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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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家庭康复指导与培训
家庭康复指导
为家长提供听力损失儿童 家庭康复的指导和培训, 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孩子 。
家长心理支持
为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和咨 询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 应对孩子的听力问题。
定期评估与跟进
定期评估孩子的康复效果 ,及时调整康复方案,跟 进孩子的进展情况。
06
展望未来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发展趋势
性的卫生政策。
当前阶段
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已经在 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和推广, 并纳入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为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提供了重要保障。
02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筛查前的准备工作
01
02
03
充分告知
向家长充分解释新生儿听 力筛查的意义、目的和方 法,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 理解。
仪器准备
检查听力筛查仪器是否完 好,如有故障应立即更换 。
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
康复方案制定
根据听力损失程度和儿童具体 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 ,包括助听器、人工耳蜗植入
等。
听力干预的方法与技术
01
02
03
听力补偿
使用助听器、人工耳蜗等 设备,提高听力水平,促 进语言和认知发展。
听力重建
利用骨传导等技术,恢复 听力损失儿童的语言 训练,包括口型、语音、 语速等方面的训练,促进 语言发展。
筛查范围扩大化
新生儿听力筛查范围将进一 步扩大,包括对先天性听力 障碍、迟发性听力障碍、遗 传性听力障碍等多种听力问 题进行筛查,以便更全面地 了解新生儿的听力状况。
提高筛查率的策略与方法
01
健康教育
02
政策支持
03
优化筛查流程

医院三基操作流程—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医院三基操作流程—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3未通过者出生10天进行复测,复测未通过者一个月内转母子中心复筛
5
5
4两耳分别测试,轻轻放入探头至耳内,仪器自行显示结果,如果未通过,需重复2 -3次测试
10
5向家属告知结果,未通过者一个月之内转母子中心复筛,并签字
10
6填写检查单,并粘贴好
10
终末
处理
污染的一次性物品放入医用感染性垃圾袋内
5
注意
事项
l新生儿出生48小时-10天进行初筛
5
2必须在新生儿饱食,安静状态下进行操作
医院三基操作流程—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项目
内 容
评分
目的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5
评估
婴儿外耳道皮肤,婴儿睡眠情况
5
准备
1.护士:着装规范,洗手,
5
2.环境:安静、整沽,温度适宜
5
3.用物:听力筛查仪,棉签
5
4.用物检查:检查听力筛查仪的性能,棉签的有效期
5
流程
l核对床号、姓名
10
2清洁耳道
5
3受检儿处于安静状态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进行听力筛查时,家长需要配 合医生操作,按照医生的指示进 行。
保持新生儿安静 避免耳朵潮湿 告知医生病史 配合医生操作
在进行听力筛查前,需要保证新 生儿处于安静状态,因为哭闹或 运动可能会影响测试结果。
家长需要告知医生新生儿的出生 史、家族史以及是否有其他健康 问题,以便医生更好地评估新生 儿的听力风险。
准备相关文件和设备
医生需要准备新生儿的医疗记录、听力筛查申请表和听力筛查设备 。
告知家长筛查重要性
医生需要向家长解释听力筛查的目的和重要性,并获得家长的知情 同意。
筛查过程
01
02
03
进行初次筛查
医生使用自动化听性脑干 反应(AABR)等听力测 试方法,对新生儿的听力 进行初步评估。
进行二次筛查
如果初次筛查未通过,需 要进行二次筛查,通常在 出生后30天左右进行。
异常结果的处理
确诊听力损失
如果新生儿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 失,需要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如佩戴助听器或进行人工耳蜗植 入等。
定期随访
对于存在听力损失的新生儿,需 要定期进行随访和观察,评估听 力损失程度的变化和影响,及时 调整干预措施。
定期复查与跟踪
复查时间
正常新生儿需要在出生后3-5天进行第一次听力筛查,未通过 者需要在42天内进行第二次筛查。如果第二次筛查仍未通过 ,需要在3个月内进行听力学评估和诊断性检查。
案例二:异常新生儿听力筛查实践
总结词
对于异常新生儿,听力筛查是发现听力损失 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早期干预和康复。
详细描述
对于出生时具有高危因素或疑似听力损失的 新生儿,应在出生后4-6周进行听力筛查。 对于初筛未通过的新生儿,应在4周后进行 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在3月龄接受诊断 性评估。确诊为听力损失的婴幼儿应在6月 龄内进行干预和康复,以促进语言和认知能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PPT课件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PPT课件

