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2024年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
![2024年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9742e25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cd.png)
2024年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____年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棚户区改建已成为许多城市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棚户区改建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棚户区改建顺利进行,同时维护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拆迁补偿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棚户区改建中,所有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都应当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不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身份等因素。
2. 尊重个人权益原则:拆迁补偿应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权益。
3. 置换为主原则:对于拆迁居民,优先选择置换方式,让他们继续生活在原有的社区或附近区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不便和社区结构的破坏。
4. 合理补偿原则:拆迁补偿应根据居民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计算,包括失去住房、土地、财产和其他利益等方面的损失。
三、拆迁补偿内容1. 住房补偿(1)建房补偿:对于拆迁居民所居住的棚户区房屋,根据其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提供相应的建房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市场参考价和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确定。
(2)租房补偿:对于无法实现置换的拆迁居民,提供租房补贴,确保他们在棚户区改建期间能够继续居住在相对稳定的居住环境中。
租房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市场租金行情和拆迁居民的实际需求确定。
2. 土地补偿拆迁居民所占用的土地应根据其状况、土地用途等因素提供相应的土地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当地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3. 搬迁补助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提供相应的搬迁补助,用于支付搬家费用和部分搬迁后的生活开支。
搬迁补助标准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搬迁居民的实际需求确定。
4. 生活保障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如贫困居民、老人、残疾人等,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
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能够继续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
5. 业务补偿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居民,按照其实际损失提供相应的业务补偿,包括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等方面的补偿。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https://img.taocdn.com/s3/m/4adaa43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44.png)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要依据如下规定:1、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国有土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集体土地,补偿最低不低于重置成新价。
也即要保证被拆迁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准。
补偿方式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算成价格,具体价格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二、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有哪些第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第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
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政策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范本甲方:乙方: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https://img.taocdn.com/s3/m/eac3d031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4.png)
一、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二、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cb46c53e87101f69f319543.png)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棚户区拆迁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家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
可以给大家一个参考标准:
一、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二、棚户区改造有哪几种补偿方式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一类是现金补偿,一类是房屋置换。
1.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
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
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
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棚户改造规章制度
![棚户改造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ef87b93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ad6eec5.png)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进行棚户区改造的项目。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三)尊重历史,注重保护;(四)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二、改造范围与标准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一)房屋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区;(二)危旧房、使用年限久、楼房陈旧、杂乱等需要改造或拆迁的房屋。
第五条棚户区改造的标准:(一)房屋拆除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面积、结构、年代等因素,结合市场评估,给予合理补偿;(二)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异地安置等多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三)搬迁补助:对被征收人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三、改造程序第六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和棚户区实际情况,提出改造项目,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调查评估: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评估房屋状况,确定补偿标准;(三)公示公告:将改造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签订协议:被征收人与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内容、安置方式等事项;(五)搬迁拆除:被征收人按照协议约定搬迁拆除房屋;(六)安置交付:实施单位按照协议约定,为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
四、保障措施第七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事项。
第九条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附则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2篇)
![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ec57af2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de.png)
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棚户区改建成为了城市管理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进行棚户区改建时,需要涉及到大量的拆迁工作,为了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制定一套合理的补偿规则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的方案,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一、补偿范围1. 住房补偿: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所在地段、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购买相同性质的住房。
2. 搬迁补助:额外给予被拆迁户一定比例的搬迁补助,用于支付搬迁过程中的交通费用、运输费用等。
3. 物业补助:对于有共有设施的小区,按照合理标准给予被拆迁户一定比例的补助,用于支付新居所在小区的物业费用。
4. 再安置补助:对于已移居至其他城市或地区的被拆迁户,额外给予一定的再安置补助,用于帮助其在新城市或地区重新安置。
二、补偿标准1. 房屋面积补偿: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按照市场价格和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确定补偿金额。
2. 土地使用权补偿:对于有土地使用权的被拆迁户,根据合理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以补偿其失去的土地权益。
3. 生活困难补助:对于生活困难的被拆迁户,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困难补助,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
4. 劳动力再就业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失去工作的被拆迁户,可以提供一定比例的再就业补助,用于帮助其重新就业。
