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1
刑事侦查第一章侦查学概述PPT课件
制作:蔡宏图
第一章刑事侦查学概述
刑事侦查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案例 “7.4” 抢 劫 杀 人 案
案情2003年7月4日凌晨2点,一名浑身是血的女青年倚 在墙边,随着鲜血不断的喷涌,该女青年倒在了弄边。 人们一边将昏死过去的女子送往医院,一边急忙拨打了 报警电话。
深夜接到“110”出警信息的侦查员,迅速从四面八 方赶到案发现场,立即开展起有条不紊的侦查工作。
侦查学研究作案的规律和特点, 或说研究犯罪的行为模式。在研 究犯罪的基础上再研究侦查,犯 罪与侦查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 相互作用。
研究对象
1 犯罪的规律和特点 2 侦查活动及其规律
2、侦查的对象是刑事案件,即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案件。 3、侦查的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所采取的各种调查措施和强制性措施。
(二)、侦查目的
1、侦查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 2、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及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 3、预防和控制犯罪,直至最终消灭犯罪。
(三)刑事侦查学的概念
• 使用懂淮阴口音的侦查员,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 沟通。
• 固定审讯笔录中的特有细节,与事实相印证。 • 锁定时间空间,提前做好犯罪人翻供的准备。 • 使用测谎设备,揭穿其谎言与狡辩。
外调
• 进行侦查实验。从时间、空间上锁定犯罪嫌疑人 有罪嫌疑人的 交代相印证。
纹一枚
指 纹 库 比 对
盗窃对象 朱小雷
朱小雷,汉族,1971年6月5日 生,江苏淮安人,现住阳山路 19号。户籍在淮安市青浦区黄 码乡周陈村15组32号。
朱小雷暂住本区,指纹却在不
作
该出现的时段与地区出现在A 区。
案
嫌
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第一章刑事侦查学概述我国刑事侦查学发展概况刑事侦查学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渊源的学科。
侦查实践——侦查经验+引进吸收外国研究成果(一)古代刑事侦查学的孕育我国的刑事侦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原始部落联盟时期的长老议事会中所设的九种官之一的“士”。
《尚书·尧典》载:帝(舜帝)曰:“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汝作士”,这是我国有关侦查活动的最早记录。
“司法鼻祖”“皋陶造狱,划地为牢”——狱神刑事侦查职能官和职能机构的存在和发展刑事侦查策略方法在古代司法办案中的具体应用秦代竹简《封诊式》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狱集》——中国现存最早的案例选编宋代有无名氏的《内恕录》1200年郑克的《折狱龟鉴》——著名案例汇编,提出“情迹论”,是物证理论出现的标志1213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无名氏撰,赵逸斋订《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1247年南宋宋慈著),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
以五声听狱讼(辞、色、气、耳、目)——心理学知识在刑事侦查领域的首次运用察狱之官,先备五听,又验诸证信刑事侦查学在我国古代仅处于孕育阶段(二)近代刑事侦查学的形成我国古代刑事侦查的繁荣持续到19世纪中期便开始走向衰落。
刑事侦查科学最终未能在刑事侦查活动的发源地中国形成刑事侦查学产生的条件19世纪末社会需求——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增长的犯罪现象以及犯罪手段的日趋复杂和更新基本条件——资产阶级诉讼制度的确立理论基础——一些重要的分支性学科的创立发展人体测量法、指纹鉴定法和笔迹鉴定法法国的阿方斯·贝蒂隆的《人体测量法》;英国的弗朗西斯·高尔顿的《指纹学》;比利时的斯塔斯的《毒物学》刑事侦查学产生的标志1893年,奥地利的司法检验官汉斯.格罗斯编著出版了《司法检验官手册》。
同年该书在英国出版时改名为《犯罪调查》内容:(一)犯罪现象论述(二)科学侦查论述【包括刑事侦查的策略方法和物证技术】在1898年第三次再版时,汉斯.格罗斯增加了刑事侦查方法的副标题,把犯罪对策与法医学、法毒物学、司法化学、人体测量法、指纹鉴定法、笔迹鉴定法和枪弹检验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1
搜查中,在盖强的 房间内还发现大量女性 用品
在外间壁橱内发现雅倩牌啫喱水一瓶
在外间电视柜内发现女式棕色提包、提包内有两个黑色 发卡、白色纹胸带一节,柜内还有紫色化妆包一个
在棚下的一编制袋内发现三双棕黄色女式皮鞋、一条浅蓝色 牛仔裤、一条浅粉色女式内裤
经张耀菊的男友刘峰辨认,一双黄色皮鞋、一个棕 色女包、一条内裤、牛仔裤、 褚哩水和化妆用品为 被害人张耀菊所有
2049-3/D.2009,2001年6月第1版,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一节 刑事侦查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一、刑事侦查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 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 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的强制 性措施。"
主体 对象 内容
具有侦查权的 国家有关机关
• 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在侦查破案过
程中,具有侦查中需要的专门知识的 人和了解侦查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 较侦查客体先后出现的特征是否同一 作出的判断。
