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的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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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1. 概念 所谓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 法律特征 (1)公司是企业(见图2-1)。
图2-1 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一、公司的概念
2. 法律特征 (2)公司是企业法人(见图2-2)。 (3)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见 图2-3)。
(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 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见图2-11)。
我国法律承认公司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体, 其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 存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另 外,公司的行为能力必须通过其机关来进行, 公司机关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本身 的行为。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二、公司的种类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9)。
图2-9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四、股东权 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为 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6)。

经济法课件第3章公司法

经济法课件第3章公司法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从税后利பைடு நூலகம்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 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 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5、 公司的其他组织与民主管理
(1)公司与其他组织
A、公司工会 公司职工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
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 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 订集体合同; B、党组织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公司股东会
(1)公司股东会设立与职能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外其 他公司必须设立;
是依法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 力机关,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 法定组织。对外不代表公司,对内不执行 业务,是非常设立机构;
(2)公司股东会职权
教材P35
(3)公司股东会权力实施的方式
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的是外国公 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其审批办法由国务 院另行规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 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 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 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的民主管理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股份的种类和特征
普通股和优先股等各种类型的股份。
公司的法律责任
1
公司责任的基本划分
确定公司在法律上的责任范围。
2
公司的违法行为
介绍公司可能犯下的违法行为。
3
公司的赔偿责任
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公司的重要法律事项
合并与收购
公司间合并和收购的法律程序和 规定。
上市与发行
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市和发行 的法律要求。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公司法
本章介绍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司的组织形式和结构,股权结构,法 律责任,重要法律事项和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公司的定义、公司的分类。
公司的组织形式
1 公司章程
详细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
3 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2 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破产与清算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法律程序和责 任。
公司的国际法律关系
公司国际化的趋势
公司跨国经营的趋势和动因。
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跨国公司面临的法律挑战和解决方案。
4 监事会
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
董监高制度
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和权力。
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公司管理和运作的透明度 和合规性。
公司权力机构
规定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和行 使方式。
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分和权益
股份代表股东的股权和相应的权益。
股权的转让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方式和程序。

经济法-第四章-公司法-2

经济法-第四章-公司法-2
第四章 公 司 法
主要内容
❖ 公司的概述 ❖ 有限责任公司(重点) ❖ 股份有限公司(重点) ❖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核心内容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有限公司的组织机监事会
经理
董事会
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义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 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 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自然人 法人 投资主体不同
自然人
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形式不同 不具有法人资格
缴纳企业所得税 及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收不同
只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
投资者责任不同
无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 的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对 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章 公 司 法
主要内容
❖ 公司的概述 ❖ 有限责任公司(重点) ❖ 股份有限公司(重点) ❖ 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管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
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经理
经理的地位 相对于董事会而言,经理处
于辅助业务执行机关的地位。在 实践中,董事会往往负责业务经 营的决策,而经理负责业务经营 的执行—负责日常经营活动

经济法概论公司法_2023年学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公司法_2023年学习资料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三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公司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 对其组织系-等有久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同承担。-四)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 。-母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者协议的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营业活-动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虽然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但其经营活动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但在法律上,-程公司与了公司仍 互相独立,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指由股东共同制定章程,缴纳-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最后由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 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即告成立。-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不得少于公 股本总额的-35%,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而创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属于中、小规模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 在组织与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公开性。-除在严格限制股东对外转让出资这一点上体现之外,还-体现在以下两点:其 ,设立程序不公开;其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向社会公开-6、设立手续和公司机关简易化-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手 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手续较为简单。一般由全体设立人制定公司章程,各自-认缴出资额,即可在公司登记机关 记设立。有限责任-的公司机关也较简单,不一定都要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第51、52条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三、公司法的概念:-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变更、解散、-股东权利与义务和其他公司内 、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指依我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 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有:-1、股东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公司法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 股东出资设立”。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保护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本文将就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公司法是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它主要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权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破产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障了公司合法运营、股东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是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原则,明确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规定。

合同法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促进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

劳动法是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明确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知识产权法是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取得与保护。

知识产权法保护了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权益,鼓励和推动科技创新和文化创作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