三、补偿程序1. 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在拆迁前,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将拆迁补偿方案及相关细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以确保被拆迁户对补偿方案有充分的了解和接受。
2. 协商签约:被拆迁户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补偿款支付:拆迁后,相关政府部门按照补偿协议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给予被拆迁户。
4. 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因拆迁补偿产生的争议,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对争议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调解,最大程度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7eddfdd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01.png)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指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政府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政策规定。
棚户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条件而进行的重大工程。
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以保障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
首先,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两个方面。
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政府会根据搬迁房屋的面积、位置、市场价值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同时,对于无法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搬迁居民,政府还会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安居。
其次,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在确定经济补偿标准时,政府需要充分考虑搬迁居民的实际情况,确保补偿金额能够覆盖他们的搬迁成本和重新安置的费用。
同时,对于安置房的分配也需要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任人唯亲或者腐败现象,确保每位搬迁居民都能够公平获得安居的机会。
再次,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居民的感受。
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政府需要积极与受影响的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搬迁居民的后续关怀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减少因搬迁而带来的不便和困扰。
最后,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棚户区改造补偿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让受影响的居民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一项涉及广泛的政策措施,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受影响的居民共同努力,才能够顺利实施。
只有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监督和评估、关心居民感受的前提下,才能够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抚顺市城市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抚顺市城市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fca1dedce2f0066f53322f8.png)
抚顺市城市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市政府确定的棚户区,在住宅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承租人。
房屋拆迁的工程,我详细大家都不陌生,在自己的城市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遇到了拆迁的情况,很担心补偿方面的问题,在抚顺市也不例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说说▲抚顺市城市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一、抚顺市城市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规定1、城东31方块采沉棚改项目6021套,为代建回购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
2、新抚区棚改计划3028套,全部开工,基本建成282套。
粮栈街华安小区棚改项目2746套,2015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主体施工。
新抚区华山及东公园电台平房棚改项目116户及新抚街道水泥厂周边棚改项目166户共282户,新抚区政府已经完成公开招投标及购买房源合同签订工作,正组织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东洲区棚改计划789套,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
小甲邦棚改项目和新泰河老五委棚改项目货币化补偿217户,目前已经和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虎台南岭及章党水泥厂周边棚改项目共572户,东洲区政府已经完成公开招投标及购买房源合同签订工作,并已经与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4、望花区棚改计划1440套,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
望花区马架子集军屯棚改项目1440户。
望花区政府已经完成公开招投标及购买房源合同签订工作,正组织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5、顺城区棚改计划407套,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
圈抚顺棚改项目190户已经完成购房安置工作,格林小镇四期及城东42方块项目共217户完成签订征收协议工作。
6、开发区棚改计划1538套,全部开工并基本建成。
站南粮库项目438户已有房源,正在签订协议安置;小瓦村棚改项目534户及东台和拉古棚改项目566户共1100户,开发区管委会已经完成公开招投标及购买房源合同签订工作,正在组织居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f72e5e48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59.png)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很多城市都有⼀定的棚户区,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地⽅需要进⾏拆迁改造,对于这点⼤家都知道国家肯定需要进⾏相关的补偿,并且会有⼀定的标准。
那么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最低⽐例1:1进⾏房屋产权的置换。
2、选房顺序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可⾃愿选择安置房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仅供参考)1、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
2、临时安置费(仅供参考)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积为基数,⼀次性发放4个⽉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周转。
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次性发放40个⽉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核减。
标准为: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仅供参考)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2020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
![2020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41643ca9b6648d7c0c74671.png)
2020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
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
(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
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
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
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
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
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
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
第十一条:临街商宅混用一证(照)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非住宅房屋安置。
安置的标准为按原房屋应安置面积的50%按其住宅楼市场价格与其非住宅楼的市场价格计价找差。
对原非临街的从事无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所用的非住宅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原房屋应安置的面积安置非临街、非住宅用房。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6e89406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a4.png)
一、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棚户区改造拆迁二、如何认定棚户区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区域。
三、棚户区改造流程是怎么样的改造项目第一步: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的房屋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编制该地区的改造计划,并将改造计划上报到重要项目建筑指挥部办公室,由该办公室召集其他相关部门一起对改造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公益性进行审查。
成都棚改补偿标准
![成都棚改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e61eaa1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63.png)
成都棚改补偿标准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补偿和附属物补偿。