主体 客体 内容
具有专门知识 的人或熟悉客 体某些特征的 人
判 断 与案件有关 的人或物
比较客体特征
(三)同一认定的科学基础
1、认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 2、认定客体的特定性
侦查事物,辨别异同,从而更加清晰 地认识这种事物的特点,找出其本质 特征。
• 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法主要有两种: • 1、历史法,即纵向比较法。 • 2、借鉴法。就是通过对我国与外国的
刑事侦查工作的比较研究,取人之长, 补已之短。
第四节 刑事侦查学的基础理论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论
(一)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是刑事侦查 活动的认识源泉。
现场搜查到的李雪刚的身份证 及一本农行存折
刑事侦查学
第一章侦查学绪论第一节侦查一、法律意义上侦查的概念:刑诉p106“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主体:公检法、军队、监狱、国家安全部门、缉私部门。
2、程序:刑事案件程序。
3、内容:(1)专门调查工作:搜查、询问、讯问、报告等(2)强制性措施:5种(剥夺or限制人身自由)二、学理上(美国学者:将自然科学应用到犯罪过程中称之为侦查)1、英美法系:同上2、大陆法系:运用自然、社会科学的只是理论来确定犯罪证据、识别罪犯的活动。
3、国内学者:在刑诉活动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证实和抓获犯罪人,追缴赃款赃物,为公诉活动进行准备而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方法和有关强制措施的一种诉讼活动。
三、有关概念的界分1、与侦察(1)侦察为军事术语,侦查为法律术语。
(2)侦察为预审前的行为,侦查是在预审后采取的(刑侦改革后已经取消预审)(3)侦察秘密性更强。
(4)侦察涉及范围广,侦查则具有特定对象。
(5)侦察搜集的材料不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侦查可以。
2、与社会治安(1)联系:侦查是社会治安的一个子系统,只有打防结合,才可以遏制犯罪。
(2)区别: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司法(刑事)社会治安——《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3、与经济侦查四、分类(对象、手段、内容等)1、政治侦查2、特务间谍犯罪案件侦查3、普通刑事案件侦查4、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五、侦查的主体及管辖(一)管辖1、部门管辖(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对部分案件的侦查具有管辖权——————A必须管辖的案件:贪污贿赂案件、渎职侵权案件。
B可以管辖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C吸收管辖: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其他罪行而并案侦查的情形。
(2)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在军队的各类普通心事案件,12种。
刑事侦查学
• 大陆学者何家弘教授在《中国证据法学前 瞻》一文中写道:“目前,在一些科学发 达的国家中,‘科学证据’已经在各种司 法证明手段中占据首位,成为新一代‘证 据之王’。” • 3.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
• (二)科学技术在侦查对抗中的特有作用 • 1.感知人们的感官察觉不到的现象和过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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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立性 2.秘密性 3.推理性 4.时机性 二、侦查的任务和意义 (一)侦查的任务 1.收集证据
• • • • • •
2.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 3.采取必要的措施。 4.保障无罪的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侦查的意义 1.侦查是揭露和制止犯罪的重要手段。 2.侦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 用。 • 3.侦查是提起公诉和正确审判的基础和前提。 • 4.侦查是一项重要的法制活动。
• 五、刑事侦查学简史 • (一)东方侦查学的兴起与挫折 • 1.就实践而言,商朝就出现了中央和地方两级侦 查制度的萌芽。秦代侦查已经从审判中分离出来
• ,有了专司调查犯罪的人员。唐宋以后创 立跟踪、内线、化装侦查等一系列秘密侦 查措施,形成了较完善的讯问策略方法。 • 2.就理论而言,五代后晋时期,和凝、和 幪父子编写了:《疑狱集》,宋代郑克编 的《折狱龟鉴》,桂万荣编写的《棠阴比 事》等著名的三大侦查书籍。宋代宋慈编 写的法医学巨著《洗冤集录》被世界各国 公认为法医学鼻祖。
• 时要站在较高处进行。 • (3)现场中心照相。指反映犯罪现场中心 部位状态的照相。应尽量升高拍照点,力 求拍照角度与拍照对象垂直,以避免物象 变形失真。 • (4)现场细目照相。指反映现场上各种与 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状况的照相。要求 把被拍照对象的大小、形状和特征等按比 例地反映到画面里去。
刑事侦查学课件第一章:刑事侦查学的产生和发展
三、刑事侦查学的停滞时期
六十年代后期至七十年代中期(1966-1977)。1958年在全国 范围内开始的大跃进,也同样的冲击了公安工作,1959年反右斗 争全面展开,9月罗瑞卿同志离开公安部,谢富治开始主持公安部 工作。后来,谢富治等人开始推行极“左”路线,公安工作开始 削弱。1965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错误地取 消了某些刑侦专业工作,把专业工作与群众路线对立起来,特别 是“十年内乱”期间,“四人帮”砸烂公检法、公安院校、民警 学校停办,刑事侦查教学和研究工作完全停止。
第二节
