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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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

学科建设
该院一直保持着较为旺盛的发展势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已建设成为湖州师范学院的优势特色学科, 其它学科的建设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学院专业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于2007年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软件技术教学团队被评选为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省级 教学团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已成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成效显著,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7门,其中省精品课程4门。在近两年的省毕业设计(论文)抽查评比中,均取得 了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的好成绩,其中2007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论文抽查名列浙江省第一。 Nhomakorabea 科研成果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官资料 ,学院科技工作的实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三年里共获得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2项(其中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团队项目各1项),市 厅级项目28项(其中湖州市科技攻关项目3项);完成省新产品计划项目1项,横向项目10余项,横向科研经费 300多万元。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20多篇。
专业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建于199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掌握与信息技术相关的自然科学和数学知识, 具有系统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运用信息技术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项目分析和管理能力, 符合信息技术行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型专门人才。该专业的毕业生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软 件研发、络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与计算机应用相关的工作,也可继续攻读计算机及相关学科 的硕士学位。
学院就业率和签约率连续四年均名列全校第一,各项指标均名列全省同类专业前茅。学院已连续三年荣获湖 州师范学院“年度先进单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3]150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1.04【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3〕1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重点服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系列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1 / 2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高职院校、职业和技工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级工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发挥作用的良好平台,为湖州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2013年至2015年,每年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12000人,举办全市性技能大赛不少于10项。

到2015年,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示范基地20家,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

三、工作举措(一)着力实施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鼓励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在岗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200元/人、高级技师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结合我市重点产业的重点领域(行业),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录。

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湖委办〔2006〕25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战略加快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的意见》(湖委〔2003〕2号)、《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和自主创新人才为重点,立足我市重点学科的建设和“二三三”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到2010年培养造就1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成绩显著、起领军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培养的重点领域是:具有战略性意义、决定我市科技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研究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建材、纺织、金属材料、机电制造、现代轻工等优势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章培养第四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具体培养工作实施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管。

第五条用人单位是人才培养的主体。

要本着“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加大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培养力度,明确培养目标,制订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采取多种途径和有效方法,不断提高培养人员的业务和学术技术水平。

第六条用人单位要加强团队建设。

要形成以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团队在选题立项、设备使用和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自主权;在人员配置上,可打破人才壁垒限制,按需选聘人才。

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培养人员培养工作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培养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6月28日)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2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好人才工作,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

县(区)和湖州开发区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人力社保、经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以及开发区、园区、学校、医院等人才资源比较集中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承担谋划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破解难题的职能。

二、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制度,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

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还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每年将人才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人才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

相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协作配合。

实行人才工作重要事项交办督办制度,对交办任务、承办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2023年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2023年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2023年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摘要:一、计划背景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三、评审范围四、学时要求五、申报时间六、评审结果公示正文:根据2023 年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计划背景为贯彻执行《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加强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湖州市决定开展2023 年度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 年以上。

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 年以上。

且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完成市(地)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并已经验收或投入使用。

2.在市(地)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 篇以上。

3.获得市(地)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设计奖。

三、评审范围本次评审范围包括从事能源、材料、石化、轻纺、机电、信息技术、质量、医药、广电、生态环境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学时要求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具体要求为:4 年内累计学满360 学时或5 年内累计学满450 学时。

五、申报时间申报人员需在2023 年8 月16 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个人提交申报后5 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六、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2023 年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2023 年湖州市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的相关内容。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湖体〔2023〕100号•【施行日期】2023.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湖体〔2023〕100号各区县文广旅体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高质量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构建更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现将《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体育局2023年12月7日《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是健身知识的宣传者,也是科学健身的指导者,更是健康生活方式的引领者,已经成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以及《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机遇(一)发展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湖州市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力推进“体育现代化,健康大湖州”建设,构建完成了更加完善、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尤其是在科学健身指导方面,积极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出台《湖州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及部分服务人员补贴标准》,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和基层群众体育骨干培训,每年为社区、乡村提供志愿服务活动近千场次。

至2022年底,全市注册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0余人,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4.78人(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湖州市常住人口为3413000人)。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二○○六年二月八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湖委[2004]4号),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技能人才队伍,现就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合理使用、促进岗位成才”的原则,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立足点,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为导向,加快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抓、行业配合、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技能人才队伍总量明显增加,每年培养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

