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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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可以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额抵减其应纳税额的一项政策。

以下是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内容:1. 适用范围及条件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纳税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增值税,并且具备稳定的生产经营用途。

2. 抵扣方式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方式一般采用分次抵扣方法。

即纳税人每个纳税期限按照其实际购建固定资产的发票进行税额抵扣,抵扣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纳税期限。

纳税人可以选择在购建固定资产后第一个纳税期限抵扣全部税额,也可以选择分期抵扣。

3. 抵扣税率和抵扣基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税率一般按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抵扣。

抵扣基数为固定资产购进款(含税)减去已入账的进项税额。

对于以租赁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抵扣基数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服务费(含税)减去已入账的进项税额。

4. 抵扣条件和限制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条件包括:(1)固定资产必须属于纳税人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2)购进的固定资产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范围内的销售者;(3)购进的固定资产必须具备明确的购置凭证,如发票、合同等;(4)纳税人必须在购建固定资产的纳税期限内进行抵扣申报;(5)抵扣金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

除了上述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规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进行税前扣除后,又进行了进项抵扣,对于同一项目的抵扣金额应当进行调整;(2)纳税人退、遣返和新购资产时,抵扣税额应当进行变更申报。

总之,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一项可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税收政策。

企业在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准确申报抵扣税额,并且符合相关的抵扣条件和限制。

只有合理运用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企业才能减少增值税的负担,提升其竞争力,并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增值税抵扣规定

增值税抵扣规定

增值税抵扣规定一、概述增值税抵扣是指纳税人在购买生产经营成本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一种税收政策。

其目的是鼓励生产经营活动,减少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抵扣规定如下:二、抵扣范围1. 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购买的货物、接受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权、不动产购建项目以及进口货物等,均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2. 增值税抵扣适用于企业购买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货物和服务,并且必须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发票或其他税务机关认可的证明文件;抵扣的货物和劳务必须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直接的联系;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必须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抵扣方法1. 增值税抵扣采用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

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扣除时,按照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2. 就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而言,分为“全额抵扣”和“差额抵扣”两种方式。

全额抵扣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全部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差额抵扣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不能全部抵扣。

四、抵扣时间1. 按照我国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后的纳税申报期间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具体而言,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申报,一般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按季度进行一次申报。

2. 对于没有按期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进行累计抵扣。

但是,累计抵扣的范围和条件需要符合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五、抵扣限制1.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对于不属于货物销售和劳务输出的增值税开支,不能进行抵扣。

具体而言,不能抵扣的包括购买非货物的收入、费用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建设、土地增值税等。

六、抵扣核查为了确保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税务部门会进行抵扣核查。

新税法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27种情况

新税法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27种情况

新税法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27种情况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新开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审批期间除外)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普通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外)不允许计提抵扣进项税。

5.一般纳税人在认定批准的月份(新开业批准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交叉稽核比对没有返回比对结果或比对不符时,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7.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不符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8.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9.购进免税货物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向国有粮食企业购进免税粮食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0.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没有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相应《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1.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没有按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2.取得票物不符或非防伪税控比对项目不符、不全(如非汇总填开运费发票的“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不全等等)的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3.取得货物运输发票只允许对运费、建设基金计提进项税额,未分别注明运费、建设基金和装卸费、保险费或其他杂费的,其货物运输发票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

诚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诚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诚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可抵扣,诚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可抵扣,2012年1月发生有关固定资产业务如下:(1) 1月2日,诚信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50 000元,应交增值税8 500元,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合计2 300元。

(2)1月8日,诚信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 000元,应交增值税11900元,发生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合计1 600元,已通过银行支付。