其中,房屋所有权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1. 区域评级A类地区:如果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以下,可以获得最低不少于15万元的补偿金额;如果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则按照面积每平方米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2. 区域评级B类地区:补偿金额不低于8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 其他地区:补偿金额不低于5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同时,对于附属物补偿也有明确标准,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
具体来说,房屋装饰装修将根据不同的房屋等级(即完好、一般、破损),按照不同的比例给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经营面积和经营类型进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此外,在棚户区改造中,还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住房保障等政策,具体标准和申请方式可以咨询当地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棚改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咨询相关部门或参与听证会等方式了解最新的补偿标准。
总的来说,成都棚改补偿标准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包括房屋所有权补偿和附属物补偿。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被拆迁人可以享受。
在面临棚改拆迁时,被拆迁人应该积极了解并了解相关的补偿标准和政策,以便在协商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16854194b73f242336c5f43.png)
四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建改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由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棚户区内的房屋拆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拆迁、统一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执行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第五条房屋产权证照上记载为住宅,但被拆迁人利用房屋的某一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具有住宅兼营业的下列情形之的,按住宅房屋安置补偿。
1、利用自家住宅房屋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2、利用自家住宅的某一间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3、未经批准在自家住宅房屋附近搭建临时简易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4、将自家住宅房屋腾出从事经营活动,又未经批准在自家住宅附近搭建其它建筑物居住家庭成员的;5、在一套住宅房屋内既居住家庭常住人员又从事经营活动的;6、其它确属住宅兼营业情形的。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办法(一)住宅房屋l、拆迁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2、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的户型为36㎡、45㎡、55㎡、65㎡。
拆迁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含36平方米)的安置到36平方米,36平方米以上45平方米以内(含45平方米)的安置到45平方米,45平方米以上55平方米以内(含55平方米)的安置到55平方米,55平方米以上的安置到65平方米。
靠近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850元/㎡结算,其中一层820元/㎡,二层850元/㎡,三层930元/㎡,四层930元/㎡,五层850元/㎡,六层720元/平方米。
在应安置面积之外增加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3、拆迁公告发布前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具有拆迁区域内正式独立户口)原住有合法产权证照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建筑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1aa26ff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b1.png)
一、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棚户区赔偿标准。
棚户区被拆迁改造,就会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
具体标准如下:(一)按照被征收的棚户价值进行补偿;(二)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三)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确定赔偿标准以后,征收方应当按时赔偿到位,若被征收方同意征收以后,征收行为都已经完成了,赔偿还没到位的,被征收人可通过提起诉讼方式处理。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二、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吗棚户区改造房子有房产证。
但因缴纳赋税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也不确定,一般在短期内无法办理。
棚户改造房是指棚户区重新改造并建设的住房,该类房屋与市场普通商品房相比成本相对较低,由于各地政府会考虑棚改房对商品房是否造成冲击,或缴纳税收标准难以确定,以及部分居民会拥有多套棚改房等问题,政府对税赋征收方式需要根据情况制定,因此会对办理房产证时间进行调整。
由于棚改房是由政府安置住房困难人群建设的房屋,因此即使拥有房产证,在交易时间上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三、棚户区改造房是大产权吗(一)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有效的大产权房,拥有产权证以及土地证,或者是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在棚改以后,不管是赔偿多少套房子,房屋的性质都是属于大产权房,房屋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
(二)如果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就是小产权房,没有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那么可以根据产权人的意愿进行选择。
如果选择保持原样,那么棚改后的房子还是小产权房。
如果选择换成大产权房,那么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假如赔偿了好几套房子,那么就要一起缴纳土地出让金。
黑龙江省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_条例_
![黑龙江省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_条例_](https://img.taocdn.com/s3/m/f6757fd3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28.png)
黑龙江省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很多城市现在正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进程,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各地区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
对于黑龙江省的棚户区改造有哪些政策呢?下文黑龙江省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欢迎阅读!黑龙江省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安置方式及政策(一)补偿安置方式。
采沉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式分为产权调换和货币化安置。
(二)补偿安置政策。
1.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源分为采沉区棚户区新建房屋和政府集中购买房屋。
采沉区棚户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原可居住房屋面积,就近上靠户型予以安置,并对原可居住房屋评估单价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结算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为多层住宅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安置用房,差价额每平方米超过350元的,按350元结算;差价额每平方米低于350元的,以实际发生的差价额结算。
新安置楼房面积大于原可居住房屋面积部分,45平方米以内差额面积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每平方米1350元结算;超出45平方米以上差额面积部分,按楼层价格结算差价。
新安置楼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650元,一层至五层每平方米1700元,六层每平方米1400元。
选择产权调换为高层住宅的,以自主选房的方式确定安置用房,原可居住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交差价500元,新安置楼房面积大于原可居住房屋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800元结算。
可居住房屋(不包含偏厦子、门斗)应有炉子、火炕(床)、火墙、烟囱、保温棚、门窗、厨房、水井(或自来水)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
2.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分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和直接货币补偿。
(1)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采沉区棚户区居民选择自主购买商品房的,可由政府搭建买售服务平台信息库,限定商品房价格,引导居民到买售服务平台上自主购买商品房。
采沉区棚户区居民选择自主购买商品房的,要求先支付总房款与原房屋货币补偿款差额部分款项和相关费用。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的规定
![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fa6a37a168884868762d6c6.png)
在棚户区改造中,对积极配合拆迁改造工作的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拆迁所在区政府自行制定。对于个别被拆迁居民提出不合理要求拒不搬迁,影响绝大多数被拆迁改造居民利益的,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另据了解,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基本政策
可货币补偿也可产权调换
问:拆迁政策中提到的“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8.85平方米。换算为建筑面积,上年度哈尔滨市人均建筑面积应为28.09平方米。
问:我是道里区地亩街居民,今年这里动迁,我想知道我家房子如何补偿?
