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浅析
声屏世界2023/11实践与创新传媒与法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浅析阴王广瀚摘要: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普及,网络新媒体在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新媒体在给社会大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在不知不觉间催生了一些具有广泛影响的负面现象,媒介审判就是其中之一。
文章结合近些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媒介审判事件,对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现象做出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媒介审判舆论监督新媒体时代在我国,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始终秉持党性原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挥着沟通上下、传播信息,思想宣传、整合社会,传播知识、提供娱乐,实施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崛起,传统媒体的话语权下放,“人人都有麦克风”,社会大众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声机会,传统的把关机制作用弱化,出现了由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衍生出的媒介审判。
研究综述对于媒介审判,国内一个重大的争议点便是对于媒介审判现象的好坏判定。
一部分人认为媒介审判是对于司法的有益监督和矫正,只要合理引导、正确利用,可以为整个司法过程、体系的进步与升级助力;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媒介审判本身带有强烈的不可控性和不稳定性,一旦失控便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下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一是将媒介审判与舆论监督放在一起进行各个方面的比较,进而证明前者是后者的一种畸变和异化。
2005年,学者慕明春在《现代传播》上发表的《媒介审判的机理与对策》一文中提出:“媒介审判是媒体角色的错位和舆论监督的异化,其实质是以新闻自由干预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消司法审判,以媒介的‘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对于建设和谐有序的民主法治社会,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
”[1]二是提出相关的应对建议来规避媒介审判现象的发生。
学者易伟斌在《如何规避“媒介审判”现象———以于欢案为例》一文中,以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发生的“辱母杀人案”为例,从政府、受众、媒体三个层面对如何规避媒介审判表达了看法:“政府确保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独立性;受众应对‘媒介审判’现象主动发声;媒体要加强媒介自律。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然而,伴随着这一变革,“媒介审判”现象也日益凸显,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媒介审判”指的是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
这种现象并非新媒体时代所独有,但新媒体的特性无疑为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滋生土壤。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门槛大幅降低。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自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这使得大量未经核实的消息得以迅速传播。
在某些热点案件中,一些自媒体为了追求流量和关注度,往往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就迫不及待地发表带有强烈倾向性的言论,引导公众舆论。
比如,在_____案件中,一些自媒体在警方尚未公布完整调查结果之前,就凭借道听途说的消息和主观猜测,将嫌疑人描绘成十恶不赦的罪人,煽动公众的愤怒情绪。
新媒体的互动性也是导致“媒介审判”现象加剧的重要因素。
网友们可以在新闻下方留言、评论、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这种舆论压力有时会对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产生干扰。
一旦某个案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大量的评论和指责会如雪片般涌向司法机关,给司法人员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他们可能会担心自己的判决不符合公众预期而遭受指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新媒体时代信息的碎片化传播也为“媒介审判”创造了条件。
人们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往往习惯于通过浏览简短的标题和摘要来获取信息,缺乏对事件全貌和细节的深入了解。
这种碎片化的认知容易导致公众形成片面的判断,进而参与到“媒介审判”的行列中。
“媒介审判”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司法审判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然而,“媒介审判”往往会给司法机关带来舆论压力,影响其正常的审判程序和结果,使司法判决失去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其次,“媒介审判”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构成了侵犯。
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的成因及对策
在新媒体背景下,网民作为舆论的主体,网民自身的道德水平对和谐网络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其实西方学界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媒介受众素养的研究,1992年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下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而在新媒体时代,因为网络有着不同于其他传统媒介的新特性,所以这又给受众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要求我们的受众,特别是网民,应该加强自身对网络的认识,保持自己在言论上的独立性,不要轻易被网上的言论所影响,自觉维护司法的公正及独立,做一个守法的好网民。
4.促进司法公开透明
作为被监督的权力机关,司法部门也应该对“媒介审判”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促进司法公开及透明是政府部门履行义务和保证公众知情权的表现,公众之所以会相信媒体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司法机关没有及时地更新案件进度,即使有,但是在新闻发布会上支支吾吾的情况也不少见。比如最近发生的“和颐酒店事件”,不管是线下还是线上各种猜测甚嚣尘上,这也就是不管是酒店方面还是警方并没有及时通报案情造成的结果。
2.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
在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又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新媒体“媒介审判”是网民或者网络公关公司等网络发布者通过网络新媒体媒介,对某些会引起大众广泛关注的热点新闻进行利于自身的倾向性分析调查和评论,不正当地引导舆论,从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及造成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③由于网络舆论具有自由性、匿名性、非理性及随从性等多种特质,这就使得网民个体的舆论表达更容易失控变化甚至扭曲。一旦涉及重大司法案件时,其舆论监督很容易受到网络上非理性声音的影响,而当这种声音成为主流便会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并最终造成“媒介审判”。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嬗变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嬗变新媒体时代的崛起给媒介审判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媒介审判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当今社会对信息真实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要求。
