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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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
有效的达到激励全员参与质量改善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3.奖励细则
3.1操作员工的奖励
3.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不合格品发生者,每向品管举报一次属实,
给予奖励10-50元/次;
3.1.2能及时发现编程存在质量隐患,避免不合格品发生者,每向品管举报一次属实,给
予奖励10-50/次;
3.1.3能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质量隐患,避免不合格品发生者,每向品管举报一一次
属实,给予奖励10-50/次;
3.1.4能及时发现工艺/技术文件等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每举报一次属实,视
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次;
3.1.5发现品管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属实,
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次;
3.1.6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
每举报一次属实,给予奖励10-50/次;
3.1.7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
给予奖励20-100元/次。
3.1.8月度个人质量统计评比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业务能力强,技能
水平高,质量意识强,能积极主动配合生产品质管理工作,由所属部门的主管及品管员共同综合评选出一名“质量标兵”经行政审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质量标兵奖励人民币100元。(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巡检员记录的《首件及制程巡查报
表》,品管部负责月度统计)
3.2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3.2.1制程和终检:,当月质量异常统计中,品管员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给予奖
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质量异常报告》及
《客户投诉/退货一览表》,品管部负责月度统计)
3.2.2来料检验:当月质量异常统计中,品管员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误判次数以
不良率超出5%为准),给予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首件及制程巡查报表》、《质量异常报告》及《客户投诉/退货一览表》,品管部负责月度统计)
产品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工艺错、订单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行政处罚50~10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和工时费
产品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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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批准/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