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国际贸易实务五 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
练习五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一,名词解释1,法定检验2,离岸品质、重量3,到岸品质、重量4,仲裁5,不可抗力6,二,填空1,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
2,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在大陆法上称为。
3,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对外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
4,国家检验局的任务主要有三项:、、。
5,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
6,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风险就越。
7,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议的方式有:、、和等。
三,是非判断1,按照我国商检法规定,法定检验的商品仅指《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所列的商品。
2,申请国际仲裁双方当事人事先应有仲裁协议,而向法院诉讼,一方可以起诉,无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3,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买卖双方发生争议后签订的书面仲裁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5,向西欧某商进口在当地通常可以买到的某化工产品,在约定交货前,该商所属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之一因爆炸被毁,该商要求援引不可抗力免责条款解除交货责任。
对此,我方应予同意。
6,根据我国现行做法,对外订立仲裁条款时应争取在我国仲裁,如对方不同意,也可接受在被告国仲裁。
7,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延期履行。
8,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是强制性的,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9,如果货物在产地检验,那么货物离厂后出现的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概由买方负责。
10,复验期限实际上就是索赔期限。
11,如果买方在规定的索赔期内作不出最终结论,可以在原定索赔期限内通知卖方,要求延长该期限。
12,按照大陆法系的法律规定,违约金可分为罚金和预约的赔偿金两种,其中罚金是不被承认的。
13,在我国当事人可以就仲裁机构的裁决上诉法院。
四,单项选择1,买方对商品的复验期限,实际上是:A,索赔期限 B,接受货物的期限 C,决定再次成交的依据2,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A,在出口国检验 B,在进口国检验 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3,某国外进口商在广交会订购我出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的一般条款中有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后由于国外市场价格下跌,该商借口部分商品品质较差,拒绝收货,意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相讹诈,以达到降价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按下列办法之一答复:A,因订有仲裁条款,应按条款规定仲裁解决B,因在中国签约,故应向中国法院起诉C,建议通过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法院处理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败诉方不肯自愿执行裁决,那么仲裁员:A,可以强制当事人执行 B,并无强制当事人执行裁决的权力C,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判决5,若使买方在目的港对所收货物无权提出异议,商品检验:A,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准 B,以到岸品质,到岸重量为准C,以离岸品质,到岸数量为准 D,以到岸品质,离岸数量为准6,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责任与义务的纠纷是:A,争议 B,违约 C,索赔 D,理赔7,合同和法律的规定,是索赔时的:A,事实依据 B,法律依据 C,违约证据 D,违约事实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A,半年内 B,1年内 C,1年半内 D,2年内9,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后30天内索赔”。
国际贸易的索赔仲裁及不可抗力
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一方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合同的规定,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 失,受损失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 直到解除合同的要求
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索赔情况的主要原因: ◆卖方违约 ◆买方违约 ◆由于合同条款订得不明确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可在合同中订立不同的索赔 条款和罚金条款
⑷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的 范围、提供的有关证明以及事故通知的日期 等
案例
1、1973年我与某外商签订一笔按FOB价的进口 合同。后因中东战争苏伊士运河封锁,我船只好 绕好望角, 以致未能如期到目的港接货。这时 英镑贬值。于是卖方以我未按期接货为由,除要 求涨价(或少交货)外还要我赔偿其仓储费.问我 应如何处理?