到2010年,全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总量由目前的8万人达到17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万名以上,占技术工人总量的比重达到15%以上,建立起一支以高技能人才为龙头,初、中级技能人才为主体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健全培养机制,逐步构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培养技术工人的基础作用。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3•【字号】•【施行日期】2006.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2006年6月1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策部署,结合湖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紧紧围绕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通过培育创新主体,健全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体制,优化创新环境,转化创新成果,繁荣创新文化,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湖州建设成为创新型产业突出、创新型企业密集、创新型人才汇聚,拥有众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和知名品牌,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起引领作用的创新型城市和科技强市。

2.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湖州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具体目标是:--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市本级和各县区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4.5%和3.5%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8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高新技术及产品出口占出口额的20%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30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达到200家。

--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达到2000件以上,授权量年均达到1000件以上,每万人拥有专利量4件以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分别达到10个和8个。

--引进以大院名校为背景的创新载体10家以上;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00家;全市人才总量大幅增长,达到26万人以上,人才密度达到1000人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0000人,技能人才队伍达到17万人。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政发[2010]11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15【实施日期】2010.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湖政发〔2010〕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2010年市政府工作要点2010年政府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全力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创业创新,以“转型提升、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好中求快”为总要求,以开展“转型升级加速年、城乡建设提升年、作风建设加强年”活动为主抓手,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全面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统筹,着力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8%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其中工业性投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其中出口增长8%左右;--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4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无净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8%;--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和全省基本保持一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1‰以内。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

湖州师范学院关于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的实施细则为使我院高层次人才梯队的培养与国家"百千万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以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相衔接,把我院的优秀教师培养成为国家级、省级优秀人才和后备人才,根据学院首届师资工作会议制定的"345人才工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从2002年起,通过为期4年的选拔和培养,力争有若干名教师成为省"151人才工程"入选者和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院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0名左右院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0名左右系级优秀青年教师,努力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二、选拔条件(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入选者和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推荐办法均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兹从略)。

(二)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所在学科为院重点扶植学科及以上,或院重点专业的骨干教师,具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在本学科主流和前沿领域指导和开展研究工作,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手段。

4、已系统熟练地讲授过两门以上课程(两门为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

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梯队建设的能力。

6、科研成果较丰硕。

近三年科研累计积分在360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在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②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在前3位);③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在前3位);④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湖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湖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湖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湖州市发展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以下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人才类型
1. 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
2.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 高端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
4.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领军人才
二、认定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高水平大学学历(含硕博连读),或者中科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拥有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技术团队负责人。

2. 在所从事领域内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重大技术发明,或者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关键人才作用。

3. 对于具有参照对象的行业或领域,应满足相应行业或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

2. 市人才工作部门审核初审。

3. 学术界、行业团体、政府部门专家进行审核评定。

4. 确定认定名单,并公示三十日。

5.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向市人才工作部门提出申诉。

四、政策支持
1. 提供安居住房或租房补贴。

2. 给予一定的奖励贷款以及科研经费。

3. 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提供优秀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服务。

4. 享受本市人才政策优惠。

以上是湖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申请认定,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湖州市的发展。

加快培育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的对策

加快培育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的对策
领 军 人 才 和 领 军 人 才 领 衔 的创 新 型 团 队 , 使 用 人 才 、 重 人 才 、 务 人 才 的社 会 环 境 进 一 步 优 化 。 使 尊 服
关 键 词 : 州 市 ; 农 村 建 设 ;领 军 人 才 湖 新
中 图 分 类 号 : 2 G7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2 3 8 2 1 ) 2—0 0 —0 1 7 —2 8 ( 0 2 0 06 5
Ree r h Gr u sa c op
( fi e o u h rc l u a n u a r Of c fH z ou Ag i u t r la d R r l Wo k,H u h 1 0 0, i a z ou 3 3 0 Ch n )
Ab t a t I r e o p o o et e c n t u to e e fHu h u n w u a r a ,i sn c s a y f rU o l o b t e h ur lp a tc l a sr c :n o d r t r m t h o s r c i n l v lo z o e r r l e s ti e e s r o S n t a on y t e t rt e r a r c ia l t e t r op f r t e b a tf lc u t y i e,b ta s r r n l o c t a e a d brn p a ne l a i g t l n s t a f r t e r r l c n t u — n s t o o h e u iu o n r sd u lo mo e u ge ty t uli t n i g u w e d n a e t e m o h u a o s r c v

