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
2015年xx县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考核办法

xx县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县委《关于健全完善干部驻村联户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x发〔2015〕7号)和《关于选派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培养锻炼的意见》(x办发〔2015〕8号),现就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考核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街道),县直(驻x)部门单位,下派工作队队长,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成员。
二、考核内容(一)领导干部驻村调研情况。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研走访情况,主要负责人晚上住村情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等。
(二)机关党组织联建情况。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共过组织生活,与联系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等情况。
(三)干部入户走访情况。
主要考核机关干部入户走访情况、群众诉求收集办理情况、群众是否满意等。
(四)下派工作队队长工作情况。
主要考核下派工作队队长督促乡镇(街道)、县直(驻x)部门单位开展干部驻村联户工作情况,指导和管理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等。
(五)第一书记工作情况。
主要考核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成员了解村情民意、推动政策落实、引领增收致富、建强村级班子、规范制度等方面职责履行情况。
三、方式方法考核由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组成。
(一)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县委常委和副县长带队督查、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明查暗访情况及县下派办、工作队队长日常掌握情况组成。
(二)年终考核1、下派工作队队长县委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街道)下派工作队队长进行考核,按照述职评议、个别谈话等程序进行。
(1)述职评议。
以下派工作队为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会议由考核组组长主持,工作队队长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范围: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下派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省市县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成员。
(2)个别谈话。
考核组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部分省市县派第一书记进行个别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10人,了解下派工作队队长履行职责情况。
如何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

如何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驻村书记是中国农村中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岗位。
为了提高驻村书记的绩效以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绩效考核与管理。
本文将从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以及加强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
一、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直接关系到考核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针对驻村书记的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指标的制定:1. 扶贫攻坚工作:考核驻村书记在农村扶贫攻坚中的贡献,包括贫困村开展的扶贫措施、帮扶对象脱贫情况、产业发展等。
2. 经济发展:考核驻村书记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农产品产量增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提升等。
3. 村务管理:考核驻村书记在村务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村级组织建设、卫生环境整治、道路修建等。
4. 建设乡风文明:考核驻村书记在传统文化传承、乡风社风正常、群众道德提升等方面的表现。
二、制定考核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是确保绩效考核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多元评价:建立由综合考核评价、群众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相结合,多方参与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充分听取驻村书记自身的申诉,并定期与群众座谈,了解他们对驻村书记工作的评价。
2. 定期考核:每年对驻村书记进行定期考核,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考核结果要经过公示,并及时反馈给驻村书记,引导其改进工作、提高绩效。
3. 考核权威化:考核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组织来负责,避免出现人情主义、随意性等问题。
同时,要建立考核结果的权威性,确保考核结果具备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三、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可以鼓励驻村书记积极工作,提高绩效。
以下是几个可行的激励机制:1. 薪酬激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优秀的驻村书记给予相应的薪资加薪和奖金激励,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2. 荣誉称号:设立荣誉称号,如“优秀驻村书记”、“先进驻村书记”等,对表现突出的驻村书记进行表彰,激励其更好地服务乡村。
2023年驻村工作考核方案

2023年驻村工作考核方案1. 背景在中国农村发展进程中,驻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旨在解决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确保驻村工作能够取得实际成效,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对驻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激励。
2. 目标2.1 提高农村发展水平:通过驻村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2.2 解决农村问题:针对农村存在的问题,驻村干部需要主动制定解决方案,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2.3 加强党建工作:驻村干部要积极领导和组织开展党的基层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3. 考核内容3.1 农村发展水平:考核指标包括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乡村旅游和农产品产销情况等。
通过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估驻村工作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3.2 农村问题解决:考核指标包括驻村干部主动解决的问题数目和解决效果等。
通过评估驻村干部在解决农村存在的问题方面的能力和效果,进一步推动驻村工作的创新和提升。
3.3 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等。
通过评估驻村干部在加强党建工作方面的表现,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 考核方式4.1 定期考核:每年对驻村干部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
定量指标通过数据收集和统计来评估,定性评价通过专家评议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4.2 不定期考核: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和问题情况,对驻村干部进行不定期考核,以监督其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效果。
4.3 协同考核:结合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工作,对驻村干部的工作进行协同考核,从而形成对驻村干部的综合评价。
5. 考核结果运用5.1 奖惩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的驻村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对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干部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促使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方案

