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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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建设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计。

(二)客观公正原则:审计工作应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三)全面覆盖原则:审计范围应覆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投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四)风险导向原则:关注项目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范围包括:(一)投资立项审计:对项目投资决策、资金筹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审计。

(二)设计审计:对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变更等进行审计。

(三)施工审计: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进度、成本等进行审计。

(四)验收审计: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交付使用等进行审计。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内容:(一)项目资金管理:审查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回收等情况。

(二)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准确性,防止虚报冒领。

(三)工程质量:审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四)工程进度:审查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防止拖延工期。

(五)工程合同:审查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程序:(一)审计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审计方案。

(二)现场审计: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审计,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三)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撰写审计报告。

(四)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方法:(一)查阅资料:查阅项目相关资料,了解项目背景、投资情况等。

(二)现场调查:实地考察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质量等情况。

(三)抽样调查: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抽样调查,评估项目质量。

工程施工审计制度

工程施工审计制度

工程施工审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制定本审计制度。

二、审计组织机构1.审计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审计。

2.审计人员:审计部门设立审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审计内容1.施工合同审计:审计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包括价格、工期、质量等内容;并对合同变更、索赔等情况进行审计。

2.工程资金审计:审计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3.工程质量审计:审计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包括施工方案、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工程进度审计:审计工程施工过程的进度情况,包括施工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等,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安全生产审计:审计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6.其他审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四、审计程序1.确定审计对象:确定审计范围和对象,明确审计内容和重点。

2.制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3.实地调查:审计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施工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4.审核资料:审计人员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分析,确定问题和风险点。

5.编制审计报告: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将审计发现和问题提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报告审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和客观。

7.报告汇报:向公司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和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整改落实:公司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问题得到解决。

五、审计结果1.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人员根据实地调查和审核情况,编制审计结果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2.处理意见:公司根据审计结果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监督落实: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标准(试行)1适用范围1(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所属公司(单位)、代管单位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大修理等工程项目审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1.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2)国家计委第3号令;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1.9《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1.10《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改委[2004]第19号令;2.1.11《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2.1.1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2001)审计署令第3号;2.1.13《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1999]财基字第1号)》;2.1.14《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1999]财基字第37号)》;2.1.15《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1999]财基字第30号)》;2.1.16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通知;2.1.17《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2.1.18《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2.1.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5号)》;2.1.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2.1.21《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9]50号)》;2.1.22《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监字[1999]132号)》;2.1.23《财政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财基字[1999]457号)》;2.1.24《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2.1.25《财政部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2.1.26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的通知财会(2003)30号;2.1.27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2.1.28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6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已经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行范围。

审计长李金华二00四年二月十日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他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评估审计项目质量,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项目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第二章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工程结算(审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工程结算(审计)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
1、协助总经理推进项目工程结算相关工作;
2、工程结算中心的内部管理工作;3、对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结源自结果、支付款批复进行复核、最终确认;
4、与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预算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
5、配合谈判专员进行结算相关事宜的谈判;
6、负责工程结算中心制度的修订;
7、建安成本的分析与统计;(进度、质量、成本、效益、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第九条可复查性资料完整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工作结果的形成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追溯性。
第七章审计流程
第一条送审资料的接收、审核与分发
1、所有结算资料的申报统一交由结算中心文员处,文员在接到送审的项目结算资料,按照中心对送审资料的要求,审核后在审核栏内签属意见,予以接收或退回。
5、配合谈判专员进行结算相关事宜的谈判;
6、参与工程结算制度的修订;
7、参与动态成本监控与项目成本控制管理考核;
8、协助工程结算中心经理对集团工程造价人员的招聘把关、人才的培养与输出;
9、完成总经理、工程结算中心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结算中心文员岗位职责
1、完成领导交送的各项事务,对公司的通知、文件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所有工程的结算必须采用全面审核法。是按照竣工图纸的要求,结合相关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
2、熟悉并掌握送审资料
各专业工程师在收到任务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后,根据结算工作限时要求,在1-3个工作日内熟悉送审资料,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应在全面熟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竣工资料的基础上,有重点地阅读施工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熟悉和理解合同内容,明确该项工程的承包形式、计价方式、结算编制原则、价差调整办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方式等,正确区分结算资料依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正确理解并把握合同条款的真切含义,围绕合同约定,对竣工结算资料依法进行核查,如有疑点、难点,可向后台分析处咨询,如有必要可要求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当面作出有效、合理的答疑,做好录音工作,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 审前调查。 第八条 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三)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 (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六)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 (七)以往接受审计情况;
(八)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九条 审前调查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三)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 (四)审计档案资料; (五)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六)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第十条 审前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 (一)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 (三)查阅相关资料; (四)走访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五条 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第二章 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第十四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目标; (四)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五)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目标是指审计组办理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 确定审计目标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相关政策;

