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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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3,7章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3,7章答案

习题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对理由: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即使当国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它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地位同样是平等的。

2、对理由:民法主要调整市场经济法律关系,即以财产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财产关系。

3、对理由:由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是平等性和财产性,这一特点在民事责任方面的表现就是补偿性。

4、错理由:人身关系是指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而继承法律关系是以对财产的继受为内容的,因此不属于人身法律关系,而是财产法律关系。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继承法律关系虽然是财产关系,但该法律关系的产生是以人身关系,即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5、错理由:侵权行为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因此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

6、对理由: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因此它是相对法律关系。

7、对理由:所有权法律关系是物权法律关系,而物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8、对理由:民事侵权法律关系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因此是债权法律关系。

9、对理由:物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因此是绝对法律关系。

10、对理由:债权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因此是相对法律关系。

11、对理由: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只有义务主体有特定与不特定之分,而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

12、对理由: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了解在一起的。

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一致的。

13、错理由:人的死亡尽管与人有关,但死亡本身并不与人的意志有关,而是一种客观现象。

所以人的死亡是事件,而非行为。

14、错理由: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基础的行为,二者是相互平行的关系,而非包容关系。

民法学总论复习题答案

民法学总论复习题答案

民法学总论复习题答案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民法学总论(专科)一、单项选择题:1.《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国家民法典,它颁布的时间是 [ ]A.1804 年B.1904 年C.1704 年D.1604年2.不可抗力是指 [ ]A.不能预见的主观情况B.已经预见,但自认为可避免的客观情况C.本来应该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客观情况D.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期限是指 [ ]A.权利义务产生的时间B.权利义务产生变更的时间C.权利义务变更和终止的时间D.权利义务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4.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 ]A.1 年B.1 个月C.6 个月D.3 个月5.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A.10年B.20年C.5年D.15年6.复代理人是指 [ ]A.被代理人的代理人B.代理人的代理人C.代理人D.被代理人7.委托代理是指 [ ]A.基于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B.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C.基于代理人的书面形式而发生的代理D.基于代理人的口头形式而发生的代理8.指定代理是指 [ ]A.基于法院的指定行为发生的代理B.基于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C.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D.基于代理人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9.《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 [ ]A.1 年B.2 年C.6 个月D.3 个月10.有关无效法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效法律行为不是法律行为B.无效法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后果C.法律对无效法律行为采取肯定的效果D.无效法律行为也是法律行为11.合伙的登记机关 [ ]A.各级国家税务机关B.各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C.各级公安机关D.各级质量管理机关12.要式法律行为是指: [ ]A.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自由选择某种形式即能成立的法律行为B.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C.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D.指依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13.有关负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负担具有履行的强制性B.负担具有履行的必然性,是确定的C.负担具有履行的偶然性,是不确定的D.负担是人的行为14.口头形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指说话的形式所进行的意思表示B.容易取证C.简便迅速D.不要式的法律行为15.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生法定退伙 [ ]A.个人破产B.未履行出资义务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16.有关民事合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B.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和虽以营利为目的.但未达到一定规模的合伙C.以家庭成员为合伙人的合伙D.以法人为成员的合伙1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人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法人就是自然人C.法人不包括组织D.法人不包括目的性财产18.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和优点的是 [ ]A.公司一旦经营不利,股东可抛售股票转移经营风险B.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负有限责任C.股东直接参加经营D.能募集到巨额资本19.宣告死亡的普通期限为( )年 [ ]A.2 年B.4 年C.3 年D.5 年20.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监护人应有辞职权 [ ]A.年满60周岁B.病重、长期卧床C.曾经服过兵役D.已担任过监护职务21.有关孳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孳息是由原物所产生的B.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C.通常情况下,原物所有人有权取得孳息之所有权D.转移原物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不应转移22.下列哪些属于有体物的买卖? [ ]A.房屋的买卖B.土地使用权买卖C.股票和债券的买卖D.期货买卖23.下列不属于法定监护的是 [ ]A.祖父母B.表姐C.外祖父母D.兄24.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最长以( )年为期 [ ]A.20 年B.19 年C.18 年D.15年25.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 ]A.消灭起诉权B.消灭胜诉权C.消灭实体权利D.消灭法律关系26.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该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

《民法总论》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及答案1、民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主要指人格关系和身分关系。

