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大纲
附件: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大纲1.总则1.1培训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管理,推进“两员”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培训效果,提高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大纲》。
1.2培训对象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从业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员),包括申请注册和已取得注册资格的绿色食品检查员、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1.3培训分类培训分为A、B两类。
A类培训: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面向全国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规模不超过150人。
B类培训:由中心统一组织,省级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的面向辖区内地市县级工作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规模不超过100人。
1.4培训师资培训教师应有丰富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教学经历,有相关专业背景并从事绿色食品标准、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中心统一考核确认取得培训师资格。
培训班师资由中心统一协调委派。
2.培训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行多媒体视听技术、案例研究、现场实操演示等方式方法。
培训班均采用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其中课堂授课学时不少于16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8学时。
课堂教学主要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绿色食品标准、基地建设、申请审核、标志管理、证后监管等内容。
现场教学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和企业年检的现场检查、标志市场监察等内容。
3.培训内容及教材3.1基础知识3.1.1绿色食品的概念及其内涵,绿色食品基本发展理念;3.1.2绿色食品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国内外食品安全现状及动态;3.1.3《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3.2绿色食品标准知识3.2.1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基本情况,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3.2.2绿色食品标准中的技术规定和要求;3.2.3绿色食品标准执行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全程监管,全面规范生产管理秩序,保障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一)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设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
设负责人1名,质量监管员(内检员)1名、质量检验检测员1名。
(三)生产技术科设生产基地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绿色食品技术负责人1名),保管员1名。
(四)营销科设销售员3名,管理员1名,运输员1名。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公司经理)是企业法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绿色食品基地规划和建设指挥协调,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的审批,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的请示和工作衔接,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监督与绩效考核。
2、副组长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制度和生产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相关制度的有效规范运行,负责参与绿色食品生产绩效考核与评价。
(二)生产技术科1、生产科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基地建设,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2、科长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监督实施。
3、基地负责人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具体实施和生产管理,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负责跟踪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效果并总结。
4、技术员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种植、施肥、用药,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负责生产记录、档案整理保管。
绿色食品商标使用及监督管理
绿色食品商标使用及监督管理为了与一般的普通食品相区别,绿色食品实行标志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菇蕾。
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
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踞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作为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而使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国商标法》保护,这样既有利于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又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绿色食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以下四种形式:绿色食品商标使用及监督管理一、绿色食品商标性质及法律保护(一)绿色食品商标性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
1、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报控制,而由期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2、绿色食品商标是证明商标,用以证明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的食品。
(二)绿色食品商标的注册内容:1、绿色食品注册商标分别为四种形式。
A绿色食品标志图形。
B中文“绿色食品”四字。
C英文“GREENFOOD”。
D上述中英文与标志图形的组合形式。
2、商标注册类别: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1、2、3、5、29、30、31、32、33共九大类。
其中标志图形注册核定使用别为第5、29、30、31、32、33共六大类。
3、商标注册证号:第892107至892139号,共33件。
4、商标注册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特点。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全程监管,全面规范生产管理秩序,保障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一)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设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
设负责人1名,质量监管员(内检员)1名、质量检验检测员1名。
(三)生产技术科设生产基地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绿色食品技术负责人1名),保管员1名。
(四)营销科设销售员3名,管理员1名,运输员1名。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公司经理)是企业法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绿色食品基地规划和建设指挥协调,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的审批,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的请示和工作衔接,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监督与绩效考核。
2、副组长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制度和生产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相关制度的有效规范运行,负责参与绿色食品生产绩效考核与评价。
(二)生产技术科1、生产科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基地建设,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2、科长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监督实施。
3、基地负责人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具体实施和生产管理,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负责跟踪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效果并总结。
