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
香精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编码:SOP-QC-207-A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控部
分发部门:检验室
变更记载修改号
批准日期执行日汇编。
目的:建立一个香精检验的操作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香精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质控部经理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贮藏]密封保存
2.3.3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g加至含溶化的(温度不超过45℃)5g司盘80,3g 单硬脂酸甘油酯,10g聚山梨酯80的无菌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加入45℃的pH7.0的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使充分乳化,作为1:10的供试液。取适量供试液,照微生物限度检查平皿法(《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Ⅺ J)检查,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分别不得过100个/g,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为符合规定。
2.3操作方法
2.3.1色泽:取本品50ml,置50ml纳氏比色管中,与对照液(取上述重铬酸钾
标准液(0.10mg/ml)3.7ml,加水稀释至50ml制成)比较,不得更深。
2.3.2溶液的溶解度:取本品1g,在25℃时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为符合规定。
2.2试药与试液
2%硫酸溶液
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取预经干燥至恒重的重铬酸钾1.0000g置1000ml容量瓶中,加2%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重铬酸钾标准液(0.10mg/ml):精密量取上述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10ml置100 ml量瓶中,用2%的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1. 与储运科沟通,给香精厂家下达第一个采购订单时,务必要求厂家(每个厂家,每个品种)寄一份或随货同行一份标准样品到工厂,并需在标准样品上标注样品名称、生产日期、供应商代码、确认人。
2. 标准样有效期为从生产日期算起六个月,到期需提前通知储运科重新索取。
3. 标准样品有效期内,如购进香精感官差于标样时,依据原标样判定;如购进香精好于标样时,可判定合格,因标样盖打开频次多的影响,通知储运科重新索取
4.3 计算
审核:
核准:
制定:
广东嘉能可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5/09/01
页次
4/5
文件名称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X1=〔(V1-V2)×C1×0.1269〕×100
X2=X1×78.8
式中:X1—样品的过氧化值,g/100g
X2—样品的过氧化值,meq/kg
注:尽量调整样品和折光仪棱镜的温度接近20℃(折光仪棱镜通过调整室温或用20℃的待检样品冲洗折光仪镜2-3次,以使其接近20℃)。
3 相对密度的测定
方法一:
3.1 定义: 香精在25℃时,一定体积的香精的质量与25℃同样体积蒸馏水的质量之比。
3.2 仪器
3.2.1 玻璃比重瓶:25ml或50ml。
3.2.2 恒温水浴:将温度控制在25±0.2)℃
4.2 称取2.00-3.00g混匀(必要时过滤)的样品,置于250ml碘瓶中,加30ml三氯甲烷-冰乙酸混合液,使样品完全溶解。加入1.00ml饱和碘化钾溶液,紧密塞好瓶塞,并轻轻振摇0.5min,然后在暗处放置3min。取出加100ml水,摇匀,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淡黄色时,加1ml淀粉指示剂,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为终点,同时取相同量的三氯甲烷-冰乙酸溶液、碘化钾溶液、水按同一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香精生产作业指导书
飞嘉创业生产部内部文件香精生产作业指导书1. 1 车间人员到生产部领取“生产任务通知单”、“领料单”、“生产原始记录表”,简称“两单一表”。
1.2 复核员必对“两单一表”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在“生产原始记录表”上签名。
1.2.1 核对“生产原始记录表”与“生产任务通知单”相对应的产品编号、生产数量是否一致。
1.2.2 核对“生产原始记录表”与“领料单”相对应的产品编号、原料代码、原料名称、生产数量、原料用量(指随任务量变动的计算量)是否一致。
1.3 “生产原始记录表”交班长汇总、记录,便于班长安排生产。
2.1 领料员把“领料单”交给仓库管理员,管理员备料。
2.2 车间准备相应的领料桶。
2.2.1 领料桶必须洁净、干燥、无味。
2.2.2 领用 1 公斤—3 公斤原料用 5 公斤容量桶; 3 公斤以上—8 公斤以下原料用 10 公斤容量桶; 8 公斤以上—20 公斤以下原料用 25 公斤容量桶; 20 公斤以上—40 公斤以下原料用 50 公斤容量桶; 40 公斤以上—80 公斤以下原料用 100 公斤容量桶; 80 公斤以上—120 公斤以下原用 150 公斤容量桶; 120 公斤以上—180 公斤以下原料用 200 公斤量桶; 180 公斤以上—220 公斤以下原料用250 公斤容量桶。