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推动驻村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考核科学公正,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本次考核对象为各驻村帮扶工作队伍。
三、考核指标1.基本考核指标1.1 帮扶计划:计划书的撰写、实施情况、执行情况等。
1.2 帮扶报告:报告书的撰写、材料的准备、质量等。
1.3 帮扶实效: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改善情况、致富门路开发情况等。
1.4 帮扶机构建设:组织形式、人员配置、活动情况等。
2.加分考核指标2.1 具有一定行业技能、能够提供有力支持的专业人才参与帮扶工作。
2.2 定期在村居和周边举办文艺、体育、科技、娱乐活动,提高村民的文化生活水平。
2.3 活跃村组织,健全村组织架构,村民自治有清晰途径。
2.4 取得特别优秀的帮扶工作业绩,如被省市县逐级发文表扬、在相应领域获奖等。
四、考核办法1.考核方式所有考核都由下级对上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到上级。
2.考核周期每年一次,考核时间为连续三个月。
3.考核办法3.1 按照基本考核指标和加分考核指标,制作考核表。
3.2 对其中的基本考核指标和加分考核指标计分,按照加分项、基本项相加得出总分。
3.3 分数划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4 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应当组织检查、指导和督促。
五、考核结果5.1 唯总分排名。
考核结果反映每个帮扶工作队伍依照考核标准得分,对高于评分平均值的队伍给予表扬,对达到评分平均值的队伍给予鼓励,对低于评分平均值的队伍给予指导。
5.2 总分划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
5.3 对考核结果表现不合格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出具工作整改方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六、工作责任6.1 驻村帮扶工作队伍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帮扶工作,确保实现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驻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黄委发[2010]13号《关于对2010年度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全体机关干部:为切实加强对乡机关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主要内容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平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促使全体机关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总体原则:明确机关于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大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按照分解目标、按月自查、分季评审、年底综合评的方法。
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
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一流基层干部队伍。
3、主要内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驻村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作风建设、党群建设、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以及所驻村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二、考核细则(一)作风建设(12分)1、考勤。
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包括上班签到和出席各类会以,计2分。
以签到册和点到本为准,每缺签一次扣0.5分。
2、请假。
机关干部请假一天以上必须经党委书记、乡长批准,向党政办写出请假条,并及时销假,计2分。
未按请假程序办事,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值班。
晚间、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无特殊原因必须到岗到位,计2分。
以签到册为准,每缺一次扣0.2分。
4、住宿、机关干部原则上周一至周四在乡住宿,计2分。
以签到册为准,每缺一次扣0.l分。
5、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计2分。
每缺一项扣1分。
6、保证每周3天下村工作,周一无特殊情况必须下村,计2分,发现未按规定下村,每发现一次了扣1分。
(二)党群建设(18分)1、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好村支两委关系,计3分。
驻村工作考核方案

驻村工作考核方案作为一名驻村工作人员,在生产生活一线,承担着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技术指导、扶贫帮困等重要职责,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评估驻村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了以下驻村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与指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服务群众情况、扶贫帮困工作情况以及文化宣传工作情况。
具体指标如下:1. 工作开展情况1.1 工作规划及计划:制定年度驻村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2 工作方式和方法: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能及时满足村民的需求,并形成一定的示范效应。
1.3 工作成效:通过工作的推进,使村民生产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2. 服务群众情况2.1 群众满意度:考核期内,对驻村工作人员的服务及时、专业、贴心,能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
2.2 群众参与:驻村工作人员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各项活动,如农业技术培训、文化宣传等。
3. 扶贫帮困工作情况3.1 扶贫服务:根据驻村工作计划,积极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援助等服务。
3.2 扶贫帮困效果:考核期内,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4. 文化宣传情况4.1 宣传形式: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向村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4.2 宣传效果:宣传工作开展积极,利用各种媒介传播正能量为全村人民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考核方式驻村工作人员的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评议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如下:1. 定期评议每年年底,由县委组织开展联系点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
考核过程将包括村情、产业、人才、环境、信用、党建等六个方面。
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复合率,汇总后得出本人在联系点工作中的总得分。
总得分将与其它驻村工作人员进行对比,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驻村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和激励。
2. 日常考核负责联系村的上级机构,每个工作日对工作情况进行查阅和考核。
双方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汇报驻村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问题解决、工作效果等情况,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扶贫帮扶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扶贫帮扶人员的管理,提高扶贫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扶贫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扶贫帮扶人员,包括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
第三条扶贫帮扶人员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内容。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掌握情况:考核扶贫帮扶人员对国家扶贫政策、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正确运用。
2. 工作作风:考核扶贫帮扶人员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
3. 工作实绩:考核扶贫帮扶人员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完成任务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贫困群众满意度等。
4. 队伍建设:考核扶贫帮扶人员对扶贫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等方面的建设。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考核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 定量考核:通过数据统计、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扶贫帮扶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估。
2. 定性考核: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扶贫帮扶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3. 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随机抽取贫困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扶贫帮扶人员的工作效果。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
2. 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案,对扶贫帮扶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3. 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扶贫帮扶人员进行奖惩、调整等。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七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扶贫帮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晋升、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扶贫帮扶人员,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调整、辞退。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扶贫帮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扶贫办负责解释。
做好 驻村干部 考核

