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主表+附表)现金流向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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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变表主表现金流
一、基本概念
1、现金流量表
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2、现金流量
是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用现金购买短期到期的国库券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3、现金
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4、现金等价物
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反映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投资。

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规范
现金流量表包括现金流量主表、现金流量附表;而主表中又包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四部分,现一一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的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具体如下:
①销售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备品备件收到的现金。

销货退回、折扣、折让支付的现金应以负数在本项目反映,不得列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②提供代办、维修、运输、代购、代销、加工、设计等劳务而收到的现金:如手续费收入、维修费收入、运费收入等。

③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由税务部门返还的各种税费,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关税等。

▲本项目特指收到的属于税费性质的返还款项,如出口商品给予的增值税返还款项、地方政府给予的各种税费先征后返的款项。

由于国家财政管理采取收支分离的模式,实际收到的各项税费返还款均是由财务部门从国库返还,所以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一定要分析款项的实际属性。

▲各项优惠政策返还的款项应记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不记入本项目,如一些农牧企业由于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而给予的各项补贴款项均属与此类款项。

▲采购国产设备返还的增值税,因在返还时冲减了固定资产成本,所以不在本项目反映,应以负数记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中。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保险公司流动资产保险赔款、除税费返还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①收到外部银行存款利息、收到违规罚款等收入、经营性出租收到的现金;
②收到客户或职工的保证金、押金、暂交款、代理业务的暂收或代垫款等。

若退还保证金、押金、暂交款及支付代理暂收款或垫付代理业务款时,应当以负数在本项目反映,不得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③收到各级政府给予的补贴、奖励、优惠款项、旅游示范点建设基金等的现金,如各牧场收到的享受国家或地方政府给予的三农补贴款项及其他非税费返还的款项。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等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材料、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的款项,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以负数在本项目反映。

具体如下:
①采购原材料、水、电、热力、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办公用品、燃动等款;
②支付的维修费、运费(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支付的所有运费)等;
③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购入所有商品支付的款项均在本项目反映,不论其使用在管理部门、营销部门还是生产部门。

▲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未支付现金,在往来款中反映,则实际支付现金冲减往来款时,记入本项目。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具体如下:
①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福利(员工子女商业保险费用、员工体检费用、特殊工种体检费用)等;
②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独生子女费用、中秋福利、春节福利、旅游福利、生日及婚礼贺金、误餐补助、三八节福利、尔代节福利、防暑福利及春节期间的免费就餐费用等);
注意事项!
▲支付给离退休人员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先为职工支付、后部分或全部扣回的费用,支付时应记入本项目,扣回时也应以负数冲减本项目,不得记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工资发放失败退回,在收到退款时负数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中,实际支付时正数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中。

(6)支付的各项税费:
本项目反映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本期支付、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

具体:所有以现金支付的税款,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关税等。

注意事项!
▲本项目反映本期实际向税务部门支付的各项税金,不含支付给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其应记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退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不以负数在本项目反映,应记入“收到的税费返还”中。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在本项目反映。

若个人所得税从工资中代扣,则因代扣时冲减了应付工资所支付的现金,所以向税务部门代缴时应记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若向职工收取现金代缴,则在收款时冲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代缴时记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支付的除上述各项外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如下:
①支付报销的广告费、通讯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会务费、印刷费、招待费、乘车费、培训费、车辆油款(仅指入汽车费用的部分)、验资费、审计费、诉讼费、检验检疫费等(不论这些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还是制造费用均应反映在本项目)。

②支付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办理票据及汇款业务手续费、办理信用证手续费等财务费用性质的支出。

③支付的罚款、滞纳金、赔款、违约金等;
④经营性租赁支付的现金;
注意事项!
▲职工为经营活动所借款项,如差旅费、通讯费等,借款时应将现金流出记入本项目;当职工报销费用、归还余款或从工资中扣款时,应将收回的现金流入以负数记入本项目,不得记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债权性投资的本金。

注意事项!
▲现金等价物的短期投资已界定为现金,所以收回这类短期投资时不在此反映。

▲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非正常淘汰处理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注意事项!
▲各项资产报废、毁损时收到的保险赔款、个人赔款等也在此项目反映。

▲若支付的处置费用现金大于处置收入收到的现金,即本项目为负数时,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收回的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含价款、税金、人员工资、工程审计费等各项辅助费用。

若退回(如退回的预付款)应以负数在此项目反映,不得记入流入项目。

注意事项!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不在此项目反映,应记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中;
▲融资租赁支付的租赁费不在此项目反映,应记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首次支付的款项在此项目中反映,以后支付的款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注意事项!
▲公司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在本项目反映,应当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10)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①购买股票、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②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净额。

6.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或直接接收投资投入的货币资本而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即: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生费用后的净额。

由金融企业直接支付的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费用,从发行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于本项。

