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SL43-92】条文说明
河流泥沙测验方法
河流泥沙测验方法河流中的泥沙,按其运动形式可分三类:悬移质泥沙浮于水中并随之运动;推移质泥沙受水流冲击沿河底移动或滚动;河床质泥沙则相对静止而停留在河床上。
三者没有严格的界线,随水流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
一般情况,河流中泥沙以悬移质为主。
描述河流中悬移质的情况,常用的两个定量指标是含沙量和输沙率。
单位体积内所含干沙的质量,称为含沙量,用Cs表示,单位为kg/m3。
单位时间流过河流某断面的干沙质量,称为输沙率,以Qs表示,单位为kg/s。
断面输沙率是通过断面上含沙量测验配合断面流量测量来推求的。
(一)含沙量的测量含沙量测验,一般需要采样器从水流中采取水样。
我国目前使用较多的采样器有横式采样器和瓶式采样器。
不论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水样,都要经过量积、沉淀、过滤、烘干、称重等手续,才能得出一定体积浑水中的干沙重量。
水样的含沙量可按式计算:式中:Cs --- 水样含沙量,g/L 或kg/m3;Ws --- 水样中的干沙重量,g 或kg;V --- 水样体积,L或m3;(二)输沙率测验输沙率测验是由含沙量测定与流量测验两部分工作组成的。
为了测出含沙量在断面上的变化情况,由于断面内各点含沙量不同,因此输沙率测验和流量测验相似,需在断面上布置适当数量的取样垂线,通过测定各垂线测点流速及含沙量,计算垂线平均流速及垂线平均含沙量,然后计算部分流量及部分输沙率。
对于取样垂线的数目,当河宽大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少于5条;水面宽小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应少于3条。
垂线上测点的分布,视水深大小以及要求的精度而不同。
(三)悬移质输沙量的计算人们从不断的实践中发现,当断面比较稳定、主流摆动不大时,断面平均含沙量(简称断沙)与断面某一垂线或某一测点的含沙量(简称单沙)之间有稳定关系。
通过多次实测资料的分析,建立其相关关系。
这样经常性的泥沙取样工作可只在此选定的垂线(或其上的一个测点)上进行,便大大地简化了测验工作。
根据多次实测的断面平均含沙量和单样含沙量的成果,以单沙为纵坐标,以相应断沙为横坐标,点绘单沙与断沙的关系点,并通过点群中心绘出单沙与断沙的关系线。
标准编号【国家标准】
标准编号【国家标准】1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SL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1-2002 2 (替代01-97)3 SL1-97 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1-20024 SL2.1-98 水利水电量、单位及符号的一般原则5 SL2.2-98 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6 SL2.3-98 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7 SL/T4-1999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替代SL15-90) 8 SL06-89 水文测验铅鱼9 SL07-89 瞬时式悬移质泥沙采样器(被SL07-2006替代) 10 SL08-89 积时式悬移泥沙采样器(被SL07-2006替代) 11 SL09-89 水文测杆12 SL10-89 水文仪器术语13 SL11-90 喷灌用自应力钢丝网水泥管 (2006.9.22 14 SL12-90 喷灌用自应力水泥管铸铁管件 (2006.9.22 15 SL13-2004 灌溉试验规范(代替SL13-90) 16 SL13-90 灌溉试验规范(被SL13-2004替代) 17 SL15-91 水利水电专用混凝土泵技术条件18 SL16-91 全油压控制水轮机调压阀19 SL16-95 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20 SL17-90 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替代SLJ202-82) 21 SL18-2004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代替SL18-91)22 SL18-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18-2004 23 SL19-90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被SL19-2001替代) 24 SL19-2001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 (SL19-90 25 SL20-92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降水量观测规范26 SL21-2006 (替代SL21-90)27 SL21-90 降水量观测规范(被SL21-2006替代) 28 SL22-92 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29 SL23-2006 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 (替代SL23-91) 30 SL23-91 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被SL23-2006替代) 31 SL24-91 堰槽测流规范32 SL25-91 浆砌石坝设计规范 ( SL25-2006砌石坝设计规范 SL25-2006 33 (替代SL25-91)34 SL25-92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 (SL31-2003 35 SL26-92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36 SL27-91 水闸施工规范37 SL30-2003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替代SL30-92) 38 SL31-2003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替代SL25-92) 39 SL32-92 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40 SL34-92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41 SL35-92 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替代SD263-88) 42 SL36-2006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替代SL36-92) 43 SL36-92 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被SL36-2006代替) 44 SL37-91 偏心铰弧形闸门技术条件45 SL38-92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 46 SL39-92 露顶式弧形闸门液压启闭机系列标准47 SL40-92 QPG型卷扬式高扬程启闭机系列标准48 SL41-93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49 SL42-92 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范50 SL43-92 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51 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替代SL44-93) 52 SL44-9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被SL44-2006代替) 53 SL45-2006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替代SL45-92) 54 SL45-92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55 SL46-94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56 SL47-94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替代SDJ211-83)57 SL48-94 水工碾压混凝土试验规程 SL3520-2006 58 SL49-94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59 SL50-93 压力式水位计60 SL52-9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替代SDJS936-85) 61 SL/T53-93 农村水电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规范62 SL53-94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63 SL55-2005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替代SL55-93) 64 SL55-93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55-2005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SL56-2005 65 (替代SL56-93)66 SL56-93 农田水利技术术语 (SL56-2005) 67 SL/T57-93 平面链轮闸门技术条件68 SL58-93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69 SL59-93 河流冰情观测规范70 SL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71 SL61-2003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替代SL61-94)72 SL61-94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 (SL61-200373 SL62-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桨施工技术规范74 SL63-94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75 SL/T64-94 两栖式清淤机76 SL/T65-94 SLWY-60型水陆两用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 77 SL/T66-94 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技术条件78 SL/T67.1-94 微灌灌水器—滴头79 SL/T67.2-94 微灌灌水器—微灌管、微灌带80 SL/T67.3-94 微灌灌水器—微喷头81 SL/T68-94 微灌用筛网过滤器82 SL/T69-94 微灌用聚乙烯(PE)管件局部水头损失系数试验方法 83 SL/T70-94 微灌用聚乙烯(PE)管道沿程水头损失试验方法 84 SL/T71-94 微灌用聚乙烯(PE)管材与管件连接的内压密封性试验方法 85 SL72-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86 SL73.1-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基础制图87 SL73.2-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工建筑图88 SL73.3-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勘测图89 SL73.4-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力机械图90 SL73.5-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电气图91 SL73.6-2001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92 SL73.7-2003 防汛抗旱用图图式93 SL74-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94 SL75-94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95 SL76-94 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96 SL77-94 小型水力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97 SL78-1994 电导率的测定(电导仪法)98 SL79-1994 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99 SL80-1994 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碱滴定法) 100 SL81-1994 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酸滴定法) 101 SL82-1994 酸度的测定(碱滴定法)102 SL83-1994 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的测定(酸滴定法) 103SL84-1994 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104 SL85-1994 硫酸盐的测定(EDTA 滴定法)105 SL86-1994 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106 SL87-1994 透明度的测定(透明度计法、圆盘法) 107 SL88-1994 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108 SL89-1994 硫化物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109 SL90-1994 硼的测定(姜黄素法)110 SL91.1-1994 二氧化硅(可溶性)的测定(硅钼黄分光光度法) 111 SL91.2-1994 二氧化硅(可溶性)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112 SL92-1994 锑的测定(5-Br-PADAP分光光度法) 113 SL93.1-1994 油的测定(重量法)114 SL93.2-1994 油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115 SL94-1994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 116 SL95-94 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117 SL/T96.1-1994 喷灌用塑料管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硬聚氯乙烯管 118 SL/T96.2-1994 喷灌用塑料管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低密度聚乙烯管119 SL/T96.3-1994 喷灌用塑料管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聚丙烯管 120SL/T97-1994 喷灌用塑料管件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 121 SL/T98-1994 灌溉用低压输水混凝土管技术条件 (2006.9.22122 SL99-95 河工模型试验规程123 SL101-94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124 SL/T102-1995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125 SL103-9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126 SL104-9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127 SL105-2007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替代SL105-95)128 SL105-9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 129 SL106-96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130 SL/T107-95 融雪型雨雪量计131 SL/T108-95 水文仪器型号命名方法132 SL/T109-95 农田排水试验规范133 SL110-95 切土环刀校验方法134 SL111-95 透水板校验方法135 SL112-95 击实仪校验方法136 SL113-95 光电式液塑限测定仪校验方法 137 SL114-95 杠杆式固结仪校验方法138 SL115-95 变水头(常水头)渗透仪校验方法 139 SL116-95 应变控制式直剪仪校验方法 140 SL117-95 应变控制式无侧限压缩仪校验方法 141 SL118-95 应变控制式三轴仪校验方法 142 SL119-95 岩石三轴试验仪校验方法 143 SL120-95 岩石声波参数测试仪校验方法144 SL121-95 岩石直剪(中型剪)仪校验方法 145 SL122-95 岩石变形测试仪校验方法146 SL123-9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校验方法 147 SL124-95 水泥水化热(直接法)测试仪校验方法 148 SL125-95 水泥胶砂试模检验方法149 SL126-95 砂料标准筛检验方法150 SL127-95 容重筒检验方法151 SL128-95 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检验方法 152 SL129-95 混凝土成型用标准振动台检验方法 153 SL130-95 混凝土试模检验方法154 SL131-95 混凝土坍落度仪校验方法155 SL132-95 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校验方法 156 SL133-95 混凝土抗渗仪校验方法157 SL134-95 混凝土快速冻融试验机检验方法 158 SL135-95 混凝土动弹性模数测定仪校验方法 159 SL136-95 混凝土绝热温升测定仪校验方法 160 SL137-95 测长仪校验方法161 SL138-95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检验方法 162 SL140-2006 水泵模型及装置模型验收试验规程163 SL140-97 水泵模型验收试验规程164 SL141-97 水泵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 (SL141-2006)165 SL141-2006 水泵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 (替代SL141-97)166 SL142-97 水轮机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 167 SL144-95 水环境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校(检)验方法 168 SL145-95 小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169 SL/T147-1995 水位测针170 SL/T148.1-1995 水文仪器产品质量分等细则 171 SL/T148.2-1995 浮子式水位计产品质量分等 172 SL/T148.3-1995 压力式水位计产品质量分等 173 SL/T148.4-1995 旋桨式流速仪产品质量分等 174 SL/T148.5-1995 旋杯式流速仪产品质量分等 175 SL/T148.6-1995 翻斗式雨量计产品质量分等 176 SL/T148.7-1995 虹吸式雨量计产品质量分等 177 SL/T148.8-1995 水面蒸发器产品质量分等178 SL/T149-95 水文数据固态存贮收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79 SL/T150-95 直线明槽中转子式流速仪的检定方法 180 SL/T151-95 水文绞车181 SL/T152-95 透水板182 SL/T153-9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183 SL/T154-95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 184 SL155-95 水工(常规)模型试验规程 185 SL156-95 水流空化模型试验规程186 SL157-95 掺气减蚀模型试验规程187 SL158-95 水工建筑物水流压力脉动和流激振动模型试验规程188 SL159-95 闸门水力模型试验规程189 SL160-95 冷却水工程水力、热力模型试验规程 190 SL161.1-96 航道水力模型试验规程191 SL161.2-96 船闸水力模型试验规程192 SL162-96 水电站有压引水系统模型试验规程 193 SL163.1—95 施工导流模型试验规程194 SL163.2—95 施工截流模型试验规程195 SL164—95 溃坝模型试验规程196 SL165—95 滑坡涌浪模型试验规程197 SL166—96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198 SL167-96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199 SL168-96 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00 SL169-96 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 201 SL170-96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202 SL171-96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203 SL172-96 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 204 SL173-96 小水电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 205 SL174-96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206 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替代SL176-96)207 SL176-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被SL176-2007替代)208 SL/T177-96 水库施肥养鱼技术规程 209 SL/T178-96 水库拦库湾养鱼技术规程 210 SL/T179-96 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211 SL/T180-1996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遥测终端机 212 SL/T181-1996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中继机213 SL/T182-1996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前置通信控制机 214 SL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215 SL/T183-96 地下水监测规范216 SL/T184-1997 超声波水位计217 SL/T185-1997 超声波测深仪218 SL/T186-1997 超声波流速仪219 SL187-96 水质采样技术规程220 SL188-2005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221 SL/T188-96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 (SL188-2005)222 SL189-96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导则223 SL190-2007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替代SL190-96) 224 SL190-96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225 SL/T191-96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26 SL193-97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227 SL195-97 水文巡测规范228 SL196-97 水文调查规范229 SL197-97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230 SL/T198-1997 地下水位计231 SL199-97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通信电路设计规定232 SL/T200.01-97 水利系统单位名称编码规则233 SL/T200.02-97 水利系统行业分类代码234 SL/T200.03-97 水利系统单位隶属关系代码235 SL/T200.04-97 部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单位代码 236 SL/T200.05-97 水利部机关单位名称代码237 SL/T200.06-97 水利行业单位级别代码238 SL/T200.07-97 干部职务级别代码239 SL/T200.08-97 干部任免权限代码240 SL/T200.09-97 干部职务名称代码241 SL/T200.10-97 干部职务变动分类代码242 SL/T200.11-97 干部调动流向分类代码243 SL/T200.12-97 干部调动原因分类代码244 SL/T200.13-97 惩处分类代码245 SL/T200.14-97 奖励分类代码246 SL/T200.15-97 人员考察分类代码247 SL/T200.16-97 单位经济核算类型代码 248 SL/T200.17-97 单位增员、减员种类代码 249 SL/T200.18-97 单位从业人员分类代码 250 SL/T200.19-97 公文分类代码251 SL/T200.20-97 发文机关分类代码252 SL/T200.21-97 文献保密等代码253 SL201-97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 254 SL/T202-1997 往复式水下割草机255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256 SL204-9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257 SL/T205-97 水电站引水渠道及前池设计规范 258 SL206-98 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 259 SL207-98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260 SL/T208-98 河流泥沙测验及颗粒分析仪器 261 SL/T209-1998 水文测报装置遥测闸位计 262 SL210-98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263 SL211-2006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替代SL211-98)264 SL211-98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265 SL212-98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266 SL213-98 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 267 SL214-98 水闸安全鉴定规定268 SL/T215-98 中华鲟人工繁殖技术规程269 SL/T216-98 胭脂鱼人工繁殖技术规程270 SL/T217-98 水库大银鱼移植增殖技术规程271 SL218-98 水库渔业营养类型划分标准272 SL219-98 水环境监测规范273 SL/T220-98 水中痕量铜、锌、镉、铅的测定———流动注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74 SL221-98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导则275 SL222-1999 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系统设计导则276 SL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替代SL223-1999)277 SL223-1999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78 SL224-98 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279 SL/T225-98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标准 280 SL226-98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281 SL227-98 橡胶坝技术规范282 SL228-98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283 SL229-2000 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 (SDJ337-89)284 SL230-98 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285 SL/T231-98 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286 SL/T232-1999 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287 SL/T233-1999 水工与河工模型常用仪器校验方法288 SL234-1999 泵站施工规范289 SL/T235-1999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290 SL236-1999 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291 SL237-1999 土工试验规程292 SL/T238-1999 水资源评价导则293 SL239-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294 SL240-1999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295 SL/T241-1999 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 296 SL/T242-1999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297 SL/T243-1999 水位计通用技术条件298 SL/T244-1999 水文缆道机电设备及测验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299 SL245-1999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300 SL/T246-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301 SL247-1999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302 SL/T248-1999 水工钢闸门系列标准—充水阀 303 SL249-1999 中国河流名称代码304 SL250-2000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305 SL251-2000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 (替代SDJ17-78) 306 SL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替代SDJ12-78、SDJ12-78(B)与SDJ217-87)溢洪道设计规范 307 SL253-2000 (替代SDJ341-89)308 SL254-2000 泵站技术改造规程309 SL255-2000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310 SL256-2000 机井技术规范311 SL257-2000 水道观测规范312 SL258-2000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313 SL259-2000 中国水库名称代码314 SL 260-98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315 SL 261-98 中国湖泊名称代码316 SL 262-2000 中国水闸名称代码317 SL 263-2000 中国蓄滞洪区名称代码318 SL 264-2001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319 SL 265-2001 水闸设计规范320 SL 266-2001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321 SL 267-2001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322 SL 268-2001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323 SL 269-2001 水利水电工程沉沙池设计规范324 SL 270-2001 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规程325 SL/T 271-2001 水质总汞的测定硼氢化钾还原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26 SL/T 272-2001 水质总硒的测定铁(?)