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例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答案:ABC2、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应理解上述原则的具体内容和适用。

例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答案:D例3: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答案:B3、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应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

例4: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B、乙因信教而与教会之间形成的关系C、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D、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答案:CD例5: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

(0149)《民法总论》网上作业题答案

(0149)《民法总论》网上作业题答案

(0149)《民法总论》网上作业题答案1:第五次作业2:第六次作业3:第二次作业4:第一次作业5:第三次作业6:第四次作业1:[判断题]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错误答:(1)、以国家权力的归属及其配置和运用来界定有关概念,是正确认识这些概念的关键所在。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3)、广义政体、狭义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4)、政体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2:[判断题]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因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错误答:(1)、以国家权力的归属及其配置和运用来界定有关概念,是正确认识这些概念的关键所在。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3)、广义政体、狭义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4)、政体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3:[判断题]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是一致的。

参考答案:正确答:(1)、以国家权力的归属及其配置和运用来界定有关概念,是正确认识这些概念的关键所在。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3)、广义政体、狭义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4)、政体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4:[判断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事行为,应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参考答案:错误答:(1)、以国家权力的归属及其配置和运用来界定有关概念,是正确认识这些概念的关键所在。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3)、广义政体、狭义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管理形式。

(4)、政体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包括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5:[判断题]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即使其仍然活着,其所从事的民事行为也均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

《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

(0149)《民法总论》期末复习思考题一不定项选择1 属于公力救济的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是( )A 民事诉讼B 自助行为C 正当防卫D 紧急避险2 下列属于法定擎息物的是( )A 牛犊B 果实C 庄稼D 利息3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 )A 权利义务B 资格C 能力D 权利4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可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5 张明,15岁,为科技大学学生,其智商高于常人,且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他是(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6 甲、乙合伙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A 无限连带责任B 有限连带责任C 无限责任D 连带责任7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应由( )承担民事责任。

,A 合伙组织B 合伙负责人C 全体合伙人D 从事合伙经营的人8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不包括下列( )项。

A 配偶B 成年子女C 父母D 债权人9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 )说法错误。

A 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度B 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C 宣告死亡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D 宣告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10 民法的核心原则是()A 诚实信用原则B 契约自由原则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 平等原则11 下列哪项是我国民法的渊源( )A 法律B 地方性法规C 司法解释D 国内惯例12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其民事法律行为()A 失效B 开始生效C 继续有效D 开始无效13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贡任。

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 )适当补偿。

A 行为B 受害人自己C 行为人和受益D 受益人14 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划分为()A 财产权、人身权和社员权B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C 主观权利和客观权利D 专属权和非专属权15 张某开车不慎撞伤李某、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事后,分割了李某的遗产。

民法总论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民法总论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民法总论习题集及详细解答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第一部分民法总论练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可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C )。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民间订婚的习惯C.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D.某大学教授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专着2、下列属于民法所说的财产的有( ABCD )。

A.土地 B.房屋 C.商标 D.商业秘密3、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ABCD )。

A.生命权法律关系B.健康权法律关系C.姓名权法律关系D.配偶权法律关系4、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有( ABC)。

A.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二、名词解释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包括宪法。

民事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民事规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三、简答题1、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包括宪法。

民事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

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民事规范,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2、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时间,空间,对人的适用范围】四、论述题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反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1
民法总论各章思考题
2
第一章 民法导论

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研究民法调整对象有何重要意义?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怎样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
3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特征有哪些? 我国民法究竟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12
第十章 代理

何谓代理?代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简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何谓复代理 何谓权利外观 无权代理的情形 试论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13
第十一章 时效

何谓诉讼时效?何谓时效利益? 简述时效制度的功能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及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哪些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的分类 什么是 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 何谓一般人格权 绝对权、相对权的区分及各自类型 何谓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 各有哪些类型?相互区别是什么? 简述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守的原则
10
第八章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4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

什么是民法的法源? 我国民法的法源有哪些?
5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何谓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如何区分? 民事法律事实及其分类。
6
第五章 自然人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确定 何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的区别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 = 四章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 = 四章答案

习题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对理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2、对理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所承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对外所欠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3、错理由: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必然享有民事权利。

只有当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民事权利。

4、对理由:公民是公法概念,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自然人是私法概念,反映的是民事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

5、对理由: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指自然人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不过,由于民法是以权利为核心的法律部门,因此以民事权利能力作为上述资格的统称。

