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群众免疫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具有强制性,遵守本规章制度是医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必要义务。
第二章预防接种管理1.医院设立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医院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档案,记录每位患者的接种情况,确保接种信息真实可靠。
3.医院应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接种对象1.医院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接种年龄,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预防接种。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接种对象的免疫咨询和宣传工作,引导患者积极参与接种活动。
3.医院应根据疫情情况和个体免疫状况,加强对特定人群的接种工作。
第四章接种程序1.医院应制定完善的接种程序,包括接种时间、地点、流程等内容,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医院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操作。
3.医院应做好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工作,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接种疫苗1.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疫苗采购渠道,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2.医院应建立疫苗冷链管理制度,保证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性。
3.医院应定期检查和清点疫苗库存,确保疫苗有效期和完整性。
第六章质量控制1.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接种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医院应建立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汇总和处理接种相关问题。
3.医院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规定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院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理,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重要场所,为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疫苗接种操作,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确保疫苗质量。
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4.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预防接种门诊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门诊部、疫苗管理科、冷链设备科、预防接种科、宣传教育科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制定预防接种门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3. 疫苗管理科负责疫苗的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4. 冷链设备科负责冷链系统的运行、维护、更新,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5. 预防接种科负责疫苗接种工作,包括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等。
6. 宣传教育科负责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工作1. 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成人免疫程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受种者信息、疫苗接种信息、不良反应等情况。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业务水平。
4.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疫苗接种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疫苗接种质量评估。
5. 预防接种门诊应加强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实现疫苗接种信息实时更新、共享。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做到查验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3. 注重人性化服务,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疫苗接种意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查验对象: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2. 查验内容:查验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他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3. 查验时间: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4. 查验流程:(1)学校、托幼机构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2)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相关儿童进行疫苗接种,并将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在预防接种证上。
(4)查验结束后,预防接种证交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 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五、信息登记与报告1. 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2. 学校、托幼机构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将预防接种查验情况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疫苗补办与补种1. 对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所有的规章制度一、法律依据中国的预防接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公民的接种义务。
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机构和制度,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接种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预防接种技术指导和监督,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学生的接种率。
其他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预防接种工作。
三、疫苗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的审批、监督和检测工作,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疫苗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疫苗,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卫生部门负责对疫苗的存储、运输和接种工作进行监督,防止疫苗受到污染或变质。
四、接种对象根据国家的疫情形势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确定需要进行预防接种的对象和范围。
一般来说,婴幼儿、学生、军人、医护人员等是优先接种对象。
对于一些传染病高发地区或高危人群,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接种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五、接种程序预防接种分为初次接种和加强接种两个阶段,要按照国家的接种日历和程序进行。
对于初次接种的对象,要根据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接种计划和疫苗种类。
对于加强接种的对象,则要根据接种史和免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加强接种。
六、接种记录对所有接种对象进行接种记录管理,建立个人预防接种档案。
要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保存和查询工作,及时更新接种信息。
对于未按时接种或漏接疫苗的对象,要及时进行提醒和补种工作。
七、宣传教育加强对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接种的知识和意义。
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对于一些传言和误解,要及时澄清和解释,避免影响接种的正常进行。
八、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监测评估机制,对接种效果和覆盖率进行监测和评估。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接种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障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疫苗接种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疫苗接种的覆盖面和效果。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1. 成立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组,由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 预防保健科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和信息报告等工作。
3. 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接种相关的感染控制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
4. 护理部负责预防接种的护理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门诊部负责预防接种的预约、登记和导诊等工作。
三、疫苗采购和储存1. 疫苗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资质的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 预防保健科应建立疫苗采购记录,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品种、批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定期对疫苗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3. 疫苗应储存在专用疫苗冰箱中,温度应控制在2-8℃范围内,湿度应控制在60%-80%范围内。
4. 疫苗冰箱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疫苗接种1. 疫苗接种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接种。
2. 医护人员应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3. 医护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接种方案,对患者进行疫苗接种。
4. 疫苗接种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不良反应等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 疫苗接种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接种部位的护理、不良反应的观察等。
6. 医护人员应做好疫苗接种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疫苗种类、批号、接种时间等信息。
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管理1. 医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本院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2. 预防接种门诊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具有符合接种要求的房屋、设备、药品等;(3)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接种人员;(4)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制度。
3. 预防接种门诊应定期对接种场所、设备、药品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三、预防接种人员管理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2)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 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预防接种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3.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登记: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 接种知情同意: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向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并取得知情同意。
3. 接种操作: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4.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预防接种人员应观察接种对象30分钟,确保无不良反应发生。
5. 接种记录:预防接种人员应详细记录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种类、剂量、时间、接种人员等信息。
五、预防接种资料管理1. 预防接种门诊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2. 预防接种资料包括接种对象登记表、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记录、疫苗批签发证明等。
3. 预防接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六、预防接种质量控制1. 医院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1. 接种前准备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六、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 监测接种后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不良反应事件。
