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考评模式 深化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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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评模式深化绩效管理
努力推动绩效评估工作科学发展
自2009年全省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以来,各县市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不断优化绩效评估体系,力求考核结果更真实、更公正。2010年慈利县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突破政府绩效评估模式,整合考核资源,将绩效评估与双文明考核合二为一,全面推行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有效促进了省市绩效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我县绩效评估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以全力提供实施保障为基础,着力推动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工作、评定政绩的“总抓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四大家班子通力合作的绩效评估委员会。对绩效评估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出台了《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牵头考核单位职责分工意见》,对绩效评估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促进了责任落实。三是深入宣传发动。绩效评估工作是一项新事物、新制度,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认识绩效评估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在实施初期,我们运用会议、网络媒体等平台,深入宣传开展绩效评估的指导思想、
目的意义和基本做法,为顺利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以精心设计考评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延伸评估范围,力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绩效评估的实效性。为使绩效评估工作能够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和谐稳定中真正起到“指挥棒”作用,我们将评估内容由省市政府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拓展到全县所有工作。将评估对象由省市政府绩效评估确定的政务部门延伸到了全县各乡镇、县直正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及省市垂直管理部门。二是实行分类考核,力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绩效评估的可比性。以往用“一刀切”方法考核评价所有乡镇、县直单位的做法,忽视了各评估对象原有基础的差距、工作性质的差别及自然条件差异等客观因素,使得经济发展基础好的乡镇和工作职能较强的县直单位考核档次连年靠前,而经济发展基础较差的乡镇和工作职能较弱的县直单位很难进入优秀行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了更好地对单位进行分类,我们通过系统调研,全面掌握了各乡镇的自然条件、发展基础、地域特点和各县直单位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同时还召开了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将31个乡镇按照区域面积、人口、财政税收、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综合排序情况分成三组, 114家县直单位按照职能职责相近原则分成七大类,实行分类考核、同类竞争、分别排序,尽可能地减少了考核中一些不可比因素。三是突出评估重点,力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绩效评估的导向性。评估内容如果不分主次一律纳入评估范围,容易导致眉毛胡子一把抓,主攻方向不明确。为此,我们在设置评估指标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保稳
定、促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科学提炼了具有全局性、可考性和特色性的关键指标。乡镇重点评估农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为民办实事、财政税收、特色工作等指标,根据“伸手不及、跃而可获”原则,结合乡镇自身优势和潜能设定目标任务。县直单位重点评估省市绩效指标、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履行职能职责等指标。四是合理分配分值,力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在分值分配上,偏重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指标,如县直单位的履行职责,乡镇的农村经济发展等指标,分值明显高于其他指标。对于其他目标值和各评估对象基本一致的指标,则尽量赋予相同的分值。对上级下达的临时性重要工作,采取扣(负)分制办法。五是科学设置评议,力求最大限度地增强绩效评估的全面性。公众评议是绩效评估工作的核心环节,权重为30%,为使评价更准确、更全面,根据乡镇和县直部门服务对象的不同和工作性质的差别,有针对性地分别确立了不同的评议主体和评议内容,主要采取集中评议、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系统地测评公众的满意度。
(三)以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绩效评估工作的操作程序。一是建立文件核发制度。绩效评估涉及到全县所有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如果不对各项考核文件进行统一规范,势必造成考核文件漫天飞、内容设置不统一的现象,给绩效考核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因素,为此我们要求所有绩效考核工作文件均由县绩效办核定后统一下发,确保了绩效考核文件的规范性、系统性和严肃性。二是建立年终一次性考核制度。为了减轻被评估对象迎检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年终考核由县绩效办统筹负责整合所有年终检查验收项目,组成联合考核
组,一次性完成。去年我们组成4个联合考核组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对全县145个单位的考核工作,每个单位迎检时间只需2-3个小时。三是建立考核评分现场公布制度。为防止弄虚作假,提高评估工作透明度,我们要求考核组评分结束后必须现场公布考评情况,过后不得随意更改,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为尽量减少不公平因素,在年终考核时,对同一组乡镇或同一类县直单位的考核,评分人员及评分标准是一致的。四是建立结果公示制度。由县绩效办对各牵头评估部门报送的年终评估数据进行核定、汇总,统一在县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力争让各评估对象对评分情况做到每一分、每一厘都有据可查、有处可寻,确保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以注重提升评估实效为目标,着力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激励作用。一是注重过程管理。实行季度考核制、季度通报制,对各评估对象完成绩效评估指标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将日常评估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注重督查督办。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常规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评估指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去年,我县共组织开展全面督查3次和专题督查10余次,发出工作通报3次,有效促进了绩效指标任务的落实。三是注重结果运用。主要实行“三个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县委、县政府将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与物质奖励挂钩,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现金奖励,同时将评估等次作为审批单位发放年终奖金标准的重要依据;与评优比例挂钩,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岗比例,在上级文件规定比例的基础上,优秀单位提高10%,不合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