做好驻村干部考核一、引言驻村干部作为连接政府和农村社区的重要桥梁,承担着推动农村发展、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重任。
为确保驻村干部的工作得到有效评估,本指南提供了对驻村干部的全面考核方法。
二、考核内容1.工作完成情况:评估驻村干部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等。
2.村民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村民座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对驻村干部工作的满意度。
3.扶贫工作成效:关注贫困户脱贫情况,评估扶贫措施是否有效,以及贫困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否提高。
4.组织协调能力:评估驻村干部在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处理复杂问题时的能力。
5.个人表现和作风:考察驻村干部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6.村民增收情况:关注村民的收入增长情况,特别是贫困户的收入变化。
7.政策宣传力度:评估驻村干部在政策宣传方面的力度,以及村民对政策的知晓程度。
8.团结协作精神:考察驻村干部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否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效沟通。
9.创新能力:评估驻村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有创新思维和做法,能否为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10.学习成长:关注驻村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三、考核方法1.量化指标:为各项考核内容设定具体的量化指标,便于衡量和比较。
2.定期评估: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评估,确保及时了解驻村干部的工作状况。
3.村民参与:鼓励村民参与评估,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收集村民意见。
4.综合评价:综合量化指标、村民意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驻村干部进行全面评价。
5.结果反馈:及时向驻村干部反馈考核结果,指导其改进工作。
四、结论通过对驻村干部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可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成效,推动农村发展。
同时,考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陇须村驻村干部工作组考核办法

陇须村驻村工作组考核办法为深入开展攻坚扶贫工作,促进“驻村工作组”更好的发挥作用,我镇特制定“驻村工作组”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一)强班子、促提升。
“驻村工作组”驻居工作的首要职责是团结村级班子成员,着力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使“两委”班子加强团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积极提升陈地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确保民主决策,公开公正。
(二)提思路、促发展。
“驻村工作组”到基层需要发挥好自身学历高、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聚民心、保稳定。
要当好“连心锁”,承担起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的职责,主动融入群众,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要带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制度(一)建立考勤制度。
(1)“驻村工作组”每周一早9:00之前在办公室二楼签到考勤,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
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贫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镇党委书记提出书面请假,请假期满返回后,要于当天销假。
(2)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本镇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3)工作时间由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提查不在岗,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
无请假条或未经本镇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二)建立工作日志制度。
“驻村工作组”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镇党委每月台票(最后一个星期一)调阅一次工作日志。
2024年驻村工作考核方案

2024年驻村工作考核方案____年驻村工作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驻村工作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
为了加强对驻村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效果和质量,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标1. 评估驻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态度,确定驻村工作成绩。
2. 定期了解和梳理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提供科学参考,为驻村干部的奖惩、晋升提供依据。
三、考核内容1. 驻村目标实现情况:根据驻村工作计划和任务,评估干部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驻村目标。
2. 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群众对驻村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
3. 驻村工作成果:评估驻村工作是否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的成效。
4. 创新能力:评估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包括制定创新驻村方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5. 问题解决能力:评估驻村干部在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果,包括矛盾纠纷调解、政策解读等方面的能力。
6. 宣传工作:评估驻村干部在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和成果方面的效果,包括宣传材料的制作、宣传活动的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权重确定: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和实质性,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
2. 定期考核:每年定期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根据考核内容,通过个别面谈、文件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3. 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时对驻村干部进行不定期考核,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 考核结果评定:通过定量和定性的综合评估方法,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绩效评级。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 考核结果作为对驻村干部的奖惩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驻村干部给予奖励,如奖金、晋升等;对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干部进行问责,如降级、考核,甚至撤换等。
驻村工作 考核

