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投资组建地市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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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地市公司管理办法北京新华信管理

顾问有

限公司

2003 年03 月

投资组建地市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贝U ..........................

第二章相关外派侯选人员的组织.........................

第三章投资组建地市公司...........................

第四章地市公司组建后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投资组建地市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57 号文件《关于加快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与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要求,为加强对各地(市)广电网络公司的整合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2 条本办法各个章节分别适用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电集团)对各地(市)公司进行投资和组建阶段的管理。

第3 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主控部门为投资部,相关协助部门为企业管理部、集团财务部、技术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相关外派侯选人员的组织

第4 条参加地市公司投资组建的外派侯选人组成:侯选外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侯选外派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和侯选外派会计人员。

第5 条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企业管理部提出的人员需求,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进行外派侯选人员的招聘和聘用手续。具体工作详见《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6 条投资部在地市公司前期调研工作开始时,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高级管理人员到投资部工作,直至地市公司组建完成后,再调回企业管理部。

第7 条在新设公司方案经合作双方取得共识后,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财务人员,配合集团财务部对地市公司待整合的资产进行登记和整理工作,完成各类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财务账册。

第8 条工作期间,各外派人员行政上仍隶属企业管理部,但由投资部经理调配工作,并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见《山西广电个人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章投资组建地市公司

第9 条投资组建地市公司管理工作归口于投资部。投资部负责对各地市单位投资工作的考察、洽谈、评估及新公司的筹建等工作。

第10 条投资部负责开展地市单位整合初期的市场调研、投资环境的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地市合作方基本情况调查表》。(详见附表一)

第11 条投资部在调研地市合作方基本情况后,拟定合作方案。

第12 条投资部负责理顺与各地市投资合作主体间的关系,双方进行实质性接触,就网络资产整合的具体事项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第13 条在新建公司方案经双方取得合作共识后,集团财务部协助投资部进行地市合作方待整合的资产进行登记和整理工作,完成各类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财务账册,同时由集团财务部办理资产评估的立项手续。技术管理部协助投资部整理技术资料和数据等文件。投资部负责法律文件及其他合作相关文档。

第14 条投资部做好地市合作方投资入股网络资产的界定工作。地市合作方投资入股实物资产必须是广电网络所有单位的自有网络资产。

第15 条投资部配合省委宣传部指定的评估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投资部组织成立资产评估工作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双方的财务、技术等人员),由集团财务部和技术管理部协助投资部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第16 条经投资双方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由投资部起草《出资合作协议》,报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组织签订仪式工作。

第17 条新公司由山西广电集团以现金出资及网络资产控股,各地市合作方以评估后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作为出资,共同设立地(市)广电网络公司,作为山西广电集团的下属公司。

第18 条新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推选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

第19 条由投资部组织子公司的一届一次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

第20 条由投资部负责组织新公司筹备工作组,拟定相关文件,并办理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第21 条投资部在新公司登记注册后,向企业管理部提交《地市子公司整合期间文件汇总清单》、《地市分公司整合期间文件汇总清单》(详见附表二和附表三)中所列相关文件、档案。

第四章地市公司组建后的管理工作

第22 条山西广电集团通过投资入股建立的产权关系为纽带,对地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决策实施宏观控制。

第23 条山西广电集团通过对子公司派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形式,或对分公司直接派遣管理人员的形式,分别对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的实际经营活动实施间接影响和控制。详见《山西广电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24 条地市公司组建后,从新公司注册起,山西广电集团对地市公司的管理工作归口于企业管理部。

第25 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地市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26 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对地市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详见《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山西广电年度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27 条本制度经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第28 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投资部。

《地市合作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地市子公司整合期文件汇总清单》

附表三:

《地市分公司整合期文件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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