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正在经历着嬗变,其特点表现为信息全球化、舆论多元化、传播速度加快、互动性增强等。
本文将从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状入手,探讨其嬗变的原因和特点,以及其对社会和媒体行业的影响。
一、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状1.信息全球化新媒体时代的崛起使得信息传播跨越了地域、国界的限制,信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
这样一来,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信息相互交织,观点和价值观的冲突也日益明显,这给媒介审判带来了新的挑战。
2.舆论多元化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网络上充斥着各种不同声音和观点。
传统的媒体审判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这种多元化的舆论需求,媒介审判也难以做到公正客观。
3.传播速度加快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一条消息可以在瞬间传播到全球各地。
这种快速传播带来了信息的瞬时化和碎片化,给媒介审判增加了难度。
审判者需要快速作出判断,并及时进行相关的阐释和解释。
4.互动性增强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介审判往往是一种单向的信息传递,审判者通过权威性的言论来引导舆论。
而在新媒体时代,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到信息传播和评论中,形成了一种信息的多元对话。
这种互动性的增强也使得媒介审判更加复杂化和多变化。
1.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和迅速,这极大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习惯。
新技术的进步不仅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渠道,也改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规模。
2.公众参与意识的觉醒在新媒体时代,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发布有了更高的参与度和意识。
公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观点和评论来影响信息的传播和舆论的形成。
这种公众参与意识的觉醒也促使了媒介审判方式的改变。
3.信息碎片化和快餐化新媒体时代下信息的碎片化和快餐化使得传统的媒介审判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析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现象媒介审判是指媒体在报道某些难以界定罪与非罪的案件时,对案件所涉及的罪犯或被害者进行道德评价和审判。
通常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还未经过法律审判,他们应该被视为“无罪推定”,但是在新闻报道中,媒体却常常把他们当作已经罪有应得的罪犯来报道。
本文将从媒介审判的定义、原因、影响以及改进措施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媒介审判的定义媒介审判,是指媒体在报道某些涉及罪犯或被害者的案件时,对案件所涉及的罪犯或被害者进行道德评价和审判。
这种由媒体替代法律程序对人进行社会评价和审判的现象,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行为。
二、媒介审判的原因1. 社会公众好奇心人类天生就有探究真相的欲望,尤其是在涉及到罪犯的问题上,公众往往会对这些新闻事件十分感兴趣。
然而,有时候当新闻报道某些事情时,由于这些报道会涉及到某些难以找出准确真相的案件,媒体往往就会试图通过声张自己的观点来引起公众的关注。
2. 媒体的商业目的媒体通常会希望自己的报道能引起更多的关注和购买,因此他们往往会在报道中对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加以渲染,这样可以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3. 指向罪责由于一些媒体机构为了能够“抢跑”其他媒体报道,或者为了给受害者以清晰的指向,往往会在报道中把疑犯的名字、照片、犯罪经过等方面披露出来,如果涉及到了无辜群众,将给他们带来沉重的道德负担。
三、媒介审判的影响1. 回避公正司法、降低司法权威媒介审判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司法权威,当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时,会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公众也会扭曲法律的本意,对司法部门产生不正确的看法。
2. 对被害人产生二次伤害公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不良评价会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二次伤害。
当媒体把完全未被证实的新闻事件给公众放大后,会对被害人和受害者的人格尊严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3. 对罪犯的道德伤害媒介审判容易使罪犯受到惩罚,容易引起社会的恶意和仇视。
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被大众诬陷和抹黑打压下去的做法,不利于罪犯的正常思考和形成良性的进修心态。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一、引言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的主要渠道。
然而,这种新媒体时代也带来了一系列难以掌控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媒介审判”。
本文将详细讨论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二、媒介审判的概念1·1 媒介审判的定义媒介审判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的信息被大众广泛转发和评论,从而形成舆论压力,对传播信息的个人或组织进行道德、伦理或法律上的审判。
1·2 媒介审判的特点1) 全民参与: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个人对信息的评价和评论,形成舆论。
2) 冲动性:媒介审判常常受到情绪的影响,导致不理性的批评和攻击。
3) 信息失真:由于互联网上信息的广泛传播和编辑不严谨,媒介审判往往产生不准确的论断。
三、媒介审判的形式2·1 网上追踪和曝光媒介审判最直接的形式是通过互联网追踪和曝光个人或组织的言行。
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工具,人们可以方便地查找和发布相关信息。
2·2 网上评论和点赞大众可以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表对信息的评论,也可以通过点赞或转发来表达对信息的支持。
这种形式使得舆论更加快速和广泛。
2·3 网上辩论和抨击媒介审判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网络辩论和抨击。
不同观点的人们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对话和辩论,也会有人以辱骂和嘲讽为手段抨击对方。
四、媒介审判的影响3·1 影响个人和组织形象被媒介审判所指责的个人或组织往往会受到形象受损的影响。
负面信息的广泛传播可能导致公众对其产生负面印象,从而影响个人和组织的声誉。
3·2 媒介审判的舆论压力在媒介审判的压力下,个人或组织常常会受到舆论的压力,需要积极应对,并采取相应措施来修复形象。
3·3 对言论自由的威胁媒介审判的过度批评和攻击可能对个人和组织的言论自由造成威胁。
人们会因害怕遭到攻击而自我审查,避免发表真实的观点。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在当今的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然而,与之相伴的“媒介审判”现象也日益凸显,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媒介审判”并非一个新鲜的概念,但在新媒体环境下,它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更为复杂的态势。
简单来说,“媒介审判”指的是新闻媒体在司法机关还未对案件做出判决之前,就凭借自己的报道和评论,预先给案件定性、定罪,影响公众的判断和司法的公正裁决。
新媒体时代为“媒介审判”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首先,新媒体的低门槛和便捷性使得信息传播的主体变得极为广泛。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平台发布自己对某一事件的看法和观点,而这些未经严格核实和筛选的信息很容易迅速扩散。
其次,新媒体的实时性和互动性使得信息能够在瞬间传遍全球。
一旦某个热点事件被曝光,瞬间就能引发无数人的关注和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再者,部分新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关注度,往往会采用夸张、煽情甚至歪曲事实的手法来报道新闻,从而吸引更多的眼球。
“媒介审判”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对于司法公正而言,它可能干扰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