驻村工作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评估驻村干部的工作表现,衡量其工作成效,并激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以下是一些驻村工作考核的参考内容:
- 考核内容:以驻村干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结合“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
- 考核指标:由州驻村办根据驻村重点工作制定参考指标,围绕“理论学习宣讲、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成效、培育当家产业、美丽乡村建设、基层治理水平、乡村人才培育、为民办事服务、派出单位重视情况、日常管理规范情况”等方面,制定具体评分标准和细则。
- 加分项和扣分项:设置涉及村集体经济、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争取帮扶资金等内容的加分项和出现舆情、约谈提醒、推动落实不力等内容的扣分项。
- 考核方式: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关注村民满意度,由县市驻村办会同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推荐打分制。
-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数按所在县市同级驻村干部的40%确定,不占派出单位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同级驻村办综合后反馈给派出单位。
总之,驻村工作考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标准,采用有效的考核方法,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以促进驻村工作的有效开展。
东海县驻村干部考核办法

东海县驻村干部考核办法东海县驻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客观、公正、准确考核评价驻村干部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打通“最后一公里”,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设立党(工)委“驻村工作室”的通知》(东委组发〔2014〕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乡镇(场、街道)、东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选派进驻行政村的驻村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党(工)委具体负责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了解群众利益诉求,解决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难题,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指导督促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驻村干部在遵守工作纪律,走访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考核具体内容:(一)遵守纪律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
(二)调研走访群众情况。
结合“家家到、户户访”活动,深入了解农民生产生活现状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掌握行政村党务、村务、财务状况。
(三)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
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一村一策”,积极主动与挂钩联系的党员县领导、帮扶单位对接,合力推进整顿转化工作。
(四)加强乡村建设情况。
积极争取上级行政部门扶持资金,帮助完善所驻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容村貌;指导村干部做好村庄卫生的整治工作,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动社会管理情况。
落实人员、职责、措施,帮助制订社会维稳、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计划,协助完善村矛盾纠纷调节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驻村工作考核办法