2.2.3 领料过程必须由仓管员及车间领料员同时参预,仓管员称量发料,车间领料员核对并写好标签贴在领料桶的边上。
标签写明原料代码、原料名称、产品编号、皮重、净重、毛重。
每发完一个原料即用盖子盖上。
称料时必须认真准确,两人互相监督。
领料完成后领料员和仓管员必须确认原料是否领用彻底,确认后进行签名。
2.2.4 领料时,必须小心地的把原料拉回车间以防倒撒,把不同配方的原料分区摆放,放置标示牌,在标示牌上注明该香精的编号。
注意不同配方间的原料分界要清晰。
2.3 对一些挥发性较强的的原料或者某种原因推迟生产的产品的原料必须密封,避免因挥发而造成损耗。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1 抽样检验项目1.1 烟用香料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1.2 烟用香精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2 抽样2.1抽样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卷烟制造部送检通知单,记录下当日所配制的香精和香料的牌号、批数(公斤数)和相应的香精或香料罐(桶)代码;将配制的香精或香料的牌号、配制日期及罐号写在标签上贴于棕色磨口瓶上,此瓶作抽样器皿。
2.2 抽样规则:以同一日、同一牌号、同一类型、同一罐、同一次配制的香精、香料为检验批。
2.3 抽样点:香料厨房香精或香料罐(桶)。
2.4 抽样方法:将配制好的香精、香料搅拌均匀后,随机抽取≥100ml的香精、香料密封作为检测样品。
2.5 抽样检验频率:1次/批。
2.6 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由川渝中烟工业公司配方研究室配制或确定。
3 实验检验方法3.1 香气指标检验:3.1.1 试样的准备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异味的样品瓶中,然后用辨香纸分别蘸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2cm(蘸取量应基本相等)。
3.1.2 评香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香室内,用两条辨香纸分别蘸取试样和标准样品,凭嗅觉对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进行评判,评定试样的香气是否与标样一致。
3. 2色泽指标检验:3.2.1 试剂制备:乙醇和水的混合液:乙醇为分析纯试剂[含量95%(V/V),水为蒸馏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乙醇和水的混合液中乙醇的含量(V/V)可以是:0%,50%,55%,60%,65%,70%,75%,80%,85%,90%,95%。
制备混合液时,将蒸馏水加到95%(V/V)分析纯的乙醇中,并用密度仪测量,校正其浓度。
3.2.2 颜色评估用移液管随机抽取10ml试样与标样分别吸入同等大小的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对于色泽很深的试样用该法不易观察时,则分别取一体积试样和标样,各加1-3体积适当浓度的乙醇水溶液,摇匀后分别置于比色管中,用上述方法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精心整理》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GMP文件目的建立香精检验操作规程,规范香精的检验操作,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度。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辅料香精的检验职责原辅材料检验员对本标准负责。
内容【检验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标准GB/T1505-2007和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检查。
【性状】本品为极微黄色液体。
【检查】香气与同一型标准样一致。
香味分别取供试和标准样0.1g,精密称定,加入糖水溶液(蔗糖8-12g、柠檬酸0.10-0.16 g,加水至100ml),制成含0.1%供试液和标准溶液,搅拌均匀。
即得。
分别小口品尝供试液和标准溶液,辨其香味特征、强度、口感有无差异,供试液应符合同一型的标准溶液。
每次品尝前,均应漱口。
相对密度取本品适量,置50ml量筒中,使供试品温度保持在25℃,将比重计直接放入供试品中,直接读出密度。
折光密度将恒温水浴与棱镜连接,调节恒温水浴温度,使棱镜温度保持在20.士0.5℃。
用纯化水校正折光仪。
水的折光率为1.33300。
用滴管向棱镜表面滴加数滴20℃左右的样品,立即闭合棱镜并旋紧,应使样品均匀、无气泡并充满视场,待棱镜温度计读数恢复到20.士0.5℃。
调节反光镜使视场明亮。
调节棱镜组旋钮,使视场中出现明暗界线,调节补偿棱镜旋钮,使界线处所呈彩色完全消失,再调节棱镜组旋钮,使明暗界线与叉丝中心重合。
读出折光率值,估读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即得。
溶解度取本品1g,溶于700-1000ml水中,应全部溶解。
重金属取本品4.0g,置200ml烧杯中,加醋酸铵缓冲溶液(PH3.5)4ml与水使成50ml,煮沸10分钟后,放冷,加水使成50ml,滤过,取滤液25ml,依照《重金属检验操作规程》第一法测定,与标准铅溶液4.0ml制成的对照液进行比较,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取本品2.0g,置锥形瓶B中,加水23ml与盐酸5ml。
依照《砷盐检验操作规程》测定,与标准砷溶液2.0ml制成的标准砷斑进行比较,应符合规定(0.0001%)。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5/09/01
页次
1/5
