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汝南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期限:1月-12月

财政资金:36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扶贫小额贴息项目主要用于已享受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还本付息后的贴息,预计投入资金36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贴息担保贷款的期限以年为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按年结算。贴息利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儿的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期限内,按照(豫政办【】85号)文件规定进行贴息。

2、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对2100户贫困户和采用捐赠带贫的企业到期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可以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激发内生动力,每户贫困户获得贷款后,可以发展产业等,预计每户均增收2万元/每户,预计经济效益达42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要求及规范的程序进行实施,加大质量监督与自评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应到位项目款360万元,实际到位项目款36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应拨付资金360万元,实际拨付324.66万元,结余资金35.34万元由于12月下旬已还款农户尚未来得及申请贴息,导致资金出现结余,结余资金35.34万元已退回国库。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汝南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6月份之后改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单位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的股室和工作任务具体落实,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个贷贴息1526户。同时为以往年度采用捐赠带贫、因种种原因未贴息到位的8家带贫企业兑现了政策,带动贫困户570户。共计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动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分析:因为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有着客观的制约因素,需要贷款农户还款后并自愿申请,因此无法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项目资金,导致个别时段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政策的知晓率。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由县乡村及时通知已还款的信贷农户申请贴息。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2

为舒缓疫情对中小微困难企业造成的影响,依据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等8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我委及时将新冠疫情中小微困难企业贷款贴息兑现到位。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依据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等8部门《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财产业〔〕10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商务发〔〕7号)精神,拟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予以贴息。

2.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7月31日,按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公告公示程序,累计向市商务委上报受益企业14家,申报贷款贴息73.08万元。

3.经费________和使用情况

依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期间中小微困难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丰财产业〔〕13号)要求,支付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受益企业应享尽享,助推困难企业复工复产,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2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70%以上。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该项目分属于补贴类,标的清楚,认定明晰,全年任务完成则认定为实施完成,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进行资金拨付。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项目资金67.3万元,为中央预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商务委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丰都县商贸中小微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指南的函》(丰商务函〔〕

13号),并由商务委安全环保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结合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会同财政、交通部门,对应享企业予以指导。

(三)产出

经市商务委委托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获批金额67.3万元。

(四)效果

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3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85%以上。受益企业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由于该政策在执行时限上缩水(政策截止时限由原6月30日止调整为5月30日止),直接导致近23家应享企业出局,贴息金额在200余万元左右。建议:为维护政策权威性,应当予以补报支持。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