括垃圾清理、积水排除、落叶清扫等内容。

保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保证绿地干净整洁。

5. 绿化设施养护规范绿化设施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活动和休闲的场所。

养护规范应包括设施的维护、修缮、安全检查等内容。

定期维护和检查设施的功能性和安全性,及时消除隐患。

6. 环境安全管理规范环境安全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方面,保障人员和植物的安全是必不可少的。

环境安全管理规范应包括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防范,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围挡的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等。

7. 社区参与管理规范社区参与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能够加强社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一、前言园林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增添城市的美观,还可以起到调节城市气候、改善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等作用。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的生长和发展,需要进行维护养护管理。

本文档介绍了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园林绿化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善待植物,以养护为主。

2.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合理使用化学药品,保证对生态环境无害。

4.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维护养护工作1. 植物生长监控定期对园林绿化的植物进行生长监控,记录植物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病虫害情况等,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等问题,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

2. 地面养护对园林绿化的地面进行养护,保持地面整洁、无杂草等,特别是在春季和秋季进行及时清理落叶,以保持园林的整洁和美观。

3. 喷雾养护针对园林绿化的病虫害情况,采取喷雾方法进行治理,但要注意使用环保型的药物,避免对环境和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 修剪管理对园林绿化的树木、花草等进行修剪和管理,改善绿化效果,保证安全。

5. 浇灌管理对园林绿化的植物进行适当的浇灌管理,根据天气状况和植物需要进行浇水,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和发展。

6. 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园林绿化区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卫生环境干净整洁,避免病菌栖息。

四、经费保障为了保证园林绿化维护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据此,应严格执行采购和使用资金的程序,并制定合理的经费预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五、总结园林绿化是城市环境和小区地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科学的维护养护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园林绿化的生长和发展,为城市环境美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保证园林绿化植物的生长势和景观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养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养护管理内容第五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包括:植物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清洁卫生、园林设施维护等。

第六条养护工作人员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对植物进行定期浇水、修剪、施肥,保持植物生长势。

第七条养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采取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第八条养护工作人员应保持园林绿地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杂草,保持园林环境整洁。

第九条养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园林设施,确保园林设施的安全、完好。

第三章养护管理流程第十条养护工作计划制定:根据园林绿化项目特点和季节变化,制定养护工作计划,明确养护工作内容、标准和周期。

第十一条养护工作实施:按照养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作,确保养护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养护工作记录:记录养护工作过程,包括养护工作内容、时间、人员、药物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养护工作总结:对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养护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养护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养护工作人员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保证养护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养护工作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养护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养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惠府[2011]125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府[201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十届16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惠州市绿道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惠州市绿道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惠州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利用、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行使下列绿道管理职能:(一)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本辖区内绿道网的规划和建设;(二)组织编制本辖区内的绿道总体规划和绿道详细规划;(三)组织审查本辖区内的绿道总体规划和审批本辖区内的绿道详细规划;(四)绿道内设施的定点和设计方案的审批;(五)拟定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六)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绿道网规划建设数据库;(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或设置绿道管理机构,统筹和具体负责绿道规划实施、管养维护和监管等工作。

惠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绿道的规划实施、日常管养维护和监管工作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惠城区其余区域绿道的规划实施、日常管养维护和监管工作由惠城区人民政府绿道具体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市绿道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统筹全市绿道管养维护和监管工作;(三)拟定绿道管理、绿道维护管养工作方案和标准、绿道管理维护技术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四)组织全市绿道资源调查,建立和维护全市绿道网络;(五)负责编制全市绿道宣传册、宣传片和绿道使用手册,宣传推广绿道使用;(六)负责组织绿道的综合效益调研和分析;(七)拟定和统筹实施绿道功能开发策划方案;(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完整完美WORD格式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园林绿养护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我司所管辖的物业小区。