4、技术员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种植、施肥、用药,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负责生产记录、档案整理保管。
如何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
如何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作者:张金凤来源:《吉林农业·下半月》2014年第10期摘要:本文以一名从事绿色食品年检工作者的角度,从年检工作的执行者监管员和企业年检工作的负责人内检员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如何才能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
文章着重强调绿色食品监管员应全面掌握年检重点,在年检实地检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论述了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在年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阐明了只有做好年检工作,才能更好地促进绿色食品监管工作,推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绿色食品企业;年检;环节中图分类号:F426.8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4.20.005我国绿色食品事业在1990年拉开了序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优质农产品,成为安全、优质、精品农产品的代名词,产品数量稳步提升,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
通过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产品质量抽检、标志市场监察、质量安全预警、公告通报等五项监管制度,使绿色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和美誉度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认可。
其中,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制度是这五大监管制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监管措施。
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的执行者是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以下简称监管员),监管员是指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中,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核准注册的从事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工作人员。
企业年检工作的负责人是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以下简称内检员),内检员是指绿色食品企业内部负责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的专业人员。
所谓年检,是指各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组织对辖区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在一个标志使用年度内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及标志使用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年检工作,不仅影响着绿色食品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绿色食品事业的持续发展。
省绿办加强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工作
省绿办加强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工作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5(000)013
【摘要】为了切实加强全省绿色食品检查员和标志监督管理员队伍建设,提升绿
色食品认证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我省绿色食品发展,6月3日,2015年全省绿色检查员、标志、监督管理员培训班在长春开班。
全省各级绿办主任和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此次培训。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邱玉林在培训班上作了讲话。
【总页数】1页(P36-36)
【作者】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作者单位】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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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如何进行质量监管
绿色食品如何进行质量监管.TRS_Editor TAB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 .TRS_Editor{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 .TRS_Editor P{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 ght:2;} .TRS_Editor H1,.TRS_Editor H2,.TRS_EditorH3,.TRS_Editor H4,.TRS_Editor H5,.TRS_Editor H6,.TRS_Editor HR,.TRS_Editor BLOCKQUOTE,.TRS_Editor DL,.TRS_Editor DD,.TRS_Editor DT,.TRS_Editor OL,.TRS_Editor UL,.TRS_Editor LI,.TRS_Editor PRE,.TRS_Editor CODE,.TRS_Editor TEXTAREA,.TRS_Editor SELECT,.TRS_Editor CITE,.TRS_Editor PRE,.TRS_Editor CENTER,.TRS_Editor TABLE,.TRS_EditorDIV{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 .TRS_E ditor FORM,.TRS_Editor FIELDSET,.TRS_EditorLEGEND,.TRS_Editor SELECT,.TRS_Editor TR,.TRS_EditorTD,.TRS_EditorTH{margin-top:1em;margin-bottom:1em;line-height:2;} .TRS_Ed itor BUTTON,.TRS_Editor OPTION,.TRS_EditorADDRESS,.TRS_Editor DFN,.TRS_Editor EM,.TRS_EditorVAR,.TRS_Editor KBD,.TRS_Editor INPUT,.TRS_Editor SMALL,.TRS_Editor SAMP,.TRS_Editor SUB,.TRS_EditorSUP,.TRS_Editor SPAN,.TRS_Editor A,.TRS_Editor B,.TRS_EditorI,.TRS_Editor U,.TRS_Editor S,.TRS_Editor STRONG,.TRS_Editor LABEL,.TRS_Editor img,.TRS_Editor BR,.TRS_Editor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0;} 这一讲中,我们来谈一谈绿色食品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包括绿色食品其监管的依据、内容、程序及运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证书的通知(农绿质[2012]7号)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证书的通知(农绿质[2012]7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公布日期】2012.04.16
•【文号】农绿质[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4.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证
书的通知
(农绿质[2012]7号)
有关绿办(中心):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办对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人员进行了资质审核、培训和考试,现将今年第三批通过审批正式注册62人和到期换证的32名监管员名单予以公布,《绿色食品监管员》证书一并寄发。
请相关绿办(中心)加强对注册监管员的管理,合理分派监管任务,充分调动监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员的作用。
另请及时组织2012年到期的绿色食品监管员换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2年三批注册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名单
2.2012年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换证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附件:2
2012年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换证名单。
绿色食品阅读答案
绿色食品阅读答案【篇一:绿色食品知识问答考题】xt>考题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1、绿色食品特指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加工、检测,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2、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所有权属3、我国的绿色食品最早诞生于4、绿色食品原料(产)地环境监测主要包括5、绿色食品对农产品的检测主要包括6、为促进绿色食品与国际相关食品接轨,同时适应中国国情,自1996年起,绿色食品开始实行和分级管理,为加速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级产品将逐步过渡为有机食品。