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它通过明确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同时,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也对于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总之,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推进也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不断适应和引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第三章 公司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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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 节 公 司 法 概 述
一、公司的概念: 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沿革 •由合伙-----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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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共同 点 1、两种类型的投资者均为一个自 然人,全资控股和国有独资公司都 不是一人公司 2、都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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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不同点 • 1、从法律主体上
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
一经设立就具有法人资格 没注册资本,没自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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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司法
• • • •
五、股东会 (一)股东 1、股东的出资 2、股东的权利叫股权,股权分为自益 权和共益权 • 3、股东的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出资 填补义务和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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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司法
(二)股东会 1、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 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 2、股东会的职权 3、股东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①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③ 股东会表决程序一般事项过半数,重大事项 2/3以上多数通过 ④ 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不是绝 对 20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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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 节 公 司 法 概 述 三、公司制度的优势与缺陷 优势 1、减少投资者的风险 2、有利于社会资本的集中 3、经营管理科学化 缺陷 1、组建困难,组织成本较高 2、政府限制较多 3、保密性差 4、税负较重

《经济法》第4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4章公司法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 一、公司设立概述 ▪ (一)公司设立方式 ▪ 1、发起设立,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
行的全部资本而成立公司。 ▪ 2、募集设立,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资本部分,
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成立的公司。 ▪ 3、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又可以募集设立。
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 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 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 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 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 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 5、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 6、有公司住所。
▪ (四)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
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 法律特征: ▪ 1、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 ▪ 3、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 4、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人数的限制,但无最高人
公司组织、活动基本准则的规范性文件,是 公司成立的行为条件。 ▪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 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 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 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二)公司设立原则 ▪ 1、自由设立; ▪ 2、特许设立; ▪ 3、准则设立(登记设立); ▪ 4、批准设立(核准设立)。 ▪ 我国公司的设立原则是:登记设立为主,核

经济法课件第五章 公司法.ppt

经济法课件第五章  公司法.ppt
– 【解释1】公司老老实实做人,就承认它是法人:(1) 法人独立地位: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 担有限责任;(2)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 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解释2】公司不好好做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就不承认它是法人: 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2019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
• 三、对外投资
– 1、对外投资的规模
•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 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 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解释】《公司法》对对外担保的规模并没有限制, 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 2、对外担保的决议(2019年单选题)
• ①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 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 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的种类
• 1.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立法中的分类
–(1)无限责任公司 –(2)两合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两合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
• 2.公司的其他分类
–(1)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2)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 –(3)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多国公司 –(4)母公司和子公司 –(5)总公司和分公司
•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两种。
– 3.有限责任公司
• 是指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

经济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经济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六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一,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二,收益分配制度 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金 (3)支付股利.有限责任公司收益的分配 规定在《公司法》第35条规定 公积金的用途 ,《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 三,审计制度 《公司法》第177条 ,63条
第七节 公司债券
一,发行主体 所有公司都有发行债券的资格. 二,发行条件 1. 1.净资产额,有限公司最少6000万,股份公司最 6000 少3000万 . 3000 2.发行总规模,累计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 3.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核准. 4.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的发行.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四)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法》第52条规定: 2.监事任期及监事会主席: 《公司法》第53条规定: 3.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54条规定: 4.监事会的召开 :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 概念: (二)五大防范措施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2,设立数额的限制 3,身份示明 4,强制审计 5,举证责任到置
第八节公司的变更, 第八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组织形式的转换 新《公司法》既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 限公司,也允许从股份有限公司转换为有限责 任公司. 二,公司的合并 1,公司的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2,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法》第174条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 由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和 转让
(一)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 1.发行价格 第128条 2.分类:普通股和优先股 3.新股的发行 《公司法》第134-137条
(二)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实行自由转让的原则,但是为了保护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要受到以下限制: (1)转让场所的限制 第139条 (2)发起人转让的限制 第142条 (3)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股份的转让的 3 限制 第142条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 制 第142条第2款 (5)记名股转让 第140条第2款 (6)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经济法(含公司金融法)

经济法(含公司金融法)

经济法(含公司金融法)经济法是指以调整经济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体系。

其中,公司法和金融法是经济法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司法和金融法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公司法是指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范。

公司作为一种经济实体,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公司法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资本运作、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法首先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程序和要求。

