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考试行政法行政确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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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9行政确认

行政法9行政确认

行政法9行政确认标题:行政法9: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并且予以证明的行政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于被确认的对象具有约束力。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种措施。

例如,公安机关对户口登记、婚姻登记、学历认证等事项的确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款缴纳状态的确认,以及工商管理部门对营业执照的发放等,都是行政确认的典型例子。

行政确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请求行政机关进行确认。

然后,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如果审查结果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会作出确认的决定,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行政确认具有多重意义。

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法律上的保障,使得他们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通过行政确认,当事人可以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行政确认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例如,通过户籍登记和婚姻登记等确认程序,可以有效地防止非法移民和重婚等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了社会的基本秩序和公共道德。

然而,行政确认也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其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依法确认、公正公开和尊重当事人权利。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进行确认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随意变更或者创设法律规定之外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必须保证审查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申诉渠道。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然而,为了确保行政确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原则和程序。

行政确认制度研究引言行政确认制度是现代行政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权益、提高行政效率、解决行政争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确认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研究行政确认制度有助于深入了解行政法体系、推动行政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行政法-9行政确认

行政法-9行政确认

六、几种确认行为的行政可诉性分析
总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符合行政确认的特征,是行 政确认行为。 第一、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作出的,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 的授权。 第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特定的相对人就特定的交通事 故作出的具有直接法律效果的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 拘束力,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第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有法律意义的法律事实进行甄 别,而后给予认定并予以宣告的行为。
证书。
五、行政确认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案例: 例如,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会因相对人不同的后续 行为而有着不同的定性:若相对人以此作为条件申请律师执 业资格时,则颁发证书的行为是行政许可,证书也是一个行 政许可证书;若相对人是初任司法人员,则取得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只能是证明其能成为法官、检察官的行为,是一个行 政确认行为,这时的证书是一个行政确认证书。
五、行政确认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联系: 1、确认在前,许可在后,常常属于同一行为的两个步骤。 2、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有时是一个行政行为的双重形态: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
行政确认概念的理解: 第一,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二,有法律依据。行政确认属于羁束性行政行为。 第三,内容是确认、否定或证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其直接对象为与这些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紧密相关的特定的法律事实 和法律关系。 第四,是宣示性的行政行为。公布于众,以起到公示公信的作用。 第五,行政确认是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的法律适用范围

行政法的法律适用范围

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
行使职权。
提高了国家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 信力,增强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和认同。
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 赔偿范围不够明确、程序不够简 便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THANKS
感谢观看
如合理补偿等。
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步骤,同 时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标准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公正 、公平等。
04
抽象行政行为适用规则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和要求
起草
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起草或者 组织起草行政法规,有关部门 参与配合。
行。
06
国家赔偿与补偿制度在行政法 中体现
国家赔偿构成要件及赔偿范围界定
构成要件
包括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规定的其 他条件。
VS
赔偿范围
涵盖人身自由损害、生命健康损害、财产 损害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
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和审理过程描述
启动程序
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在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赔偿请求。
公务员制度在行政法中体现
01
02
03
公务员身份保障
行政法规定公务员的权利 和义务,保障公务员的合 法权益和身份稳定。
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 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 道德规范,做到公正、廉 洁、高效。
公务员考核与奖惩
行政法规定公务员考核和 奖惩制度,激励公务员积 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 能。
行政许可设立、变更和撤销程序

行政法考试重点

行政法考试重点

行政法考试重点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4、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6、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10、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1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12、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13、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14、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15、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7、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 条和第61 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8、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向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19、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20、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21、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22、行政命令式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23、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24、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警告和通报批评25、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6、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27、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28、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29、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3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确认相关知识点总结

行政确认相关知识点总结

行政确认相关知识点总结一、行政确认的基本概念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特定法律事实、法律权利或法律关系进行验证和确认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的对象主要包括行政行为、行政效力、行政权利和行政义务等。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行政确认的法律基础行政确认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

宪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原则,为行政确认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