司法审判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但当媒体的舆论压力过大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受到影响,难以做出公正、客观的判决。
这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也破坏了法治社会的根基。
对于当事人来说,“媒介审判”可能导致他们的名誉受损,甚至在未被定罪之前就遭受社会的唾弃和歧视。
即使最终被证明无罪,所受到的伤害也难以弥补。
此外,“媒介审判”还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过度的舆论炒作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导致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比如在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中,媒体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对嫌疑人进行了大量的负面报道,将其描述为“罪大恶极”的形象。
公众在这种舆论的引导下,纷纷要求严惩嫌疑人。
然而,后续的调查结果可能表明,嫌疑人的罪行并没有最初报道的那么严重,或者甚至可能存在冤情。
浅议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
培养受众的媒介素 养、塑造公众的法律意识 以及搭 建理 性的舆论平 台,应 引起我们的反 思。本 文以近 两年较 为典 型的 “ 复
旦投 毒案”为例 ,分析新 闻报道 中的媒介 审判 现象。 【 关键词 】媒 介审判 ; 舆论监督 ; 复旦投毒 案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号等。
( 三 )信 息来 源 。舆 论 监督 往 往采 取 的 是平 衡 性 报 道 ,充 分客观地表达 各方观点 ,而媒介审判往往是侧重 当
事 一 方 的观 点 , 明显 站 在 某 一 方立 场 讲 话 。 ( 四 )报 道 目 的 。舆 论 监 督 的 目 的是 监 督 司 法 审 判权
其结果 或多或少都 会影响法律审 判。那么 ,媒介在 “ 复旦 投毒案 ”的报道 中是否具有媒介审判的倾 向呢? 回顾 “ 复 旦投毒案 ”新 闻报道 的整 个过程 可以发现 , 在2 0 1 3 年 “ 复旦 投毒 案 ”刚发生 不久 的新 闻报道 中 ,众 多报纸媒体 以肯定 的判断语句做标题 ,存在明显的对嫌疑 犯未审先 判现 象 ,例如北京某报 的标题 为 《 复旦研究生遭
室友投毒身亡 》 ,陕西某 报的标题为 《 同寝 室同学投 毒? 复
旦一 研究 生垂 危》 ,此外 《 高学 历硕 士竟 是 杀人大魔 头》 《 复旦投 毒案终 审 把别人 的生命 当作开玩 笑罪有应得》 等
新 闻标题 ,均导 向明确 。“ 复 旦投毒案 ”被告林 森浩在 死 刑核 ; 隹的 当 日,其 父亲被媒 体围堵险些发 生踩踏 事件 ,各
较 受关注 的关于媒 介审判 的案例有药 家鑫 案、李某 某案 、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嬗变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的嬗变【摘要】新媒体时代的发展对媒介审判产生了重大影响,呈现出了嬗变的趋势。
传统媒介审判的特点逐渐被挑战,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文将对传统媒介审判和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媒介审判的嬗变趋势,以及对传统媒介审判的启示。
通过案例分析,展示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的重要性,并探讨未来发展的趋势。
这对于深入理解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的意义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对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嬗变、传统媒介、挑战、特点、趋势、案例分析、重要性、发展趋势、启示。
1. 引言1.1 新媒体时代的背景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社交媒体、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已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传播信息的方式,也对传统媒体格局和媒介生态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互动性更强,媒介形态也更加多元化,通过手机、电脑等数字化设备,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以多种形式获取并发布信息,传播路径变得更加复杂和立体化。
新媒体时代的背景还包括人们在信息获取和传播中对于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增加,媒介生态也开始向碎片化、个性化的方向演变。
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虚假、低俗、不实等问题也层出不穷,给公众传播带来较大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媒介审判的概念和实践变得尤为重要,需要不断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需求和挑战。
1.2 媒介审判的概念媒介审判是指对媒介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介审判的概念也在不断演变和拓展。
传统媒介审判主要是指对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评价和监督,以确保其符合社会价值和道德标准。
而在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媒体,还包括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介形式。
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不再只是由专业的媒体从业者进行,更多的是由公众参与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民主化的审判模式。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现象研究;2400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现象研究摘要:随着现代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新闻媒体产生的媒介审判现象对司法产生的影响愈来愈大。
本文就针对新媒体环境之下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现象进行研究,以分析我国媒介审判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减小媒介审判对司法审判公正的影响,促进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网络媒介审判;研究媒介审判现象是新闻媒体相互竞争的结果,在新媒体环境之下,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媒介审判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媒介审判现象的产生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十分不利,新闻媒体主导的媒介审判现象不仅仅影响了社会人民对新闻事件的正确评价,媒介审判还会通过舆论压力影响司法的公正,因此积极探究新媒体环境之下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现象,对于我国新闻媒体的正确发展及法制社会的建设十分重要。
1.媒介审判现象产生的原因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之下,媒介审判产生了。
媒介审判就是新闻媒介对报导新闻事件的一种“预审”现象,媒介审判现象往往在正规司法审判之前。
媒介审判现象的产生对于新闻媒体及司法公正都是十分不利的。
媒介审判对于新闻媒体的发展来说产生了严重的职能错位现象,而对社会事件的不当审判会对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司法来说,先于司法审判的媒介审判会使得司法审判向着媒介审判的结果偏颇,这与我国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相违背,也不利于社会司法公正。
媒介审判现象不仅仅是我国媒体特有的现象,美国新闻媒体也存在媒介审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媒介审判现象不是我国社会制度造成的,媒介审判现象是新闻媒体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其是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闻媒体环境之下,新媒体环境提升自身媒体社会影响力的一种手段[1]。
2.新媒体环境下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模式媒介审判审判现象是由新闻媒介发起的,新闻媒体发起媒介审判的目的是制造社会舆论,提升媒体本身的社会影响力。
然而新闻媒体却忽略了由他们发起的媒介审判制造出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媒介审判的舆论效果不仅仅影响社会人群对报到事件的正确判断,其对于报到事件的后续处理,对报到事件的司法公正审判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开题.