文件名称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一、感观检验
1、香味的检验
将试样以0.1%量加入糖水(由蔗糖8-12g,柠檬酸0.10-0.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成),进行品味,并与同一型号标样对比。
2、香气的检验
2.1 在空所清新无杂质的环境
2.6.2 向棱镜加几滴20℃的试样,迅速合上棱镜并旋紧。试样应均匀充满视野而无气泡。
2.6.3 打开光源,由目镜观察,转动补偿器旋使明暗两部分界限明晰。再转动标尺,使分界线恰通过接物镜上“×”线的焦点上。
2.6.4 读出标尺上折光指数至四位小数。
2.7 结果表示: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四位小数。测定精确度为±0.0002。
2、油溶性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折光指数、净含量
3、浆(膏)状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4、乳化香精
批检项目:香味、香气、色泽、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验证厂家检验报告单至少包括的项目:见质量标准中出厂必检项目
第三方检验报告全项验证:质管部进行验证
审核:
核准:
4. 进行香精感官检验的人员需进行筛选和培训。
5. 需要将香精的标准样、保留样放在室温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制定依据:QB1505-2007、GB10355-2006、厂家提供技术
审核:
核准:
制定:
4.3 计算
审核:
核准:
制定:
嘉能可食品
文件编号
JNK-QM-001
版本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橘子香精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香味。
为了确保橘子香精的质量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程序。
下面是一份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一、检验目的橘子香精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二、检验范围橘子香精的检验范围包括外观、气味、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等。
三、检验仪器设备1. 电子天平:用于称量样品。
2. 气相色谱仪:用于检测香精中的化学成分。
3. pH计:用于测定香精的酸碱性。
4. 显微镜:用于观察和检测微生物指标。
5. 微生物培养皿和培养基:用于培养和检测香精中的微生物。
四、检验项目及方法1. 外观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观察其颜色、气味和透明度等。
(2)外观应为橙黄色,无明显杂质和异味,透明度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 气味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闻其气味,应具有明显的橘子香气。
(2)如有异味或其他不良气味,应判定为不合格。
3. 化学成分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2)分析样品中的有机酸、醇类、酮类和醛类等化学成分,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3)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4. 酸碱度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将其溶解于蒸馏水中。
(2)使用pH计测定香精溶液的pH值。
(3)pH值应在范围内,若超过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
5. 微生物指标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微生物检测。
(2)将样品接种于培养皿上,使用适当培养基进行培养。
(3)观察培养皿的菌落形状和数量,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记录应详细记录每一项检验项目的结果,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方法、操作步骤和结果等。
2. 检验报告应总结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食用香精检验标准013
外包装严重不洁、外漏,没有标签
∨
轻微不洁、破损,
标志不全
∨
外观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目测
色泽异常
∨
香味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嗅,尝
香味异常
∨
杂质
无可见黑点,异物
目测
异物
∨
2.3理化及卫生要求(0收1退):
项目
指标
监控频率
检验机构
水分,%(粉末香精)
≤15
每批
工厂内部
细菌总数cfu/g
≤750
每批
2、检验项目:
2.1材质证明:
无,则整批拒收,来料的名称、标签与采购单不相符的,整批产品退回。
2.2外包装及感官检验:(AQL值:主要MAJ:1.0轻微MIN:2.5)
项目
要求
方法
缺失
MAJ
MIN
外包装
外包装应牢固、洁净、有相应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执行标准等。
工厂内部
大肠菌群cfu/g
<10
每批
工厂内部
砷(以As计),mg/kg
≤3
1次/年
官方机构
铅(以Pb计),mg/kg
≤10
1次/年
官方机构
甲醛,%(水溶性香精)
≤0.2
1次/年
官方机构
3.相关标准