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审计制度。

二、审计范围本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

三、审计组织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组成,具有独立性和客观性。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提出审计意见等。

2. 审计部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审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四、审计程序1. 审计前的准备工作(1)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标准、范围、对象、时间等。

(2)审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搜集相关资料,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

2. 审计过程(1)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和标准,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审计,并记录审计结果。

(2)审计人员应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并提出问题。

(3)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部门汇报审计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审计后的工作(1)审计部门应及时整理审计结果,制定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领导层和项目相关人员提交。

(2)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审计依据审计依据主要包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技术标准等。

审计人员应按照相关依据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

六、审计报告1. 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审计目的、范围、依据等。

(2)审计过程、方法、结果等。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公司领导、项目相关人员,并做好文件归档。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质量控制

刘 菲 杨 德 郏辰晨 宋文丽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摘要:审计监督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合理工程资金使用,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提高和规范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督,从工程竣工的事后一次性审计,转变为对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审计工作从静态向动态转化,将审计关口前移,实施跟踪审计,全过程的服务于工程建设审计,对于规范工程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工程;审计;控制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172-01一、质量控制目标1.管理的理念或策略通过标准化跟踪审计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引入外部力量等作法,构筑公司特色的全方位工程跟踪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按照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项目支出,提高工程效益,服务公司发展。

建立涉及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物资管理、合同管理、结算审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全过程跟踪审计质量管理体系。

对工程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对工程项目投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和投资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建议,促进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达到“规范管理、控制造价、提高效益、服务发展”的审计目标。

3.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一是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率100%,工程审计覆盖率100%,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二是审计复审差异率正负3%以内。

通过对外部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复审差异率正负3%以内,如果超过该范围,进行相关考核。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1.标准化跟踪审计流程为了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作业标准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完成了企业内部审计项目作业标准化的建设,工程审计项目按照标准化流程操作,将跟踪审计质量统一到同一个高度上来。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保证审计质量,根据XXX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指审计处为了确保审计项目质量符合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审计风险,而制定和运用的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过程的控制措施与程序。

第三条审计处应根据上级审计部门和XX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XX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进行审计;临时需要审计的项目,应报XX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审计处应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选派具有承担该项审计业务专门技术并与该项审计业务无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保证审计的质量和审计的客观性。

第五条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忠于职守,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审计过程质量控制第六条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前,审计组负责人必须编制审计方案;(一)编制审计方案前要充分开展审前调查,明确审计目标;(二)要突出审计重点,确定审计步骤,明确审计人员分工;(三)按规范编制的审计方案应经审计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审计组应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审计。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需要时,应向审计处负责人请求调整审计方案,并按调整后的审计方案继续实施审计。

第八条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审计通知发送审计通知书,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审计项目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不发出审计通知书。

第九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听取被审计单位干部和职工的意见,并对审计过程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过程记录;1 .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成绩或问题的记录及资料;2 .审计测试评价的记录;3 .审计方案及其调整变更情况的记录;4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5 .审计组讨论的记录;6 .向审计处负责人请示汇报的记录;7 .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1]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1]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我们将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质量三级控制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工程咨询项目评价意见反馈制度,由业主填写评价意见表,对我们咨询成果的优劣、服务态度的好坏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一、建立健全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1、组织控制体系成立审计项目小组:由公司分管业务的副经理任项目组长,专门负责本项目的的组织协调工作,按专业分设电力、土建、安装、装饰等负责人,遇有问题由各专业负责人向项目组长汇报,项目组长统一与甲方沟通、统一工程审核方法、统一各类审核口径。

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人员→项目经理(一级复核)→部门经理(二级复核)→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

同时,根据基本建设审核的一般原则,制订了由委托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签审意见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定案表》,以进一步保证审核工作质量。

A、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着重采取以下措施:(1)在人力资源方面:选用企业内部优秀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的主审;(2)在人员管理方面:采用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责权利分明;(3)在项目管理方面:尽可能采用现场办公的方式,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4)在项目过程管理方面:选择切合实际的审核方法,制订严密的审核计划,认真做好审核的过程管理。