———邻菲口罗啉间接分光光度法327 SL/T 273.1-2001 水中有机物分析方法痕量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树脂吸附/气相色谱法328 SL 274-200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329 SL 275.1-2001 表层型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330 SL 275.2-2001 深层型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331 SL276-200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332 SL277-2002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333 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替代SDJ214-83) 334 SL279-2002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替代SD134-84) 335 SL280-2003 卷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使用技术规范336 SL281-2003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替代SD144-85) 337 SL282-2003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替代SD145-85) 338 SL283-2003 沙棘种子339 SL284-2003 沙棘苗木340 SL285-2003 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替代SD303-88) 341SL286-2003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342 SL287-2003 黄土高原适生灌木栽培技术规程343 SL288-200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344 SL289-2003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替代SD175-86) 345 SL290-2003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替代SD130-84) 346 SL291-2003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347 SL292-2004 水利系统通信业务导则348 SL293-2003 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349 SL294-2003 农村水电站开发规划选点导则350 SL295-2004 滚移式喷灌机使用技术规范351 SL296-2004 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352 SL297-2004 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353 SL298-2004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354 SL299-2004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代替SDJ15-78) 355 SL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356 SL302-2004 水坠坝技术规范357 SL303-200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替代SDJ338-89) 358 SL/Z304-2004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验收规程359 SL305-2004 水利系统无线电技术管理规范360 SL306-2004 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361 SL307-2004 水利信息网命名及IP地址分配规定362 SL308-2004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363 SL309-2007 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替代SL309-2004) 364 SL309-2004 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替代JJG(SL)1001-94)365 SL310-2004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366 SL311-2004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代替SDJ5-85) 367 SL312-2005 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368 SL313-200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代替SDJ18-78) 369SL314-2004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370 SL315-2005 农村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程371 SL316-2004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372 SL317-2004 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 (代替原SD 204-86) 373 SL/Z318-2005 水利血防技术导则(试行)374 SL319-2005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替代SDJ21-78) 375 SL320-2005 水利水电工程钻孔抽水试验规程 (代替SLJ 1-81) 376 SL321-2005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替代SD152-87) 377 SL/Z322-200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378 SL323-2005 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379 SL324-2005 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380 SL325-2005 水质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规定381 SL326-2005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DL 5010-92 382 SL327.1~4-2005 水质砷、汞、硒、铅的测定原子荧光光度法383 SL328-2005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384 SL330-2005 水情信息编码标准385 SL/Z331-2005 水利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386 SL/Z332-2005 水利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试行)387 SL333-2005 水利立法技术规范388 SL334-2005 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389 SL335-2006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390 SL336-2006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391 SL337-2006 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392 SL338-2006 水文测船测验规范393 SL339-2006 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394 SL341-2006 水土保持信息管理技术规程 395 SL342-2006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396 SL343-2006 风力提水工程技术规程397 SL3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398 SL345-2007 水利水电工程注水试验规程 399 SL346-2006 水利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 400 SL348-2006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401 SL/Z349-2006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402 SL/Z351-2006 水利基础数字地图产品模式 403 SL352-2006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404 SL353-2006 沙棘原果汁405 SL354-2006 水质初级生产力测定—“黑白瓶”测定法 406 SL355-2006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 407 SL356-2006 小型水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408 SL357-2006 农村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409 SL358-2006 农村水电站施工环境保护导则 410 SL359-2006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 411 SL360-2006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 412 SL361-2006 大坝观测仪器位移计413 SL362-2006 大坝观测仪器测斜仪414 SL363-2006 大坝观测仪器锚杆测力计 415 SL365-2007 水资源水量监测技术导则 416 SL366-2006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分子荧光光度法 417 SL367-2006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418 SL368-2006 再生水水质标准419 SL369-2006 大坝监测仪器集线箱420 SL370-2006 土工试验仪器环刀 421 SL371-2006 农田水利示范园区建设标准422 SL372-2006 节水灌溉设备现场验收规程423 SL374-2007 预冷混凝土片冰库424 SL375-2007 缆索起重机技术条件425 SL/Z376-2007 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426 SL377-2007 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 427 SL378-2007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428 SL380-2007 水资源监控管理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429 SL381-2007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430 SL382-2007 水利水电工程清污机型式基本参数技术条件431 SL383-2007 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432 SL384-2007 水位观测平台技术标准433 SL385-2007 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434 SL386-2007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435 SL/Z388-2007 实时水情交换协议436 SL/Z390-2007 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技术导则437 SL391-2007 有机分析样品前处理方法438 SL392-2007 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439 SL393-2007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GC/MS)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440 SL394-2007 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441 SL403-2007 土工合成材料综合测试仪校验规程442 SL404-2007 土工合成材料胀破仪校验规程443 SL405-2007 土工织物垂直渗透仪校验规程444 SL406-2007 土工织物平面渗透仪校验规程445 SL407-2007 土工膜渗透仪校验规程446 SL408-2007 土工膜抗渗透仪校验规程447 SL409-2007 排水带通水量试验仪校验规程448 SL410-2007 落垂仪校验规程449 SL411-2007 振筛机校验规程450 SL412-2007 沥青针入度仪校验规程451 SL413-2007 沥青延度仪校验规程452 SL414-2007 沥青软化点试验校验规程453 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试行) 45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版) 45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0版)DL45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457 DL/T401-2002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458 DL401-91459 DL/T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460 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461 DL/T405-1996 进口252(245)~550kV交流高压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技术规范 462 DL407-91 农村电气化标准463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464 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465 DL419-91 电力用油名词术语466 DL428-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467 DL436-91 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 468 DL/T437-91 高压直流接地极技术导则469 DL443-91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470 DL/T445-2002 大中型水轮机选用导则471 DL/T456-2005 混凝土搅拌楼用搅拌机472 DL474.1-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化指数试验473 DL474.2-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直流高电压试验 474 DL474.3-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介质损耗因数tgδ试验 475 DL474.4-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交流耐压试验 476 DL474.5-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避雷器试验 477 DL474.6-92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变压器操作波感应耐压试验 478 DL477-2001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479 DL477-92480 DL/T487-92 330 kV及500 kV 交流架空送电线路绝缘子串的分布电压481 DL/T489-2006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 482DL490-92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安装、验收规程483 DL/T491-1999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484 DL/T491-92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检修规程485 DL493-2001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486 DL493-92487 DL496-92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488 DL/T499-200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489 DL499-92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 490 DL507-93491 DL/T507-2002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492 DL508-93 交流110~330kV自容式充油电缆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493 DL509-93 交流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及其附件订货技术规范494 DL/T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495 DL/T555-20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496 DL/T556-94 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497 DL558-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498 DL/T563-2004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499 DL/T563-95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 DL/T563-2004 500DL/T572-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501 DL/T578-95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502 DL/T583-2006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503 DL/T583-1995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504 DL/T588-1996 水质污染指数测定方法505 DL/T6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506 DL/T600-1996507 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508 DL/T602-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509 DL/T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510 DL/T605-1996 高压直流换流站绝缘配合导则511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512 DL/T633-1997 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513 DL/T635-1997 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功能规范514 DL/T663-1999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 515 DL/T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516 DL/T668-1999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517 DL/T670-1999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518 DL/T671-1999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519 DL/T672-1999 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 520 DL/T751-2001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521 DL/T801-2002 大型发电机内冷却水质及系统技术要求 522 DL/T817-2002 立式水轮发电机检修技术规程523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524 DL/T822-2002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 525 DL/T827-2002 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526 DL/T835-2003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527DL/T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528 DL/T857-2004 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529DL/T865-2004 126KV~500KV电容式瓷套管技术规范 530 DL/T866-2004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 531 DL/T872-2004 小接地电流系统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532 DL/T873-2004 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动态记录装置技术条件 533DL/T896-2004 QPKY型水工平面快速闸门液压启闭机基本参数代替SD114-1983 534 DL/T897-2004 QPPY?、?型水工平面闸门液压启闭机基本参数代替SD207-1987535 DL/T898-2004 QP型卷扬式起闭机系列参数代替SD296-1988 536DL/T944-2005 混凝土泵技术条件537 DL/T 946-2005 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538 DL/T948-2005 混凝土坝监测仪器系列型谱代替SD171-1985 539DL/T949-2005 水工建筑物塑性嵌缝密封材料技术标准540 DL/T5005-92 碾压混凝土坝设计导则 541 DL5006-92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补充部分) 542 DL/T5010-2005 水电水利工程物探规程 543 DL5010-92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544 DL/T5013-2005 水电水利工程钻探规程(DL5013-1992) 545 DL5013-92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SL291-2003) 546DL/T5015-1996 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547 DL/T5016-1999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548 DL5016-9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导则 549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550 DL/T5018-2004 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551 DL/T5018-94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18-2004 552 DL/T5019-94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553 DL5020-93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554 DL5021-9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555 DL/T5026-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556 DL5033-94 送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影响设计规程 557 DL/T5039-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条文说明-《水文基础设施建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条文说明2009 北京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目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条文说明 (2)2009 北京 (2)目次 (3)1总则 (5)3水文测站级别划分原则 (7)3.1水文站级别划分原则 (7)3.2水位站级别划分原则 (7)3.3地下水监测站(井)级别划分原则 (7)3.4水质站级别划分原则 (8)3.6 蒸发站 (8)3.7墒情站 (9)3.9报汛站 (9)4建设与技术装备原则 (10)4.1防洪、测洪建设标准 (10)4.2 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原则 (11)4.4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 (12)5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 (14)5.1基础设施构成 (14)5.2测验河段基础设施 (14)5.3水位观测设施 (14)5.4测流设施 (15)5.6降水、蒸发、地下水、水质、实验站设施 (15)5.7生产生活用房 (16)5.8供电、供水、取暖、通讯、设施 (16)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6水文测站技术装备 (17)6.1水位观测设备 (17)6.2 流量测验设备 (17)6.3 泥沙测验设备 (18)6.4 降水、蒸发及气象要素观测设备 (19)6.5 水质监测设备 (19)6.6 地下水监测 (20)6.12 其它 (20)7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 (21)7.1地市以下水文勘测队 (21)7.2地市水文(水资源)机构 (21)7.3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水文机构 (23)7.4水库河道测绘队 (26)8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 (26)8.1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 (27)8.2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 (27)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1总则1.0.1自《重要水文站建设暂行标准》、《水文站队结合建设标准》和《水文设备管理规定(暂行)》执行以来,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仪器设备配置进入了比较有序的状态。
12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42-92】条文说明
各条及第
条规定 第二 对各类泥沙样品中的大颗粒 作了 不得分样 的规定 因大颗粒在
沙样中的分布极不均匀 分样级配对原样级配的标准偏差 与分样粒径成正比 与分取数量的比值
成反比 规定各类泥沙样品中的大颗粒全部参加分析 对保证试样代表性有重要意义
泥沙颗粒之间常有粘结或絮凝现象 为保证颗粒分析试样为高度分散的颗粒体系 每个颗
点绘级配曲线 当下限点确实难以达到累积沙重 以下时 以能查出 为度
级配曲线的绘制
关于 自由粒径级 是指泥沙样品按自由分组并用尺量法进行颗粒级配分析时 或用孔径与
分级不一致的筛分析时 其粒径级称为自由粒径级 应通过点绘级配曲线 查读出符合规定的粒
径级及其相应的累积沙重百分数
对大于
泥沙样品 由于颗粒组成特点和分析样品数量所限 绘制级配曲线时 不强调
列后 不是按规定的粒径级划分组距 而按颗粒排列次序随意分为若干组 量测各组最大粒径和重
量
用尺量法自由分组测定颗粒级配 必须点绘实测级配曲线图并按规定的粒径级从图上摘录
相应的累积沙重百分数 以保持颗粒分析成果规格一致和便于资料使用
筛分析法
根据筛分析法技术经验 着重对分析筛的规格及质量检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可避免购置
析 但不同分析方法测得的粒径 其物理概念和体系是不同的 例如用尺量法为 三轴平均粒径 筛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析法为 筛析粒径 沉降分析法 包括粒径计法 吸管法 消光法 离心沉降法等 为 沉降粒径 不
同方法测得的粒径 还不可能用同一的物理概念统一起来 这是河流泥沙颗粒分析的重要特点
悬移质泥沙颗粒分析宜选用沉降分析法 实质上是对悬移质中粒径大于
总则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对有关河流泥沙颗粒分析的方法选择 试样制备和颗粒级配测定等规 定统一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 对原有颗分技术标准作了重要补充修改 增加了尺量法 消光法 离心沉降法和颗粒分析质量检验与不确定度估算的内容 修改了粒径计法 的适用范围并提出对粒径计分析成果应进行校正 修改了粒径级的划分方法和过渡区的沉速公式 等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前言根据水利部标准编制工作计划,在《水文水资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暂行规定》(水文计[2004]94号)试行的基础上,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12章24节和5个附录,对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深度,章节安排及主要技术容作了规定,主要容有:总则,术语,综合说明,概况,建设任务与规模,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概算及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结论与建议等12个部分。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格执行。
本标准批准部门:本标准主持机构:本标准解释单位:本标准主编单位: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4)3 综合说明 (5)4 概况 (6)4.1 水文 (6)4.2 地质 (6)5 建设任务与规模 (7)5.1 现状与存在问题 (7)5.2 建设任务与规模 (7)5.3 附图、附表 (7)6 案设计 (8)6.1 基础设施设计 (8)6.2 技术装备 (12)6.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设计 (13)6.4 附图 (14)7 施工组织设计 (15)7.1 施工条件 (15)7.2 施工布置与进度 (15)7.3 施工交通运输 (16)7.4 施工占地 (16)7.5 主要材料供应 (16)7.6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 (16)8 工程管理 (17)8.1 建设管理机构 (17)8.2 建设管理容及任务 (17)8.3 建设管理原则及依据 (17)8.4 规化制度建设 (17)8.5 项目运行管理 (17)8.6 项目实施安排 (17)9 环境影响评价 (18)10 设计概算及资金筹措 (19)10.1 设计概算 (19)10.2 资金筹措案 (19)10.3 附表 (19)11 效益评价 (21)12 结论与建议 (22)附录1 (23)附录2 (33)附录3 (46)附录4 (48)附录5 (52)条文说明 (59)1 总则1.0.1 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是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根据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文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特点进行的。
泥沙测验
四.悬移质水样处理
水样处理:量积、沉淀、称重(沙样处理),求得含沙量. 沙样处理: 烘干法、过滤法、置换法。 •烘干法:将浓缩后的水样放入烘箱进行烘干,冷却后称 得干沙重。 •过滤法: 将滤纸铺在漏斗或专用的过滤筛上,将水样倒 在滤纸上自然过滤;过滤后烘干、称重后减去滤纸重, 即得干沙重。
•置换法:利用已知的比重瓶置换出泥沙的体积. (1)将浓缩后的水样,装入比重瓶内称重,量比重瓶内水 温; (2)比重瓶加浑水重等于比重瓶重加瓶内沙重和清水重;
(2)等流量中心法:据流量测验成果,计算各部分流量累积 百分率与起点距Di的关系,均匀布设测沙垂线.如布设5条 线,位置应在10%,30%,50%,70%,90%相应的Di处.