6、错理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只有当民事主体实际参加到民事法律关系中时,才能享有民事权利。

7、对理由: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因此自然人不能转让或放弃其民事权利能力。

8、错理由: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限制或剥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9、错理由: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平等性,无论自然人之间在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等方面存在什么差异,他们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

10、错理由: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其目的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说我国法律承认胎儿享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尚未出生的胎儿还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主体。

11、对理由: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法院有权限制或取消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重要区别之处,考生一定要掌握。

《民法》课后思考题及其答案

《民法》课后思考题及其答案

《民法》课后思考题第一章民法概述1、简述民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答:(1)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特点:①民法是私法;②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③民法是权利保障法;④民法是人法;(3)调整对象:民法调整对象就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简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现有立法例的利弊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1)关系:①民法是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和商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同属私法,在法律原则和理念上有着许多共同之处,联系密切。

②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在商事领域中,优先适用商法,商法,没有明确规定时,可以适用民法的规定来处理商事纠纷。

③但是两者也有不同,两者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价值目标和调整对象也不同。

(2)民商分立制度和民商合一制度。

我国立法采取民商合一体制。

3、如何构建我国的民法体系?答:需要不断构建:①主体制度;②物权制度;③债和合同制度;④人格制度;⑤知识产权制度;⑥侵权责任制度;⑦财产继承制度。

4、案例分析:甲男和乙女外出旅游时偶然认识,后来常常网络聊天,双方交往一段时间后约定于某日在某餐厅见面。

乙女为此专门向公司请假,并坐长途汽车抵达,但是等了一天始终未见甲男前来约会。

乙女为此将甲男诉至法院。

问:两人关系属于何种关系?答:两人属于道义关系。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1、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意义:(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裁判者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是基本依据;(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学者讨论价值判断问题时应当权衡的主要因素;2、试述自愿原则的含义及主要体现。

含义: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事法律关系2.请求权3.权利能力4.宣告失踪5.委托授权行为6.诉讼时效二、判断题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

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三、填空题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

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

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

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四、单项选择1、我国自然人从()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民法总论》复习题一、选择题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 A )。

A 绝对权与相对权B 财产权与人身权C 请求权与形成权D 主权利与从权利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D )。

A 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B 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C 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D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3、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为( B )A 北京B 广州C 上海D 南京4、王家为孙子王晓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

王晓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

依照有关法律,王晓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D )A 8月28日B 8月29日C 8月30日D 9月1日5、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C )。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6、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最近这两个月在北京培训学习。

依照法律规定,( D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B 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C 上海是甲的居所,北京是甲的住所D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居所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

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C )A 视为自行恢复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C 并未自行恢复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9、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C )。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 = 一二章答案

民法总论习题&答案系列 =  一二章答案

习题答案(一)判断题1、对理由:民法的词源是罗马法中的市民法一词,但其内容则源自罗马法中的万民法。

2、对理由:民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在于它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它区别于其他的法律部门,如行政法的重要标志。

3、错理由: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民法通则》是一部重要的民事立法,但并非民法典,因此不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4、错理由:我国目前虽然有众多的民事单行立法,但还没有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因此只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没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5、错理由: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其调整的财产关系绝大部分都体现出了等价有偿这一市场交换原则的基本要求,但民法调整的少数财产关系并没有体现出等价有偿的原则,如赠与、赡养等财产关系。

6、对理由: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本身并无直接的财产内容。

7、错理由:身份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彼此存在的身份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具有平等性,因此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8、错理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不仅包括身份关系,而且包括人格关系。

(二)单项选择题1、A 理由:从立法表现形式上,民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规定民事法律制度的所有立法文件。

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2、B 理由:民法一词是从古代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延续而来的。

ACD是错误的,只有B 是正确答案。

3、C 理由:财产关系作为民法的重要调整对象,既包括有偿的财产关系,如买卖;也包括无偿的财产关系,如赠与,但一般都是有偿的。

因此ABD都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三)不定项选择题1、BD 理由:民法调整对象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C两个选项均属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是错误的,BD是正确答案。

2、D 理由:虽然甲有权利在自己的房间内放音乐,但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休息,违反了禁止权利滥用的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复习题 带思考题答案