在公司设立时,需要明确公司的名称、注册地、股东组成等要素,并遵守相关的设立手续和资本要求。

公司的设立不仅有利于提供一种合法的经济组织形式,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便利和安全的投资方式。

其次,公司法涉及到公司资本的运作。

公司资本主要包括注册资本和股本,是公司运营和发展的基础。

公司法规定了股本构成、股东权益、股东变更等方面的内容,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三,公司治理是公司法重要的内容之一、公司治理的核心在于明确公司权利与责任的分配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避免公司出现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公司法通过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设立和运作规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公司法还强调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公司法通过规定股东知情权、表决权、收益权等权益保障措施,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运作的公正和透明。

另一方面,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业务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

金融法的核心目标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法中的银行法规定了银行的设立、监管和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对于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银行法通过对银行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定,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经济法》第六章公司法

《经济法》第六章公司法

第二节、公司法概述




答案:B 分析: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 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因此,A项错误。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 B项正确。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 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 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法律没有对 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CD项错误。
第一节、公司概述

②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母公司往往无须持有半数以上的股 份即可取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③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通常为半数以上,但 有时无须达到半数)被另一公司持有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 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 独立于母公司而存在的独立主体。子公司的特征为:①对于 公司有控制权的公司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尤其是 董事会的组成,由母公司决定。实践中,子公司在人事安排、 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制约。②子公司虽 被母公司控制,但它仍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这 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本质区别。
第一节、公司概述
子公司的独立性:①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 程;②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③拥有独立的财产, 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④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 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⑤独立承担公司行为 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中,子公司的名称中不需体现 甲公司的名称字样,A选项错误。子公司有自己独 立的组织机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 B选项正确。

中级经济法公司法记忆口诀

中级经济法公司法记忆口诀

中级经济法公司法记忆口诀
1. 公司法人像个大管家,独立担责顶呱呱。

2. 股东出资像存钱罐,足额按时不能乱。

3. 有限责任公司像个小团体,股东人数有限制,五十人以内不超支。

4. 股份公司像个大拼盘,发起人二到二百人真好玩。

5. 股东会像个大议会,权力最大超雄伟。

6. 董事会像个小内阁,执行决策很独特。

7. 监事会像个监察队,监督公司不颓废。

8. 公司名称像人的脸,独特标识不能免。

9. 公司章程像个紧箍咒,公司运行按此走。

10. 注册资本像个能量池,多少得按规定值。

11. 股东权利像个百宝袋,分红表决啥都在。

12. 公司合并像搭积木,程序合法别迷糊。

13. 公司分立像细胞分裂,债务分担要明确。

14. 公司解散像散伙饭,法定事由是关键。

15. 清算小组像个清洁工,清理公司后事清。

16. 一人公司像个独行侠,风险防范要狠抓。

17. 国有独资公司像个特殊兵,国家出资很典型。

18. 上市公司像个大明星,信息披露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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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一、股东的义务之一出资责任股东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4)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非法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股东会(二)董事会及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3人至13人。

(奇数,弃权视为不同意)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义务:竞业禁止。

若获益则归公司,损益则自己承担。

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1、监事会的设立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有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的任期和监事会的职权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会设主席1人,有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A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B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竞业禁止,如获利,收归公司所有,亏损。

个人承担)四、一人公司l、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比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如: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

注意记忆上市公司职权。

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

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l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相关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③监事会提议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2)1/3以上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股东大会的决议(1)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

(二)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三)监事会提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基本相同,主要区别:(1)会议频率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2)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中没有“监事会副主席”的说法。

【例题1】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A、一人公司制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公司章程的要求B、一人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C、一人公司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D、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答案:ABCD解析:考核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区别。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1)选项A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规定不适用于“法人”;(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非债权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答案】AB【解析】(1)选项A: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2)选项B: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分期出资;(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选项D: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承担有限责任,但二者都有法人人格否定的法律规定。

【例题4】甲公司于2008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答案:CD解析:本题A选项中王某犯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所以可以担任公司董事,A不能选;B选项中,张某是宣告破产的公司的股东,而不是其董事、厂长或者经理,所以也是可以担任甲公司董事的,B不能选;C选项中,徐某因个人大额债务到期无法清偿,所以不得担任甲公司的董事;D中,赵某是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且自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所以其也不能再担任甲公司的董事,本题正确答案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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