另外安装时支付安装成本950元。

(3)1月11日,诚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星海公司和兴华公司达成了投资协议。

按投资协议的规定,星海公司以一座厂房作为投资投入本公司,该厂房经评估确认价值为2 600 000元,按协议可折换成每股面值为1元。

数量为2 000 000股股票的股权。

兴华公司以设备作为投资投入本公司,经评估确认设备的价值为130 000元,按协议可折换成每股面值为1元.数量为100 000股股票的股权。

设备需要安装,安装时诚信公司支付安装成本4 200元。

(4)1月16日,诚信公司经协商与兴华公司达成一项收款协议。

协议规定,允许兴华公司以一辆三菱面包车和一辆福特轿车偿还其前欠货款,前欠货款金额为620 000元。

三菱面包车和福特轿车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00 000元和350 000元,诚信公司应收账款已经提取坏账准备5 000元。

(5)1月20日,诚信公司以一辆面包车换入一台数码机床,收到对方支付的补价款10 000元。

面包车原始价值260 000元,已提折旧90 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 000元。

(6)1月25日,诚信公司接收一台全新设备的捐赠,捐赠者提供的有关价值凭证表明设备的价格为100 000元,应交增值税17 000元。

(7)1月26日,诚信公司对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修,用银行存款支付修理费用480元。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自建、修理保养、扩建、改造固定资产时,可以将所交增值税按规定进行抵扣,实现减税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有关规定。

一、抵扣条件1.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超过当期销项税额的,可以全额抵扣。

其中,生产性企业和经营性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结转抵扣范围分别为15%和10%,其他购置固定资产自产自用部分为10%。

2.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应当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出租、承包和转让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等项目相适应的销售额取得时间一致,抵扣时不得应税项目。

二、抵扣方法1.全额抵扣方法: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额全额抵扣与当期能够扣税的销售额中。

2.分期抵扣方法:纳税人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额分成若干期进行抵扣,每期抵扣的增值税额不超过销售商实际支付增值税所需查验核定的车辆价款或代办手续费等。

三、抵扣期限1.一般情况下,由于增值税月度申报所发生的抵扣,应当按月进行。

具体申报期限为当期纳税申报期限内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申报。

四、抵扣限制1.在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异常增多的情况下,其本年度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异常增多一般是指购置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与购置资产价格之比,超过控制线审批报关单上的比例,并且超出国家、省或设区市税务局允许超比例的幅度即为异常增多。

2.不得抵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道路桥梁通行费、购置压力容器监测鉴定费、印花税、消费税和增值税销售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出台,为企业购置、自建、修理保养、扩建、改造固定资产提供了经济支持和优惠待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抵扣方式,合理规划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运营。

同时,政府通过减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促进了投资和消费的增长,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详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详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则详解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及服务等过程中,可以将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扣除或抵减到应纳税额上的一种税收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税负的减轻、促进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解读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则。

一、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企业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需满足以下基本规则:1.合规购买:只有通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购买的货物、固定资产和服务,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优惠。

2.符合用途: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包括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进口货物等。

3.有效凭证:企业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有效税务凭证,确保核算准确性。

二、一般抵扣与专用抵扣的区别根据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类别的不同,进项税额抵扣分为一般抵扣和专用抵扣两种方式。

1.一般抵扣:当纳税人购买的货物或服务金额不超过1000元(不含税)时,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增值税税款,直接抵减到应纳税额上。

2.专用抵扣:当纳税人购买的货物或服务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税)时,需要保存购买相关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按照规定的抵扣比例进行抵扣。

三、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方法企业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需要进行合理的计算和核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增值税税额计算: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服务后,根据增值税计税公式,计算出购买金额中的增值税税额。

2.进项税额计算:根据企业所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计算出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抵扣计算:根据抵扣比例,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抵减到应纳税额上,最终确定企业的实际应纳税额。

四、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情形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可抵扣的情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可抵扣情形:1.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对于非法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支出,以及纳税期间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的,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1. 简介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可以将所支付的增值税金额通过抵扣方式减免应纳税额的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在中国,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扣。

本文将从资格条件、抵扣方式和申报流程等方面对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进行详细介绍。

2. 资格条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1 注册纳税人身份企业需要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注册,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税务局缴纳增值税。

2.2 完税记录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并保留好完税记录及相关凭证。

2.3 合规购置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例如国家限制或禁止购置的资产不能抵扣增值税。

