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11.07
•【字号】甘建工〔2018〕525号
•【施行日期】2018.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
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的通知
甘建工〔2018〕525号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142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新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甘建工〔2018〕306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申报专家成员人选共207人。
经飞天奖评审办公室审核,并报省建设厅审核批准,确认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共198人。
专家库下设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民航工程、有色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10个专业。
现将专家库成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飞天奖专家的工作,请飞天奖专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甘建工〔2018〕142号)要求,积极、认真、负责地为飞天奖评选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7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甘建价〔2018〕614号•【施行日期】201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建设工程合同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18〕614号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7日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甘肃省飞天奖评选办法
单位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 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可向省住房和城乡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8 年修订)》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 年 3 月 29 日
-1-
附件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018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 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 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 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 2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是省 政府批准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工程质量应达到省 内领先水平。从中精选产生飞天金奖,并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 程鲁班奖的评选。 第三条 飞天奖评审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为基本依据,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由 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每年评选一批,每两年表彰一次,每批 评选数量控制在 100 项以内,飞天金奖的数量控制在飞天奖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家库的要求,其中非本单位专家人数应达三分之二以上。 (六)飞天奖的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并提交,
其他各参建等相关单位的资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申报单位 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四条 飞天奖申报首先由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通过后,再提交纸质 版申报资料。
第二十一条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工程报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 7 天。公示期中如遇举报或投诉的工程,由飞天奖评审 委员会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后无异议的工程正 式公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09]358 印发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于2009年9 月9 日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暨费用标准核定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4]323 号);2、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 号);3、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 号);4、原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 号);1 5、原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工程规费项目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计算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7]83 号)。
二、自2009年10 月 1 日起,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按照原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4]125 号)中“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1.528 计算,并计入直接工程费。
三、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从2009年10 月1 日起执行。
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00 九年九月九日 2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 3 目录一、总则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表三、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四、不可竞争性反弹建设程序五、工程费用标准及有关规定(一)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三)利润计取标准(四)规费计取标准(五)税金计取标准六、适用说明七、的内容八、有关说明九、工程类别的划分4 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原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0.28•【字号】•【施行日期】2019.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暂行)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要求,现就我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消防设计审查范围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8、本条第一至七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0、城市轨道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城市隧道工程。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试行)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试行)(2006年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兴业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争创优质工程及评选活动。
奖名为: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下称“飞天奖”)。
第二条“飞天奖”是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水平的荣誉奖。
在“飞天奖”中优中选优,精选出“飞天金奖”作为最高荣誉奖。
“飞天奖”的评选工作由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下称省建联)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符合条件的,均可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申报可以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主承建与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申报两类。
工程主承建企业在申报当年及前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暂不允许申报。
第四条“飞天奖”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评审,省建设厅核准,省建联发文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有效期两年)和奖像(牌)。
获“飞天奖”的申报单位及参建单位由省建设厅发文表彰。
第五条“飞天奖”(含“飞天金奖”,下同)每年评选一次。
已获“飞天金奖”工程中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由省建联筛选,拟订推荐方案(名单),报省厅领导同意,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参加鲁班奖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飞天奖”的工程除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法规外,尚应:(一)工程应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生产)检验。
正常情况下,申报的工程应是申报当年的前年6月1日至上一年9月30日之间竣工的工程;(二)工程类别及其最小建设规模符合附件1的规定。
边远县城的建设规模可以适当放宽。
(三)住宅小区工程应以整个小区或分期组团申报,且小区或组团的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已具备入住条件,入住率在50%以上。
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
(一)我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工程。
(二)国外及特别行政区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建的工程或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是省政府批准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从中精选产生飞天金奖,并推荐参加国家鲁班奖的评选。
第三条飞天奖每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飞天奖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飞天金奖的数量不超过飞天奖的10%。
第四条省建设厅负责飞天奖的评选工作,设立省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若干名组成。
评委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工程处、设计处、建筑业处、科教处和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工信、交通、水利等省直部门和兰州铁路局主管工程质量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专家委员从评审委员会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负责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省建筑业联合会、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协会等单位实施飞天奖初审和复查工作。
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推荐获得飞天金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通过公开征集、省建设厅审核批准后组建,总数为200名。
由从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电力、民航、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拥有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丰富经验和突出成就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020年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
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以下文件:1、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6]443号);2、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7]435号);3、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08]97号);4、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09]358号);5、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86号);6、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1]514号);7、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机械费的通知》(甘建价[2012]94号)。
