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风险点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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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已确定的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61个廉政风险点及环节,现制定综合性防控措施如下:

第二条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要做到六个结合,即与创建服务型机关相结合、与勤政廉政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分局质量年工作主题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与现代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相结合。

一、要明确各科室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工作人员也要清楚明了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实现职责清晰的任务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分局的任务系统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政务公开,一岗双责,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

三、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案审会、廉政指导、开放日、听证会、会计核算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席会以及与区行政投诉中心联席等机制的作用。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多种形式的培训,如:数字学校、军训、专题交流研讨、专家讲座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以及审美情趣,树立廉政意识,提高免疫力,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五、认真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包括风险点的考核评价、季度考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绩效考核、干部年终考核等。

六、定期征求群众意见,搞好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如:开放日、工商所长年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

七、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第三条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岗位职责风险点(环节)是从分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房山工商分局主要职能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行政处罚(案)、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环节,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等点、线、面,分局岗位职责风险点被划分为五类三级。五类:一类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二类为行政处罚类;三类为监督检查类;四类为行政事务管理类;五类为公共类。三级:一级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检查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

一、一类(一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证、照)类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分局行政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风险点见另文)

(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利用工商数字学校、晨训、每周四业务学习、分局的各类培训等,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以防止提前发照、划资、违规出具证明,导致不应注册的给予注册,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形式审查),进行认真的审查与核准。严格按照“一审一核”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审核相互把关,相互监督。

(三)在形式审查中对发现的质疑点要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登记,填写转告相关职能科室记录,并逐级向相关领导汇报。防止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

(四)认真遵守全程办事代理制度,时时观看监控模块、一次性告之、首问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结合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发挥“全国巾帼文明岗”的作用,坚持

“用心做事、以情待人”、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精细化管理”、质量年等行之有效的优良做法,防控风险。

二、二类(一级):行政处罚(案)类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处罚类风险点是指分局执法办案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当事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见另文):

(一)发挥“案审会”作用,对上会案件严格把关,监督办案单位及人员按办案系统进行办案,发挥督导组作用,半年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对重大案件及时回访。

(二)执法办案人员要认真掌握办案技能,会运用办案系统,精通法律、法规、法理,在查办案件环节中,严格执行两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

(三)执法办案人员、案审会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坚守办案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防止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预防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发生,防止以案寻租。

(四)办案人员对暂扣及罚没物品要及时进行登记、入库,物品清单中对物品型号、数量等登记清楚,防止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公务仓管理办法,及时将涉案物品依法录入网上公务仓系统,实物及时交仓库保管员管理。

(六)办案中要遵守实事求是原则,特别是在询问过程中要杜绝挂名的现象,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办案的随意性,防止弃案不查问题发生。

(七)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坚持证据穷尽原则,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不准遗漏证据,以保证案件定性、裁量准确。

(八)依法办案,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要在24小时之内输入案件系统并由法制员监督执行,对于不够立案条件的,说明原因,在法制员认真核实后批准并报告科、所长。

(九)严格遵守“双六禁令”,举止端正着装整齐,尤其中午不能饮酒影响办案质量和工商形象。

三、三类(二级):监督检查(巡、检)类风险防控措施

监督检查类风险点是指分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年检、巡查及业务科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体见另文)。

(一)分局坚持每月一次的网格监管单位的联席会制度,一季一次测试制度、工商数字学校一月一赛制度,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评选一次十佳网格责任人,以促进巡查到位。

(二)从事巡查业务工作的人员要强化责任心,严格执行《关于深化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网格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重点行业、地区监管要到位,按照风险类及巡查进行巡查,避免辖区重大经济安全隐患的发生。有效提高对辖区经营秩序的控制力。

(三)按照网格巡查的周期要求,真正做到管到边、管到沿、管到底、不留死角,及时发现违法隐患,防止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等及时登记、录入、上报,防止收受当事人的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五)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录入,认真留存文书档案,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函告相关单位,防止造成工作失职等后果。

(六)年检期间,及时准确地公开年检验照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发挥督导组作用,加强督察。利用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防止索要好处,不准利用年检、验照强行收取私个协会员费或其它费用,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引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不满,诱发申诉、投诉的现象发生。

(七)从事年检、验照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年检、验照程序,不能故意刁难企业或设置不必要条件,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已被科所两级标注的企业,不经批准不得私自给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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