QB/T 1505-2007食用香精
4.相关记录
进料检验报告
平和坊食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FW-QC-IQC-013
版号
A1
文件名称:食用香精检验标准
页次
1/1
生效日期
2009.04.01
香精香料检验操作标准
安徽新锦丰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精香料检验操作标准水分的测定GB/T5009.3—2003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精香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二、105℃恒重法1、原理:在105℃温度下,将试样烘干到恒重。
根据试样减轻的重量,计算出水分含量百分含量。
由于105℃温度比水的沸点稍高,在此温度下水分被干燥除去,试样中其他成分的损失非常小,所以测定值比较准确,故又称为第一标准法。
2、仪器和用具:电烘箱;干燥器;天平:感量0.001g ;铝盒;研钵或粉碎机等。
3、操作步骤:3.1洗净铝盒、烘干铝盒,风干后将盖子套在铝盒底下,送入烘箱内烘网上,关闭烘箱门,把温度调整至105℃±2℃,烘0.5~1小时,取出铝盒,立即盖好盖子,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15~20分钟)取出称重,再复烘0.5小时,烘至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0.005g ,即为恒重。
3.2制备试样:取所需的面粉平均样品。
3.3烘干试样:称取3~5g (准确至0.001g )于已烘至恒重的铝盒中,将铝盒盒盖套在盒底下,在电烘箱温度升至105℃左右时,打开烘箱门,送入烘箱内,关闭烘箱门,把温度调整至105℃±2℃烘2~3小时,取出试样,立即盖好盒盖,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20~30分钟),取出称重,再复烘0.5~1小时,取出冷却称重,直至前后两次质量之差不超过0.005g ,即为恒重。
如果后一次重量高于前一次质重量,取前一次重量为准。
4计算:X (%)= ———— ×100% 式中: m ﹣m 1 mX——试样的水份含量,%m1——干燥后试样的重量,gm——试样的重量,g结果精确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双实验许可误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值为检验结果。
4、说明:烘干铝盒或烘干试样时,应将铝盒放在温度计的直下周围,减少温度误差。
三 130℃电烘箱法1、原理:此法是在130±2℃温度下,在限定时间内,一次烘干试样,根据试样减重计算出水分含量。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复验期
36个月。
同法定标准
类别
药用辅料。
同法定标准
贮藏
密封保存。
同法定标准
8检验操作规程:
8.1试药与试剂:
8.2仪器与用具:烧杯。
8.3外观: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4香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5检查:
8.5.1
8.5.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附录24)
2代码:
3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名单
4取样文件编号:
5检验方法文件编号:
6依据:《食用香精》(QB/T 1505-2007)
7质量标准:
项目
法定标准
内控标准
外观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香气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同法定标准
检查
(1)相对密度(25℃/25℃)D标样±0.010
(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
XXXXXXXXX有限公司辅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标题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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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起草人
起草日期
部门审阅
日期
QA审阅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变更记录:
修订内容及文件号
修订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修订文件内容
1品名:
1.1中文名:香草香精
1.2汉语拼音:Xiang cao xiang jing
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草莓香精的检验操作。
3 职责:检验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规程:
4.1 编制依据:上海华宝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QRT23-2007。
4.2 质量指标:见《草莓香精质量标准》。
4.3 仪器与用具:阿贝折光仪、比重天平。
4.4 试药与试液:乙醇。
4.5 操作方法:
4.5.1 性状:本品应为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具有带奶香的天然草莓香气。
4.5.2 检查
4.5.2.1 折光指数(20℃):用阿贝折光仪按《折光率测定操作规程》测定,温度调节至20℃,用水进行校正到1.3330,用擦镜纸擦干镜面,进行样品测试,读取数值三次,取平均值,应为1.3670±0.005。