二、原有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0月31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总说明一、为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飞天奖评选办法
甘建设[2006]75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省建筑业联合会并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建筑业联合会建议,结合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予以印发,希认真贯彻实施。
原《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甘建建[2001]136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二OO六年三月十日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鼓励技术创新和实施精品战略,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活动健康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飞天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省级荣誉奖。
从中精选飞天金奖,作为最高荣誉奖。
飞天奖每年评选一次,在省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指导工作。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由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施工单位自愿申报,经省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初审与复查,提交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与公示,省建筑业联合会公布评审结果并按规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像(牌),省建设厅结合质量监管工作予以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飞天奖工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范围规定:(一)工程建设规模符合本办法附件一规定。
捐赠投资和偏远地域可适当放宽规模限制,原则上不低于附件一规定的80%;(二)工程一般应是前年6月1日至去年9月30日之间竣验交用的工程;(三)住宅小区以整个小区或分期组团申报,且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入住率达到60%以上。
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工业项目及其他建筑群体应整体申报。
第五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我省施工单位在省外承建的工程。
(二)特别行政区及国外企业在我省境内承建或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保密工程及全部或大部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人
员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7.29
•【字号】甘建设[2014]328号
•【施行日期】2014.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
认定结果的通知
(甘建设[2014]328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厅属有关单位: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厅对2014年7月到期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及部分机构新增人员的资格进行了认定。
现将通过认定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本次认定有效期至2016年7月1日,到期后重新认定。
通过认定的各施工图审查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各项建设政策和行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核定的审查资格范围等级、审查区域内认真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把好勘察设计质量关。
各管理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监管工作中,应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核实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资格和执业印章,杜绝无资格人员或超越认定的项目规
模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附件1、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
2、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程序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
2014年7月29日附件1
附件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问题的通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问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0.17•【字号】甘建函〔2018〕663号•【施行日期】2018.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问题的通报甘建函〔2018〕663号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近期,我厅与省安委办对今年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对接核对,发现部分事故与各市州上报我厅的事故情况不符,经向相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确认5起事故属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迟报漏报的问题。
5起事故分别是:4月21日,平凉市崆峒区新河湾小区1区1#楼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0日,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顺祥佳苑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6日,兰州市榆中县环城东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24日,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嘉禾名都住宅小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24日,金昌市永昌县北海子武当山大酒店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现对平凉市、张掖市、兰州市、金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严厉批评,进行全省通报,并对该5起事故启动督办程序,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事故发生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我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正不足,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对事故报告、查处相关制度进行集中宣贯学习,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完善事故报告、查处程序及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畅通事故报告渠道,坚决杜绝事故迟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
其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典型问题,查找改正自身不足。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
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的通知
(甘建质〔2020〕133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工程名单予以公布。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向入选工程及单位学习,推广获奖工程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品质,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
1.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2.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附件2: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0.15•【字号】甘建价[2009]406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09]406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的计取,保障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法规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二○○九年十月十五日附件: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的计取,保障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法规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的规费和不可竞争费用的计取及管理。
凡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持《甘肃省建筑业企业费用标准证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规费是指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取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不可竞争的费用。
包括: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费用。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工程应具备的最小建设规模
7
消防认可证明
复印件
8
电梯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复印件 仅对设计设有电梯的工程要求有此件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或工业建
9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复印件
筑环境检测评估报告
二 10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
复印件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复印件
1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复印件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9-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厅、局、总公司(行业协会)或其指定机构推荐意见: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主任委员(签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10 -
年
月
日
附件 3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申报资料目录及装订顺序
序 资料名称
号
资料 类型
- 11 -
电话
-2-
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2、工程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建设地址应填 写工程所在地通讯地址;建设规模应按附件一要求填写。 3、工程简况应说明工程概况、设计特点,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 控制措施等;并说明符合《飞天奖评选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况,特别 是结构和竣工实体质量状况、工作量及工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 环保、绿色建筑等情况。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意见栏中对申报工程有无发生质量事故、是 否存在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填写明确意见。 5、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厅、局、总公司(行业协会)或其 指定机构在意见栏中对申报工程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以 及是否同意应填写推荐明确意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20〕1号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19年度工程结算中存在有关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19 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2019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月2日附件2019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一、建筑与装饰工程1、《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十章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中“金属结构涂刷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质量以t计算”,质量是指金属结构的质量还是防火涂料的质量?金属结构的质量。
2、实际施工中内、外墙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是否调整?3、人工挖井桩定额是否包括钢套筒?未包括。
钢套筒留置井内时,以t按实计算;成桩后钢套筒拔出重复使用的,在此工程内摊销计算。