B、认真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咨询项目质量“三级”控制规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

对于本工程咨询项目实行包括项目负责人初核(第一级控制)、部门负责人审核(第二级控制)、技术负责人审定(第三级控制)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其中(一)项目负责人初核(第一级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复核是否完成了客户委托的全部内容;2)复核审计过程是否按程序进行,审计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3)复核采用的定额、标准、价格、法规、政策是否正确;4)复核底稿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清晰;5)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和充分;6)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工作底稿是否有说明,判断和结果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7)复核审计项目成果编制数据,审核调整的数据及其汇总表计算数据是否正确。

探析三个审计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探析三个审计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探析三个审计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6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对原有审计机关公文作了一个大的变更,取消了原有的审计意见书,增加了审计报告。

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出现了三个报告并存的局面,即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以及审计结果报告。

三个“报告”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准确把握相互间的区别是写好三个“报告”的基础。

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体会,谈谈对三个“报告”的区别的理解。

一、作者不同。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作者是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组,由审计组组长或者主审或者审计组长委托的其他审计组成员起草。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作者则是发文的审计机关,由审计组所在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

二、接受主体不同。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接受主体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审计结果报告的接受主体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委托机关,一般是组织部门或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

而审计报告接受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部门、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均可能是该报告的接受主体。

虽然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的接受主体不能完全确定,但一般可以根据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紧密程度确定主要接受主体,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那么财政机关和该单位的主管部门则是该报告的主要接受主体。

三、标题不同。

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标题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的标题为审计报告;而审计结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审计机关的名称,被审计责任人的姓名、职务、任职单位的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和文种。

一般可表述为“关于某某(被审计单位)某某(领导干部职务和姓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

四、格式不同。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审计报告格式基本相同,主要分前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征求意见稿为处理建议)、审计建议等五个部分。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所处的地位不同,征求意见稿是站在审计组的立场上,将审计结果报告给审计机关。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审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审计,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管理、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审计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审计应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坚持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注重工程审计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工程审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工程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程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技术条件和人力资源。

第六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工程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等。

第七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处理等方面。

第八条工程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九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情况;(二)工程管理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三)造价控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控制和结算等情况;(四)竣工验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质量情况;(五)投资效益情况:评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六)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注重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前审计,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预算编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计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中审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审计质量考核办法.doc

审计质量考核办法.doc

审计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内容:审计法及相关法律实施、法规、审计工作规则;客观性、真实性、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合法性反映;审计结果的宣传作用和发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和上报的审计项目;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审计质量评估采用百分制。


第四条审核质量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I 、审核程序(15分)
(1)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审核通知扣4分,文件在收到之日发生变更扣2分,无被审核单位盖章扣1分。

分。

(2)扣除2分。

(三)审计报告未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或者被审计单位拒绝提出书面意见,且审计组未说明的,扣3分。

(4)审核组所在部门领导未在审核意见中出具审核意见,扣2分。


(五)审计实施后,60天内未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每延误一天扣1分。


二、审核计划(10分)
(一)审核证据未被提供方签字或盖章,或证据提供方拒绝签字、盖章且未说明原因,扣3分。

(二)审计证据依据不足、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不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和形成审计结论的,扣3分。