民法复习题  带思考题答案

1.试述民法的特征①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

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

②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学说:利益说、意思说、主体说。

区分公法和私法,并将民法置于私法范畴的意义: 1、有助于私法领域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的干预。

2、充分尊重和保障自然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3、明确民法的基本属性。

③民法主要是实体法。

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则。

建立和完善民法,才能为交易当事人从事各种交易行为提供明确的行为规则。

民法的规则也是司法审判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所要依循的基本准则。

④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的大多数规范特别是债法规范都是任意性规范,即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改变这些规定。

⑤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具有平等的地位,在民事活动中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等价有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的民事活动中,一方取得的财产与其履行的义务,在价值上大致是相等的,一方给他方造成损害,应以得到同等价值的补偿为原则,使加害人的赔偿数额与受害人的损失额相同。

2.试述民法和商法的关系以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历来存在着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离的观点。

民法与商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通属私法,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民法所保护的利益是个人利益,而商法主要则是与商事交易习惯形成的商品交易规则,它所保护的利益也是个人利益。

我国民事立法应当采取民商合一的体制。

其根据在于:①民法和商事法规之间是基本法与补充基本法的单行法规之间的关系,只有有了民法的指导,商事法规才有所依归。

②只有坚持民商合一,才能使我国民事立法体系系统化,避免民法和商法之间的相互重复和矛盾现象,并保证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

民法学总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总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总论》一、单项选择1.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民法所调整的是(?)A.劳动关系?B.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D.所有社会关系2.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A.日本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法国民法典D.瑞士民法典3.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A.民事关系客体???????B.民事法律关系主体?C.民事法律关系客体???D.民事关系主体4.根据民事法律关系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A.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B.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C.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D.权利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5.基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身分权,属于()?A.配偶权???B.亲权???C.亲属权???D.监护权6.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7.()为财产所有权中最重要或关系到所有权命运的内容。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8.财产所有权并不消灭的情况是(?)?A.财产被盗?B.所有权的抛弃?C.所有权的客体灭失?D.作为所有人的公民死亡9.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20B.18C.16D.1410.公民开始享有人格权的时间是(?)?A.出生时?B.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C.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D.年满25周岁时11.下列人员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B.精神病人?C.两性人?D.聋哑人12.通常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持续时间满()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A.6B.4C.2D.11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一简答题1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有哪些?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与联系怎样?3 简述法定代表人的定义与特征。

4、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何区别?5、无权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6、简述民法具有哪些性质?7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效力。

二材料题试分析以下案例,说明当事人间的权利及法律关系。

案例1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案例2 少女某甲14岁,乙以结婚为饵,诱使其离家在外同居,甲父丙耗费2万元寻找。

案例3 某甲散布不实消息,称乙公司销售的牛肉汉堡浪杂有马肉。

乙公司生意锐减,员工精神痛苦,试问乙公司能对甲主张何种权利?案例4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材料5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三个问题。

平等有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或者说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

抽象的平等,是指社会伦理及法律理念上的平等。

具体的平等是指具体的主体在具体的关系中通过均衡的实力较量而形成和维持的实际的平等。

而非具体的平等,其内涵应从社会伦理上和法律理念上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现代社会的伦理上,认为人类社会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民事社会生活。

人都必须参与这两种社会生活。

但是,人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其性质和地位是不相同的。

在国家社会生活中,人是国家的臣民,受国家权力的支配,处于服从国家权力的地位。

而在民事社会生活中,人则是自己的人,彼此互不录属,是独立、自由、平等的。

第二,在现代法律的理念上,认为国家作为社会生活的总管,对社会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应保持中立,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赋予他们平等的地位,给予他们同样的关怀和保护,不能歧视任何民事主体。

民事关系的平等,只具有抽象的、相对的法律形式上的意义。

具体主体在具体关系中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我们就会看到,即使在民事社会生活关系中,亦到处存在不平等。

因为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还存在诸多影响具体平等的因素。

01民法总论(答案)

01民法总论(答案)

民法总论一、简答题1、请求权的意义、类型和效力。

答: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意义:(1)请求权概念产生进一步增强了民法的体系性,使得民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由于请求权体系理念的发展,为从整体上把握和运用民法,从体系的角度运用民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3)请求权概念的产生确立了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范围,通说认为,诉讼时效适用对象为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别。

(4)请求权有助于强化对私权的保护,并抵御公权力的侵害。

类型:(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3)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身份权上的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

