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修订版
完整word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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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
该法自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经过2014年的修订,自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需遵守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还需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一条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利,有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二条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停止不安全作业的权利。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有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
第四条从业人员有依法拒绝从事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的权利。
第五条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的权利。
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权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要求。
同时,从业人员还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停止不安全作业的权利,以及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利。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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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经过多年的修订与完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共计222条,分为十一章。
下面是该法的全文概要: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国家和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
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明确了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划和风险评估。
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原则。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七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惩。
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措施。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追究责任。
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强调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
第十章:工会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
强调了工会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责任,保障职工的安全权益。
第十一章:附则。
明确了本法的追溯力和施行时间,以及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延续适用等内容。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全文。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2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2022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048c651d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84.png)
2022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法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必要的管理、技术、劳动防护措施等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管理过程。
第四条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合用技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
鼓励和支持使用高端装备和设施,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的激励、约束和惩戒机制。
第七条使用和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认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
第九条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纠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的精准监管和评估,更好地激励和约束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十一条国家支持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信息公示、评审、修订和发布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当量评估和安全生产技术监测、评价、预警体系,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国家支持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提升等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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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最新版)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企业的基本责任。
安全生产是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的基本责任。
第四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责任制,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加强安全生产国际合作,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国家将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行责任制,加强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加强安全生产国际合作,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参与和监督本单位和他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安全生产违法和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cc6364fe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fe.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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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综合防护;依法管理、分类施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三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三)综合治理;(四)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国务院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职责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部门,并在每个班次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外来承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地点,核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ef886e33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cc.png)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科技与安全生产相结合。
第四条国家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鉴定等机构和组织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第六条国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第八条全社会各个方面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文化。
第二章安全生产设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和材料,严禁使用过期、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更新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情况,并定期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的重点内容解读
![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的重点内容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2cd5475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80.png)
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以下是对2023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1. 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修订的法律进一步强调企业和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要
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工作。
同时,法律
还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加重处罚。
2. 强化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新修订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对事故应急管理的规定,明确
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法律还规定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
程序和要求,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
3. 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新修订的法律强化了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力度,增加了监督
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明确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法律还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处罚力度,并明确了对监督机构失职行为的追责方式。
4. 提升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水平:新修订的法律规定了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行的
具体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法律还对安全
生产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进行了规定,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 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新修订的法律强调加大对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具体内
容和方式,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隐患排查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隐患排查](https://img.taocdn.com/s3/m/6a27fc5b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cf.png)
新修改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隐患排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完善和修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近期,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新的修改,其中对事故隐患排查的规定更加具体和严格。
事故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
产安全。
新修改的法规规定,企业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定期排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
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排查。
排查工作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应当涵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不仅要关注
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还要重点关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3.记录台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每次排
查的内容、结果和整改情况。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4.加强督导:除了企业自查自纠外,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企业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排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
5.应急演练:企业还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突发事故中
的应对能力,确保事故不至于扩大化。
总的来说,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事故隐患排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全
面落实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减少损失,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abb44922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d1.png)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安全生产法是颁布和实施的法律规范,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时代的发展,安全生产法也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的安全生产法,全文共计3000字左右。
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而制定的。
本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和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组织第一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聘请安全生产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九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确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工艺、产品进行标准化检验。
第二节安全生产教育第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第三节安全生产保护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保护,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月修正2023简版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月修正2023简版](https://img.taocdn.com/s3/m/40125eba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ed.png)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我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法律背景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是我国政府依法制定的法规,旨在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该法规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为确保各类生产与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三、法律内容1. 法律目标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合法权益。
2. 法律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及运输等环节进行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设施与装备- 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与装备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与更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 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劳动者特殊群体保护- 特殊工种、妇女工作保护、青少年劳动保护等特殊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保护措施3. 法律实施与监督安全生产法(最新版)依法实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与执行。
主要包括:- 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 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与处分措施- 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赔偿四、法律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法(最新版)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 保护劳动者权益: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合法权益。
2. 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促进各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https://img.taocdn.com/s3/m/fbf48f46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43.png)
2023年度: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规范、依法管理的方针,实行社会共治、企业属地管理、政府监管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风险防控、事故应急的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生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三条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完善安全生产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生产方案、组织风险评估与控制、及时排查隐患并采取措施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保障设施,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收集、分析与共享,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第九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消除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标准规范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和安全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风险防控的原则,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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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概述安全生产是指在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中,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技术、组织、管理和法律等措施的总称。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第一位。
