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2013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
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电子文档管理、知识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的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四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全面、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信息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国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信息管理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工具,提高信息
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信息管理应当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型和需求,制定相应的
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九条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分公司管理细则
分公司管理细则----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分公司管理细则一1、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和确定新员工薪资。
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
(详见)。
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更:各分支机构的和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
薪:原则上参照文件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
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
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国有企业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模版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加强对子、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规避投资风险,提高集团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投资效益,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最大程度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
“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的全资公司、控股(或实质控股)公司;“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不占控股地位的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支持各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并依照出资比例依法监管各子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各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做好指导、监督、服务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子、分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各子公司同时控股、参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逐层建立对其子、参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分公司直接纳入集团公司管理。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八条全资子公司,由集团公司委派全部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九条控股(或实质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或监事)。
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其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十条各子、参股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三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三)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四)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五)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六)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说明;(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管理,保障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分支机构的信息化水平,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包括总部和各省、市、县、乡镇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技术,是指计算机、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在证券业务中的应用和运营管理。
第五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信息系统管理第六条分支机构应当采用公司统一规划和建设的信息系统,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未经公司认定的信息技术产品。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并定期备份系统数据。
第八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系统日志、操作日志、安全日志等日志记录机制,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异常情况,并定期对日志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排除异常。
第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对系统的使用权限进行管理,根据不同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对于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对重要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和灾备管理,确保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策略、网络监控与防御、网络事件响应等。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购买专业的防火墙、入侵检测、反病毒等安全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策略和规范。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网络访问、操作、应用等行为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恶意攻击行为。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响应机制,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网络安全部门。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分支机构信息化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工作领导机构,实行集中管理,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备。
第四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违反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技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设立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监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及稳定运行,整合资源,开展应急响应等工作。
第七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设立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解决信息技术问题,支持业务发展。
第八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负责规划、决策和监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技术管理第九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渠道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技术保密制度,突出保护信息技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数据误用等问题发生,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备份与恢复机制,定期备份业务数据和重要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不丢失,一旦出现错误或故障,及时恢复业务,保障主要业务不中断。
第十二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监控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及时应对各种安全事件和攻击,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是指在一个公司内部,针对分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作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分支机构正常运营、提高效率和保证企业整体稳定发展的关键措施之一。
下面是一个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草案,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约束分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作,提高分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分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公司,对于特定分公司可以进行个别调整和补充。
第三条分公司负责人是分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对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第四条分公司的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履行各项报告和汇报义务,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分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总公司的业务拓展和项目推进,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来确定设置的时间、地点和规模。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资源,确保分公司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分公司设立后,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第九条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分公司的工作团队。
