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斯定理和庇古税在中国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应用的探讨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科斯定理和庇古税在中国解决外部性问题应用的探讨

摘要:本文基于对外部性、庇古税和科斯定理的概念及其应用范围的分析,从概念以及适用范围方面来探讨可以适用于中国的方面,以及在中国应用方面的不适用方面,针对各个概念及其使用范围,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庇古税和科斯定理的结合,得出可将庇古税与排污权交易制度结合的观点,通过购买的排污权和交易,进而成为政府收税的指标的观点。关键字:外部性庇古税科斯定理中国应用环境污染

引言

在讨论交通拥挤的经济学分析时,我们引入了外部性的概念分析出由于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特征导致社会成本远远大于私人成本,从而使得社会成本缺失的现实。之后又引入了科斯定理和庇古税,对社会成本远高于私人成本这一问题进行调控,由于社会用品无法私有化,必须通过加收税金提高私人成本,但加收税金这一点也面临着时间和地域的不均衡性导致的繁杂不统一的情况。而实际上,外部性问题在中国则多表现在环境污染的问题上,而科斯定理和庇古税也由于中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的差别,表现为不同的处理措施。本文基于外部性原理和科斯定理、庇古税的实施条件,浅显的分析关于科斯定理和庇古税在中国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应用,以期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以供参考。

外部性概念及介绍

2.1外部性的概念

不同的经济学家对外部性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如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的定义:“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后者如兰德尔的定义:外部性是用来表示“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也就是某些效益被给予,或某些成本被强加给没有参加这一决策的人”。归结起来不外乎两类定义:一类是从外部性的产生主体角度来定义;另一类是从外部性的接受主体来定义。简单来说,即为一方的效用除由自身决定外,还受他人行为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不能由其自身控制的。换而言之,一个人的福利不仅取决于自身的行为,而且还取决于其他人的行为。

2.2外部性的影响效果

外部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或称正外部经济效应、正外部性)和外部不经济(或称负外部经济效应、负外部性)。外部经济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无法向后者收费的现象;外部不经济就是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损而前者无法补偿后者的现象。例如,私人花园的美景给过路人带来美的享受,但他不必付费,这样,私人花园的主人就给过路人产生了外部经济效果了。又如,隔壁邻居音响的音量开得太大影响了我的休眠,这时,隔壁邻居给我带来了外部不经济效果。放到今天需要探讨的大问题中,即也可以为这样的例子:花园园主依靠养蜂场的蜜蜂进行花粉传播,而养蜂场场主则在花园开花时才能进行采蜜活动和加工,双方都从彼此间获益,即为外部经济;河流上游的化工厂用水过后向河流中排放大量污染物,导致下游的生活居民和渔场无法使用河水,并且受到利益的损害,即为外部不经济。

2.3外部性的稳定性

所谓稳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协调方式,使这种外部性内部化。格林伍德与英吉纳分析了不稳定的外部性。他们的分析方法是这样的:假定一个厂商对另一个厂商的影响是任意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厂商就会遇到风险,厂商在考虑最

大化问题时,就要把外部性的分担和对自己的风险态度都估计在内。于是,究竟采取协商方式来解决还是采取合并方式来解决,这取决于厂商对于风险的预期。即是双方对外部性的认知问题。

不稳定的外部性的另一种情况是科技成果的不确定性。科学技术的不确定性及其副作用的暴露需要一个潜伏期,往往会导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DDT的发明与使用。DDT,对农业虫害和居家杀虫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1942年开始大量生产并使用。这时,它所带来的是极大的正外部性。但是,DDT作为一种难降解的有毒化合物,长期使用会在环境及生物体内积累,造成环境污染。长期使用DDT的地方,其农产品、水生动物、家畜、家禽体内都有DDT残留,进入人体后会积累在肝脏及脂肪组织内,产生慢性中毒。这时,它带来的是巨大的外部不经济效应。

2.4外部性的方向性

OECD编写的《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一书中提出单向的外部性是指一方对另一方所带来的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例如化工厂从上游排放废水导致下游渔场鱼产量的减少,而下游的渔场既没有给上游的化工厂产生外部经济效果,也没有产生外部不经济效果,这时就称化工厂给渔场带来的单向的外部性。大量外部性属于单向外部性。

交互的外部性是指所有当事人都有权利接近某一资源并可以给彼此施加成本(通常发生在公有财产权下的资源上)。例如,所有国家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彼此之间都有外部不经济效应。交互的外部性的一个特例就是双向外部性。双向外部性是指两个经济主体彼此都存在外部性,主要的形式有三种:一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间的外部经济;二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间的外部不经济;三是甲方对乙方有外部经济效应而乙方对甲方有外部不经济效应,或者反之。例如,还是上游化工厂和下游渔场的例子,化工厂产生的污水对渔场的鱼类进行污染,渔场的鱼类大量死亡堆砌在河中产生的气体与化工厂内的化学物质发生反应,导致化工厂产品的毁坏,此为相互外部不经济。如果上游化工厂改进技术,清除了有害物质,而排出的污水中含有有利于鱼类生长的元素,导致鱼类大量繁殖,而且可以利用鱼的粪便进行进一步的化学反应,为自己服务。此为相互外部经济。第三种情况则为第一、二种情况的结合情况,化工厂只改进技术,可以利用鱼的粪便进行进一步的化学反应,为自己服务,却没能减少排出的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导致渔场的鱼类受污染减产,此为第三种情况,即渔场对化工厂有外部经济效应而化工厂对渔场为外部不经济效应。

庇古税及分析

庇古认为可以通过对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征税或给予受到负外部性影响的企业补贴,就可以消除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

3.1庇古税征税条件

一、信息充分是征税的必要前提。如果信息不充分,有可能造成资源配置扭曲。而在任何情况下,信息都只是相对充分的。这个条件就要求政府要努力从各种渠道搜集信息,只有这样,其所做出的判断才能做到有准确依据。

二、市场主体的数量必须足够多。当市场类型是垄断市场或者寡头垄断市场时,不适合征收庇古税。这是因为参与市场的主体数量少,这时,政府通过执行规制要比征税简单得多。而且,由于征税对象比较少,就存在较高的征税成本。因此,只有在参与市场主体数量比较多时,才能考虑使用庇古税。

三、损害成本同质。如果损害成本不同质(相等),只有征收不等的庇古税,才能实现最优排污量。但是,征收不等的庇古税违背了公平税负的原则。反之,如果征收等量的庇古税,则无法实现最优排污水平。因此,在损害成本异质的情况下,征收庇古税是不可行的。这时,采用颁发牌照、分区规制的方法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