4、后浇带施工中采用的密目钢板网,是否另行计算?应另行计算。
5、计算建筑面积时,如图纸中未画出室内楼梯,仅以洞口符号表示,计算建筑面积时是否扣除该洞口面积?不扣除。
6、地下部分剪力墙不包括对拉止水螺栓,发生时可另行计算,定额是否也未包括制作及切割止水螺杆的费用?不包括。
7、建筑物底层无围护设施但有柱的室外走廊(有地面结构)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可按其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8、有结构层的设备层、管道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在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及检修马道的,吊顶空间部分不能被视为设备层、管道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0.12•【字号】甘建工[2013]546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建工〔2013〕546号)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甘建工〔2012〕62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规定,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以下简称飞天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程范围和时间(一)凡在2012年9月30日以前竣工备案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建、扩建工程,符合《评选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均可由主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复查时间:2013年11月。
各项目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一)申报飞天奖工程,根据工程监管部门、工程地点和专业,分别按以下程序申报:1.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市州质量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逐级负责推荐。
2.省列重大工程,由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荐。
3.专业工程,由省级主管厅、局、总公司(无主管厅局的可由其行业协会)或其指定的机构推荐。
4.经以上相应部门推荐并签注意见后,由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飞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资料内容:1.按《评选办法》要求,申报资料分4部分:申报表、申请资料1-19内容资料、反映工程质量的彩色照片20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资料。
2.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编目,用A4软皮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通过换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通过换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企业【发文字号】甘建价[2009]477号【发布部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09.11.24【实施日期】2009.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批通过换发《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甘建价[2009]477号)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第1号)》(甘政发[2006]33号)关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核定”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09]358号)及《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我省建筑业企业的《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进行了换证工作,现将首批甘肃陇海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88家经审核通过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首批通过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首批通过换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甘肃陇海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汇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甘肃赛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建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矿区中核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州诚信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宏达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常青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甘肃同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特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隆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兴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科建设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甘肃宝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广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矿区核力水电热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饰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骄隆喷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甘肃苏艺装饰有限公司甘肃成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兰州瑞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国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同腾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甘肃恒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滕泰公路建筑有限公司会宁县新塬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修订相关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
建筑技术开发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地基与基础Foundation and Basement第47卷第15期2020年8月生较为严重的威胁和干扰问题。
在明确岩土工程勘察目标后,就可针对这些关键点开展后续具体工作,以便获取较为详细全面的参数信息,辅助基础结构的施工处理。
2.3钻孔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绝大部分借助于钻孔勘察方法,这就需要将钻孔作为关键点,利用规范可靠的钻孔处理方案,以便获取更为全面详尽的数据信息资料。
在钻孔把关中,勘察人员首先需要确定钻孔深度,结合整个高层建筑总高度及地下基础结构施工深度要求,同时考虑当地岩土性质,确定最优钻孔深度,一般需要保障深度在压缩层下限以下,进而才能更好地分析明确受力层状况。
为更好地确定钻孔深度,还需要结合基础埋深、土层压缩系数、基底压力系数及基础宽度等指标进行准确计算。
当然,在钻孔深度确定中,需充分考虑到地下水方面的影响状况,对地下水浮力及压力进行综合分析,保障钻孔深度符合实际状况。
此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到钻孔间距的优化确定,保障钻孔间距符合高层建筑相关规定,一般需要保持相互之间的距离在15~35m,对于一些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应进一步缩小钻孔间距,以便获取更为全面准确的信息资料。
当然,如高层建筑所处区域的地层结构相对简单,或该区域周边存在大量的新建项目,可为该高层建筑提供相关基础地层资料,则可适当延长钻孔间距,但是不能超过35m。
2.4试验检测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需要以试验检测环节为关键点,在确保试验检测较为规范可靠的基础上,才能有效提升相应结果的参考价值,所得数据信息可更好地服务于后续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基于此,岩土工程勘察人员首先需要做好试件的管理,保障试件的收集及保管规范,能具备较强代表性,避免出现混乱或试件不全问题。
针对各个不同土层应进行试件的差异化管理,避免因为试件混乱影响到最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结果的可信度。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甘建工[2012]599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建工〔2012〕599号)兰州、定西、白银、酒泉市建设局:按照《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甘建工〔2012〕5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工〔2012〕554号)安排,全省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11月19日-11月24日省建设厅将对兰州、定西、白银、酒泉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1月15日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方案一、检查内容(一)主管部门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武汉市“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甘建工[2012]53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工〔2012〕554号)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登记情况。
(二)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1.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情况。
2.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
5.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情况。
6.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是否落实。
8.起重机械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资料。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兰建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各区县住建局, 经济区、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甘建函〔2019〕179号)要求,现将我市第一季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数据报送情况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甘建科﹝2017﹞297号)及我局有关要求,大部分区县能及时准确上报数据,但部分区县也存在思想松懈、标准不高、进度拖沓的现象。
具体情况为:榆中县、皋兰县、市安质监站报送数据及时、质量较高。
高新区、经济区未报送“施工图审查完成未开工”项目情况,高新区建筑节能统计数据不准确, 永登县3月份未进行绿色建筑项目验收却在统计系统中进行了填报,数据不准确;红古区、永登县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所有竣工验收项目)分别为0.18万平方米、7.36万平方米,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二、工作完成情况截至3月底,2019年全市通过验收认定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68%,其中榆中县为100%,主城四区为76%,其它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区)均为0%,尤其是红古区、永登县连续几年未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绿色建筑占比均为0%。
三、工作要求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已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督察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
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名单的通知
(甘建质〔2020〕133号)
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住建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和飞天奖入选工程名单予以公布。
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向入选工程及单位学习,推广获奖工程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品质,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
1.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2.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金奖入选名单
附件2:
2019-2020年度(第一批)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入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