行政法对行政确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行政确认的程序和方式。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确认行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确认的主体和客体行政确认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和其他依法享有行政确认权的组织。

行政确认的客体主要包括行政行为、行政效力、行政权利和行政义务等。

行政确认的客体是法律事实、法律权利和法律关系中的具体表现,具体包括有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效力是否产生、是否有效,行政权利是否存在、是否被侵害,行政义务是否履行、是否被违背等。

四、行政确认的程序和方式行政确认的程序和方式主要包括审查、调查、听证等。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确认时,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和调查,了解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确认时,应当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确认决定时,应当依法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相关事实和理由,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五、行政确认的效力和审查行政确认的效力主要包括法律效力和事实效力。

行政确认的法律效力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事实、法律权利或法律关系进行验证和确认产生的效力。

行政确认的事实效力是指行政机关对事实进行验证和确认产生的效力。

行政确认的效力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确认的决定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内容整理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内容整理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官管民: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民告官:行政复议(找上级机关)、行政诉讼(找法院)、行政赔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具体内涵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律保留(不缺位、不越位)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程序正当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高效便民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诚实守信行政信息真实;保护信赖利益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行政责任速记:一理发便当心行政主体资格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本质特征);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类型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大型国企)(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工会、妇联)(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特征:法定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无偿性、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的分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内容示意图(图-20)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产生拘束力产生确定力产生执行力一般情况下经过争议期经过履行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变化行政处罚概念行政处罚是指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章(上)行政确认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章(上)行政确认
第十章-----第十五章讲的全是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章(上) 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
一、行政确认
1、行政确认的概念 与行政相对人有关的情况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 行政主体依照自身职权、依法将有关情况明确。 行政确认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往往又是其他行政行为的前提 如:行政给付,先确认当事人是否贫穷; 行政奖励,先确认行政相对人是否有贡献; 行政补偿,先确认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损失; 行政处罚,先属纠纷,乡政府裁决 相邻两村的土地纠纷; B、裁决损害纠纷,环保局裁决 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 C、裁决侵权纠纷,商标管理机关裁决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纠纷。
行政确认
2、行政确认的类别 行政确认实际分为两大类: ——确认某种事实是否存在 如:确认身份(是否为本科毕业生) 确认资格(是否可以开车) ——确认某种情况是否合法 如:确认某两人是否为合法婚姻 确认某商店是否违法经营
二、行政裁决
1、行政裁决的概念 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解决行政相对人之间 发生的特定民事纠纷 2、理解行政裁决应注意的内容: A、行政主体是否有行政裁决权须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就没有裁决权力。 B、裁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主体管辖的行政事务密切相 关,与自身所管辖事务无关,行政主体无权裁决。 C、行政裁决往往不是最后定论,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考-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

法考-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

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1、【合法行政】属于形式法治(不越权)的要求。

属于依法行政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

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其主要内容有:①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②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益的决定)。

口诀:有法必依法、无法不损益2、【程序正当】①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分为不予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②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陈述申辩、其他参与);③公务回避(任职回避与执法回避);④适用程序合法(依法听证、依法催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等)。

程序违法既违反合法行政原则,也违反程序正当原则。

口诀:开与避合3、【权责统一、高效便民】权责统一:①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②行政责任(行使行政权须依法接受监督,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即纠错问责)。

口诀:金箍棒、紧箍咒高效便民:①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②便利当事人(简化行政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口诀:积极高效率,简化优服务4、【合理行政】(1)公平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同的行为给予相同的处理);(2)符合法律目的(考虑相关因素);(3)符合比例(行政手段裁量适当、必要、均衡)。

①适当:手段须有助于目的达成;②必要:在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应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最小的手段;③均衡:即划算,行政手段对相对人权益的侵害不得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

口诀:合理比相公,公平公正待,考虑要相关,手段势必均5、【诚实信用】①行政信息真实(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行政信息);②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更改<禁止反复无常>,基于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更改<变更、废止、撤回>需要对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主要适用于受益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口诀:不撒谎、不变卦6、【具有规章制定权的中央行政机关】(1)组成部门,承担基本职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区,在B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向B区法院起诉C.向C市中院起诉D.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驳回起诉B.财产保全C.指定管辖D.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国际条约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 。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概述及受案范围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概述及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概述及受案范围1.是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只允许“民告官”。

