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管理制度与标准
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
1973年12月颁发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2021/3/27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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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阶段(1979年——1988年)
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
1978年国家颁布了新宪法,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 治污染和其它公害。”
1990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的决定》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里约热内卢环境 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
199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 大对策》
199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可持续发展方面的 综合性文件《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 与发展白皮书》
这次会议是环境管理认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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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阶段(1989年——1995年)
重要会议
1989年4月,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巴西里约热内卢 1993年,国家环保局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
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1995年12月,全国环境保护厅局长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
机构: 1979年3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成都成立 1980年2月,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在太原市成立 1980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 1984年5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并将原国务院环境 保护领导小组撤消,其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称环境保护局。 1984年底,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升格为部委归口管理的国 家局,对外称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环境保护局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
下面将重点介绍我国主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一、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于1979年颁布,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监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律对企业进行了环保主体的界定,并规定了企业与环保部门的职责以及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是我国首部具有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大气污染监督、执法和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考核制度等相关内容。
二、环境保护法规1.《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规于2003年颁布,是我国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之一。
该法规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标准,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策划和实施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以便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
2.《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规于2018年颁布,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同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审批机制、行业准入制度、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环境管理制度1.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污染排放的资格、标准和条件的许可管理制度。
该制度可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环保产权交易制度环保产权交易制度是指以环境产业为核心的产权交易市场。
现行环境管理制度
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环境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者等。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制定并实施相适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环境管理制度应当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营管理体系相结合,实行全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环境管理责任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明确环境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制度,确定环境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环境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贯彻执行;(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意识;(三)建立并健全环境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环境管理评估和监测,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四)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害;(五)接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二)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技能;(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贯彻执行;(四)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五)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管理和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六)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的管理制度
环境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环境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保护环境,预防污染,节约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环境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在既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境质量。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第六条环境管理工作要注重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共识,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
第七条加强环境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第八条基层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加强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九条本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条本单位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一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和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废物处理和处置制度,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本单位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不得违法占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第十五条本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建设,实施植树造林,开展生态环保工程。
第十六条本单位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不得违法占用水资源,不得排放污水侵扰水体。
第十七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大气环境的保护,降低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制度,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我国八大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八大环境管理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1 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和意义•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管理的活动。
•EIA的意义在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决策的制定。
1.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为EIA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EIA项目管理,包括项目预审、审查和审批等环节,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得到适当控制。
•公众参与环节的设立,将社会公众引入EIA决策过程,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公示等,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
二、环境保护税制度2.1 环境保护税的引入与意义•环境保护税是指国家采取的一种对环境污染和排放行为征收的税费制度。
•引入环境保护税制度的意义在于增加环境成本,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治理。
2.2 环境保护税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内容•税制的适用范围,包括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领域的污染与排放行为。
•征税的基础和税率问题,根据不同污染物和排放强度确定税费标准。
•税制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税费的征收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三、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3.1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背景和意义•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环境破坏者在法律上进行惩处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意义在于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3.2 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环境损害赔偿,要求环境破坏者对其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赔偿。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公民举报和社会监督的鼓励和支持,提高环境污染问题的曝光率和追究效力。
四、环境信息公开制度4.1 环境信息公开的背景和意义•环境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增加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和参与度。
•环境信息公开的意义在于推动信息公开的透明化和提高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中国环境管理制度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可能影响环境 的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及区 域经济发展规划或其他一切可能影响 环境的活动,在事前进行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对活动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 进行预测和评定,为防止和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法》规 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在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项目 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报告书的预审, 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 改造项目报告书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严格报告书 的审批手续,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真正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八、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限期治理是以污染源调查、评价为 基础,以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突出 重点,分期分批地对污染危害严重、 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物、污染源、污 染区域采取的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 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措施,是人民 政府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对排污单位 采取的法律手段。
