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全县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oo八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曲市人〔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原则、等次等程序,结合我县实际,于XX年11月26日,安排布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机关事业单位72个,共有在职职工7914人,应参加考核人数7902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7902人。考核为优秀等次1517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9%,占应考核人数的19%,其中公务员(党群机关工作者)291人,占公务员(含党群机关工作者)总数的20%;机关工人26占该类别应考核人数的16%;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8人,占该类别应考核人数的17%;专业技术人员1063人,占该类别应考核人数的19%;事业单位工人119人,占该类别应考核人数的15%。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6160人,占应考核人数的78%。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考核工作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是识才用人的基础和依据,也是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事部门领导认真抓,随时听取考核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考核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及时给予指导。各考核单位把年度考核工作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核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顺利进行。

2、统一布置,严格考核程序

为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考核质量。组织人事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统筹安排布置考核工作,分级负责、严格把关、互通信息、确保质量,严格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原则、程序;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对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县纪委的配合下,做到考核有根有据,定位认真准确。

3、年度考核坚持政策,把好“两头”,确保质量

为客观公正地对工作人员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成绩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为事业单位的发展、选才用人提供依据,我们在考核工作中始终坚持考核标准,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严把质量关,把好“两头”。一是坚持优秀比例不突破单位工作人员的20%;二是坚持分类型、分职务、分层次确定优秀等次,统筹兼顾各层次、各类型、各职务的优秀比例;三是对受党政纪律处分人员按照处分结果,依据有关政策,确定考核等次;四是对违纪、违章人员确定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必须有考核的记录材料和专题说明材料。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今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在布置考核工作中有安排不够细致、不够规范之处,存在赶时间、赶任务的现象。

2、国家机关及党群机关3-5人的单位较多,为考虑照顾优秀比例,因此乡科级领导干部优秀比例与总人数相比,略有突破。

附送:

2018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继续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通过国家认定的三县两区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县、县、南陵县、弋江区、三山区对照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整改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建立督导跟踪监测制度,确保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不弱化,经费投入不减少,学校办学条件不滑坡,社会满意度不降低。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抬升底部,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继续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指导镜湖区、鸠江区(含经开区)做好迎接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区级预检、市级抽检,确保顺利通过“国检”。

3、根据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XX 年无为县要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任务。加强过程性督导,指导无为县按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于XX年12月前完成县级自评,并向市政府申报。

4、根据省督导工作安排,XX年将对承担教育管理职能的各类功能区,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按

程序和要求,完成区级自评,并向市政府申报。同时,组织开展市级复评,向省政府申报,做好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

各县区教育督导室要及时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对影响均衡发展的重要指标、综合差异系数的数据进行测算,深入学校,对照指标进行督导检查,摸清底数,算准欠账,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决策,强力推进和巩固提高。

二、做好督政考核和教育强县申报工作

上半年,依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新修订、完善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XX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县级自查、市级复查和迎接省级抽查认定工作,推动县、区政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落实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逐步实现区域内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注重创建过程,做好“教育强县”申报工作。

三、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积极争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区

继续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和《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健全组织、配备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围绕教育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经常性督导。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方面的诉求,以推动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督导结果的运用。

依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市、区)省级创建标准,指导县区积极创建全国、全省示范县、区,争取有1/3以上的县、区成为省级示范县,1/6以上的县区成为全国示范县。

四、结合教育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督导工作

1、按照省督导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半年完成对县政府贯彻落实全省职教会议精神情况专项督导,并完成市级自评。同时,做好迎接省级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芜政[XX]39号)精神,根据《市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以奖代补资金实施办法》,10月份,在集团化办学单位自评、县区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开展集团化办学工作督导考核。

3、根据市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XX-XX)确定的目标任务,下半年,组织开展市级公办一类园、优秀民办幼儿园的评估工作。

五、指导县区扎实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教育监测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教育管理与评价理念和方式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开展XX年度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六、组织学习培训,提升督导综合能力

按省督导办要求,分级分批组织开展督学业务能力全员培训,实现专兼职督学培训的全覆盖,完成上级调训任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开拓工作思路,创新督导方法,提升督学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督导综合能力。

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