第十一条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解决分公司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各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划分,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进行运营和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确保财务合规,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审批、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收集,及时提供给总公司。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支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分支机构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第三条分支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分支机构应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执行公司总部指令,确保分支机构运营目标的实现。
2. 综合部:负责分支机构的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4. 业务部:负责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市场调研等工作。
5. 技术支持部:负责分支机构的设备维护、技术支持、安全防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战略规划、年度目标制定、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工作。
2. 综合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申报、财务报告等工作。
4. 业务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工作。
5. 技术支持部:负责设备维护、网络维护、安全防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分支机构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员工培训:分支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员工考核:分支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员工奖惩:分支机构应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制定分支机构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集团全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
集团全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办法1.1.为健全公司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工作机制,理顺各管理层次功能定位,提高各级组织机构的管理效率,构筑集中模式下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科学的组织体系,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要求,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的内容全部或部分适用于以下机构:2.1.二级组织机构:公司各直属分公司派专业二级单位派各级区域经理部派驻海外机构以及因施工备案需要以公司名义丽设立的非法人机构等,以下简称二级机构。
2.2.三级组织机构:专业二级单位下设的区域经理部以及二级机构因施工备案需要丽设立的非法人机构等,以下简称三级机构。
2.3.项目经理部:各级机构设立的项目经理部。
2.4.其他组织机构:除上述机构外,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派事业部派二级机构和三级机构的机关职能部门以及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丽设立的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
22.1.工程局及公司对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实行分级审批派分级管理派分级负责制。
2.2.公司组织机构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会派企管信息部派人力资源部。
公司领导班子会是公司组织机构管理的决策机构,企管信息部是除项目经理部外各级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是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
3.公司领导班子会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3.1.审核局授权范围外各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3.2.审批局授权范围内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4.企管信息部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4.1.负责除项目经理部外各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事项,组织开展各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工作;4.2.负责局授权范围外组织机构管理的各项上报审批工作。
5.人力资源部在组织机构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5.1.组织开展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设立派变更和终止等工作;5.2.负责项目经理部类组织机构的组织模式建立及人员配备等工作。
33.1.公司所属二级机构的设立3.1.1.总部机关所在地(武汉)房建业务不再设置分支机构(二级机构),武汉区域房建项目由总部机关直接负责管理。
分公司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样本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证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等文化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各级机构。
第三条责任主体公司总部负责分公司的规划、布局和战略发展,对分公司的业绩负总责;各级分公司负责本区域的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分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岗位权限、薪酬福利等管理工作。
分公司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是分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对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负责。
第四条分公司的权力和义务分公司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权力,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分公司有义务执行公司总部的业务规划、决策和指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分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各个部门和相关岗位。
总经理办公室:包括总经理及其助理、秘书等岗位。
各个部门:根据分公司业务特点,设立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根据部门需要设立的各类岗位。
第六条分工与职责总经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经理处理分公司日常管理事务,参与分公司决策并负责其实施,承担分公司内外部沟通和协调工作,保证分公司的稳定运营。
各个部门根据分公司业务特点,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具体职责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下发。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七条人员招聘分公司人员招聘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决定,必须按照公司总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经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合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招聘公信力。
招聘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分公司业务需要和经济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具有敏感性质和重要性的岗位,应当进行背景调查和核实,确保人员的合法来源。
第八条人员任用与管理分公司人员的任用决策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必须符合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门的职位和薪酬标准。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一、引言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包括管理原则、机构设置、管理流程等方面,旨在提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设立、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确保业务合规性。
2. 风险防控原则: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加强风控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3. 有效监管原则: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督,防范各类风险。
三、机构设置1. 总部机构:保险公司总部主要负责对分支机构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决策、分配资源等职责。
2. 区域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情况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分公司等,负责地方市场的开发和管理。
3. 业务机构:依据保险公司的产品线和市场需求设立的专业机构,例如车险部、人寿保险部等,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四、管理流程1. 设立流程: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立。
申请材料包括分支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经营范围等内容。
2. 运营流程:分支机构在运营过程中须遵循保险公司总部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在总部的指导下开展业务,确保业务的稳定和合规。
3. 监管流程:保险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分支机构的正常运营。
五、员工管理1. 配置合适的人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情况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
2. 培训与考核:保险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通过工作考核等方式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
3. 薪酬激励:合理设计员工的薪酬激励制度,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由中国银监会第129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尚福林2013年10月1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的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等。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中资商业银行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和格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一节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工作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稳定性,防范信息系统风险,加强信息技术工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营业部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其它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为营业部信息技术工作的基本制度,并作为信息技术部进行信息系统现场检查和营业部自查的依据。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信息技术部是公司信息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第五条根据证券营业部是否提供现场交易服务和是否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可以分为:A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A型营业部。