对限期治理制度的正确理解是限期 治理必须突出重点,分期分批解决污 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 与污染区域。要经过科学的调查评价 明确污染源、污染物的性质、排放地 点、排放状况、迁移转化规律、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等各种因素,并且要在 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二、中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能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进程中,中国的 环境管理机构从1971年在国家计划委 员会下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到2008年 设立国家环境保护部,其建设不断得 到加强,其权限范围不断扩大。归纳 起来,中国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为: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 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 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 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 、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 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规划与管理4中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与制度
排污收费 排污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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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
排污收费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排污收费的范围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征收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 污染源暂时不征收废气排污费;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征收排污费。若超标排放污染物,加倍征收 排污费;
若没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所, 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若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的,征收危险废物排污费;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
自然保护法
《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 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
环境行政管理法
通过制定法规的形式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职权、行政管理 程序、行政管理制度,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等作出规定。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 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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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环境管理体系
中国环境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体系 中国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 中国环境管理的机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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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环境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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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的方针
1972年,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 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
1984年底,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升格为部委归口管 理的国家局,对外称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环境保护局从原城乡建设环境 保护部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9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正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总局内共设置10个职能司(厅)。
中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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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创规及建重阶要段文件(1979年——1988年)
1978年国家颁布了新宪法,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 治污染和其它公害。”
1979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81年5月,国家计委、建委、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 了《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74年12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 行动:
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 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 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1973年11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 定(试行草案) 》。(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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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3年12月
❖ 党和政府明确宣布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 提出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 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 益统一”的战略方针
❖ 确定了符合国情的三大环境政策
❖ 会议明确提出了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环保工作的中心环 节,实现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上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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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会议 1979年3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1982年8月,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在北京召开。 1983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 机构: 1979年3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成都成立 1980年2月,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在太原市成立 1980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 1984年5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并将原国务院环境 保护领导小组撤消,其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称环境保护局。 1984年底,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升格为部委归口管理的国 家局,对外称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环境保护局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环境管理制度和标准
(3)按照强度划分 强制性标准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 环境标准 例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控制标准;监测方法 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 例如,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特别说明: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但如果推 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3、环境标准的制定、管理与实施 (1)标准制定的原则 环境标准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符合国情 环境标准的制定要建立在科学实验、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的容量和环境自净能力,以保 证环境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环境标准的制定要做到与其它有关法规、条例、 规定和标准协调配套,以便于实施和管理。 环境标准既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要在实践中 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修订。 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和 国外先进的环境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 码、图形、指南、导则及信息编码等而制定的标准。 行业环境标准 需要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 又没有国家环境标准时应制定的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己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 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4、ISO14000系列标准
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 织(ISO)继ISO9000系列标准后提出的又一套重要的国际性、环 保方面的系列标准。 (1)ISO组织及TC207简介 ISO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科技组织,属于非政府机构, 成立于1947年2月,任务是制定各行业的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 内的标准化工作。 ISO下设若干个管理技术委员会(TC),TC207是ISO为制定 环境管理国际标准于1993年6月成立的庞大的技术机构——环境管 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07), 负责制定ISO14000环境管理 系列标准。 该技术委员会由105个成员国及16个国际组织组成,中国是成 员国之一,加拿大是主席秘书国。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体系
二、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3. “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要把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 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过程中,更要注重法律手段。坚决扭转以牺 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的倾 向,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一)产业政策 (二)技术政策
一、环境法律责任
3. 环境刑事责任
所谓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造 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构成犯 罪时,应当依法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 果。 构成环境犯罪是承担环境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与 其他犯罪一样,构成环境犯罪、承担环境刑事责任 的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 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环境治理指数
环境支持系统
区域抗逆水平 生态保护指数
人口发展指数 社会发展水平 社会结构指数 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
生活质量指数
社会公平指数 社会支持系统 社会安全水平 社会安全指数 社会保障指数
社会潜在效能 指数 社会进步动力 社会创造能力 指数
劳动者文盲比例 劳动者小学程度人口比例 劳动者中学程度人口比例 劳动者大学程度以上人口比例
一、基本方针
3. 持续发展战略方针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后, 1992 年 7 月,党中 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1994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定了实施可持续 发展战略的行动目标、政策框架和实施方案。中国环 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内容:
一、环境法律责任
2. 环境民事责任
所谓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 环境而侵害公共财产或他人人身权、财产权或合法 环境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在现行环境法中,因破坏环境资源而造成他人损害 的,实行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过错的,即使 造成了损害后果,也不构成侵权行为、不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其构成环境侵权行为、承担环境民事责 任的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违法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 错4个方面。
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