3.是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的裁判以确认、撤销判决为主要形式。

法院原则上只能对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中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

2.行政诉讼法典。

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的有关规定。

4.民事诉讼法。

5.单行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6.国际条约。

7.法律解释。

|「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1.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首要目的)2.解决行政争议。

(基本目的)3.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核心目的)4.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特有目的)1.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2.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5.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6.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7.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8.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9.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式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主体标准:只允许民告官。

2.行为标准: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1)部分。

必须是规章以下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才可以。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务院决定都不得附带审查。

(2)是附带审查,不得直接就规范性文件提起诉讼。

(3)由行政行为案件管辖法院一并审查。

(4)期限:当事人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5)听取制定机关意见: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一、定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主、权、)事实行为:不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

(主、)事实行为的概念在行政法中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行政主体行使的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力”,并进而作出一个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因此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说非法拘禁、非法殴打等都属于事实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叫做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行政机关做了,影响了百姓的权利,因此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权利必有救济。

所谓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责”,就是影响了老百姓的权利义务就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是行政诉讼的真正的诉讼标的。

“民告官”中的“民”指的是相对人,在复议程序里是申请人,诉讼程序中是原告,在赔偿程序中是赔偿请求人。

“官”在行政行为中是行政主体,在复议程序中是被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是被告,在赔偿阶段叫做赔偿义务机关。

在立法中为什么没有事实行为的概念。

因为被广义具体行政行为所取代了,广义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有责就可诉。

准备性行为:程序性、阶段性行为。

(主、权)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行政检查、行政调查。

起诉一个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必须是一个成熟了的、已经影响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分类1.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依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有主动作为的义务;“依申请”是指行政主体有被动作为的义务。

比如: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有人违法,必须抓捕违法的人并对其进行处罚,如果看见了不抓捕、不处罚,那就属于不作为。

“依申请”是说必须老百姓先申请。

比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叫做行政许可,但是,必须是由相对人自己去申请,行政机关才能办理相关许可。

如果老百姓申请以后,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但工商局无正当理由不予许可,则构成不作为。

再比如:收容遣送是行政强制措施,是主动的、依职权的行为。

现在叫做救助,救助是行政给付,是一个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

行政法

一、名词解释: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具有国家行政权能,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的组织。

P842.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所实施的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P1143.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行政权力。

P924.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据法律规定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P945.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居间裁决者的身份,对特定范围内与裁决机关行政管理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依法作出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P2786.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作出的给予确定、认可或者证明并给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P2737.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且与诉讼案件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P4398.行政诉讼原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改)P4439.行政诉讼被告:是指受原告指控实施了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的具体行为,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P45310.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

P45911.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犯而造成损害,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赔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改)P5531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

P554二、判断(绝大多数是错的)1.行政主体的职权性和授权性。

职权性:依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在其成立之时就具有职权并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如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授权性:因宪法、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获得行政职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如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经授权的事业单位等。

行政法考试范围

行政法考试范围

多项选择1.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CD)A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 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 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2.下列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事项,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AC )A 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B 某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C 某市职能局名称的改D 某县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3.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 )A 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 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 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D 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4.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BD )A 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B 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C 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D 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5.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

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

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

沈某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A 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B 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C 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D 该罚款决定违法6.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

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BD )A 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B 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C 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D 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BC )A 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 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 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 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8.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

行政法必背16个考点

行政法必背16个考点

行政法必背16个考点考点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1)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行使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2)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

(3)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处罚中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结果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法》第5条第2款)以达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考点2、程序正当原则:(3公)(1)行政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2)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3)公务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考点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适用条件:一是存在信赖基础,即行政机关作出了相对人赖以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二是有信赖利益,即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因为实施了该行为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者承受了相应的负担;三是有正当信赖,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错。

