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技术)TS复方板蓝根颗粒颗粒工艺验证方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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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艺技术)TS复方板蓝根颗粒颗粒工艺验证方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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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颗粒工艺验证方案文件形成:

文件控制:

变更记载:

复方板蓝根颗粒工艺验证方案

1.主题内容:

本方案规定了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的验证方法及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验证。

3.简介:

3.1. 概述:

根据四川广元蓉成制药有限公司工艺验证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在变更生产场地和设备时需要对其生产工艺进行全面的验证,确保现行的工艺流程可以持续稳定的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公司新建提取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其生产线目前试生产品种为复方板蓝根颗粒,为确认按制订的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能始终生产出质量稳定可靠的合格产品,特制订本验证方案对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进行验证。我们对复方板蓝根颗粒的生产过程中提取、浓缩、制粒、分装(内包装)等生产关键工序进行验证。

把每一操作工序段作为一个验证小节,每项小节包括单元项目、执行文件、取样及检验方法、可接受标准、验证记录等几个方面。本次复方板蓝根颗粒试生产在我公司提取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进行,验证批次为三批。具体验证时间以生产部实际生产时间为准。

3.2.验证产品基本信息:

3.2.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

3.2.1.1.产品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名:汉语拼音: Fufang Banlangen Keli

3.2.1.2.产品代码:C-010

3.2.2.产品概述

3.2.2.1.剂型:颗粒剂

3.2.2.2.规格:每袋装15g

3.2.2.3.批量:720kg

3.2.2.

4.产品特点

3.2.2.

4.1.性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3.2.2.

4.2.功能与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温病发热,出斑,风热感冒,咽喉肿烂,流

行性乙型脑炎,肝炎,腮腺炎。

3.2.2.

4.3.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g,一日3次,重症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乙脑,一日15g,连服5日。

3.2.2.

4.4注意事项:糖尿病患者慎用。

3.2.2.

4.

5.贮藏:密封,防潮。

3.2.2.

4.6.有效期:二年

3.2.2.

4.7.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154

3.2.3批生产记录编号:SC-SRD-09-028-00

4.验证目的:

4.1.本次验证旨在证明在生产场地和设备变更的情况下,按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规程、

有关GMP管理规程、标准操作程序及验证文件的要求,连续进行三批试生产,证明设计的工艺过程的实用性,设计的生产工艺和设计产品质量能够符合复方板蓝根颗粒的质量标准。确认本生产工艺稳定、操作程序合理、设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质量监控点合理,具有可靠性和重现性,保证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能连续地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4.2.本方案确定了在实际操作条件下需要监控的关键工艺参数和变量,概括了对中间品样品

的取样与检测要求,并规定工艺监控及产品检测的可接受标准。

4.3.为避免记录重复,批生产记录作为原始记录备查,验证方案中只记录重点控制项目、重

点结果和数据。

5.实施验证人员及主要职责:

6.验证实施所需的条件:

根据GMP的要求,需要在验证开始之前确保人员培训及考核合格;公用工程系统(厂房设施、HVAC系统、二级反渗透纯化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运行良好,均已经验证合格;

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均已验证或校验合格;生产所用原辅料、内包装材料是由合格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我公司质量标准的产品;计量器具经校验合格、生产用物料经检验符合厂定质量标准;生产用批生产记录、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及检验记录等文件均已签批并可用;已编制取样计划等条件应符合工艺验证的前提条件。

6.1.人员培训:

验证开始前先查阅培训记录是否齐全,确认相关人员已进行了GMP相关知识培训、工艺规程和操作程序的培训、安全与防护等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并能完成相关的工作。判断标准是:人员均培训合格上岗。(见附件一:复方板蓝根颗粒主要生产相关人员培训合格确认表)

6.2.主要生产设备的确认:

根据复方板蓝根颗粒工艺的要求,要求确保与本生产工艺验证有关的主要生产设备均已经过确认,并处于有效状态。(见附件二:复方板蓝根颗粒主要生产设备确认表)

6.3.主要检验设备的确认:

根据复方板蓝根颗粒原料、中间体及成品质量标准的检验要求,要求确保与本验证有关的关键检验设备均已经过确认或检定,并处于有效状态。(见附件三:复方板蓝根颗粒主要检验设备确认表)

6.4. 物料:

根据复方板蓝根颗粒工艺的要求,要求确保所有与本产品验证有关的物料均由合格供应商提供并经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见附件四: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所需物料合格确认表)

6.5.计量器具:

根据复方板蓝根颗粒工艺的要求,要求确保所有与本验证有关的计量器具处于校准有效状态。(见附件五:复方板蓝根颗粒生产关键计量器具校准合格确认表)

6.6.公用工程系统(见附件六:公用工程系统确认表)

6.6.1. 二级反渗透纯化水系统:根据该工艺的要求,一般生产区用水为城市自来水供水,符

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生产工艺用水要求使用二级反渗透纯化水,因此试生产前二级反渗透纯化水系统应经过确认并并在使用有效期内。

6.6.2. HVAC系统: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要求HVAC系统在试生产前应经确认并在使用有

效期内,确保洁净度符合要求。

6.6.3. 压缩空气系统: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压缩空气应经过确认并在

使用有效期内。确保压缩空气质量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符合要求D级洁净度要求。

6.7.文件、记录:文件、记录均在年月已签批并可用。

6.8.取样:已制定取样计划,在单元验证中体现。

7.变更和偏差处理:

验证过程中如果出现偏差和变更,应立即通知确认与验证小组并对偏差和变更进行详细记录(参见偏差处理单,变更处理单),分析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所有偏差和变更得到有效处理后,验证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偏差处理单和变更处理单经过批准后其原件必须附在验证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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