开题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本篇开题报告将对于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进行浅层次的探讨,通过过往对传统媒介的“媒介审判”现象的一些研究,主要通过国内外的报道以及历来研究,加之新媒体时代下对于“媒介审判”现象的新理解以及新研究,综合考量在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1.1 选题的背景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贫富差距,医疗纠纷,环境污染,教育资源分配等等。
而这些问题造成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不满和冲突现象日益增多。
而在这种官民对立,较为紧张的社会气氛下,某个特定的司法案件如果触碰到社会公众心中“紧绷的那根弦”,使得事件反映的问题在网民内心深处形成共鸣,往往会点燃或加速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和愤怒。
在对互联网的日常使用中,这种不满和愤怒感就自然而然地在网络空间内得到流露、集中表达和相互传递。
而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合,如果公众对某一案件特别关注,意见特别强烈,倾向性基本一致,就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
在“众口烁金”、“众曰可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氛围下,司法为迎合民意就可能作出偏离法律的裁判。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媒介审判的定义最早起源于美国,西方新闻界对媒介审判的定义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报刊裁判”。
获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法学博士的台湾学者尤英夫认为:“报纸审判的意义比较广泛,即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律性报纸做刊载的消息或意见,不论其目的是在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极其他诉讼关系人,或案件内容极其升幅的是,凡足以影响审判者,都可以成为报纸裁判”。
[2]媒介审判的界定主要是指媒体超越司法正常程序,贸然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定性、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先于法律条文相关规定自行定罪,作出公开的判断和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足以影响司法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有失其公正、公平性。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正文:一、引言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迅速、广泛。
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媒介审判”。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现象。
二、媒介审判的定义及起因2.1 定义媒介审判是指在互联网时代,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对媒体传播内容进行评判、批评和辩护的行为。
它是一种集体舆论现象,通过社交媒体、网络评论和论坛等渠道进行传播。
2.2 起因2.2.1 新媒体时代的全民媒体参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任何一个个体都有权利参与媒体内容的创造和传播。
这种全民媒体参与使得公众对媒体传播内容有了更大的关注和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渠道。
2.2.2 媒体传播内容的问题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的传播内容可能存在信息不真实、偏颇等问题,这导致公众对媒体产生了质疑和批评的态度。
媒介审判正是公众为了表达自身意见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三、媒介审判现象的表现形式3.1 社交媒体上的热议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公众可以对媒体传播的内容进行评论和评判。
这种形式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极高的传播速度,能够迅速引发公众对媒体的关注和讨论。
3.2 网络评论的洪流媒体报道的文章往往会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的评论。
公众可以在相关的新闻网站、博客、论坛等平台上发表自己对媒体报道的看法和评价。
3.3 公众参与的集体行动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公众可能会发起集体行动,如联名上书、发起示威游行等,以表达对媒体报道的不满和质疑。
四、媒介审判现象的影响及其挑战4.1 媒体形象受损媒介审判往往质疑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使媒体形象受到负面影响。
一旦媒体形象受损,将丧失公众对其报道的信任,影响到媒体的发展和运营。
4.2 媒体责任的加重媒介审判要求媒体必须更加认真、负责任地进行报道。
一旦媒体报道出现问题,将面临公众对其追责的风险,这就给媒体提出了更高要求。
4.3 媒体的调整与变革在面对媒介审判的挑战时,媒体需要进行调整和变革,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这可能涉及到组织结构、编辑守则、消息来源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改进。
浅析主流媒体如何规避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60学术探讨浅析主流媒体如何规避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卢 慧(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摘 要:互联网时代,公民被赋予传播权,形成了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
主流媒体在民间舆论场逐渐壮大之下丧失了舆论话语权,舆论监督嬗变成“媒介审判”。
媒体监督与司法活动的良性互动能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但不当的“媒介审判”会适得其反。
主流媒体需对舆论监督和司法活动的互动尺度和边界进行界定,促进舆论监督和司法活动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媒介审判”;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2-0060-02“媒介审判”主要指的是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对于一些案件在审判之前或审理过程中,由于不恰当的报道和评论,做出超越正常司法程序,对案件审理造成先在性的“审判预设”的行为。
媒体的舆论监督一直作为一种民意的表达方式,传统媒体时代,诸多社会问题以及社会不公现象都被主流媒体以舆论监督的方式揭发。
主流媒体代表大众行使了监督权,降低了“司法专横”和“司法武断”的可能性。
新媒体时代,社会转型期矛盾频发,社会话语权变革,网络媒介审判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结构中一种不容忽视的民意力量。
媒介审判在得到更多关注的同时也被更多消极式的滥用和作为发泄式的表达。
在网络舆论的强大攻势下,部分公众在“后真相”时代情绪重于事实,发表的过激言论将不利于司法公正。
在种种“媒介审判”乱象频发之时,主流媒体应该重拾舆论话语权,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案件情况,回归舆论监督的初心。
一、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乱象频发的成因(一)舆论监督主体多元化,舆论质量参差不齐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传统媒体垄断的话语权被打破,“草根”阶层不再被动地接收精英阶层的信息。