(3)审核员未在工作记录上签字盖章或未注明取证日期,扣2分。


(四)证据收集材料的相关数据未注明的。

解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

解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

责 任 。要 求 审 计组 组 长 具 体 负 责 编 制 审计 实施 方 案 ,, ’
目前 习 惯 做 法 一 般 是 由主 审 具 体 负 责 编 制 审 计 实 施 方
, 在 审 计 证 据 的收 集 中 , 计 证 据 准 则 第 十 四条 三是 审 和第 十 五 条 中 , 在 被 审 计 单 位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 以 对 可
位 配 合 态 度 、 供 的 资料 以及 审计 人 员 职 业 经 验 等都 有 提
是 审 计 方 案 的 编 制 和考 核 。 制 审 计 方 案 是 质 量 编
控 制 难 度 很 大 和专 业 性 要 求 很 高 的 一明 确 “ 第 二 审计 组 组 长 可 以 委 托 有 资 格 的审 计 人 员 担 任 主 审 , 行 审计 组 组 长授 权 范 围 内 履
的 职 责 , 审 计 组组 长 应 当 对 主 审 履 行 职 责 的结 果 承担 但
关系 , 审计 组 长 如何 对 所有 这 些 因素 都 出具 真 实 的复 核 意 见 呢 ? 以 对 审计 日记 的 质 量控 制成 本 太 高或 几 乎 不 所
可 控 , 有 在 出 现 问题 时 才 可 能 被 发 现 , 只 审计 人 员 对 自 己 的 日记 真 实 性 负 责 就 足 够 了 ,建 议 降 低 对 其 信 赖 程 度 , 免 除 审 计 组 长 对 审计 日记 复 核 的 责 任 。 并
目, 般 会 把 审 计 组 分 工 成 几 片 , 长 不 可 能完 全 掌 握 一 组
江 西 省 审 计 厅 自 20 O5年 开 始 ,厅 机 关 全 部 审 计 项 目推 行 此 《 法 》, 过 半 年 多 的 工 作 实 践 , 们 确 实 办 经 我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精心整理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服务方案根据南昌市审计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的通知》,我公司针对政府工程政策性强、要求高、结算资金量大、专业种类多、时间紧迫、内容繁琐等特点,拟定出以下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服务方案。

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南昌市审计局关于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质量三级复核控制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工程咨询项目评价意见反馈制度,并由南昌市审计局填写评价意见表,对我公司结算审核咨询工作成果,服务质量,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评价,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一、审核工作安排和质量保证措施1.1成立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小组。

序号姓名在本工程职位在我公司职位注册编号职称1 胡峰项目负责人总经理赣建06A0137 会计师2朱香娥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工程师3 汪静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高级经济师4 李玲主审人员造价部经理高级工程师5 孙勃主审人员造价部审计人员工程师6艾春华主审人员造价部审计人员赣建06M0027 工程师7 胡铮主审人员造价部审计人员赣安06M0044 工程师1.2项目工作小组职责内容。

具体人员职责分配职责具体内容项目负责人:公司总经理,胡峰(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负总责,主要对整个工作的管理做出调配)1、对本项目结算审核负责;2、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3、负责组织各种资源完成本项目的合同实施;4、主持召开项目例会,对项目的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

项目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朱香娥(项目经理需参与现场勘察、分析,查看现场存在的问题,如查询施工记录、隐蔽资料记录、询问余土外运、弃土点运距等,与业主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比对,汇报。

)1、全面履行结算审核合同,行使合同授予的权限,与委托人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协调沟通有关工作;2、确定项目人员工作分配和岗位职责;3、编写项目规划和审批实施细则;4、检查和监督结算审核小组成员工作;5、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6、审核提交给委托人的报告;7、审核工程变更报告;8、参与调解委托人和项目第三方的合同争议,对索赔进行评估和审核;9、主持整理项目资料,编写结算审核报告。

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审计质量控制,保证工程造价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比选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从事工程造价审计(以下简称审计)业务质量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控制”是指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

三、“控制政策”是指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

四、“控制程序”是指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五、本公司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业务,包括预算和结算审计业务,均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全面质量控制一、本公司制定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控制政策:1、职业道德原则2、专业胜任能力3、工作委派4、指导和监督5、咨询6、三级复核7、承接业务8、质量控制二、本公司要求并督促全体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科学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三、本公司如与审计当事人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业务。

四、执行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如与审计当事人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向所领导声明,并实行回避。

五、本公司审计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主观意愿,也不受委托人和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在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或成见、偏见行事。

六、本公司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得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七、本公司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更不得利用其为自已或他人谋取利益。

八、本公司审计人员应当清正廉明,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执业中掌握的资料和情况,为自己和本公司谋取私利,不得向审计涉及的当事人索取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当事人馈赠和其他好处,也不得向当事人提出超越工作正常需要之外的个人要求。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审计署【发布文号】审计署令第6号【发布日期】2004-02-10【生效日期】2004-04-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6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已经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行范围。

审计长李金华二○○四年二月十日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他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四条审计机关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国家审计准则和本办法评估审计项目质量,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项目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当考虑审计项目的时间、经费和人员要求,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第二章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七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第八条审前调查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基本情况:(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三)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六)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七)以往接受审计情况;(八)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原则实施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首先需要建立其原则,以便进一步顺利制定相应的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措施,进而有效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质量。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原则,概括地讲应当为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可以包括:依法审计原则、全面审计原则、突出重点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1依法审计原则。