进行性或迟发性听损伤高危因素
■ 听损伤家族史 ■ NICU监护史:如新生儿持续肺高压、机械
通气、高胆红素血症、早产、呼吸窘迫综 合征、体外膜供氧、胎粪吸入综合征等 ■ 脑膜炎 ■ 使用耳毒性药物 ■ 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感染、疱疹、 风疹、梅毒等。 ■ 颅脑外伤
谢谢大家!
新生儿听力筛查注意事项
二、环境准备:
听力筛查环境要求相对安静, 噪音控制在40dB(A)以下
新生儿听力筛查注意事项
三、认真做好筛查前的宣教工作: 发与宣教资料,让家长了解听力筛查的
重要性 筛查前给家长简述听力筛查的方法,让
家长知道筛查是无创、安全的,解除家长 的紧张心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筛查前让家长填写知情同意书归档保存
■ 测试项目:TEOAE/DPOAE AABR 声导抗
筛查方法应具备的特点
◆ 易操作 ◆快 速 ◆简 便
◆灵 敏 ◆准 确 ◆客 观 ◆ 可重复性
正常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听力筛查流程
通过
初筛(生后3~5天,OAE/AABR)
未通过
通过
复查(生后30~42天左右,OAE/AABR)
未通过
正常
诊断性检查(生后3~6个月)
新生儿听力筛查注意事项
八、测试结果分析:
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筛查,不是详细 的听力学评估,因此用“通过”与“未通 过”两种方法来表示测试结果。显示信息 “pass”为通过,“refer”为参考或不通过。 第一次测试结果为“refer”者,要在排除了 人为因素及环境因素后,重复测试2-3次, 结果仍为“refer”,方能确定为首次筛查未 通过。
新生儿听力筛查注意事项
五、筛查前了解新生儿身体状况: 1、 了解新生儿是否患有鼻塞及其他 影响中耳功能的病变、呼吸道感染等

儿童听力筛查技能操作

儿童听力筛查技能操作

儿童听力筛查技能操作儿童听力筛查技能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 问卷调查:设计一份有关不同年龄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的听力行为的问卷,发放给家长,从中了解儿童的听力问题,一般可以筛查出50%以上的儿童听力问题。

2. 筛查型耳声发射:适用于出生至3岁的婴幼儿,技术性强,且会漏掉神经性耳聋的儿童。

3. 发声玩具:适用于3个月至3岁的婴幼儿,选择3-4个发不同声音,如响板、木鱼、三角铁等玩具,发声时放在离小儿耳朵50cm处,看小儿是否转头。

大点的儿童可问他有无声音等,以粗略判断听力是否通过筛查。

4. 儿童筛查式听力计:适用于3-6岁的儿童,能够发出3-4个不同声音的一种手持设备,如0.5kHz、1kHz、2kHz 和4kHz等。

发声时放在离小儿耳朵50cm处,看小儿是否转头。

大点的儿童可问他有无声音等,以粗略判断听力是否通过筛查。

5. 行为观察测听法:适合6个月以下宝宝,可坐在家长腿上并吸引宝宝注意力,测试者站在宝宝身后并用物体发声,约在宝宝耳后1cm处发出,观察宝宝是否对声音给出回应。

6. 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给予宝宝短声刺激并使用仪器记录听觉通路的电位活动,有助于反映脑干生理情况,筛查是否存在听力异常。

以上就是儿童听力筛查技能操作的主要步骤,如果您有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儿童听力筛查方面的专家获取解答。

7. 纯音听力测试:适用于5岁以上的儿童,可以更精确地测试其听力水平,包括气导和骨导两种方式。

通过纯音听力测试可以判断儿童是否患有先天性或后天性听力损失,以及损失的程度和类型。

8. 声导抗测试:用于检查中耳功能是否正常。

通过测量中耳的阻抗和顺应性,可以判断中耳是否存在病变或损伤,如中耳炎、鼓膜穿孔等。

9. 耳声发射检查:适用于新生儿至6岁儿童的听力筛查。

通过耳声发射检查可以检测出婴幼儿是否存在先天性听力损失,以及听力损失的程度和类型。

10. 言语发育评估:对于存在听力损失的儿童,需要进行言语发育评估,以确定其听力损失对其言语发育的影响。

少儿英语-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规定及流程

少儿英语-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规定及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规定及流程一、筛查对象温宿县人民医院对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尤其是有以下高危因素的新生儿: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庭史;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等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4、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5、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6、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7、高胆红素血症具备临床换血治疗指征;8、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9、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10、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11、体外膜氧;12、机械通气时间48小时;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症或遗传病。