适用河流:断面冲淤较大,主流不稳定. (3)固定垂线法:测沙垂线与测速垂线相同,可随流速垂线 固定.(我国水文站多用)
适用河流:主流稳定,河床冲淤较小.
Wws Wb VS S (V VS ) w
(3)沙重等于干沙所占体积与干沙密度的乘积; Ws VS S
(4)比重瓶加清水重等于瓶重加清水所占容积与水的密度
的乘积.
Ww Wb V w
(2)式-(4)式得:
Wws Ww VS ( S w )
VS
s
0.100 , 0.25 , 0.500 , 1.00 , 2.00 , 5.00 , 10.0 , 20.0 , 50.0,100,200.
泥沙颗粒级配曲线: 以粒径级为纵坐标,小于某粒径沙重的百分数为横坐标. 点绘在几率格纸上或单对数格纸上。
泥沙颗粒分析方法 (一)直接观测法 1.卵石粒径测定法(粒径大于20mm) 当颗分沙样是大的卵石或砾石时,可用卡尺直接测量卵石的长(a)、 宽(b)、高(c)三轴的尺寸,用几何平均或算术平均法求其平均粒径D: 适用条件:粒径大于20mm的推移质和河床质. 2.筛分析法(粒径=0.062~32mm) 3.显微镜法 4.称重法:依粒径大小排列称得各组的粒径的重量。 (二)水分析法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选择及技术要求
2 仪器选择及技术要求2.1 仪器选择2.1.1 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可选择采样器和测沙仪两类。
应根据测验方法、现场环境和仪器的技术指标选用适合的仪器。
采样器可选用调压积时式采样器、皮囊采样器、普通瓶式采样器和瞬时式采样器。
瞬时式采样器根据需要可选用横式采样器或竖式采样器。
测沙仪可选用同位素测沙仪、光学测沙仪、声学测沙仪、振动式测沙仪等。
2.1.2 根据测站确定的泥沙测验方法,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选择可按表2.1.2的规定确定。
表2.1.2 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选择2.1.3 施测悬移质泥沙颗粒级配的测站,当采用测沙仪测验时,应同时配置采样器。
2.2 仪器技术要求2.2.1 积时式采样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采样器或承载装置外形应为流线型,管嘴进水口对水流扰动应较小。
采样时,仪器舱内外的静水压力应相平衡。
2 当采样位置流速小于5m/s和含沙量小于30kg/m3时,管嘴进口流速系数在0.9~1.1之间的保证率应大于75%;含沙量为30kg/m3~100kg/m3时,管嘴进口流速系数在0.7~1.3之间的保证率应大于75%。
3 采样器采样容积应能适应采样方法和满足室内分析所需的沙量要求。
4 宜采用较长采样历时的器型,减少泥沙脉动影响。
5 采样器应能取得接近河床床面的水样。
用于宽浅河道的仪器,其管嘴进水口至仪器底部距离宜小于0.15m。
6 采样时,管嘴应无明显积沙。
7 采样器应制作简单,结构牢固,工作可靠,维修方便,容器可拆卸冲洗。
8 进水可控的采样器宜有进水开关状态指示装置。
2.2.2 瞬时式采样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样器仓内壁应光洁、无锈迹。
2 同一采样仓口门应能同时瞬间关闭,关闭后不漏水。
3 采样器的单仓容积可采用500mL、1000mL、2000mL、3000mL等,其容积误差不大于标称容积的3%。
4 采样器外形与安装方式应对水流扰动小。
2.2.3 测沙仪应符合下列要求:1 仪器工作曲线应稳定,校测方法简便,操作安全可靠,校测频次较少。
水利标准体系
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AAaa1-01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已颁 国科司1AAaa1-01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97废止 国科司2AAaa1-0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92已颁 水规局3AAaa1-03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49-1999已颁 建管司4AAaa1-04中国湖泊名称代码SL261-98已颁 建管司5AAaa1-05水利水电量和单位SL2.1~3-98已颁国科司6AAaa1-0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SL73.1~6已颁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0AAba1-02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92已颁水规局11AAba2-01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7BAaa1-01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98已颁 水文局20BAaa2-03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已颁 水文局21BAaa2-04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SL61-94已颁 水文局616BAaa2-04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已颁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22BAba3-01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92已颁 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23BAca2-01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已颁 水文局24BAca2-02水文巡测规范SL195-97已颁 水文局29BAca3-04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已颁 水文局31BAca3-06河流冰情观测规范SL59-93已颁 水文局33BAca3-08水道观测规范SL257-2000已颁水文局35BAca3-10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L20-92已颁 水文局35BAca3-10堰槽测流规范SL24-91已颁 水文局38BAca3-13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96已颁水文局40BAca3-15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已颁 水文局44BAca3-19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42-92已颁 水文局45BAca3-20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SL43-92已颁水文局47BAca3-22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1999已颁 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二、信息化一、综合建设 >>> 勘测装备 >>> 仪器综合技术 规划综合技术 规划三、水文综合技术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14BCaa2-02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348-2006拟编 水资源管理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18BCda2-01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已颁 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21BCeb2-02水质采样技术规程SL187-96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电导率的测定(电导仪法)SL78-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矿化度的测定(重量法)SL79-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碱滴定法)SL80-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酸滴定法)SL81-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酸度的测定(碱滴定法)SL82-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的测定(酸滴定法)SL83-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SL84-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硫酸盐的测定(EDTA滴定法)SL85-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水中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SL86-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透明度的测定(透明度计法、圆盘法)SL87-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叶绿素的测定(分光光度法)SL88-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硫化物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SL89-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硼的测定(姜黄素法)SL90-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锑的测定(5-Br-PADAP分光光度法)SL92-1994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电位测定法)SL94-1994已颁水文局123BCeb3-01水中痕量铜、锌、镉、铅的测定--流动注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L/T220-98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水质 总硒的测定氢化物铁(II)邻菲罗啉光度法SL/T272-2001已颁 水文局123BCeb3-01水质 总汞的测定硼氢化钾还原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L/T271-2001已颁水文局123BCeb3-01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规程SL270-2001已颁水文局123BCeb3-01水质分析方法SL78~94-1994已颁 水文局124BCeb3-02水中有机物分析方法SL/T273.1-2001起草 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管理 材料及试验 >>> 试验装备 >>> 仪器127BCfa3-03水环境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校(检)验方法SL144-95已颁 水文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29CAaa1-01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已颁 国科司130CAaa1-02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SL213-98已颁 国科司131CAaa2-01中国蓄滞洪区名称代码SL263-2000已颁 建管司131CAaa2-01中国水闸名称代码SL262-2000已颁 建管司131CAaa2-01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259-2000已颁 建管司132CAaa2-0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已颁 水规局134CAaa2-0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已颁 经调司136CAaa3-02橡胶坝技术规范SL227-98已颁 农水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37CAba1-01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302-88在修订,送审 水规局138CAba2-01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已颁 水规局146CAba3-05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已颁 水规局147CAba3-0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93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50CAca2-0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已颁 水规局151CAca2-02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已颁 水规局152CAca2-03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93已颁 水规局154CAca3-02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已颁 水规局155CAca3-0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SL245-1999已颁 水规局156CAca3-04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DL5010-92已颁 水规局163CAca3-11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SL166-96已颁 水规局164CAca3-12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165CAcb1-01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99-94已颁 水规局167CAcb1-03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已颁 人教司170CAcb2-02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已颁 水规局171CAcb2-0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已颁 水规局172CAcb2-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DJ338-89已颁 水规局综合技术规划建设 >>> 勘测建设 >>> 设计六、水利水电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38CBaa1-01防洪标准GB50201-94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47CBca3-01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T188-96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48CBcb3-0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已颁水规局449CBcb3-02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已颁 建管司453CBcb3-06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已颁 水规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55CBcc3-0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已颁 建管司456CBcc3-02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在修订,起草 建管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57CBcd3-01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已颁建管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管理 建设 >>> 勘测建设 >>> 设计建设 >>> 施工建设 >>> 质量七、防洪抗旱综合技术459CBda2-02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已颁 建管司463CBda2-06已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已颁 建管司465CBda3-02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L224-98已颁国科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81CDaa1-01农田水利技术术语SL56-93已颁 农水司482CDaa2-01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已颁 农水司484CDaa3-01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已颁 农水司487CDaa3-04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95已颁国科司488CDaa3-05泵站技术改造规程SL254-2000已颁 农水司489CDaa3-06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已颁 农水司490CDaa3-07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已颁农水司491CDaa3-08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T153-95已颁 农水司493CDaa3-10农村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已颁 农水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497CDcb3-0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已颁 水规局498CDcb3-02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已颁 水规局500CDcb3-04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91已颁 国科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01CDcc3-01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已颁农水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05CDda2-03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已颁农水司507CDda3-02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236-1999已颁 农水司508CDda3-03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已颁 农水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11CDea2-01喷灌用塑料管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SL/T96-1994已颁 农水司511CDea2-01喷灌用塑料管件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SL/T97-1994已颁 农水司514CDea3-03灌溉用低压输水混凝土管技术条件SL/T98-1994已颁 农水司516CDea3-05喷灌用自应力钢丝网水泥管SL11-90已颁 农水司516CDea3-05喷灌用自应力水泥管铸铁管件SL12-90已颁农水司517CDea3-06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井管标准SL/T154-95已颁 