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_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DOC32页)
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实施方案
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土壤污染是一种世界性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查明土壤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类型对于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因此,进行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是一项必要的工作。
二、调查目的1. 了解土壤污染场地的现状和情况。
2. 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类型。
3. 评估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
三、调查内容1. 场地选择:选择目标地点进行调查,考虑历史污染源、用地性质以及周边环境因素。
2. 调查时机: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天气进行调查,以最大程度获取准确的数据。
3. 样品采集:根据调查要求,在场地内设立样品采集点,采集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并注意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规范。
4. 实验室分析:将采集到的土壤样品送往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全面分析,测定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和种类。
5. 数据分析和解读: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计算土壤污染程度指标,评估土壤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类型。
6. 风险评估:根据调查数据和相关标准,评估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
四、调查方法1.桌面研究:查阅相关文献和资料,了解目标地点的历史情况和环境特征。
2.野外调查:实地勘察,了解目标地点的土壤类型、地质特征等,并进行现场观察和采集样品。
3.实验室分析: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土壤样品的全面分析,包括常规分析和特殊指标分析。
五、调查步骤1. 搜集目标地点的相关资料,了解历史污染源、土壤性质和地下水情况等。
2. 实地勘察,了解目标地点的用地历史、现状和周边环境。
3. 根据调查要求,在场地内设置采样点,确定采样深度和数量。
4. 采集土壤样品,注意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采样规范。
5. 将采集到的土壤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分析,测定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和种类。
6. 统计和分析实验室数据,计算土壤污染程度指标,并评估污染程度和污染物类型。
7. 根据调查数据和相关标准,评估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
六、调查结果与应对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关措施来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
4.1 人员准备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
5.3 主要任务
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主要任务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方面。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牧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土壤与农产品(主要为水稻和小麦)协同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主要针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辅助资料包括:各省(区、市)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等资料,如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和土壤类型、区域气候与气象、地表水文、植被及生态系统类型、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产业布局、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人口状况等。
5 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多源数据的整合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安排、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组织与保障、附表和附图等内容。
5.4.3
梳理汇总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已掌握的、显而易见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信息,包括:曾经导致粮食减产或农作物超标、威胁人体健康的污染区域;信访、社会舆论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污染区域(包括排污渗坑、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堆存填埋区域等);有关监测、调查、科学研究发现的污染区域;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已污染的区域。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并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应明确土壤污染问题区域的数量、类别、具体位置和大致范围。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不断重视,土壤污染问题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尤其是在我国,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工业化进程、农业化进程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土壤污染问题尤其严峻。
为了全面了解土壤污染状况,及时进行相应处理,需要对各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二、目的本文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行规划和设计,以达到对土壤污染状况全面了解的目的。
三、工作方案1.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城市、工业园区、农业用地以及生态用地,共计涉及面积1000平方公里。
2.调查内容:(1)历史污染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各地历史上可能存在的土壤环境问题。
(2)现场取样分析在调查范围内的地区,随机抽取少量土样进行分析,对其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指标进行测试分析。
(3)人工调查通过对各地农业生产情况、工业化程度、废弃物处理方式等综合因素进行人工调查,对土壤污染的原因进行分析。
3.调查方法:(1)现场实地考察组织专业人员进入调查范围,实地考察当地的环境情况。
(2)实验室测试将现场采集的土样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分析,为土壤保障提供依据。
(3)网络调查通过网络等渠道,查询和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以帮助全面了解土壤污染情况。
4.调查人员:(1)调查专家:由专业机构选派,主要负责现场实地考察和指导实验室测试等工作。
(2)调查人员:由科技人员、环保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验室测试和人工调查等工作。
5.调查数据管理:调查数据主要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管理,实时记录调查进程、调查范围、调查人员等信息,并及时发布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
四、总结针对当下土壤污染问题问题,进行普查和调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档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和设计,为全面了解土壤污染状况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
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重视土壤污染问题,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出更大的努力。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_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DOC32页)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_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DOC32页)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环境管理)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关闭搬迁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地方已掌握的污染和疑似污染农用地(包括污水灌溉区)的分布;灌区和灌溉水源的信息等。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一、调查对象和范围1.地理范围本调查的范围为XX市内的农村和城市,包括城市的主要工业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农田和城市建设用地等区域。
2.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土壤样品以及与样品有关的环境数据资料。
