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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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医疗设备、药品管理、职业卫生、环境管理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责任协作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医疗安全生产的政策,加强对医疗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的质量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开展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责任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医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生产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医疗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四章安全设施及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落实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医疗设备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场所的卫生、整洁和安全。

卫生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目录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3。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4。

安全工作责任制5。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6。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7。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

安全检查制度11.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院履行职责,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书。

1、医院为公众聚集场所,各科室的主任为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2、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

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有记录、记载。

3、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齐全。

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卫生局。

4、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培训和记载,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6、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

7、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8、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单位领导(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 201 年月日 201 年月日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根据本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需要,经领导研究决定,任命XXX为XXXX医院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医院的所有安全事务,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设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术语和定义2.1 医院:指本医院的全称。

2.2 安全生产:指医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保护人员生命和健康,保护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2.3 医务人员:指在医院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药学和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

2.4监督机构:指依法对医院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行政机关。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1 医院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责任人应当是医院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3.2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是医院领导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3.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是医院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 对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审核医院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相关制度; - 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医院领导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常规安全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4.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 对医院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医院应当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医疗安全是人民医院实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安全和权益,人民医院制定了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安全相关的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责任和义务•人民医院的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医疗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人民医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人民医院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医疗安全风险评估。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人民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的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覆盖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手术风险、药品误用风险、院内感染风险等。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应当以科学、客观和全面的方式进行,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4. 医疗安全培训•人民医院应当制定医疗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医务人员接受必要的医疗安全培训。

•医疗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安全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等。

•医疗安全培训形式可以是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培训方式。

•医疗安全培训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培训不足或存在的问题。

5. 医疗事故处理•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医疗事故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当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人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

•医疗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医疗事故的发生情况、医疗过程中的风险点等。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生产过程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一切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活动和工作。

2.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本医疗机构员工、合作单位以及与本医疗机构有业务往来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生产管理部门3.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 生产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资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

3.3 生产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对安全生产情形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估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人4.1 医疗机构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

4.2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引导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引导小组5.1 医疗机构应设立安全生产引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

5.2 安全生产引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落实,引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掌控第六条生产设备管理6.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

6.2 生产设备的选购、安装、验收、维护、检修等工作必需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有专人负责。

6.3 生产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条用电安全管理7.1 医疗机构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可靠。

医疗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规定

医疗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规定

医疗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保障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安全生产管理2.1 责任制度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安全生产培训医疗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安全设施和装备医疗单位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医疗单位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医疗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考核3.1 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应包括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设施和装备状况、安全培训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情况等。

3.2 考核标准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3 考核结果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疗单位,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其他规定4.1 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符合法律要求。

4.2 安全意识培养医疗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 安全宣传教育医疗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医疗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以上为医疗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规定的主要内容,请各医疗单位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医疗和疾控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以下统称为“医疗卫生机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各地各单位应逐级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消防安全工作专职人员,其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研究、批准实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组织,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医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各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好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全体员工有权有责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防控1.医院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找出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进行危险源的标识和警示。

2.医院应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且无安全隐患的存在。

3.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1.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医院应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五、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2.医院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

3.医院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处理能力。

六、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1.医院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

2.对于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于安全工作不到位、违反安全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均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是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医院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并落实相关要求,共同维护医院的安全生产环境。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精选5篇)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精选5篇)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合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者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者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合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普通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于是,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采集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精选 5 篇),希翼对大家有所匡助。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对急危患者,应到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5、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6、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门诊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医疗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医疗安全、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生物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门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医疗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门诊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设备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医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门诊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医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定期检查医疗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处理医疗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整改措施;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医务科:负责医疗安全、信息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2. 护理部:负责护理安全、患者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3. 药剂科:负责药品安全、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4. 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安全、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5. 消防安全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医疗安全管理第七条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2.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3. 医疗差错报告制度;4. 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5. 医疗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

第八条门诊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防控体系;2. 开展医疗安全风险评估;3. 制定医疗安全应急预案;4. 加强医疗安全信息化建设;5. 建立医疗安全监测与预警机制。

第九条门诊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安全:1. 制定医疗技术操作规程;2. 加强医疗技术培训;3. 实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4. 定期检查医疗技术设备;5. 建立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二、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三、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四、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

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落实医疗安全责任目标。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转诊制、危重病人抢救制、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医疗管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七、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

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八、急诊科按各科抢救常规进行抢救,抢救常规图表上墙。

做好急诊登记,保管好留观病历。

九、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

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十、保障抢救药品供应。

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十一、麻醉、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十二、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十三、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十四、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与管理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与管理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与管理一、引言医疗机构作为提供生命健康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生产责任尤为重要。

医疗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和管理,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机构责任:明确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机构责任:明确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 领导责任:明确医疗机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领导责任:明确医疗机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3. 个人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

个人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

4. 考核与奖惩:明确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以激励医疗机构和人员重视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考核与奖惩:明确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以激励医疗机构和人员重视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与管理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与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度建设与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审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制度建设与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定期审查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安全生产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医疗机构生产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生产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科室、部门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全体医护人员和职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书签订(1)按照医疗机构组织结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事项。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全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各科室、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有人落实。

3. 安全操作规程(1)根据医疗机构各类设备的工作方式和安全性能,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4. 安管机构与人员(1)建立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确定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安排。

(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例会(1)记录医疗机构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7.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医疗和疾控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以下统称为“医疗卫生机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各地各单位应逐级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消防安全工作专职人员,其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研究、批准实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组织,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15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15篇)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15篇)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篇1】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

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医疗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维护患者、医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医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使医疗活动安全可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医疗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安排和实施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医疗环境设施、器械设备、用电、用水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依法组织应急演练,熟练掌握事故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第二章医疗环境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分类收集、包装、运输和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并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水源、电源、气源的管控,确保供应稳定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重点加强感染病管理,落实手卫生、消毒灭菌和床位隔离等措施,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医疗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等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找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全体员工,包括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医疗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医疗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医疗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疗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九条各部门、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一)贯彻执行本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设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箱,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

医疗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医疗活动相关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八条成员:由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

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各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十二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各部门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三)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一)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新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三)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本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科室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职责:(一)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八条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等;(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制度、用电安全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资料、考核结果等;(四)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五)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决定书等;(六)安全设施设备:包括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维护保养记录等;(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档案收集:各科室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整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

各级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2020年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医疗和疾控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以下统称为“医疗卫生机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各地各单位应逐级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

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消防安全工作专职人员,其余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向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研究、批准实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组织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组织,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和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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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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