注意事项!
▲以发生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得在本项目反映,应当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收到现金捐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注意事项!
▲公司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的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得在本项目反映。

(5)分配股利或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注意事项!
▲本项目所指利息包括:资本化利息和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包括在建工程、存货、无形资产等中所有的资本化利息。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具体包括如下:
①吸收投资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
②现金捐赠支出;
③融资租赁支付的租赁费;
④减少注册资本支付的现金。

6.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公司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表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之附表
概述
现金流量表包含两部分,现金流量主表和现金流量附表,主表是根据直接法进行编制,而主表的各个报表项目表达直接、通俗、易懂;现金流量表附表是以净利润为起点,通过一些报表项目的加减运算,最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那如何从“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呢?这之间有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呢?
一、“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关系分解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内容就是以“净利润”为起点,通过加或减去若干调整报表项目的金额,最终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如果只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两者的字面上看,很难看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内在勾稽关系,也就无法探究如何做才能从“净利润”开始调整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为便于理解,有必要引入“经营活动利润”,作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两者的中间变量,即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分解成两个环节。

其中,第一环节是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的过程,第二环节是在“经营活动利润”的基础上继续调整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

这样,“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调整关系也就初步明确。

二、从“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分析
净利润来自利润表,取自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这个报表项目。

而净利润润是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也就是利润表的设计原理。

在现金流量表的思维中,更应该强调的是净利润是由“经营活动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三部分组成,即“净利润=经营活动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

这种组成划分与现金流量表主表将现金流量划分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完全一致的。

这也是正确理解现金流量表主表及补充资料内在逻辑关系的假设所在。

根据以上假设,“经营活动利润=净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

只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含在净利润中的“投资活动利润”及“筹资活动利润”调整出去,剩下的就是“经营活动利润”。

而且“净利润”是已知的,接下来就是如何确认“投资活动利润”及"筹资活动利润"。

众所周知,投资活动产生的利润无非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四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投资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另外一方面是内部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从利润表角度上,投资活动产生的利润=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利润主要是当前期间存款利息收入减去当前期间的利息支出后的净额。

在利润表上,主要体现为财务费用;既筹资活动产生的净利润=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总体而言,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净利润-(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换算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净利润-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收益或固定资产报废形成的收益)+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或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不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三、现金流量表附表项目分析-非经营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本项目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时需要剔除;如为收益,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扣除,如为损失,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加回。

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明细项目分析填列,如果为“净收益”,则以“-”号体现。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本项目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时需要剔除;如为净收益,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扣除,如为净损失,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时需要加回。

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明细项目分析填列。

取数规则:-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企业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金融资产有关)通常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有关,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
剔除。

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果为持有损失,则需要加回,如果为持有利得,则需要扣除。

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中,不属于经营活动部分的,应当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中需要剔除。

本项目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果为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减:收益):企业发生的投资收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在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时需要剔除。

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填列,如果为投资收益,需要以“-”号填列。

四、将经营活动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通过项目分解的思路来梳理经营活动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间的关系;
经营活动利润=本期经营活动收入-本期经营活动成本;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现金流入-本期现金流出;
本期经营活动收入又包含本期收到现金的经营活动收入、确认为本期收入而本期未收到现金;
本期经营活动成本包含本期支付现金确认为本期经营成本、本期未支付现金而本期确认了经营成本。

而本期现金流入和本期经营活动收入有什么关系呢?可能存在本期收到现金确认为本期收入、本期收到现金未确认本期收入;本期现金流出也分为本期支出现金确认本期支出、本期支出现金未确认为本期支出,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根据上图,代入公式如下:
“经营活动利润”=A+B-C-D;“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E+F-G-H”。

其中,A代表本期收到现金的经营活动收入,而E代表本期确认为经营收入的现金流入,即A和E代表的都是“本期确认的经营收入”与“本期发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交集,因此有“A=E”;同理,还可知“C=G”。

于是,“经营活动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B-C-D)-(E+F-G-H)”,又因为“A =E”且“C=G”,化简可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利润-B+D+F-H”,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利润-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本期未付现的经营费用+未确认为本期经营收入的经营现金流入-未确认为本期经营费用的经营现金流出”,最终获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所以,在将净利润转换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中,需要扣除本期未实现收入的经营收入、加回本期未付现的经营费用、加回未确认为本期收入的经营现金流入、扣除确认为本期经营费用的经营现金流出。

1、关于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B)之透视
所谓“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就是指虽在本期确认、但在本期未因此收到现金的经营活动收入,即因该经营性收入的确认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发生在前期或后期。

如果以会计分录的形式来表示该经营收入的发生,可以简写成“借:非现金项目,贷:经营收入”。

这里的“非现金项目”如果具体到用会计科目来表达,则可以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等。

若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报表项目的名称来归纳这些借方科目,则有“B=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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