刑事侦查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次用“刑事侦查学”这一术语的,是奥地利地方检察官,后来的大学 教授汉斯•格罗斯(1847-1918)。他于1892年出版了《检察官手册》一书,后 又译为《犯罪侦查》。他在书中将他的前辈们和他自己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中所用的技术、策略手段和方法,加以综合和系统化,主要汇集了一些能应 用于侦查工作的自然科学资料。格罗斯不是第一个注意到用科学分析方法进 行侦查工作的人,但却是头一个提出这种侦查方法体系的人。因此,人们一 般都将他视为资产阶级刑事侦查学的创始人。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英、法、日、俄、美等国都在本国司法实践的基础 上,相继确立了各具特色的刑事侦查学体系。20世纪初,欧美各国的资产阶 级政府相继对警察机构作了彻底的改组,并用刑事侦查学的成果来武装它。 20世纪初,法国著名学者艾罗卡尔在总结了法国警察部门与犯罪斗争的经验 和方法的基础上,编纂了6卷巨著《犯罪侦查学教程》。日本犯罪侦查学专家 南波查三郎出版的《犯罪侦查法》在引用心理学方面作了大胆的尝试。1935 年前苏联学者安•杨•维辛斯基主编的高等法律院校应用的第一部《犯罪侦察学》 教材出版。从七十年代开始,犯罪侦查数学化和控制论的问题得到广泛的重 视。
刑事侦查学
班级:13级社会工作姓名:谢景辉学号:201341200184科目:刑事侦查学一、浅谈对“物质交换原理”的理解及其对刑事侦查工作的意义侦查学的基本原理由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和同一认定原理三大块共同组成,然而三大原理之间的关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包含的,正是三大原理这样的有机结合组成了侦查学理论的基础。
物质交换原理,又称为“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这一理论最早是20世纪初由法国著名侦查学家艾德蒙·洛卡德在其编著的《犯罪侦查学教程》提出。
这一理论认为,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犯罪必然会产生物证。
犯罪现场勘查中如果没有发现作案人留下的痕迹物证,只能说明没有发现痕迹物证,而不能说现场没有痕迹物证。
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物质交换原理表明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交换。
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
物质交换的发生是有条件的:一、有相互交换的物体;二、有外力的作用;三、两个物质实体紧密接触;四、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有:一、有形物体互换;二、无形物体互换;三、能量交换。
物质转移原理是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体现了自然界的能量转化、物质不灭、信息传递等规律。
物质转移现象是进行现场勘查的基础,是采痕取证的基础,是制定侦查对策的根据。
因此,犯罪的物质转移原理对侦查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指引侦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二、充分认识保护现场的重要性,三、提高侦查效率,及时收集证据,四、重视物证,用物证核查口供。
物质交换原理在侦查中的意义:一、物质交换原理是实施现场勘察的理论基础;二、物质交换原理是发现和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三、物质交换原理是进行科学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四、物质交换原理是采取正确对策的理论依据。
刑事侦查学1
二、侦查认识的特点
(一)侦查认识具有探索性 (二)侦查认识具有智能型 1、案件现场的观察和犯罪线索 的发现渗透着侦查人员的个体经 验和智慧。 2、提出侦查假说重建犯罪现场 渗透着侦查人员的个体经验和智 慧。 3、证据的搜索与获取是侦查人 员与犯罪分子智力对抗的结果。 (三)侦查认识具有功利性
何故
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
作案人的动机和目的
导致作案人作出 某种决定或实施 某种行为的外界因素
何物 案件中的标的物
案件中的使用物
案件中的关联物
何人
案件中的当事人
案件中的关系人
案件中的知情人
何时 何地
何事
何故 何物
何情 “从事到人”的侦查模式及途径
何人
何时 何地
何人
何故 何物
何情 “从人到事”的侦查模式及途径
何事
第四节 侦查的原则
一、遵守法制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迅速及时的原则 四、严守秘密的原则 五、节约成本的原则 六、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侦查认识论
第一节
侦查认识概述 第二节 侦查认识中的逻辑结构 第三节 侦查认识的构成及影响因素
第一节 侦查认识概述
侦查工作的逻辑程序如下: 获得原始证据—建立推论—根据 推论推出结果—检验结果—鉴定 推论 拉· 别尔金
1、加强学习,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 2、提高情景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三、调查访问的方法
宋朝的包拯和宋慈 洗冤集录: 1、到达现场后应先询问事件发生的粗略经过。 2、专派一人担任负责察访的“体究”的做法。 3、广泛察访,全面收集材料,汇集进行综合分析。 欧洲:福尔摩斯破案的奥秘在于深入细致的勘验和 察访加上神奇的逻辑推理。 从某种意义上说,侦查的过程也就是调查访问的过 程。
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
侦查系刑侦教研室
第二节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一、刑事侦查的概念
刑事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 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 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侦查学的概念