“依法审计”是包括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在内的各项审计工作固有的基本原则,也是最高原则,同时也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

坚持“依法审计”,不仅要依法开展审计工作,而且要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揭露问题,还要实事求是地认定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原则。

“全面审计”是审计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把握好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全局、提高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坚持“全面审计”原则,需要科学制定审计方案,从宏观上把握审计对象的总体情况和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明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重点;同时,加强综合分析,弄清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危害影响,努力提高审计结果的质量和水平。

3突出重点原则。

“突出重点”原则是提高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质量的关键。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求在把握全局的基础上抓得住要害,即抓住数额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问题,查深查透,真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4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是当前单位内部审计资源不足情况下提高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

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在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中,既要强化成本意识,降低费用;又要强化素质,讲求效率;还要搞好工作协调,合理配置。

5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措施与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控制原则是确保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所要依据的总体标准。

控制措施是依据控制原则,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计质量而采取的具体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必须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改进,不断开拓创新,必须贯穿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

《审计报告》文书参考格式标准及其说明

《审计报告》文书参考格式标准及其说明

《审计报告》文书参考格式标准及其说明《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主要的审计业务文书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并参照上级审计机关做法,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审计报告》正文部分参考格式标准,并提出如下注意事项,请遵照执行。

一、本《审计报告》参考格式标准是根据审计项目的一般特点编写的。

审计项目如无特殊情况,审计报告正文部分请按照参考格式来写;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变动。

二、《审计报告》中单位的名称(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标准简称,没有标准简称的,第一次称呼应使用全称,其后如需使用简称,应在第一次使用全称后标注“(以下简称**)”。

三、《审计报告》中的数值(包括百分数)除整数值外,小数点后一律保留两位,数值之间存在勾稽关系的,应保持勾稽关系正确。

审计报告中金额单位须一致,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一般以“元”为单位,数额较大的可以使用“万元”。

四、《审计报告》不标注版记(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需要抄送的,主办单位须在“发文审批单”上注明。

五、《审计报告》要按照以往《审计意见书》的处理方式,主送被审计单位,并填写送达回证;需要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以文件交换等方式直接送达;需要送达其他有关单位的,可以以函的形式送达(将《审计报告》附于函后)。

六、凡是以往用行政公文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业务工作报告(如审计综合报告),仍然沿用过去的做法,不能用《审计报告》取代。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附:1.关于审计报告参考格式标准的说明2.关于审计报告参考格式的说明审计报告正文参考格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市审计局对****(以下简称**)20**年度****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并抽审了****等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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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1条为规范工程审计行为,加强工程审计业务管理,确保审计质量,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根据工程项目的造价规模和工程特点,分别按以下形式和程序选择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2.1工程造价≥300万元,必须采取集团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2.2300万元>基建工程造价≥100万元或500万元>修缮工程造价≥50万元,经处长办公会议综合评议,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2.3基建工程造价<100万元或修缮工程造价<50万元的零星工程结算审计,由工程审计室根据本年度入围公司名单,择优确定造价咨询公司;
2.4零星工程结算审计采取年度入围制。

审计处每一年度上半年对已报名的造价咨询公司组织一次考察活动,根据考察情况,通过处长办公会议的形式,综合评议确定一到二家入围公司;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咨询公司,直接进入本年度入围公司名单;一家咨询公司一般不得四个年度连续入围。

第3条咨询公司年度考核制:年初对上一年度承担集团审计业务的所有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组组长由处长担任,分管副处长、工程审计室主任、处办主任以及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考核分跟踪、结算两个类型,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25%;获得优秀等级的咨询公司,由审计处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并直接进入本年度入围公司名单;获得不合格等级的咨询公司,将取消承接我集团审计业务的资格。

第4条跟踪审计例会制:工程审计室每两周组织一次跟踪例会;例会由工程审计室主任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处领导、所有正在承担跟踪业务的工程师以及项目主审或公司负责人;例会内容主要包括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跟踪中遇到的问题、检查跟踪记录、布置下一阶段跟踪重点等。

第5条跟踪审计值班考勤制:在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到位、及时反馈,不得因跟踪审计自身原因影响工程正常进度;跟踪工程师每周到现场的跟踪次数不得少于3次,且每次跟踪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每次跟踪开始前或结束时,跟踪工程师还必须到工程审计室履行签到手续。