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2.法律法规必须遵守。
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综合治理。
国家加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责任主体和责任制度1.生产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
2.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监督责任。
应当对有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安全生产活动实施监管。
3.其他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法》中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三、安全生产标准及应用1.安全生产标准制定。
《安全生产法》要求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机制,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2.安全生产标准应用。
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执行。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1.事故预防。
企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2.事故应急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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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5)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5)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2)第六章法律责任 (25)第七章附则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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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1.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化、全民化、法制化,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职责,必须纳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营管理和组织体系,实行综合管理。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七条有关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组织对产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第八条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事故责任,保障事故损失的迅速控制和恢复重建。
第十条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公布,及时通报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进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访客和协作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三条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环保和防火标准,不得损害职工、公众和社会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全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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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规所属类别: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6月10日法律简介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发布、2002年11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发布、2009年8月27日实施)修改3.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发布、2014年12月1日实施)修改4.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6月10日发布、2021年9月1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安全生产法2023最新版本多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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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法2023最新版本共有___94____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行为,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法律行为。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开展自律管理,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七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促进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十条社会机构和个人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
第六章安全生产事故第十一条本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不幸事件。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及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和相关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3简版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3简版](https://img.taocdn.com/s3/m/0e89824c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cc.png)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1. 简介安全生产是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的根本要求。
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国家于年制定并实施了最新版的《安全生产法》。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2. 法律构架《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主要由总则、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措施等五个章节构成。
2.1 总则总则部分包括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定义。
其中,适用范围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机关等多个方面,基本原则则确立了安全生产的优先地位、综合治理的原则等。
还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
2.2 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组织部分涉及了各级行政机关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也有义务建立健全自身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系。
2.3 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环节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与分解。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岗位,并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
2.4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部分主要着重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用品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确保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工艺、用品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5 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部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
它明确了工艺、设备、操作、用品等方面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措施。
3. 法律应用与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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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修改主要内容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施行,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应建
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
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等。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将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企业必须及时消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了安全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国家制定和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对于行业
安全生产规范、产品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等进行科学制定和管理,确
保标准与技术的更新换代。
三、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
于存在危险和隐患的场所和企业,要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和管理,对于
违规行为依法打击。
四、加强了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和救援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的编制和实施,同时要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
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推进了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
大数据平台,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安全生产的智能
化水平。
以上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修改内容,通过加强安全标准的
制定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应
用等措施,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https://img.taocdn.com/s3/m/e2c60954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ec.png)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旨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强调了预防为主的原则。
法律鼓励企业采取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其次,规定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和要求。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事故调查的程序和组织形式,要求依法调查并追究责任。
对于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重大事故,法律还规定了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再次,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要求,加强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法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权限和程序,保障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强调了社会共治。
法律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
总之,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在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事故调查和执法监管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力度,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同时,法律还强调了社会共治的重要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民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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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释义】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因此本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等。
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等。
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
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紧密联系,是保证岗位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
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同时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
具有高安全素质和技能的作业人员,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前提。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具体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任务,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的重要保障。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本单位主管人事培训、财务劳资、安全管理、业务主管等多个部门以及人、财、物的安排、实践中,安排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往往最难处理和协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培训,人事培训部门想组织培训,但业务主管部门不愿意培训,特别是涉及车间主任、班组长等人员,负责生产经营的业务部门担心影响本部门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和经济效益,不愿意安排进行教育和培训。
因此,主要负责人有职责义务,组织有关人事培训、财务劳资、安全管理、业务主管等部门认真制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落实,重点应当抓好新员式和调换工种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4、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
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表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生产经营单位的资金投入,一般都是由主要负责人决策,可谓“大权在握”。
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往往更重视经济效益,认为安全生产投入会影响经济效益,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不想或不愿意在安全方面过多地投入。
因此,本法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本单位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有效实施,并保证这项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有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方面找到最佳结合点,促进安全地生产经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所谓“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缺陷等。
隐患是导致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事故难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性地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性质、特点和范围等情况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害人员,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和实施,一旦发生事故也要亲自指挥、调度。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一方面可以使有关部门及时配合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如实掌握事故的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披露相关事故信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范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三.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1、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
例如,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那么董事长是主要负责人,个人投资生产经营单位的投资人是主要负责人。
2、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日常活动的决策人。
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
但是某些公司制企业,特别是一些大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往往与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一人,他不负责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而且通常是在异地。
这种情况下,那些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就不一定是集团董事长,而是总经理或者其他人。
还有一些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并且也不设法定代表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资产所有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
3、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全面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时,将长期缺位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作为责任人既不合情理又难以执行,只能追究其授权或者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实际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