二、调查目的及意义1.调查目的本调查的目的是针对我市主要地区的土壤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调查意义本次调查将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土壤污染综合管制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科学数据和决策依据。
通过对土壤样本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了解到我市土壤污染的实际状况及其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策略,及时纠正和遏制土壤污染的扩散。
三、调查内容及方法1.调查内容(1)采样地点选择: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采样;(2)采样方法:采用标准采样器采集每个样品,采样点的深度为0-20cm,每个采样点采集3个土壤样本混合成一个样品;(3)土壤样品处理:实验室对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和分析,以测定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质的含量;(4)数据整理和分析:对测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生成图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2.调查方法(1)现场勘查法:利用实地勘查的方法,了解采样地点的周边环境和历史情况等资料。
(2)监测分析法:通过对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质的分析,评价土壤的污染状况。
四、调查计划及实施流程1.调查计划本次调查的时间为XX年6月至8月,计划采集样品共计100个左右,定位于农村地区、工业区、工业园区、城市建设用地。
2.实施流程(1)准备工作①安排和组织好调查人员;②确定采样点和采样时间,以及确定实验室测试和分析的方法;③准备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包括采样器、笔记本电脑、GPS等。
(2)采样和测量①按计划进行采样,需要取样的地点和区域应该涵盖本次调查的重点区域。
②在采样前应先记录下采样地点的经纬度和标高,并注意询问当地人民有关土地的历史变化情况。
③进行现场样品加工和处理。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背景土壤污染是一个严重而复杂的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为了全面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的状况,制定一套详细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概述,包括目标、方法、实施计划等内容。
目标1.全面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的状况2.确定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类型3.提供科学依据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提供支持方法阶段一:前期准备1.确定调查范围和目标:根据国土资源规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调查范围和目标。
2.制定调查方案:根据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法、样本采集和分析方法、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3.筹备调查工作: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准备、样品采集工具准备、调查人员分工和调查点确定等。
阶段二:实施调查1.土壤采样:按照事先制定的调查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代表性的土壤样本点,进行土壤采样。
采样时需遵循一定的采样方法和采样点的选择原则,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2.实验室分析:将采集到的土壤样本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包括土壤中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含量等的检测,并记录相关数据。
3.数据处理: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建立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分析和综合评估。
4.报告编制:根据数据分析和评估结果,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阶段三:结果分析和应用1.结果分析: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类型,并对污染原因进行评估和分析。
2.应用支持: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应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管理工作的开展。
实施计划•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确定调查范围和目标–制定调查方案–筹备调查工作•阶段二:实施调查阶段(6个月)–土壤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阶段三:结果分析和应用阶段(3个月)–结果分析–应用支持风险与挑战1.调查范围庞大,调查工作周期长,需要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土壤污染详查方案
土壤污染详查方案1. 引言土壤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但目前全球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应对土壤污染问题,制定一套详细的土壤污染详查方案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适用于土壤污染详查的综合方案,包括调查目标、方法与步骤、实施要点等内容。
2. 调查目标土壤污染详查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确定土壤污染的类型、程度和分布情况。
- 评估土壤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 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 支持相关政策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3. 方法与步骤3.1 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是土壤污染详查的基础工作。
采样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根据调查目标确定采样点位,并合理设置采样密度。
- 采集样品时,应使用清洁的工具,避免污染。
- 采样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为0-30厘米。
- 采样时应注意对不同土壤类型分开采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3.2 污染物分析污染物分析是土壤污染详查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根据调查目标和地区特点,确定需要检测的污染物种类。
- 进行土壤样品的样品前处理,如干燥、粉碎等。
- 根据污染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如色谱法、质谱法等。
- 进行污染物的定量分析,并记录相关数据。
3.3 数据分析与评估数据分析与评估是土壤污染详查的关键环节,包括以下内容: - 对分析结果进行统计和整理,得出各采样点的污染物含量。
- 判断土壤污染的程度,并进行风险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污染阈值和限值标准。
3.4 结果报告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后,应及时编制结果报告,报告中包括以下内容: - 土壤污染的调查目标和范围。
- 采样点位和采样方法。
- 污染物分析的方法和结果。
- 数据分析与评估的结果。
- 对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的建议。
4. 实施要点4.1 专业人员土壤污染详查需要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调查团队,包括土壤学、环境科学、地质学等专业人员。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设计编制大纲设计-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关闭搬迁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地方已掌握的污染和疑似污染农用地(包括污水灌溉区)的分布;灌区和灌溉水源的信息等。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6.12.26•【字号】鄂环发[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06]5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116号)要求,省环保局已成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技术顾问组,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近期启动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试点工作。
为使本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土壤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关系到人类健康,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把防治土壤污染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省是农业大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事关重大,而摸清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加强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确保环保工作政令畅通等方面充分认识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把这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保证我省土壤调查方案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组建土壤调查工作专班,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开展土壤调查信息报送、采样测试、数据整理、成果分析等工作。