- 加强疫苗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七、工作要求- 遵循专业操作规范,确保接种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有序性,提高人群免疫覆盖率,树立全民健康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接种范围预防接种工作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接种、成人接种和特定人群接种等。
具体接种对象和接种项目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接种日历。
第三章接种机构1. 接种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预防接种资质,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接种单位应配备专业接种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3. 接种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接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疫苗管理1. 接种单位应定期检查疫苗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接种单位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和使用疫苗,避免浪费和过期。
3. 对于过期或损坏的疫苗,接种单位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接种程序1. 接种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接种流程,确保每位接种者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接种。
2. 接种单位应与接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接种的目的、适应证、禁忌证等内容。
3. 接种单位应对接种者进行健康评估,评估结果符合接种条件的方可进行接种。
第六章接种记录1. 接种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每位接种者的接种记录准确无误。
2. 接种单位应及时向接种者提供接种证明、接种记录卡等相关文件,方便接种者查询和备查。
第七章质量监督1. 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接种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接种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章宣传教育1. 接种单位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接种者的接种意识和动力。
2. 接种单位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疫苗知识,促进人群健康意识的提升。
第九章绩效考核1. 接种单位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接种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依据,激励更多机构和人员投身预防接种工作。
中学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预防接种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预防接种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设立预防接种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预防接种工作。
三、预防接种范围1.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等。
2.在校学生根据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定期接种相关疫苗。
3.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接种其他疫苗。
四、预防接种流程1.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收集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核对预防接种情况。
2.预防接种办公室负责制定接种计划,并提前通知师生。
3.接种时,师生应按照接种计划,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接种。
4.接种后,学校将及时记录接种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师生。
五、预防接种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档案,详细记录师生接种情况。
2.学校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接种工作顺利进行。
3.学校应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对预防接种的认识。
4.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接种质量。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师生应立即向预防接种办公室报告。
2.预防接种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处理。
3.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以上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我校将全面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为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自愿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1. 设立预防接种领导组,由所长担任组长,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为成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预防接种工作计划,组织培训,调查处理异常反应,管理冷链设备等。
2.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包括预防接种卡、证、册、簿、表等,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
三、预防接种工作流程1. 儿童出生后,家长应及时到当地预防接种机构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
2. 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应进行健康咨询和体检,确保儿童身体状况良好。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按照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疫苗,并做好登记工作。
4. 家长应按照预防接种通知单的要求,带孩子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5. 预防接种后,儿童应在观察室留观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
6. 预防接种机构应定期对儿童进行随访,了解儿童健康状况。
四、疫苗管理和使用1. 疫苗的采购、储存、运输、分发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2. 疫苗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每天测量冰箱内温度并记录。
3. 预防接种人员应熟练掌握疫苗的性质、接种方法、接种剂量和禁忌症等。
4. 疫苗包装破损、过期、变质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不得使用。
五、接种人员培训和考核1. 预防接种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过县级以上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预防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预防接种人员应接受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六、异常反应处理1. 预防接种后,如出现疑似异常反应,应及时报告预防接种机构。
2. 预防接种机构应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判断为疫苗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应上报所在地区疾控中心。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5篇)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的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安瓶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
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____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八、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____分钟。
九、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十、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
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十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置,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疫苗接种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旨在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具体来说,安全接种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疫苗接种人员的管理:建立疫苗接种人员的注册制度,要求接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关证书才能从事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要对接种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其操作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2. 疫苗的储存和管理:要求疫苗接种单位建立完善的疫苗储存设施,确保疫苗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为规范免疫接种工作的管理,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安全,使免疫接种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免疫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医生处方书写要规范,(进修医生或实习学生开具的处方必须经带教医生审核并签名);接种前严格遵守"三查七对",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种。
3.每月主动搜索、查访、发现可能被遗漏的适龄接种对象。
尤其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接种率。
4.免疫接种要求分室分台接种,接种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并备好应急药械。
5.免疫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注射器必须装入规定的器械盒内予以封存。
6.任何人员发现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后,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解释。
7.冷链设备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维护保养登记簿,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转。
8.指定专人负责计划免疫计算机使用及维护,确保计划免疫计算机网络通信畅通,及时准确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办证室操作员每天必须对儿童免疫预防数据库进行备份,确保儿童接种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预防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便民的原则,确保疫苗接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共同负责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查验小组,由校医或者保健老师负责,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第六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预防接种查验流程第七条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进行,包括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第八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
第九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根据预防接种证上的记录,判断儿童是否已经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对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当向家长提出补种建议。
第十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将查验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并对需要补种的儿童进行登记,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十一条预防接种查验小组应当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将预防接种查验结果和补种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档案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儿童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将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总结和上报。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疫苗接种意识。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接种、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管理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疫苗采购、储存、配送、接种、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合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具备医学专业背景、疫苗接种资质和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与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作,共同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第三章疫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发展规划和本地区疫苗接种需求,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条医院应当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并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配送等相关规定,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对疫苗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疫苗污染、损毁、过期等情况发生。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疫苗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接种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国家疫苗接种方案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疫苗接种工作计划,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疫苗接种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预约制度,合理配置接种资源,提高疫苗接种效率。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疫苗接种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小学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学校预防接种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苗管理规范,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责任,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三、预防接种组织与职责1. 学校成立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预防接种工作。