农水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18CDeb3-01灌溉试验规范SL13-90已颁 农水司519CDeb3-02农田排水试验规范SL109-95已颁农水司综合技术 建设 >>> 设计建设 >>> 施工管理 材料及试验 >>> 材料材料及试验 >>> 试验八、供水节水九、灌溉排水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26CDfb3-01水泵模型试验验收规程SL140-97已颁国科司527CDfb3-02水泵模型浑水验收试验规程SL141-97已颁 国科司530CDfb3-05微喷头、滴头及滴灌带SL/T67.1~3-94已颁 国科司530CDfb3-05微灌用筛网过滤器SL/T68-94已颁国科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32CEaa2-01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已颁 水保司533CEaa3-0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16453.1~6-1996已颁水保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37CEba2-0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15772-1995已颁 水保司538CEba2-0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已颁 水保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39CEcb2-0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已颁水保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44CEcc3-0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GB/T15773-1995已颁 水保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52CEeb3-01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D239-87已颁水保司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59CFaa3-02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程SL193-97已颁水电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60CFba2-01中小河流水能开发利用规划导则SL221-98已颁 水电局565CFba2-06小水电供电区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SL145-95已颁 水电局566CFba2-07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SL16-95已颁 水电局567CFba2-08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发展规划导则SL22-92已颁 水电局568CFba3-01小型水力发电站水文计算规范SL77-94已颁 水电局569CFba3-02小水电网电能损耗计算导则SL173-96已颁 水电局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73CFcb2-03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179-96已颁 水电局575CFcb2-05农村水电供电区电力系统设计导则SL222-1999已颁水电局材料及试验 >>> 试验十一、农村电电气化综合技术 规划 建设 >>> 设计装备 >>> 设备十、水土保持综合技术 规划 建设 >>> 设计建设 >>> 施工577CFcb3-02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SL76-94已颁 水电局578CFcb3-03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定SL229-2000已颁 水规局 建设 >>> 施工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81CFcc2-02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96已颁 水电局583CFcc3-01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已颁 水电局 管理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588CFda2-02农村水电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规范SL/T53-93已颁 水电局十二、综合利用建设 >>> 设计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603CGcb3-01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SL95-94已颁 经调司 管理总序号体系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编制状态主持机构605CGda2-02水库渔业营养类型划分标准SL218-98已颁 经调司606CGda3-01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SL167-96已颁 经调司611CGda3-06水库施肥养鱼技术规程SL/T177-96已颁 经调司612CGda3-07水库拦库湾养鱼技术规程SL/T178-96已颁 经调司613CGda3-08中华鲟人工繁殖技术规程SL/T215-98已颁 经调司614CGda3-09胭脂鱼人工繁殖技术规程SL/T216-98已颁 经调司615CGda3-10水库大银鱼移植增殖技术规程SL/T217-98已颁 经调司十三、强制条文备注替代SL01-97修订时按主要专业分解第二主持机构:水文局第二主持机构:水文局原有5个分标准,增加一个分标准《水土保持图例图式》备注备注修订时,内容要与《水文仪器术语》、《水资源术语》分工协调升国标,起草;附件:《水文情报预报信息编码标准》、《水文情报拍报技术要求》修订时增加运行管理的内容,更名为《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替代SL61-94备注修订时增加水质监测站网规划的内容备注备注升国标,起草;立项名称《水文仪器术语、符号及代码》 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非等效采用ISO3455-76 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备注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等效采用ISO4375-1979部分条款 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非等效采用ISO3454-1983部分条款 第二主持机构:综合局备注修订时立项名称:《水资源质量标准》(含地下水),并增加有机物质量指标等的内容备注备注备注合并修订SL78-94-1994和SL/T220-98,修订时增加水中总铁、二价铁、三价铁的测定,鱼体残留Cu、Pb、Z、Cd、Cr、Hg 、As标准分析方法,等离子发射光谱测定水中34个元素,水中砷、汞、硒、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粪大肠杆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油的测定(红外法)等10种分析方法,共28种分析方法另拟编吹脱捕集气相色谱法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固相萃取GC/MS法测定水中多环芳烃、多氯二苯并呋喃和二苯并二恶英的测定、卤代烃类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法测定、芳香族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酚类的气相色谱测定、酞酸酯类的气相色谱测定、有机氯农药和多氯联苯的气相色谱法测定、多环芳烃类有机物的色谱测定、有机磷农药的色谱测定、氯代除草剂的气相色谱测定、丙烯醛、丙烯晴和乙晴的色谱测定、固相萃取GC/MS法测定水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共14种分析测定方法备注修订时增加:多参数现场水质测定仪校验方法、常压微波消解装置检验方法、低温冰箱检验方法、冷冻干燥仪检验方法、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方法、照相显微镜检定方法和四极杆质谱仪检定方法等7种校(检)验方法备注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主持机构改为建管司备注修订后由国家环保局发布,编号“HJ”备注备注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修订时增加设计概算编制方面的内容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合并修订SDJ21-78和SDJ21-78(B)合并修订SDJ218-84、SDJ218-84(B)和SLJ01-88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修订时立项名称《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 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备注修订立项名称《水工建筑物模板技术规范》修订时立项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合并修订SDJ213-83和SD220-87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拟由建管司主持修订备注备注拟由建管司主持修订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备注修订时增加模袋混凝土等内容备注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合并修订SL156~165-95,修订时增加一个分标准《水电站水力模型试验(含管道)规程》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备注合并修订SL110~118-95,修订时增加大型击实仪、大型直剪仪、大型三轴仪、大型固结仪、碟式液限仪、渗透变形仪、土工合成材料落锥仪和振筛机等8种试验仪器校验方法,共17种校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合并修订SL123--138-95,修订时增加混凝土徐变仪、养护室、砂浆稠度仪、砂浆分层测定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混凝土抗冲磨机、核子水分密度计和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等8种试验仪器校(检)验方法,共24种校(检)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合并修订SL119~122-95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修订时增加光电测沙仪、毕托管、空化探测仪、掺气浓度仪、缆绳拉力仪、闸门启闭力测试系统、波浪多功能监测系统、空化噪声测试系统、船模静水航速仪和平水塔等10种常用仪器(系统)校验方法 主持机构改为综合局备注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调为推荐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拟由水规局主持修订备注备注修订立项名称《闸门启闭机系列标准》,修订时增加《侧、反导向装置》、《主轮装置》、《滑道装置》、《自动挂脱梁》等四个分标准拟由综合局主持修订备注备注备注修订时增加堤防防渗新技术、崩岸治理等方面内容由水规局主持修订,水利部发布,编号改为“SL”备注修订时增加堤防防渗新技术、崩岸治理等方面内容修订立项名称《疏浚及吹填工程技术规范》备注备注主持机构改为防办备注升国标,拟编 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 主持机构改为农水司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备注第二主持机构:农水司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修订时增加水泵装置模型试验验收的内容,更名为《水泵模型及装置模型试验验收规程》 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主持机构改为水规局备注备注备注第二主持机构:水规局备注备注备注备注重号,应为SL5备注备注备注 重号,应为SL/T54备注备注。
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
SL ICS XX.XXXP XX备案号:XXXXX—200X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XX--XXXX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tandard for structure and identifier in fundamental hydrological database(报批稿)200X-XX-XX发布 200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XX—XXXX的通知文号通知正文〇〇年月日前言根据2001年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中国家水文水资源数据库技术规范(BAda2-01)的有关内容,水利部水文局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在总结“全国分布式水文数据库系统-数据库表结构方案3.0版”等多年实际应用和对水文数据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和优化、调整了数据库表结构方案,经初稿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形成了本《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
本标准体例格式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进行编写。
本标准共5章7节45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对本标准的编写目的、适用范围、数据分类、存储内容、表结构设计与定义、标识符设计与定义等做了原则规定。
——给出了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定义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统一了基础水文数据库的表结构,详见附录A。
——给出了表和字段标识定义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统一了表和字段标识符,详见附录B。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浙江省水文勘测局河海大学江西省水文局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树安吴礼福彭开泉魏进春林伟赵琛李仁植高敬明江宝林艾萍倪伟新王教河张奇为谭国良胡丽华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莫渭浓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目次1 总则 (1)2 术语、符号和代号 (2)3 数据分类与存储 (4)4 表结构设计与定义 (5)4.1 一般规定 (5)4.2 表设计与定义 (5)4.3 字段.设计与定义 (6)4.4 数据表示规则 (7)5 标识符设计与定义 (8)5.1 一般规定 (8)5.2 表标识 (8)5.3 字段标识 (9)附录 A 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 (10)A.1 基本信息表类 (1)A.2 摘录表类··················································································································· (29)A.3 日表类 (36)A.4 旬表类 (45)A.5 月表类 (54)A.6 年表类 (70)A.7 实测调查表类 (9)7A.8 率定表类 (138)A.9 数据说明表类 (15)1A.10 字典表类 (153)附录 B 基础水文数据库标识符 (159)B.1 表标识说明 (159)B.2 字段标识说明 (16)3本标准用词说明 (183)条文说明 (184)1 总则1.0.1为统一全国基础水文数据库的库表结构、数据表示和标识,规范基础水文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促进水文数据共享,满足基础水文数据处理、交换、存储、维护、信息发布和应用服务等需要,提高水文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标准。
水文整编规范
王冠英 高敬明 冯永勤 林 伟 舒大兴 贺国庆 原 蓉 陈松生 朱晓原 王志毅 目次 1 总则 一般规定 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 2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 一般规定 整编内容 定线精度 关系曲线检验 3 整编方法 测站考证 水位资料整编 潮位资料整编