侦查学是研究刑事案件规律特点及其 侦查对策的一门应用社会科学。从学科定 位而言,它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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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侦查学的研究对象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刑事案件的规律特点和 刑事侦查对策。刑事案件规律特点与刑事侦查对 策是一个整体,二者相辅相存,密不可分。
四、侦查学的体系
所谓完整的体系,是指组成这门学科的各部 分相互联系的总和。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是:
(一)理论研究
(二)应用对策研究
(三)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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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学
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 刑侦教研室
《刑事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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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刑事侦查学》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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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刑事侦查学的概
念、研究对象和体系,了解刑事案件的概 念、构成要素、发案规律和刑事犯罪活动 的规律特点,了解侦查工作的任务、方针 和工作原则,侦查机关的工作机制。 教学难点:
(四)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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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侦查学的研究方法
(一)社会调查法 (二)经验总结法 (三)案例分析法 (四)科学实验法 (五)比较研究法 (六)移植借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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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侦查的任务、方针和原则
一、刑事侦查的任务
(一)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活动
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09法学马家强仅仅就整理了一些重点内容,仅供考试参考,不推荐作为学习素材。
专题一:刑事侦查学的基本理论一、什么是刑事侦查?刑事侦查是指公、检等侦查机关以刑事案件为目标,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收集、审查、核实、运用证据,以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活动。
二、什么是侦查学→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科学。
综合起来就是如下观点→斗争说:研究与刑事犯罪作斗争的科学;对策说:研究刑事犯罪对策的科学;规律说: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
矛盾说:研究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二者矛盾规律和侦查对策的科学。
三、关于刑事侦查学的体系关于刑事侦查学的体系,目前存在不同的争论,大体包括三块论,四块论和五块论。
按照公安部范本教材,我们采五块论说。
五块论的具体内容:1、刑事侦查学的基本理论;2、刑事侦查基础工作;3、刑事侦查程序;4、刑事侦查对策体系;5、各类案件侦查方法。
五、刑事侦查学基本原理(一)物质交换原理,又称为“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相互接触的时候,总会发生一定的微量物质转换,即一个物体表面上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外一个物体的表面上去。
侦查中发生物质交换的类型:(1)痕迹性物质交换(2)物品性物质交换(3)印象性物质交换。
(二)同一认定原理,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侦查人员运用技术手段、逻辑方法等,对同时存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检验,以确定它们的本质属性是否一致或本身是否同一的过程。
(三)因果关系原理:引起一定结果的现象叫原因;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必然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刑事案件是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因果关系原理是揭示刑事案件中普遍联系事物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规律。
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1)
学
进入现场内部进行观察
观察的要点:
刑
1、室内门窗的状态:它们是关着还是开着,是全开还
是半开,是否上锁,是否有撬压破坏迹象;
示例: (美)综合.先 静后动
详细勘验中,要弄清客体的细微特征尤其是在静 刑 态勘验中难以观察发现的细微特征以及其内部变 事 化状态,发现客体上不易看见或者潜在的痕迹和