4.5.2.2相对密度(25/25℃):按《相对密度测定操作规程》检验,应为0.8840±0.008。
4.5.2.3 溶解度(25℃):取本品1g,在25℃时应能全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全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
4.5.3 微生物限度:按《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检验,应符合规定。
4.6 结果判定:全部符合上述项目范围为符合规定,若有
一项不符合上述范围,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草莓香精批检验记录见附件1。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食品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品用香精检验方法B.1.1 液体香精和浆(膏)状香精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离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看有无差异。
B.1.2 粉末香精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离置于一洁净白纸上,用目测法观看有无差异。
B.2 香味的评定 B.2.1 试液的配制按加香产品的类别,挑选下列一种办法配制: a)分离称取0.1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糖水溶液[蔗糖8g~12g,0.10g~0.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成],配制成含0.1%香精糖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b)分离称取0.2g~0.5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盐水溶液(0.5g食盐,加开水至100mL配成,冷却),配制成含0.2%~0.5%香精的盐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 c)分离称取0.1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100mL蒸馏水,配制成含0.1%香精的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
B.2.2 评定的办法分离小口品味试液,辨其香味特征、强度、口感有无差异,试样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每次品味前,均应漱口。
B.3 水分的测定按GB5009.3-2010的规定。
仲裁法为第三法蒸馏法。
B.4 粒度的测定 B.4.1 乳化香精 B.4.1.1 仪器和设备大于600倍的生物显微镜。
B.4.1.2 测定办法取少量经搅拌匀称的试样放在载玻片上,滴入适量的水,用盖玻片轻压试样使成薄层。
用显微镜观看。
B.4.2 胶囊型粉末香精用标准筛过筛的办法测定。
办法一:除另有规定外,称取10g试样(精确至0.1g),置于规定号的标准筛中,筛上加盖并在筛下配备有密合的接受容器,按水平方向旋转振摇3min以上,并时常在垂直方向轻叩筛网。
取接受容器内的颗粒及粉末,称重,计算其所占的百分比(%)。
办法二:除另有规定外,称取30g试样(精确至0.1g),置于规定号的大号标准筛中,筛上加盖并在筛下配备有密合的接受容器,按水平方向旋转振摇起码3min,并时常在垂直的方向轻叩筛网。
第4章香料香精的检验
第4章香料香精的检验第4章香料和香精的检验知识目标:●了解香料和香精油脂的类型、功能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熟悉香料和香精理化检验项目●掌握香料和香精理化检验项目的常规检验方法能力目标:●能进行检验样品的制备●能进行相关溶液的配制●能根据香料、香精的种类和检验项目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能按照标准方法对香料和香精相关项目进行检验,给出正确结果案例导入:如果你是一名企业的检验人员,供应商给你公司送来了几种香精样品,你如何才能判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呢。
课前思考题:●香料与香精有什么区别?●天然香料是纯物质吗?香料是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是配制香精的原料。
香精则是由数种乃至数十种香料,按照一定的配比调和成具有某种香气或香韵及一定用途的调和香料。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香料香精的需求量日趋增加,日用化工(化妆品、洗涤剂等)、食品、造纸、涂料、烟酒、印刷等工业中应用也日益广泛。
根据有香物质的来源不同,香料可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
天然香料是从天然含香动植物的某些器官(或组织)或分泌物中提取出来,经加工处理而含有发香成分的物质。
天然香料又可分为动物香料,如:麝香,灵猫香、海狸香、龙涎香;植物香料,如:甜橙油、柠檬油、薄荷油和留兰香油等。
合成香料则是利用单离香料或化工原料通过有机合成的方法制备的香料,如:香兰素、苯甲醛、柠檬醛等等,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萜烯类、芳香类、合成麝香及脂肪类。
香精是一种人工调配出来的香料的混合物,具有某种香气、香韵及用途。
按用途的不同,香精可分为:日用香精、食用香精、工业香精;按形态的不同,香精可分为:水溶性香精、油溶性香精、乳化香精、粉末香精;按香型的不同,香精可分为:食用香型香精、酒用香型香精、烟用香型香精、花香型香精、果香型香精、非花型香精。
4.1 香料的感官检验香料的感官检验包括香料试样的香气质量、香势、留香时间以及香料的香味和色泽等指标的检验。