三、职责1、绿化人员具体执行本规程。

2、楼管员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日检查及管理。

3、客户主管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周检查与管理。

4、物业管理处主任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月检查与管理。

5、公司副总主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一)园林绿化树木养护1、中耕除草中耕除草目的在于疏松土壤、通气、调节土温,促进土壤养分分解,便于树木根系生长,同时除去与树木争肥争水、有碍观瞻的杂草。

(1)中耕深度和范围应树而定,一般深5㎝左右,范围直径50~10㎝的区域。

(2)中耕时间,应在天气晴朗,土壤含水适度(50~60%)时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中耕,以免破坏土壤结构;连阴两天除草,只能采用拔除方式。

(3)除下的杂草及时处理,运走或就地掩埋入土作为基肥。

掘出的瓦砾,拣拾运出现场。

(4)中耕时不可损伤树木根系、树皮和枝条。

(5)树下草皮、地被高度控制在10~15㎝以下,修剪要整齐。

整理分享完美WORD格式2、防旱与灌溉树木生长需要足够的水分,否则不能维持生命。

(1)新栽1~2年内树木,要做好复土工作,必要时盖土保墒。

(2)灌溉之前,应先松土,做好土围。

夏日灌溉应在早、晚进行;夏季则在中午前后进行,每次浇透浇足。

(3)灌溉可结合施肥,以提高耐旱力。

(4)新栽1~2年的名贵树木,皮层较薄光滑的树木,雨季要卷干。

必要时还应对树干、树冠进行喷雾,喷雾次数视气候而定,并可搭盖荫棚。

3、施肥肥是植物的粮食,为使树木茂盛生长,必须施肥。

休眠期施的肥称基肥,生长期施肥称追肥,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才能使用。

(1)观花观果树木,要求花前花后各施一次追肥,休眠期施一次基肥。

(2)普通树木,休眠期施一次基肥,基肥施用量应视树种、土壤及树木大小而定,普通胸径10㎝以下的施有机肥5斤,10㎝以上的施10斤。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绿化植被资源,提高绿地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社区等各级各类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园林绿地养护的管理和养护人员,都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主管部门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指导相关单位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第五条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相关单位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成效,并做好档案管理。

第六条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基本要求第八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以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技术支持和综合养护为基本要求。

第九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当遵循自然规律、生态环境和园林植被的生长发育规律,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养护的原则。

第十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设施设备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养护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当注重培训和提高管理和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素养。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环卫、绿化等服务的衔接,共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第三章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人。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重点绿地、公园、景观道路、绿化带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在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提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查。

第十七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各类园林植被资源的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害虫病害,避免传播扩散。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优化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工作流程,保持园林景观的良好状态,提供良好的环境和舒适的空间给市民和游客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园林绿化项目管理人员、养护人员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园林绿化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制订园林绿化养护计划,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园林设施和植被的状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老化的设施;•指导和督促养护人员进行园林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解决园林绿化养护中的问题和纠纷。

2. 养护人员•按照制定的养护计划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除草等;•及时报告发现的设施损坏、植被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做好园林绿化设施的巡查和安全保护工作;•遵守相关规定,爱护园林景观,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养护流程1. 日常巡查与维护•每天早上开始工作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园林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如有损坏或异常发现,立即上报并进行维修;•对植被进行常规检查,及时除去病虫害和枯黄叶,保持植被健康生长。

2. 园林设施的养护•定期对游乐设施、健身器材、亭子等园林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或有安全隐患时,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设备维修应及时,并有相关记录和报告。

3. 植物的养护•植物需要定期浇水、施肥、修剪和除草,按照养护计划定期进行;•对于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应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防治,并做好记录;•对于老化的植物进行及时更换,保证园林绿化的整体美观度。

五、相关规定1. 安全规定•园林绿化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不得进行危险行为;•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年度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办公规定•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标识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于工作场所的环境整洁和设备的保养,负责人应进行监督和督促。

六、制度执行与监督1. 执行•执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是养护人员的义务,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其认识和重视;•执行不力或发现问题时,负责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手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手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养护手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__,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