仲裁
⑴仲裁的含义
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给 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是 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⑵仲裁协议
⑶合理订立仲裁条款
3.不可抗力
⑴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 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既不能避免,又不能克 服的事件。这种意外事故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 的,一种是由于“自然灾害”,如水灾、暴风 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另一种是由于 “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所 引起的。
10.我向某国出口一批冷冻食品,到货后买方在合同规定的 索赔有效期内向我提出品质索赔,索赔额达数十万元人民 币(约占合同金额的半数以上)。买方附来的证件有:①法定 商品检验证,注明该项商品有变质现象(表像呈乌黑色),但 未注明货物的详细批号,也未注明变质货物的数量或比例。 ②官方化验机构根据当地某食品零售商店送验的食品而做 出的变质证明书。我方未经详细研究就函复对方,既未承 认也未否认品质变质问题,只是含糊其辞地要求对方减少 索赔金额,对方不应,双方函件往来一年没有结果,对方 遂派代表来京当面交涉,并称如得不到解决,将提交仲裁。 对此索赔案我应不应受理?试问双方各有什么漏洞?我方应 如何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和公平合理原则来处理此案?(注: 此批冷冻食品中我误装了一小部分乌皮鸡,价值是千余元)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发生争议或纠纷。
当合同中的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内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他们有权要求索赔。
索赔是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
索赔的条件为了成功地向对方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合同的存在:索赔必须基于已经签订的合同。
只有当双方达成了书面或口头协议并签订了合同,索赔才有法律依据。
2. 违约证据:索赔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
这可以包括验货报告、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文件。
3. 经济损失:索赔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这可以包括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额外费用、延迟交货导致的生产停工等。
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协商解决:当出现问题时,首先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商讨解决办法,如退款、重新制作等,以避免纠纷升级。
2. 发出索赔通知:如果协商无果,索赔方可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索赔通知。
这封通知应该明确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和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回应的要求。
3. 法律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索赔要求,索赔方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需要找到当地的合适的法院来提起诉讼。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方式。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外部原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导致违约的一种情况。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因为涉及多国合作,许多因素是买卖双方无法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例子不可抗力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龙卷风等。
这些灾害可能导致货物损坏、工厂停产等影响交货的情况。
政治因素,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输、通关延迟等问题。
经济危机,如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价格波动、支付困难等问题。
国贸复习思考题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答案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单项选择题1、以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必要条件是(A )A、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B、双方当事人订有合同C、双方当事人无法以协商解决D、一方因诉讼无果而提出2、“离岸重量、到岸品质”是指(D )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3、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C )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5、短交在多数情况下,应该向谁索赔(C )A、保险公司B、买方C、卖方D、承运人6、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
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
问,美国的检验证书是否有效(A )A、有效B、无效,应要求新加坡商检机构出具证明C、无效,应由合理第三国商检机构出具证明D、其它7、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
麦收前田纳西州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
美方未交货。
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
此时,我方应(B )A、不可抗力,予以免责,并解除合同。
B、未构成不可抗力,坚持美方应按合同规定交货。
C、构成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求损害赔偿。
D、成不可抗力,但不要求损害赔偿,亦不解除合同,而要求推迟到下年度交货。
8、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效力描述不正确的是(B )A、凡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B、在裁决中败诉的一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强制执行。
C、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D、我国现在已经加入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做出了两项保留。
国际贸易实务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一)英国法律
1、违反要件:违反合同实质性的主要约定条件。受损害的一方除可 要求损害赔偿外,还有权解除合同。
2、违反担保:当事人违反的是合同的次要条件。受损害的一方不能 解除合同,仍需继续履行他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 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我国法律(《合同法》)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 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间内仍未履行 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公约》规定
1、根本违反合同:既可要求损害赔偿,又可要求解除合同。 2、非根本违反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二)美国法律 (以违约的后果轻重程度为依据划分)
1、重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 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轻微违约: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 对方在交易中取得的主要利益。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 损害赔偿,无权解除合同。
问题:请问欧 洲厂商的要求 合理?为什么?
分析
• 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 迟到,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 起的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 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可不予理睬。
Case 7-2
•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
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40000英
二、索赔与理赔
(一)索赔(claim)
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 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国际贸易练习5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单项选择题1、仲裁条款中一般规定仲裁费的承担者是()。
A、败诉方B、胜诉方C、仲裁方D、提示仲裁的一方2、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对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多采用()。
A、概括式规定B、列举式规定C、综合式规定D、模糊式规定3、既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则的是()。
A、仲裁B、索赔C、争议D、不可抗力4、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订立的索赔条款是()。
A、只有罚金条款B、只有异议和索赔条款C、商检条款D、以上三种条款都有5、罚金实质上是()。
A、违约金B、订金C、定金D、预付货款6、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
A、维护卖方权益的条款B、维护买方权益的条款C、免责条款D、无法免责的条款7、在我国,出具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证明的是()。
A、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B、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海关D、商检局8、按一般惯例,合同的罚金数额不宜超过货物总金额的()。
A、3%B、4%C、5%D、5.5%9、商检部门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是()。
A、品质检验证书B、重量检验证书C、数量检验证书D、卫生检验证书10、在合同中对卖方较为有利的索赔期限可规定为()。
A、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xx天内B、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卸离海轮后XX 天C、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XX天内D、货物装上船后XX天内1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内。
A、半年B、1年C、1年半D、2年12、我与外商按CIF条件成交某商品1 000打,允许卖方有5%溢短装幅度,我实际装1 000打(提单也载明1000打),货抵目的港后,买方即来函反映仅收到948打,并已取得船公司短少证明,向我索赔。
我方正确答复应是:()。
A、同意补装52打B、同意退52打货款C、请与海运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联系D、与海运公司联系13、国际贸易中的索赔案件,多数原因是()。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
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将争议案件退交北京仲裁庭截断。
(2)本案例涉及仲裁协议问题所谓仲裁:是指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第三者的裁决对双均有约束力,仲裁协议有形式有:仲裁条款和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有:A发生争议,只以仲裁;B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C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3)结合本案例,我方与外商的出口合同中明确有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仲裁外商不但不愿遵守,且在当地法院起诉,根据仲裁的作用外商的做法违背了仲裁协议,是无理论依据的,故我方可以将传票退还给外国法院,指出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坚持将该案件由北京仲裁庭裁断。