我省《实施方案》已发至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及环境监测站,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本辖区土壤污染重点调查区域及范围。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一、引言
1.研究背景和目的的介绍
2.报告的结构和内容的概述
二、研究方法
1.调查方法的选择和理由
2.样本选择和采集方法
3.数据分析和处理方法
三、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分析
1.土壤污染的定义和评价指标
2.研究区域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分析
a.污染源的分析和排放情况评估
b.土壤样本的分析结果总结
c.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分析
d.土壤污染空间分布图和等级评价结果
3.影响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因素分析
a.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情况分析
b.工业和生活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分析
c.土壤质地和pH值对土壤污染的影响分析
四、农用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1.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的影响
2.土壤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农产品和生态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评估
五、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建议
1.污染源的管理和控制策略
2.土壤修复技术和方法
3.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建议
六、结论
1.研究结果的总结
2.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评价
3.对未来研究和治理工作的展望
以上是一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大纲,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在每个部分中,需要结合具体的调查和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提供详细的论据和数据支持。
同时,注意报告的逻辑结构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
最后,建议在完成报告后进行反复审查和修改,以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实施方案
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本实施方案旨在对土壤污染场地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以了解土壤污染情况,为后续的治理和修复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土壤污染场地及其周边环境,具体范围为(具体描述调查范围的地理坐标或者周边环境的描述)。
三、调查内容1. 土壤采样根据土壤污染场地的特点和范围,确定采样点位,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土壤采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2. 土壤污染物分析对采集到的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含量分析,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土壤污染程度评估根据土壤污染物的含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土壤污染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和分布情况。
4. 土壤污染源分析结合调查结果,对可能的土壤污染源进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的来源和扩散途径。
5. 土壤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程度、污染源分析等因素,对土壤污染场地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防范和治理的重点和措施。
四、调查方法1. 采样方法采用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分析过程符合标准要求。
2. 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评估方法结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土壤污染程度和风险的评估。
五、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结果、风险评估、建议措施等内容,并提出后续治理和修复工作的建议。
六、调查工作安排根据调查范围和内容,制定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
七、调查人员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土壤环境调查和分析经验,保证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八、调查设备根据调查内容和方法,准备好必要的土壤采样和分析设备,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调查风险防范在调查过程中,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确保调查工作的安全进行。
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实施方案
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实施方案一、调查方案1. 调查目的进行土壤污染的全面调查,确定污染程度及范围,为制定治理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内容2.1 初步调查:对污染区域进行自然地理、土壤质地等基本情况的调查;2.2 信息搜集:收集相关土壤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的数据;2.3 采样确定:选取代表性样点进行采样,包括不同地质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和潜在污染源周边的土壤样品;2.4 室内分析:利用现代分析技术对土壤样品进行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等方面的分析。
3. 调查方法3.1 实地调查:采用现场勘察和遥感技术,对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3.2 采样方法:采用均匀分布的方式选择样点,按照规定的深度和数量采集土壤样品;3.3 实验室分析:利用专业实验室进行土壤采样的样品分析;3.4 数据处理:采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
4. 调查周期根据调查区域的面积和污染程度的不同,预计调查周期为3~6个月。
二、治理实施方案1. 治理目标通过科学的治理手段,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浓度,恢复或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土壤的可持续利用。
2. 治理原则2.1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包括防治污染源、减少影响和修复土壤等多种手段;2.2 先进技术:选用先进、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治理成本,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3 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土壤污染治理,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
3. 治理步骤3.1 治理示范区的选取:根据调查结果,选择污染程度较高的区域进行治理示范;3.2 治理技术的选择:根据土壤污染物的类型和浓度,选择相应的治理技术,如生物修复、物理隔离等;3.3 实施治理措施: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治理工程的实施,确保治理效果和工程质量;3.4 监测评估:在治理工程完成后,进行定期的监测评估,确保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
4. 治理效果评估利用土壤污染物的监测数据进行治理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治理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1. 技术背景和目的由于工业和农业发展,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土壤污染的状况,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本文提出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获取全国土壤污染的分布、来源和危害程度等关键信息,为制定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2.1 选择调查区域本次调查将涵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重点污染地区,以确保全面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状况。
2.2 土壤采样方案根据土壤类别、土地利用方式和污染源分布,制定土壤采样方案。
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各个区域,并在每个区域内随机选择采样点进行土壤采样。
2.3 数据采集采用标准的土壤采样工具,按照既定的采样方法和采样密度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
通过现场观察和测量,采集土壤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土壤质地、颜色、质地等。
同时,还需收集与土壤污染相关的环境因素,如降雨量、温度等。