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二、筛查方法筛查方法采用耳声发射法(OAE)。

三、筛查程序(一)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在孕产妇入院后,产科工作人员(在儿科住院患儿由儿科医生)应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和做法,签订《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告知新生儿出生48小时至出院前进行筛查。

(二)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筛查人员对其进行听力初筛,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表》,并向家长出具《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

(三)对初筛阳性者、有高危因素虽通过筛查须按时复查者或因特殊原因未接受初筛者,筛查人员或产科工作人员应告知家长在出生后42天内接受双耳复筛。

(四)对复筛阳性者,由负责筛查人员填写《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转诊通知单》,交给新生儿监护人,通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将其转到听力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四、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一)公共卫生科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

(二)妇产一科、妇产二科、儿科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宣传、知情告知和开具申请单工作,宣讲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相关知识和详细做法,执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知情选择制度。

图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图

图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图

重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一、爱婴区重生儿听力筛查室工作制度 1. 严格恪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2. 自觉恪守组织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走,不无故少勤,有早先申请获赞同后方可休假。

3.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位重生儿,做到文明礼貌、耐心认真。

4. 上班时保持环境整齐,穿工作服配戴好胸牌。

5.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保证筛查质量。

6. 名贵仪器妥当保留,专人负责保护养护。

7. 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洁净。

8.增强安全管理,下班时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走开。

二、重生儿听力筛查保密制度1、认真做好重生儿听力筛查重要性的宣传工作,要使重生儿的监护人做到知情赞同,没有逼迫或操控,受检者也不受欺侮及歧视。

2、认真妥当地做好重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资料的保留和保密工作。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由泄露重生儿及其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包含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筛查结果等。

3、只有在重生儿的监护人受权时,方可公开相关信息。

4、监护人一定拥有效的证明文件,方可盘问其重生儿的听力结果,如须复印相关文件,还须到医教科办理必需的手续。

三、重生儿听力筛查仪管理和校准制度1、听力筛查仪使用前,需先进行自校准、保护和养护培训,核查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者一定严格按仪器操作程序言件进行操作,保证仪器正常的使用寿命。

3、平时要做好仪器的保护和养护工作。

每次仪器使用达成后,均须按要求放入专用包内,防范振动、摔坏,并进执行用状况的登记或记录。

4、依据仪器的使用频率,每半年或一年一定对仪器或计量用具进行专业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当保留好仪器校准报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
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工作:确保新生儿处于安静状态,清理耳道中的残留物,如胎脂、羊
水等。

准备好听力筛查仪器,如耳声发射仪等。

2.清洁耳塞:为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每次使用前应清洁耳塞,并确保耳
塞干净无异物。

3.测试环境:确保测试环境安静,避免噪音干扰。

同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
湿度,确保新生儿舒适。

4.测试操作:将耳塞紧密插入新生儿的耳朵,按下测试按钮开始测试。

等待
仪器完成测试并显示结果。

5.结果解读:根据仪器显示的结果,判断新生儿是否通过听力筛查。

如果未
通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进一步检查。

6.记录与报告:将测试结果记录在记录表或报告中,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
人测试结果。

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流程是确保新生儿听力正常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科学、规范的流程操作,可以提高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早期发现和干预听力障碍提供科学依据。

实习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巧

实习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巧

实习中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巧引言: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重要的医学检查,旨在早期发现和干预婴儿的听力问题。

作为一名实习生,正确掌握新生儿听力筛查技巧对于提供准确的结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实用的技巧,帮助实习生在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时更加专业和高效。

第一部分:准备工作1. 熟悉设备:在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之前,实习生应该熟悉所使用的设备,包括听力筛查仪器和耳机等。

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功能,可以提高筛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2. 创建舒适环境:对于新生儿来说,舒适的环境是进行听力筛查的前提条件。