2、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第七章: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教学重点、难点】掌握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不可抗力条款的性质、范围与应用。
【教学方法】精讲、讨论与案例教学法【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过程】买卖双方交易的商品一般都要进行检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受害方都有权提出索赔。
合同鉴定后,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按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买卖双方对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难以和解,可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因此,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订立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第一节: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对此,有关国家法律或政府法令已有所肯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2、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规定:当货物交付买方时,除另有协议外,买方有权要求有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以便确定它们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还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
(三)船舱和集装箱检验(四)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五)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三、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依据与检验方法、商品复验等。
第8章检疫、检验、不可抗力、仲裁(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第8章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与检疫一、名词解释1、法定检验: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和有关检验事项实施强制性检验。
2、检验检疫证书:进出口商品经过商检机构检验后,都要由检验机构发给一定的证明书,以证明商品的品质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3、罚金条款:是指合同中规定如由于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约定金额。
4、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5、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它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存在的。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五、简答题1、简要回答一下约定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答:1)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信誉。
2)促进生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3)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2、在国际上,有哪些商品检验机构?答:1)官方检验机构,具体有日本、美国和欧盟的官方检验机构。
2)半官方检验机构和民间机构,世界上许多国家中还有由商会、协会、同业公会或私人设立的半官方或民间商品检验机构,担负着国际贸易货物的检验和鉴定工作。
3、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及其设在各地的检验机构的职责有几项?答:1)对进出口商品和检验项目实施检验。
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商检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可以归纳为两方面,即强制性的法定检验(making legal inspection)和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2)对法定检验商品和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督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7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三、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工厂检验 由出口国的生产工厂检验人员或按照合同规定 会同买方验收人员于货物在工厂发运前进行检验, 卖方承担货物离厂前的责任,在运输途中出现的 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由买方负责 装船前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 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船前,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 构验货后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检验 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即 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Shipping Weight)
二、索赔对象 1、向买、卖方索赔:货物买卖索赔 2、向承运人索赔:运输索赔 3、向保险人索赔:保险索赔
案例分析: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 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 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 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 据分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 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 程度。 问: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进口 商应向谁索赔?
总结: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一方的故意 行为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 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 此外对合同义务的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 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四、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1、英国的法律规定 1)把违约分成违反要伯与违反担保两种 违反要件指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受害方有权因 之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违反担保,通常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受害 方有权因之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信用证上规定出口商须提供检验 证明,但卖方在货物出口后,才发现未作 检验证明,买方因此拒付,此时如由出口 地再出具检验证明已不可能,问有什么解 决办法? 案例分析:如商检局所验证的体积、重量与 提单上的不同,是否会遭拒付?如被拒付, 应如何补救?对此现象应如何设法避免?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问题。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
二、违约问题1. 定义:违约是指合同各方在约定期限或履行条件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违约类型:主要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性违约。
3. 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索赔和解除合同等。
三、索赔问题1. 定义:索赔是指受损害方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为。
2. 索赔条件:一般来说,索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因果关系和合理预防损失。
3. 索赔方式:索赔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四、不可抗力问题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无法控制的、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事件。
2. 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般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者严重困难。
3. 不可抗力免责: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主张免责,即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五、仲裁问题1. 定义:仲裁是指将争议交由第三方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包括仲裁请求、仲裁庭组成、听证会、证据和辩论、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3. 仲裁效力:仲裁裁决具有和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在国际贸易中普遍受到认可和执行。
附件:1. 相关合同及附件2. 相关证据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或履行责任。
2. 实质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 形式性违约:指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
4. 索赔条件:指索赔所需要满足的一些必备条件。
5. 因果关系:指索赔方要证明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 合理预防损失:指索赔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预防或减少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中,索赔、仲裁以及不可抗力是经常涉及的重要问题。
本章将探讨这些问题的背景、原则和应对措施。
一、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索赔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损失时,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和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商事惯例。
1. 赔偿条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索赔的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规定了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赔偿形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重新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
2. 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商事惯例》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其中包含了国际贸易索赔的一般原则和做法。
该惯例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指导。
索赔应注意的事项:- 及时性:索赔通常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可能被视为失去权利。
- 证据:索赔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和造成的损失。