---基本上删去了刊印内容和方法; ---将审查,复审分章编写; ---补充采用计算机替代人工整编的技术内容; ---考虑了与水文数据库的衔接; ---增添"数据结构与文件名"; ---增加"存储"; ---水工建筑物流量整编增加了"回归分析法"; ---潮流量推求中增加了"全潮要素相关法"; ---修改补充了整编表式,观测物和整编符号. 有关河流推移质泥沙的整编内容,由于水利部 1993 年颁布的 SL43-92《河流推移质泥沙和床沙测验规范》中已经包含,因此本规范不再重 复编写.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本规范参加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一般规定 2.1.1 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1 整编工作开始前,应收集原始资料,并应收集考证资料及测验工作 中的有关分析图表和文字说明,水文调查成果,历年整编有关情况和成果等. 2.1.1.2 应着重检查测验,计算方法及实测成果的合理性,抽查一定数量的 数字计算,必要时应全面审核. 2.1.1.3 应根据整编项目的测验情况,测站特性,合理选用整编方法. 2.1.1.4 编制图表及计算应包括各种过各线图,相关图,各种实测成果表,逐 日表,月年统计表,各种摘录表及其它辅助计算图表等.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247-1999水文资料整编规范Code for hdrologic data compilattion1999-12-17发布2000-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文资料整编规范Code fir hydrologic data compilationSL 247-1999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0年0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1999的通知国科[1999]736号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文局主持,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1999.本标准实施后取代《水文年鉴编印规范》SD244-87.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2月17日前言本规范是对SD244-87《水文年鉴整编刊印规范》的修订,共分七章五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文资料整编内容和方法;---数据格式标准;---整编成果的审查与汇编;---资料成果存储.对SD244-87进行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上删去了刊印内容和方法;---将审查,复审分章编写;---补充采用计算机替代人工整编的技术内容;---考虑了与水文数据库的衔接;---增添"数据结构与文件名";---增加"存储";---水工建筑物流量整编增加了"回归分析法";---潮流量推求中增加了"全潮要素相关法";---修改补充了整编表式,观测物和整编符号.有关河流推移质泥沙的整编内容,由于水利部1993年颁布的SL43-92《河流推移质泥沙和床沙测验规范》中已经包含,因此本规范不再重复编写.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规范参加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广东省水文局王秀中张国泰匡键高敬明冯永勤林伟舒大兴贺国庆原蓉陈松生朱晓原王志毅目次1 总则1.1 一般规定1.2 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2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2.1 一般规定2.2 整编内容2.3 定线精度2.4 关系曲线检验3 整编方法3.1 测站考证3.2 水位资料整编3.3 潮位资料整编3.4 河道流量资料整编3.5 水工建筑物流量资料整编3.6 潮流量资料整编3.7 悬移质输沙率资料整编3.8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3.9 水温,冰凌资料整编3.10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4 数据结构与文件名4.1 数据结构4.2 记录与数据段组织4.3 文件命名方法5 审查5.1 一般规定5.2 审查内容5.3 审查方法与要求5.4 综合合理性检查6 复审,汇编6.1 一般规定6.2 复审,汇编内容6.3 复审,汇编方法7 存储7.1 一般规定7.2 存储介质附录A 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填制说明附录B 水量调查资料整编附录C 水文年鉴卷册划分附录D 《水文资料目录》封面样式附录E 整编成果表封面样式附录F 原始数据整理表封面样式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词说明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为统一全国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和技术要求,适应水文资料整编技术的发展,提高水文资料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1.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水文,水位,降水,蒸发站的水文资料整编.1.1.3 根据资料的来源和成果质量,水文资料整编可分为基本资料整编和调查资料整编.1.1.3.1 基本资料整编包括:1 基本站网的各项资料;2 实验站,小河站及其配套雨量站的各项资料;3 专用站(包括非水文部门设的站)对基本站网具有补充作用的资料.1.1.3.2 调查资料整编包括:1 水量调查资料;2 暴雨调查资料;3 洪(枯)水调查资料.1.1.4 水文资料应逐年进行整编,审查,复审,汇编,且其整编成果的编排卷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划分规定.1.1.5 辖区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和审查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单位负责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复审和汇编工作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主管单位负责完成.1.1.6 各项资料的整编软件编制应遵循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应经过各种典型测站资料的试算检验,并经复审汇编单位组织审查通过.1.1.7 对于水文资料整编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与用其它方法整编并行一年,并经综合检验符合本规范精度要求并报复审汇编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1.1.8 有关泥沙推移质等项目的整编内容和技术方法,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1.9 凡本规范中有可选项或未作具体规定的条款,复审汇编单位可以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其所属单位,并应报国家水文业务主管部门备案.1.2 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1.2.1 从原始观测资料到整编成果须经过整编,审查,复审,汇编四个工作阶段.1.2.1.1 整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可在整编单位的指导下,由测站(或勘测队)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测站考证;2 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3 确定整编方法,定线;4 数据整理和输入;5 整编;6 单站合理性检查;7 编写单站整编说明.1.2.1.2 审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整编单位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抽查原始资料;2 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和数据文件及整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3 审查单站合理性检查图表;4 作整编范围内的流域,水系上下游站或邻站的综合合理性检查;5 统计错误情况;6 编制测站一览表及整编说明.1.2.1.3 复审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复审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抽取10%左右的站,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数据文件及成果表进行全面检查,其余只作主要项目检查;2 对全部整编成果进行表面统一检查;3 复查综合合理性检查图表,作复审范围内的综合合理性检查;4 评定质量,对整编成果进行验收.1.2.1.4 汇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汇编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经验收合格的整编成果的打印及存储;2 按流域,水系编制测站一览表,测站分布图和水文要素综合图表;3 编写全面的整编说明和整编总结;4 整理并刊印《水文资料目录》.1.2.2 整编和审查阶段的质量标准,可参照复审阶段质量标准,由复审汇编单位规定.1.2.2.1 复审阶段的质量定性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1 项目完整,图表齐全;2 考证清楚,定线合理;3 资料可靠,方法正确;4 说明完备,规格统一;5 数字准确,符号无误.1.2.2.2 复审阶段的成果数字质量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1 无系统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2 无特征值错误;3 其它数字错不超过1/10000.2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2.1 一般规定2.1.1 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2.1.1.1 整编工作开始前,应收集原始资料,并应收集考证资料及测验工作中的有关分析图表和文字说明,水文调查成果,历年整编有关情况和成果等.2.1.1.2 应着重检查测验,计算方法及实测成果的合理性,抽查一定数量的数字计算,必要时应全面审核.2.1.1.3 应根据整编项目的测验情况,测站特性,合理选用整编方法.2.1.1.4 编制图表及计算应包括各种过各线图,相关图,各种实测成果表,逐日表,月年统计表,各种摘录表及其它辅助计算图表等.2.1.1.5 应整理数据,输入数据,整编及输出整编成果.2.1.1.6 应进行单站合理性检查.2.1.1.7 编写资料整编说明书应包括测验情况,当年水情说明,资料整编情况,资料质量评价及遗留问题等.2.1.2 在进行整编工作时,应遵循下列规定:2.1.2.1 各项目的原始资料必须经过初作,一校,二校工序后进行整编.对于考证,定线,数据整理,综合图表类等都必须作齐三道工序.2.1.2.2 在整编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测验情况并深入进行资料分析,力求推算方法正确,符合测站特性.对整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以分析研究各水文因素的变化规律,使成果合理可靠.2.1.3 对于测站迁移时的资料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2.1.3.1 当基本水尺断面迁移时,资料应分作两站处理.如新旧断面水位关系良好,则当年水位资料应换算为同一断面整编,可将当年资料较短的换算成资料较长的断面的水位.如关系不好,则应按新旧断面分别整编.2.1.3.2 当流量测验断面迁移时,当年的流量,输沙率,颗粒分析等项资料,应经资料分析由整编单位确定是否分别按新旧断面整编.2.1.3.3 降水量,蒸发量观测地点有迁移时,如迁移前后的地形,气候条件等基本一致,则当年两处观测资料可合并为一站整编.2.1.3.4 无论是合并还是分开整编,均应在资料整编说明书中加以说明.2.1.4 当缺测资料时间较短,次数较少时,应通过邻站,或上,下游站资料对照或用其它方法进行分析插补,以使资料完整,并应加以说明.2.2 整编内容2.2.1 水文整编资料可分为说明资料,基本资料和调查资料.2.2.1.1 说明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项:1 整编说明;2 水位,水文站一览表;3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一览表;4 水位,水文站分布图;5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分布图;6 水文要素综合图表.2.2.1.2 基本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项:1 测站考证资料:1)测站说明表,分河道(包括潮水河)站和水库(堰闸)站两种表式.2)测验河段平面图.3)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4)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分布图.5)陆上(漂浮)水面蒸发场说明表及平面图.以上资料在设站第一年必须编制,其中3),4)项编制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遇有下列情况应重新编制:测站迁移或测验断面,测验河段有较大变动;引据水准点,基本水准点,校核水准点,基面或测验设施有较大变化;测站性质改变,如水位站改为水文站等;水文站以上(区间)水利工程或集水区界限有较大变化;公历逢5的年份.2 水位资料(包括潮位):1)江,河,湖泊水文站,水位站,水库站坝上及其它水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站宜编制逐日平均水位表.2)洪水期逐日平均水位不能代表水位变化过程的水位站应编制洪水水位摘录表,其表式可采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3)行洪或有需要的堰闸水位站应编制堰闸洪水水位摘录表,其表式可采用堰闸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4)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站应编制逐潮高低潮位表.5)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站应编制潮位月年统计表.逐时潮位表,潮位摘录表,逐日最高最低潮位表及风暴潮位摘录表的编制,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3 流量资料(包括潮流量):1)大江大河干流站全部测次,中小河流各类站,大型水库溢洪道,坝下断面及大型渠道站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测次编入实测流量成果表,中小渠道可不编制.2)大中河流水文,水位站,水库溢洪道,坝下及大型渠道站应编制实测大断面成果表,其它站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3)用堰闸水力因素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堰闸流量率定成果表,可只编入能准确算出流量系数的测次.4)采用电功率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水电(抽水)站流量率定成果表.5)进行流量测验的站宜编制逐日平均流量表.6)洪水期日平均值不能准确表示各项水文要素变化过程的河道站断面应编制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7)行洪或有需要的堰闸站应编制堰闸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8)水库站应编制水库水文要素摘录表.9)潮流站及感潮闸坝站可选编实测潮流量成果表,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堰闸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逐潮潮量表,潮量月年统计表,堰闸潮流量率定成果表,引排水(潮)量统计表及潮汐水文要素摘录表的编制,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4 输沙率资料:1)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2)逐日平均悬移质输沙率表.3)逐日平均含沙量表.有输沙测验的站均应编制以上各表.4)洪水含沙量摘录合编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中,洪水期的日平均含沙量不能准确表示洪水含沙量变化过程的站应编制.5)实测推移质输沙率成果表,逐日平均推移质输沙率表,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5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1)实测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2)实测悬移质单样颗粒级配成果表.3)悬移质断面平均颗粒级配成果表.4)月年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以上下1),4)表均应编制;2),3)表任选编一种,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5)实测泥沙颗粒级配,含沙量及有关水力因素成果表.6)日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7)实测推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8)实测床沙颗粒级配成果表.以上5)8)表的编制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6 水温,冰凌资料:1)逐日水温表.2)冰厚及冰情要素摘录表.3)冰情统计表.4)实测冰流量成果表.5)逐日平均冰流量表.编制要求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7 降水量资料:1)按"全年"或"汛期"两种表式编制逐日降水量表.2)观测时段等于或大于四段次的站应编制降水量摘录表.3)有代表性的自记站应编制如本规范表A.11-3各时段最大降量表(1).4)观测时段等于或大于四段的人工站及不编制表本规范附录中表 A.11-3的自记站应编制本规范附录A中表A.11-4.8 水面蒸发量资料:1)水面蒸发站均应编制逐日水面蒸发量表,用不同口径蒸发器和蒸发池同步观测的资料,应平行编制.2)水面蒸发量辅助项目月年统计表的编制可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 2.2.1.3 调查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页: 1 水量调查资料:1)水量调查站(点)一览表(含资料索引). 2)水文站以上(区间)水量调查成果表.3)水库(堰闸)来水量(蓄水变量)月年统计表. 2 暴雨调查资料:1)暴雨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暴雨量等值线图. 3 洪水调查资料:1)洪水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洪水调查河段平面图. 3)洪水调查河段水面比降图. 4)洪水痕迹调查表.5)洪水调查实测大断面成果表.暴雨,洪水调查资料整编要求与表格的形式,可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2.2.2 其它资料(包括平原水网资料,专用站资料及气温资料)的整编表式,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2.2.3 各类资料的整编表项应保持历年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应予说明. 2.3 定 线 精 度2.3.1 稳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临时曲线法的主要曲线及经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均应计算关系点对关系线的标准差和随机不确定度. 2.3.1.1 测点标准差可按下式计算:()212ln ln 21⎥⎦⎤⎢⎣⎡--=∑ci i e Q Q n S (2.3.1-1)21221⎥⎥⎦⎤⎢⎢⎣⎡⎪⎪⎭⎫⎝⎛--=∑ci ci i e Q Q Q n S (2.3.1-2) 式中 s e ---实测点标准差;Q i ---第i 次实测流量(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i 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m 3/s ;Q ci ---第i 次实测流量Q i 相应的曲线上的流量(或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i 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相应的曲线上的校正流量或正流量因素),m 3/s ; n---测点总数.2.3.1.2 随机不确定度可按下式计算:e Q s X 2'= (2.3.1-3)式中 X 'Q ---置信水平为95%的随机不确定度.2.3.1.3 实测关系点据与关系线无明显示系统偏离时,系统误差可采用测点(或校正点)对关系线相对误差的均值.2.3.2 流速面积法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及允许合并定线精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2.3.2.1 采用单一曲线法或水力因素法定线时,流速仪法测流定线精度应满足表2.3.2-1的规定.2.采用水面浮标法测流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4%.3.用比降一面积法测流的水位流量关系定线精度可参照水力因素法.4.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2.3.2.2 多条单一曲线相互间最大偏离不超过表 2.3.2-2精度指标时,可合并定线.经合并定线后测点对关系曲线的定线误差应符合表2.3.2-1要求.2.3.3 堰闸(潮流)站的定线精度应符合表2.3.3的规定.2.潮流与感潮站的各种相关曲线实测点不少于30点.3.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2.3.4 悬移质泥沙关系曲线法各种线型的定线精度应符合表2.3.4的规定.注: 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2.3.5 悬移质单断颗关系曲线法单一线法定线的随机不确定度应控制在±18%范围内;多线法按单一线的定线要求分别定线,定线精度的不确定度指标同单一线法. 2.4 关系曲线检验2.4.1 关系曲线为单一曲线,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曲线及经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且测点在10个以上者,应做符号检验,适线检验和偏离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4.1.1 进行符号检验时,应分别统计测点偏离曲线的正,负号个数(偏离值为零者,作为正,负号测点各半分配),按公式(2.4.1-1)计算统计量狌值并将其与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1所得的u 1-α/2值比较.