2.4 不符合免税条件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与增值税免税政策是相互排斥的,企业不可以同时享受两种优惠政策。

3. 抵扣方式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3.1 直接抵扣法直接抵扣法是最常见且最简便的抵扣方式。

企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直接抵扣扣减应纳增值税,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3.2 分期抵扣法分期抵扣法是针对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增值税进行抵扣。

企业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将增值税分摊到相应的净值上,然后进行抵扣。

4. 申报流程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4.1 购置固定资产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支付增值税。

4.2 申报抵扣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将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金额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计算。

4.3 审核认定国家税务局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申报进行审核,核实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4 抵扣确认国家税务局在审核通过后,将确认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金额,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纳税记录。

进项税抵扣规定

进项税抵扣规定

进项税抵扣规定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时抵扣或退还。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进项税抵扣能够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将对进项税抵扣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抵扣范围1. 能够抵扣的进项税主要包括购买货物、接受委托加工、运输、仓储、咨询服务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所支付的增值税。

2. 进项税抵扣范围还包括购置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增值税。

二、抵扣方法1. 按照普通方法进行抵扣。

按照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 按照差额累进抵扣方法进行抵扣。

当纳税人采用差额计税方法计税时,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可以抵扣。

三、不能抵扣的情况1. 购买禁止抵扣的货物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2. 购买非用于经营活动场所、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3. 购置摩托车、非营运汽车、旅游客车和船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四、抵扣时间1. 一般情况下,可以在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之后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进项税抵扣。

2. 对于一次不能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在后续纳税期间继续抵扣。

五、抵扣税额的限制1. 进项税抵扣不能超出相应销项税额。

2. 企业销项税额为负数时,进项税抵扣不能产生超过负数销项税额的退税。

六、抵扣时限1. 进项税抵扣时限为一年,自纳税期开具专用发票之日起计算。

2. 但对于涉及农产品销售、让与作价处理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抵扣时限为税款所属年度。

七、进项税抵扣的控制措施为了防止虚开发票和滥用进项税抵扣权的现象,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对购买行为进行实际核查,对于明显与企业实际经营不符的进项发票,予以拒绝抵扣。

2. 对进项和销项之间的差额进行核查,防止虚开发票。

3. 对于大额进项和销项不相符的企业,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进项税抵扣规定了企业可以抵扣的范围、方法和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合理利用进项税抵扣权能够降低企业纳税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最新知识]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最新知识]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是可以进行抵扣,这也是我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过程中一个重大的改变。

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

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

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

固定资产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以上就是关于购买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抵扣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会计网,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小规模购入的不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

以下几个原则请大家注意: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生产经营用的动产(机器设备等),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构建不动产(房屋建筑物等)和购买的工程物资(用于自建不动产),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如为职工食堂购买的和面机等,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凭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什么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必须注意:专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等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既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等,又用于一般计税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即混合用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
1. 根据新税法,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购进固定资产时,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计算增值税金额,并在付款时一并支付。

2. 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企业可以将购进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金额视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它销项税额,减少应纳税额。

3. 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大型资产,可以选择分期抵扣增值税。

对于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分期抵扣增值税。

分期抵扣增值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为,首先在购进时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金额,然后,在未完成购进付款的期间,可以按照每期付款金额的1%计算抵扣增值税金额,直至全部付款完成。

4. 对于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发生退货、换货或者进行部分折价处理时,按照发生时间顺序进行增值税处理。

如果发生退货或换货,可以按照发生增值税的原价进行退回或抵扣。

如果发生部分折价处理,可以按照发生增值税的原价进行抵扣。

5. 对于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发生处置或者抵债处理时,按照实际处置或者抵债的金额进行增值税处理。

根据新税法,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处置价款或交割的价款计算增值税。

如果发生抵债处理,可以按照抵债的总金额计算增值税。

根据新税法,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处理主要是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计算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并且对于大型资产可以选择分期抵扣。