细小物品或者细微物质,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痕 侦 迹物证加以固定和提取;要注意探究有关现象的 查 形成原因、条件、过程及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在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时,要严格按照操 学 作规则进行。
香烟味、火药味、化学药品、腐败气味等。
(三)初步勘验
初步勘验又称静态勘验,是指在不变动现场物体
刑 原来位置和状态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勘验。
初步勘验时,应当把注意力集中于观察客体的具 事 体位置、它所呈现的状态、它与其它客体的相互
侦 关系,它表面有无明显的痕迹物证等方面。
在初步勘验过程中,可以利用放大镜,也可以利 查 用电筒光、强光灯等光源从不同角度照射客体进
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学 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
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四、 勘验人员在现 场的一般行为守则
勘验人员不能在现场及其附近抽烟,乱扔异物;
刑
不要使用现场的厕所,或拧动洗涤槽、浴盆上的
事 水龙头;
侦
在现场上,对物品进行动态勘验前,对任何东西 都不能乱摸、乱碰、乱拿或者有所改变;
查
学
第一章 刑事侦查学概述
必须要运用法医检验等技术手段,法医学对侦
查破案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刑事侦查学与其
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五、刑事侦查学与犯罪学的关系
• 研究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 犯罪学的研究成果,能为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提
供丰富的事实材料和理论依据;刑事侦查学在
研究各类案件侦查方法时所形成的各种典型案
例和经验总结等,也可为犯罪学的研究提供重
二、刑事侦查学的性质 • 在我国,一般认为刑事侦查学应归属于法学, 是刑事法学的一个部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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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侦查学的体系
一、刑事侦查学理论 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
二、侦查谋略 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和缉 拿作案人,根据案情和案犯的具体情况而设 计谋划的计谋和策略
三、侦查措施 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 关强制措施
三、现代刑事侦查学的发展 • 20世纪初到20世纪中叶,由于刑事侦查理论研 究的深入和刑事侦查实践的不断丰富,刑事侦 查学在学科体系和学科内容方面进一步走向完 善 • 20世纪50年代以后,多数国家的刑事侦查学都 相继采用小刑事侦查学体系。我国目前也采用 小刑事侦查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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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侦查方法 (一)侦查破案的一般方法 (二)侦查各类刑事案件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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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侦查学与邻近学科 Nhomakorabea关系一、刑事侦查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 刑事侦查学所研究的侦查谋略、措施和方法是实 现刑法规范的重要工具 • 刑法学所研究的定罪量刑问题,是制定刑事侦查 谋略、措施和方法的法律依据
二、刑事侦查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 二者研究内容的角度不同,但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 密切联系:没有具体的侦查工作,刑事诉讼法关 于如何追诉犯罪的程序和措施也将形同虚设;没 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作指导,侦查 工作也就很难开展
刑事侦查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7
2.正文部分 亮明身份和目的 说明有关作证的法律规定及访问对象的态度 以问答的形式将案件有关情况问全、记清
问:我们是某公安局(说明单位名称)的警察, 今天找您来了解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讲有关 公民作证的法律规定),请您如实谈谈,知道 吗? 答:我知道(或者简单记为:好、行等词语, 不宜繁琐) 问:请您将某日在某地附近发生的某情况给我 们叙述清楚好吗? 答:好的。
1- 11 21- 31- 41- 51- 61 71 81- 91- 合
10 - 30 40 50 60 - - 90 10 计
20
70 80
0
人1 数
31 85 144 255 255 184 89 24 2
0
1070
占 0.0 2. 7. 13. 23.9 23. 17. 8. 2. 0.1 0 100
接 触
感知的距离 感知时的(气(候23))感证作知人证的作亮的度证动愿机望
证人证言 与 “真实的谎言”
►“证人个人的诚恳、诚实,以及证人对他在侦 查和审判时所作的证言的责任感,并不能对 事情起特殊作用,更不能起决定性作用。最 诚恳、最诚实的证人也时常陷入对真实情况 的矛盾之中。”
►从实例和实验谈起
5、
(1)现场遗留物自身情况
现
向当事人或专业人士询问:
场
物品的性能、用途、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遗
销售范围.