效力: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的人产生效力。

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成立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主要类别一是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行为,二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法律行为,三是无权处分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四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五是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3、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偿与无偿的法律意义。

答:A.确定行为性质。

法律规定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有偿的或者无偿的。

B.认定行为效力。

有偿法律行为显失公平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而无偿法律行为则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C.确定行为人的责任。

一般来说,有偿法律行为的民事责任要重于无偿法律行为。

D.主张撤销权。

有偿民事行为只有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撤销权。

E.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要求不同。

无偿民事行为对于获得利益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不作要求。

4、简述“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其意义。

答: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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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一简答题1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有哪些?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与联系怎样?3 简述法定代表人的定义与特征。

4、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何区别?5、无权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6、简述民法具有哪些性质?7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效力。

二材料题试分析以下案例,说明当事人间的权利及法律关系。

案例1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案例2 少女某甲14岁,乙以结婚为饵,诱使其离家在外同居,甲父丙耗费2万元寻找。

案例3 某甲散布不实消息,称乙公司销售的牛肉汉堡浪杂有马肉。

乙公司生意锐减,员工精神痛苦,试问乙公司能对甲主张何种权利?案例4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材料5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三个问题。

平等有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或者说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

抽象的平等,是指社会伦理及法律理念上的平等。

具体的平等是指具体的主体在具体的关系中通过均衡的实力较量而形成和维持的实际的平等。

而非具体的平等,其内涵应从社会伦理上和法律理念上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现代社会的伦理上,认为人类社会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民事社会生活。

人都必须参与这两种社会生活。

但是,人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其性质和地位是不相同的。

在国家社会生活中,人是国家的臣民,受国家权力的支配,处于服从国家权力的地位。

而在民事社会生活中,人则是自己的人,彼此互不录属,是独立、自由、平等的。

第二,在现代法律的理念上,认为国家作为社会生活的总管,对社会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应保持中立,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赋予他们平等的地位,给予他们同样的关怀和保护,不能歧视任何民事主体。

民事关系的平等,只具有抽象的、相对的法律形式上的意义。

具体主体在具体关系中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我们就会看到,即使在民事社会生活关系中,亦到处存在不平等。

因为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还存在诸多影响具体平等的因素。

其中,主体实力悬殊是影响具体平等的最主要的因素。

在具体民事关系中,存在主体间的实力较量,主体间的实际平等要靠主体间均衡的实力来维持。

如果主体间的实力悬殊,便会使具体的民事关系出现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并不平等的矛盾。

雇佣劳动关系如此,婚姻家庭关系如此,经济实力强大的集团性的垄断组织与经济实力弱小的分散的、个体性的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也是如此。

问题: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并列举说明。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一简答题1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有哪些?答:民事法律事实是多种多样的,根据其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分为事实和行为。

1)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事件,是指某种偶发的客观现象,如人的出生、死亡,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如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是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行为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且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实施与实施何种行为。

因此,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可以鼓励当事人实施合法行为或制裁当事人的不法行为。

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与联系怎样?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具体的民事权利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无论公民是否参加澳体的民事活动,始终是存在的。

公民对其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或抛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而且这种资格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两万面内容。

民事权利则不同,它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具体权刑,对于这种权利,公民可以放弃或依法转让,而且民事权利也不包括民事义务方面的内容。

由此可见,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只表明公民享有民事权利的可能性而不意味着己取得了具体民事权利,公民要将抽象的民事权利能力变伪具体的民事权利,必须参与一定的民事活动。

3 简述法定代表人的定义与特征。

答: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组成之一,其特征:(1)是由法律或者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直接根据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以法人的名义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无须另行授权。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的负责人。

(3) 是代表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自然人。

4、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何区别?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主要区别有:(1)含义不同。

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2)代理人的范围不同。

法定代理人一般由被代理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有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担任。

委托代理人不受此限。

(3)代理权限不同。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受限制,只要有利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4)代理关系成立的条件不同。

法定代理的成立只需证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监护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的成立一般都需要有代理证书。

5、无权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享有追认权,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后果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果被代理人事后对无权代理加以追认,则无权代理即成为有权代理。

因为这种追认行为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代理行为自始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追认,除明示而外,也可以用默示的形式,即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