- 合理性:索赔的金额和形式应当合理,符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
二、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尤其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纠纷。
与传统诉讼相比,仲裁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保密性好等优势。
1. 仲裁条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仲裁的条款。
这些条款规定了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而不是通过诉讼。
仲裁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程序等。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仲裁申请:一方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有关争议的材料和证据。
- 仲裁庭组成:仲裁机构选派仲裁庭成员,包括一名或多名仲裁员。
- 争议审理:仲裁庭组织听证、证人证言、提交证据等。
- 仲裁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事件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
不可抗力通常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双方可以暂时或永久免除责任。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填空题1、合同签定以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社会原因,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这种情况称为________。
2、仲裁的特点可归结为管辖权的非强制性,仲裁的________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3、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________、诉讼。
4、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5、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合同落空,在大陆法上称为6、我国进出口公司在外贸合同中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在中国进行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仲裁、7、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基本任务有、公证鉴定、监督管理。
8、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9、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的风险就越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法定索赔期为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12、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有和延期履行。
13、仲裁裁决没有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应该14、如果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胜诉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15、申请仲裁前,争议的双方必须订立,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二、单选题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约区分为()。
A.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B.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C.重要违约和一般违约2、国际贸易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大多数国家规定()。
A.仲裁裁决是终局的B.仲裁裁决可被合同的当事人推翻C.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再向法院起诉3、买方对商品的复验期限,实际上是()。
A.决定成交的依据B.接受货物的期限C.索赔期限4、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
A.在出口国检验B.在进口国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5、某国外进口商在广交会订购我出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的一般条款中有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第7讲(进出口商品的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索赔 对象
卖方
责任
索赔时效
卖方所交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数 买卖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 量短缺、包装不良、拒不交货或不按期 若合同中无规定,为买方 交货 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 内(《公约》) 备适航条件,装载不良、配载不当、装 卸作业疏忽、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等, 导致货物残损、货损 货物到目的港交货后一年 内(《海牙规则》)
1.1 违约责任
1.1.1 违约行为的鉴定 1.1.2 对违约后果的法律规定
违
约
违约(Breach)——指买卖双方中,任 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买卖合同是对缔约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 律性文件。
常见的违约情况
——一方当事人故意违约; ——一方当事人疏忽、过失或业务不熟 导致违约; ——缔约双方所签合同条款欠妥当,致 使双方的理解与解释不一致导致违约。
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 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际上剥夺了 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即为根本违反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 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 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对违约的规定
美国法律对违约的规定
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指一方违约, 致使另一方无法获得该项交易的主要利益,受 害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轻微违约(Minor Breach)——指约情况比较 轻微,没有影响对方在交易中取得主要利益, 受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解除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对违约的规定
1.2
索赔与理赔
1.2.1 确定索赔对象与时效 1.2.2 提供索赔依据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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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品贸易商品检验索赔仲裁或不可抗力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
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商品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是两个重要的问题。
商品检验索赔是指当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可以通过索赔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外部事件,可能对商品贸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本文将对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
1. 商品检验的重要性
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商品检验是确保交易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商品检验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减少纠纷的发生并保护自身权益。
2. 商品检验索赔的适用条件
在商品贸易中,索赔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商品检验应当明确商品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索赔时限:买方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出索赔,这个时限一般
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索赔,可能会被
认定为放弃索赔权利。
(3)证据的提供:买方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
这些证据可以是商品检验报告、合同约定和其他相关文件。
3. 商品检验索赔的流程
商品检验索赔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发现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在收到商品后应
及时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应当立即通知
卖方并开始索赔流程。
(2)提供索赔要求和证据:买方需要向卖方提交索赔要求,并提
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
这些证据可以是商品检验报告、合同约定
和其他相关文件。
(3)卖方回应和解决方案:卖方在收到索赔要求后需要及时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卖方认可索赔要求,可以进行退款、更换商品
或其他补偿方式。
如果卖方不同意索赔要求,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
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4)争议解决:如果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选择
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国际商品贸易通常会约定仲裁条款,选定专业组织进行仲裁,以减少争议解决的成本和时间。
二、国际商品贸易中的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预见不到、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通常会对商品贸易造成实质性的干扰,例如交货延迟、供应中断等。
2. 不可抗力的影响和合同解除
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对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卖方或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卖方或买方需要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发生,且确实对交易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2)通知和协商:卖方或买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对方,同时积极进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3)解除合同的后果: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返还已经履行的义务,同时协商解决未履行义务的方式。
3. 风险分担和合同条款
在国际商品贸易中,合同条款通常会包含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这些约定可以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解决方式,例如延期交货、价格调整等。
买卖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并明确约定,以充分保护自身利益。
结语
国际商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是买卖双方需要关注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合理的商品检验和索赔流程可以保护买方权益,而合适的不可抗力约定可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管理并及时沟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