当计算的u <u 1-α/2则认为合理,即接受假设;否则应拒绝原假设.nn k qnp np k u 5.05.05.05.0--=*--=(2.4.1-1)式中 u---统计量;n---测点总数;k---正号或负号个数;p,q---正,负号概率,各为0.5;*---连续改正数(离散型转换为连续型).2.4.1.2 进行适线检验时应按测点水位由低至高排列顺序,从第二点开始统计偏离正负符号变换,变换符号记1,否则记0.统计记"1"的次数,按公式(2.4.1-2)计算u 值并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1的u 1-α比较,当u <u 1-α则认为合理,即接受检验;否则应拒绝原假设.()()()15.05.015.015.01----=----=n k n pq n k p n u (2.4.1-2)式中 u---统计量;n---测点总数;k---变换符号次数,k <0.5(n-1)时作检验,否则不作此检验; p,q---分别为变换,不变换符号的概率,各为0.5.2.4.1.3 进行偏离数值检验时应按公式(2.4.1-3),式(2.4.1-4)分别计算t 值,-p s 值,并将t 值与用给定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2的t 1-α/2值比较,当|t |<t 1-α/2则认为合理,即接受检验;否则应拒绝原假设.-=ps pt (2.4.1-3) ()()()∑--==--1/2n n p pns s ip (2.4.1-4)式中 t---统计量;p ---平均相对偏离值;-p s ---P 的标准差;s---p 的标准差; n---测点总数;p i ---测点与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2.4.1.4 当上述三种检验结果均接受原假设时,应认为定线正确;若三种检验(或其中一,二种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则应分析原因,对原定线适当修改,重作检验. 2.4.1.5 显著性水平α值的选用与临界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号检验,α值采用0.25,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 2 适线检验,α值采用0.050.10,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3 偏离数值检验,α值采用0.100.20,临界值按表2.4.1-2确定.4 t(学生氏)检验,α值采用0.05,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2.4.2 间测流量资料,且校测资料大于5次的,为判断原定曲线能否继续使用,或判断相邻年份,相邻时段是否分别定线,均应进行t(学生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2-2(n 1 ,n 2 分别为第一,第二组测点总数).2.4.2.1 进行t(学生氏)检验时,应按公式(2.4.2-1),式(2.4.2-2)分别计算t 值,s 值,并应将t 值与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及计算的k 值查表2.4.1-2的t 1-α/2值比较,当|t |<t 1-α/2则认为原定曲线仍可使用,不需另行定线.dds d n n s x x t μμμ-=+---=21212111 (2.4.2-1) ()()[]()2/21222211-+-+-=∑∑n nx xx xs ii(2.4.2-2)式中 t---统计量;x 1i ---第一组测点(用于校测检验时为原用确定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流量测点)对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x 2i ---第二组测点(用于校测检验时为校测的流量测点)对上述同一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x 1,⎺x 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平均相对偏离值; μ1,μ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样本总体均值; n 1,n 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测点总数; s---第一组,第二组测点综合标准差;d---两组样本均值差的绝对值(D =|⎺x 1, ⎺x 2|);μd ---两组样本的总体均值差的绝对值(u d =|u 1 - u 2|); s d ---样本均值差的标准差.采用用最小二乘法定线者,公式(2.4.2-1),式(2.4.2-2)中的¯x 1可作零处理.在假设两组总体均值相等,即μ1=μ2时,则公式(2.4.2-1)可变为下式:2121/1/1n n s x x s dt d +-==(2.4.2-3) 2.4.2.2 用于年际曲线及临时曲线的合并或分开定线检验时,当|t |<t 1-α/2且曲线间最大偏差符合本规范2.3.2.2合并定线条件时,可合并定线. 3 整 编 方 法3.1 测站考证3.1.1 对测站的设立,停测,恢复,迁移,测站性质和类别及领导关系的变动等较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变动情况等,应进行测站沿革考证,并应于当年考证清楚.3.1.2 对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情况应进行考证,考证内容应包括:测验河段顺直长度及距弯道距离;高中水控制条件;河床组成,冲淤,河岸坍塌及河道开挖治理情况;高水分流,漫滩和枯水期浅滩,沙洲出现情况;附近有无支流汇入及引排水工程;上下游附近固定或临时性阻水建筑物;感潮河段的潮汐影响程度;工矿废水排入等.3.1.3 对断面及主要测验设施布设情况应进行考证:3.1.3.1 应查清基本水尺断面,测流断面和比降水尺断面的布设情况和相对位置.如某断面迁移,应查清其迁移的时间,原因,距离及方位等.3.1.3.2 应查清主要测验设施建成年月及使用,更新,改建情况等.3.1.4 应对基面和水焦点进行考证:3.1.4.1 查清本站采用的冻结基面(或测站基面,下同)与绝对基面(或假定基面)表示高程之间的换算关系.3.1.4.2 查清各水准点本身有无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使高程数值发生变动.如果某水准点发生上升或下沉变动时,则其用冻结基面和绝对基面表示的高程均须作相应的改变.考证时,应根据水准点校测记录,分析判明变动的原因与时间,以确定各个时期的正确高程数值.3.1.5 水库,堰闸站应对水库或堰闸工程指标进行考证.3.1.6 对测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应进行考证,查清其分布及变动情况.3.2 水位资料整编3.2.1 水位资料整编工作宜包括以下内容:1 考证水尺零点高程;2 绘制逐时或逐日平均水位过程线;3 数据整理;4 整编逐日平均水位表,水位站可整编洪水水位摘录表;5 单站合理性检查;6 编制水位资料整编说明表.3.2.2 当水准点高程变动,水准测量错误,水尺被撞或冰冻上拔等引起水尺零点高程变动时,应对水尺零点高程进行考证.考证时,应对本年接测和校测的各次水尺零点高程记录作全面了解,列表比较,进行检查.如有变动,应分析变动的原因,情况和时间,以确定两次校测间各时段采用的水尺零点高程及改正方法与数值.3.2.3 当出现水尺零点高程变动,短时间水位缺测或观测错误时,必须对观测水位进行改正或插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2.3.1 当确定水尺零点高程变动的原因和时间后,可根据变动方式进行水位改正.3.2.3.2 水位插补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用以下方法.1 直线插补法:当缺测期间水位变化平缓,或虽变化较大,但与缺测前后水位涨落趋势一致时,可用缺测时段两端的观测值按时间比例内插求得.2 过程线插补法:当缺测期间水位有起伏变化,如上(或下)游站区间径流增减不多,冲淤变化不大,水位过程线又大致相似时,可参照上(或下)游站水位的起伏变化,勾绘本站过程线进行插补.洪峰起涨点水位缺测,可根据起涨点前后水位的落,涨趋势勾绘过程线插补.3 相关插补法:当缺测期间的水位变化较大,或不具备上述两种插补方法的条件,且本站与相邻站的水位之间有密切关系时,可用此法插补.相关曲线可用同时水位或相应水位点绘.如当年资料不足,可借用往年水位过程相似时期的资料.3.2.4 日平均水位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几日观测一次水位者,未观测水位各日的日平均水位不作插补.2 一日观测一次以上者,采用面积包围法计算.如一日内水位变化平缓,或变化虽较大,但观测或摘录时距相等时,可采用算术平均法.。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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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水位资料整编 3.3 潮位资料整编 3.4 河道流量资料整编 3.5 水工建筑物流量资料整编 3.6 潮流量资料整编 3.7 悬移质输沙率资料整编 3.8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 3.9 水温,冰凌资料整编 3.10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 4 数据结构与文件名 4.1 数据结构 4.2 记录与数据段组织 4.3 文件命名方法 5 审查 5.1 一般规定 5.2 审查内容 5.3 审查方法与要求 5.4 综合合理性检查 6 复审,汇编 6.1 一般规定 6.2 复审,汇编内容 6.3 复审,汇编方法 7 存储 7.1 一般规定 7.2 存储介质 附录 A 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填制说明 附录 B 水量调查资料整编 附录 C 水文年鉴卷册划分 附录 D 《水文资料目录》封面样式 附录 E 整编成果表封面样式 附录 F 原始数据整理表封面样式 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词说明 1总 则 1.1 一般 规 定 1.1.1 为统一全国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和技术要求,适应水文资料整编技术的发展,提高水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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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 247-1999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Code for hdrologic data compilattion 1999-12-17 发布 2000-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Code fir hydrologic data compilation SL 247-1999 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施行日期:2000 年 01 月 0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 247-1999 的通知 国科[1999]736 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文局主持,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为主编单位 修订的《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1999. 本标准实施后取代《水文年鉴编印规范》SD244-87. 本标准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 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 年 12 月 17 日 前言 本规范是对 SD244-87《水文年鉴整编刊印规范》的修订,共分七章五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水文资料整编内容和方法; ---数据格式标准; ---整编成果的审查与汇编; ---资料成果存储. 对 SD244-87 进行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整理]河流泥沙测验方法
河流泥沙测验方法河流中的泥沙,按其运动形式可分三类:悬移质泥沙浮于水中并随之运动;推移质泥沙受水流冲击沿河底移动或滚动;河床质泥沙则相对静止而停留在河床上。
三者没有严格的界线,随水流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
一般情况,河流中泥沙以悬移质为主。
描述河流中悬移质的情况,常用的两个定量指标是含沙量和输沙率。
单位体积内所含干沙的质量,称为含沙量,用Cs表示,单位为kg/m3。
单位时间流过河流某断面的干沙质量,称为输沙率,以Qs表示,单位为kg/s。
断面输沙率是通过断面上含沙量测验配合断面流量测量来推求的。
(一)含沙量的测量含沙量测验,一般需要采样器从水流中采取水样。
我国目前使用较多的采样器有横式采样器和瓶式采样器。
不论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水样,都要经过量积、沉淀、过滤、烘干、称重等手续,才能得出一定体积浑水中的干沙重量。
水样的含沙量可按式计算:式中:Cs --- 水样含沙量,g/L 或kg/m3;Ws --- 水样中的干沙重量,g 或kg;V --- 水样体积,L或m3;(二)输沙率测验输沙率测验是由含沙量测定与流量测验两部分工作组成的。
为了测出含沙量在断面上的变化情况,由于断面内各点含沙量不同,因此输沙率测验和流量测验相似,需在断面上布置适当数量的取样垂线,通过测定各垂线测点流速及含沙量,计算垂线平均流速及垂线平均含沙量,然后计算部分流量及部分输沙率。
对于取样垂线的数目,当河宽大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少于5条;水面宽小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应少于3条。
垂线上测点的分布,视水深大小以及要求的精度而不同。
(三)悬移质输沙量的计算人们从不断的实践中发现,当断面比较稳定、主流摆动不大时,断面平均含沙量(简称断沙)与断面某一垂线或某一测点的含沙量(简称单沙)之间有稳定关系。
通过多次实测资料的分析,建立其相关关系。
这样经常性的泥沙取样工作可只在此选定的垂线(或其上的一个测点)上进行,便大大地简化了测验工作。
根据多次实测的断面平均含沙量和单样含沙量的成果,以单沙为纵坐标,以相应断沙为横坐标,点绘单沙与断沙的关系点,并通过点群中心绘出单沙与断沙的关系线。
河流泥沙测验方法
河流泥沙测验方法河流泥沙测验方法河流中的泥沙,按其运动形式可分三类:悬移质泥沙浮于水中并随之运动;推移质泥沙受水流冲击沿河底移动或滚动;河床质泥沙则相对静止而停留在河床上。
三者没有严格的界线,随水流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
一般情况,河流中泥沙以悬移质为主。
描述河流中悬移质的情况,常用的两个定量指标是含沙量和输沙率。
单位体积内所含干沙的质量,称为含沙量,用Cs表示,单位为kg/m3。
单位时间流过河流某断面的干沙质量,称为输沙率,以Qs表示,单位为kg/s。
断面输沙率是通过断面上含沙量测验配合断面流量测量来推求的。
(一)含沙量的测量含沙量测验,一般需要采样器从水流中采取水样。
我国目前使用较多的采样器有横式采样器和瓶式采样器。
不论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水样,都要经过量积、沉淀、过滤、烘干、称重等手续,才能得出一定体积浑水中的干沙重量。
水样的含沙量可按式计算:式中:Cs --- 水样含沙量,g/L 或kg/m3;Ws --- 水样中的干沙重量,g 或kg;V --- 水样体积,L或m3;(二)输沙率测验输沙率测验是由含沙量测定与流量测验两部分工作组成的。
为了测出含沙量在断面上的变化情况,由于断面内各点含沙量不同,因此输沙率测验和流量测验相似,需在断面上布置适当数量的取样垂线,通过测定各垂线测点流速及含沙量,计算垂线平均流速及垂线平均含沙量,然后计算部分流量及部分输沙率。
对于取样垂线的数目,当河宽大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少于5条;水面宽小于50m时,取样垂线不应少于3条。
垂线上测点的分布,视水深大小以及要求的精度而不同。
(三)悬移质输沙量的计算人们从不断的实践中发现,当断面比较稳定、主流摆动不大时,断面平均含沙量(简称断沙)与断面某一垂线或某一测点的含沙量(简称单沙)之间有稳定关系。
通过多次实测资料的分析,建立其相关关系。
这样经常性的泥沙取样工作可只在此选定的垂线(或其上的一个测点)上进行,便大大地简化了测验工作。
12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42-92】
筛下颗粒重占沙样总重的比值可比照本规范第
条中公式计算
当上述样品总重超过 时 用
孔径筛将全部样品进行分离后 筛下部分比照本规范第
条办法处理
推移质和床沙样品中无 应将样品烘干后 碾压分散 分取
以上颗粒且粒径小于
颗粒不足总沙重的
时
作筛分析试样 当粒径小于
颗粒超过样品总重的
时 应先将样品过
孔径的洗筛 筛上颗粒全部用筛分析 筛下部分按沉降分析法要
求进行试样制备
有机质处理
悬移质及淤积床沙中有机质含量 每三年应在汛期进行一次调查测定
使用沉降分析法 当样品中有机质相对含量大干 时 应用 浓度过氧化氢予以处理
配置 浓度过氧化氢溶液时 取
过氧化氢
纯度为
与
纯水混合即
可
有机质处理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样品经沉淀后 吸出上层清水 加
纯水并搅匀
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
以下的干燥沙样 手持搅拌器和双管机械搅拌器
适用于悬液试样的物理分散
分样设备应经质量检验 分样的体积差小于
分样的颗粒级配与原沙样的颗粒级配
比较 小于某粒径沙重百分数的不确定度应小于
各种备样设备 应保持洁净 无锈迹 无腐蚀 用前应擦 洗 干净
分取悬液沙样时 应将被分样品搅拌均匀后 以缓慢速度注入分样漏斗 并用清水将盛样桶
钠
反凝剂用量 应为试样含可溶盐
的
倍 无实测资料时 可每克沙加
当反凝剂用量的体积大于试样悬液体积的
时 应减少试样的沙重和重新估算反凝剂的用量
反凝剂的配制和贮存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配制
标准溶液 称 六偏磷酸钠
化学纯 溶于
纯水中 搅拌至完全溶解后 再加纯水稀释至