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

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绿化园林养护规章制度内容

绿化园林养护规章制度内容

绿化园林养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质量,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市貌,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原则,确保绿化园林健康发展。

第三条绿化园林养护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绿化园林单位及从事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化等。

第二章绿化园林养护单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绿化园林养护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实际的绿化园林养护方案,并负责其实施和效果。

第五条绿化园林养护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

第六条绿化园林养护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从事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三章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修剪、草坪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第八条绿化园林养护工作应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养护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绿化园林养护工作应注重环保,采用有机肥料和绿色防治手段,杜绝用药过度和无效化学药剂。

第四章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绿化园林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市民、社会团体可以通过举报、意见反馈等方式参与对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监督。

第五章绿化园林养护工作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在绿化园林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嘉奖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在绿化园林养护工作中违法违规、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自本规章实施之日起,原规章制度不符合本规章规定的部分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规章由绿化园林养护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规章的解释权属于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绿化园林养护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8.16•【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1年5月27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21年8月16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划定,并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组织编制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等专项管理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实施。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是为了保证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开展,从而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

以下是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标准1. 选址要考虑土地的适宜性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绿化植物种类。

2. 设计要充分考虑景观的美观度、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土壤、水源和植物的质量,确保符合要求。

二、绿化养护标准1. 植树要选用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和地质环境的树种,并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栽植。

2. 植物的定植密度、生长期、修剪周期等要按规定进行养护。

3. 应定期检查植物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有害生物和病害。

4. 草坪的管理要保持适度的浇水、施肥、修剪和除草。

5. 不得乱倒垃圾,垃圾桶要定期清理。

三、管理标准1. 成立专业的管理团队,落实责任分工,确保绿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制定完善的养护计划和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3. 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绿化养护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记录。

4. 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安全标准1. 在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保证人员的安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范。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绿化工程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上只是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标准和规范还需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规范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还可以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1总则1.0.1为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管理,统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监督,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

1.0.3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符合园林植物的生长习性,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和植物建群规律,完善种植结构,使植物关系合理。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有利于有益生物栖息、繁衍和园林害虫天敌保护。

1.0.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植物群落:指在一定生境中,具有相对稳定的植物种类和结构的集合,是植物个体适应共同生存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组合,每一个这样的组合为一个植物群落。

2.0.2种植结构:指在一个园林绿化区域内,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各类植物的配置关系。

2.0.3矿化度:指水中各种阴阳离子的总和(单位:mg/l或g/l),用此表示水中盐类的含量。

2.0.4pH值:指水溶液和土壤溶液的酸碱反映。

主要取决于溶液中氢离子的浓度,以pH值表示。

酸碱度一般分级为pH小于5.0为强酸性;pH5.0~6.5为酸性;pH6.5~7.5为中性;pH7.5~8.5为碱性;pH大于8.5为强碱性。

2.0.5碱化度:指土壤胶体上吸附的交换性钠离子占阳离子交换总量的百分率,或称钠化率(ESP),是衡量土壤碱化程度和改良利用的重要指标。

2.0.6缓释肥料:指有效成分缓慢释放的肥料,肥效数月至一年。

2.0.7复混肥料:指以现成的单质肥料、复合肥料或化学肥料(如:尿素、磷酸铵、硫酸钾、硫酸铵等)为原料,辅之以添加物,混合、加工或造粒而制成的肥料。

2.0.8缩:指将主枝或侧枝回缩到一定的位置。

缩剪一般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轻度缩剪约剪去枝条的l/3;中度缩剪约剪去枝条的1/2;重度缩剪约剪去枝条的2/3或仅保留几个芽。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持园林绿化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操作规范。

二、基本原则1.环保原则:养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减少化学农药和草地肥料的使用,采用生物防治和有机肥料等环保方法。

2.经济原则:在满足园林绿化养护需要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费用。

3.便民原则:通过规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市民参与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增强其参与意识和获得感。