公众通过生产信息、传播信息等方式参与到社会的公共事务当中。
众多热点事件最早发源地集中在网络,经过网络发酵得到大量关注和传播。
广大公众对网络热点事件自由发表个人意见或观点,成为“媒介审判”的一分子。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范文精简版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引言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我们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媒体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媒体的影响力也得到了空前的扩大。
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新的现象——“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现象的定义所谓“媒介审判”,指的是社交媒体上对媒体作品和相关内容进行的批评和评判现象。
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自己的意见,对媒体作品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
这种审判不仅仅是对媒体作品的评价,还可以涉及到媒体从业人员的个人品德、职业操守等方面。
“媒介审判”现象不仅仅是对媒体作品的针对性评价,更是一种对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的全方位评判。
“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匿名性的影响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使用匿名身份发表评论,这种匿名性让一些人可以肆意发表一些攻击性言论,对媒体作品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
这种匿名性不仅给媒体从业人员带来了压力,也对社会公众对媒体作品的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
观众参与的增加在传统媒体时代,观众对媒体作品的评价和批评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他们只能通过投递信件、打方式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新媒体时代,观众的参与度提高了很多,他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自己的评价。
观众对媒体作品的评价成为了一个公开的行为,这种公开的评价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点和传播,影响了媒体作品的传播效果。
“媒介审判”的影响对媒体从业人员的压力媒体从业人员常常面对来自社交媒体的各种批评和评价,这些评价往往涉及到他们的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
这种评价给媒体从业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果和职业发展。
对媒体作品的影响社交媒体上的评价和批评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可能会对媒体作品的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一些媒体作品可能因为社交媒体上的负面评价而受到抵制和抵制,从而无法达到其本应有的传播效果。
如何应对“媒介审判”提高媒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媒体行业的底线。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2023版)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正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日益凸显。
传统的大众媒体主导的信息传播模式被逐渐取代,新媒体的兴起使得每个人都有了发布和传播信息的能力。
然而,这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对于媒体内容的批评和审判的浮现。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二、新媒体时代下的信息传播与“媒介审判”⒈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特点⑴社交媒体的崛起⑵用户自由发声的平台⑶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⑷信息真实性与可靠性的挑战⒉“媒介审判”的意义和作用⑴促进公共舆论的监督和引导⑵倡导媒体责任与规范⑶维护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⑷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三、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的形式和特点⒈网友评论与曝光⑴网友评论的重要性⑵网友曝光的力量⑶网友评论和曝光的限制和挑战⒉自媒体热议与批评⑴自媒体的兴起和影响力⑵自媒体热议的特点与影响⑶自媒体批评的价值和影响⒊公众舆论与话题讨论⑴社交媒体对公众舆论的影响⑵话题讨论的扩散与影响力⑶舆论引导与炒作的问题四、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对社会的影响⒈媒体生态的变革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关系与互动⑵传统媒体的改变与转型⑶新媒体的威胁与机遇⒉政治与权力的制约⑴媒体监督与机构的自律⑵“媒界审判”对官员和权力的制约⑶社会治理与民意表达的平衡⒊公共舆论的激化与偏激化⑴多元化声音与意见的冲突⑵网络暴力与谣言的蔓延⑶公共舆论引导的责任与挑战【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以下:⒈网友评论案例附件⒉自媒体热议案例附件⒊社交媒体话题讨论案例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舆论引导:指通过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对公众的思想、意见和态度进行影响和引导的行为。
其合法性和道德性存在争议。
⒉网络暴力:指在网络上针对个人或集体进行人身攻击、羞辱、谩骂等恶意言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结尾】通过对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进行全面探讨,我们发现它既具有积极的一面,又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当下新媒体环境中的媒介审判
2021/1下“媒介审判”一词属于舶来品,是由发端于美国的“报纸审判”演变而来。
我国新闻传播法学学者魏永征对“媒介审判”给出了较为完善的界定,即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
在西方陪审团制度之下,媒介审判有很大弊端。
陪审团成员是从各个阶层中选拔出来的普通人,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大众传媒在开庭审判之前和审判过程中,对案件或者涉事的当事人给出定性和定罪的判断,会影响陪审团的公正投票,从而影响判决的公正。
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媒体审判并不能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但是正如福柯所说的,话语就是权力。
媒体通过发挥强大的传播能力和舆论引导功能,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不可忽视的人民的意愿”,也就是说媒介通过话语权影响公众舆论,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审判。
每一次媒介审判的出现都对司法的独立造成了影响,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涉案人员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
