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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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草场乡卫生院)根据米易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米财预【2018】64号)的要求,我院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经全面综合评价,我院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米易县草场乡卫生院最初成立于1960年,地处安宁河西岸,距县城3.5公里,北与普威接壤,南与攀莲镇接壤,幅员面积151.28平方公里。

辖8个行政村,88个合作社,有5800户, 20490人,是汉族、彝族的聚居地。

经过历年发展,目前卫生院占地面积5831平方米,建筑面积2656平方米,辖1个门诊部(晃桥门诊部),编制床位30张,开放床位6张。

是一所集中西医、内、外、妇、儿、预防保健、公共卫生、辅助检查于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我院能够开展B超、心电图、肝肾功、血糖、血脂等常规检查及艾、梅、乙快速筛查;能够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13项公共卫生服务,能够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与住院诊治,满足草场乡群众的健康需求。

近年来,我院的中医发展迅速,病员分布广,在中医适宜技术特别是中医妇科上药、儿科常见病、治疗疑难杂症等方面有一定成效。

(三)人员概况我院有在职在编职工24人,招聘2人,退休3人,在编人员中医师18人,护士4人,技师1人,工勤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我院年初预算273.43万元,上年结转23.6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92.63万元,追加经费为政府政策性投入专项,包含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作基本补助支出核算),村卫生站基本药物补助等。

全年财政资金收入466.0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我院财政资金支出44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36万元。

2017年部门整体决算绩效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决算绩效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决算绩效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泸州市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是泸州市教育局,无下属机构。

(二)机构职能:改善办学条件,服务于教育。

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为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协调提供实习基地;对全市勤工俭学进行财务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总结、交流勤工俭学工作。

(三)人员概况:泸州市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培训、租车检查及人员差旅费。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部门决策情况。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1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

中小学营养餐计划食品安全工作项目年初申报3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全部用于该项目,且评价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综合管理情况。

该项目市教育局计财科具体管理,学校后管中心具体使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评价。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部门绩效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学校”活动工作全年不定期检查学校120余校次,活动开展次数、图片、效果好.通过学校内外环境整治,不搞重复建设,降低学校成本支出,全面提高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美化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中小学营养餐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全年不定期检查学校30余校次,印制宣传资料5000余册.加强管理,提高就餐环境和菜品质量,使学生满意,少吃零食,学生减少支出,全面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学校师生满意度达90%社会满意度达85%以上。

(二)存在问题:一个别学校不很重视城乡环境工作,二是个别学校就餐环境不是很好,三是个别学生有浪费情况。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1、机构人员情况:区商务和旅游局是雨花区政府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

全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招商联络科、外经外贸科、旅游管理科、商业贸易科。

全局年末在职14人,退休2人,雇员8人。

2、主要职能: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业务工作、外经外贸业务工作、商贸流通业务工作、旅游业务工作及现代服务业服务工作。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17年决算数2339.4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其他收入。

行政运行支出为402.28万元,项目支出为1937.1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402.28万元。

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1937.1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业务,外经外贸业务,招商引资业务,重点项目服务业务,旅游业务,现代服务业业务经费161.54万元;招商引资楼宇经济活动及商务招商宣传等各专项经费354.2万元;其他商贸事物支出高桥市场采购试点工作22.52万元;乐购雨花消费节120万元;肉菜溯源工作经费7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16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小微企业申报补贴资金527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创业创新两创企业166.95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厕所设施建设62.14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外贸企业补贴资金55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内外贸企业补贴资金367.09万元;购房补贴政策性职工补贴1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项合计12.73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8.72万元,公车运行经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4.01万元。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7万元,下降39.34 %。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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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单位: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化厅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我厅组织考评组于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基本概况我厅为主管文化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含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即厅机关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省文物局、湖南图书馆、省群众艺术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省艺术研究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博物馆、省考古研究所、省湘剧院、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省文物交流鉴定中心、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省文化艺术中心,其中省文化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湖南文化娱乐中心于2012年改制后划转至省演艺集团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仍挂靠在我厅。

厅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正厅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二级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机构设置情况厅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艺术处、文化市场处、公共文化处、文化产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人事教育处、离退处、机关党委,共11个职能部室。

(二)人员情况2017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批复我厅在职人员编制数为1990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74人,事业编制1916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厅实际在职人员数1532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69人,事业编制1463人。

实际在职人员数比编制人数少45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少5人,事业编制少453人。

2017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批复我厅在校学生人数5557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5608人,实际在校学生超年初预算人数51人。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职能。

泸州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泸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部门概况泸州市国资委属行政单位,预算单位数1 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概况。