7、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要求至少 %饲料来源于已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及其副产品,其他饲料原料可以是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
※二、判断题1、绿色食品标志中一种质量证明商标,不同于一般食品商标。
()2、企业一旦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将终身享用。
()3、绿色食品标志受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保护,同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也必须遵守以上法律。
()4、企业只要有一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其它产品也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5、绿色食品生产中不允许使用转基因产品。
()6、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不应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7、绿色食品畜禽饲料中不允许使用各种人工合成的着色剂、调味剂和香料。
()※8、绿色食品畜禽养殖饲料中可以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纳作为防腐剂。
()※9、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禁止预防性添加兽药。
()※10、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
()※11、绿色食品加工产品禁止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钠作为防腐剂,禁止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作为甜味剂。
()三、选择题(每小题仅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4分,共20分)1、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农药和化学合成肥料的食品是()a:绿色食品 b:有机食品2、绿色食品生产中,化学农药使用的要求是()a: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农药 b: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农药c:允许限量地使用限定的化学农药3、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是限制化学农药的使用,限用原因是()a:剧毒 b:高毒c:高残留 d:致畸、致癌、致突变e:以上四种情况全有4、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允许使用的每一种化学农药一年允许使用()a:仅一次 b:两次 c:三次d:不限5、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提倡()a:多施有机肥、多施化肥b:多施腐熟的有机肥、少施化肥c:少施有机肥、多施化肥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4个条件是什么?2、绿色食品编号中的每一位数字的意义?lb-xx-xx xx xx xxxx a(aa)【篇二:绿色食品复习题】基地:是根据绿色食品特定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和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规定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一九九三年一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保证绿色食品标志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维护绿色食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证明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及与此类食品相关的事物;第三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由农业部审核批准其使用权;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第四条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二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三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四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第五条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第六条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形式如下:LB ---xx---xxxxxxxxx↑↑↑标志代码产品类别产品代号第三章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第七条绿色食品标志在产品上的使用范围限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绿色食品标志商品涵盖范围;第八条绿色食品标志在产品上使用时,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规范要求正确设计,并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单位印制;第九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第十条作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改变其生产条件、工艺、产品标准及注册商标前,须报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暂时丧失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生产者应在一个月内报告省、部两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暂时中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待条件恢复后,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恢复使用;第十二条绿色食品标志编号的使用权,以核准使用产品为限;第十三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将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编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第十四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个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第十五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应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环保、食品监测部门对其使用标志的产品及生态环境进行抽查,抽检不合格的;撤消标志使用权,在本使用期限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第十六条对侵犯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及第三章规定的,由农业部撤销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收回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造成损失的,并责其赔偿损失;自动放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或使用权被撤销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告于众;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各级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可按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第十九条绿色食品标志在产品之外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有关绿色食品标志的各种表式由农业部统—制定;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于1993年1月正式颁布,其他有关规定中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办法为准;。
绿色食品复习题
选择题:1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是经国务院批准,由A在全国组织实施的。
A.农业部B.国家环境保护总局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D.卫生部2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形式包括以下DA.绿色食品标志图形B.中文:绿色食品C.英文:GREENFOODD.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GREENFOOD 三者组合3绿色食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产自优良环境,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下列特点中不具有的是(D)A.无污染B. 安全C. 优质D.保健4如图是绿色食品的标志,对于绿色食品正确的解释是(C)A.食品外观颜色为绿色的食品 B.食品的外包装为绿色的食品C.天然、安全、无污染的食品 D.各种肉类均不是绿色食品5( A)是通过不施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为手段,利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和产品的污染,并在生产中建立一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系统,以促进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A.有机食品B.绿色食品C.无公害食品D.生态食品6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产品的要求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B )。
