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监察执法用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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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监察执法用语规范

一、常用语

1、你好!

2、请(坐、,慢走)

3、谢谢!

4、

对不起!5、再见!

二、服务用语

1、你好!我是XX市政管理监察支(大)队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接受检查。

2、你的这种行为(现象)违反了市政管理XX(法规、规章),按照XX(法规、规章)X条X款的规定,应接受处罚。

3、我们在执行任务,请你协助配合。

4、这是XX市政管理监察支(大)队对你(贵单位)发出的《XX》文书,请你签字。

5、请你在规定时限内到XX银行缴纳罚款(相关费用)。

6、谢谢你(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7、你好!这里是XX市政管理监察支(大)队,请问你有什么事?

8、请问你贵姓,请告诉你的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9、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派人进行调查。

10、谢谢你的来访(来电)。

市政管理监察人员“十项禁止行为”

1.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和着装在公共场合划拳、酗酒。

2.禁止说粗话、脏话。

3.禁止动作粗鲁,作风粗暴。

4.禁止滥施处罚,罚人情款、态度款。

5.禁止赌博行为。

6.禁止现场毁损当事人的物品。

7.禁止挪用、私分罚没款。

8.禁止占用罚没、暂扣物品。

9.禁止非工作场所处理案件。

10.禁止接受妨碍公务的宴请、馈赠等。

市政管理监察人员行为规范

一、执法人员守则

1.遵章守纪,坚持原则,雷厉风行,令行禁止。

2.秉公执法,文明执勤,维护法律,服务群众。

3.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廉洁自律,无私奉献。

4.努力学习,精通业务,作风正派,举止文明。

二、道德规范

1、严格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三、风纪规范

(一)着装

1、执法人员上班(上岗)、参加几天活动,必须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带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

2、衣着必须配套、整洁。四季服装不得混穿,不得分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挽袖,卷裤、敞怀等。

3、按规定要求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章、臂章、胸牌、胸号等专用标志,不得佩带与执法人员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4、上岗执勤应当戴制式帽,男队员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队员帽檐梢后倾。室内可脱帽,并放置固定位置。

5、季节换装应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以保持对容一致。

6、女执法人员怀孕期间,应当着便装。

7、非工作需要不得穿制服进入酒店和其他娱乐场所。

(二)仪容

1、仪表端庄、姿态良好。队员不得染黄、棕等杂色头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执勤时,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带饰品。

3、男队员不得蓄长发、大鬓角、小胡子或剃光头,女队员发辫不得过肩。

(三)举止

1、着装或执行公务时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得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臂;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禁烟场所吸烟;不得

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

卧。

2、执勤时,步巡应二人成行、三人以上成列。坐岗时不得斜靠

坐登、跷叫、看书报、打瞌睡。驾驶执法专用摩托时,后座不得

乘坐无关人员。

3、纠正、处理违章时,要态度和谐,语言文明。严禁语言粗鲁、

行为野蛮。4、队员参加集体活动和会议时,

列队要迅速、整齐,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置就位;

遵守会议纪律、会场秩序,手机等通讯设备应设置为静音或振动。

不得迟到、早退,活动结束后,依次退场。

四、执勤规范

1.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勤。

2.上岗前列队清点人数,整理着装,检查装备,明确任务,提

出要求。

3.执勤时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带齐执法文书,文明执勤,做

好纠正违章要有理,宣传教育要讲理、处罚裁量要合理。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二人以上,发

现违章要宣传教育,及时制止纠正。纠正违章时,先亮证后

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5.执勤中,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侧,不准在当事人面前表露

不同意见,对处罚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事后向领导反映。遇

有重大或复杂的违章案件,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超

越职权和法律规定擅自处理。

市政管理监察人员廉洁自律规范

1、不准单独实施处罚,越权执法。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严禁擅自设立罚款项目。

2、发现违章行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不准替当事人说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3、不准刁难、打骂被管理者和服务对象。

4、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使用统一的市政管理监察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及市财政局印制罚没专用收据。

5、不准乱扣滥罚,严禁挪用、私分罚没财物和拾遗物品。

6、不准以任何借口要求被管理者为自己提供方面,严禁以权谋私,不得以执法人员的身份借钱、借物、压价购物、装修、旅游、接受宴请或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经商活动或为亲戚、朋友拉关系,搞经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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