第6条跟踪记录与总结制:跟踪工程师必须对每次跟踪情况作出书面记录;跟踪记录主要包括工程进展情况、隐蔽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及照片、工程变更情况以及跟踪建议情况等;工程竣工后、结算审计前,跟踪工程师还必须编写整个工程的跟踪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不但对整个跟踪情况进行总结回顾,还应重点对结算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7条跟踪工程巡查制:审计处将不定期对在建跟踪工程进行巡查,巡查一般每个工程每周一次;巡查由处领导带队,工程审计室人员参加;巡查主要了解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和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征询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对跟踪审计的意见与建议。

第8条委托咨询合同制:造价咨询公司在我集团承接任何工程审计业务,必须与审计处签订委托咨询合同;大型基建、修缮工程的跟踪与结算审计合同、工程量清单与拦标价编制(或审核)合同按工程项目单独签订,即一个工程一个合同;零星工程结算审计采取年度合同制,即每家咨询公司将本年度完成的零星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汇总后签订一个合同,即一个公司一个合同。

第9条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签发制:所有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处长签发后,方可盖章出具。

根据工程结算金额的规模,分别按下列程序签发:
9.1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0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分管副处长审核后,在征询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意见后,由处长签发;
9.21000万元>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分管副处长审核后,由处长审批并签发;
9.3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万元,必须经工程审计室主任审核、分管副处长审批后,由处长签发。

第10条重大结算纠纷五方协商会议制:对于单项结算纠纷金额1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审计处、咨询公司、财务处、工程管理部门以及施工单位五方专题会议解决,协商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单项结算纠纷金额小于10万元的,由审计处组织咨询公司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请工程管理部门参加。

第11条工程结算复审制:审计处可对委托审计的拟签发结算报告(即初审结算报告)进行复审。

11.1复审的项目主要包括特别重大的工程结算项目、结算经济指标异常的项目以及年度抽查到的项目;
11.2复审工作由审计处组织,并由审计处直接聘请专业造价工程师审核;
11.3复审结果经最终确认后,初审质量评价标准如下:
初审工程造价小于1000万元的,如复审误差率小于2%,则为合格;如复审误差率大于2%且小于3%,则为基本合格,审计处有权暂停该咨询公司承接我集团审计业务一年;如复审误差率大于3%,则为不合格,审计处将取消该咨询公司承接我集团审计业务的资格。

初审工程造价大于1000万元的,如复审误差率小于1%,则为合格;如复审误差率大于1%且小于2%,则为基本合格,审计处有权暂停该咨询公司承接我集团审计业务一年;如复审误差率大于2%,则为不合格,审计处将取消该咨询公司承接我集团审计业务的资格。

复审误差率=(初审结算工程造价-复审结算工程造价)/初审结算工程造价。

第12条咨询服务费与支付:
12.1咨询服务费以省、市物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为依据,以委托咨询合同为准;
12.2经过委托审计招标的项目,咨询服务费以招标结果为准;
12.3未经过委托审计招标的项目,咨询服务费一般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跟踪服务费:以审定工程总造价为基数,按XXX局[XXXX]XX号文基本费率,优惠下浮5%;
结算审核费:基建工程按审减额的6%计取(修缮工程按审减额的7%计取);
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审核费(或编制费):以拦标价为基数,按XXXXX局[XXXX]XXX 号文基本费率,优惠下浮20%(编制费,优惠下浮15%);
拟包干工程预算审核费:以送审工程预算为基数,按XXXX局[XXXX]XXXX号文基本费率,优惠下浮15%;
12.4特殊情形或特殊项目,由审计处与造价咨询公司(或造价工程师)直接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12.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程序:咨询公司出具收费发票——工程审计室审核——审计处长审批——处办公室在集团财务处办理支票手续——处办公室登记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3条工程审计档案管理:所有与工程审计相关的文件资料,必须归档保存;归档文件主要包括跟踪审计申请登记表、结算审计登记表、跟踪记录、跟踪总结报告、委托咨询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施工合同审核咨询意见、材料价格咨询意见、审计意见或建议、审计工作联系函、审前会议纪要、五方协商会议纪要、工程结算报告书等;归档文件资料由工程审计室负责收集,按工程名称分类并保管;归档文件每年年初造册后交集团档案馆一次;档案馆未收文件,工程审计室一般保存期限为8年。

第14条本办法从2019年5月5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审计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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