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及其思想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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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市历次规划及其规划思想的变迁研究
第一章城市总体规划
民国21年(1932),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建市以来第一部正规的城市规划设计文件。在这之前,没有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历代均由地方长官按照一定的规制进行建设。1952年,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提出两个都市规划总图方案,这是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早尝试。1954—1983年间,广州城市建设方针经历了7次变化,先后提出了14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方案的变化主要在于城市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准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设发展蓝图。1985—1990年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不断调整、充实、深化,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龙头作用。
第一节建国前城市建设计划
一、历代城市建设布局
早在建城之始,南海郡尉任嚣已十分重视城址的选择。秦三十三年(前214),任嚣在甘溪水道(即今仓边路所在地)以西的古番山和禺山上修筑南海郡治棗番禺城(俗称任嚣城)。当时咸潮可涌至番禺城下,任嚣依山傍水筑城,既可防御外敌入侵,免受水患,又便于取得甘溪的淡水。自任嚣建城后,2000多年来,广州城区一直在原城址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其中变迁较大的有五次:一是秦汉之际,赵佗称帝,号南越国,把任嚣城扩大到周长10公里的大城,俗称“越城”或“赵佗城”;二是三国东吴时期,吴交州刺史步骘把交州治所从广信迁到南海郡,重修越城的西半部,并把城向北扩展;三是五代时期,刘袭将禺山凿平,把城垣向南扩展,称“新南城”,并在城内外大建离宫别苑;四是北宋庆历和熙宁年间,修筑三城合一,并向东面和北面扩展,把越秀山包在城内,嘉靖年间,在城南加筑外城。(见图1-1-1)
历代城市建设布局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城垣用以保护官衙,现中山四、五路以北为官衙区,商业区多在城外。两晋南北朝期间,在城西始建佛寺。随时,广州刺史署设在今广东省财政厅(唐为岭南道署,明为广东布政使司署)处,现北京路为当年城市的中轴线。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唐代在城西现光塔街附近辟建外国商人聚居区棗番坊。宋代,广州的重要内港是东澳、西澳。东澳位于今清水濠一带,甘溪穿城而过,经东澳流出珠江,为宋代广州的盐码头;西澳在本城之南,即今南濠街一带,外国商船常停泊于此,是对外贸易的码头区,也是闹市区。宋代还在古西湖药洲(今教育南路南方戏院附近)改奉真观为怀远驿,专供外国使者、商人下榻和从事贸易活动。明朝,由于古西湖及西澳逐渐淤塞,明永乐四年(1406),怀远驿馆迁至城西砚子步(今西关十八甫路怀远驿街附近),城西(西关)沿西濠和下西关涌(又名大观河)两岸发展成为繁盛的商业区,城东(东关)也形成一条沿江向东伸展的街区,即今东华路以南的沿江一带,但面积不大。清朝,西关平原日趋繁荣。康熙年间(1662—1722),因江岸不断向南伸展,清政府在怀远驿南面(今文化公园一带)修建十三行夷馆。咸丰年间(1851—1861)沙面成为英法租界,与此同时,利用西关农田建厂房,开辟街道,形成纺织工业区。工业、商业的发展,促进了住宅区的开辟,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富商在今宝华大街辟建街道呈方格状的新型住宅区,随后在上、下西关涌平原上陆续建宝源、宝贤、宝庆、逢源道呈方格状等住宅区,逐步形成晚清西关西部住宅区特色(观称“西关大屋”)。城南商业区沿珠江两岸发展,居住区则在白鹅潭东岸洲头咀到龙溪乡之间(今大基头一带)辟建,其模式与西关相同。至清未,珠江沿岸平原区已尽数开辟。(见图1-1-2)
二、民国时期城市建设计划
(一)孙中山“南方大港”计划
民国10 年(1921),孙中山在其所著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提出“南方大港”计划,即“实业计划”的第三计划,要点是将广州建设为世界大港。孙中山把建设“南方大港”位置选在黄埔深水湾一带,并规划建设一个由黄埔到佛山,包括沙面水路在内的新广州市。新广州市的商业区规划在河南岛,工业区分布在花地至佛山之间,码头在后航道至黄埔一带建设。孙中山还提出填塞广州城河北与河南之间的水道(即前航道),其范围自河南头填起直至黄埔岛,“以供市街之用”,规划把广州建设成为一个花园城市。