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数学者关注的重点在于传统媒体的越位,在当下的媒体环境中,媒介审判现象的发生不再仅仅是传统媒体本身的是非,受众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互联网社交平台的出现既赋予了普通民众以往任何媒介时代都未曾有过的话语表达权,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人们沉溺在匿名的世界里,失去了对整体真实的追求,用情绪化代替理性思考,导致网络上流言四起,反转新闻接连不断,网民审判成为常态。
媒介审判新特征主体多元化。
传统的媒介审判主要是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的越位行为对司法独立和涉案人员人身权利的侵犯,但是,四大权威传统媒体引领舆论的情形正慢慢消逝,各种网络媒体在相关案件跟进报道和对受众影响力等方面大有后来居上的态势,致使媒介审判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
当下媒介审判的主体不仅包括相对权威的传统媒体,也包括组织相对松散的网络媒体,更包括从受众转变为传播者的普通民众。
多种主体之间频繁互动,编制了一张真真假假、扑朔迷离的信息网。
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意味着媒介审判是一个多方混战的舆论场,也意味着媒介审判的起源不再需要传统媒体引导受众参与,任何普通民众都有可能引起一场轰动全网的媒介审判。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信息获取和传播的重要渠道。
在这个时代,社交媒体平台上的舆论成为了影响公众观点和决策的重要因素。
随着信息的爆炸性增长和信息的分发失控,新媒体时代也出现了一种现象,即“媒介审判”。
所谓“媒介审判”,指的是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对个人或组织进行舆论批判和谴责的现象。
这种审判可能是基于真实的事实,也可能是基于错误、偏见或恶意的信息。
在这种审判中,舆论可以很快地形成并被传播,对被审判者造成巨大的影响。
一方面,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可以推动舆论的形成和社会的进步。
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公众可以更快速地获取信息、发表言论,并迅速形成共识。
这种集体的力量可以推动社会问题的曝光、改变和解决。
另一方面,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也存在着问题和挑战。
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分发的失控,错误的信息和谬误可能被放大和扩散,导致对被审判者的不公正对待。
个人隐私和声誉可能受到损害,被审判者可能面临虚假指控和网络暴力的威胁。
为了应对“媒介审判”的现象,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我们需要培养公众的媒体素养,提高大众对信息真伪鉴别的能力。
社交媒体平台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内容审核和信息监管措施,打击虚假信息和网络暴力。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和透明的舆论环境,让真相和理性能够占据主导地位。
在新媒体时代,面对“媒介审判”的现象,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判断,不盲从于舆论的热度和扭曲。
通过加强个体和社会的媒体素养,以及改善社交媒体平台的管理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和管理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开题.
开题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本篇开题报告将对于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进行浅层次的探讨,通过过往对传统媒介的“媒介审判”现象的一些研究,主要通过国内外的报道以及历来研究,加之新媒体时代下对于“媒介审判”现象的新理解以及新研究,综合考量在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1.1 选题的背景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贫富差距,医疗纠纷,环境污染,教育资源分配等等。
而这些问题造成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不满和冲突现象日益增多。
而在这种官民对立,较为紧张的社会气氛下,某个特定的司法案件如果触碰到社会公众心中“紧绷的那根弦”,使得事件反映的问题在网民内心深处形成共鸣,往往会点燃或加速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和愤怒。
在对互联网的日常使用中,这种不满和愤怒感就自然而然地在网络空间内得到流露、集中表达和相互传递。
而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合,如果公众对某一案件特别关注,意见特别强烈,倾向性基本一致,就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
在“众口烁金”、“众曰可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氛围下,司法为迎合民意就可能作出偏离法律的裁判。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媒介审判的定义最早起源于美国,西方新闻界对媒介审判的定义是一种不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报刊裁判”。
获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法学博士的台湾学者尤英夫认为:“报纸审判的意义比较广泛,即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律性报纸做刊载的消息或意见,不论其目的是在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极其他诉讼关系人,或案件内容极其升幅的是,凡足以影响审判者,都可以成为报纸裁判”。
[2]媒介审判的界定主要是指媒体超越司法正常程序,贸然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案情分析、定性、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先于法律条文相关规定自行定罪,作出公开的判断和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足以影响司法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有失其公正、公平性。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
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正文:一、引言在新媒体时代的普及下,大量信息通过各种平台迅速传播,并迅速塑造了社会舆论。
这种大规模的信息传播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之一便是“媒介审判”现象。
本文将对新媒体时代的“媒介审判”现象进行详细探讨。
二、概念解读⑴“媒介审判”的定义“媒介审判”是指在新媒体平台上,公众对媒体行为和言论进行评判和裁决的现象。
媒介审判主要体现在网络舆论的集中表达和对媒体品质的批判。
⑵“媒介审判”的表现形式“媒介审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 网络舆论的集中表达:当传媒行为具有较大的争议时,公众会在网络上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其进行评判和批评。
b) 媒体品质的批判:公众对媒体行为的质量进行批评,如内容失实、偏颇、夸大等问题。
三、影响因素⑴媒体的立场和偏见媒体在报道中往往有自己的立场和偏见,这可能引发公众对其进行批评和评判。
例如,一些媒体可能会在报道中夸大事实或者有意诋毁某些个人或团体。
⑵公众对信任度的变化随着新媒体的普及,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度有所下降。
这使得公众更加愿意对媒体的行为进行质疑和评判。
四、“媒介审判”现象的影响⑴媒体的道德和责任感提升面对公众的监督,媒体可能会更加注重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提升自身的道德和责任感。
⑵新闻报道的多样性和独立性增强在“媒介审判”的压力下,媒体可能会更加注重报道的多样性和独立性,以满足公众对多元化观点的需求。
五、案例分析⑴ A事件的“媒介审判”在A事件中,某媒体发布了一篇关于某政治人物的报道,由于报道内容失实,公众积极参与网络讨论,并对该媒体进行了批评和谴责。