泸州市国资委属行政单位,内设9 个科室。

总编制37 名,其中行政编制35 名,工勤编制2 名。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共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管理办法和年度绩效目标要求,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区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雨财发〔2018〕15号),我委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中共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区委负责区直机关党务、党建工作的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区直各部门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向区委汇报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

2、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

3、负责综合、指导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区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和区直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直机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加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了解区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情况。

6、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工委所属的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换届选举,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呈报或任免机关党组织的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支部(总支)委员;做好党内信息采集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7、审批区直机关党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归口部门党员的党籍管理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直纪委)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

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范围,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审核呈报或审批违反党纪的党员的处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一、部门概况(一)基本情况米易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办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局,有参公编制10名.(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全县就业促进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服务工作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自主创业。

2.承担县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建立创业促进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全县城乡统筹就业、鼓励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全县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就业服务计划,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

为全县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

4.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县级综合性服务场所,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指导检查乡(镇)、社区(村)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督促指导基层平台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服务.5.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工作,落实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援助方案和实施办法,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就业援助计划.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6.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基地及见习生认定审核、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和实名制管理、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培训。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监督管理股、科教培训股。

下设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共有干部职工113人,在职人员96人,退休人员17人,在职人员中正副科级干部10人,其他人员86人,退休人员中正副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8人。

公务用车一辆。

(二)2017年的重点工作2017年全区农机化的重点工作是:一、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进一步抓好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加强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三、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四、加强农机化技术培训,拓宽培训面;五、大力培植合作组织;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总支出1455.2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42.003万,占总支出的50.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2.91%,事业运行支出38.716万元,占总支出的2.6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44.648万元,占总支出的9.94%,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412万元,占总支出的28.31%,住房公积金支出59.391万元,占总支出的4.08%,其他支出16.11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为1412.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320.5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2.3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为42.367万元,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367万,其中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3.75万,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经费9.5万元,农机化专项工作经费9.11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1、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698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5.13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47.41%。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16〕85号)及《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18〕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为96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部门主要职责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赫山区财政局局属机构,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财政各部门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对集中核算单位财务实行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

(三)运用财政政策,负责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

- 1 -二、部门概况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是赫山区财政局二级单位,系独立预算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4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一)预算配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15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上涨2.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1.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94万元,上涨20.87%。

主要是工资增长及业务量增多,支出加大。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9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23万元,减少了1.31万元,下降15.91%。

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报告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川江都市报社主要设有7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总编室、经管中心、记者部、夜编部、广告部、发行部。

(二)机构职能。

办公室:负责单位行政、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总编室:负责策划审核报纸编辑出版工作;经管中心:负责对经营活动中广告发布审核和广告合同审核工作;记者部:负责新闻采写工作;夜编部:负责报纸的编辑工作;广告部:负责广告组织工作;发行部:负责报纸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三)人员概况。

川江都市报社2017年总人数146人。

其中女职工76人,男职工70人;30岁以下18人,30-40岁54人,41-50岁54人,51岁以上:20人;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60人,专科学历49人,中专及以下36人;获得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3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财政资金收入279.76万元,其中新闻出版发行收入271.35万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收入8.4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资金支出279.76万元,其中新闻出版发行支出271.35万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8.4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部门决策情况。

2017年财政拨付我社的资金主要是支持我社更名后对周边九城的报纸发行、周边九城记者来稿稿费等支出,我社在2017年年初确定了九城新闻每天的出版数、每个城市每天赠阅份数、报纸托运到每个城市的费用、聘请当地人员投递报纸的报酬、九城来稿稿酬。

细化每一项必须支付的费用,将财政更名补贴对应进行预算分解,确保了将全部财政更名补贴用在更名后的川江都市报对外影响力的拓展上,使该项财政更名补贴达到效益最大化。

(二)综合管理情况。

报社总编室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版数、印数,发行部严格按年初要求确保周边城市每天的发行量,保证了财政更名补贴资金全部用在专项更名工作需求上。

(三)部门绩效情况。

总编室严格按年初目标保证出版版数,对九城新闻精编细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市领导的表扬。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001]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001]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桃财绩[2018]121号文件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我局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结果报告如下: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办公室、综合规划和经济运行调节股、投资管理股、招投标办公室、工业与交通股、价格管理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能源股、洞庭湖生态经济发展区发展股、政务服务股11个股室;根据桃政办发[2016]4号《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精神,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含行政编制21个,实际在编人员27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实际在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