部署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站点的证券营业部,或作为其他证券营业部网络通信汇聚节点且所连接的证券营业部中提供现场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视同为A型营业部。
B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但依托公司总部或其他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B型营业部。
C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且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C型营业部。
第六条A型营业部设IT部,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
B、C 型营业部有上联营业部的,其信息技术工作纳入上联营业部管理。
第七条为保障信息系统运行与技术服务管理质量,A型营业部应配置一名专职IT 经理和一名IT备份岗;B型营业部应配置一名兼职IT,兼职IT应以营业部IT工作为主,在确保交易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兼职其它岗位工作;C型营业部应指定一名IT工作联系人,协助处理本营业部IT相关工作。
银行业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银行业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25次主席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8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013年11月18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国银行分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及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金融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类人员。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经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具体人员范围按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任职资格管理,是指监管机构规定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和终止任职资格,监督金融机构加强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确保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全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公司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行为,保护公司信息资源安全,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规范、安全的原则,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定信息管理主体,落实责任。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外聘人员。
第四条公司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五条公司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信息资源分类、采集、存储、传输、使用、保护和处置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资源分类第六条公司信息资源包括机密信息、重要信息、一般信息和临时信息四类。
第七条机密信息是指对公司利益、安全、声誉等有重大影响,且仅有少数人允许知悉的信息。
第八条重要信息是指对公司正常运营有一定影响,且必须受到特别保护的信息。
第九条一般信息是指不属于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的一般资料。
第十条临时信息是指临时生成的信息,传播范围有限,不属于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应当按照信息资源的分类要求,严格保密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合理管理一般信息和临时信息。
第三章信息资源采集与存储第十二条公司信息资源的采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避免获取不良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信息资源的存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制定详细的存储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资源的存储格式应当统一规范,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个人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私自存储公司机密信息。
第四章信息资源传输与使用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信息资源的传输应当使用公司规定的通讯工具,不得使用私人邮箱或其他非公司授权的通讯方式。
第十七条公司信息资源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规范的原则,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损害他人利益。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应当妥善利用公司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滥用信息资源或私自外传信息。
第五章信息资源保护与处置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确保信息资源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
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的组织关系及管理模式
本文主要介绍了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的组织关系及管理模式,及由此衍生的集团公司内部薪酬管理的原则及管理方法。
集团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契约或协议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是由母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协作企业以及母公司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事业部等非法人单位组成的。
从管理的一般逻辑来说,集团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经济关系决定了集团公司的管控模式,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模式取决于集团公司管控模式。
因此,在探讨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模式前,首先需要了解集团公司的组织管控模式。
一、集团公司的组织模式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由于法律形态、组织结构、控股模式不同而形成不同的管控模式。
(一)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集团公司一般表现以下法律形态1.总公司+分公司模式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母公司+子公司模式世界各国对母、子公司概念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不尽相同。
例如,按照《美国模范公司法》的规定,若某一公司的一类股份中,至少有90%已公开发行,并且售出的股份为另一家公司所拥有,则前者为子公司,后者为母公司。
日本则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半数以上之股本,则前者为母公司,后者为子公司。
我国理论界通常认为,所谓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能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与此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为另一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即为子公司。
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全球商业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复杂化,集团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合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引发法律诉讼、商誉受损、财务损失甚至组织的破产。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并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集团公司需要制定有效的合规管理办法。
二、背景合规管理办法是指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内部规定和流程。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多元化的组织,需要统一和规范各个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行为,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道德要求。
三、合规管理办法的内容1. 法律法规合规- 确保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了解并遵守国家、地区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合规事务,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合规部门应与法律顾问合作,及时获取法律意见,确保公司的业务符合法律要求。
2.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实现风险有效控制;- 审查和改进内部流程,减少操作风险和错误的可能性;-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的各类风险,并提供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合规问题。
3. 反腐败和贪污防范- 确立反腐败和贪污防范的政策和准则,确保员工清楚知晓并遵守;-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可疑行为,并对报告进行保密和处理;- 进行定期的内部调查和审计,防止贪污行为的发生,并对违规人员实施严厉处罚;- 加强对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审查,确保不存在贪污及其他违规行为。
4. 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 建立合规的数据隐私保护政策,保护客户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 加强数据收集、处理和存储的合规审查,确保数据使用符合法律要求;- 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护公司的信息系统免受未授权访问和攻击。