2.4 数据分析通过实验室对土壤样品进行化学分析,包括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
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土壤污染程度,并制作相应的土壤污染分布图。
3. 调查周期和组织安排3.1 调查周期本次调查以3年为周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是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方案设计、人员培训等;第二阶段进行土壤采样和数据采集;第三阶段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
3.2 组织安排(1)中央组织机构由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协调该调查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监督和指导工作进展。
(2)地方组织机构各省级行政区应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区域的具体实施和数据采集工作,并全力配合中央组织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4. 成果与应用4.1 成果展示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并制作相应的数据图表和污染分布图。
并在相关会议和论坛上宣传和展示调查成果。
4.2 报告目标用户调查报告主要面向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制定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政策。
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关闭搬迁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地方已掌握的污染和疑似污染农用地(包括污水灌溉区)的分布;灌区和灌溉水源的信息等。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解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规模和分布情况,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保护农田质量和生态环境,国家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本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我国土壤污染的情况,包括研究土壤污染的来源、类型、程度等因素,并绘制全国土壤污染图谱,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二、工作内容1. 调查范围: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范围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壤样本。
调查样本的数量将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合理划分。
2. 调查方法: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污染风险程度,选取代表性样本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土壤理化性质、重金属含量、有机污染物浓度等相关指标。
3. 数据处理:收集和整理全国土壤样本数据,建立土壤污染数据库,并利用GIS技术将数据进行空间分析和插值处理,生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分布图。
4. 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和措施。
5. 成果发布: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编制详细的报告,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三、工作进度1. 制定调查方案:年月日至年月日,研究制定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调查方案和技术规范。
2. 土壤样本采集: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调查方案,各地开展土壤样本的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将样本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 数据处理和分析: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采集到的土壤样本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建立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
4. 专家评估和建议:年月日至年月日,召开评估会议,邀请专家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技术措施。
5. 成果发布:年月日至年月日,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并通过官方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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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 编制原则2.1 落实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详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要统筹各方力量、科学安排详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要建立工作机制,将详查相关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确保为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准确的、可靠的基础支撑。
2.2 规范统一各省(区、市)应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本行政区域《实施方案》,确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详查工作。
2.3 上下结合国家和地方上下结合,共同确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详查任务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查内容。
2.4 部门协作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调查成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确保统一有序推进详查工作。
3 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3)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系列技术文件。
4 工作准备4.1 人员准备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实施方案》编写组,参与编写的人员应熟悉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土壤污染基本状况,了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2 资料准备各省(区、市)应收集《实施方案》编制所需要的必需资料和辅助资料。
必需资料包括: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更新数据等相关成果及资料;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结果;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关闭搬迁的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地方已掌握的污染和疑似污染农用地(包括污水灌溉区)的分布;灌区和灌溉水源的信息等。
辅助资料包括:各省(区、市)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等资料,如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和土壤类型、区域气候与气象、地表水文、植被及生态系统类型、农业生产与土地利用状况、产业布局、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人口状况等。
5 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多源数据的整合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安排、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组织与保障、附表和附图等内容。
5.1 概述简要阐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介绍本行政区域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概述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
5.2 工作目标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总体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提供基础数据。
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工作目标。
5.3 主要任务各省(区、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主要任务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方面。
农用地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牧草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土壤与农产品(主要为水稻和小麦)协同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主要针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各省(区、市)主要任务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确定,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增加调查内容。