A.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B.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C.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D.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7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必须经 C 审核许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B.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C.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D.中国绿色食品协会8我国绿色食品事业启动于哪年AA 1990年 B2 000年 C 2005年 D2010年判断题:1绿色食品的“绿色”表明生产过程保护生态环境和产品产自优良环境。
√2野生食品、天然食品就是绿色食品。
(×)3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
(√)填空题:1、三种安全食品象一个金字塔,塔基是()、中间是()、塔尖是(),越往上要求越高。
绿色食品阅读答案
绿色食品阅读答案【篇一:绿色食品知识问答考题】xt>考题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1、绿色食品特指按照一定的质量标准生产、加工、检测,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2、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所有权属3、我国的绿色食品最早诞生于4、绿色食品原料(产)地环境监测主要包括5、绿色食品对农产品的检测主要包括6、为促进绿色食品与国际相关食品接轨,同时适应中国国情,自1996年起,绿色食品开始实行和分级管理,为加速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级产品将逐步过渡为有机食品。
7、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要求至少 %饲料来源于已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及其副产品,其他饲料原料可以是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
※二、判断题1、绿色食品标志中一种质量证明商标,不同于一般食品商标。
()2、企业一旦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将终身享用。
()3、绿色食品标志受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保护,同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也必须遵守以上法律。
()4、企业只要有一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其它产品也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5、绿色食品生产中不允许使用转基因产品。
()6、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不应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7、绿色食品畜禽饲料中不允许使用各种人工合成的着色剂、调味剂和香料。
()※8、绿色食品畜禽养殖饲料中可以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纳作为防腐剂。
()※9、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禁止预防性添加兽药。
()※10、绿色食品畜禽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激素类药品。
()※11、绿色食品加工产品禁止使用苯甲酸和苯甲酸钠作为防腐剂,禁止使用糖精钠和甜蜜素作为甜味剂。
()三、选择题(每小题仅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4分,共20分)1、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农药和化学合成肥料的食品是()a:绿色食品 b:有机食品2、绿色食品生产中,化学农药使用的要求是()a: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农药 b: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农药c:允许限量地使用限定的化学农药3、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是限制化学农药的使用,限用原因是()a:剧毒 b:高毒c:高残留 d:致畸、致癌、致突变e:以上四种情况全有4、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允许使用的每一种化学农药一年允许使用()a:仅一次 b:两次 c:三次d:不限5、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提倡()a:多施有机肥、多施化肥b:多施腐熟的有机肥、少施化肥c:少施有机肥、多施化肥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绿色食品必须具备的4个条件是什么?2、绿色食品编号中的每一位数字的意义?lb-xx-xx xx xx xxxx a(aa)【篇二:绿色食品复习题】基地:是根据绿色食品特定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和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
绿色食品标识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食品标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识管理,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绿色食品标识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证明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及与此类食品相关的事物。
第三条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识的注册、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绿色食品标识使用申请第四条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识使用权的申请人。
第五条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识的程序:(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识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测;(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检测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第三章绿色食品标识使用管理第六条标志使用人应按本办法规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加强对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符合规定。
第七条标志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在其获证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显著位置展示绿色食品标志,并标明绿色食品标志编号。
第八条标志使用人应定期向所在地绿色食品管理部门报告绿色食品生产、销售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绿色食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以对标志使用人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绿色食品标识,不得使用与绿色食品标识近似的标志。
第十一条消费者有权对涉嫌伪造、冒用绿色食品标识的产品进行举报。
绿色食品监管有法可依
安 全 监 督部 门和 行 业 管理 部 门抽 查检 查 结 果 ,依 据
绿 色 食 品管 理 相 关 规 定 ,做 出年 检 合格 、整 改 、不 合 格结论 ,并 通 知企业 。
( 2)《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 手册 》
省 、市 、 自治 区委 托 管理 机 构 可 在 中心 下 达 的年 度 产 品抽 检 计 划 的基 础 上 ,结 合 当地 实 际编 制 自行抽 检 产 品 的年 度计 划 , 自行 组 织 绿 色 食 品产 品 抽检 。
责 全 国绿 色 食 品标 志 市 场监 察 工 作 ;各级 绿 办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绿 色 食 品标 志 市场 监 察 工 作 。 市场 监 察 行 动 由各 地 绿办 在 当地 大 、中城 市 选取 5 O 有代 表 ~l个
《 国绿 色 食 品商 标标 志设 计 使 用规 范手 册 中 分 为 三 个 部 分 ,分 别 为 基 础 系统 、商标 应 用 系统 和 宣传 广 告 系 统 。 基础 系 统 中对 绿 色 食 品标 志 、标 准
色及 标 准 字 等基 本 要 素 进行 了标 准 化 的规 定 ;商 标 应 用 系统 是 对绿 色食 品 作 为商 标 、使 用 在 产 品上 所 作 的 统 一 规 范 ;宣 传 广 告 系统 是 对 绿 色 食 品标 志 及 相 关 文 字 作 为事 业 形 象 标 志 ,使 用 在 所 在 可作 广 告 宣 传 的物体 和媒 体上 所列 举的使 用范 例 。
没有 按 期 续 展 的企 业 ,在 下一 次 申报 时 将 不再 沿 用 原 企 业 信 息 码 ,而 使 用 新 的企 业 信 息 码 。企 业 信 息 码 的 编码 形 式 为 G XX F XX XX XX XXX X。 G 是 绿 F 色食 品英 文 “ RE NF O ” 头一 个 字母 的 缩写 组 G E O D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
