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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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科学基金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下简自然基金)、广西青年科学基金(下简青年基金)、广西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下简回国基金)。

第三条广西科学基金宗旨是:贯彻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稳定和加强广西基础性研究工作,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和培养基础性研究人才,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到广西来服务与研究,增加科学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后劲,促进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广西科学基金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其中自然基金、青年基金由自治区财政从科学事业费中单列专项经费安排;回国基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下简区科技厅)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划出一定额度进行安排。

同时接受国内外机构、团体和个人捐赠。

第五条广西科学基金主要资助基础性研究。

面向全区,凡在广西工作的科技人员均可按本办法提出申请。

第六条区科技厅是广西科学基金的主管部门。

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负责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第七条广西科学基金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一)有重要科学价值和重大应用前景,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研究。

(二)能带动新学科、新兴技术领域与高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研究。

(三)针对广西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对全区有普遍应用意义或能解决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

(四)符合广西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探索性研究。

(五)对已开发的科技成果进行深入机理探讨,以利于广西进一步开发应用的研究。

(六)根据广西实际需要,促进国际或东西部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研究。

第八条广西科学基金择优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一)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

(二)有利于高、新技术发展和新兴产业形成,对国民经济发展能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三)在广西有重大的应用前景和实用意义。

(四)有利于促进学科间渗透、推进横向联合。

(五)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1~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G X S F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内容提要《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1-2005年)是依据广西科技基础研究现状和学科发展趋势制定的“十五”科技基础学科的项目指南,介绍了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和信息科学等领域的鼓励研究领域。

同时,还公布了新的《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广西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联络网工作细则》及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配套的相关报表格式等。

本书是广西科学基金申请者及项目管理、评审人员的必读文本。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广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01~2005年)编辑委员会主任:苏湘群副主任:董颖聪林卫江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刘慕仁刘会宁李启培何新民邵根富林燕雄查丹明郭松超黄品鲜梁宏梁宗经前言广西科学基金(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青年科学基金、广西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成立于1993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考虑到广西科技基础薄弱、具有高学术水平的研究学科少、人员缺乏的状况,从自治区财政划出专项资金,实行科学研究拨款基金制,意在推动广西自然科学研究,培养年轻的科技人员,吸引国外留学人员回国到广西来服务与研究,为广西科技的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后劲和储备。

广西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工作,面向广西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每年科技人员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下简区科技厅)提出申请。

区科技厅按“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研究,尤其是适应广西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针对广西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特点的研究。

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共分为三类: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要资助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或结合广西自然条件、资源特点,对全区有普遍应用意义或能解决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的基础性研究,着眼科学前沿,争取在一些优势学科领域的研究取得新的突破;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要是培养基础性研究的人才,扶植新的学术思想,以培养一支能够在今后担当重任的基础性研究队伍;广西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项目主要是稳定回国的留学人员,为其提供研究工作的启动经费。

广西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激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同意,参照自治区本级科技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自筹经费的科技项目。

第三条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主要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支撑和引领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科研项目,一般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系统性和可转移性(可复制性)特征,获得成果可为论文、著作、原理模型、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颖性的产品原型、原始样机及装置等多种形式。

第四条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分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四个类别。

第五条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区内注册,财务状况良好,能自筹解决全部研发经费,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一般应为纳入自治区科技、统计、教育部门年度报统名录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一般应为规上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应达到2%以上(以统计局数据为准);或为成长性较好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技研发基础和条件。

如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且不良记录尚未处理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不得申报。

第七条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按照以下程序确定:(一)项目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二)项目评审。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自治区科技厅。

(三)项目立项。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及有关规定,研究批准自筹经费立项项目,不超过本年度四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数的20%。

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

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

附件2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一、广西高端外国专家与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一)高端外国专家引进开支范围1.专家旅费:指专家来广西执行项目时,在国(境)外出发地(返程地)和中国的入(出)境口岸之间的国际机票费用,以及在中国境内城市之间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2.专家工薪:指项目单位根据聘用或合作协议(合同)支付给国(境)外专家的劳动报酬。

3.专家咨询费:指项目单位对国(境)外专家通过“网络办公”或前来广西等方式提供咨询、讲学、技术指导服务而支付的临时性酬劳。

4.专家补贴:指项目单位对国(境)外专家在广西工作期间按项目实际执行天数发放的生活补贴。

5.专家住宿费:指国(境)外专家在广西工作期间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6.其他费用:指国(境)外专家在广西工作期间发生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二)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开支范围激励我区用人单位主动投入经费开展引才引智,以科技创新计点积分形式或充分发挥人才中介机构作用,引进国(境)外创新人才,以项目立项形式予以用人单位一次性经费补助。

(三)资助经费申请与使用流程1. 项目单位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资助经费的开支和管理。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提出预算申请,并安排本单位配套经费,包括项目执行前、中、后产生的与项目相关的费用。

如实、详细填写资助经费申请表,连同项目申报的其它相关材料一并申报。

2.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核定资助金额后拨付经费至项目单位。

3. 项目执行完毕,项目单位出具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收支明细单(加盖单位财务章),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出具书面公示结果,一并提交自治区科技厅报请结题。