实习生应确保筛查室温适宜、光线柔和,并避免噪音干扰。

第二部分:筛查流程1. 婴儿定位:在开始筛查之前,实习生需要正确定位婴儿的头部,以确保耳机正确放置。

可以使用手指轻轻触摸婴儿的头部,找到耳朵的位置,并将耳机正确放置在耳朵上。

2. 选择合适的频率和音量:根据婴儿的年龄和发育情况,实习生应选择适当的频率和音量进行筛查。

通常,新生儿的听力筛查频率为1000Hz和2000Hz,音量应适中,不过高也不过低。

3. 观察婴儿反应:在进行听力筛查时,实习生需要仔细观察婴儿的反应。

正常情况下,婴儿会对声音产生兴奋或注意,例如转头、眨眼或停止哭泣。

如果婴儿没有明显反应,实习生应重新检查设备和耳机的放置,并再次进行筛查。

4. 记录结果:在完成每次筛查后,实习生应及时记录结果。

可以使用专业的筛查表格或软件,准确记录婴儿对不同频率和音量的反应情况。

第三部分:沟通与解释1. 向家长解释筛查过程:实习生在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时,应向家长解释筛查的目的和过程。

可以简要介绍筛查所使用的设备和方法,并告知筛查结果需要进一步评估和确认。

2. 提供筛查结果解读:实习生应准备好筛查结果的解读,包括正常和异常结果的含义。

对于异常结果,实习生应向家长解释可能的原因,并建议进一步的专业评估和治疗。

结语:正确掌握新生儿听力筛查技巧对于实习生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熟悉设备、创建舒适环境、正确选择频率和音量、观察婴儿反应以及与家长进行沟通与解释,实习生可以提高筛查的准确性和效率,为婴儿的听力健康提供重要的支持和帮助。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与操作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与操作规范

准备筛查设备: 确保筛查设备处 于良好状态,并 按照操作规范进 行校准。
告知家长:向家 长解释筛查的目 的、方法和注意 事项,取得家长 的配合。
准备新生儿:确 保新生儿处于安 静、舒适的状态, 并按照操作规范 进行准备。
筛查过程
准备工作:确保环境安静,设备齐全 测试前准备:清洁耳道,确保新生儿处于安静状态 测试过程: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听力测试 结果解读:根据测试结果,判断新生儿的听力状况
诊断性检查:耳 声发射、ABR、 ASSR等
确诊
听力测试: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测试方法,对新生儿的听力进行检测。
诊断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对新生儿的听力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听力障碍。
干预治疗:对于确诊存在听力障碍的新生儿,需要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以避免影响其 语言和认知发育。
促进语言发展:听力障碍会影响儿童的语言发展,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 可以及早发现并采取措施,促进儿童的语言发展。
提高听力障碍儿童生活质量:及早发现和治疗听力障碍,可以提高听力 障碍儿童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预防听力损失: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预防因遗传等因素导致的听力损失, 降低听力障碍的发生率。
复查结果:需要定 期进行复查,以监 测听力状况的变化
复查和干预的时机
复查时间:出生后42天内进行第一次复查
干预时间:确诊为听力障碍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干预治疗
复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及时发现并治疗听力障碍,避免影响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
复查和干预的流程:医生会根据复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干预计划,并进行定期随访和评 估
早期发现听力障碍
早期发现听力障碍 的重要性
听力障碍对新生儿 的影响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 目的和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与操作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与操作规范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听力筛查流程—健康教育
对不愿意接受听力筛查的新生儿监护人,应明确告知不 进行听力筛查的危害性 若对反复解释和告知仍不愿意接受听力筛查的,应要求 新生儿监护人签署“拒绝新生儿听力筛查意见书”,并存 档备案 同时应向新生儿监护人告知进行常规儿童保健体检对发 现听力损失的重要性 还应告知日常生活中监护人或照顾婴儿者观察听力的方 法和保护听力的方法,若发现听力异常应及时到专科就诊
以明确诊断
明确永久性听力损伤者,要在6个月内接受干预 对具有听力障碍和(或)语言发育障碍的危险因素的,即使通过受听 力筛查,仍需长期随访 在筛查和干预的全过程,儿童及其家庭权益得到保障,所有资料与
信息得到保护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听力筛查的意义
耳聋是最常见的出生缺陷,位居的五种残疾之首 年份 名称 多种残疾 1987年 (‰) 6. 73 1996年( ‰人员
筛查人员 省级卫生部门考核批准 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实施,由经过听力学专门培训的技(护)师以 上的人员担任 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 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听力筛查流程—设备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听力筛查流程—测试阶段
对象 时间 方法 婴儿准备 选择耳塞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听力筛查流程—测试阶段
测试对象为所有活产新生儿 测试时间选择在婴儿出生后24~48后小时进行,此时 新生儿外耳道中的羊水、胎脂已经基本被吸收干净; 新生儿外耳道的皮肤水分蒸发,软骨部分受大气的压 力已经撑开、撑圆,有利于声音的传导 测试方法:新生儿安静、自然放松,熟睡在柔软的婴 儿床中;或由一名工作人员怀抱,另一名工作人员分 别对新生儿两耳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避免任何的外界刺激以防引起新生儿的不安或躁动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卫生部2010年版〕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安康开展的有力保障。