⑵ B事件的“媒介审判”在B事件中,某媒体对某社会问题进行报道时,片面夸大事实,公众对该媒体的行为进行了评判和指责。
六、解决方法⑴提升媒体素质媒体应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自身对新闻事实的核实和客观报道,以增强公众对媒体的信任感。
⑵加强监管和规范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法律,以保障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在网络时代,许多社会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发酵下成为全民瞩目的热点。
网络信息的隐匿性,消息碎片化,分散等特性使媒介审判在网络时代出现了新的流变。
本文运用传播学、伦理学和传播法规的相关理论的文献梳理法和新近案例分析,试图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审判现象,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入手,分析其特征,并且从媒介报道方面、司法和受众的参与等方面找出原因,进而从媒介报道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责任,司法的及时性和公正以及受众应该理性参与等方面找出应对之策。
我们在呼吁舆论监督的同时,更要理性、科学参与监督,媒体报道注重其导向性和责任感,坚决杜绝媒介审判现象的存在。
新媒体,媒体审判,司法公正,网络舆论Talking about the “media trial” phenomenon of new mediaenvironmentIn the Internet age , there are many social events , driven by public opinion in the network becoming a national focus of attention . Occult network , the message fragmentation , dispersion and other properties make trial by media in the Internet age there is a new rheology . So this article will "new media environment" included in the study, using the theory of media environmental studies , trying to study in today's new media environment, new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edia phenomenon of the trial , and binding characteristics to find countermeasures. We appeal to public opinion , but also can not ignore the existence of the phenomenon of media trial .new media, the media trial, justice, public networks目录1 绪论 (2)2 “媒介审判”的现状 (3)2.1 “媒介审判”起源 (3)2.2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 (4)2.2.1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 (4)2.2.2 媒介审判出现的问题分析 (5)2.2.3媒介审判的现状分析 (6)3 新媒体环境下“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分析 (9)3.1司法的不完善与不及时 (9)3.2媒体过度报道 (9)3.3受众缺乏理性 (10)4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13)4.1 影响报道客观性,甚至接受法律制裁 (13)4.2导致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14)4.3 影响司法公正 (14)5 寻求新闻与司法平衡,反对“媒介审判” (16)5.1媒体要全面、客观、真实报导新闻 (16)5.1.1正视媒介身份、明确自身责任 (16)5.1.2媒介进行新闻报道要理性有原则 (16)5.2受众理性参与舆论 (19)5.3加强司法公正 (19)结论 (22)1 绪论2013 年2 月发生在北京市的“李天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十分强大的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在网络时代,许多社会事件在网络舆论的发酵下成为全民瞩目的热点。
网络信息的隐匿性,消息碎片化,分散等特性使媒介审判在网络时代出现了新的流变。
本文运用传播学、伦理学和传播法规的相关理论的文献梳理法和新近案例分析,试图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审判现象,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入手,分析其特征,并且从媒介报道方面、司法和受众的参与等方面找出原因,进而从媒介报道的原则和应承担的责任,司法的及时性和公正以及受众应该理性参与等方面找出应对之策。
我们在呼吁舆论监督的同时,更要理性、科学参与监督,媒体报道注重其导向性和责任感,坚决杜绝媒介审判现象的存在。
新媒体,媒体审判,司法公正,网络舆论Talking about the “media trial” phenomenon of new mediaenvironmentIn the Internet age , there are many social events , driven by public opinion in the network becoming a national focus of attention . Occult network , the message fragmentation , dispersion and other properties make trial by media in the Internet age there is a new rheology . So this article will "new media environment" included in the study, using the theory of media environmental studies , trying to study in today's new media environment, new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edia phenomenon of the trial , and binding characteristics to find countermeasures. We appeal to public opinion , but also can not ignore the existence of the phenomenon of media trial .new media, the media trial, justice, public networks目录1 绪论 (2)2 “媒介审判”的现状 (3)2.1 “媒介审判”起源 (3)2.2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 (4)2.2.1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 (4)2.2.2 媒介审判出现的问题分析 (5)2.2.3媒介审判的现状分析 (6)3 新媒体环境下“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分析 (9)3.1司法的不完善与不及时 (9)3.2媒体过度报道 (9)3.3受众缺乏理性 (10)4 新媒体时代“媒介审判”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13)4.1 影响报道客观性,甚至接受法律制裁 (13)4.2导致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14)4.3 影响司法公正 (14)5 寻求新闻与司法平衡,反对“媒介审判” (16)5.1媒体要全面、客观、真实报导新闻 (16)5.1.1正视媒介身份、明确自身责任 (16)5.1.2媒介进行新闻报道要理性有原则 (16)5.2受众理性参与舆论 (19)5.3加强司法公正 (19)结论 (22)1 绪论2013 年2 月发生在北京市的“李天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十分强大的响。