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概述部分旨在对该要求进行简要概括和介绍。

湖州市作为一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地区,高度重视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以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

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相关内容。

在这一章节中,我们将首先介绍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后,我们将给出文章整体的结构,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各个章节的内容和目的。

最后,我们将明确本文的目的,即为读者提供一份详尽的指南,使他们能够充分了解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并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各个方面,包括具体要求、操作流程、评审标准等。

同时,我们也将针对不同的科研课题类型进行探讨,为读者提供相应的指导建议。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相信本文将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帮助。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逐一介绍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各个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解读和操作指南。

同时,我们也将重点关注结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通过本文的学习和应用,相信科研课题结题的工作将得到更好的开展和完成。

总之,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工作指南,对于科研人员和相关工作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在第一个要点中深入探讨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的概述内容,希望本文的阅读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要求。

让我们一起进入正文,共同探索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精髓!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文章的结构是指整篇文章的布局和组织方式,是确保文章逻辑清晰、易于理解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按照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主要部分来组织。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概述部分介绍了湖州市科研课题结题要求的背景和重要性,为读者提供了对整个文章主题的概括。

文章结构部分则是本文要介绍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第一个要点、第二个要点和第三个要点三个小节,将具体的要点细分出来,便于读者对每个要点进行了解和理解。

加快培育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的对策

加快培育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的对策

加快培育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的对策课题组【摘要】提升湖州市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不仅需要做大、做优、做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更需要培育和造就一支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队伍。

在经营创业、技术推广、能工巧匠和社会管理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党员“双带双创”人才的基础上,培育领军人才和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型团队,使使用人才、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 InordertopromotetheconstructionlevelofHuzhounewruralareas,itisnecessar yforusnotonlytobettertheruralpracticaltal-entstroopforthebeautifulcountryside,butalsomoreurgentlytocultivateandbri ngupanewleadingtalentsteamfortheruralconstruc-tion.Thereisalsoaneedtocultivatepracticaltalentsfocusingonbusinessventure ,technologypromoting,skillfulcrafts,societymanage-mentandsooninordertocultivatetalentsandinnovativeteamsledbytalents.The seaspectswillbeimproved,onthebasisofthegoodso-cietyenvironment,suchasusingthetalents,respectingtheability,andservingthe talents.【期刊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00)002【总页数】5页(P6-10)【关键词】湖州市;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作者】课题组【作者单位】湖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湖州 31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725新农村建设领军人才,是具有扎实的科技专业知识、较高的经营管理技能、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创新能力强,道德水准高,能够引领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复合型、高端型人才。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湖农发〔2024〕43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农发〔2024〕43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市级有关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为大力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支持青年入乡返乡发展,高质量推进2024年度农民培训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2日2024年度湖州市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农民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培训质效,高质量推进农民培训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2024年度农民教育培训任务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聚焦现代“新农人”培育,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持续擦亮“全国首个地市级农民学院”“全国首创1 1 N农推联盟湖州模式”两张金名片,全面唱响“湖州金牌农人”人才品牌,着力建强领军人才、专业精英、农创客、工匠能手、能人乡贤等乡村振兴“五类英才”队伍,不断提升农民现代化水平和农业农村人才综合竞争力。

(一)培训一批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聚力乡村实用技术、农业农村科技、农业生产经营、乡村电商促富、乡村农旅发展、乡村规划建设、乡村文化艺术、乡村公共服务、乡村经营管理、乡村数字化等“十路”人才,聚焦稳粮保供、乡村经营、产业融合、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电商直播、农业安全等重点领域,聚焦青年入乡发展,组织开展农民培训。

2024年,全市计划开展农民培训10000人,其中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5000人(附件1),普及性培训5000人。

湖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力集聚高层次双创英才

湖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力集聚高层次双创英才

湖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力集聚高层次双创英才坚持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主动融入全省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面向全球的人才蓄水池和具有湖州特色的现代化创新策源地。