一、根本要求〔一〕、机构设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当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限产科和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配备一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二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1、筛查人员〔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2〕承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的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案牍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房屋与装备要求1、房屋筛查机构:设置1间透风良好、环境噪声≤45Db〔A〕的公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音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GB/T、GB/T〕,设置诊室和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1〕筛查机构设备用途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新生儿听力筛查性脑干反响仪计算机并接驳网络〔2〕诊治机构设备诊断型听觉诱发电位仪用途数据录入、上传及分析诊断耳声发射仪诊断型声导抗议〔含226Hz和1000Hz探测音〕诊断型听力计,声场测试系统〔用评估听力损失的程度、性质及于行为观察测听、视觉强化测听、听力康复效果游戏测听和言语测听〕计算机并接驳网络二、机构职责(一)筛查机构1、严格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相关条款执行。

新生儿采血、听力测试流程

新生儿采血、听力测试流程

新生儿采血、听力测试流程第一篇:新生儿采血、听力测试流程新生儿听力测试流程新生儿出生超过48小时,合肥户口:凭服务券免费测试非合肥户口:凭就诊卡(需充值30元)↓门诊三楼耳鼻喉科听力测试中心,进行新生儿听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开具检查报告单新生儿疾病筛查足底采血流程新生儿出生超过72小时,合肥户口:凭服务券+206元采血发票,非合肥户口:400元采血发票↓产科二病区采血接种室,家长签字同意,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足底采血↓开具《采血证明》新生儿疫苗接种流程(未转新生儿科)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医生开具医嘱,护士双人核对↓产科二病区疫苗接种室,家长签字同意,进行新生儿疫苗接种↓观察新生儿接种后情况新生儿疫苗接种流程(已转新生儿科)新生儿出院后需在家观察5-7天(观察内容:哺乳、排泄、体温、肤色、睡眠等),无不适↓产科二病区医生开具纸质医嘱,护士双人核对↓产科二病区疫苗接种室,家长签字同意,进行新生儿疫苗接种↓观察新生儿接种后情况,30-60分钟后无不适方可离开第二篇: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规定及流程一、筛查对象温宿县人民医院对本单位出生的所有活产新生儿,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尤其是有以下高危因素的新生儿:1、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庭史;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等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4、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5、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6、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7、高胆红素血症具备临床换血治疗指征;8、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9、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10、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11、体外膜氧;12、机械通气时间48小时;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症或遗传病。

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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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操作指南小儿听力筛选这一概念为Down及Sterrit(1964)提出,应用唤醒(arousal)反应对所有新生儿进行听行为筛选。

1972年美国言语听力学会(ASHA)等联合会议推荐对听力高危儿进行筛选,并于1982年认定7项听力高危因素,建议这些高危儿应在生后3-6月进行筛选,对不能通过筛选者进一步作听力测试,并继续追踪观察。

1993年美国NIH召开“婴幼儿听力减退早期确定”会议,一致认为只对听力高危儿筛选可能有50%~60%先天性耳聋被遗漏或误导,因而推荐对全部新生儿进行筛选。

第一节国内外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概述一、先天性听力障碍的发病率及早期发现、干预的意义。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

国外的研究表明,正常的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病率在0.1%~0.3%,其中,重度至极重度听力障碍的发病率约为0.1%。