4. 因故放弃或中止执行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确定放弃或中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和已发生经费的项目收支明细单(加盖单位财务章),经核定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资助金额退还自治区科技厅。

广西自科基金

广西自科基金

广西自科基金
广西自科基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设立的一项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广西地区的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广西自科基金的目标是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提高广西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广西自科基金主要资助面向广西地区的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项目。

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科研经费、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等。

申请广西自科基金的科研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申请者需要提交研究计划和申请书,并经过专家评审、审核和评价等环节。

获得广西自科基金的科研项目将得到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优惠,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成果的转化。

同时,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也将得到广西地区的认可和支持,为科研人员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条件。

广西自科基金的设立为广西地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有利于推动广西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提高广西地区的科技竞争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概述
2.项目涉及的领域和方向
3.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
4.项目的成果和影响
正文
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概述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促进自然科学事业发展
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基金项目。

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支持各领域的自然科学研究,旨在推动广西自然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项目涉及的领域和方向
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多个领域和方向,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

在这些领域和方向上,基金项目支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研究项目。

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形式审查阶段: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完整、规范。

3.专家评审阶段: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5.立项阶段: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资助项目进行立项,并通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

项目的成果和影响
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广西自然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资助一批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的成果将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

附件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一、实施时间与范围自2020年起批准资助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三、项目经费管理1.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

2.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任务书时,规定项目总预算,均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

3.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4.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管理费由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

5.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研究团队贡献大小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项目资助资金由科技厅下达至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7.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目标调整、项目负责人调动单位等影响资金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科技厅批准。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摘要:一、引言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介三、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四、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和资助情况五、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及影响六、结论正文:一、引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为推动科技创新、培养科技人才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科研资助项目。

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众多科研工作者的关注下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概述。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立于1985 年,旨在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资助范围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等众多学科领域。

三、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于年初启动,共收到来自全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申报项目近2000 项。

申报项目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显示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科研工作者的研究热情和积极性。

四、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和资助情况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最终共有300 余项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近亿元。

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科研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获得资助的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广西科技创新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及影响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提升了广西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水平和国际地位。

部分研究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结论2020 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全区科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这些成果为广西科技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国科技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docx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docx

附件2-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和申报人应当认真阅读《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1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6)213号)、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

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本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有冲突的,以本申报通知和指南为准。

申报自筹经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按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详见《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20)186号)。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和申报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一)申报人条件1.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报人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另行规定);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时间有可靠保障;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2•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作为申报人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其要求与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相同,但依托单位应对申报人本人进行确认并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3.各级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及参与者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报人申报项目,同时应当将导师签字同意其申报的函件,作为附件随申报书一并报送,并说明申报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受聘单位不是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桂科基字〔2016〕151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根据广西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广西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科技厅)组织管理,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为主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

第三条项目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加强广西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推动原始性创新;发现、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和研究团队,稳定基础研究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广西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一)具有重要价值的科学前沿问题和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二)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和研究团队培养,推动广西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的基础研究。

第五条项目包括研究系列和人才培养系列两类。

研究系列设立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人才培养系列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第六条科技厅是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提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编制项目指南,委托和指导第三方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评估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专业机构受科技厅委托,具体管理项目,通过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评估),提出立项建议,开展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广西自然科学研究,发挥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评审、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是为支持广西地区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而设立的,旨在提高广西地区自然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

第四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广西自治区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等。

第五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项目,其中包括面向青年科学家的基金和面向高级专家的专项基金等。

第二章:申请程序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或者相关渠道获得基金申请的资料和申请表格。

第七条填写申请表格后,项目负责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

第八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同时需遵循基金申请程序进行申请。

第三章:申请资格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基金设立的申请资格,同时需要具有相关研究背景和资格。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式聘用单位和相应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实验、研究设备和场地,以保证科研项目的开展。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十三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采用同行评审的方式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资深科研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最终决定。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申请材料中的详细信息,对项目的科技含量、技术可行性、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等多方面进行评审。

第五章:资助管理第十六条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申请材料中的研究计划和预算执行研究工作。

第十七条获得基金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和结项报告。

第十八条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对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科研成果及时转化运用。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基金管理要求,及时、真实地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研究成果,接受基金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督导。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针对广西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为科研人员提供的一份指导性文件。

指南包括了基金申请、评审、资助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广西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自然科学基金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金概述:该部分介绍了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设立背景、目的和资助范围,以及基金的特点和优势,为申请人提供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二、申请流程:该部分详细介绍了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包括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等,为申请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

三、评审标准:该部分介绍了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包括学术水平、研究意义、创新性和实用性等方面的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了评审的参考标准。

四、资助管理:该部分介绍了资助后的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包括经费使用范围、经费管理、成果公示等方面的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了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

五、其他相关事项:该部分介绍了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一些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项目实施期、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等,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总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指南》为广西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申请人更好地获取基金资助,提高科研水平和成果。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目背景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要科技项目。