在退货、换货、折价、处置或抵债处理时,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增值税处理。

这些规定的实施旨在统一税率,简化纳税程序,增加企业的税负透明度。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购置和自产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相应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的政策。

本文将从增值税抵扣的定义、适用条件、抵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增值税抵扣的定义和适用条件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和自产固定资产时,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用于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的一种政策。

增值税抵扣政策适用于纳税人购置和自产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房屋及土地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

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可以相应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方法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方法通常分为两种:一是即时抵扣法,二是预缴法。

即时抵扣法是指企业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直接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同期内,企业应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并计入抵扣凭证。

即时抵扣法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缴法是指企业在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需先预缴纳增值税,在预缴期限内进行抵扣。

企业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后,需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税,然后在预缴期限内进行抵扣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减少后续的预缴负担。

预缴法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部分: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注意事项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纳税人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费用必须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2. 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抵扣时限为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的同期,超过时限的费用不再享受抵扣。

3. 在抵扣时,应按照税率的规定进行计算,并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

4. 抵扣的增值税额应准确核算并备案,相关凭证应妥善保存。

总结: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企业购置或自产固定资产时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并提高企业的资金运作效率。

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准确抵扣并备案相关凭证。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和推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作用。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

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区分首先,固定资产的性质。

国家税务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分为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两类。

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等。

而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不属于可抵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土地、汽车等。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进行区分,可以明确不同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情况。

其次,固定资产的用途。

根据不同的用途,固定资产可分为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非生产经营的两类。

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买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等。

而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是指购买用于非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

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优惠政策,但对于用于非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企业一般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再次,固定资产的产权形式。

根据固定资产的产权形式,固定资产可分为自有和租赁的两类。

自有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而租赁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租赁并使用的固定资产。

对于自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在购买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而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在支付租金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增值税法》和相关政策,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情况还需要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购买者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固定资产需要具备一定的使用年限等。

此外,对于大型固定资产的购买,一般还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备或审批。

综上所述,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情况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用途、产权形式等进行区分。

掌握相关政策和要求,遵循规定操作,能够确保企业在固定资产购买中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随着新税法的出台,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增值税的处理有着新的规定,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对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进行详细的介绍。

根据新税法,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固定资产购进时的增值税抵扣根据新税法,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扣。

具体来说,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购进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中进行抵减,减少企业的税负。

这一规定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有利于企业的投资和发展。

1. 实务操作2. 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企业需要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合理处理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在会计凭证中正确记录购进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按照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税前成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增值税的抵扣或认定。

企业还需要在资产账户中正确记录固定资产购进时的增值税抵扣或认定情况,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 降低企业的税负2. 提升企业的投资能力3.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新税法的规定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合理处理增值税的抵扣或认定,企业可以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新税法下购进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处理对企业的影响十分重要。

企业需要根据新税法的规定,合理处理购进固定资产时的增值税,并进行相应的实务操作和会计处理,以降低税负,提升投资能力,增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结束】。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将购置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分期按一定比例计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投资购置固定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抵扣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固定资产按照折旧年限分期计提折旧,然后将计提折旧数额按一定比例扣除的“减按比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效期限内限额”,二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分期抵扣的“分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减按比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效期限内限额”的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固定资产的有效期限是按照不同的资产种类和用途来划分的。

比如,生产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至15年不等,而商场、仓库等房屋物业的有效期限则相对较长,一般为20年至30年不等。

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算每年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以一个企业购置了一台生产设备为例,该设备的价值为10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

根据规定,该设备每年可以抵扣的折旧额为100万元/10年=10万元。

假设该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为10万元,并将剩余的19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分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然而,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往往较大,企业可能无法一次性抵扣所有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我国税法规定了分期抵扣的政策。

在分期抵扣的规定下,企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进行抵扣。

具体的抵扣比例和抵扣期限由国家相关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购置固定资产的时间,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抵扣,并在抵扣期限内逐年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抵扣范围,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规定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规定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规定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按一定比例将此次购置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适用于纳税人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包括购买新建物业、购买新购设备、购买土地使用权等。