水文整编规范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247-1999水文资料整编规范Code for hdrologic data compilattion1999-12-17发布2000-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文资料整编规范Code fir hydrologic data compilationSL 247-1999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0年0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1999的通知国科[1999]736号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文局主持,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1999.本标准实施后取代《水文年鉴编印规范》SD244-87.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2月17日前言本规范是对SD244-87《水文年鉴整编刊印规范》的修订,共分七章五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文资料整编内容和方法;---数据格式标准;---整编成果的审查与汇编;---资料成果存储.对SD244-87进行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上删去了刊印内容和方法;---将审查,复审分章编写;---补充采用计算机替代人工整编的技术内容;---考虑了与水文数据库的衔接;---增添"数据结构与文件名";---增加"存储";---水工建筑物流量整编增加了"回归分析法";---潮流量推求中增加了"全潮要素相关法";---修改补充了整编表式,观测物和整编符号.有关河流推移质泥沙的整编内容,由于水利部1993年颁布的SL43-92《河流推移质泥沙和床沙测验规范》中已经包含,因此本规范不再重复编写.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规范参加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广东省水文局王秀中张国泰匡键高敬明冯永勤林伟舒大兴贺国庆原蓉陈松生朱晓原王志毅目次1 总则1.1 一般规定1.2 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2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2.1 一般规定2.2 整编内容2.3 定线精度2.4 关系曲线检验3 整编方法3.1 测站考证3.2 水位资料整编3.3 潮位资料整编3.4 河道流量资料整编3.5 水工建筑物流量资料整编3.6 潮流量资料整编3.7 悬移质输沙率资料整编3.8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3.9 水温,冰凌资料整编3.10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4 数据结构与文件名4.1 数据结构4.2 记录与数据段组织4.3 文件命名方法5 审查5.1 一般规定5.2 审查内容5.3 审查方法与要求5.4 综合合理性检查6 复审,汇编6.1 一般规定6.2 复审,汇编内容6.3 复审,汇编方法7 存储7.1 一般规定7.2 存储介质附录A 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填制说明附录B 水量调查资料整编附录C 水文年鉴卷册划分附录D 《水文资料目录》封面样式附录E 整编成果表封面样式附录F 原始数据整理表封面样式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词说明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为统一全国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和技术要求,适应水文资料整编技术的发展,提高水文资料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1.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水文,水位,降水,蒸发站的水文资料整编.1.1.3 根据资料的来源和成果质量,水文资料整编可分为基本资料整编和调查资料整编.1.1.3.1 基本资料整编包括:1 基本站网的各项资料;2 实验站,小河站及其配套雨量站的各项资料;3 专用站(包括非水文部门设的站)对基本站网具有补充作用的资料.1.1.3.2 调查资料整编包括:1 水量调查资料;2 暴雨调查资料;3 洪(枯)水调查资料.1.1.4 水文资料应逐年进行整编,审查,复审,汇编,且其整编成果的编排卷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划分规定.1.1.5 辖区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和审查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单位负责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复审和汇编工作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主管单位负责完成.1.1.6 各项资料的整编软件编制应遵循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应经过各种典型测站资料的试算检验,并经复审汇编单位组织审查通过.1.1.7 对于水文资料整编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与用其它方法整编并行一年,并经综合检验符合本规范精度要求并报复审汇编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1.1.8 有关泥沙推移质等项目的整编内容和技术方法,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1.9 凡本规范中有可选项或未作具体规定的条款,复审汇编单位可以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其所属单位,并应报国家水文业务主管部门备案.1.2 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1.2.1 从原始观测资料到整编成果须经过整编,审查,复审,汇编四个工作阶段.1.2.1.1 整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可在整编单位的指导下,由测站(或勘测队)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测站考证;2 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3 确定整编方法,定线;4 数据整理和输入;5 整编;6 单站合理性检查;7 编写单站整编说明.1.2.1.2 审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整编单位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抽查原始资料;2 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和数据文件及整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3 审查单站合理性检查图表;4 作整编范围内的流域,水系上下游站或邻站的综合合理性检查;5 统计错误情况;6 编制测站一览表及整编说明.1.2.1.3 复审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复审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抽取10%左右的站,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数据文件及成果表进行全面检查,其余只作主要项目检查;2 对全部整编成果进行表面统一检查;3 复查综合合理性检查图表,作复审范围内的综合合理性检查;4 评定质量,对整编成果进行验收.1.2.1.4 汇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汇编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经验收合格的整编成果的打印及存储;2 按流域,水系编制测站一览表,测站分布图和水文要素综合图表;3 编写全面的整编说明和整编总结;4 整理并刊印《水文资料目录》.1.2.2 整编和审查阶段的质量标准,可参照复审阶段质量标准,由复审汇编单位规定.1.2.2.1 复审阶段的质量定性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1 项目完整,图表齐全;2 考证清楚,定线合理;3 资料可靠,方法正确;4 说明完备,规格统一;5 数字准确,符号无误.1.2.2.2 复审阶段的成果数字质量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1 无系统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2 无特征值错误;3 其它数字错不超过1/10000.2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2.1 一般规定2.1.1 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2.1.1.1 整编工作开始前,应收集原始资料,并应收集考证资料及测验工作中的有关分析图表和文字说明,水文调查成果,历年整编有关情况和成果等.2.1.1.2 应着重检查测验,计算方法及实测成果的合理性,抽查一定数量的数字计算,必要时应全面审核.2.1.1.3 应根据整编项目的测验情况,测站特性,合理选用整编方法.2.1.1.4 编制图表及计算应包括各种过各线图,相关图,各种实测成果表,逐日表,月年统计表,各种摘录表及其它辅助计算图表等.2.1.1.5 应整理数据,输入数据,整编及输出整编成果.2.1.1.6 应进行单站合理性检查.2.1.1.7 编写资料整编说明书应包括测验情况,当年水情说明,资料整编情况,资料质量评价及遗留问题等.2.1.2 在进行整编工作时,应遵循下列规定:2.1.2.1 各项目的原始资料必须经过初作,一校,二校工序后进行整编.对于考证,定线,数据整理,综合图表类等都必须作齐三道工序.2.1.2.2 在整编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测验情况并深入进行资料分析,力求推算方法正确,符合测站特性.对整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以分析研究各水文因素的变化规律,使成果合理可靠.2.1.3 对于测站迁移时的资料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2.1.3.1 当基本水尺断面迁移时,资料应分作两站处理.如新旧断面水位关系良好,则当年水位资料应换算为同一断面整编,可将当年资料较短的换算成资料较长的断面的水位.如关系不好,则应按新旧断面分别整编.2.1.3.2 当流量测验断面迁移时,当年的流量,输沙率,颗粒分析等项资料,应经资料分析由整编单位确定是否分别按新旧断面整编.2.1.3.3 降水量,蒸发量观测地点有迁移时,如迁移前后的地形,气候条件等基本一致,则当年两处观测资料可合并为一站整编.2.1.3.4 无论是合并还是分开整编,均应在资料整编说明书中加以说明.2.1.4 当缺测资料时间较短,次数较少时,应通过邻站,或上,下游站资料对照或用其它方法进行分析插补,以使资料完整,并应加以说明.2.2 整编内容2.2.1 水文整编资料可分为说明资料,基本资料和调查资料.2.2.1.1 说明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项:1 整编说明;2 水位,水文站一览表;3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一览表;4 水位,水文站分布图;5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分布图;6 水文要素综合图表.2.2.1.2 基本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项:1 测站考证资料:1)测站说明表,分河道(包括潮水河)站和水库(堰闸)站两种表式.2)测验河段平面图.3)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4)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分布图.5)陆上(漂浮)水面蒸发场说明表及平面图.以上资料在设站第一年必须编制,其中3),4)项编制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遇有下列情况应重新编制:测站迁移或测验断面,测验河段有较大变动;引据水准点,基本水准点,校核水准点,基面或测验设施有较大变化;测站性质改变,如水位站改为水文站等;水文站以上(区间)水利工程或集水区界限有较大变化;公历逢5的年份.2 水位资料(包括潮位):1)江,河,湖泊水文站,水位站,水库站坝上及其它水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站宜编制逐日平均水位表.2)洪水期逐日平均水位不能代表水位变化过程的水位站应编制洪水水位摘录表,其表式可采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3)行洪或有需要的堰闸水位站应编制堰闸洪水水位摘录表,其表式可采用堰闸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4)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站应编制逐潮高低潮位表.5)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站应编制潮位月年统计表.逐时潮位表,潮位摘录表,逐日最高最低潮位表及风暴潮位摘录表的编制,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3 流量资料(包括潮流量):1)大江大河干流站全部测次,中小河流各类站,大型水库溢洪道,坝下断面及大型渠道站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测次编入实测流量成果表,中小渠道可不编制.2)大中河流水文,水位站,水库溢洪道,坝下及大型渠道站应编制实测大断面成果表,其它站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3)用堰闸水力因素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堰闸流量率定成果表,可只编入能准确算出流量系数的测次.4)采用电功率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水电(抽水)站流量率定成果表.5)进行流量测验的站宜编制逐日平均流量表.6)洪水期日平均值不能准确表示各项水文要素变化过程的河道站断面应编制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7)行洪或有需要的堰闸站应编制堰闸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8)水库站应编制水库水文要素摘录表.9)潮流站及感潮闸坝站可选编实测潮流量成果表,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堰闸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逐潮潮量表,潮量月年统计表,堰闸潮流量率定成果表,引排水(潮)量统计表及潮汐水文要素摘录表的编制,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4 输沙率资料:1)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2)逐日平均悬移质输沙率表.3)逐日平均含沙量表.有输沙测验的站均应编制以上各表.4)洪水含沙量摘录合编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中,洪水期的日平均含沙量不能准确表示洪水含沙量变化过程的站应编制.5)实测推移质输沙率成果表,逐日平均推移质输沙率表,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5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1)实测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2)实测悬移质单样颗粒级配成果表.3)悬移质断面平均颗粒级配成果表.4)月年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以上下1),4)表均应编制;2),3)表任选编一种,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5)实测泥沙颗粒级配,含沙量及有关水力因素成果表.6)日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7)实测推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8)实测床沙颗粒级配成果表.以上5)8)表的编制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6 水温,冰凌资料:1)逐日水温表.2)冰厚及冰情要素摘录表.3)冰情统计表.4)实测冰流量成果表.5)逐日平均冰流量表.编制要求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7 降水量资料:1)按"全年"或"汛期"两种表式编制逐日降水量表.2)观测时段等于或大于四段次的站应编制降水量摘录表.3)有代表性的自记站应编制如本规范表A.11-3各时段最大降量表(1).4)观测时段等于或大于四段的人工站及不编制表本规范附录中表 A.11-3的自记站应编制本规范附录A中表A.11-4.8 水面蒸发量资料:1)水面蒸发站均应编制逐日水面蒸发量表,用不同口径蒸发器和蒸发池同步观测的资料,应平行编制.2)水面蒸发量辅助项目月年统计表的编制可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 2.2.1.3 调查资料宜包括以下几页: 1 水量调查资料:1)水量调查站(点)一览表(含资料索引). 2)水文站以上(区间)水量调查成果表.3)水库(堰闸)来水量(蓄水变量)月年统计表. 2 暴雨调查资料:1)暴雨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暴雨量等值线图. 3 洪水调查资料:1)洪水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洪水调查河段平面图. 3)洪水调查河段水面比降图. 4)洪水痕迹调查表.5)洪水调查实测大断面成果表.暴雨,洪水调查资料整编要求与表格的形式,可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2.2.2 其它资料(包括平原水网资料,专用站资料及气温资料)的整编表式,应由复审汇编单位确定.2.2.3 各类资料的整编表项应保持历年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应予说明. 2.3 定 线 精 度2.3.1 稳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临时曲线法的主要曲线及经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均应计算关系点对关系线的标准差和随机不确定度. 2.3.1.1 测点标准差可按下式计算:()212ln ln 21⎥⎦⎤⎢⎣⎡--=∑ci i e Q Q n S (2.3.1-1) 21221⎥⎥⎦⎤⎢⎢⎣⎡⎪⎪⎭⎫⎝⎛--=∑ci ci i e Q Q Q n S (2.3.1-2) 式中 s e ---实测点标准差;Q i ---第i 次实测流量(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i 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m 3/s ;Q ci ---第i 次实测流量Q i 相应的曲线上的流量(或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i 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相应的曲线上的校正流量或正流量因素),m 3/s ; n---测点总数.2.3.1.2 随机不确定度可按下式计算:e Q s X 2'= (2.3.1-3)式中 X 'Q ---置信水平为95%的随机不确定度.2.3.1.3 实测关系点据与关系线无明显示系统偏离时,系统误差可采用测点(或校正点)对关系线相对误差的均值.2.3.2 流速面积法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及允许合并定线精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2.3.2.1 采用单一曲线法或水力因素法定线时,流速仪法测流定线精度应满足表2.3.2-1的规定.表2.3.2-1 水位流量关系定线精度指标表2.采用水面浮标法测流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4%.3.用比降一面积法测流的水位流量关系定线精度可参照水力因素法.4.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2.3.2.2 多条单一曲线相互间最大偏离不超过表 2.3.2-2精度指标时,可合并定线.经合并定线后测点对关系曲线的定线误差应符合表2.3.2-1要求.2.3.3 堰闸(潮流)站的定线精度应符合表2.3.3的规定.2.潮流与感潮站的各种相关曲线实测点不少于30点.3.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2.3.4 悬移质泥沙关系曲线法各种线型的定线精度应符合表2.3.4的规定.2.3.5 悬移质单断颗关系曲线法单一线法定线的随机不确定度应控制在±18%范围内;多线法按单一线的定线要求分别定线,定线精度的不确定度指标同单一线法. 2.4 关系曲线检验2.4.1 关系曲线为单一曲线,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曲线及经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且测点在10个以上者,应做符号检验,适线检验和偏离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4.1.1 进行符号检验时,应分别统计测点偏离曲线的正,负号个数(偏离值为零者,作为正,负号测点各半分配),按公式(2.4.1-1)计算统计量狌值并将其与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1所得的u 1-α/2值比较.当计算的u <u 1-α/2则认为合理,即接受假设;否则应拒绝原假设.nn k qnp np k u 5.05.05.05.0--=*--=(2.4.1-1)式中 u---统计量;n---测点总数;k---正号或负号个数;p,q---正,负号概率,各为0.5;*---连续改正数(离散型转换为连续型).2.4.1.2 进行适线检验时应按测点水位由低至高排列顺序,从第二点开始统计偏离正负符号变换,变换符号记1,否则记0.统计记"1"的次数,按公式(2.4.1-2)计算u 值并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1的u 1-α比较,当u <u 1-α则认为合理,即接受检验;否则应拒绝原假设.()()()15.05.015.015.01----=----=n k n pq n k p n u (2.4.1-2)式中 u---统计量;n---测点总数;k---变换符号次数,k <0.5(n-1)时作检验,否则不作此检验; p,q---分别为变换,不变换符号的概率,各为0.5.2.4.1.3 进行偏离数值检验时应按公式(2.4.1-3),式(2.4.1-4)分别计算t 值,-p s 值,并将t 值与用给定显著性水平α查表2.4.1-2的t 1-α/2值比较,当|t |<t 1-α/2则认为合理,即接受检验;否则应拒绝原假设.