(一)以“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之城集聚创新创业新人群全力集聚高层次双创英才。

实施“鲲鹏计划”,优化提升“南太湖精英计划”“南太湖特支计划”等高端人才引育系列工程,打响南太湖精英峰会品牌,打造高端人才青睐之城。

构建国际化高端人才战略图谱和“人才数据仓”,探索推行大数据引才模式,加快精准引进全球顶尖人才和领军型团队。

支持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市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

加快本土高素质人才国际化培养步伐。

深化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创新实施“双进双强”活动,全面拓展提升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

加速集聚优秀青年人才。

深入实施“千个团队、万名硕博、50万大学生”招引行动。

持续深化百所高校“湖州日”活动,打响青年人才“来湖”品牌,打造青年人才友好之城。

推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

举办国内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创业大赛等活动,营造青年人才积极创业创新氛围。

加快培育新时代工匠。

深化校企双元育人,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行业龙头企业等参与办学,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产业学院等。

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湖州“薪农人”双创能力提升行动,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

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农民学院和技师学院建设。

健全人才价值实现服务体系。

精准提供低成本创新创业要素资源,全力营造高品质创新创业环境。

推动人才新政迭代升级,建设“人才数字大脑”,创建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做大做强市人才发展集团,建设一批集创业、展示、居住、社交等于一体的“青年城”“创业港”和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

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

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

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新闻
【发文字号】湖文广新[2005]19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05.05.13
【实施日期】2005.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
(湖文广新〔2005〕19号2005年5月13日)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为湖州加快建设文化大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根据市委宣传部《湖州市宣传文化系统“五支队伍”建设五年计划》要求,特制定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能上能下、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
循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本系统专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牢牢把握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一支坚定政治立场、宽广战略眼光、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道德、过硬工作本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加快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根据湖州市新世纪“1112” 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和宣传文化系统“五支队伍”建设规划,到2008年,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队伍大专以上学历90%以上,50周岁以下的要求达到本科学历,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10名以上;中级职称达40%以上,高级职称达10%以上。

高校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高校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高校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人才培养经费的管理,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使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培养人才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才培养经费内容凡是浙江省、市以及学校核拨和配套用于人才培养的经费均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培养经费;2.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经费;3.浙江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项目资助经费;4.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5.学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经费;6.其它纳入人才培养的经费。

二、经费管理办法1.人才培养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建立个人帐户。

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如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收回培养经费,取消相关的称号和项目。

2.以项目形式资助的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项目资助经费及其它项目资助经费,按照资助单位有关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如资助单位没有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3.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和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经费,学校按照上级拨款额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4.对以下情况,学校按照培养经费标准就高予以配套,不累计配套:(1)同时有多个校级培养称号的;(2)已享受科研启动费的引进人才现获得学校培养称号的;(3)已享受科研启动费的博士进修返校人员现获得学校培养称号的;(4)已获得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项目资助经费的。

5.对由学校资助培养过且获得省级人才培养称号的,经费配套办法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6.对于校级学术带头人及中青年教师期满考核为“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

期中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暂不资助(如果期末考核合格,可补报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者淘汰。

三、列支范围与比例1.人才培养经费按照专项专用的原则,列支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购置教学科研用的设备以及实验标本、试剂和药品等材料;(2)支付科研测试费、实验样品分析费等费用;(3)购买与教学科研相关的软件、图书资料等;(4)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住宿费;(5)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进修、培训等费用;(6)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专著与教材的出版费、鉴定费。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湖政办发[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4〕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关于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9日关于加快“三名”培育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58号)和《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湖委发〔2013〕25号),加快湖州市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培育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培育工程)建设,努力促进湖州经济“提质、增量、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以创建“名企、名品、名家”为载体,强化扶优扶强政策导向,积极开展“三名”培育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名企战略,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实施名品战略,创建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大力实施名家战略,打造一支由知名企业家领衔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不断推动工业强市建设,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育名企:力争到2017年底,培育50家左右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和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拥有优秀企业管理团队和技术创新团队,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进入国内同行前十位的市级“三名”培育试点企业。

育名品:力争到2017年底,培育50个左右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好消费者满意度的产品品牌,培育10个以上具有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

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6.12.13•【字号】湖人专[2006]86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湖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湖人专〔2006〕86号)各县(区)人事局(人力资源局),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直单位: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事局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湖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适应我市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能力。