为了把黄埔建成“南方大港”,孙中山在第三实业计划中提出了一系列配套计划与整治航道。首先浚深黄埔至伶仃岛出口航道,修筑水底范堤及水坝,使远洋巨轮出黄埔畅通无阻;其二改良广州水路系统,通过对东、西、北三江和河汊的整治,沟通广州、黄埔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以至长江的联系;其三建设西南铁路系统,以广州为起点,兴建广州至重庆、成都、云南、广西等7条铁路,将广州与西南地区所有重要城市与矿产地联结起来,使之成为“南方大港”深远广阔的经济腹地。
孙中山逝世后,国民政府与民众团体先后成立“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广州黄埔(北帝沙、狗仔沙)开港初步计划》、《开辟黄埔(新港)计划》、《开辟沙路商埠计划》、《开辟虎门大虎商埠计划》和《开避黄埔(狮子山)商埠速成计划》(又称鱼珠计划)等5个建港计划,民国16年,经“黄埔商埠股份公司执行委员会”议决最后采用《鱼珠计划》。民国19—26年,又先后拟订了《黄埔港计划》与《黄埔开埠计划书》、后者成为民国时期黄埔港的建港计划。
(二)、广州工务实施计划
民国19年,在广州市工务局局长程天回编著的《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中,提出广州市建设计划。该《计划》比民国18年广州政府公布的《广州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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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书》更全面、详细地涉及广州市区的地志、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以及道路、港口、城市公共设施等建设计划的内容,其要点包括确定广州区界线功能分区、发展河南、道桥建设、内港及堤岸建设等。此外,还对全市渠道与濠涌的整理、公共建筑、娱乐场所及公园等建设进行了规划。
(三)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
民国21年8月,广州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第一部正规设计文件,主要内容有:
1、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的范围仍以民国12年工务局所划定的权宜区域和拟定区二种。
2、将全市地域划分为工业、住宅、商业、混合等4个功能区。其中工业区分布在临江一带,如西村、石围塘东南部、牛角围、牛牯沙、罗冲围等处。原有的商业区在旧城区内,新辟的商业区设在黄沙铁路以东,河南西北部,东山以东,省府合署地点以西一带。住宅区分为两种,一是风景优美的住宅区,分布河南中、北部,东山以东一带以及车陂东部、白云山至飞鹅岭之东南麓等处;二工人住宅区,主要分布在与工业区毗邻的地方,如市西泮塘及芳村茶溶等地。旧城区规划保留为混合区。
3、确定市区道路干线。分为直达干线与环形干线,依其所在不同的区域及道路等级而定,一般分为大道(30~40米)、干道(25~30米)、一等街(20~15米)、二等街(15~20米)、三等街(10~15米)五个级别。
4、规划接通粤汉、广三两条铁路,经过牛牯沙岛,建两座跨江桥梁。另由石围塘经芳村至白鹅洞设一条单轨铁路,以便于沿河货物的运输。黄沙火车客站规划改为货站,沿黄沙堤岸兴建码头,以利水陆联运。新火车客运站设在西村省立一中的东南,民用飞机场拟建于河南琶州塔以东及市西北部牛角围以北的地方。
5、规划新建水厂和电厂。新水厂拟在西北松溪一带,新电厂择定在西村士敏士厂之北或牛角沙以南。
6、规划黄埔为广州的外港,白鹅潭一带为内港。石围塘至下芳村一带的堤岸,规划建设码头、仓库,停泊来自上海、厦门等埠的轮船。黄沙一带堤岸,拟建码头仓库,停泊港澳轮船及四乡轮渡;大涌口一带停泊其他各项运输的小汽船,沙面至大沙头一带不宜多泊船,以免阻碍河道交通及附近一带的风光。
民国21年11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道路系统图,确定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为棋盘式。规划河南刘王殿附近为新市区中心,其南北干线为子午线,东西干线用以联络粤汉铁路与黄埔地区,环形干线用以联络市区各纵横干道及河北、河南、芳村、大坦沙一带。
(四)灾区重划计划书与土地分区使用
民国35年,工务局拟定黄沙、西堤、海珠桥北岸、南堤等4个灾区(日本侵华时轰炸广州所致)的营建计划。民国36年,广州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修正通过4个灾区的《重划计划书》。其主要内容:一是确定灾区用地范围;二是确定新辟或拓宽道路的走向及宽度(20~30米);三是划定商业区、住宅区范围,并规定在不同区域内营建市场、学校、儿童游玩场等公共建筑及其配建设施。
民国36年,广州都市计划委员会讨论了《广州市土地分区使用办法(再修正案)》,该《办法》将广州划分为普通住宅区、田园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风景区、家业区等六种,并对在不同区域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建筑密度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在居住区、商业区、风景区、农业区内不准建设有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