国内尚缺乏完整的流行病学资料,但现有研究结果与次相仿。

根据调查,每1000名出生的新生儿中,约有1名~3名听力障碍。

我国现有0岁~7岁聋儿80万人,每年还以3万名的速率递增。

世界各国的情况也大致相仿,为此,1994年美国儿科学会发表声明,倡导新生儿听力筛查,要求至少在出生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儿或婴儿进行听力筛查。

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专门成立了防聋机构,发起世界范围内的防聋运动。

听力筛查的意义是对一个特定群体通过简单快捷测定方法,并根据特定指标来区分或发现其中有高度可疑病态的个体或亚群,并需要进一步行确定诊断或追踪观察。

其目的是尽可能早地发现有听力障碍的个体,使其在语言发育的关键年龄段之前就能得到适当的干预, 以使语言发育不受到损害。

那么,听力障碍发现的早与晚,与患儿最终的语言发育状况有什么关联呢? 研究结果发现:①听力障碍在6月龄前被发现者语言理解商(receptive language quotient)和语言表达商(expressive language quotient)明显高于6个月后被发现者,得分差值达20分,有非常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②不管听力损害的程度是轻度或极重度,只要在6月龄前被发现,且患儿的认知能力正常,经过干预后,患儿的语言能力基本上能达到正常水平。

③早期发现的轻度听力损害患儿和早期发现的极重度听力损害患儿相比,语言发育水平没有显著差别。

我国由于以往听力障碍的患儿在新生儿期未行听力筛查,其听力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往往到了4岁~5岁尚不会说话时才被发现有听力问题,但已过了学习语言最佳时机,从而导致他们的言语和语言功能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常常有严重的行为问题,难以进行正常的学习。

由此造成对国家的负担、对家庭的负担难以估量,对患者本人来说更是天灾人祸。

可见,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在预防聋哑和语言发育障碍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唯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最终实现使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聋而不哑。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社会效益和卫生经济学意义。

目前的医学知识和技术不能完全预防先天性听力障碍的发生,能使先天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做到聋而不哑无疑对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优生优遇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事实上,新生儿听力筛查不但有巨大的社会效益,也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在我国,一个聋哑儿一生对社会带来的经济负担不低于30万-50万人民币,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和各项生活救济。

而发现、确诊和干预一个患儿用明显低于发病后带来的经济负担,显现出预防医学的经济价值。

三、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国内发展概况我国1994 年颁布、自1995 年6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出要在全国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我国卫生部在2001 年《关于开展第2 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早发现、早干预”的口号,指出实施早期干预工作对于防聋治聋的积极意义。

国内近年来已有不少单位开始对新生儿听力筛查进行系统的研究,但开展筛查的范围十分有限,同时所采用的方法尚无严格统一的规范和质量控制。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出生缺陷高发的状况,我国于2002 年2 月制定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 - 2010)》,配合这个行动计划,2002 年10 月在北京召开了21 世纪中美妇幼保健与遗传学研讨会,会上重点讨论了如何开展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筛查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第64号】《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四、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含义从广义上说,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是一项系统化社会优生工程,它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运作模式等都应包含在内。

而狭义的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是指:使用客观的生理学方法和主观测试的方法,对所有活产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其目的有三:一是,住院期间和42天时筛选出患有先天性或者新生儿期听损伤的新生儿和婴幼儿,使得疑为听损伤的婴幼儿在生后的3个月内接受听力学和医学评价;二是,确诊为听损伤的婴幼儿,应在6个月龄前接受具有小儿听损伤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保健人员、专业教育人员的干预;三是,凡显示出迟发性或进行性听损伤的婴幼儿,不管其前期听力筛查结果如何,都应接受为期3年的听力学和医学检测,以便尽早的发现并进行诊断和干预。

新生儿和婴幼儿听力普遍筛查的完整涵义尚应包括早期的干预方案,这里提出的“适宜早期干预方案”,它含有以下的含义:其一,早期干预方案,应当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可行干预方案。

制定方案或者实施都应当贯彻以家庭为中心的理念;其二,干预方案应具有学科交叉特性,他应包含:①医学和生物学内容;②非医学内容,如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法律科学等;其三,它是建立在广泛信息选择的基础之上的,具有显著的信息化特性。