★**县驻村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并确保顺利实施,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驻村单位的工作实绩,根据《关于开展“蹲点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2014年度软弱涣散整顿重点村、扶贫攻坚重点村、党员工作站重点村等三类村的驻村工作队及其驻村工作队员。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每年11月中旬各驻村工作队上报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方式,核实各驻村工作队的目标完成情况,并根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乡镇评价结果和实地考查情况,进行考核汇总。
三、考核内容1、指导活动开展:指导所驻村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好活动指导员作用。
2、服务党员群众:发挥部门和自身优势,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科技、信息等服务;开展“一联五”活动、结对帮扶、党员联户情况。
3、推进“四个统筹”、“五个全覆盖”建设:协助所驻村完成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自治组织、便民服务平台、经济合作组织、综治工作网络,并发挥作用。
4、促进和谐稳定:指导和帮助基层班子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苗头,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5、整顿软弱涣散任务:配齐配优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解决突出问题,化解治安、信访隐患,提高群众满意度。
6、为民办实事: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幸福乡村”要求,为民办一批实事,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7、乡镇评价:乡镇召开党委会对辖区内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综合加减分项确定考核结果。
(一)评分办法具体考核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加减分项(1)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有关驻村工作情况稿件的,给予加分。
500字及以上县级每篇次加1分,市级每篇次加2分,省级以上加5分;500字以下县级每篇次加0.5分,市级每篇次加1分,省级以上加2分。
(2)在接受省、市检查中,影响到全县工作的,每次扣5分。
考核制度: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制度: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加快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全省11501个贫困村到2020年同步实现小康,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X 委厅〔201X〕2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原则(一)突出重点原则。
考核的重点是:各级帮扶部门(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组织领导、选派驻村干部及帮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市(州)、县(市、区)、乡镇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情况;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情况及成效。
(二)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分级考核原则。
省考核市(州)、省直部门(单位)及其联系村帮扶工作情况;市(州)考核县(市、区)、市(州)直部门(单位)及其联系村帮扶工作情况;县(市、区)考核乡镇、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及其联系村帮扶工作情况、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干部。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指标第三条考核对象(一)有贫困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
(二)全省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部门(单位)。
(三)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
第四条分别建立市(州)、县(市、区)、乡镇和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干部帮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对市(州)、省直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各市(州)制定对县(市、区)和所组织动员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县(市、区)制定对乡镇、所组织动员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部门(单位)和本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
省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可根据对省直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制定对所组织动员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
凤林镇驻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凤林镇驻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挥镇村联动优势,提高团结协调能力,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优化农村创业环境,更好地服务群众,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驻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组织设置1、考核对象。
镇党政领导、驻村干部。
2、实行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负责制。
班子成员为各村联村领导,根据双向选择结果,各村一名驻村干部,驻联村任期暂定一年。
(见附件1)二、工作职责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以及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驻联村干部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主,月度考核采用300分制,由计生工作考核(100分)、社会维稳工作考核(100分)和其他工作考核(100分)三个部分组成。
1、计生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计生办考核为准。
2、社会维稳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综治办考核为准。
3、其他工作考核①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干部分片包村“五五”制度的落实,要求每月做到“四要熟、五必到、六应访”。
四要熟:即驻村干部要非常熟悉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四类对象,对全村50%以上的农户要基本熟悉;五必到:即乡镇安排重要工作必到、村召开重要会议必到、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到、村举行重要活动必到、村干部要求解决重要疑难问题必到;六应访:老干部应访、老党员应访、困难户应访、上访户应访、种养大户应访、个私企业主应访。
未到位的酌情扣分。
每次扣10分(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②驻村干部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缺席、传达督促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③指导督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未按时公开发现一次扣10分(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考核);④协助做好农村公共安全工作,因督查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扣20分(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考核);⑤做好村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工作,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火灾火警、重大污染或重大疫情等并未及时处置的一次扣10分(农业办公室负责考核);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每新增一起违章建筑、违法用地并未及时处置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集镇办公室负责考核);⑦做到所驻村不发生超标准、超范围安葬现象,每新发生一例扣10分(招投标中心办公室负责考核);⑧督促做好村级远程教育和农民信箱工作,要求做到按时进行远教直播,每月在农民信箱发布信息三条,每直播少一次或信息少一条扣10分(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⑨协助做好所涉及村重大项目建设,配合不利的酌情扣分(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考核);⑩落实垃圾集中处理,卫生保洁工作(官田村除外),未按要求实行的扣20分(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考核)。
2023年乡镇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23年乡镇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3年乡镇驻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乡镇驻村干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代表,负责管理和服务农村居民,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激励乡镇驻村干部提高工作绩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指标体系1. 经济发展指标:包括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农民收入增长、农村控制性指标完成情况等。
要根据乡镇驻村干部所在地区的农业发展特点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量化衡量其经济发展贡献的指标。
2. 农村社会事务指标: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考核指标要求乡镇驻村干部在推动农村社会事务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3. 乡镇驻村干部工作作风: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要求乡镇驻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务实高效,能够与农村居民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三、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年初,乡镇政府与驻村干部共同制定该年度的工作目标,并明确责任分工。
2.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乡镇驻村干部的职责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公开透明。
3. 数据收集:通过定期举行工作座谈会、抽样走访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
4. 评估与打分:由乡镇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评估和打分工作,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 绩效评定:根据评估结果,将乡镇驻村干部绩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6. 反馈激励:对绩效优秀的乡镇驻村干部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绩效不合格的乡镇驻村干部进行培训和提醒。
四、绩效考核的权责分配1. 乡镇政府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2. 乡镇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和打分工作。
3. 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并参与评估过程。
4. 绩效优秀的乡镇驻村干部有机会获得晋升和提高报酬的机会。
五、督导和评估机制1. 乡镇绩效考核委员会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对乡镇驻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制度3篇

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制度3篇(精选)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制度第1篇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促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机制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从2021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
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
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
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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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对象
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
以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该村时的贫困状况为考核基点,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考核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范。
根据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落实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人为干扰等,让整个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群众公认。
注重群众评议,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
驻村干部所做工作的好坏优劣进行测评,把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对驻村帮扶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支持工作情况和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等。
2.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和脱贫率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
(一)、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考核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督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核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有关考核的日常工作。
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2月中下旬。
(二)、采取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日常考查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年终考核,主要通过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乡、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结合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三)、采取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
先由驻村帮扶单位、驻
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考核办公室根据自我测评情况、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对整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六、考核认定
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分别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做出考核认定,给出考核成绩。
(一)、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驻村帮扶单位及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至90分为良好,60(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可推荐为先进驻村帮扶单位或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根据其贡献大小记二等功或三等功。
对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由考核办公室参照县直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统一组织实施,其评奖评先不占驻村帮扶单位指标。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二)、对先进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除通报表彰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
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
(三)、对“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除通报批评外,将进行诫勉谈话。
三年结束后,未完成帮扶任务,没能使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实现脱贫。
对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的驻村干部,将按程序进行调整,由驻村帮扶单位重新选派干部接任。
(四)、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违规操作项目实施、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考核结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不称职。