(2)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区直机关工委)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区直机关工委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是根据区委党建工作要求,提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基层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共有行政编制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目前实有在职职工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区财政拨款总额为543308.7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支出总额为543308.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830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522.24元,医疗卫生11168.81元,住房保障支出40311.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把预决算编制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按照上级部门编制通知的相关要求,遵循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绩效性的原则,按时、按质、规范编制并报送预决算报表,主动公开。

(二)执行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年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各级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0元(年中追减9000元),实际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00元,实际支出16425.53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该单位无财返额度结余。

(三)综合管理情况。

规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财务工作,明确财务管理人员责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管理规范。

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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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为市政府组成工作部门,内设7个机构,挂江油市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推进办公室(市蔬菜产业发展办公室),下属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3个市级事业单位(根据江油市编办文件,江油市良种场已于2017年9月撤销),9个片区农机站,40个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兽医、农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扶持等农业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实施,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指导国有良(原)种场的改革与发展。

-1-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负责农业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实施农业开发规划,配合市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

参与组织实施种养业、农机、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指导农业和畜牧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

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兽药(渔药)、水产种苗、饲料和种畜禽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2-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适用安全监管的职责。

负责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从境外引进动物的疫病、农作物种子(种苗)集中种植地病虫害的跟踪监测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动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负责农业和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兽药(渔药)、饲料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3-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负责移民安置帮扶工作。

管理和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承担移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三峡、瀑布沟、宝珠寺电站等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和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等工作。

-4-(三)人员概况。

年末实有财政供养在职人数395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参公人员39人,事业人员317人,工勤3人,其他人员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64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70.62万元,占92.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万元,占7.6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支出合计132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42万元,占37.18%;项目支出8302.25万元,占62.82%。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人员基数更新,做好基本支出预算测算工作。

做好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依据年度重点工作、行业专项规划,做好项目的遴选、细化、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库管理。

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

结余结转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按规定完成每年预决算编制工作及公开任务。

(二)执行管理情况。

6月、9月、11月、全年时点基本支出执行进度基本均衡,-5-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完成进度结算,按要求开展中期评估。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17年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好“四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农业名片,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依法履职,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全年安排用于保证机关运转的财政拨款支出5002.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1.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2.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7.84万元,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的专项业务支出。

-6-(2)机关厉行节约。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全年三公经费支出3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99万元,下降22.42%;公务接待费支出14.66万元,比2016年减少4.02万元,下降21.52%,全年公务接待标准、人次等均缴上年有所下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会议费支出6.2万元,较2016年增长5.1万元,主要是因为会议次数增加及去年基数较低。

(3)机关节能降耗。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节能型机关要求,在职工中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教育,倡导绿色环保意识,节约用水、用电,要求职工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集中采购办公用品、设备,加强办公设备、用品管理。

建好用好全局办公自动化平台,推行网络办公,提倡纸张双面打印及废纸再利用,减少纸张损耗。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全年项目支出8302.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6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乡镇畜牧站离岗待退人员、按企业标准退休人员事业补差支出等;节能环保支出3164.52万元,主要用于禁养区养殖户关停拆迁补偿支出,巩固退耕还林等支出;农林水支出4612.1万元,-7-主要用于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业救灾,农机购置补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支出。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实施,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省级专项牵头负责制》,上级专项均按资金下达文件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审批,依据审定后的方案实施与报账,本级项目按照预算文件规定的范围使用等。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引领,一是农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基本形成了“路成网、田成方、树成林、渠相通”的生产格局。

目前,全市水利设施全面改善,农耕区“全域灌溉”稳步推进,村组道路硬化率达90%,高标准农田达到30%,蔬菜设施化率达20%。

二是农业产业体系逐步完善。

建成新安农业公园、九岭蔬菜、永胜粮油、贯山稻香渔村等现代农业产业基地22个,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85万亩,商品蔬菜基地27.5万亩,粮食总产30万吨;新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3个,全市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达882个,年出栏生猪46.5万头。

三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落实。

在大堰、贯山建立稻鸭、稻渔(稻虾稻蟹)综合种养示范基地,核心示范区1000亩以上。

关停拆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147家。

可收集秸秆资源31.7万吨,综合利用30.2万吨,利用率95.2%。

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及品牌农业奖补资金35.8-8-万元。

新增绿色产品3个、有机产品2个、无公害产品1个,全市“三品一标”达62个。

四是农业产业扶贫有序开展。

因地制宜改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2017年45个贫困村退出和3240名贫困人口依靠农业产业脱贫工作。

2017年,在贫困村发展林果4400余亩、蔬菜3300亩、中药材2400亩,建成脱贫奔康农旅融合示范点20个,林果、蔬菜、中药材等产业示范园26个,农业产业园9个,生猪代养场1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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