附件1: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管理,保障绿色生资的质量,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绿色生资,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本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审核,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
第三条绿色生资标志是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协会是绿色生资商标的注册人,其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第四条绿色生资标志用以标识和证明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第五条绿色生资管理实行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
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生资企业及其产品实施标志使用许可。
未经协会审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第六条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范围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
第七条协会负责制定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组织开展标志使用许可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区域内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申请、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绿色生资推广、应用与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绿色食品企业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优先使用绿色生资。
第二章标志许可第九条凡具有法人资格,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生资企业,可作为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的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产品(以下简称用标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经国家法定部门检验、登记;(二)质量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三)有利于保护和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或有利于保护和提高使用对象的品质;(四)生产符合环保要求,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五)非转基因产品和以非转基因原料加工的产品。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标准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全程监管,全面规生产管理秩序,保障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一)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设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
设负责人1名,质量监管员(检员)1名、质量检验检测员1名。
(三)生产技术科设生产基地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绿色食品技术负责人1名),保管员1名。
(四)营销科设销售员3名,管理员1名,运输员1名。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公司经理)是企业法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绿色食品基地规划和建设指挥协调,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的审批,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的请示和工作衔接,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监督与绩效考核。
2、副组长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制度和生产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相关制度的有效规运行,负责参与绿色食品生产绩效考核与评价。
(二)生产技术科1、生产科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基地建设,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规和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2、科长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和要求的监督实施。
3、基地负责人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和要求的具体实施和生产管理,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负责跟踪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效果并总结。
4、技术员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种植、施肥、用药,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负责生产记录、档案整理保管。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二章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幼儿园食堂色标的监管制度
幼儿园食堂色标的监管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幼儿园食堂色标的监管制度,以确保幼儿园餐饮服务的安全和健康。
色标是一种简单而直观的标识系统,用于表示食物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通过对食堂色标的监管,可以提高食物的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
2. 色标分类为了方便使用和理解,我们将幼儿园食堂的色标分为三个等级:绿色、黄色和红色。
- 绿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较高,适宜供应给幼儿食用。
绿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较高,适宜供应给幼儿食用。
- 黄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一般,可以适量供应给幼儿食用。
黄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一般,可以适量供应给幼儿食用。
- 红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较低,不适宜供应给幼儿食用。
红色:代表食物的安全和营养价值较低,不适宜供应给幼儿食用。
3. 色标标准为了确保色标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我们制定了以下色标标准:- 绿色:食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绿色:食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蔬菜类食物:不含农药残留,烹调方式健康,营养丰富。
- 水果类食物:不含农药残留,新鲜度高,营养丰富。
- 全谷类食物: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不含添加剂。
- 低脂肪乳制品:脂肪含量低,添加剂少。
- 黄色:食物可能不符合绿色标准,但仍然可以供应给幼儿食用。
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提供。
黄色:食物可能不符合绿色标准,但仍然可以供应给幼儿食用。
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提供。
- 红色:食物不符合绿色标准,且对幼儿健康有潜在风险,不应供应给幼儿食用。
红色:食物不符合绿色标准,且对幼儿健康有潜在风险,不应供应给幼儿食用。
4. 色标监管措施为了确保色标的有效实施和监管,我们制定了以下监管措施:- 食材采购监管:食堂应严格控制食材的采购渠道,确保食材的品质和安全性。
食材采购监管:食堂应严格控制食材的采购渠道,确保食材的品质和安全性。
- 烹饪操作监管:食堂应采取卫生、科学的烹饪方式,确保食物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烹饪操作监管:食堂应采取卫生、科学的烹饪方式,确保食物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检查员的管理,提高检查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食品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是指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准注册的从事绿色食品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人员。
第三条中心对检查员实行统一注册管理,检查员的注册专业分为种植、养殖和加工。
第四条绿色食品检查员分为两个级别: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检查员是指符合本办法相应要求,能够对申请材料实施审查或对申请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人员。
高级检查员是指符合本办法相应要求,并具有丰富的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经验,能够对申请绿色食品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或对申请材料实施审查的人员。
第五条检查员的来源包括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专家和学者。
检查员不得来源于生产企业.第二章注册要求第六条申请注册的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个人素质1.热爱绿色食品事业,对所从事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2。