继续教育要以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自身的学习需要为出发点,以不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为目的,并以此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快速发展,要切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和特点,努力把能力建设贯穿其中,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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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
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湖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湖委办〔2006〕25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战略加快构筑湖州高素质人才优势的意见》(湖委〔2003〕2号)、《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和自主创新人才为重点,立足我市重点学科的建设和“二三三”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到2010年培养造就1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技术领域成绩显著、起领军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培养的重点领域是:具有战略性意义、决定我市科技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研究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建材、纺织、金属材料、机电制造、现代轻工等优势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章培养
第四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具体培养工作实施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管。

第五条用人单位是人才培养的主体。

要本着“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加大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培养力度,明确培养目标,制订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采取多种途径和有效方法,不断提高培养人员的业务和学术技术水平。

第六条用人单位要加强团队建设。

要形成以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人才集聚效应。

团队在选题立项、设备使用和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自主权;在人员配置上,可打破人才壁垒限制,按需选聘人才。

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培养人员培养工作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培养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岗位和专业制定培养目标,通过多种途径进行锻炼提高。

培养人员可以采取出国培训、
国内外访问学者考察、课题攻关和参加学术会议等方式进行培养;产业类的培养人员可以采取新产品研发、科技项目合作、到国内外先进企业研修等方式进行培养;农业领域的培养人员可以通过科技入户工程、创办示范基地等形式进行培养;中小学教师可以通过导师带培制度,建立导师制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等方式进行培养。

第八条鼓励自主创新,积极支持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申报国家、省(部)、市重点科技项目,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并将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

第九条建立有利于提高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素质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继续教育培养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第157号令),切实保障培养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保证在培养期内每年不少于12天的脱产业务培训时间。

培养人员要主动申报继续教育高研班课题,并积极参加高级研修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研发能力。

第三章考核
第十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的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第十一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采取有进有出、滚动式管理。

每届培养期为三年,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满三年进行一次总考核。

培养人员应填写《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用人单位根据其制定的培养目标进行考核,然后将考核初步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市人事局。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根据培养目标和考核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情况载入本人技术业务管理档案。

培养人员经考核两年内未能按培养目标履行职责者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资格及有关待遇。

(一)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
(二)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骗取资格的;
(三)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带头人退休、调离、辞职、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岗的;
(五)违法、违纪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上述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情况评估制度,对所在单位培养人员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每两年评估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有关单位实施。

(一)评估内容:培养人员所在单位对培养人员建设的管理与规划,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工作情况,带头人的科研成果、学术地位及整体情况。

(二)评估办法:单位先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形成评估报告,由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认定,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同行专家论证,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评估结果处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根据评估验收情况,对开展培养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予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管理不善,在培养、使用人才方面存在问题的,限期改正。

第十四条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联系制度。

培养人员的主要人事变动、人员奖惩、职称(务)晋升等,单位要及时主动报告市人事局,以便准确掌握培养人员各项动态,并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第四章激励
第十五条积极建立有利于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脱颖而出的人才选拔机制。

培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结构比例限定,优先选拔、推荐培养人员参加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专家的评选,积极推荐培养人员进入各级政府咨询机构,对进步快、贡献大、成绩优异的优先推荐为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构筑结构合理、滚动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梯队。

第十六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通过年度考核将获得技术津贴。

技术津贴为每月600元,人才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资助期为三年。

人才资金经费按年度下发,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工作,购置科研资料,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及出版科研著作等。

用人单位资金要及时匹配到位。

第十七条对于在培养期内年度考核目标完成良好,考核结果优秀,科技创新业绩突出,论文论著影响显著,出国培训、高级研修取得预期效果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给予奖励或资助。

第十八条建立有利于提高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待遇的分配机制。

通过深化内部分配制度,允许资本、技术、知识、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创新团队根据需要享有分配权,让有贡献的培养人员得到相应的报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级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把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培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从全局出发,紧
密配合,通力合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培养人员取得的学术成就,大力提高培养人员的知名度,为培养人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培养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培养的重任,实施好培养计划,尽力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十条各县(区)、开发区、各主管部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员管理办法和有关优惠政策,由各地、各部门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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