答:被拆迁人按照综合建设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的房屋面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被拆迁人要求按照商品房销售价格交纳上靠面积购房款的,办理商品房产权。
问:我在工农大街有一处40平方米的房屋,已居住多年,但房子没有房证,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答:对于无证照房屋的拆迁,房屋使用人能够积极支持拆迁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给予救助补贴:1. 具有拆迁范围内哈市常住户口;2.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3. 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4. 长期在此居住且无其他住房。
适用范围
阿城区呼兰区暂不适用
问:我是阿城区的居民,是否可以享受这次棚改拆迁政策?
答:这次棚改适用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呼兰区和阿城区暂不适用。
长沙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长沙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8ebbf5b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4f.png)
长沙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人口数量众多,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中。
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老旧的棚户区需要进行拆迁改造,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长沙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长沙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居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长沙市政府的规定,对于需要拆迁的棚户区居民,政府将按照居民的房屋面积、居住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自有产权的居民,政府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确保居民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对于无产权或使用权的居民,政府将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偿,确保居民能够顺利安置。
其次,长沙市政府规定,在拆迁补偿中,除了房屋补偿外,还将考虑居民的生活困难补偿。
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居民,政府将给予相应的生活困难补偿,以帮助居民渡过难关。
此外,对于因拆迁而失去稳定工作的居民,政府还将提供就业帮扶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再次,长沙市政府还规定,在拆迁补偿中,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权益。
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政府将给予额外的关怀和照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安置和生活。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拆迁过程中的法律援助,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长沙市政府强调,拆迁补偿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政府将加强对拆迁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不偏不倚。
对于居民的投诉和意见,政府将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长沙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政府将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确保居民能够顺利过渡。
希望居民能够了解相关政策,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共同推动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棚户区改造能够有效的处理低收入住宅的艰难。
通过棚改的方式,不仅能够改进老百姓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还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城市功用,改善有些落后的城区相貌。
经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效劳配套和根底条件的改进,特别是改造项目的施行采纳招商引资的方法,既节省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能够加速城市根底设施建造步伐。
而且棚户区改造能够优化装备土地资源,推进土地的合理使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棚户区改造,虽然不少百姓搬进了新家,改善了住宿环境及生活水平。
可是依然有一部分人,因棚改,导致原本就过得比较艰辛生活更不如从前。
罗先生是齐齐哈尔人,在棚户区改造当中,罗先生的家也被纳入了棚改的范围之类,然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就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同时补偿方案也很不合理,对此,罗先生深深怀疑此次的征收过程中一定存在问题,慌乱之下,罗先生便向有关部门询问,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因此,罗先生没有签补偿协议,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罗先生决定走法律程序,委托了凯诺所的贾启华主任。
贾启华主任为了能够尽快解决罗先生面临的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以及现场调查走访获取了大量的材料,通过分析,贾启华主任认为,此次的棚改项目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存在着很多的纰漏。
于是,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希望就罗先生的补偿事宜同相关部门协商,可初期的效果并不理想。
为此,贾启华主任向齐齐哈尔市政府邮寄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阐述了此次征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首先,在征收行为实施之前,征收部门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听证,而且,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对于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并不合法,甚至远远低于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这是严重有悖于市场规律的,将其作为罗先生房屋补偿安置的依据着实不当。
此外,评估公司对罗先生所做的评估报告,既没有对罗先生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也没有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也未能及时公示。
这样不严谨的征收行为所产生的补偿方案着实令罗先生不敢恭维。
最终,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到了罗先生,于是,在贾启华主任的陪同下,就罗先生补偿事宜通过协调得以解决。
在征地拆迁当中,不管是农村房屋拆迁还是棚户区改造,都应该得以重视,被征收人千万别拿自己以后的生活开玩笑。
如果在征地拆迁当中发现疑点,补偿不合理就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应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三种方式:
迁建安置
1、有条件的,首先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很多农民朋友并不习惯住楼房,多年来的生活方式也不能马上转变,所以当地有条件的,可以选择迁建安置。
当然,如果因为征收土地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分配和建房,是没办法选择此种方式的。
纯货币补偿
2、农村房屋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话,是宅基地的地价加上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关于宅基地的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区位补偿价。
房屋置换
3、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有房屋置换的选择,让被拆迁的农民自行选择是要货币补偿还是要房屋安置,如果选择房屋安置的话,应当是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安置,这是最低的标准,各地的实践不同,有的是按照1:1.2,有的按照1:1.5,甚至更高,但如果低于1:1的标准,则是不合理的。
棚改补偿标准
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
其次,对于棚改拆迁项目中,被拆迁人同样享有关于依法评估的权利。
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提醒:如果低于补偿标准,千万不要草率地签字拆房,因为低标准的补偿很难保障今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