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质量认证标准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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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加强对产品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的设计、生产和服务过程及认证的申报和认证标志的设计、使用和管理等的控制,使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和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及中国强制认证要求。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和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我公司产品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的设计、生产、服务过程和产品认证过程及取得认证证书后(3C认证)的维持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其它产品认证参照执行。3定义
无
4职责
公司质量总监任公司质量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质量负责,并组织制定与产品认证有关的质量体系的各项活动程序和检查实施情况
4.2质量负责人职责
4.2.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开展产品认证工作;
4.2.2根据有关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产品认证组,并指定负责认证联络的工程师。
4.2.3组织制订与产品认证有关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并审批,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4.2.4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4.2.5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4.2.6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4.2.5对重大质量问题在向总经理报告的同时,有权向认证机构报告;
4.3 产品认证组职责
产品认证组归属研发中心
4.3.1熟悉产品认证有关法规、标准、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负责办理申报产品认证手续,并负责认证报批文件资料的归档。
4.3.2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认证信息。
4.3.3独立、公正地执行产品认证规则和程序,与研发工程师协调与产品认证有关的关键性材料的设计、更改、代用和其它方面设计;
4.3.4,如研发中心、采购等部门对认证产品提出更改要求时,在更改获得有关部门人员确认后,负责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确认批准,未经批准有权制止更改代用;
4.3.5协助品管部、生产部对产品认证后一致性及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控制,如发现与型式试验报告不一致的问题时,及时反映有关部门和公司质量负责人,
4.3.6在产品认证期间及认证后监督复查中积极主动配合审查组的工作;
4.3.7负责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申请工作及认证标志的申购工作。
4.7研发中心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设计(包括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与认证产品有关的关键性工艺及印刷、模压的认证标志的设计);品管部负责认证产品的验证和过程的监督检查、产品认证工厂审查及认证后监督复查的联络和安排、认证标志的管理;供应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及关键件的采购;生产部负责认证产品的过程控制及认证标志的使用;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5、文件和记录
按xxx-QP02-01 质量计划控制程序、xxx-QP05-01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和xxx-QP16-01 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执行
6.采购和进货检验
6.1原材料的采购按XXX-QP06-01 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关键元器件的材料的检验/验证按XXX-QP10-01质量检验控制程序执行
6.2关键原材料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关键原材料清单里的关键原材料的名称、型号、供应商进行采购。
6.3技术部门在新产品研制过程中,应尽可能选用已取得相关认证的元器件;
6.4关键原材料的更改和代用、供应商扩点,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后,经认证联络的工程师报认证机构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采购。
6.5已经由认证联络的工程师上报认证机构批准的更改、代用和扩点的关键原材料,产品认证组应及时将批准的关键原材料的名称、型号、供应商提供给技术部相关人员编制关键原材料清单,并由技术部发往有关部门作为公司元器件配套、工艺检查、质量检验、质量考核的依据
7.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7.1按XXX-QP09-01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7.2车间领料、仓库投料应根据认证产品关键件清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领料、发料。
7.3车间装配前应根据认证产品关键件清单对该生产批认证产品关键件进行检验确认,对认证产品的标识进行首件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8.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8.1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的必需做例行检验和确认试验。
8.2 对AV类Ⅱ类设备产品的例行检验检验项目,生产车间检验抗电强度,交收检验组检查抗电强度、绝缘电阻;
8.3 生产车间检查抗电强度的内容为:3200V 10mA 3-6秒或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其它方法进行;交收检验组检查抗电强度的内容为:3000V 10mA 1分钟,绝缘电阻测试条件为500V ;
8.4 检查时机:在生产车间的成品检验项目完成后及交收检验开箱后;8.5 抗电强度采用耐压仪进行检验,绝缘电阻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检查;8.6 生产车间的例行检验为100%进行检验,以台判为不合格;交收检验组的例行检验按抽样数逐台检查,如出现一台不合格判批不合格;
8.7 确认检验时机:批量生产前和正常生产后在半年内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如发现与CCC认证有异常情况时需做确认试验;对电磁兼容项目1次/2月。
8.8 确认检验要达到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目的;
8.9 确认检验抽样数为1~2台
8.10 确认检验项目包括:爬电距离和间隙、标记、抗电强度、绝缘电阻、关键元器件与型式认可试验报告的符合性,电磁兼容,直插式电源适配器插头尺寸;I类设备的接地电阻、泄漏电流(标准有要求时)
8.11 确认检验:若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有能力的检测机构试验。8.12 确认检验检验方法:有测量法、目视法
8.13 确认检验的安全检验项目、内容、方法,按GB8898标准要求,电磁兼容检验项目、内容、方法按GB13837、GB17625.1标准要求;8.14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如发现不符合,按XXX-QP1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9.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9.1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控制按XXX-QP11-01 测量和监视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9.2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仪器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现场若发现计量器具偏离校准状态,使用部门应报告设备部,设备部重新检定(校准)。要及时对已测产品的隔离,并对已测量产品的结果的有效性重新进行评价,做好相应的记录,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10.不合格品的控制
10.1不合格品的控制按XXX-QP13-01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10.2不合格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11.内部质量审核
11.1内部质量审核按XXX-QP17-01内部质量审核程序执行
11.2产品的一致性和顾客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