听力损伤的干预和康复有赖于信息化的量度和种类;聋儿听损伤干预和康复的成功与失败,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家庭成员和家庭之外的实体的文化底蕴和文化潜力,而后者依靠不同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不同的信息量,反复地作用于聋儿。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总体目标是,早期发现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并给予及时的干预,使其语言发育和其他精神发育不受影响。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具体目标是:(1)所有新生儿都应接受听力筛查。

在医院出生的顺产新生儿应在出生后、在产房内完成听力筛查程序;(2)在医院出生的非顺产、需要进行重症监护的新生儿,也应在出院前完成听力筛查;(3)在其他场所出生(包括家庭出生)的新生儿,也要在生后1个月内由相关听力筛查中心进行筛查。

(4)所有未通过听力筛查者,要在3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听力学和其他医学评估,以明确诊断。

(5)明确为永久性听力损伤者,要在6个月内接受干预。

(6)对具有听力障碍和(或)语言发育障碍的危险因素的,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然需要长期连续的随访。

(7)对疑及迟发性、进行性、波动性听力障碍,以及神经听觉传导障碍或(和)脑干听觉通路功能异常者,也需要进行长期连续的随访。

(8)在筛查直至干预的全过程中,儿童及家庭的权益应该通过知情同意的方式得到保障。

筛查和诊断的结果与其他有关医疗信息一样,是儿童的私密性资料,应该予以适当的保护。

第二节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实施一、听力筛查的法律保障(1)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的法律法规a)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

b)1999年,我国卫生部、中残联等十个部委在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c)卫生部确定和公布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卫生部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不是某个省市、某个单位的独立行为,而是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展的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开展普遍性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卫生资源等各方面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儿的筛查。

(2)筛查工作中的法律责任1)进行健康教育,告之家长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内容, 接受筛查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职责;2)使每个家长对听力筛查的意义有较详细的了解;3)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管理流程,使家长了解,并给予配合;4)告知家长筛查的特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5)要求每个家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如果家长拒绝筛查则不予筛查,同时必须请家长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拒绝签字时则需通知上级机关,并予备案。

6)建立一个有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的,由产科、新生儿科、耳鼻咽喉科、听力、卫生统计、特殊教育、康复专家、社会工作者及聋儿家长代表参加的多学科、多方面联合工作委员会,以固定的时间、形式向不同背景的群体提供社会、法律、技术支持及信息反馈,促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正常实施。

(3)新生儿听力筛查宣教工作内容承担助产工作的医疗单位应对家长提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相关知识,包括:(a)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筛查的过程以及听力障碍的后果;(b)为什么每个活产新生儿出院前都进行筛查;经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全过程后将是什么结果。

(c)出院后如何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以完成筛查过程(复筛),医院应向家长提供书面文件以提示复筛的意义及重要性,以及时间和地点:如婴儿复筛未通过,医院应向家长提供第二张书面文件,告之筛查结果,并请家长带婴儿按转诊程序到指定诊断中心进一步诊断。

(d)使家长了解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及婴儿的定义,让家长知道高危儿的进一步检测、随访及治疗程序,并使家长掌握家庭化婴儿评估的可实施方法。

(4)筛查的特点:筛查通过仅意味此次筛查未发现异常,还有出现迟发性听力损害的可能,有害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听力监测是应该持续不断的。

(5)人群及途径育龄及已妊娠的准父母及其家庭成员首先应接受有关知识的教育,可直接通过孕妇学习班及其教材进行宣教、制作相关知识的彩页;在医院适宜的位置布置宣传栏。

而且,不仅关注在院分娩的新生儿,还要向散居分娩的家长进行宣教,并尽力通过不同途径使其婴儿享有听力筛查的权力。

通过提供咨询(热线、门诊)解答不同层次人群的询问及疑问。

医务人员中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继续教育,使之起到宣传指导的作用。

通过媒体、利用“爱耳日”进行宣传;开展专题讲座,使公众对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广泛的了解。

(4)健康教育实施与评估根据筛查率及复查率检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状况,对筛查的依从性即对象参加筛查、复查的比例进行分析。

按筛查的内容及方法可分为单项筛查,如用耳声发射筛查耳蜗功能异常;多项筛查,如除询问、体检外,采用行为测试、中耳阻抗、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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