其次,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适用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适用比例为:购买新建物业、新购设备等固定资产,适用比例为100%;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固定资产,
适用比例为30%。

再次,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税务手续。

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和《增值税发票申请表》,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后,方可享受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政策。

最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时间限制。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税务政策规定,纳税人需要在购置固定资产后的六个月内,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逾期将无法享受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政策。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规定对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固定资产进项抵扣可以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盈
利能力。

其次,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可以推动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

此外,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还有利于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购置固定资产的用途符合增值税归属规定、购置发票真实有效等。

只有合规合法地享受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企业才能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优势,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

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在2008年以前发生固定资产购进的,即使取得了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2)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按一定比例将购置固定资产所交的增值税,抵扣或者退还给企业的一种税收政策。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是国家财税部门为鼓励企业投资和扩大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而出台的一个政策措施,旨在减轻企业的投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首次出现在我国税收体系中是在1993年,当时指定了一些行业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政策逐渐得到了扩大和完善。

根据现行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国内所有纳税人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增值税。

具体来说,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适用于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

购置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有形资产,如厂房、设备、机械等。

而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流通和进口环节中缴纳的一种税费。

其次,抵扣比例。

按照现行的规定,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增值税可以全额抵扣。

也就是说,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所交的增值税可以全部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这一政策的实施,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再次,抵扣方式。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中,抵扣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销项税额抵扣,另一种是退税。

销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时,可以抵扣掉购置固定资产所交的增值税。

而退税是指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后,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退税申请,将购置固定资产所交的增值税全部退还给企业。

最后,申报程序。

企业在享受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时,需要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按时将其提交给税务部门。

同时,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购置证明等材料,作为申报的依据。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抵扣或退税的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企业,而是针对一些特定的行业和项目。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及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及规定

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也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货物,是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又对不动产和不产在建工程进行了界定,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

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扣抵,当时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作出界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执行难度。

实务中对这类设施、设备,根据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再比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它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

其中线路基础是由土建部分构成。

所以有人认为,该资产应属于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对相关问题作了明确。

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增值税可以抵扣。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增值额来征收的税费。

对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增值税的抵扣规则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抵扣政策。

首先,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在购买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零星物品和劳务等方面发生的增值税税额,作为以后缴纳增值税的减免或退还。

这就意味着,企业购买相关商品和服务时,可以将购买时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作为减免或退还的依据。

其次,增值税的抵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方面,纳税人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只有购买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能作为抵扣的凭证。

另一方面,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例如,企业购买用于生产的设备、原材料,支付劳务费等,都可以作为增值税的抵扣项。

此外,按照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对当期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

企业需要将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并将剩余的税额缴纳。

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通过正确使用抵扣政策,企业可以减少纳税负担,提高自身盈利水平。

此外,抵扣政策还能够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动,鼓励企业投资和消费。

总之,增值税可以抵扣,而且抵扣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了解相关的抵扣规则和条件,并合理利用抵扣政策,以减轻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

当然,在使用抵扣政策时,企业也需要注意遵守税法的规定,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而当企业涉及到进出口业务时,增值税抵扣的规则会有所不同。

下面我将介绍进出口业务中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及相关要求。

首先,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其销售的商品出口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即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因此,出口企业是无法申请增值税抵扣的。

在出口商品时,企业需要向海关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商品确实出口,并可享受免税政策。

其次,对于进口企业来说,其进口的商品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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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属于动产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能抵扣的。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仅限于一般纳税人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非增值税纳税人,即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企业,比如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企业购进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其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可见“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因此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在符合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允许抵扣。

第三,要正确理解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之间的关系。

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怎么理解呢?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既包括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单位和个人,也包括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只要这些单位和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了货物,就应该按照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与该已纳增值税是否抵扣无关。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既一般纳税人因进口设备等货物而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在符合《增值税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当期应纳的销项税。

二、新《条例》中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仅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注:指1993年发布的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二)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新条例允许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但没有改变固定资产的定义。