为尽量避免不同人感官检验的差异对检验结果带来的误差,通常采用统计感官检验法。
液体香精生产作业指导书
液体香精生产作业指导书1、原料称重、投料1.1首先检查并校验称量仪器。
1.2保证称量工具、操作台面、所用设备干净,1.3检查原辅料是否符合要求。
1.4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先把配好的原料放进混合机内,开机搅拌混合均匀。
1.5作业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所用设备,如实填写记录。
1.7 注意事项1.7.1 投料要按规定顺序。
1.7.2 要保持操作过程卫生。
2 均质搅拌2.1检查搅拌机是否正常、清洁卫生。
2.2搅拌要充分,时间为12分钟。
2.3 搅拌时要有专人守在搅拌机前,不得擅自离岗。
2.4作业结束后,立即清洁卫生,如实填写记录。
2.5注意事项2.5.1 操作搅拌机的人员必须熟悉搅拌机操作操作过程。
2.5.2 机器使用完毕要断电、清洗。
3 抽检3.1 化验员要按要求对每批成品进行出厂前样品抽检。
3.2 化验过程要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如实认真填写检验报告。
3.3注意事项化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要及时向品控主任反映。
4、包装4.1化验合格的产品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4.2检查包装罐是否与包装规格相符,打码日期是否正确;校验计量器具。
4.2包装车间卫生要求要合格,产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包装。
4.3 包装上生产日期打印要清楚、无误。
4.4作业结束后,关闭电源,清洁卫生,做好记录。
4.5注意事项洒在地上的产品不可进行包装。
5、入库5.1 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将包装不合格的挑出。
5.2 上述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装箱。
5.3所有项目符合要求的产品运至成品库,放置在规定位置并贴上产品信息标签。
5.4 作业结束后,及时填写入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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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制定本公司香精的采购及验收标准,以保证本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所用香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贮存的要求。
3 参考引用标准
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
4 检验标准及方法
4.1 检验标准
4.1.1 原料供应商首先向本公司提供“三证两报告一标准”。
“三证”: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两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经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检验报告单;
“一标准”:指质量指标执行标准。
4.1.2 技术要求
4.2检验方法
4.2.1 色状测定: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4.2.2香气测定:按GB 14454.2-2008 香料香气评定法执行。
4.2.3 香味测定:按QB/T 1505-2007
5.3规定方法执行。
4.2.4 折光指数测定:将全自动数显折射仪的检测温度设置为20℃,用蒸馏水校准调零后,测定试样折光指数。
4.2.5 相对密度测定:25℃下,试样绝对密度与蒸馏水绝对密度之比。
5.1 组批
同批进货、同一规格的产品视为一批作一次验收,不同批次分别验收。
5.2 抽样
每批抽1桶取样80ml左右,分成2份,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作为留样备查(保存到该批次产品使用6个月后)。
5.3检验分类
5.3.1来料检验
来料检验项目为色状、香气、香味、折光指数,应逐批进行检验。
5.3.2 型式检验
5.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2)正常生产时,生产厂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5.4 合格批判定
5.4.1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重新检验,核检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4.2 未密封或包装不完整的产品应拒收。
5.4.3 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拒收。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采用标准编号。
6.2 本品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食品级聚乙烯桶内。
6.3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4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避免外来污染,远离火源。
6.5 本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原包装保质期48个月(开封后尽快使用,以免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