该项目旨在支持我区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药卫生等。

二、项目目标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聚焦关键科学问题,资助一批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实用性的科研项目,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团队,推动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三、项目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项目内容:应符合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实用性。

4.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项目评审流程1.申报阶段:各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2.初评阶段: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答辩评审阶段。

3.答辩评审阶段: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答辩,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4.立项公示: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立项通知: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科技厅向立项项目单位下达立项通知。

五、项目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来源: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预算。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研究经费、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等方面。

3.资金监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接受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项目实施与验收1.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项目成果应用:项目成果应积极推广应用,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

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

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更好地推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尊重科研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激励科研人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升我区科技实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不编制经费预算科目。

规定科研项目经费总预算,不编制经费预算科目,赋予科研单位和团队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简化项目过程管理。

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减少过程检查。

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监管责任。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优化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信用管理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责任。

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验收,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二、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一)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是指在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在保证科研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可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决定各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得列支基建费。

(二)实施项目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广西高端外国专家与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项目和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项目。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一)工作分工项目经费包干制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牵头,基础研究处和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处配合实施。

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各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的监管。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科学研究领域中,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作为支持广西地区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渠道,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估这一基金项目,并以深入浅出的方式来探讨其在广西地区科学研究领域的影响和意义。

一、申请范围和政策支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2020年的申请范围和政策支持方面,相较于往年是否有所调整?该项目是否主要支持基础科学研究还是更倾向于应用型研究?在政策层面上,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否有针对性地支持了一些新兴领域或热点问题的研究?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

二、项目资助和实施情况在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资助和实施方面是否有新的政策或规定?项目的资助金额和资助范围相较于往年是否有所提高或扩大?受疫情影响,项目的实施情况是否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或问题?我们需要对这些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三、项目成果和影响力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是否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这些成果在学术界和产业界是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该项目对广西地区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贡献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该项目的实际效果。

回顾性总结通过对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全面评估,我们深入理解了该项目在支持广西地区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申请范围和政策支持、项目资助和实施情况、项目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该项目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并在推动广西地区科学研究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支持地方自然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重要评台,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未来,我希望该项目能够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广西地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本文的深入讨论,相信读者已对2020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理解。

广西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求

广西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求

广西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求1. 项目简介广西杰出青年基金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在广西地区有杰出表现的青年人才而设立的基金。

该基金旨在发掘、培养和推动广西地区优秀青年人才的发展,为他们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整合,以促进他们在各个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2. 申请条件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广西地区从事工作或学习,并具备相关成绩或表现;•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或潜力。

3. 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申请:•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等;•研究计划(科研类项目)或创业计划(创业类项目):详细描述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方法与计划等;•推荐信: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需具备一定社会地位和专业知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

4. 评审标准申请项目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审:•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申请者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或创新能力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社会影响力或潜力:申请者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以及未来发展潜力将被考虑;•可行性与创新性: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将决定其获得基金支持的可能性。

5. 基金支持获得广西杰出青年基金支持的项目将享受以下待遇:•资金支持: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经费支持;•资源整合: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整合和协助,如实验室设备、研究场地等;•学术交流与培训机会:组织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和培训课程,提升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6. 项目管理与评估获得基金支持的项目将进行定期的管理与评估:•项目执行报告:申请者需按时提交项目执行报告,详细记录项目进展和成果;•项目评估:基金会将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7. 申请流程申请者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填写申请表格:下载并填写基金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2.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发送给基金会指定邮箱;3.初步筛选:基金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4.面试或汇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需要参加面试或进行项目汇报;5.最终评审:面试或汇报后,基金会将进行最终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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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
“包干制”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与范围
自2020年起批准资助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

三、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

2.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任务书时,规定项目总预算,均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科目。

3.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4.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管理费由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

5.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研究团队贡献大小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项目资助资金由科技厅下达至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7.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目标调整、项目负责人调动单位等影响资金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科技厅批准。

对于项目负责人在自治区内进行工作调动,需把资助项目带到新工作单位继续开展研究的,应书面征得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科技厅同意后,可将结余资金划拨到新单位继续使用。

8.因不可抗力或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致使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或难以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考核指标的,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申请项目终止结题。

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申请终
止结题,经推荐部门审核后,提交终止结题申请资料。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终止结题材料进行评估后出具评估意见,对拟终止的项目进行公示后,印发项目终止通知。

终止结题评估意见,应包括项目终止原因、责任判定、科研信用评价、处理建议等内容。

9.终止结题项目的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规范合理,且无明显人为过错的,不记入不良科研信用档案;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和课题组成员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拖延、违规使用经费等情况的,须追回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的财政资金,并记入不良科研信用档案,取消其2-5年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及推荐其申报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10.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科技厅。

四、项目监督检查
1.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负管理主体责任,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在项目结题前,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并作为验收依据。

2.科技厅结合项目过程管理,组织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存在截留、挪用、侵
占、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等不合理行为的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其它
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应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文件,并于获项目资助年份的12月31日前报科技厅备案。

已经向科技厅报送过相关文件备案的,不需要每年重复报送。

2.其他与项目申请与评审、实施与管理、结题验收、信用管理等相关的工作,应依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现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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