其次,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不动产?国税发[1993]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做了解释,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着作权、转让商誉。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可见,会计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不同的,会计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但新增值税条例所指固定资产仅包括机器设备,销售房屋建筑物的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税目。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营业税应税项目,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营业税项目,其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比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机器,该机器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由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营业税条例规范的范畴,因此因房屋建筑物购进的材料和相关设备,其进项税均不得抵扣。

财税(1993)38号文件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国税发[2005]1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财税(1993)38号文件和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明确了房产的计价问题,也为我们理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提供了指导。

需要强调的是:一是一般纳税人兼营营业税规定的劳务时,应分别核算,如没有分别核算的,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应对该项劳务征收增值税。

以前因不能分别核算导致征收增值税的,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比照这一规定我的理解是征收增值税的营业税劳务,固定资产进项税也可以抵扣,但到底能否抵扣大家应注意国家以后出台的解释;二是因维修固定资产而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应按照该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抵扣的原则处理,比如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生产,同时兼营服装设计,2009年1月10日因设计需要购进了一台A机器,2009年1月20日因生产服装购置了一台B机器,2009年3月购进维修A机器零件一批、B机器零件一批。

该公司分别核算服装设计业务。

某公司这么处理?由于B 机器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B机器和维修B机器的材料,其进项说均可在销项税中抵扣。

相反,由于A机器用于非增值税项目,所以A机器和维修A机器的材料,其进项说均不能在销项税中抵扣。

三是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应税项目购入设备,该设备安装所发生的土建工程,其水泥等建材产品的进项税是否抵扣,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中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2、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购进的固定资产。

《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准确理解本条规定有助于降低涉税风险: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就没有销项税,因此该农业生产者因生产自产农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二是纳税人经营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由于经营的产品免税,因此因经营该产品而购进固定资产的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三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个人销售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也就是说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固定资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四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应分开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图书印刷业务,兼营古旧图书收购,2009年为扩大图书收购购买了一部货车(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的税务处理应为:如果甲公司将印刷和古旧图书收购分开核算时,古旧图书免税,所以该货车进项税就不能抵扣;如果不能分开核算,销售古旧图书就应该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同时根据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该货车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的固定资产。

理解本条要注意:此行为应该是一般纳税人的行为,且该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

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0日为住宿员工每人购进了一台电视(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电视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在实际工作中,怎么算集体福利很难把握,关键大家要搞清楚集体福利的内涵。

4、购进的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是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抵扣进项税,实际上等于少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国家不应买单,因此指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的固定资产发生了非正常损失,如果没有抵扣就应该将进项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进项税应该转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固定资产的价值采取分期摊销的办法,因此进项税是按原购进时的金额转出,还是按净值转出,新《增值税条例》没有明确,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我估计是按净值和适用的税率转出,具体怎么操作建议大家请示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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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属于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固定资产。

这个问题,财政部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小汽车、游艇等。

但小汽车、游艇具体范围是什么?我认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关于小汽车、游艇的解释,应该和新《增值税条例》所指的概念一致。

新《消费税暂行条例》将小汽车分为乘用车和中型商务用车两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

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从财税(2006)33号文件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购入23座的以下的小汽车,其进项税均不能抵扣,其中9座以下属于乘用车,10-23座属于中型商务用车。

需要指出的是,小汽车耗用的油品、维修用的材料,其进项税能否抵扣,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请大家关注今后国家出台的文件。

四、增值税纳税人自制设备使用本企业产品问题设备的取得方式主要外购和自制两种方式。

自制设备的用途不同,会导致不同的税务结果:一是自制设备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的产品时,根据财法字(1993)38号文件印发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发生此类行为,应该将自产产品应纳的销项税计入自制设备成本。

二是自制设备用于增值税项目,在制作设备领用本企业自产的产品时,就不是视同自产产品销售行为,比如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4日将价值23.4万元自产的五金材料,用于制造本企业生产用机器设备,如果视同销售该批材料销项税为23.4÷(1+17%)×17%=3.4万元,但这3.4万元税可以作为制作设备的进项税抵扣,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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