1.清洁管理1.1确保园林内道路、广场、座椅、垃圾桶等设施清洁卫生。

1.2定期清理枯萎、病虫害严重的植物,及时修剪杂乱生长的枝叶。

1.3确保绿化区域内无乱丢垃圾行为,垃圾桶内及时清理。

2.植物养护管理2.1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蔓延。

2.2定期修剪:针对不同植物进行定期修剪,保持植物整齐有序的生长状态。

2.3种植管理:合理选择植物品种,根据土壤和气候条件进行合理配置。

定期补植,确保植物的生存率。

3.土壤管理3.1定期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需要,选择合适的有机肥料进行定期施肥,提供充足的养分。

3.2土壤疏松:定期进行土壤疏松,促进植物根系的发展,并增加土壤透气性。

3.3水肥管理:合理调节水肥比例,避免过度或缺水肥情况发生,保持土壤湿润。

4.设施养护管理4.1道路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园内道路、人行道、栏杆、绿篱等设施的状况,及时修复。

4.2灯光设施维护:定期清洁灯具,更换损坏的灯泡,确保照明效果。

4.3设施修缮:对破损或老化的设施进行及时修缮或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养护管理人员素质要求1.熟悉园林植物养护知识,具有植物病虫害防治经验。

2.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协作。

3.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市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接受反馈和建议。

4.具有责任心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和处理问题。

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广东省)

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广东省)

省地标准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送审稿)2004 广州前言根据有关法规、行业规及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编制组在总结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技术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园林植物;4. 古树名木;5. 园林建筑与设施;6. 技术档案;7. 养护质量标准。

本规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之八五楼;邮政编码:510115)。

本规参编单位:市园林学会市绿化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市园林管理处本规主要起草人:琳洁贱平欧阳底梅(以下以顺序笔画为序)丁少江卢俊鸿敏辉霞芝元晓然大珠钟汉谋洪强袁国豪覃炜其他工作人员:戴丽萍、顾荣和、黄金福。

目次前言 (2)1 总则 (6)2 术语 (6)3 园林植物 (10)3.1一般规定 (10)3.1.1 浇灌 (10)3.1.2 施肥 (11)3.1.3 中耕与除杂草 (12)3.1.4 修剪与整形 (12)3.1.5 病虫和鼠害防治 (14)3.1.6 补植与改植 (14)3.1.7 清洁与保洁 (15)3.1.8 防护 (15)3.1.9 安全作业 (16)3.2专项规定 (16)3.2.2 竹类 (17)3.2.3 灌木与木本地被 (18)3.2.4 藤本植物 (18)3.2.5 一、二年生花卉与宿根及球根花卉 (19)3.2.6 草坪 (20)3.2.7 水生植物 (21)4 古树名木 (22)4.1建卡立档 (22)4.2保护 (22)4.3养护 (23)5 园林建筑与设施 (23)5.1园林建筑与设施 (23)5.2水体管理 (24)6 技术档案 (24)6.1档案管理 (24)6.2档案容 (25)7 养护质量标准 (25)7.1绿地养护分级 (25)7.2总体质量目标 (25)7.3施肥 (27)7.5病虫害与杂草控制 (28)7.6补植、打与垂直刈割 (28)7.7古树名木 (29)7.8卫生保洁 (30)7.9设施维护 (30)附录一:本规用词说明 (31)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全省城市绿地养护的监督管理,提高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确保绿地的养护质量,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依据有关法规、技术规与标准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1.0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古树、名树、水池、园路、卫生及设施的管养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本项目内园林绿化和附属绿地的管理养护。

2.0 术语2.1 树冠: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自由中心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

2.2 花蕾期:植物从抽芽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能发育成枝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施肥: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7 除草: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用除草药剂去除杂草的措施。

2.8 灌溉: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水分。

2.9 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2.10分级管养:一般根据园林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分级管养。