(2)保护方式,能不撤销、废止,则不撤销、废止,但如果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变更,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法条体现:《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 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 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 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 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 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合法性B. 合理性C. 合法性与合理性D. 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 区,在B 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 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 向B区法院起诉C. 向C市中院起诉D. 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 驳回起诉B. 财产保全C. 指定管辖D. 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 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行政法行政确认

行政法行政确认

行政法行政确认行政法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某种行为或事实进行确认,并对其合法性或事实性作出明确判断的法律行为。

行政确认可以是对外宣布的行政行为,也可以是仅对特定当事人生效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执行职权的重要方式,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行政确认的类型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客观事实的确认;二是主观权利的确认。

客观事实的确认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可能有对于某一客观事实的认识不一致,行政机关就需要进行确认以明确事实真相。

客观事实的确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机关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对某种客观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其他性质进行确认,以明确该事实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观权利的确认主张具有特殊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对该权利予以确认的申请,行政机关便会对该权利的真实性等性质进行确认。

主观权利的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主张拥有某种特殊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其他性质的确认,以明确该权利的存在与范围。

行政确认的程序是行政确认的法律流程,包括确认申请、审查、作出行政确认决定等环节。

行政确认申请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对某种事实或权利进行确认的申请称为行政确认申请。

行政确认申请一般应当书面提出,申请人应当明确诉求、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并签署法律文书。

行政确认审查行政确认申请受理后,行政机关应当启动行政确认审查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并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勘验、鉴定、调取有关资料等必要的审查活动。

行政机关审查完毕后应当作出行政确认决定。

行政确认决定行政确认决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确认申请的处理结果。

根据确认事项的不同,行政确认决定可以有以下几种可能:•确认事实的真实性或合法性;•确认特定主观权利的存在与范围;•拒绝行政确认;•再次审查。

程序性行政确认实质上也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行政确认决定应当经过审查、听证等程序后作出,并且应当予以公告或通知有关当事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之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之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之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之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有以下特征:(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靠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相对方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作用(1)有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和其他义务的宏观调控;(2)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3)有利于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确认的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主要有:(1)确认;(2)认可;(3)证明;(4)登记;(5)批准;(6)鉴证;(7)行政鉴定。

五、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关系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两者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确认在前,许可在后。

(2)两者有时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

而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①对象不同。

许可一般是使相对方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而确认则是确认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

②法律效果不同。

许可是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进行某种对一般人禁止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没有前溯性;而确认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权利、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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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试行政法行政确认范围
在法律考试中,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

其中,行政确认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内容。

本文将围绕行政确认范围展开讨论,并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此题的考点和解题技巧。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和意义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对某种事实、权利或法律关系进行验证和认定的行为。

它是行政法中的一种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确认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行政确认的范围
行政确认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和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行政确认的范围和考点。

1. 婚姻登记确认
婚姻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由民政部门负责。

在婚姻登记时,行政机关需要确认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年龄、身份等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这个案例中,考生需要了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掌握行政机关的职责和程序,以及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

2. 企业设立确认
企业设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行政机关在企业设立时需要进行确认。

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确认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设立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3. 行政处罚确认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并处以罚款、扣分等处罚。

考生需要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4. 行政许可确认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某些特定活动进行确认并发放许可证件的行为。

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进行确认。

考生需要了解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以及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三、解题技巧和注意事项
在行政法考试中,对于行政确认范围的题目,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是一个具有一定复杂性的学科,考生需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总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

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和解答题目。

2. 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行政确认是由行政机关进行的,考生需要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不同的行政机关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考生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判断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

3. 注意案例细节和关键词
在解答题目时,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案例的细节和关键词。

有时候,题目中的关键词会给出一些提示,帮助考生找到正确的答案。

同时,考生需要注意案例中的细节,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总之,行政确认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内容。

在法律考试中,考生需要掌握行政确认的范围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并且注意案例的细节和关键词。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解答,考生可以更好地掌握行政确认的考点和解题技巧,提高答题的准确性和效率。

希望本文对高中学生和他们的父母在法律考试中的学习和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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