留
物
(2)现场遗留物使用情况
情 况
向当事人或专业人士询问:
使用范围、使用修理过程中形成的特征、
何人曾使用或拥有此物品等.
二、 现场访问的步骤
(一) 现 场 访 问 的 准 备
1、了解访问对象的有关情况
前面的过渡性询问结束后,就可以围绕七何要素 进行询问,但由于询问笔录的特性,不可能象讯 问笔录一样对“七何要素”有全面反映。
《刑事侦查学》侦查系刑侦
《刑事侦查学》
侦查系刑侦教研室
• (二)作用 • 1、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的措施
• 2、是查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和嫌疑
• 人有效措施
• 二、追缉堵截的条件
• (一)特征条件
• (二)时间条件
• (三)空间条件
• (四)交通工具条件
• (五)痕迹条件
《刑事侦查学》
侦查系刑侦教研室
• 三、追缉堵截的方法 • (一)追缉方法 • 1、单向尾随 • 2、两线策应 • 3、多路迂回 • 4、边追边访 • (二)堵截的方法 • 1、设卡堵截 • 2、定点堵截 • 3、寻查堵截 • 4、围捕堵截
•
1、人包分离 人物分离
• A、防止对象袭击干警
• B、防止对象销赃毁证(5段) • 2、、检查要彻底细致
《刑事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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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盘查车辆
1、 盘查的目的
( 1 )发现犯罪可疑人员 • (2)确定车辆是否为赃车
2、对特定目标车辆的盘查方法 • (1)选点要得当 • (2)设置复式卡站 • (3)警力要充足
1、通缉的条件是什么? 2、通缉与通报有什么区别?
《刑事侦查学》
侦查系刑侦教研室
公安机关办案称程序115规定: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
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见116条
《刑事侦查学》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应当 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令缉捕抓拿归 案的一种侦查措施。
《刑(事侦二查)学通》 缉条件
侦查系刑侦教研室
1、在逃
2、应当逮捕
(三)通缉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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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2、照明灯、电器用品的状态,是开着还是关着,电器
是凉的还是热的;
侦
3、现场中心部位的情况。如:凶杀案件现场尸体的位
查
置、姿势、凶器、血迹的分布位置等;盗窃案件现场箱柜 被撬、财物被盗的部位等;
学
4、现场进出口的情况:进出口位于何处及进出现场的
方式方法;
此外,还应当注意现场上有无何种气味,例如香水味、
查
学
(四)详细勘验
详细勘验或称动态勘验,是指在翻转移 刑 动的物体的情况下对现场上的有关物体
事 全面细致地进行勘验。这是在初步勘验
侦
即对现场有关客体的暴露部分进行观察、 记录的基础上,通过移动、翻转或开启,
查 以发现其隐蔽部位的痕迹,物证及其他
学
变化现象,并对有关现象的形成原因、 过程、演变做探究的一个深入勘验阶段。
事 (三)犯罪物品 侦 ( 四)尸体 查 (五)人身
学
三、 实地勘验的法定程序
刑
现场勘验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活动,我国刑事诉 讼法对勘验、检查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这是
事 现场勘验的法律依据。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法定 程序,才能保证现场勘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侦 实地勘验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
查
1、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 关的证明文件。
示例: (美)综合.先 静后动
详细勘验中,要弄清客体的细微特征尤其是在静 刑 态勘验中难以观察发现的细微特征以及其内部变 事 化状态,发现客体上不易看见或者潜在的痕迹和
细小物品或者细微物质,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痕 侦 迹物证加以固定和提取;要注意探究有关现象的 查 形成原因、条件、过程及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在发现、固定、提取痕迹物证时,要严格按照操 学 作规则进行。
是弄清现场的方位、获得关于犯罪现场的宏观映 查 象,在此基础上划定勘验的范围和顺序。
学
巡视现场的方法
刑
1、室内现场的巡视方法 (1)首先观察现场所在的方位、环境,并留意
事 现场环境周围的各种状况。
侦