3.0管养规范: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3.1灌木管养:3.1.1生长势好: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3.1.2叶子健壮: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1.3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3.1.4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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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提高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水平,把惠州建成整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特制定《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古树名木、水面、园林小品、园路、卫生及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惠州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2 术语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2.1 树冠主干以上集中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2.2 花蕾期植物从抽苔现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

2.4 花芽能发育成花和花序的芽。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

2.5 生长势栽培条件下植物的生长趋势。

泛指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但有时仅指生长速度。

2.6 松土用人工措施提高土壤的透气、保水能力,改善植物的地下营养空间。

2.7 施肥园林植物整个生长过程中肥料的施用。

2.8 除草园林植物生长期间人工去除杂草的措施。

2.9 淋水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其目的是及时满足园林植物对水分的需要,或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

2.10 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 养护管理规范3.1 草坪养护管理草坪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旺盛,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8%以上,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3.1.1 生长势生长强壮,生长量均衡,叶片健壮,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3.1.2 修剪根据季节特点和草种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按照不同植物生长势进行高度控制。

3.1.3 淋水、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水分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

特别在当年10月至次年2月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

3.1.4 除杂草要求尽量清除明显与目的草种不相符的杂草,尽量达到整齐统一,对新接管的绿地要求三个月内达到本标准。

3.1.5 补植对被破坏或由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补植要补种原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要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后覆盖率达98%。

3.1.6 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积水,平整雅观。

3.1.7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特别是草地红火蚁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植物抗病虫能力,做到常检查,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对于发现草地有红火蚁虫害现象,应及时防治,做好告示和警示,避免游人受到伤害。

3.2 灌木和花卉养护管理灌木和花卉养护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造出精品。

3.2.1生长势长势强壮,生长量超过该种类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基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图案轮廓清晰,无残缺,绿蓠无断层。

3.2.2 修剪根据植物生长发育的特点,既适时开花又造型美观,花繁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剪去败花残枝;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达到四季有花。

绿蓠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景观效果,精雕细刻,设计出精品。

3.2.3 淋水、松土、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及开花季节进行合理淋水和施肥。

在雨水缺少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稍大于植物的蒸腾量,使土壤保持湿润。

一般在每年的4—9月重点松土、施肥,每月施肥2—3次,10月至次年3月每月松土、施肥1—2次。

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形成后要适当追施磷、钾肥,以达到花多色艳花期长。

施肥时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

埋施需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及时回填土、踏实、淋足水。

在多雨季节,为防止积水,松土时种植穴为微龟背型,在干旱季节,松土时种植穴为微窝状。

3.2.4 除杂草经常除杂草,除杂草时要保护好植物根系,不能严重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3.2.5 补植、改种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按原品种、原规格(或接近原规格)进行补植,以保持优良的园林景观。

补植需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加强淋水等养护措施,保证成活率在98%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要及时改种。

3.2.6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管理,增强植物的抗病虫害能力。

做到经常检查,及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

3.3 乔木养护管理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优美。

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树干通直,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3.3.1 生长势长势强壮,生长量超过该树种同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枝叶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

3.3.2 修剪根据树种的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确定修剪时间,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将叶芽和花芽剪掉,使树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力求增强园林景观效果。

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瞠不空又通风透光,结合道路的交通状况确定树冠体量和下缘线的高度,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以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灯的使用为宜。

树木修剪时要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尽量减少伤口面,剪口要平,树上不能留有铁钉、绑扎物,干枯枝、荫枝、病虫枝、风折枝、下垂枝和树冠下缘线的萌蘖枝要及时剪除。

3.3.3 淋水、松土、施肥根据树种不同的生长季节和天气情况进行淋水,并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松土、施肥2—3次,施肥量要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内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肥料要填埋,需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爪平,切忌肥料裸露。

乔木的施肥穴一般为30×30×40厘米,施肥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

施肥穴(沟)的位置一般在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下,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沟)或四穴(沟)。

3.3.4 补植、改种及时清理死树或倒伏树木,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好原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树木接近。