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掌握绿色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3。
具有良好观察能力和业务能力,并能根据客观证据做出正确的判断;4。
具有良好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全面地表述概念和意见;5。
具有履行检查员职责所需的保持充分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能力,具有有效开展审查和检查工作所需的个人组织能力和人际交流能力;6。
身体健康,具有从事野外工作的能力.(二)教育和工作经历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至少1年相关专业技术或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历;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至少2年相关专业技术或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历。
申请人所学专业为非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申请人至少4年相关专业技术或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历;大专学历申请人至少5年相关专业技术或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视为符合教育和工作经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岗位职责1、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的规定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拟定本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
2、检查督促餐厅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和食品加工、存放过程及食堂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办理。
上岗前是否按规定着装,服装是否干净整洁。
是否留长甲、长发或戴首(手)饰。
组织本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I。
3、每天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规范的操作,督促及时整改。
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食品加工规程进行操作,是否生熟分离,是否注意保洁,工作环境是否干净,用具是否严格消毒,防蝇、防鼠设施是否齐备及使用情况如何。
4、监督检查餐厅粮、油、配料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保证进货渠道合法,粮、油、配料质量合格以及督促各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登记工作。
5、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采购的索证情况,查验账、物是否相符。
6、检查食品和原料的存放是否按要求、合规范。
粮食存放离地至少10厘米,不同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
粮、油、原料要封口或加盖存放,不能外露。
7、检查冰箱、冰柜、消毒柜、灭蝇灯等设施的使用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并保持常开状态。
8、按《食品留样试尝制度》做好食品留样管理。
9、进行安全卫生自查记录。
10、组织食堂经营满意度测评。
11>组织食堂管理听证会议并作好记录。
12、在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做好应急报告及应急处理。
1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统计并收取员工健康证印件。
14、加强对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切实保证师生员工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
15、接受、配合上级单位对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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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工作绩效年度考核与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和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以下简称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监管员的积极性,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准注册的并在监管岗位履职的监管员。
第三条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遵循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四条中心将在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于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监管员进行奖励和表彰,每两年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绩效考评内容:
(一)指导绿色食品用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贯彻执行绿色食品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督促企业履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情况;
(二)对企业进行年检实地检查及完成情况;
(三)协助配合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开展产品抽检工作情况;
(四)开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用标和假冒绿色食品,维护绿色食品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五)查找、收集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协助做好绿色食品行业与区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六)指导、支持下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开展工作情况;
(七)参加中心和省级工作管理机构培训活动;
(八)开展绿色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情况。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六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监管员的考核工作,中心质量监督处具体负责核准工作。
第七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须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报中心。
第八条中心于三月底完成核准工作,期间将对各省的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当事人监管员资格并对相关省级工作机构通报批评。
第四章考核项目指标及分值
第九条依据绩效考核内容,按照以下项目指标和相应分值进行分项考评:
(一)是否指导企业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是,1分;否,0分)。
(二)完成全年企业年检工作计划100%(3分);完成全年企业年检工作计划80%的(含80%)(2分);完成全年企业年检工作计划50%(含50%)的(1分);没对企业进行年检的不得分。
(三)是否对企业进行年检实地检查工作(是,3分;否,0分)。
(四)是否配合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协助开展实地检查、产品抽样等工作(是,3分;否,0分)。
(五)是否主动开展市场监察工作、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用标和假冒绿色食品,维护市场秩序工作(是,2分;否,O分)。
(六)是否指导下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监管员开展本辖区内的监管工作(是,1分;否,0分)。
(七)是否指导、支持本辖区企业内检员开展工作(是,1分;否,0分)。
(八)是否在履职期内组织、参加监管员培训活动(是,1分;否,0分)。
第十条监管员在年度考评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则采取
加减分:
(一)年度内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过绿色食品监管内容文章的加1分。
(二)年度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绿色食品监管内容文章的加2分。
(三)年度内向中心提供过风险预警信息或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并予以采纳的,每采纳一次加1分。
(四)发现监管员在检查企业过程中有影响组织机构形象不当行为的,每发现一起减2分。
第五章考核结果评定
第十一条根据年度考核分值,总分9分以上为合格(含9分),总分9分以下(不含9分)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各省级工作管理机构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将全部参加考评人员的名单及结果报送中心,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中心将取消其监管员资格。
第六章奖励与表彰
第十三条省级工作机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人员10%的比例向中心推荐优秀监管员人选(不足一人按一人推选),并将优秀人选名单及其评优材料上报中心。
中心核定后,对优秀监管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暂行实施。
本办法由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