-=ps pt (2.4.1-3) ()()()∑--==--1/2n n p pns s ip (2.4.1-4)式中 t---统计量;p ---平均相对偏离值;-p s ---P 的标准差;s---p 的标准差; n---测点总数;p i ---测点与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2.4.1.4 当上述三种检验结果均接受原假设时,应认为定线正确;若三种检验(或其中一,二种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则应分析原因,对原定线适当修改,重作检验. 2.4.1.5 显著性水平α值的选用与临界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号检验,α值采用0.25,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2 适线检验,α值采用0.050.10,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3 偏离数值检验,α值采用0.100.20,临界值按表2.4.1-2确定.4 t(学生氏)检验,α值采用0.05,临界值按表2.4.1-1确定.2.4.2 间测流量资料,且校测资料大于5次的,为判断原定曲线能否继续使用,或判断相邻年份,相邻时段是否分别定线,均应进行t(学生氏)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2-2(n 1 ,n 2 分别为第一,第二组测点总数).2.4.2.1 进行t(学生氏)检验时,应按公式(2.4.2-1),式(2.4.2-2)分别计算t 值,s 值,并应将t 值与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α及计算的k 值查表2.4.1-2的t 1-α/2值比较,当|t |<t 1-α/2则认为原定曲线仍可使用,不需另行定线.dds d n n s x x t μμμ-=+---=21212111 (2.4.2-1) ()()[]()2/21222211-+-+-=∑∑n nx xx xs ii(2.4.2-2)式中 t---统计量;x 1i ---第一组测点(用于校测检验时为原用确定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流量测点)对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x 2i ---第二组测点(用于校测检验时为校测的流量测点)对上述同一关系曲线的相对偏离值;⎺x 1,⎺x 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平均相对偏离值; μ1,μ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样本总体均值; n 1,n 2---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测点总数; s---第一组,第二组测点综合标准差;d---两组样本均值差的绝对值(D =|⎺x 1, ⎺x 2|);μd ---两组样本的总体均值差的绝对值(u d =|u 1 - u 2|); s d ---样本均值差的标准差.采用用最小二乘法定线者,公式(2.4.2-1),式(2.4.2-2)中的¯x 1可作零处理.在假设两组总体均值相等,即μ1=μ2时,则公式(2.4.2-1)可变为下式:2121/1/1n n s x x s dt d +-==(2.4.2-3) 2.4.2.2 用于年际曲线及临时曲线的合并或分开定线检验时,当|t |<t 1-α/2且曲线间最大偏差符合本规范2.3.2.2合并定线条件时,可合并定线.3 整编方法3.1 测站考证3.1.1 对测站的设立,停测,恢复,迁移,测站性质和类别及领导关系的变动等较大事件的发生时间,变动情况等,应进行测站沿革考证,并应于当年考证清楚.3.1.2 对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情况应进行考证,考证内容应包括:测验河段顺直长度及距弯道距离;高中水控制条件;河床组成,冲淤,河岸坍塌及河道开挖治理情况;高水分流,漫滩和枯水期浅滩,沙洲出现情况;附近有无支流汇入及引排水工程;上下游附近固定或临时性阻水建筑物;感潮河段的潮汐影响程度;工矿废水排入等.3.1.3 对断面及主要测验设施布设情况应进行考证:3.1.3.1 应查清基本水尺断面,测流断面和比降水尺断面的布设情况和相对位置.如某断面迁移,应查清其迁移的时间,原因,距离及方位等.3.1.3.2 应查清主要测验设施建成年月及使用,更新,改建情况等.3.1.4 应对基面和水焦点进行考证:3.1.4.1 查清本站采用的冻结基面(或测站基面,下同)与绝对基面(或假定基面)表示高程之间的换算关系.3.1.4.2 查清各水准点本身有无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使高程数值发生变动.如果某水准点发生上升或下沉变动时,则其用冻结基面和绝对基面表示的高程均须作相应的改变.考证时,应根据水准点校测记录,分析判明变动的原因与时间,以确定各个时期的正确高程数值.3.1.5 水库,堰闸站应对水库或堰闸工程指标进行考证.3.1.6 对测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应进行考证,查清其分布及变动情况.3.2 水位资料整编3.2.1 水位资料整编工作宜包括以下内容:1 考证水尺零点高程;2 绘制逐时或逐日平均水位过程线;3 数据整理;4 整编逐日平均水位表,水位站可整编洪水水位摘录表;5 单站合理性检查;6 编制水位资料整编说明表.3.2.2 当水准点高程变动,水准测量错误,水尺被撞或冰冻上拔等引起水尺零点高程变动时,应对水尺零点高程进行考证.考证时,应对本年接测和校测的各次水尺零点高程记录作全面了解,列表比较,进行检查.如有变动,应分析变动的原因,情况和时间,以确定两次校测间各时段采用的水尺零点高程及改正方法与数值.3.2.3 当出现水尺零点高程变动,短时间水位缺测或观测错误时,必须对观测水位进行改正或插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2.3.1 当确定水尺零点高程变动的原因和时间后,可根据变动方式进行水位改正.3.2.3.2 水位插补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用以下方法.1 直线插补法:当缺测期间水位变化平缓,或虽变化较大,但与缺测前后水位涨落趋势一致时,可用缺测时段两端的观测值按时间比例内插求得.2 过程线插补法:当缺测期间水位有起伏变化,如上(或下)游站区间径流增减不多,冲淤变化不大,水位过程线又大致相似时,可参照上(或下)游站水位的起伏变化,勾绘本站过程线进行插补.洪峰起涨点水位缺测,可根据起涨点前后水位的落,涨趋势勾绘过程线插补.3 相关插补法:当缺测期间的水位变化较大,或不具备上述两种插补方法的条件,且本站与相邻站的水位之间有密切关系时,可用此法插补.相关曲线可用同时水位或相应水位点绘.如当年资料不足,可借用往年水位过程相似时期的资料.3.2.4 日平均水位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几日观测一次水位者,未观测水位各日的日平均水位不作插补.2 一日观测一次以上者,采用面积包围法计算.如一日内水位变化平缓,或变化虽较大,但观测。
第四章 泥沙测验
河流泥沙按其运动形式可分为悬移质、推移质、河床质:悬移 质是指悬浮于水中,随水流一起运动的泥沙;推移质是指在河底 床表面,以滑动、滚动或跳跃形式前进的泥沙;河床质是组成河 床活动层处于相对静止的泥沙。 河流泥沙按在河床中的位置可分为冲泻质和床沙质:冲泻 质是悬移质泥沙的一部分,它由更小的泥沙颗粒组成,能长期的 悬浮于水中而不沉淀,它在水中的数量多少,与水流的挟沙能力 无关,只与流域内的来沙条件有关;床沙质是河床质的一部分, 与水力条件有关;当流速大时,可以成为推移质和悬移质,当流 速小时,沉积不动成为河床质。 因为泥沙运动受到本身特性和水力条件的影响,各种泥沙 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当流速小时,悬移质中一部分粗颗粒可能 沉积下来成为推移质或河床质。反之,推移质或河床质中的一部 分在水流的作用下悬浮起来起成为悬移质。随着水力条件的不同, 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这也是泥沙治理困难的关键所在。 河流泥沙测验的内容包括悬移质、推移质的数量和颗粒级 配,以及河床质的颗粒级配。
悬移质泥沙测验的目的在于测得通过河流测验断面悬移质输沙率及变化 过程。由于输沙率随时间变化,要直接测获连续变化过程无疑是困难的。 通常是利用输沙率(或断面平均含沙量)和其它水文要素建立相关关系, 有其它水文要素变化过程的资料通过相关关系求得输沙率变化过程。我 国绝大部分测站的实测资料分析表明,一般断面平均含沙量与断面上有 代表性的某垂线或测点含沙量(即单位含沙量,简称单沙)存在着较好 的相关关系。测断面输沙率的工作量大,测单沙简单。可用施测单沙以 控制河流的含沙量随时间的变化过程。以较精确的方法,在全年施测一 定数量的断面输沙率,建立相应的单沙断沙关系,然后通过相关关系由 单沙过程资料推求断沙过程资料,进而计算悬移质的各种统计特征值。 因此,悬移质测验的主要内容除了测定流量外,还必须测定水流含沙量。 悬移质泥沙测验包括断面输沙率测验和单沙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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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河流推移质泥沙及床沙测验规程条文说明目次总则推移质泥沙测验仪器的选择及使用推移质输沙率及颗粒级配测验床沙采样器的选择及使用床沙取样及河段床沙调查总则大于当有一种的含量大于如沙的含量大于若三种的含量都未超过如某河床的沙含量为卵石为以次类根据对泥沙测验精度的的水沙量和重要工程建设的站均分各类测站的测验要求和以达到资料应用所需要的测验精度又利于面上工作的开展和规程的执推移质泥沙测验仪器的选择及使用测验仪器的选择口门宽和高大于床沙最大粒径有利于取得全部对于大卵石河床如要求仪器口门宽也大于床沙最会造成采样器器身过大而严重影响采样效率且操作困难而难于实故口门宽应小于或等于效容积指泥沙样品装入采样器后不易淘出和不影响后期采样的最大样通常网式采样器取盛样仓最大容积的取采样器在下放到河床面上时仪器的口门能正对量应使采样器在适用范围内悬索偏角一般不大于要指网式和值略大于的压差式伏贴身阻力较小包括仪器阻水面积较小和水阻力系数水力效率指口门平均进口流速值等于口门平均进口流速与没有仪器时口门位置处的天然流速品的代表性主要指样品的颗粒级配与自然推移的泥沙颗粒级配的一致采样效率较稳定有两种是采样效率不变二是采样效率的变化有较好的规律可若断面河床组成部分是一部分是选用沙质推移质采样器和卵石推移质采样器在该断面上分别进行施本条主要指新选用的采样器应有效率已经使用而没有解决好原型效率系数的应作率定早日提供原型效率几种推移质采样器的主要技术参数见表结构示意型仅尺寸和适用的粒径范围以及承沙部位图型沙推移质采样器护板侧墙弹簧前门支柱前支架抽针拉杆铅块冲沙挂尾门浮筒器流线型加铅尾翼侧网背底网加重背尾翼连吊环图框尾翼重吊底侧连杆仪器的使用全面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仪器是无变尺寸是否变动软底网采样器的底网垂度是否适口门关闭装置的开关是否灵活关闭是否可靠仪器的装是否牢固悬吊式仪器是否按规定预置了适当的仰角在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口门是否变关是否灵活螺丝是安装是否牢固底网或盛样仓是否破裂型采样器为系列中型可以手持仪器到达床面还应适当放出一些悬的是当悬点轻微移动或悬索受到漂浮物等不太大的撞击不在床面上挪动而影响仪器不在水中和水面附近停留是避免不稳定水流将器内泥沙样采样过程中仪器受到扰动而影响采样主要是指悬点有较大移动如缆道行车移船较大范围移受大漂浮物冲在河床上拖刮而影响推移质输沙率及颗粒级配测验断面推移质输沙率测验当断面测验历时与垂线测验历时有矛盾时可以调整垂线测验历经理论分析模拟计算以及实际资料的验证说明按等部分输沙率布设推移质测验面输沙率的测验误差最以提出推移质输沙率测验按部分输沙率相等的原则布实际部分输沙率难以做到故将此原则扩大应用即先近似按等部分河宽后在强推移强推移带指单宽输沙率较高的部分推移带一般在带内输沙率占垂线重复取样次数原则上按部分输沙率占断面总输沙率的权重确为便于现场掌握规定强推带重复取样推带只取规程中表中的基本垂线数目在执行中按以下原则掌握下限是对应下限宽度内必不可少的垂线当宽度在对应的上下限之间宽度的增加垂线数应在下限的基础上适当加多当宽度达到表内相应栏的上限值数也应取最大采样器规定的有是沙样仓容积的推移质是如样品超过此限度时应缩短取样历时重为检查资料的合理性超量样品仍应称重记录在备注栏推移质运动边界的确于试探法过于致测验微量而增长了历时使测验总精度现写入的经验法确定运动是着眼于测好绝大多数于微量的个别垂线不影响或影响断面输沙率很不必耗费时间去测经验法有几种一种是根据测站绘流速与单宽输沙率关系线输沙率为零时的相起动岸边附近相应于该起动流速的位置即为起推另一方法是用已有的起动流速公式计算也可以根据计水位与起动边界的关精密测验及少线测验方法精密测验是为了解推移质输沙率沿断面横向分布和垂线输沙率脉动规测验方法及研究和估算不确定度资料需要进行的试重复代表性的垂线是指输沙率的横向变化较小的减少垂线法的分析应有年以上的实测断不少于测次且各测次较均匀分布在各级输沙率实测相关水力因素达实测年总变幅的表中级配允许的标准差的是减少垂线后的年级配各对应粒径组沙重百分数的标准差式中粒径组垂线的某粒径组沙重百分当相关水力因素超过分析资料的相关水力因水利工程等人类活动影响改变了原有水沙关系时少线法应停止使用待重新收集足够资料后再进行分沙样处理及现场测定颗粒级配插取法是指从金属管随机插取部分沙样的操作时应在不同方位多次插插取的代表沙样与总沙样的颗粒级配具有一致误差来源及控制本节针对断面输沙率测验的主要误差严控制系统误定了各主要方面控制误差的要求和为保证成果质量规定了必要的现场合理性检查其检查记载表见附录颗粒分析相关水力因素的误差来源及有关规范执强推带位置变动且流速横向分布无明显变化推带的变化多系测验误差所致故应予重推移质测验资料的计算与合理性检查断面推移质输沙宰相应水力因素的计算与推求确定是否用加权法计算相应水位的水位变幅指标是根据典型站资料分析综合确定各站可用本站的水位输沙率资料分析算术平均相应水位与输沙率加权平均相应水位之间的相应断推输沙率差再转换成允许的水位变便执典型分析成果还宽输沙率在断面上的横向分布形式定的输沙率误差的水位变幅有较大的出中心对称分布允许的水位变幅峰分布允许的水位变幅因测站特性作些分析验证允许的输沙率差再确定水位变化急剧的判别指推移质输沙率是多种水力因素的函在计算出相应水位可能用到相应流均流速及平它们的计算可采用在水位一流位一平位一平均流速等关系图相应水位查读的方法这种图呈单一关系时用起来很方便否则可用连时序套推移质资料整编推移质输沙率的整编方法推移质输沙率与水力因素有无良好关系均以规定的定线精度指标为判断合规定指标则视为关系良实测断面推移质输沙率接近于际上又有推移质运时所对应的流量及断面平均流速可分别作为起动流量及起动推移质输沙率与相应水力因素关系线的确于关系点据太集中的情况最小二乘法拟受少数点的影响而使关系线偏而宜用分组平均值定凡各次洪水水位过程的涨坡与退坡拐点所对应的各日均视为相应的水力因素变化余各日均视其相应的水力因素变化床沙采样器的选择及使用采样器的选择采样器能取到天然状态下的河床样品是指采样器到达河床面上不要扰动品是自然床面的沙证样品有较好的代表效取样指采样器储样仓容程中要求不要是指卵石床沙小于颗粒是可能它的含量很整个粒配无大的条文中所提可供选用的采样器的性能如表所床沙采样器性能及适用范围表表列出的床沙采样器性能及适用范围是目前国内外普遍使用的取样器技术数种仪器的图形及结构说明如用于沙质河床床沙采样器的结构图如斗式图图拖斗式采样器结构示意图吊筒容柄式图示意图式轴式图钳式采样器结构示意图流速仪安装衡锤图图铅块把索支锤转轴转用于砂夹结构图如式图吊环挖斗绳式图犁式采样器结构示意图背形重块铅底水平翼筒式图沉筒式采样器结构示意图筛品切割器采样器的使用钳式采样器均适用于硬底要求在不破坏天然床面的情况下平稳地接近河床使仪器口门与河床吻因两者都是借自重力挖取样品以开始上提时不能用快的速度太快一滑即过将取不到额定数量的样犁式采样器较之要有一定的拖力才能在河床上取到样以它只适用缆道吊船站和有大马力轮船测验的悬索与垂直方向保持的角度很了可能将仪器拉了又会取不到床沙样床沙取样及河段床沙调查床沙取样的测次布置床沙的测次要求是根据目前测验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下来根据测站等级要求施测不同测适应不同的实际由于卵石床沙采样器及其取样技术目前都没有很对卵石床沙的取样要求不能更床沙取祥方法床沙测线的河床粒径在断面上的分布而考虑到床沙资科大多数情况下和推移质同沙质河床上还要和悬移质配套因此测线也应和两者重一般说测线能满足也能满足但是当发现不能控制横向变化当增加路不测推移质的站或控制床沙组成的横向变化为原表的有关具体数根据数理统计中子样本不应少于的原理定下来由于考虑到目前粗卵石的器测法取样有实际测量上的可能所以提出了受仪器性能限制达不到下限要求时应再重复取样次即最多连续取样次的实用沙质河床的洲滩取样是必需小河站及北方的大多数河水历时件满足各项水文测验要求的同取床沙样品是很困难能在每次洪水后取样一次也能满足一般使用试坑法般情况下对沙质河床并非必野外工作量以提出有必要时才卵石洲滩取样点位首先要注意取得的应是天然情况下的样代表一具体点数决定于洲滩大小及卵石组成到点是根据试验资料定下来般能与当今的需要和可能的水平相坑面大小以为分类指考虑床沙的级配有时很宽如以为指倍坑面往往很大甚至在以上工作量很际上难于做以面一般可以限制在与过去的作法一际上也可床沙表面层样品资料是研究河流代表糙度及水流运动的必需因器测法取的是表层样品所以要揭取表分层深不宜小于太深很层深度和坑的总深度比过去统用深要合乎实际得表层样品的采集是参照国际合国内试验定出这种取样挖坑取样简单取得的样品能与体积法样品互相换采用这套方法普遍开展床沙取样工作将大有这种方法按类型分为下列系统块法格格格法法网格法断法这种取样方法条理清楚便于执其中有关具体数字的规是根据有关试验的实际经验并考虑满足一定做起来又不太困难的情况下提出来步格法对大颗粒和小颗粒操作误差均大故未列综合探测法是针对当前测验水平而采取的过渡办这套方法的配合使用可以取得任何情况下的床沙样品有利于普遍开展床沙取样河段床沙调查床沙调查以补充点上工作的不在点上工作没有开展以代替点上的调查的河段长度仍遵照习惯上倍最大河宽的原采用国际经清江流域的试了只需调查两个浅滩间的河段和上浅滩以上一个深槽就可以的结因为床沙组成除受本河段变化影响要受上游来沙的取到上游一个浅滩及其深调查时期定在低水位或断流时进便于工作能收集到最大范围的河段粒径分布调查时取样断面和点位的分布主要决定于洲滩大小与河床组成条文中都强调了在床沙组成转折处增加断面和测点的规不控制变化的转折品的代表性就很难保其中有关具体数字规根据已有经验及需要与可能决定考虑所取样品是代表某断面或某河段的泥沙特性取样位置的准确样品的代表性影响不大所以允许用目估法定调查一般不需深层样品选用一种表层取样方法就可以只有在生产部门提出要求用试坑法取深层样开挖河段床沙组成及断面变化都有大的以调查时应向开挖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开挖的年总量和开挖影响的调查范围规定为最大河宽的一要是参照国际标准和便于执行而提出床沙颗粒级配分析及沙样处理室内分析和野外分桥的粒径范围划要由分析精度和样品容量两个因素以的粒径为分原因是用可以减少样品运送品中含泥量大用分离样品困难宜用为分离样品的界现场分析的样品不保场应杜绝差室内分析的样品应保存一段时于在资料整编中发现问题时进行复保存时间仍遵循习惯粒径大于宜用尺目前的圆孔筛难以分析到此粒径而下的可以用筛分另外当用分离出的颗粒少于数量进行分组已无实际意本条主要指相邻两组出现奇大奇小现象这现场采取加密组级分析的措保证成果的同时这也是一种必要的保证成果质量的现场核查床沙资料计算及整编床沙资料整编计算本条规定的单点颗粒级配计算方法是新增在附录填表说明中有这里重复说明了点绘曲线或自由分刊印粒径应符流泥沙颗粒分析的统一规定具体数值可在曲线上读单次成果合理性检查完整性检查为的是及时发现缺漏项便及时补不能补找有关人员查将查询情况在有关栏内说重要求在前面已提里所说的检查是根据取样粒径对照重量要求表进重量不合要求时应予提出今后改进的时所说的方法正确是指分析方法是否适合于分析沙的比如粒径计的使用法的使用范围等都是有限度不成果精度有若发现问题应予颗粒级配曲线检查中两种方法接头的连线指曲线的走向趋势及光滑由于各种方法本身存在误头处出现不连续是可能因应通过两种方法分析点的中如发现两者有大的矛盾应对某些操作步骤进行复查或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不能补救详加综通过床沙与其它水力因素关系比较后从过程上及变化规律上更深入一步的合理性检查这种检查是在单点资料合理性检查以后进较单点检查更规定的图表是必要的一般都能办为了发现问题可能还有很多辅助图表和本规程条文中的四款是基本的只要能做能对资料的精度作出比较准确的床沙资料整编要求测站工作人贯彻规对测站特性及床沙分布变化规律有较为深入的认识不仅对确保整编成果对改进取样高技术水平也是必需按测站类别和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工作内十年来的经验总沙质床沙一类站对床沙测验资料整编有较高的类站的测次分布应能控制时空的所按全部规定的内容进行整编卵石床沙一类站能测到床沙全过程按全面的要求但有的一类于水下取样问题目前未能彻底解决就不全面进行整编河床组成复杂使是一类只刊印单点实测成果沙质床沙二类站因测次未能在时间般只需刊印断面级配实测成果沙质床沙三类站卵石床沙站也只刊印级配实测成果这样规际资料情况满足部分由于床沙级配无求日平均值的条件与需要所平均值可直接采用本规程的规定推没有取样的月份枯季情变化小河床组成而可用前后相邻月份的相近测次进行插汛期中如果水情变化不基以用上面所说的方法进行插补如果水情变化大则不能插此时月平均任其应予单站保证成果质量的最后一定要把好这一过去编写说明书般用文字管列出一大串提际写出来的很可能是年复一年的重抄复不住实质需要的内所用表格形以使作者抓住实节省时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