无权代理发生后,因被代理人的沉默,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处于效力未定状态,为平衡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规定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即第三人催请被代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这一代理行为;被代理过了催告期仍不作出确切答复,法律上视为追认,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

6简述民法具有哪些性质?答:(1)民法为私法。

公法为规定国家生活关系的法律,而私法是规定私人生活关系的法律。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自然应属于私法。

(2)民法为实体法。

法律按其内容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主要是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程序法则是主要规定保障实体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程序的法律。

民法规定主体的行为准则,确认主体的权利义务,因此,民法为实体法。

(3)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市场经济也就是发达的商品经济。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最基本的法律就是民法,因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首先要有三个基本要素。

一是要确认主体;二是要确认主体的权利;三是要确认交易规则。

民法确认和规范市场主体,确认和保护主体的财产权利,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的规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民法的主体制度、财产权制度、合同制度等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制度。

7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效力。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1)民事立法须遵循的准则,违反无效。

(2)解释民法的基准,违反无效。

(3)民事活动中的基本行为准则,违反承担民事责任。

(4)无规定时,裁决民事案件的依据。

二材料题试分析以下案例,说明当事人间的权利及法律关系。

案例1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答: 甲受雇于乙,成立雇佣契约,为债之关系的一种,乙得请求甲支付约定的劳务(债权);甲得请求乙支付报酬(债权)。

甲向丙购买A屋,发生买卖契约之债的关系,甲得向丙请求交付其屋,并移转其所有权(债权)。

甲自丙受让A屋所有权(物权),设定抵押权于(物权)而发生物权关系;丁的债权已届清偿期限,其未获清偿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抵押物,就其卖得价金而受清偿。

案例2 少女某甲14岁,乙以结婚为饵,诱使其离家在外同居,甲父丙耗费2万元寻找。

答乙男以结婚为饵,诱14岁的甲女同居,在此情形,乙侵害丙对其未成年子女甲的监护权;此种监护权,系基于亲权关系而发生,以保护、教养为内容,在其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丙得依侵权行为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债权)。

案例3 某甲散布不实消息,称乙公司销售的牛肉汉堡浪杂有马肉。

乙公司生意锐减,员工精神痛苦,试问乙公司能对甲主张何种权利?答因故意不法侵害他人及法人,甲系侵害乙公司的名誉权,乙公司有权请求赔偿生意锐减的营业损失。

关于乙公司员工的精神痛苦,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无权请求员工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例4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答: 甲受雇于乙,成立雇佣契约,为债之关系的一种,乙得请求甲支付约定的劳务(债权);甲得请求乙支付报酬(债权)。

甲向丙购买A屋,发生买卖契约之债的关系,甲得向丙请求交付其屋,并移转其所有权(债权)。

甲自丙受让A屋所有权(物权),设定抵押权于(物权)而发生物权关系;丁的债权已届清偿期限,其未获清偿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抵押物,就其卖得价金而受清偿。

材料5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三个问题。

平等有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或者说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

抽象的平等,是指社会伦理及法律理念上的平等。

具体的平等是指具体的主体在具体的关系中通过均衡的实力较量而形成和维持的实际的平等。

而非具体的平等,其内涵应从社会伦理上和法律理念上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现代社会的伦理上,认为人类社会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民事社会生活。

人都必须参与这两种社会生活。

但是,人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其性质和地位是不相同的。

在国家社会生活中,人是国家的臣民,受国家权力的支配,处于服从国家权力的地位。

而在民事社会生活中,人则是自己的人,彼此互不录属,是独立、自由、平等的。

第二,在现代法律的理念上,认为国家作为社会生活的总管,对社会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应保持中立,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赋予他们平等的地位,给予他们同样的关怀和保护,不能歧视任何民事主体。

民事关系的平等,只具有抽象的、相对的法律形式上的意义。

具体主体在具体关系中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我们就会看到,即使在民事社会生活关系中,亦到处存在不平等。

因为在现有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还存在诸多影响具体平等的因素。

其中,主体实力悬殊是影响具体平等的最主要的因素。

在具体民事关系中,存在主体间的实力较量,主体间的实际平等要靠主体间均衡的实力来维持。

如果主体间的实力悬殊,便会使具体的民事关系出现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并不平等的矛盾。

雇佣劳动关系如此,婚姻家庭关系如此,经济实力强大的集团性的垄断组织与经济实力弱小的分散的、个体性的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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