2. 学校卫生室负责预防接种的具体实施,包括疫苗采购、储存、分发、接种等工作。
3. 班主任负责班级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家长沟通和疫苗接种情况的登记。
4. 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按时带孩子接种疫苗。
四、预防接种实施1. 学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并提前通知家长。
2. 班主任组织家长填写《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明确疫苗接种的自愿原则。
3. 学校卫生室负责疫苗采购、储存、分发,确保疫苗质量。
4. 接种人员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接种,做好接种记录。
5. 接种后,班主任做好留观工作,确保学生无不良反应。
五、预防接种档案管理1. 学校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包括学生预防接种证、接种记录、疫苗接种通知等。
2. 班主任负责班级预防接种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 学校卫生室定期对预防接种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规范。
六、宣传教育1.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
2. 学校邀请专业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知识讲座,解答家长疑问。
3. 班主任利用班会、家长会等机会,宣传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家长配合度。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
2. 学校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取得实效。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医疗单位取得《XX省预防接种门诊认证书》,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承担本院管理范围内预防接种任务。
2.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须取得《上岗证》和《考核合格证》方可上岗,接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执业资格。
3.预防接种门诊一般分登记、候种、接种、观察、冷链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区(室),各功能分区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4.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和移动硬盘,对接种资料实行信息化管理。
5.接种室配备足够接种台、接种盘、污物桶等设备以及必要的抢救药械、体检器材及消毒设施。
接种室要有降温取暖设备,并定期对室内空气、接种台面、地面等进行消毒。
6.接种人员持“三证”上岗,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7.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疫苗使用和冷链管理制
度,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安全接种,杜绝接种事故。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报告调查工作。
8.接种人员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接种前履行预检和告知义务,发现有禁忌症和当前健康状况异常的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接种后观察30分钟。
9.按要求做好接种资料的记录、报告和保存工作。
各类接种资料要齐全完整、记录清晰并装订成册。
每月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10.接种门诊负责人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
每月组织本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例会培训。
疫苗接种各项管理制度
疫苗接种各项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疫苗接种责任制,确保疫苗接种质量。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将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所需经费。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从事疫苗生产、经营活动,保证疫苗质量,承担疫苗接种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
二、疫苗接种组织第八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应当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第九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疫苗接种规划和接种方案,合理设置疫苗接种点,方便群众接种。
第十条疫苗接种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的设施设备;(二)有经过培训合格的医疗卫生人员;(三)有健全的疫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疫苗接种规划和接种方案,合理确定接种时间、地点、范围和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疫苗接种知识,提高公众疫苗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三、疫苗接种实施第十三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由接种对象或者其监护人自愿选择接种。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国家免疫规划,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工作应当根据接种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禁忌等情况,合理选择疫苗种类和接种剂量。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级卫健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区级或以上卫健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街道、村(居) 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某某医院
2021年1月18 日。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要求1. 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热爱预防接种工作,责任心强。
2. 通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取得预防接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熟悉预防接种相关法律法规、疫苗知识、免疫程序、接种技术等。
三、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操作规程,确保接种过程安全、规范。
2. 负责预防接种咨询、登记、接种、观察等工作。
3. 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评估,确保接种适应症。
4. 及时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负责接种档案管理,确保接种信息准确、完整。
6. 参加预防接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1.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3. 接种前,严格三查七对,确保疫苗和接种器材合格。
4. 接种过程中,密切观察接种对象反应,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5. 接种后,指导接种对象观察,告知注意事项。
6. 做好疫苗接种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五、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与奖惩1. 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
2. 对考核优秀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工作纪律、操作不规范、服务质量低下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2024年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
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
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脊灰液体疫苗24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5日前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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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可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安全性,提高民众的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一、制度目标
1. 提高疫苗接种率,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
2. 提供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 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4. 促进疫苗研发、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制度内容
1. 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批准
(1)研发:加强对各类疫苗的研究,推动新型疫苗的开发和改进;
(2)生产:建立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3)批准:严格执行批准程序,确保疫苗的审核和批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疫苗接种的组织和管理
(1)建立疫苗接种工作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站、社区接种点等,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2)组织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3)疫苗接种人员管理:定期组织疫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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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 疫苗接种的服务和监管
(1)建立健全疫苗接种服务流程:包括预约、登记、咨询、接种和观察等环节,确保每一位接种者都能顺利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溯源:建立疫苗全程追溯体系,确保疫苗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加强疫苗接种安全监测: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
4. 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教育
(1)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打破谣言,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2)加强疫苗接种教育:向公众提供疫苗接种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接种者的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三、工作原则
1. 公平原则:依法保障每个人的预防接种权利,打破职称、地域和经济差异对接种的影响,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 安全原则:严格遵守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3. 规范原则:建立和完善疫苗接种操作规范,制定和实施疫苗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苗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风险原则:及时掌握和评估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和避免接种风险;
5.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提高其效果和效率。
四、工作机制
1. 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 协调机制: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效果;
3. 监测机制:建立疫苗接种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疫苗接种情况和效果,评估疫苗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奖惩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疫苗接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综上所述,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提高疫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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