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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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污染谁治理” “强化环境管理”
《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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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法
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质保护、噪声控制、废物处置、农药及 其他有毒物品、以及其他公害的控制与管理。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 境防治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草原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 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
第八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污染事 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 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由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 违法者承担;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可以报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 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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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 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9年4月,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96年 7月,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002年 1月,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006年 4月,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011年12月,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蓬勃发展时期(1994—现在)
第4章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第1讲)
二、中国环境管理的机构设置(体制)
中国同样重视环境管理体制建设,现在已 经建立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各级 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 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 理的体制。
《中国的环境保护》白皮书
人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环境与资源保护委 员会,负责组 织起草和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方 面的法律草案并提出报告,监督环境与资源保 护方面法律的执行,提出同环境与资源保护问 题有关的议案,开展与各国议会之间在环境与 资源保护领域的交往。一些省、市人民代表大 会也相应设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
三、中国环境管理的投资(环境投资)融资
基本概念 环境投资和融资的特点 投资:资金来源、投资方向、投资水平、 投资效果 融资:政府融资和企业融资 银行在环境融资方面的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概念
环境保护支出 是指用于保护环境方面(主要指污染防治)
的支出,包括环境保护投资和环境基础设施运 行费用两块。OECD国家的统计数字都是用环 境保护支出占GDP的比例,而中国一般用环境 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
━ 这种状况,一方面导致投资渠道的单一,资 金严重匮乏;另一方面也导致经营管理上的 政企不分,使企业缺乏活力,造成投资效益 低下。这种格局严重阻碍了污水处理市场的 发育,制约了污水处理的投资及运营良性机 制的形成。
4.环境保护投资的投资结构和方向
老企业的污染治理投资总体变化不大,所占 总投资比例下降趋势非常明显。“七五”时 期占总污染治理投资的比例为41.18%,“八 五” 时期下降到35.54%,2001年下降到了约 16%。
如何做到共赢?
投资效益的滞后性 环境保护投资的作用是要保护和改善环境,
中国环境管理体系与制度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下列内容:
▪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 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 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 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由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广泛性,在其他部门法(如民法、 刑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中包括不少关于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如《刑法》在第六章中设立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一款关于故意污损 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分者处以 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规定。
规定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及相应的法律 义务。
规定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关的环境监督管理权限及任务。
(三) 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而进行专门调整的立法。它 以宪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为依据,是 宪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化。因 此,一般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 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分为以下几类:
⒉“谁污染谁治理”
①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规定在技术改造中 控制污染是一项重要目标,并规定防治污染的费 用要占总费用的7%以上。
②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根据企业对环 境污染的轻重和经济支持能力,规定出分期分批 治理任务,资金主要由企业和政府筹措。
③征收排污费和生态破坏补偿费。
⒊“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的核心
㈡ 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谁污染谁治理” , “强化环境管理”
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①在宏观层次上,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范文精简处理
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指导、协助和监督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标准管理活动。
第二章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第五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考虑环境质量目标、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可接受度等因素。
第六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应当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论证,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可操作标准。
第七条环境保护标准的修订应当根据环境状况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各方建议,加强民主参与。
第九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的研究和监测,及时反馈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十条环境保护标准应当与国家其他标准相衔接,形成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整体效果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和评估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和保持。
第十二条相关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标准执行的监测、评估和检测体系,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评估。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纳入环境保护考核的内容,对不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标准的评估应当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高。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标准的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第十六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和执行,推动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二节 “三同时”制度 第三节 排污收费制度 第四节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第五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第六节 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七节 限期治理制度 第八节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的意义
1、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由定性管理转向定 量管理,有利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 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2、通过考核评比,能大致衡量城市环境综合整 治的状况和水平,找出差距和问题,促进这项 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30日公布了今年资源节约 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其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比上年下降3.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 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 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下降7%;工 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 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达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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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Thursday, June 17, 2021June 21Thursday, June 17, 20216/17/2021
为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 在传统的发展中,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由于缺 乏社会的、经济的、特别是环境的综合分析评 价,盲目性很大,往往造成畸形发展,出现资 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污染。通过环境影响评 价,掌握区域的环境特征和环境容量,在此基 础上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才能符合客观规 律并切实可行。
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
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通过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明确了一个区域、一个部门及至一个单位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荡围,理顺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能够得到层层落实。
这是我国环境环保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是我国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通过定量考核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
污染集中控制污染集中控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为保护环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设施和所采用的管理措施,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污染集中控制,应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依据污染防治规划,打基础安照污染物的性质、种类和所处的地理位置,以集中治理为主,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效果。
限期治理制度限制治理制度,是指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区域采取的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行政措施。
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缴纳一定费用的制度。
我国从1982年开始全面推行排污收费制度到现在,全国(除台湾省外)各地普遍开展了征收排污费工作。
目前,我国征收排污的项目有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113项。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新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对可能影响环境的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或其他开发建设活动,事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为防止和养活环境损害而制定的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