(2)观察现场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及外貌 (3)观察现场在整个房屋中的具体位置。
查 (4)观察现场的门窗及进出口状况
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学 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
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四、 勘验人员在现 场的一般行为守则
勘验人员不能在现场及其附近抽烟,乱扔异物;
刑
不要使用现场的厕所,或拧动洗涤槽、浴盆上的
事 水龙头;
侦有所改变;
查 不能接触并使用现场里的电话;
学 不能将现场房间作办公室或指挥所用
刑 不能使用现场上的任何器具; 保护物证,防止受天气及侦查人员在现场的活动而造成的
事 破坏;
在完成以下步骤——拍摄犯罪现场、绘制现场草图、测量 侦 现场、用粉末显现、胶肢提取指纹、记录现场情况等——
之后,才能对犯罪现场进行搜查;
学 2、对于死因为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 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3、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
刑 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 事 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侦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 女医师进行。
查 4、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
每个进入现场的人都要注意控制自 刑 己的行为习惯。如不得在现场抽烟、随 事 地吐痰,随便使用现场上的卫生间、电 侦 话等,也不能乱丢东西。以免造成痕迹、 查 物证的损失或混淆
学
进入现场内部进行观察
观察的要点:
刑
1、室内门窗的状态:它们是关着还是开着,是全开还
是半开,是否上锁,是否有撬压破坏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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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学
刑
事
第五章
侦
查
现场勘查
学
之三
第六节 实地勘验
一、 实地勘验的概 刑念
(一)实地勘验的概
事念
实地勘验是勘查
侦人法员对运与用犯科罪学有技关术的方场
所、物品、痕迹、人
查身观、察尸、体检等验所、进记行录的和
分析研究活动。是现
学场勘查的重要组成部
分
二、 实地勘验的对象
刑 (一)犯罪场所 ( 二)犯罪痕迹
查
现场记录完成之前,不许触摸、移动和改变现场上的任何
学 物品; 对现场上的任何东西,都应当视为潜在的证据。
变动或拿掉现场物证之前,看清楚每件物证的原来位置, 然后决定收集哪些物证。
五、 实地勘验的步骤
刑 (一)巡视现场 勘查人员初步了解现场有关情况后,接着就要对
事 现场周围进行巡视观察(这一步有些教材称为整 侦 体巡视或者整体勘验)。巡视现场的主要目的,
要特别注意不要因触及和翻转移动客体而破坏了 痕迹物证,或者无意中在客体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香烟味、火药味、化学药品、腐败气味等。
(三)初步勘验
初步勘验又称静态勘验,是指在不变动现场物体
刑 原来位置和状态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勘验。
初步勘验时,应当把注意力集中于观察客体的具 事 体位置、它所呈现的状态、它与其它客体的相互
侦 关系,它表面有无明显的痕迹物证等方面。
在初步勘验过程中,可以利用放大镜,也可以利 查 用电筒光、强光灯等光源从不同角度照射客体进
从现场入口处开始,顺着物体的陈列顺序进 查 行勘验 学 沿着地形、地物的自然界限进行勘验
从容易遭受破坏的地方开始勘验 沿着警犬追踪的路线进行勘验
(二)进入现场
刑
事 1、找出一条进入现场的
路线
侦
一般应由一名对痕
查 迹技术较为熟悉的勘验人 员找出进入现场的路线(示
学 例:进入现场):
拍照固定现场原始状况
学
勘验范围和顺序的确定
刑 1、勘验范围的确定 确定勘验范围的总的要求是:抓住中心,
事 照顾全面,把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都包括进
侦
去。
对于距中心现场较远而又可能留有犯罪痕 查 迹物品的场所,可列入搜索范围组织进行现
学 场搜索。
2、勘验顺序的确定
从中心向外围勘验 刑 从外围向中心 勘验 事 沿着罪犯作案时行走的路线进行勘验 侦 分片分段分层进行勘验
学
行观察,对于明显可见的具有证据意义的痕迹物 证,应当在勘验笔录中加以记录并拍照;如果认
为某个物体或者痕迹与其他物体和痕迹之间的距
离对查明案情有意义,可进行测量。
初步勘验
初步勘验中,可以利用各
刑
种光源对客体进行照射
事
侦
查
学
对痕迹物证的继续拍照
刑
随着勘验的进展,对发现的 痕迹物证等还要进行拍照
事
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