5.4 多源数据的整合分析5.4.1 已有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各省(区、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单位已开展的土壤环境相关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合和分析。
《实施方案》中应明确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有调查的范围、面积、分析测试项目及污染物超标情况。
5.4.2 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核实确定在国家提供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各省(区、市)通过组织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或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及其空间位置(包括在产企业及部分关闭搬迁企业),并结合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地方掌握的已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对其进行补充完善并核实空间位置。
重点行业企业名单核实的手段包括:查询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部门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督察督办的有关企业名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关闭搬迁企业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危险品登记信息、遥感信息等,以及现场踏勘和走访等。
《实施方案》中要列出在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分布统计表,梳理影响农用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分布统计表(包括数量和所在县级行政区),并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确定各类企业的影响范围。
5.4.3 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梳理排查梳理汇总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已掌握的、显而易见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信息,包括:曾经导致粮食减产或农作物超标、威胁人体健康的污染区域;信访、社会舆论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污染区域(包括排污渗坑、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堆存填埋区域等);有关监测、调查、科学研究发现的污染区域;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已污染的区域。
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并组织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应明确土壤污染问题区域的数量、类别、具体位置和大致范围。
5.5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5.5.1 农用地详查范围确定在已有调查数据综合分析、土壤重点污染源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梳理排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和地方合作确定各省(区、市)农用地详查范围。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市级和县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农用地详查范围,划分详查单元。
《实施方案》应以图件形式明确本行政区域农用地详查范围和详查单元。
5.5.2 点位布设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共同指导省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初步布点方案。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初步布点方案中的详查单元及其点位进行核实、调整。
要切实落实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核查的主体责任,必要时应组织乡镇、村组相关人员配合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基本情况调整详查单元,优化点位位置,增减点位数量。
各省(区、市)核实完善后的布点方案,由省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联合上报,经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织审核后实施。
布点过程应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土壤点位,可利用已有数据或对已有样品进行补测,不再重复采集测试无机污染物项目的土壤样品:(1)采样时间不超过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采集的样品);(2)样品库中保存样品量满足补测要求。
《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农用地详查布点总数、点位分布(按县级行政区统计),概要说明点位类型(仅采表层土壤,兼采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兼采表层土壤和农产品,兼采表层土壤、深层土壤和农产品)、数量及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等。
5.5.3 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明确本省(区、市)采样的组织模式、采样队伍组成和分工,手持采样终端的配备需求,需建设的流转中心和样品库的数量、位置,不同种类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以及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安排。
农产品采集主要以水稻和小麦为主,水稻产区采集水稻样品,小麦产区采集小麦样品,稻麦轮作区优先采集水稻样品。
技术上执行《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各地可根据本省(区、市)实际需要自行安排采集其他调查样品(如当地其他主要农产品样品、地表水样品、地下水样品等)。
5.5.4 样品分析测试本次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必测项目参见附1中附表1-1,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内农用地采集的土壤样品增测项目参见附1中附表1-2。
企业集聚影响区内农用地的测试项目应综合集聚的不同企业类型合理确定特征污染物。
《实施方案》应明确本行政区域样品分析测试任务总量、不同样品的分析测试项目、实验室外部质控工作安排等。
技术上执行《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系列)》《农产品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系列)》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5.5.5 数据的报送核查明确本行政区域详查分析测试数据报送核查的有关工作安排。
5.5.6 数据分析评价明确数据评价的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实施主体,确保各省(区、市)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开展本行政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结合布点信息和现场核实对超标点位逐一分析,确认超标点位代表的污染地块面积。
5.5.7 成果汇总集成明确本行政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清单、各类成果汇总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成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数据成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集,包括已有土壤环境相关调查数据和本次详查数据;(2)图件成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图件(系列);(3)文字成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报告;(4)样品库成果:包括送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库的样品数量和种类,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库情况、入库样品数量和种类。
5.5.8 详查进度安排依据《总体方案》统一时间进度要求,各省(区、市)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进度表,落实每个调查环节的时间节点。
原则上只能提前,不能延期,确保全国详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调查在部分典型地区开展,具体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环境保护部商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安排,《实施方案》单独报送。
5.6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6.1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核查落实《实施方案》中除了要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见5.4.2),同时应对其他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的梳理排查做出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
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梳理排查的手段包括: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关闭企业信息、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收储信息、遥感信息等,以及现场踏勘和走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