补植树木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树木的成活率榕树类达到100%,其它树种达90%以上。

对已经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相协调的树木应申报后及时改种。

3.3.5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以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力。

做到经常检查,及早发现,采用科学方法及时防治,使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病虫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5%以下。

3.3.6 防台风及意外在台风季节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增强抗御台风能力。

在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伏树木和断枝,及时疏通道路。

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植,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尽快恢复绿化景观。

同时,随着树木的生长,及时将树木保护架和护树带及时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

对因雷电、人畜危害造成树木倾斜或倒伏、断枝的要及时处理。

3.4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标准是生长优良,枝叶繁茂;养护管理科学,抚育精心,保护措施到位。

3.4.1 环境条件不随意改变环境条件,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线以外地面3米范围内无堆放物、无坑洼积水,无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无倾倒污水、污物。

3.4.2 保护措施为有效地避免人、畜对古树名木的伤害,要经常对古树名木进行培土,培土时先将树下的杂物、石块、水泥进行清理,将古树名木的基部腐朽和修复伤害部位进行挖除、消毒;将树冠范围内地面板结的土壤进行疏松,填入肥沃的种植土或森林表土,填土深度以不见裸根为宜。

防止在树干上乱刻、乱刮、打钉、缠绕绳、索、铁丝;用树木作支架。

3.4.3 淋水、施肥根据古树的种类、天气和生长季节适当进行淋水,淋水前可在树木根部周围开挖环状沟,淋水时分几次逐步进行淋透,然后复土盖好沟面。

同时,也可叶面喷雾,水中加入少量叶面速效肥和微量元素进行根外施肥。

古树名木的施肥要适时、适量,肥料以迟效性有机肥为主,肥料要开沟埋施,施肥沟要在树冠滴水线下的地面开挖,施肥后要及时填土、踏实、淋足水、爪平,切忌肥料裸露。

3.4.4 修剪对严重衰老的古树名木树冠进行部分修剪,截去衰老和干枯的枝条,以减少树体内营养输送量,提高树木养分循环速度,促进健壮枝条的生长发育。

同时,对过密的内瞠枝、病虫枝进行适当修剪,及时清除古树名木的寄生植物,达到树冠通透、改善树木的生长条件。

3.4.5病虫害防治随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预防为主,精心养护,增强树木的抗病虫害能力,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及时治理,病虫害单株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

3.4.6 防台风对树冠倾斜或枝干过长的枝桠设立支柱,防止风折。

在台风季节前后加强管理,增强树木抵抗台风能力。

3.4.7 创伤口的修复对古树名木因受雷电、人畜、病虫危害而形成的断裂、腐枝、疮痂、溃疡、孔洞、树皮脱落、树枝干枯等,要及时处理伤口,剪除干枯树枝(皮),清理腐垢杂物和进行消毒及防腐处理。

3.4.8 建立档案由园林部门对所有的古树名木统一设立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管护责任单位。

各管护单位对古树名木建立生长情况档案,记录每年的养护管理措施、生长情况等,并每年上报园林部门存档。

若是发包管理的行道树或绿地内的古树名木,则由中标单位负责建档,并报园林部门存档。

3.5 水面管理园林绿地内水面的管理标准是保持水面(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设施完善,定期杀灭蚊子幼虫。

3.6 园路管理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及时清理路面垃圾杂物和修补破损面。

3.7 绿地卫生管理每天6:30—18:30绿地内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及时清理绿地垃圾。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清洁工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清扫的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3.8 绿地的保护保持绿地的完整无缺,花草树木不受损害,无乱摆乱卖、乱停放车辆(自行车)、乱开挖绿地、立牌挂标语、晾晒衣服、踢球等现象,被损坏的绿地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要监督使用单位按批准的地点、数量和期限进行使用,如超过审批期限或数量的,要及时上报市园林(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3.9 园林设施管理保持园林设施的完整无缺,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并在有安全隐患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及警示牌,标志和警示牌上的字迹应醒目、完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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