李天一事件经过媒体和传统媒体的报道、广泛传播后,受到了广泛关注,并转化为一场由道义引发的媒介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官二代”、“星二代”、“孩子教育”的探讨;在司法界,其案件的审理过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出现了特权与舆论的较量,舆论要求司法透明、司法公平的声讨;在媒体圈里,引发了全国性的道德反思热潮,网民要求彻查与该案件的有关人员、公布其真实年龄等问题,出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边倒”舆论压力,媒体批评该案件施暴者的不道德行为,并延伸至反思全体青少年的道德状态,演变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媒体和全民“媒介审判”。
现在,李天一案件仍未沉于水面,各种声音此起彼伏,余音未了,我们有必要反思媒体在其中的表现和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进入新媒体传播3.0时代。
并且出现了微博、微信等这些新兴的媒体。
以其强大的互动性吸引汇聚了无数网友,并由此造就了在重大问题上迅速形成舆论的能力,然而由于的匿名性特点和“把关人”缺失而产生的“媒介审判”现象却妨碍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日益膨胀的媒体力量正逐步拷问着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承受能力,不断出现的重大案件正在汇集社会最广泛的力量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监督法官断案。
如今,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广泛兴起给信息的传播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并具有了新媒体环境下的新的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当前中国“媒介审判”现象更加明显,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 “媒介审判”的现状“媒介审判”并不是一个新事物,而“媒介审判”的核心即是新闻自由与公正报道的关系。
“媒介审判”从最初的“报纸裁判”,后发展到广播电视等媒介,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崛起,基于公众互联网的“舆论审判”兴起。
2.1 “媒介审判”起源“媒介审判”一词发端于美国,由“报纸审判”演变而来。
获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法学博士的台湾学者尤英夫认为:“报纸审判的意义较为广泛,即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院审判前或审判后,由一般性或法律性报纸所刊载的消息或意见,不论其是以文字、图片、漫画及其他方式,不论其目的是在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或案件内容及其胜负得失,凡足以影响审判者,都可称为报纸审判。
”[1]这一定义基本上为我们所接受。
提到报纸裁判不得不提到著名的“谢帕德案”,该案被认为是美国司法史上由于媒体不当报道而影响刑事被告公平受审的著名案例。
案件当事人萨姆·谢帕德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一名外科医生,1954年6月4日被指控犯有谋杀罪,杀害了其正怀有身孕的妻子玛丽莲。
该案引起了全美媒体与公民的广泛关注,公审持续了将近9个月。
而在此期间,公众从报纸上读到的大多是对谢帕德不利的报道,诸如:“他拒绝与警方合作,不接受关于谋杀案的调查”;“他聘请了一位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这表明他显然是有罪的”;等等。
甚至有一家报纸的报道称,“检控方将请一位‘重量级’的证人出庭证实谢帕德的火爆脾气”。
然而,这一证据并未在庭审过程中出示。
谢帕德的律师提出延期审理、改变审判地点、已进行的审理过程无效等请求,但是均被驳回。
在谢帕德被关押了10年以上之后,美国最高法院于1966年对该案进行了重新检视,认为由于媒体在审前渲染案情,严重误导陪审团判断,谢帕德在一审中没有得到公正审判,要求释放谢帕德直至该案件重新审理。
州法院于是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第二次审理时,媒体的报道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经过16天的审理,谢帕德被判无罪,从狱中获释。
[1] Michael E. Pichichero,Janet R. Casey. Comparison of study designs for acute otitis media trials [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ediatric Otorhinolaryngology,2008.所以从其本原意义来讲,中国不存在“媒介审判”的情况,我国的参审制度目前尚不具备足以影响司法审判结果的力量。
西方学者认为:“媒介审判”是一种不是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报刊裁判”(trial by news paper)。
[1]它的历史沿革是西方国家的法律审判实行大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如果大众传媒在开庭审判前就对案件或涉案的当事人做过多的报道和渲染,就会影响陪审团的公正投票,从而间接影响判决的公允。
[2]“媒体审判”,顾名思义即“媒体”所为之“审判”。
众所周知,我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人民的耳目喉舌,作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载体,它以报道新闻、提供信息、引舆论为主要职能;而审判涉及司法权威、关系到社会正义的实现,作为司法权力的集中表现自古就只是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专门的权利。
“媒体”越位来进行“审判”,通过“裁判”角色来实现新闻自由,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牵强和错位。
可是,当这种“审判”行为高举“新闻监督”的旗号,迎合并试图去营造一种“众情激愤”的舆论氛围时,媒体先天的监督角色和后天的裁判才能便在“媒体审判”这一重新定位上结合得天衣无缝,不但裁判才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监督角色也演绎得游刃有余。
最重要的是,这一崭新的角色定位赢得了民众舆情的极力拥护。
于是乎,“媒体”便大张旗鼓、高调履行其裁判是非、定罪量刑的“审判”职责来。
[3] 2.2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2.2.1 媒介审判的发展情况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而言的。
新媒体即利用网络技术,通过互利网、无线通讯和卫星等手段,由手机,电脑等终端向受众传输视频、文字等数据内容,一次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转播模式。
而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媒介审判”现象也在不断发展与变化,其发展情况主[1] Chuan HAO,Yuanling MA.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dia and Judiciary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 Analysis of “Media Trial”[J]. Higher Education of Social Science, 2013.[2] Andrew Curry. Learning the Lessons of Video way: The Corporates Economy of New Media Trials.[J]. Inf. Soc.,2000.[3]陈斯喜,刘松山.冲突与平衡: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判”中,新媒体是主要场域。
从媒体审判的演变上来看,媒体“审判”行为的主体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而在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媒体审判的现象中,出现了网络舆论。
在这个阶段中,传统媒体反而没有发挥出多大的效用,“审判”基本在新媒体的作用下进行。
[1]例如,对于药家鑫“该杀”或“不该杀”这类明显带有极大情绪性的、主观性的讨论,基本是以网络为阵地而发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