5. 员工行为规范- 制定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的认识;- 建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公司的关键岗位能够得到合规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明确各级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提高人力资源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确保人力资源各项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系统是公司应用软件系统中的基础系统,实现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人事异动处理、员工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人力资源报表管理、员工自助服务等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第三条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原则:1、权限与责任对等原则:谁使用,谁负责,按照授予的权限进行系统的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保密原则:系统各项人事信息、薪酬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漏。
3、准确完整原则:系统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组织机构一、总公司(一)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组织选型和系统实施。
2、人力资源系统在全公司的推广使用、升级优化和监督检查。
3、制定、完善人力资源系统各模块指导操作手册。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中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三级机构组织架构裂变(包括新设、合并、拆分、升级、降级、撤销,下同)的管理。
6、指导、监控、解决人力资源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7、负责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经营班子、委派财务负责人以及稽核人员信息的维护。
(是否要包括理财险人员和特别调查部经理?)(二)信息技术部:1、参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系统选型和系统实施。
2、对人力资源系统提供网络与设备维护等支持和技术保障。
3、组织人力资源系统与公司其它系统接口的开发与维护。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自定义报表的设计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数据库的备份与安全管理。
(三)市场部:(职责描述更全一些)1、及时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机构、三级机构的裂变信息。
分公司部门及职责
分公司部门及职责一、总经理室:1。
协调省、分公司本部各部门之间、本部与总公司、地市分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指导地市分公司开展办公,提高公司整体办公效率;2。
安排省、分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管理公司文档及信息,开发、推广、应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确保公文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收集市场信息,开展市场调研和竞争策略研究,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3。
编制省、分公司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公司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协调、安排、接待并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和监督,组织策划安排公司对外宣传公关活动,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形象;4.督促、检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落实,负责对全辖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综合档案管理。
二、办公室:1.协调与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公司办公事务,提高整体办公效率;2.安排落实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及综合性会议,起草公司综合性文件材料,管理公司文档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保公文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3。
管理公司党、工、团组织建设安排开展党、工、团组织活动,为公司发展提供组织思想保证;4。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策划、安排公司对外宣传、公关活动,营造公司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形象;5.管理公司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治理,处理公司行政事务,为公司正常运转提供综合保障;三、人力资源部:1。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办法和途径,指导地市分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提供人力资源支持;2.协助分解、下达地市分公司年度薪酬计划制定员工薪酬福利保障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并顺利实施;3. 建立权限内地市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才库,加强培养锻炼,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储备优秀人才;4。
组织实施公司员工招聘,制定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各部门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及部门,涉及任免员工的考核,为各部门具体人才调配提供支持;四、财务会计部: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
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
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
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
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
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7、车辆管理:
1)分支机构的车辆购置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办理,日常车辆保养、维修、年检、使用记录、用油由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发生费用以年度预算为标准,日常管理以车辆管理制度为依据。
每月向集团办公室车队队长报车辆使用报表,车队队长每季度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检查,以确保用车的合理化。
2)集团车队队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驾驶和车辆维护培训(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公司用车违规行为和车辆事故等进行分析和公示,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8、其他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以集团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人事工作:
1、考勤管理:
1)早8:00---晚17:00,午休11:30---13:00,周休1-2天。
(地区不同、业务不同可以调整,由集团审批确定。
)
2)考勤采取指纹打卡的形式,每月5日前由分支机构的人事职员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上报考勤汇总表和考勤机导出数据。
3)请假、公出、出差均要通过集团OA办公系统履行审批手续,以集团考勤管理制度要求为准。
2、工作过程管理:
1)分支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每日在OA系统中做好工作日志。
2)分支机构每周一组织一次周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周三前上报至集团办公室。
3)分支机构所有人员每月月底前通过OA系统上报月总结和下月计划,逐级审批。
3、绩效管理:
1)分支机构人员与集团一致,实行月考核。
员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人由集团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但人事和财务岗位人员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集团主管部门经理双重考核,取平均分为考核成绩。
2)绩效考核通过集团OA系统来操作。
4、薪酬管理:
1)分支机构薪酬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其中员工薪酬由劳资专员管理,部门经理及以上薪酬由集团主管领导管理。
2)分支机构员工的薪酬发放由负责人管理。
3)薪酬的升降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由人事职员履行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至集团董事长。
5、人员招聘与解聘:
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规划分支机构的岗位设置,审批后执行。
2)分支机构部门经理及以上员的招聘与解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分支机构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的招聘与解聘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前期面试面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6、培训管理:
1)分支机构的员工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当地负责人实施。
2)新员工和调岗员工要求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上岗,入职第一周完成《员
工手册》培训学习,第二、三周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各项培训以考试为考核形式,9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可正式上岗。
两次不合格解除试用。
3)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除新员工培训内容外,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专门培训,协调财务、人事行政、业务部门和高管,进行训练,培训地点在集团总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因新业务、新制度、新知识方面的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讲师到各分支机构进行培训指导。
5)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拓展训练活动,增强各地区公司的沟通,提升团队凝聚力。
7、劳动关系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事职员负责劳动合同等各类手续办理,每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人员变动表》、《保险缴纳申报表》。
2)分支机构的员工上岗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健全劳动关系,降低法律风险。
3)分支机构要建立人事档案台帐,并建立电子人事档案,每半年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一次。
人事档案应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资格证\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一寸照片\岗位变动审批等表单,各类表单必须有员工本人签名方为有效。
4)员工劳动关系和奖惩及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以集团《员工手册》为标准,分支机构备《员工手册》一份并存档,新员工入职需掌握《员工手册》内容并签字确认。
xx集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